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舞会即将开始

“少权,我们结婚吧。”

我刚刚推开落地长窗想出阳台走走,忽然听到叶思仪这样对我说。顿时我有说不出的腻味,良辰美景转眼成空,我回头,望住思仪不语。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讨论,我知道她接下来一步是要向我痛陈家史,忆苦思甜。

果然。“我从小父母双亡,一生人最大志愿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家,有爱我的丈夫,有我爱的儿女,我愿为他们付出一生而无怨无悔。”她说,“我们已经来往8年,我自19岁中专毕业便出来跟你做秘书,当初你说未立业不成家,直至今天你已成为大老板,可以呼风唤雨,我想不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尽早结婚。”

“我的理由是,”我慢吞吞地说,一边系领带穿西装,“我并不需要哪个女人为我无怨无悔。早8年前我就劝你嫁人,并没要你等我至今朝今日。”

思仪大怒:“你没良心,你现在做了老总自然可以这样说,如果当初不是我陪你含辛茹苦,你未必有今天基业……”

她话未说完我已开门出去。

也许她说得对,她的确对我付出良多,但我并不是没有回报,这座两百多平的四室两厅就是回报之一,仍然留她在月薪万二的秘书职位上也是为了念旧。3000元一个月找个会打字懂英语的妙龄靓女做文秘,只怕女博士生也找得来了。

但我不想做得太过分,只是以后这玫瑰小区是再来不得了。我回一下头,正巧看到思仪的粉红睡衣,倏地一闪隐到窗帘后去了。我苦笑,8年了,我不用回头也想得出她满含幽怨自以为妩媚的凝视。

我不需要谁为我无怨无悔,说无怨无悔已经是在指责我有令她可怨可悔之处。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是Float的号码,她居然肯在星期六午后两点仍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简直是个奇迹。我按下收听键,问她:“没飘出去?”

Float独有的沙哑笑声早已传了过来:“你又没约我,我往哪儿飘?”

“那好,你现在就赶紧描眉画眼煮咖啡,我这就去陪你飘。”

听到Float的声音使我的心轻松许多。其实说我有多喜欢她倒也未必,那是个没定性的女子,自从做空姐儿,便给自己取了个古里古怪的洋名,逼着人叫她“弗洛塔”,旗帜鲜明地标榜自己是个飘浮不定的人。Float,原意飘浮、飘荡,当名词讲则是任何一种浮游物,比如浮萍,浮标,甚至浮码头,救生圈。我曾经问她:“福老大,你是谁的救生圈?”

她答:“我是所有有资格结婚而不愿结婚却渴望阴阳平衡的男士的救世主,当然,有肚子没胡子的除外。”妙语无珠,对答如流,充满小情小趣,小的奸滑狡黠,却又不使男人有任何压力。

我不是喜欢她,而是没理由不喜欢她。

驱车赶到Float家时,她果然已经煮好了咖啡,是烘焙得恰到好处的日本名品UCC,香而不涩,微微带酸,是我最喜欢的口味。我落坐在丝绒长沙发里,舒服得不想睁开眼睛,“福老大,你这儿就叫做人间仙境吧?”我喜欢这样叫她,存心惹假洋鬼子生气,不过,当然我知道她是不会真生气的。

她俏皮地打我一下,板起面孔敲诈:“说过不许乱给我起外号,又犯规,罚你替我买卫生巾。”

我们在满是咖啡香的屋子里聊天,看VCD,疯狂造爱。一切原始而美好。

为什么不?任何人经历过我那么多辛苦、诱惑、压抑,在成功之后都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而一切的努力,一切的挣扎,不就是为了有今天、有许多个像Float这样的女人?可惜的是,Float只有一个。

Float喘息停匀,勾着我的脖子问:“我比叶思仪,谁好?”

“你。”我把头埋进她的头发,那里有一股咖啡香。想到这是为了给我煮咖啡熏出来的,我有些感动。

Float又开始了她独有的永远睡不醒似的沙哑的笑,接着问:“比陈可琪呢?”

我有些嗒然若失,顿了一顿才悻悻回答:“那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跟她做过。”

“真的?你追她两个多月了,还没碰过她?”

Float瞪大眼睛,看恐龙似地瞪着我,我又好笑又好气:“那有什么奇怪?我一不是比尔盖茨二不是美国总统三不是阿兰德龙,凭什么一定会追得上她?”

