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王朝的戏里春秋 不许唱戏的日子
记得侯宝林说过一个相声《改行》,说的是皇帝太后死了,不许唱戏,逼得梨园行的人不得不改行做小买卖,笑话百出。其实,这个事儿是真的。清朝的规矩,皇帝死了,“国服”三年,即百姓得穿素三年。太后和皇后死,素服一年,而不管皇帝太后,死后百日之内则必须“遏密八音”,所谓的“八音”,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即这八种东西做的乐器,都不能演奏。停止一切娱乐,根本不许唱戏,严格起来,所有带响的动静,都不能出来,连小贩上街吆喝,也被禁止。百日过后,叫作“半开国服”,演戏可以了,但各种打击乐器都不能使,凡是碰到有打击乐的地方,由演员用嘴来念。各种戏装行头就不能用了,所有的演员,上场一律素服。不管演什么戏,什么角色,服装都一个样,眼神不好的,连男女都分不出来。
半开国服之后,台上凑合演,台下凑合看,演的还能有口饭吃。那年月没有别的娱乐形式,憋了一百天,好容易半开禁了,观众们也就不挑了,将就有那么回事,都知足。但是那开初的一百天,日子可真的难过。听戏的有麻烦,只能忍着,如果犯了禁,就是罪过,最严重的,可以杀头。即使到了晚清,禁令不那么严了,士大夫和官员犯禁,一样会有大麻烦,为此丢了乌纱帽的,还真的有。至于吃开口饭的演员,麻烦可就更大了。因为犯禁唱戏,演的人比看的人罪过大,弄得不好,吃饭的家伙都没了,最轻,也没法再吃这口饭了,所以,多数人不敢犯禁。但演员吃的就是这口饭,一百天不动家伙,有的人,吃饭就会成问题。那个年月,演员是下九流,但偏偏是招人喜欢的下九流,人前人后,光彩照人。为了不让人看不起,争这口气,所以,他们的花费都不小,没多少人有积蓄。三个多月不唱戏,坐吃山空,必须想辙儿。好多演员,真的只好去摆摊或者窜街做小买卖,卖什么的都有。
不仅所谓“国丧”期间不许唱戏,平时赶上死去皇帝、太后和皇后的忌日,也不许唱。谁要是犯规,一样会受到处罚。一个朝代,越到后来,死的皇帝太后什么的越多,人们记不胜记,但只要犯规,多半跑不掉。
其实,一个国家的皇帝太后什么的,跟官员们也许有点关系,食君之禄嘛。但跟平头百姓有个屁的干系?老百姓不吃皇粮,还供给皇帝开销,养着皇帝太后。你们死了,让百姓也为你们服丧,停止娱乐,真的没道理。其实,在农村,这样的禁令,也执行不了,当官的自己乐意服丧,就孝敬一下好了,碰上老百姓娱乐了,也只好睁眼闭眼,假装没看见。但在北京城不一样,那时的北京城,像警察一样的机构,有三个,一个是步兵统领衙门,一个是顺天知府衙门,还有一个由御史们管的五城公所。三个机构都有一堆的衙役,还有更多的帮役和白役。这些人干别的不行,但欺负个唱戏的,一个顶俩。有事没事,到处找碴儿。而且,衙门里,从上到下,对这种国丧犯禁的问题,特别重视,因为涉及政治正确。有的官员,因为百天国丧过后,半开期间,听了一出戏,依旧会被御史举报。御史哪儿来的消息,还不是衙役们通报的。
当然,那年月这样的禁令,还真就没有敢公然反抗的。换句话说,上至官员,下至百姓,都认这个账。认为给皇帝太后服丧,理所当然。没办法,自打班固弄了《白虎通义》之后,三纲五常的道德,逐渐成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为了贯彻这个意识形态,他们专门制定了有关法律,而且严格执行。大张旗鼓,拼命宣传。时间一久,人们也就习惯了。1908年,光绪和西太后死了,这个时候,北京城已经有了电灯电话,人们生活,多少有点洋气了,但是,那一次的国丧,依旧被贯彻得很好。真的就有不少的京剧艺人,上街做小买卖。侯宝林的相声,说的其实就是那一档子的事。以他的岁数,此事他亲身经历过,难怪说得活灵活现。还好,那是中国人最后一次为皇帝服丧,此后,无论是隆裕太后,还是小皇帝溥仪,就都没有这个福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