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好人·中国坏人 彼此即是非:李光地

人对自己不满,多半要移怒于他人,所以北宋人平和,南宋人脾气就坏,盛唐人宽松,晚唐人就苛细。吴三桂在清代的名声何以如此不堪?若说是因为引满洲兵入关,则大家都是“本朝的人”,马不说驴脸长;若说是因为造反,而以遗民自任的人,也在骂吴三桂。我想清初的人,尽管已输诚于清室,而且立刻做到忠心耿耿这一老本行,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不自在的。这种不安,自己对自己都不会承认,其表现,大概也只在痛哭吴三桂之类的事情上。

吴三桂倡乱的时候,耿精忠在福建响应。翰林院编修李光地回家探亲,陷在福建。耿精忠知道他的名气,派人招他来福州做官。耿精忠的官,李光地是不敢做的,但也不敢坚拒,只好去福州应付一下。在福州他遇见了境遇相同的陈梦雷。陈梦雷也是福建人,与李光地同榜进士,而且一起在翰林院做编修,二人既是同乡,又是同年,且是同僚,关系自然亲密。

这时陈梦雷已经被迫入了耿精忠的幕。两人在陈家多次密议,到底商量些什么,后来各有各的说辞,无法征实;可知的大概是由陈梦雷在福州虚与委蛇,李光地则回乡隐遁,设法通消息于朝廷,以为后地。接下来的一年里,两人遣家人往来商议,在第二年,李光地写了一封效忠信,封在蜡丸里,让仆人送交清方。这篇上疏,李光地只署自己的名字,种下了后面的是非。三藩乱平,李光地因此疏升为侍读学士,陈梦雷名列逆案,免死流放到关外。陈梦雷一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知道自己阙名蜡疏,入案后李光地又不曾给他分辩,暴跳如雷,便写了封公开信,把此事向朝野公布。

这便是“蜡丸案”的约略。中间种种细节,两人的说法,简直没一样是相同的。我辈后人,不好遽定谁是谁非,便在当时,也难以求证。毕竟是暗室之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天地又不说话,则只好听他们两个吵。但舆论却是一边倒,只有李光地的亲友门生,为他辩护,此外朝野一辞,都说他卖友求荣,种种不对。靠着康熙的保护,李光地在官场终能屹立不倒,但他的声名,从此也糟糕得很。到了大学者全祖望也来痛诋的时候,一顶“伪道学”的帽子,李光地算是稳稳地戴定。

康熙朝的名臣中,李光地的作风还算过得去。他的政敌徐乾学,做过的一些事情,就远更不堪,然而名声不恶。那时的舆论很严厉,如果谁有一点丑闻,大家一拥而上,深揭猛批,尽性而去,好比一群道德的掠食者,每天在等新食物,一发现别人的毛病,立刻精神抖擞。李光地自己是词臣出身,也没做过十分出格的事,而不见容于清议,他后来回想,总以为是政敌从中构间,其实还是自己做错了事,且赶上一个不容错的时代。

蜡丸案本已不清不楚,为李光地辩护的人,又造出种种新说,甚至削改他的日记,使事情更加淆乱。其实要为李光地辩护,与其否认整件事情,不如解释一下他的性格。上疏时没有署陈梦雷的名字,或是一时私心;至于不主动解救陈梦雷,或可解释为新进学士,不敢在皇帝面前张嘴。李光地自己若能坦承其过,也不至于越陷越深,且终身被环伺着,一有小辫子就有许多手抢上来抓。

哪些是人性的弱点,哪些是邪恶,那时的人并不去分别。事实上,李光地自己也信奉的道德哲学,就想消灭人性的弱点,甚至逼人为善。劝善与逼善是有分别的,因为道德命题并不对称。我们可以说让梨是高尚的,而不可以就此反推不让梨就不高尚,不道德,无耻,该打屁股。提倡美德,是鼓励性的,推行规范,是禁止性的。规范禁止杀人,但我们很少会在日记里写下“今天又没杀人”,以为做了好事,沾沾自喜。反过来,人没有达到某种美德,不意味其在道德上有缺陷。经常发生的是,那些鼓励性、建议性的伦理信条,被不正确地逆推后,产生了一种压迫性的道德环境。

李光地本来信行王阳明的学说,后来阿附皇帝的心意,改宗程朱。程朱学说中的道德哲学部分,是一种压迫理论,所以李光地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他是上疏搭救过陈梦雷的,只是并不很主动,连疏子也是别人代草的,在同时人眼中,这就是恶,而且做得太晚,近于引西江之水,以济涸辙之鲋。这类严厉的态度,李光地自己也有,当然在别人的事情上。他的日记,详详细细地记了些别人的丑闻,虽然把语气克制得不那么幸灾乐祸,仍然是辞若有憾,心实喜之。

改善自我评价最便捷的办法,是发现别人的错处,力批之,特别是对那些自己也犯过、有可能犯、想犯而不敢犯的错误,更要大力挞伐。所以通常,我们看一个人最喜欢抨击哪类事情,便猜他最受哪些事的吸引,可有一半的准确率。当然最好还是不这么做,猜想别人的动机,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