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考古学一百五十年》
刚收到黄其煦先生寄来他再版的译作《考古学一百五十年》。据通读校稿的安志敏先生介绍,作者格林·丹尼尔(Glyn Daniel)博士是著名考古学史家,1914年出生于英国,1938年后一直在剑桥大学任教,这本书在英国剑桥和美国哈佛,都被选作教科书。
我读书驳杂不精,对书的评判很自私,最高评价就是我自己觉得好看:能读进去,掩卷有收获。读书驳杂习惯来自少年时光:渴书年龄适逢无书,能到手就都是圣明,常常是半懂不懂也照样不吐枣皮囫囵吞下。对书的理解局限于自己的能力,记得有一天,一本华罗庚《数论导引》,令我们一圈人都傻在那里。其煦先生可算同代人,想到我在没头苍蝇一样撞书时,他已在孜孜以译行内经典,不禁汗颜。好在这本译著我还能读懂也觉得好看。
门外读完一本专门史,还是忍不住有些门外心得想写下来。这本书原名是《考古学一百年》,后来增补就又扩出五十年去。一路读来,我发现自己最感兴趣的还是前一百年。它细述了一门新兴学科从无到有、逐渐成熟的群体思考过程,而这个群体,则是西方诸国学人的联合大军。
《考古学一百五十年》作者格林·丹尼尔博士
作为东方人,免不了时时有个对比的存心。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大地为纸,徐徐展开中国四大发明,自豪之余人们却很少想到,活字印刷发明只是个孤远记录,并没有因此变作大规模普及知识的现代印刷术。直到现代引进铅字活字印刷机器时,中国印刷术其实还是木刻雕版的古代艺术活儿;更不大去想,中国现代学科体系何以很难自己成型。
考古起源于古物收藏,这是东西方的共同起点,王公贵族都有收集奇珍异宝的“古物柜”,大家曾经都站在“艺术鉴赏、收藏热情”这个开端。然后出现一个分岔,东方仍然延续它的古物柜,发展只是把小古物柜发展成古物屋、再发展成故宫这样的大古物宫。而在一个拐点,古物柜却在西方走上另一条岔道,逐渐形成现代学科。中国最终还是从西方现成引进考古学,当然引进的不只是考古技术,而是现代学科概念和手段。
一开始好像只是个不同“兴趣”的分野。
这本书主要介绍“史前”考古学史,也就是关注有文字记录之前的人类。在西方,是对人类起源、文化起源和发展的好奇,逐渐超越了艺术的痴迷和财迷。根据现在的知识认定,“有史”只是人类历史的百分之一。这种好奇来自哪里?如作者认为,史前考古学并不能追溯到希腊,可是史前考古学兴趣的基础:研究人的起源和本质,却从古希腊哲学就开始了。
这种兴趣和历史感并存,书中提到巴比伦最后一个君王那波尼德,他被看作是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发掘人。他发掘一个神庙,在地下九米处发现一块纳拉姆辛放下的基石,他感动于自己的收获,感叹着:三千二百年以来,历经众多君主,而自己是第一个重见这块基石的国王。驱动他发掘的是“深究历史”的兴趣。这种兴趣、历史感,自希腊罗马一路下来,又在文艺复兴达到高潮。很有意思的是,作者认为对自己远古先人的兴趣,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很自然的“爱国情感”。
可是,假如没有“对人类过去的物质遗存进行收集、发掘、分类、记录和分析”,那就还是只有收藏的“古物学”,而没有史前史。但“兴趣”仍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始动力。和东方不同的是,这不是一种偶发的古代发明家的特殊兴趣,在西方世界里它迅速发展成为公众兴趣。
本书作者认为,没有十七世纪公众对自然学的广泛兴趣,就不会推出史前考古学,这里还伴随地质学的发展,地质学提供了远古动物和古人类并存的证据。对这些证据的探讨,形成席卷欧洲风靡民众的智力活动。在十七世纪,欧洲就有了大量民间科学协会和皇室支持的皇家科学协会,而“那不勒斯的自然科学院则早在1560年就已经建立”了。在十九世纪中叶,“地质学成了时髦的学科”,不论是伦敦皇家学院、托尔奎力学研究所或自然史学协会举行的讲演,“人们都蜂拥而至”。
同时,这些兴趣很自然就导致了一系列书籍和学术及科普刊物的出版。当然,德国人约翰·古登堡(1397—1468)在十五世纪中发明了用铅字活字与机械印刷术是一个原因,而且在欧洲,它不仅是一个发明,还是被推广应用的一个技术。这一切的前提,是欧洲久远的自由城镇的公民意识以及被认可、受到鼓励的表达权利。假如在一个国家,今天要办一份杂志,比在十八世纪的欧洲更困难,你不免要怀疑那里的民众创新能力是否能充分发挥。
