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师承于蒋方舟
我忽然发现,我九岁就开始看《百年孤独》了,我被自己的虚荣心吓了一个大跳。我记得我看完《百年孤独》后异常苦闷和深沉,因为那上面有一个情节是小女孩把从屁股里拉出来的东西,搓成棍棍在墙上写字,多脏啊!从此我只要看到《百年孤独》在我床边,就愤怒厌恶地把它推到一边,好像看到了一个屎棍子。
我听人家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个好东西,看完之后人就高级了一截,于是我挑了一个黄昏,心情沉重地开始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准备深刻。刚开始时,我还能感觉到深刻文章特有的无聊、难看和不确切的比喻,看到后来,我气急败坏地发现里面有很多关于做爱姿势的描写,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我只是想说,不要强迫自己思考“一个时代的精神和高度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裂缝”,我思考得龇牙咧嘴的结果,是增强了自己对《时尚》的喜爱……嗯,当然,20多岁了还觉得《读者》上面的故事令人感动也是不对的。
我买到了一套好得不得了的书,叫《俏胡子逛世界》(有《哈!小不列颠》《欧洲在发酵》《一脚踩进小美国》三本,作者是比尔·布赖森),所有人听到这题目时,都尴尬轻快地说:“哦!你还喜欢看童话呢!”不是的,请看看我随便找到的一段:
“我上次回老家时,买了我所能找到最可笑的明信片:夕阳斜照喂食场啦,一群农夫勇敢地抓着移动中的扶梯啦之类的。他们一致的荒谬,我拿去结帐时,觉得很不好意思,好像我买的是色情杂志一样,可是结帐的那位女士不但对它们投以关注,更慎重以对——正如她们对色情杂志的态度。
“当她看我时,眼里几乎泛出了泪光:‘这些真的很棒,我到过很多州,但我可以告诉你,这些是我看过最瓢亮的了。’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了,我看看那些卡片,却意外地懂了她的话,它们真的很‘瓢亮’了。有那么心神耗弱的一瞬间,我几乎也要安详起来了……”
真是太好笑了,好笑得令我感动,每个字都有令人颤抖的幽默,我深怕自己的抄写一不小心把它变得不好笑了。能写出这样直挠人心的幽默的句子,比写出所有人都不懂的文章了不起多了,比尔·布赖森是个语言学家,知识很渊博,但是文章里却一点都不露。世上的作家太多了,可是让人开心而不是苦闷的作家太少了。看完这套书,我对以前自己文章里粗糙和不负责任的漫骂很是惭愧,我尽量模仿和学习这高级的幽默。
当我在作文里违心地说自己喜欢“普希金”“马尔克斯”时,好像“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我流利地写“人性批判”“意识形态”时,感觉得到了品味的保证。但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并不是喜欢“马尔克斯”和“王小波”,就自动地成为他的徒子徒孙和门下走狗。
我追踪不出自己师承于谁了,我看的第一本纯文字的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受益很深,但似乎对我没什么影响,路子不一样吧。我们家最完整的一套书是《张爱玲文集》,但现在张爱玲被说俗了,我都不敢提她的名字了,她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一些出名的不出名的出色的不出色的作家都不幸被我师承过,但大部分时候我只是模仿他们的一句话而已。我希望几百年之后,有人能在寒冷的冬天坐在电热毯上愉快自豪地说:“我师承于蒋方舟。”
与你相守到老
我七岁生日那天晚上,躺在床上,沉浸在没有人送我礼物的痛苦之中。这时候我的叔父叔母和堂姐都来了,送给我一套《安徒生全集》。我第一反映就是翻了翻价钱,发现是50元钱,对他们的好感倍增。我看了几个短篇的,都是鲜为人知的故事。我抱着甜美的心境看,看到最后,就不甜美了。其中一篇讲一个伪装成可爱小男孩的天使,来到一个单身老头的家里,老头请他喝葡萄酒,吃苹果派,小男孩吃了以后,用箭把老头射死了。后来这个怀心肠的天使,又伪装成少年,杀死了跟他恋爱的少女;伪装成孩子,杀死了母亲……还有无故事性的“十二月份”,十二月份是不同的人,坐在同一辆火车里,在新年里降临,一一下车,全篇一个接一个地讲他们的个性,特别是衣服。我觉得这篇是安徒生语言的登峰造极。
