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恐怖个案 即食的人生
世上,充满了“即食”的东西。
“即食”,有时候,是为了方便,有其必要,无可厚非。比方说,攀登额非尔士峰的人要在山上喝一碗牛尾汤补充体力,他没可能去捉一条牛,砍下牛尾,投入番茄等配料慢火熬几个钟头,他只能吃罐头,或者用汤粉掺了水喝;“即食”,是权宜,是暂代,是无可奈何的偶一为之。
然而,我上餐厅去喝牛尾汤,你给我一盅用粉末泡的,即冲即饮,我为什么还要来?我怎么不在家里喝?偏生好多餐厅,就算那是“一流”的西餐厅,供应的“汤”,都是“即食汤”。
到澳门荷里活餐厅去吃饭,黑眼圈六记明和荷里益这天刚参观过一家美国公司的汤粉展销,“什么汤都有!”荷里益大开眼界,捎了几包“龙虾汤粉”回店里,让朋友们试味;可惜,就是另添大量鲜鱼鲜虾同焗,焗出来的汤,也只是有其形,失其神,口感丧尽,味道虚无缥缈,不持久,得出来的结论是:要做好汤,汤粉用不得,工序省不得。
再好的汤粉,甲店用,乙店也用,仍然是“千店一味”,怎么能留客?
更坏的,其实是这种“即食”的态度,这种态度,滋生了电影的“七日鲜”,“作家”七天内写一本小说;艺术作品,即兴,是有的;但从来没有“即食”这回事;生产的人,不以生产“即食”小说或者电影为耻,难得“吃”的人,还视为十全大补餐,嗷嗷待哺。
当“即食”渗透到每一个范畴,那其实是文明和文化的沦落;厨艺在沦落,文艺也在沦落;甚至,你正在谈的这场恋爱,这即食的感情,也在沦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