史前考古是非常年轻的学问。本来,人们只可能通过文字记载了解历史,所以大家面前曾经只有两部书:文字史和记录口传的史前神话,前者历历可数,后者腾云驾雾真假莫辨。尤其西方是天主教世界,十七世纪,爱尔兰裔的厄谢尔大主教,把自己推算的人类的创始起源,确定在公元前4004年的某月某日某时某刻,并且印在了钦定版的《圣经》边缘。公元前不是史前,有文字记载的古希腊古罗马等,已经占据了4004年的大部分,这使得对史前人类的研究,更加被挤压得没有空间。一开始大家都不会想到“史前”,再说现代人很难想象,当时挑战先入为主的大主教论断,并不那么简单。但是文艺复兴之后,鼓励寻求真相的自由社会,会自然走到它命中注定的那一点。
今天我们现成享受着前辈的研究成果,很少想到小学生就能学到的史前分期概念,在过去漫长岁月中只是迷雾一团。《考古学一百五十年》强调,从古物学跨入史前学的关键一步,是北欧考古学家的“三期说”。欧洲各国逐渐进行大量考古发掘,收藏大量器皿,可那不过是一大堆不知准确年代的古器物,是丹麦科学家在十九世纪初给史前人类划分了“石器、铜器、铁器”三个时期。作者介绍:这是因为丹麦国家博物馆首席馆长,必须要给展品作出某种“编排序列”。提到这一点时,作者一副理所当然、一笔带过的样子,但回想东方,我没法不认为:这个现代史前史科学分期的关键概念,其实是一群长大了的母鸡们必然要下的一个蛋吧。母鸡们就是在“面对公众”概念下产生的博物馆们。许多史前考古的学术成果,最初都只是博物馆工作人员写给公众的说明书。而公共博物馆在欧洲的出现,源自“公民”和“公众”的概念,这是自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在深入讨论和实践的东西。假设他们历来只有君君臣臣、主子奴才的概念,只有老佛爷收集珍宝的概念,要谈什么现代学科可能就难了。
《考古学一百五十年》
公众对科学的兴趣和广泛热爱,使大量爱好者投入考古,研究自然会有进展。就像人人热衷健身运动,自然就能推进体育发展。西方世界随着考古范围扩大,传奇不断,最精彩的考古故事是德国人施里曼发掘特洛伊古城。我虽然以前读过这个故事,可是再次读到还是觉得这家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考古奇人施里曼
大家都知道特洛伊木马的故事来自《荷马史诗》,它是传奇是神话也是文学作品。可是考古热潮把施里曼自幼对特洛伊传说的迷恋,生生转为发掘实践,因为他认定这是真实历史。四十六岁的施里曼退出商界,用自己经商攒的钱,开始发掘特洛伊。
木马计破城的故事实在太有名,作者说:当时施里曼的发掘工作“激发了全世界的人们”。结果,他当真就掘出了叠在一起的七座古城。虽然他对其中哪一个是特洛伊判断错误(他认为是第二个),可是在他死后三年,继续他的发掘事业的伙伴德普费尔德最终认定:七个之中的第六个确为特洛伊城。大家兴奋莫名,“每一个有文化教养的人,都经历了发现特洛伊的戏剧性场面”。这种考古热情,施里曼并非孤例,前后还有大量与《圣经》有关的验证探寻和发掘,记得刚来美国时最初买的几本书中,就有一本是讲《圣经》的历史考古地理,那就是这些工作的成果。
这个“特洛伊发烧友”式的“世界”,没有包括大清王朝。当时西方的世界观当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可是他们那里不同国家间的公众交流、学人之间的研究讨论,早已经非常“现代化”和“平等开放”了。这种情况在当时世界的另一个中心,即中国周遭的东方各国之间并没有出现。
特洛伊古城的剧场