这些故事和我以前看的任何童话都不一样。安徒生并不是写不来有happyend的故事,如果他写书的初衷是给小孩子看,他肯定是希望小孩子能够通过他的书,来了解人的世界,圣的世界,魔的世界,精灵的世界,人性纯净和灰暗的角落,并不管他给一个躺在床上准备入睡的小孩带来多大的震惊。
很多人有所不知,《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小红帽》《青蛙王子》……都是格林这两个兄弟收集,删减,美化,包装的。看格林童话的小孩,比看安徒生童话的小孩要多,安徒生的故事并不如想象的那样脍炙人口,可能是因为安徒生更复杂,更辗转,更伟大。他的道理需要长大之后才能明白。很多人长大之后记不起来了,但是一旦想起来,比迎面扑来一盆凉水还要震撼。
没有人能够超过伟大的安先生!不能只看《安徒生故事》,一定要看安徒生全集!
我又零碎地看了一些童书作家的,梅子涵的,秦文君的,郑渊洁的,外国无名作者写的“皇室家族丛书”,我不想得罪人,但真的觉得失望。读的时候很带劲,读完之后,后悔自己为什么化了半天时间来读这些书。不是擅长模仿婴儿、调皮男孩和初中女生的语气,不是说句“谢霆锋真酷”,就能引起儿童读者的共鸣的;也不要只站在小孩的角度,讨好小孩;也不要想着“我的书是写给小孩子看的”。好的儿童书,能与你相守到老——这是我定的标准。
我长大以后,又重新补习了一些儿童读物(是跟言情小说一块补习的)。幸好看的都是好书,就算从成人的角度看,也是好书。由此可知,好的儿童书作者是多么厉害的一些人,不止要有一颗童心,还要有一颗博大的悲悯心。
王尔德是我在“后童书时代”很是推崇的一位。我曾经学过他不少的语句,比如“头像不胜重负的芦苇一样,微微地歪向一边”,这些话都在我的作文里,被老师画上表示好的波浪线。他比安徒生还要悲伤。我喜欢《夜莺》《巨人的花园》。
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是一部及其好读的童书。我曾经在打折书店里,向一个手拿教小朋友种瓜种豆的书的男子,严重推荐这本书,他明显被我吓到了。他看看标价说:“反正只要七毛钱,就买了吧。”
《秘密花园》被郑重地穿上了裤头(即书封),“裤头”上说每个美国小朋友都看过。还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推荐,声称这是对他影响最大的书。我也觉得这是一本充满糖果色彩的书,结局绚烂,但是我不想看第二遍。
《夏洛的网》和日本女作家安房直子的一些短篇故事,是我在网上看的,前者是好莱坞“童话”的典型,关于梦想,勇敢,自由;后者是日本式的温馨加诡异。
最愉快的是比利时人写的《动物的365天》,是动物写得极短极有趣的日记,每月一号就到了烹饪时间,教做糕点。我在微波炉烤了一个土豆饼,操作程序没有任何错误,但是那只饼硬极了,在地上摔都摔不破。
童书的插图太重要了。我购书历史上最便宜的书是《牧童》。一毛钱。是长条的纸块折了几折,每一折都是及其漂亮的水墨画,我坚信这是我的美学启蒙。后来知道《牧笛》是早期动画片,在欧登塞童话电影节上获金质奖。儿童并不一定记得看过的故事,但是他们会记得其中的画面,那些有潜质的小孩,就会画那些留在脑子里的美好的画面。
看下蛋的母鸡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大教育家。一批批以仰视的角度看着我,脑袋被身后的妈妈又戳又揉的小孩,被迫让我言传身教。以一个从赖皮赖脸的女孩,成功地改造成著名作家的案例,来向这些无辜的小孩进行现身说法,从而证明他们妈妈的无聊。这群小孩表情之哀怨,令我几度想检查一下,他们妈妈的手中有没有暗藏什么金针暗器。
一位不知道是叫“王科长”还是“汪科长”的科长,一手拎着一箱可乐,一手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来到我们家。
他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参观一下我。一个人要能达到被参观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么是奇形怪状,要么是美若天仙,我个人认为自己比较接近后者,可想而知我现在自负到有毛病的地步。二是帮忙改造他的儿子,根据这位科长交待,他的儿子极不争气,期末考试竟然没有拿到第一名,作文竟然没有得满分,简单的算术竟然能算错……
这位科长真是孤陋寡闻,不知道我清高绝俗,不愿理会世间俗事。我刚准备拂袖离去,却见科长旁边的可乐瓶子伸出小手,召唤我过去——看在可乐的面子上,我就教育一下吧!
