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勿忘我
曾经,也是相爱的。
赤着足,穿极短的薄裙,踏在浪尖上随着潮声远一下近一下,躲避着他,亦牵引着他。
终于被捕获了,便放纵地笑,笑碎一天的星,化作浪花。
水是凉的,而他的眼睛灼热,如岸边明灭的篝火,在漆黑的夜里跳跃着艳丽,诡异而诱惑。而她,是扑火的蛾。那么年轻、单纯的快乐。
然而海会退潮,爱也会褪色,渐渐地,他开始更多留连于酒店泡泡浴的慵懒,水是暖的,眼睛却冷了。
他们一天比一天更远。不为什么,只是不再新鲜了。
她也曾试着挽留,化冶艳的妆,调醇香的酒,可是什么是他没经过的呢?再盛装艳服,抽丝剥茧后仍不过是那个已经熟透了的身体。他湮没在泡泡浴中不肯起身,连眼睛也不抬起。
但却仍不放她走。这是他的规矩。
紫薇花园的爱巢从此属于她了,即使爱情不再,产权证上林丽的名字仍然清晰而逼真,记录着她曾经作为何百晨情人的事实与成绩。
何百晨,本城属一属二的钻石王老五,“财”貌双全兼且年轻有为,只要他点一点头,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金融圈里流传着一句笑话:“月入几千的一份牛工,做死了也不如给何百晨当一年情妇,好不好也还赚得片瓦遮头。”
何况,那150平米的花园楼房远远不止“片瓦遮头”四个字可以形容。虽然,这于何百晨不过是一年营利的利息零头,于大多数朝九晚五的所谓白领却常常是一生为之拼搏的目标。
但是意外的,林丽拒绝了这份馈赠。她在一个春天的早晨无言冉退的时候,并没有带走房契与现款,甚至没有带走任何一件
她以自己清清白白的离去诉说了自己清清白白的爱。
在这一点上,她与他的其他情妇说什么也是不同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事隔三年而何百晨仍然记得她的缘故了。因为,他欠她的。
三年,不长亦不短。长到可以让他至少又换了三任情人,却又短得让他尚来不及忘记她,忘记他对她的亏欠。很多次,在似明又暗的梦里,他恍惚又见到她不取一文踏浪而去的背影。
可是,当她三年后重回故里,他却已不能认得她。
她并没有变老,只是微微胖了一点,不多的一点,但足以把所有的秀气填平。以前是眉目如画,如今眉目皆是画出。
一张脸仍然美丽,艳妆,长发如瀑流过前额,如抱琵琶半遮面。见人来,微一颔首,一头瀑布便荡起涟漪,脸上明明没有悲喜,阴影明灭却偏偏似风情万种。冷冷地,不肯轻易一笑,但眼影与唇彩都比笑容先做足了“欢迎光临”的姿态,不笑的时候也像在笑,笑的时候却没一点暖意。
而她的身份,是“百鸟吧”的红牌小姐。
他大骇,至于口吃:“林丽,你怎么会……”
她却扬起一道眉:“我不姓林哦,我姓……”随即一笑:“难怪,你们这些夜夜做新郎的豪客哪里记得昨日黄花姓甚名谁,告诉你也是没用。”
同来的熟客在一旁打着哈哈:“林总这回你可是慧眼走宝了,这可是咱们滨城艳名远播的一枝花LILY CHEN啊。”
他茫然,难道认错人?可是那飞扬入鬓的长眉,以及眉间一点欲坠不坠的青痣,分明是属于她的。他还清晰地记得,三年前的海边,她浑身濡湿,醉倒在他的怀里,彼此以体温做着最亲密的交谈。他清楚她身体每一点最隐秘最细微的特征,他怎么可能错认了她?
握一杯已经不再起泡的“踏趿拉泡”,他隔着灯红酒绿远远挂住她穿花蝴蝶似的身影,心里是一阵阵针炙的疼。这曾是他的女人哦,如何就这样折堕了?而且,她怎会姓了陈呢?
LILY CHEN,译成中文就是陈百合。
陈百合,何百晨!
他悚然一惊,杯中酒泼溅出来!
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她的名字,只是他名字的反读,她是爱他的,她是记着他的,她,是属于他的呀!