Float又笑:“可是她是想结婚的那种人啊。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可琪一直想钓金龟婿,你是网络公司总裁又是未婚,可不就是最好的钻石王老五?”

“但是她说除非我立时三刻跟她开证明办结婚,否则绝不可越雷池一步。”我愈发悻悻。送花看戏吃饭甚至双飞欧洲七日游,我傻得像个二十出头情窦初开的纯情小伙子,演全十八般花枪,可到现在连可琪卧室门也没走进一步,说起来也真是网络界的笑话了。

Float的话让我想起明天便是可琪30岁生日,我答应过要替她订酒店办舞会。本来事情可以交给秘书代办,但叶思仪总当自己是半个老板娘,认为有权接受哪些任务而又否定哪些个案。让她招呼可琪,我不怕得罪她也怕她怠慢。

跟女人搅上感情就是有这许多麻烦。我叹口气,拉拉Float头发:“来我公司做秘书肯不肯?让我天天看到你。”

“不肯。我飞惯了,才坐不住。”

其实我也是玩笑,Float肯我也不肯,有一个思仪还不够烦?当年年轻不谙事跟身边人惹上麻烦,以后此种错误我都不会再犯。

忽然想到可琪,其实她也是因为业务上的关系才会与我结识。有一次我公司新开发软件被同行盗卖,是可琪使用“黑客”手法助我追回损失。起初我想高薪聘她来公司出任机要经理,几次被拒厚了脸皮,终于发展为想追求她做女朋友。但是这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独独在这件事上看不开,非要我拿出结婚诚意来才肯答应进一步交往,简直没可能的事。

不过越是冷淡越觉吸引是男人们的通病,我们于是一直耗着。

不知明晚的舞会,可否使关系有所改良。

结果我亲自往酒店谈论办宴事宜,又驱车到花店订花。很久没有亲自做这些事,忽然想起读幼儿园时羡慕邻班女生,天天折了纸飞机从窗里偷偷掷进,被老师捉住罚站的往事,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匆匆三十年过去,我的进步也不过是终于敢大胆地追求合眼缘的女子。最瞧不起那些在老婆与情妇之间疲于奔命的孱头男人,既然不安于室,何必自缚枷锁?

世人都知道有情人的男人不是好丈夫,却不知那做丈夫的男人也绝对不会是个好情人。

从花店到我的别墅足有一个半小时车程。我在城里并没有买房子,平时便留宿在Float或思仪处,再或者干脆住在公司。早在设计会议室时,我就在后间为自己预留了休息间,一张床一台电视,足以安顿新中年男人并不奢求的心。

车至政府花园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我在路边停下来慢慢吸一支烟,望着车外出神。

花园小区住的是本市最早致富的一批元老新贵,都有权,所以也都有钱。

我在这里也曾经拥有过一套房子,虽然自己一天也没住进去过。这里,包含着我从不肯向人说起的一个大秘密,就在喝得最醉的时候我也不曾向枕边人提起。那是我心深处最隐秘的疼痛。

早自三岁起,我已知道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

我没有爸爸。

我由母亲与一个做官的男人生下来,也不是什么大官,但手中有一点权,便又想要风流,又想要前途。于是,他在家庭之外要了我母亲,却又不能给她身份与名头,宁可受她一辈子抢白抱怨。

按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自由选择,只是苦了我,平白地要比普通人家的孩子多受许多白眼,又总被人纠缠着问姓氏。

我自幼不认为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感情纠缠有任何可取之处,更觉得组织家庭是一种罪过。我也不会忘记当那男人终于患喉癌死去,留给我母亲一座不过百余平房子做补偿时母亲的嘴脸。那年母亲已经56岁,正所谓人老珠黄,死攥了户主凭证咬牙切齿,说是笑倒比哭还难看,扬眉吐气地说:“苦守了半辈子,到今天才算有个交待,总算没白跟了他。”

说这话第二天一早她没有起床,经诊断为脑溢血,于三天后死去。

我将房子卖了20万,用它注册了今天的网络公司。从此时来运转,终于出人头地。

但自彼时起,我胸膛下叫做心的那个地方已被掏空。

我从此下定决心不要婚姻。

打心底里我瞧不起母亲,为着一套房子苦守苦捱,到最后还剩下几分真情?我更瞧不起父亲——不,我不是恨他,我只是瞧不起——他根本不应该觉得自己欠母亲什么,男欢女悦的事,他何苦扮演半辈子罪人角色。

