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让自己的媒体形象亮起来 一、媒体是政府的“梳妆台”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公众社会,政府形象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特别是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而媒体在这方面有不可替代的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时代的到来,媒体有时可以起到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作用。

政府需要“形象”,需要“梳妆台”。政府形象是指社会公众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活动和效果的综合认识后所形成的整体印象的评价。当今社会,媒体已经成为政府的“梳妆台”,对政府形象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政府、媒体、公众是构成政府公共管理实践的三个基本要素,政府是主体,媒体是手段,公众是客体。政府进行公共管理,其本身就是政府运用媒体与公众进行双向交流、沟通,以期达到理解、认同与合作的活动。政府公共管理以在公众中建立、塑造和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为目标,以传播沟通为手段,既要将自身的作为和形象通过媒体展示在公众面前,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又要通过媒体舆论汇集民智、吸纳民意,不断调整和改善自身的决策和工作。

从媒体自身变化对政府工作影响的角度来看,在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是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良好关系最重要的信息桥梁,保障这座信息桥梁的通行畅达和信息传递的准确、高效,是政府赢得公众支持和信任的必要条件和基本途径。我国媒体的运行体制,已从过去以传者为中心的、单一的媒体事业形态,逐步向以受众为中心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媒体产业形态发展;媒体的覆盖空间,已从过去受制于行政边界的局部性、区域性覆盖,发展到借助于卫星和互联网的全国性乃至全球性覆盖。媒体对公众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政府必须主动协同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信息传播、新闻监督和舆论引导等社会功能,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树立和巩固政府形象,实现政府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科学发展、长治久安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讲,媒体是政府的“梳妆台”,主要表现在政府常规管理和危机管理中。具体来说:

第一,媒体是政府形象展示的平台。媒体是一座联系群众和政府的桥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媒体有自己的一套文本建构准则和表现事实的话语形式,弘扬主旋律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主旨的宣传报道体系就是这种文本规则的现实体现。一般来说,公众了解政府和感知政府的进步形象更多地是通过媒体中介来实现的。政府每一项政策方针的出台,媒体不仅是信息发布者,也是信息解释者。比如,从每年“两会”期间的代表提议到政府重大法规的出台,以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为代表的许多媒体无不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积极的宣传。多家媒体通过对国家政府中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解读折射出的是中国政府政治体制民主化进程的日益发展,维护的是政府民主进步的形象。

资料链接 徐宝璜论媒体的最高境界

徐宝璜是最先在国内开设新闻学课程的大学教授,他所写的《新闻学》一书,也是中国最早的新闻学专著。媒体之最高境界依徐宝璜在其所著的《新闻学》一书中所说应为:“彼如预言者,讴国家之运命;彼如裁判官,断国民之疑狱;彼如大哲学家,教育国民;彼如大圣贤,弹劾国民之罪恶;彼如救世主,察国民之无告痛苦,而与以救济之途”。松本君平、休曼、徐宝璜、邵飘萍著:《新闻文存》,中国新闻出版社1987年版,第283页。

第二,媒体的舆论监督促进政府形象的完善。媒体应当承担舆论监督的职责和义务,阐发和传播具有聚合力的思想体系,自觉地监督和完善社会舆论对政府形象的不良反馈。媒体的这种舆论监督功能既体现在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上,也体现在对政府自身不足之处的预警功能的启动上。一方面,媒体对社会舆论要进行正确的引导,积极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它的这种功能主要体现在对社会舆论动向的准确把握上。另一方面,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的舆论监督是媒体应尽的职责,也是对社会不良倾向的一种过滤。媒体这种舆论监督职责的履行本质上是为政府帮忙而不是添乱。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主要的职责就是管理众人之事,媒体所履行的主要职责就是关注众人之事,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在这个层面上,两者更加体现出相互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三,媒体协助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塑造形象。政府形象的传播不仅仅依靠政府形象的日常塑造,在重大危机或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府的规划能力,调配资源的能力得到集中体现,政府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得以集中反映。如果处理得当,政府形象可以得到极好的提升;但如果处理不当,原来良好的政府形象极有可能毁于一旦。长期以来,我国媒体在“危机传播”中常常持非常严谨的保守态度,事实上是把社会稳定与公民知情权摆在了完全冲突的位置上。大多数突发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表现为“天灾人祸”,政府对这类事件的处理相当慎重,唯恐造成人心惶惶和社会动荡。事实上,政府如实公布一些有关灾情的详实数字与相关处理措施,非但不会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反而表现出的是人民的众志成城和一个务实的政府形象。

资料链接 出租车停运之后

2008年11月3日上午,重庆主城区8000多辆出租车集体“停运”,形成了引人关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当天下午4点半,重庆市政府便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庆市交委副主任梁培军向社会公布了导致此次主城区出租车罢运事件产生的四大原因,一是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利益分配存在矛盾;二是主城区出租车存在加气难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三是出租车租价结构不合理;四是非法营运车辆扰乱正常秩序。随后,政府立即采取了处置措施,并向市民道歉。重庆市出租车罢运事件开始缓和,当天1000多辆出租车开始投入运营。3天内,重庆市政府充分尊重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信息,连续开了4次新闻发布会。随后,重庆市委主要领导邀请重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进行现场直播,开启了党委政府应对公共事件的新方式。

与以往处置某些群体性事件的方式不同,重庆市委市政府在这次危机处理中,并没有着重“抓黑手”,而是以最大的善意理解出租车司机的行动,缓和矛盾。在巧妙的政治智慧作用下,以出租车司机“非暴力不合作”为开端的罢运事件,最终波澜不惊,以平和的方式告结。这种透明度不仅赢得了市民的称赞,也获得海内外媒体广泛好评,政府形象得到了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