同伴惊异地望着他:“何总,怎么了?看上了哪个妞儿,小弟替你摆平。”
另一个熟朋友在旁边凑趣:“这你可低估何总了,何总虽然风流,可是从来不碰欢场女子的。”
欢场女子!他的女人,快乐天真纯洁清高如浪花的女孩子,竟然堕落成一个欢场女子。
他莫名地失落,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作为一个男人,他虽然不肯给任何一个女人终身的爱,却总是尽可能给她们终生的依靠。他把这看作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可是她,林丽,他曾经至爱过的一个女子,那个踏浪而舞的无忧女孩,却流落风尘成了一个货腰为生的欢场女子,他情何以堪?
不待酒阑,他推说头疼离群而去。
黑色的凌治转了一个圈却又停在了“百鸟吧”对面,静静地守着午夜来临,守着酒阑歌散,守着扶醉女子的迟归。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罢桃花扇底风。这样的日子,他不知她已经独自醉过了多久?
当她停在他的车前,妆已残,唇犹冷,眼神飘忽略带揶揄:“你那么喜欢换人,倒是三年没有换车。男人喜欢叫女朋友做‘马子’,其实还是抬举了。女人始终不如座骑。”
他尴尬,只是沉默地打开车门,将手掌遮在门沿上,以国宾之礼邀她上车。
她不动,冷冷地讨价还价:“出台300,过夜500,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结果他们哪儿也没去,却把车子一直开到浪花依旧的海滩。是初冬,沙滩上静无一人,燃起的篝火亦不能驱散夜的寒冷,但她的眼睛却分明暖了起来。
他们久久地对望着,不说一句话,然后,他伸出手去轻轻地、轻轻地碰触她的长发,仿佛小心碰触一樽珍贵的瓷瓶。先是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脸,她的唇,她的脖颈……
他仿佛是一个神,而她是等待天神唤醒的睡美人,他手到之处,她便一点点鲜活起来,生动起来,温暖起来。阅尽繁华烟视媚行的眼睛又回复了年轻时代的单纯明亮,却又分明比往日更加妩媚而饥渴,原始而炽热,终于燃烧了他也燃烧了自己。
在静夜的海边,在凌治的后座上,他们交缠的身体挥汗如雨,抵死缠绵,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交会,是世界末日最后的狂欢。天地之大,这一刻他只不过拥有她,而她亦只属于他。所有的激情与感知都被唤醒,所有的记忆与欲望都于此爆发。带着最原始的欲与最沧桑的恨,带着痛悔与绝望,他再一次占有了她,而她再一次唤回了他。
一个不眠之夜。
但是天边微曦初露,黑夜与黎明交替之际,他却还是憩着了。
醒来,她已不再。车厢内弥漫着烟草、香水与彼此的体味,处处是狂欢的痕迹,座垫也还是温的,可是那痴缠而绝望的女子,却已经不见了。
车窗玻璃上,用口红如血地写画着一行字:“REMBER ME!”
记得我!
如此低微而绝望的要求!
她再一次,以特殊的方式迥别于他的其他女人,让他不能忘怀。
他不禁怀疑,她的再次出现与离去,如此诡谲而突然,为的,不过是让他铭记。他是一个没有永远的男人,不能让他永远忠贞,只有让他永远难忘。于是,爱让她走向极端,不遗余力。
所有的沉沦与挣扎,所有的心机与渴望,不过是让他记得她。
记得她!
黎明的海边,海浪一声又一声,一切安谥而美好,而他忽然泪流满面。生平第一次,他认真地思考起爱情的课题,第一次,他想到了所谓忠贞,所谓执著,所谓永恒……
那个晚上,当他再到“百鸟吧”时,她已经辞职了。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却只是忍不住。
只是忍不住。
于是一次次地,他在不眠的夜里寻到“百鸟吧”,然后在一个烂醉的午夜由一位坐台小姐送回。
也就是那个早晨,他发现自己竟然不举。
他,一只出了名的恋花的蝶,竟然于花间折翼……
谁能相信?
也有心腹的知己向他推荐名医,他却只是摇头。他自己明白,那不是病,是心结。
而她,是医他的药。
只是,谁能知道,她的下一次出现,又将在何时何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