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三、少批评媒体,多检讨自己
领导干部与媒体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一种体现。人民群众在信息传播渠道上的多元和自由,正是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多元与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以媒体为载体的舆论监督,既是监督公共权力,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同时又堪称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盾牌”。然而,现实中,经常有主管领导干部向媒体发火,把社会治安、医患关系、食品安全等问题的恶化都说成是“媒体惹的祸”。
传播学认为,媒体在传播事实、报道新闻过程,就会引起不同层次的人们的重视,从而形成社会舆论。而舆论在其酝酿和形成的过程中,会呈现出一种社会力量,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舆论力量。因此,西方一些国家将舆论监督视为独立于司法、行政、议会之外的代表公众力量的“第四种力量”。在中国,媒体也告别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宣传定位,日益朝这个大方向趋近。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正确认识媒体的这种角色定位,对媒体有敬畏感,而不要动不动就伸出权力之手,横加指责,甚至粗暴干预。领导干部确实应该做到:少批评媒体,多检讨自己。
在信息化社会中,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让媒体完全按照政府指示办事的时代已经改变了。这对习惯了灌输意图、主导议题的领导干部来说,首先应该顺应时势,尊重新闻媒体的规律,重视媒体、善待媒体,尝试用传播理念和技巧去把握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少批评媒体,多检讨自己。
资料链接 “天价烟局长”被双开
据介绍,2008年年底,被网民称作“最牛房产局长”的周久耕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以及消费高档香烟、戴名表等行为被曝光后,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和江宁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初查工作。2008年12月28日,江宁区委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其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纪检监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2009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经查,周久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查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十万元。同时,还有其他涉嫌受贿线索待查。周久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江宁区纪委、区监察局审议并报江宁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周久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真正做到少批评媒体,多检讨自己,就应该弄清楚监督与批评的关系。监督和批评似乎是一对孪生儿,一提及媒体监督,一些领导干部无独有偶地联系到批评、揭黑,认为监督等于批评,批评就是监督。事实上,批评是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监督的定义项。批评报道是媒体监督中一项强有力的表现形式。但是,批评报道不是捕风捉影式的叙谈,应该以确凿的第一手事实材料为基石。
真正做到少批评媒体,多检讨自己,首先,要敢于面对媒体监督,不要有消极和抵触情绪,更不要为了顾全所谓的“大局”而颠倒黑白,结果置自己于更不利的境地;其次,必须加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减少批评性报道的诱发因素,让媒体“无话可说”;再次,当报道失实和不全面时,应及时与媒体沟通,掌握主动权,以最快的速度来消除公众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