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幸福是一种能力 创造的幸福
生活质量的要素:一、创造;二、享受;三、体验。
其中,创造在生活中所占据的比重,是衡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的主要标准。
一个人创造力的高低,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有无健康的生命本能,二是有无崇高的精神追求。这两个因素又是密切关联、互相依存的,生命本能若无精神的目标是盲目的,精神追求若无生命本能的发动是空洞的。它们的关系犹如土壤和阳光,一株植物唯有既扎根于肥沃的土壤,又沐浴着充足的阳光,才能茁壮地生长。
创造力无非是在强烈的兴趣推动下持久地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因素,第一是兴趣,第二是良好的工作习惯。通俗地说,就是第一要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第二能够全神贯注又持之以恒地把它做好。在这个过程中,人的各种智力品质,包括好奇心、思维能力、想象力、直觉、灵感等,都会被调动起来,为创造做出贡献。
人要做成一点事情,第一靠热情,第二靠毅力。各领域一切有大作为的人身上都具有这两种品质。
首先要有热情,对所做的事情真正喜欢,以之为乐,全力以赴。但是,单有热情还不够,因为即使是喜欢做的事情,只要它足够大,其中必包含艰苦、困难乃至枯燥,没有毅力也是坚持不下去的。何况在人生中,人还要经常面对自己不喜欢但必须做的事情,这时候就完全要靠毅力了。
一切从工作中感受到生命意义的人,勋章不能报偿他,亏待也不会使他失落,内在的富有找不到,也不需要世俗的对应物。像托尔斯泰、卡夫卡、爱因斯坦这样的人,没有得诺贝尔奖于他们何损,得了又能增加什么?只有那些内心没有欢乐源泉的人,才会斤斤计较外在的得失,孜孜追求教授的职称、部长的头衔和各种可笑的奖状。他们这样做可以理解,因为倘若没有这些,他们便一无所有。
圣埃克苏佩里把创造定义为“用生命去交换比生命更长久的东西”,我认为非常准确。创造者与非创造者的区别就在于,后者只是用生命去交换维持生命的东西,仅仅生产自己直接或间接用得上的财富;相反,前者工作是为了创造自己用不上的财富,生命的意义恰恰是寄托在这用不上的财富上。
繁忙中清静的片刻是一种享受,而闲散中紧张创作的片刻则简直是一种幸福了。
天才是伟大的工作者。凡天才必定都是热爱工作、养成了工作习惯的人。当然,这工作是他自己选定的,是由他的精神欲望发动的,所以他乐在其中,欲罢不能。那些无此体验的人从外面看他,觉得无法理解,便勉强给了一个解释,叫作勤奋。
俗人有卑微的幸福,天才有高贵的痛苦,上帝的分配很公平。对此愤愤不平的人,尽管自命天才,却比俗人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