于是我端正地坐好,准备回答那位小弟弟的提问。只见他爸爸兼王科长用没剪过的指甲,狠命地戳他儿子的后背,说:
“你不是一直想问姐姐她是怎样写作的吗?”
我答过这样朦胧,这样浩大,这样烂的问题吗?于是我微笑着说:
“用手写呀!”
那科长脸色陡然一变,像中了来无影去无踪的“清风五毒散”,表情被定住,阴沉着脸,从鼻孔里大出了一口气,对他的儿子说:
“姐姐的意思是说让你用手多写,只有勤劳才能成功,没有捷径。”
想不到这位仁兄把我的一句废话分析得这么深刻,让我自己也觉得我好像真的是这么想的,真的是这么深刻。
后来科长见我和普通人一样,吃喝拉撒样样都做,其能力比他儿子还略逊一筹,便失望地拎着孩儿,提起他送来的一箱可乐,往门外走去。我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在他身后轻声道:
“那个,那个……”
他一回身,我赶忙把指头对准他手中提着的可乐,他大“哦”一声,腾出左手,用温暖湿润的手掌和我握握,出门离去。
虽然我在这位科长心目中的地位多多少少有影响,但我在其他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印象还是伟大的,还是神秘的。那日,一位名曰“李处长”的处长也来参观我了。
李处长这次来访,主要目的是考察,因为他将要带着他的女儿前来被我教育,今天他先进行一下非正式访问,如果我是他想像中的气质高雅,言谈得体,超凡脱俗,他就把女儿带来进行正式访问。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有了“科长”的教训,我再也不敢轻举妄动,在“处长”面前表现的非常得体,绝不轻易上厕所或说话,俨然一个内秀的孩子。
话说吃完饭,李处长捂着肚子,急急忙忙地冲向厕所。他在厕所里待了半个小时左右我才听到冲水的声音,便秘的李处长真是可怜。从厕所出来的李处长一脸郁闷,我只道是因为我们家厕所的条件很不好,没有配置最新型的ABCD式抽水马桶。李科长只用他柔软肥腻的手掌握了我一下就出门了。我是继李处长之后上厕所的人,我忽然发现:厕所里没有纸!那么李处长是用什么方法解决他的擦屁股问题呢?
为了调查“李处长擦屁股”这一千古疑案,我特意在厕所看了一下片装物品,比如毛巾、抹布、打开的牙膏盒,发现都保持原状,颜色上没有发生改变。我呆了半晌,以每秒钟一毫米的慢动作,低头看手,忽然狂叫一声,把水龙头拧到极限,狂冲自己沾满不洁物的双手,顾不得水流以一秒钟一公里的流速漏到楼下。
大家都知道,我不是一个只想到自己,不顾他人困难的人,我想到李处长不通过正当手段处理掉的粪便一定没有解决干净,出于对李处长的关心和怜悯,我在窗口挥舞着一大卷卫生纸,对刚出楼道的李处长喊道:
“李处长,卫生纸!”
