读书 一百年前的一天
一百年前的一天,1911年3月25日,纽约市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工厂火灾。
在上世纪初,纽约市到处都是制衣厂,三角女式衬衣公司(The Triangle Shirtwaist Company)就是其中一家。这些制衣厂,是纽约的新移民和底层贫困妇女的最寻常出路。三角女式衬衣公司位于纽约市华盛顿广场附近的埃斯克大楼(Asche Building),那是一栋十层的、很经典的商业办公大楼,建筑质量也相当好。1911年3月25日,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四点四十分,悲剧就在这里发生。
三角女式衬衣公司在埃斯克大楼租用了最顶上的三层。有将近五百名员工在里面工作,绝大多数是车衣女工。3月25日那一天,第八层的车间突然蹿出火苗。直到今天,也没有查出起火的原因。
一个世纪前的美国,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权范围很小,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进行规范。制衣厂雇主为了节省租用场地的费用,自然尽量使缝纫机安排紧凑,在有限的空间里挤进尽可能多的设备和工人。再加上车间四处散放着易燃的布料和纸箱,尽管建筑物本身并不易燃,可是室内一旦起火,火势还是迅速蔓延,一发不可收拾。而过度拥挤的车间,又使得工人无法轻易逃生。
火起于八楼,火势向上。顶层十楼的办公人员由于及时接到一个警告电话,撤向屋顶而得救。烧得最惨的是第九层,火势上来就凶猛。事后人们发现,很多女工就烧死在缝纫机旁。其余的工人惊慌失措地扑向窄小的电梯和楼梯。八楼在几分钟内就成了一片火海,电梯迅速失效,始终没有到达过九楼。更为悲惨的是步行的楼梯被锁住,这是那个年代的普遍做法——防止女工偷窃工厂产品。所有的人,就这样被活活封死在火海里。后来人们把那里称做“死亡陷阱”。
死亡不仅发生在室内。室外的铁制消防楼梯迅速被烧得变形、熔化、坍塌。一些无法忍受被烧死的青年女工,纵身从八十英尺的高空跳下,人行道上到处是惨死的坠楼者。两个女工身体悬挂在外墙,街上的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坚持了三分钟,直到烈焰烧着了她们的手指,她们也掉下来摔死在人行道上。
大火有一个加速过程,而人在火焰面前的承受能力却是最差的。这次火灾持续了半小时就被扑灭。一百四十六条年轻的生命,就在这半小时里被毁灭了。
在美国的传统观念中,生意是生意人自己的事情,政府不要指手画脚横加干涉,所谓“合同自由”就是这个意思。这样的传统,自然蕴含着有利于自由经济发展的一面,可是在经济规模扩大以后,就暴露出无力调节劳资冲突的危机。
随着工业的现代化,工业本身已经脱胎换骨、迅速膨胀,完全不是原来的面貌了。可是劳资立法和相应的观念却没有跟上,以解决随之而来的、日益加剧的劳资冲突。工人们自己逐步组织起来,以罢工等抗议手段向老板要求权利;而老板也竭力与工人对抗和周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只是局部的猫捉老鼠游戏,胜负不定。而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定出相应的法律规则,来规范逐步现代化的劳资关系。火灾事件,就是发生在这一阶段的末期。
当时工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会组织。恰在火灾发生的十六个月前,1909年11月24日,制衣工会的一千八百名工人,其中也包括三角女式衬衣公司的车衣女工们,举行过一次罢工。他们的罢工诉求里,就包括工作场所不得锁门。假如那次罢工是工会胜利的话,后来火灾造成的后果就将大大减轻。可惜,那次罢工工人们没能实现自己的要求。
事件发生以后,《纽约时报》和其他新闻媒体对火灾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也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检讨。整个社会由于这一事件,处于震惊之后的强烈反省之中。工人的弱者地位,他们可能达到的悲惨程度,从来没有这样直逼人们的良知、呼唤社会的良心。处于中心的,是纽约州的相关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他们首先出来共同承担责任。
美国人从来认为,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社会进步,也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动甚至抗争,而不能坐等政府施舍。因此,美国的民间社团一向发达。一个世纪前,纽约已经有了机械工人协会、妇女俱乐部联盟、公共安全委员会、平等投票联盟、建筑联盟、纽约制衣联合会、改进穷人生存条件协会和全国人权联合会雇员福利部等等组织。