既然是“史”,这本书也让我们看到“发展”的历史,包括学科发展和人文、制度的发展。既然考古曾经遍地开花,考古的早期发展也就曾带出太多负面结果。因其早,一开始就没想到要有技术规范,出现大量破坏现场的野蛮考古;有急功近利的、有巧取豪夺火拼的、有完全不负责任的,更有认识知识都不足的。逐渐地,才从“只对重器大器感兴趣”发展到明白日常用品的重要,才开始保护全部遗存和整个现场环境,直至在发掘之前就做考古预案,层层摄影记录。同时,也由完全无序失控的个体作业,到渐渐发展出制度管理。一是行内的自身发展,二是考古现场制度保护的觉醒,例如在1933年,伊拉克已经立法不准外国人携带文物出境。但非常不幸的是,这一切包括技术和观念,都必须在漫长实践中缓慢发展出来,待到达成共识形成制度,被毁坏的已经不可挽回。人类后来在发展工业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中,经历了一模一样的过程:待到人类觉悟,大量物种已经彻底绝迹,永远不会再回来。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文明发展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可以说,一些考古学家兼为考古史上的功臣和罪人。非常典型的是法国在埃及的考古主管马里埃特,他在埃及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古物机构,努力制止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古物抢夺,并开创了文物必须留在当地的新观念,他“呕心沥血、千方百计禁止移走埃及古物,并且创立了埃及国家古物博物馆”,这是近东第一家。当时的埃及是法国殖民地,1867年埃及珠宝运送巴黎博览会展出,法国欧仁妮王后的使臣通知总督说“她很愿意接受全部收藏品作为礼物”,却被负责埃及考古和文物的马里埃特断然拒绝,埃及珍宝全数运回。作者说:“这真是考古发展史上的一个关键时刻。”可是马里埃特主持的三十多桩考古,堪称野蛮发掘,也受到后代同行的严厉批评。我想,这就是来路,今人只能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历史。
我们今天介绍西方考古学活动,通常认为那只是一群盗宝的强盗,完全忽略无数西方考古学家几十年忍受荒郊野岭、暴晒雨淋的艰辛,甚至最后死在域外考古中的有关“学术兴趣”的背景原因。在这本书里,这样的考古学家的例子比比皆是,或许那个他们根深蒂固的“兴趣”甚至探险精神,于我们则有些难以琢磨。令人感慨的是,这种源头上的差异,直到今天仍有痕迹和传承。听译者黄其煦先生介绍,在西方至今考古仍是真有兴趣的人才学,不乏有钱人家的孩子。而朋友对他介绍,在中国,诸如考古之类的专业,常是因家境不好或没有更好出路,才去“刨土坑”。
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当然是史前考古发展本身,如何从地质学地层分析,引出对人类史前史的探索;“洪水派”与“河变派”的争论,从“三期说”开始的“相对年代”和“绝对年代”的拉锯,对“某某文化”的定义过程;对各文化是独立发展、经历相同阶段,还是一个文化起源经“入侵”而逐渐传播的研究;从一个民族的“爱国情感”,走到对整个人类文化起源的兴趣,并逐渐认定各文化既是多元又有类似发展路径的过程等,读起来真是让人兴趣盎然。
史前考古学很特别,它到底是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抑或技术手段?它的定位似乎长期在争议中。有一点没有疑问,它和各门学科触类旁通。它有人文的假设假定,每一次由实证证据试图证伪和推进。我相信,它的现代学科思维不自觉中也在塑造一个社会的思维方式,例如重证据、缜密分析以及逻辑习惯。无疑,它是推动完善特定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个封闭的文化逻辑都是自恰的,但是显然有的文化在自我循环中,更容易激发活力;也有一些文化在封闭状态下容易滋生腐败。取长补短,正是文化比较、文化交流的意义。
“碳14”能确定准确年代,这是今天的常识,所以捧着书的我心里一直揣着“碳14”,看着没有“碳14”的史前史学家在那里对“年代”瞎子摸象,活像看着一群武侠拳来脚去,心里却狠狠地在说:不是有枪吗,拔枪,拔枪啊。
所以,读这本书涉及的最后五十年时,我看着考古学家在世界大战中,一边从军一边惦记考古,看着他们参加空军促进航空考古发展,我却心神不定:迫不及待地,我就只等“碳14”出来了。终于,有人掏出枪来,随着“砰”地一声,我心里也就一块石头落地,踏踏实实了。没有什么比“碳14”更能说明专业外技术发展对考古的重要性了。
合上书心满意足,这书,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