最终,我还是让李科长失了一望,导致他的女儿至今没有现身。
顺利地接受我的教育的小孩,是赵局长的6岁儿子。这位赵局长来头可不小,据说是看着我长大的,所以贵府的公子我一定得好好照顾。
这位赵局长还比较有人性,没有监视他儿子整个被教育的过程,而是把我和他儿子扔到我家门前的亭子里,进行家教式的单个辅导。
现在的小孩发育得愈来愈好,在我记忆里,6岁小孩走路还磕磕绊绊。我因此自作主张,自作多情地在他身后伸出双臂,做势要搂住小弟弟的腰,准备把他抱到亭子的台阶上,不料他一个箭步就已经冲了上去,步履轻捷,显然武功不弱。
他扭过头见我双手呈怀抱状,怔了一怔,红着脸又把脸扭了回去不看我。他该不会在心里把我误会成老女流氓吧?
在亭子里,俺俩连“话不投机”的境界都达不到,我们俩一共说了三句话:
我:“你现在学到那篇课文了?”
他:“《乌鸦喝水》”
我:“我们走吧,免得你爸担心。”
这是唯一一个不忘师恩,至今还记得我的一个“学生”。
一次,我值勤时,赵局长的儿子忽然手拿一把钥匙走来,对我说:
“蒋姐姐(这称呼怎么这么别扭),我拣到一把钥匙,麻烦您交到大队部好吗?”
说完就走了。我为他还记得我而感动了好一阵子。眼眶里的喜极之泪蒸发之后,我就把钥匙转交给另外的值勤同学,大队部老师是何等的罗嗦和凶巴巴,岂是我等獐头鼠目的人能够进见的。不料,这把1989年生产的陈年钥匙,却遭到大家的一致排斥,尽管我使劲劝说:
“说不准这还是一把保险箱的钥匙呢!”
他们还是纷纷对它做摆手摇头状,最后我只得把它放在门房的窗台上。我的“学生”恐怕没有想到“作家”是这么无能。
作家又不是太监,不是靠检查身体就能验证的。没有人能够参观我一趟,就证实了“蒋方舟是‘作家’”这一事实。写作这疙瘩,不像拉琴跳舞,可以现场来一段,也不是手把手就能教得会的,这大概就是许多专程来参观我,或者送儿女来受教育的人失望的原因吧。
曾经有熟人带自己的女儿做实地参观,她们太拿自己不当外人了,以为和我熟到了可以不尊重我的规矩,不考虑我的感受的地步,她们犯了我的大忌:坐在我旁边上看我的写作过程,这种痛苦实在是旁人没法理解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别人面前排解粪便的感觉。
现在大家可以体会到我那时厌烦的情绪了吧!我不住地把显示器往旁边移,以避开她炯炯的目光,没想到她“一看到底”的精神十分坚定,一心要观摩到整个写作过程。她的屁股随着显示器的移动而移动,并躬腰驼背,只为看“作家”写东西的过程。她观摩到的结果一定会让她感到一定程度的失望,斟词酌句呀,谋篇布局呀,都是在身体内部进行的活动,不像杂技表演那么好看,也无法观察到“作家”的整个心理活动,是没有办法仅凭眼睛而“受益匪浅”的。
我也不知道有什么不对劲,就是觉得别扭,每写一行就凝视显示器一阵儿,再劈劈啪啪地删掉。当我陷入沉思的时候,我身旁那位“不懂规矩的熟人”,就用她那大而神往的眼睛凝视着我,眨都不眨。
忽然,她的指头落在显示器上,她说:
“你这个字写错了吧,是‘嘎然而止’,不是‘哑然而止’!”