平等投票联盟的安娜·肖博士说:“我低下自己的头,对自己说,我是有责任的。是的,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责任的。”人们的负罪感和责任感,最终落到一步步的具体措施。他们呼吁州政府建立防火局,并且大量增加防火和工厂视察员。
在防火局建立之前,建立了有二十五个成员的“改进工作场所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头一年就在纽约视察了一千八百三十六个工作场所,听取了二百二十二个人的相关证言。有些听证会在立法机构面前举行。他们提出了大量新立法和修正案建议。这个委员会的第一个四年任期,是大家公认的“工厂立法修法的黄金时期”。《劳动法》就是在这一时期通过的。这个委员会和立法机构紧密配合,前者调查和发现问题,后者立法改进。
这些立法相当具体,例如立法规定,工厂每层楼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室内或室外的消防通道。各层楼的建筑面积每超过五千平方英尺,就必须再增加一个出口;又如,只要建筑物长度超过一百英尺,就必须建立至少一个室外消防梯。对消防通道和消防梯做出防火墙等建筑规范性的法律规定;限定工作场所每平方面积的工作人数,这个限定以安全撤离的可能性为标准,等等。
三角女式衬衣公司火灾惨案的所有不利因素,都成为立法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每三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防火演练。1912年,立法规定在七层以上超过二百名工作人员的楼层,必须安装自动防火喷淋系统。而在任何一个超过二层、雇员超过二十五名的工作场所,都必须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鉴于三角女式衬衣公司散乱一地的废纸箱和布料,是火势迅速扩大的重要原因,又有立法规定工作场所的废物集中方式和废物箱的防火规范。在这场火灾里,有三十名死者是被烧死在敞开式的电梯中,纽约州于是在1911年7月立法,规定以后该州所有城市的电梯井,必须是封闭式的。
这些建筑和防火规范,在今天可能都已经是常识了,可在一百年前的二十世纪初,对于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来说,却还是闻所未闻的新事物。
在立法完成之后,假如没有政府行政部门对工厂的常规检查和强制执法,前面的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而纽约州的行政部门一直自感软弱,于是立法机构进一步通过了一些加强行政部门权限和能力的立法,例如大大增加劳动部监督员的编制,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等等。站在今天回顾已往,大家都承认,将近一个世纪前的这个转变是行之有效的、是成功的。
一百四十六个生命悲惨地消失了。面对这样的悲剧,一个社会是否吸取教训亡羊补牢,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健康的试金石。在这一事件中,新闻界承担了监督报道、呼唤社会良心的职责,工会和民间团体是促成改革的中坚力量。州议会作为立法分支,成功地表现了他们是民众利益的代表。这些法规的实行,显然会大大增加雇主的生产成本。
这一事件并没有简单地放过去,它开始了美国的一系列社会变革。这些变革表现在对于劳工权利的立法上。这些立法很快超越了防火的范围。有关劳工权利和利益的立法,在罗斯福新政时期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罗斯福是在火灾事件十几年之后才当选总统,可是罗斯福的劳工部部长说,1911年3月25日,“新政从这一天就已经开始了”。甚至可以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系列立法,从这一天,也已经开始。这不是像人们简单认为的:自由经济的国家必定是资本家利用契约任意制造奴隶。其实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可以做到整个社会制定契约,规范强者,保护和扶助弱者。劳工是否神圣,不在于是否呼喊这个口号,而在于劳工的生命是否受到尊重,他们的权益是否有所保障。
这一百四十六个生命在美国永远活下去。他们活在书籍中,活在每年的纪念活动中。五十周年的时候,美国有纪念他们的游行集会。九十周年时,我们在电视里看到专题纪录片。在纪录片里,我们看到对火灾幸存者的采访,这名当时十九岁的女工,活了一百多岁,那一年去世了。当时的新闻照片,如今保留在“罗斯福总统图书馆”。这些照片也上了网——今天的美国人,为这些一百年前的受难者,建立了纪念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