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入冤谷

陈胜、吴广,说过一句中学生都熟悉的话:“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按秦律,征发的兵士若不能克期到达戍地,都得处死。那么,假如九百戍卒中,没有陈、吴这样的人呢?他们或许会逃亡,或许,而且更为可能的,会赶到戍地去领死。

这个判断,是否违反常识?老话说“除死无大事”,难道以死博生,不更符合常识?且看另一种例子。

秦国东征,最强硬的敌人是赵国。先败给赵奢,又败给廉颇,秦兵为之丧气。十几年后,为了争夺上党,两国再次开战。最后,赵军被困在长平的狭谷中。秦王亲赴河内,动员军民;十五岁以上的男丁,都征发到长平一带,阻断赵军的救援。关东的大国,尽作壁观,谁也不出援兵。赵军被围一个多月,粮尽力穷,只好投降。这四十万降卒,秦将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只留下二百四十名年龄幼小的,遣回赵国以宣示秦威。

这便是我们熟知的长平之役。后人疑惑的是,坑杀四十万之众,如何能够得志?这不像秦皇坑儒。一是几百人,一是几十万;一是儒生,一是军人。当时秦军临阵之数,也不如降卒之多,难道这些人就不反抗吗?史书对坑卒的过程没有记载,只说白起“诈而尽坑之”。但就算是骗入死地,总不能骗得赵卒自己给自己挖个坑,把自己活埋了吧?

所以,有人或怀疑降卒并没有那么多,或以为当时必有搏斗,而史书失记。但史无明文或暗示的事,我们只能当它没有发生,不然就无史学可言了。而别的例子告诉我们,一夜坑杀四十万众,不但可能,且不很难。

另一个坑卒的大人物,是项羽。项羽先是坑杀了二十万投降的秦军,后来又坑杀襄城等地的军民。如果坑杀是非常困难的事,他当会考虑别种屠杀方式,之所以后来屡次坑杀,大概是因为易于得手吧。

有一次,项羽攻下外黄,恼恨当地人的抵抗,命令全城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到城东集合,准备尽坑杀之。这场屠杀,后被一个十三岁的小孩拦下了。而究其本末,项羽下这样的命令,是知道人们必会服从的。可以想象,外黄人尽管知道是赴死,还是会去城东的;且人之将死,言行俱善,多半还会很讲风度,扶老携幼的,算是活得困窘,死得从容。

反抗还需要个性,赴死只需一种态度;反抗还需要智力,而赴死是最愚昧的人也会做的。

道理之一,坑杀要得手,被坑的人一定要多,活埋一个人是很难的,坑杀十万人,就容易多了。这个道理,以前讲过了,不多述。道理之二,是反抗往往比赴死需要更大的勇气,特别是当反抗需要挺身而出、赴死只需跟随众人的时候。

稍微运用一下想象力,便可知道降众被坑杀的场面。人人都在等待奇迹或幸运降临自己,等待领袖从别处出现。这是一群被命运感压垮的人,绝望压过了恐惧,幻想又压过了绝望,最后唯一留给他们的“幸运”——按他们的理解——是与众偕死,而且做伴儿的还不少呢。坑卒只是极端的例子,便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每每允许自己做下各种或愚或恶的事,只要能对自己解释一句“这又不是我自己”。

当年小孩劝住项羽的理由,是如果杀降,以后便没人投降了。三国时的何晏,也力论白起坑卒这样的事,可一而不可再,因为人们一旦知道必死,就不会俯首就死了。但我们看到的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坑卒之类的事情,确实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了。

唐人议论白起事,曾说“周王漂杵,致天之罚;白起诛降,行己之意。是以七百之祚,仍加姬氏;杜邮之戮,还属武安”。意思是周武王伐商,也杀了许多人,但那是恭行天罚;而白起杀降,是自己擅作主张,所以周朝享祚七百年,而白起终被赐死在杜邮。这个就是为君上讳,而胡说八道了。白起的坑卒,既是自己的主意,也合秦王的心意。范雎献给秦昭王的方略之一,是不要仅“攻其地”,还要“攻其人”。如白起者,正是执行这一方针。

残忍如白起,坑杀四十万人后,心中还是有些不安。他以后一直不愿意同赵国作战,或许有回避内心冲突之意。最后他被秦王赐死,死前说,我坑杀了数十万赵国降卒,也是该死啊。他死后,诸侯置酒相贺,那时的人已视白起为凶神,甚至传说他的眼珠不会转动,和正常人不一样。而长平,从此成为非常有名的地方。山西高平,多有丹水、冤谷一类的地名,亦是后人同悲之意。李贺曾在长平捡到箭头,写了一首诗,有句“虫栖雁病芦笋红,回风送客吹阴火”,最是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