但我感激那套房子,毕竟是自己的发迹之地。想想一套老房子仍能卖上二十几万,买家不过是看中这里的地利人和,以为可借东风便罢了。官与商的关系,从来都是由一个“钱”字维系。

从那以后我便很看中买房子,第一笔钱就在城外购了别墅,打算年底到海南也选一处别墅,然后北京、上海、桂林、大连……只要我想去愿意暂住的地方我都希望能置点物业。

中国五千年的革命始终是农民革命,乡下人和城里人的不同处只在于农民手里有了点余钱就想买地,而商人则想买大房子。

我捻灭了烟,重新发动车子。

忽然听到“轰”地一声,我只见眼前金星乱冒,朦胧中看到母亲一张充满怨愤不甘扭曲变形的脸,然后我便“睡”着了。

再度醒来时我只觉浑身酸痛,头部且翁翁做响,转头回顾,但见触目皆白,我愣了好久才想起这大概是医院病房。一个长发女子坐在我身旁,看我醒了就问我要不要喝水。

我喝了两口水后有些清醒过来,觉得那女子面熟,便问她:“这是医院吧?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是护士吗?”

女子摇头,轻薄我:“可见鲜花礼品都是虚情假意,人家看到我的名片还认定我是你女朋友呢,真真枉担了虚名儿。”

我这时彻底明白过来,拉住女子的手连连告罪:“可琪,我死里逃生,以为自己在天堂看见天使了。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到底怎么回事?”

“你撞到电线杆上晕过去了,好在没伤着。医生说只是轻微脑震荡,睡一觉就好了。怎么搞的,好好开着车会开到路边儿去?”可琪一边给我削着梨一边慢条斯理地对答,样子像极家庭妇女闲话家常。

其实我当然明白自己怎么会好端端撞了车。刚打思仪床上起来,又跑到Float那里折腾半下午,铁打的身子也虚了。我纯粹是累的。

这一刻我有些后悔自己的荒唐,好在没铸成大错。

这时候看出可琪的良好教养来了,她对我撞车的原因没有再刨根问底,只是把梨子递给我,软语叮咛:“吃点水果会清醒些,动作别太大,悠着点儿,看头还晕不?”

我忽然很感动,连梨子带手一并接住,随口说:“可琪,我明天酒会上就宣布我们订婚好不好?”

可琪愣了愣,抽回手轻柔地说:“不是好不好,是真不真。你神志不清时说的话是不能做准的。明早醒了再说也不迟。”

我的确有些迷糊,但扯了可琪的手不愿放,生死之际我觉得孤独,生怕她离开我。我含含糊糊地说:“可琪,你别走,你要是怕闷,我给你讲故事……”

我到底也不知自己讲了些什么,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再醒来时可琪已经不见了,她昨天的位置上坐着思仪,这让我在朦胧之间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思仪的眼睛肿着,见我醒了,忙不迭地凑近来:“少权,你可醒了。今早可琪给我打电话,可把我吓坏了。我给你炖了鸡汤,你没有人照顾怎么行呢?还说不愿结婚,这要不是我,你现在要喝没喝要吃没吃,谁管?可琪会管吗?会管也不扔下你走开了。哎,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撞车?可琪怎么跟你在一起……”

我呻吟一声闭上眼睛:“思仪,你让我再撞一次好了。”

当着思仪面,我给可琪打电话:“你见死不救,置我于不义。”

可琪抗议:“你公平一点,我守着你直到今晨8时才离开,回到家刚想睡一觉眼睛还没闭紧你又来打扰。”

“可是我九死一生,你不该庆祝我们再世重逢,然后陪我到天荒地老吗?”我信口胡言,存心惹思仪生气,却听到可琪在那端认认真真叹了口气:“少权,以后这种玩笑别再开了。感谢昨天晚上你的真诚,但是我对你父母的事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们两个是不同的。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我今年已经30岁,玩不起也错不起了。我们做朋友不好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我竟把自己私生子的身世告诉了她,所以她知道我绝对不会同意结婚而决定与我到此为止了?我嘟嘟哝哝:“酒肉哥们十个也还不热闹,红颜知己却一个已经太多。你至少该拉着我的手再喂我吃三十个梨子。”

“喂喂,你只是轻微脑震荡,收拾一下就可出院,并没撞至半身不遂。我要好好睡一觉,晚上还有舞会呢。”

“别睡了,来接我出院,我们去吃早餐。”