我想她应该对刚才的言行很是自豪,一方面表示了她坐在这里是有用处的;另一方面,以后我死了并成名时,她还可以得意地宣称自己当过我的“一字师”。
只有智慧生生不息
——给五万年后的人的信
五万年后的聪明人:
为什么非得五万年呢?短暂的奇迹年代特别好,太长了就成了多事之秋了。
你一定用你的聪明,解读了留有我信息的光盘。在你的想象中,我可能是个老人,下巴拖到肚子上,像妖怪。但是我不老,在某种角度、某种光线、某种审美观下,我还算是个气质女孩——一个穿着校服长裙,面带奇异微笑,深不可测的女生。
我从小就被目为是早熟的、古怪的少女。当我快速而马虎地结束认字过程之后,我就开始写作了,那大概是七岁吧。令我恐慌的是,如果我不会写作,我会怎样?除了写作,我只会攒钱和省钱,我攒了一书包的零钱,大概有十块钱耶!除了极其高超的察言观色和狡辩的能力,以及超级冷静清醒的脑袋之外,我是个很普通的人,脸上没有多长一只眼睛,也不会吞火球,连骑自行车都不会,每次一上车就大呼小叫,然后极其敏捷地跳下车。我常年穿着男人颜色的衣服,走起路来像个老太太,即使被打扮了,也没有成长为“姿容瑰逸绝色倾城”的蛛丝马迹。
但是,还好,我会写作,我最近在写一些专栏——专栏是什么呢?有一种厕纸,上面写着一些名人名言,上厕所的时候,可以顺便长点智慧。这东西有点像专栏——我研究了中国的历史,号称“悠久”其实短暂的几千年历史。我发现历史书其实蛮无聊的,主要是为那些有权势的人服务的,其中也夹杂了一些没有权势的聪明人,中国的古代有很多聪明人,他们大都去对对子了,对得好,就有可能变成有权势的人;对得不好,就被有权势的人杀了。比如有个骆宾王,是个神童,七岁就会对对子:“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是形容鹅的;长大他当官了,又对对子:“入门见妒,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这是形容一个有权势的女王的,女王不喜欢,他就被杀头了。
但是,在被历史遗忘的夹缝里,我还发现了很多智慧又有趣的人。比如战国时候的列子。列子很厉害,指着动物尸体对他的徒弟解释进化论,而他的徒弟听不懂其中一大半的话。庄子的朋友惠子更伟大,他说过“南方无穷而有穷”,意思是到达南极点后,再向前就不是南方了。他还说“物方生方死”。意思是物体形成的时刻,也就是它解体的时刻。他跟对手庄子辩论的时候,经常兴奋地滔滔不绝,庄子就说:“不啦不啦,对方辩友,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烦死我了。”我总是轻快又惋惜地想:“真是难以相信,他们全都死了。”当你打开我的光盘时,也会有同样的感慨吧?当七万年后的人,打开你的光盘时,也会有同样的感慨吗?人都会死的,只有智慧是生生不息的。我心目中的幸福,除了有个人对我说:“你坐着不要动,我去弄点吃的”之外,就是做个博大的人,提出一个了不起的体系,让几万年后的人还在为此争论不休——人到底是进化还是退化呢?人到底会不会解体后重生呢?
在我生活的世界,有一种说法:“一万个人里边,只有一个天才。剩下的人,要想引起别人注意,就只有靠吆喝,靠抢钱,靠谄媚,靠脱衣服,靠装病态,靠扔炸弹,靠扣大粪……”我一直坚信自己是个少年天才,从小就明白许多事情,比如那些智慧的哲学家,多半是在做些字眼的争吵。我不容许自己不坚信。因为我不想叫卖,不想装病,不想讨好,也不想长出“临终之眼”——许多人是在他们就要死的那一瞬间,才开了点悟,刚想到一点普通的人生感慨,比如“要与人为善呀!”就嗝屁了。
我决定像不懂得科学实验的古人一样,激动又不负责任地悄悄告诉你——在很早之前有个聪明人叫达尔文,发明了“进化论”,说猴子的脑子越长越复杂,就成了人了。但是我也有我的理论,那就是“退化论”。我认为离远古越近的人越聪明,因为他们想事情总是从天地万物的本源想起,而不是像后来的很多人,想到几十年前流行齐膝的裙子,就想不动了。
我希望五万年后的你,用实验来证明我的观点。那时,我会让我的曾曾曾孙女,不要跟你抢“诺贝尔奖”。我会告诉我的曾曾曾孙女,我是一个多么慷慨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