“魏少权,你怎么不干脆撞死?”这恶毒的小女人诅咒着挂掉电话。我抬头坦然地望着叶思仪,一脸无耻笑容:“昨晚我向她求婚,被她拒绝了。”

叶思仪忍着等我电话打完,这时终于忍无可忍:“什么?我整整8年等你开口求婚,你倒腆着脸到她那去找闭门羹吃?你这贱人,去死吧!”她把整罐鸡汤泼向我,然后摔门而去。

我啼笑皆非,贱人?以前不是男人骂女人的专用名词吗?如今乾坤颠倒了?好险没被烫到,但是被子褥子汁水淋漓,挨了护士小姐老大一顿埋怨,最后塞了50元小费才算让她闭嘴。

死里逃生,忽然让我想明白许多事,人生苦短,我实在不该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忍受叶思仪的聒噪纠缠上。她反正是要恨我的,我反正是要补偿她的,父亲给母亲一座大房子让她等了半辈子,我不想那么残酷,我决定大方点把一切尽快了结。

最终我CALL了Float来接我出院。Float很仗义,正陪朋友打保龄球,听到传呼扔下哥们儿就来了。见到我,远远飞一香吻:“我知道你为什么撞车,想我想的是不是?”

我攀住她的肩:“福老大,我们去玩蹦极跳怎么样?”

“你体验死亡上瘾了!”Float推我一把,“今儿所有体力劳动包括床上体操全免。我陪你玩一天素节目,喝茶逛街看电影,你也不许开车,我们学小青年轧马路谈恋爱。”

再世为人,我忽然很珍惜这阳光这绿树,对于逛街表现出空前热情。Float今天的妆扮也很纯情,我们手挽手肩并肩一副热恋模样。但我的确不是做戏,虽然这里也没太多真情,但,不是假的。

我问Float:“如果不用‘爱’,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的感情?”

Float沙哑地笑:“相好。”

她似对什么问题都有一个现成答案,而我爱煞她的这份机灵。女人不易太聪明,女人的聪明用于取悦男人足矣,像Float,但别用来同男人比,像陈可琪。

傍晚时我打电话提醒可琪换装,说好一小时后去接她赴宴。

我也邀请了Float,她爽快地答允,并不在意宴会女主人不是她,她自然另有舞伴。

我们对彼此没有责任,无论身体或灵魂。

盛装的可琪令我惊艳。我赞羡:“被这样的女子拒绝可以作为老年回忆时最大的遗憾。我这一生可真圆满,连缺陷美都有了。”

可琪凝视我的眼睛,认真地说:“少权,一个男人一生中总该有至少一位真正的异性朋友,坦诚相待,止乎于理。希望我有资格做你这样的朋友。”

我也不由地严肃起来,握住可琪的手说:“可琪,你真是令我心折。”

在去酒店的路上,可琪微笑:“今天是我30岁生日,有你这位好朋友为我庆祝,我真的很感激,无以为报,不如送一个愿望给你吧。”

“送愿望?”

“是,吹生日蜡烛时不是可以许三个愿吗?我把其中一个愿望送给你。”

我想一想,“那好,我的愿望是,一生拥有陈可琪这位好朋友,精诚合作;可以马上离开叶思仪,但希望她不要恨我;还有,不断遇到更多更可爱的Float……”

“够了够了,”可琪笑得岔气,“你这贪心的人,把我的三个愿望都用光了,还在滥许愿。”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轻轻叹息,“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一愣,“什么?”

“我说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小说里说:每个男人一生中都有过至少红玫瑰与白玫瑰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红的就成了蚊子血,白的则是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米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是么?张爱玲是这样说的么?那她可真是我们男人的知己。

但我是不要结婚的,我一个也不要娶,我要我的女人永远是香艳的玫瑰花。如果Float是红玫瑰,那她便永远浓艳地开放,如果我不再爱她,我自会遇到另一朵同样浓艳的红玫瑰;可琪应该是那朵白玫瑰罢,她既然不愿做我的女人,那就做朋友吧。她说得对,一个男人一生中应该至少有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她因她的智慧与理性而美丽,她会永远美丽。

至于思仪,如果我娶了她,那才真是蚊子血、干饭粒,但我不会那么傻,我不要做那个拍蚊子焖干饭的男人。

五十年后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与张女士笔下的总有些不同吧?

我看一眼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车子在夜里平稳地驶过,舞会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