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乱起 第十七回 穷途
“主人!王府被包围了,七千铁甲军已全军覆没!”
“主人,丰饶侯和禁军统领王伍都背叛了,现在正调转矛头对付我们!”
“主人,我们派出去的探子全被杀死了,素旗军将他们的头颅悬挂在营外示威,我们怎么办?”
“主人,逃吧!”
“主人,逃吧!”
“主人……”
颐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视线一片模糊,那些个下属的脸,都只剩下模模糊糊的一个轮廓,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但就是无法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静静地坐在画舫上。
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不喜欢陆地,他喜欢水流。
小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水这么轻的东西,却可以托住木头,而人类碰到水,本来是会沉下去的,但有人却学会了游泳……他被这些自然界里神奇的事物所吸引着,废寝忘食地钻研,就想弄个明白。
他的母亲是个普通的妃子,偶尔皇帝会来她这儿过夜,不特别受宠,但也没有冷落。父皇看见他对着湖水发呆,不太高兴。每当那时,母亲就会游说他练武。
母亲说:“如果你练得一身好武艺的话,你父皇就会喜欢你了。”
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让那个眼睛里只有掠夺和杀戮的男人喜欢?同样看见一只鸟,他会关心鸟儿为什么能飞,而那个男人所关心的只会是如何才能用刀把那只鸟最快地杀死。
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吧……
于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很单纯,也很快乐。母亲很疼他,虽然也曾希望他好好练武博取皇帝的欢心,但终归没有勉强他。她出身商贾,娘家人没有资格进宫探望,只能逢年过节送点东西,有时候是江北的石榴,有时候是西岛的柿子饼,她就喜欢这些小零嘴,但又怕被人取笑,每次都躲起来偷偷地吃。
拜母亲所赐,他也开始喜欢那些各种风味的地方小吃,而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糖画。
因为,糖画只能冬天送进宫,搁置的时间一久,就会硬掉或者化掉。所以每次只要拆开包裹看见里面有糖画,他和母亲就会第一时间躲到小屋子里,避开别人的视线,只有母子两个人,分享着一个糖画……那样的时光,对一个孩子而言,无疑是很快乐很快乐的。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程军从燕国的疆土上灰溜溜地撤回了帝都,父皇为此大发雷霆,而当夜,无意中路过母亲的院子时,听见母亲在唱歌。
其实母亲一直是个很会随遇而安的人,在皇帝不来临幸的日子里,她就绣绣花,唱唱曲,据说父皇当年就是因为在街上听见她唱曲,所以才点她进的宫。
唱曲也许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她唱得太快乐,而且歌词是:“南方的燕子啊,你归来时可否带来了他的讯息?”
父皇因为打输了仗,正在气头上,再加上听见“燕”字,当即怒不可抑地冲进去,解下腰间的鞭子就朝母亲打了过去。
母亲发出的尖叫声,令得在隔壁房间里正在雕刻小船的他吓了一跳,连忙打开门时,看见的,就是父皇正在用鞭子疯狂地抽打母亲的画面。
母亲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痛苦呻吟,却不敢求饶。
他被那样的画面吓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应该阻止,于是扑过去想拦下父皇的鞭子,但那鞭子却掠过他的双手,狠狠地敲在了他背上。
那一记的力量与速度,以及它所带来的疼痛滋味,到现在,身体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被打翻在地,重重地撞到母亲身上。
父皇回头看了眼堆满木头的房间,更加生气:“雕雕雕,你看你生的什么鬼东西,除了发呆就会雕木头,一点儿用都没有,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我要有个能干点儿的儿子,何至于今日败成这样!”
父皇怒冲冲地走进那个房间,放了一把火。
火光熊熊升起,父皇拂袖而去。
他怔怔地看着那些妖娆飞舞的火光,看着火光里被无情吞噬的木头们,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也就此被一点点地、慢慢地烧掉了。
然而,比那更糟糕的是,怀抱中的母亲的呻吟声,停止了。
他呆滞地低下头,看见的是已经没有呼吸的柔弱女子,和掉在地上的半截糖画,那是一只凤凰的身体,脑袋碎掉了,翅膀被血染红了一半。两相对比下,触目惊心……
颐非回忆到这里,疲惫地闭了闭眼睛。
那是九岁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从来没有一天淡忘过。自那后他经常会做一种梦,梦见母亲漂在水面上,他在岸边呼唤她,她却摇头怎么也不肯靠近。
她说,她好害怕陆地,因为,地面又冷又硬,当鞭子抽下来时,她甚至都没有地方躲。但是在水里就不一样,如果有鞭子再打她,她就可以沉到水下面去,那样就打不到她了。
他一次次地梦见她,一次次地哀求,再一次次地被拒绝。
那个梦反反复复,他想他肯定是被诅咒了,因为他只顾着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所以,才让母亲那么那么的失望与伤心。
十八岁时,按照祖训他可以搬离出宫,于是他选了一块长着一株千年古树的临水土地。他在树上建屋,在水上系舫,出入皆以车马代步,尽量不让自己的双足沾到土地。
“主人!下一步该怎么办?快做决定啊!”
“主人……”
“主人……”
那些焦虑的呼唤声仍在继续。颐非忽然勾起唇角,轻轻一笑:“这一场大梦……也终于醒了啊……”
“主人,你在说什么?”山水、松竹、琴酒全都围了上来。
他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慢慢地看过去,这三人,是他的随从,是他的保镖,也是他的挚友。只有他们知道他每夜都被噩梦所困扰,知道他之所以奋发练武的原因,更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处心积虑地想要当皇帝。
——如果,当年肯练武的话,也许就能拦住父皇的鞭子,而母亲也不用死了。
——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土地了,那么,就把它全部变成自己的,如果成了自己的,再做梦时,就可以对母亲伸出双手,说:娘,你可以回到岸上来了。所有的土地都是我的,所有人都要听从我的命令,所有人都打不过我,再没有鞭子可以抽你,你也不用再躲到黑屋里去吃东西,你,可以回来了。
颐非的眼神由浅转浓,一闪一闪,全都化作了寂寥。
对不起,娘,我好像……失败了。
所以,你,回不来了……对不起。
他霍然起身,走到甲板上随手取下一块玉佩丢过去,切断了绳索,然后再跺一跺脚,木板顿时塌裂,水哗啦啦地涌了进来。
琴酒大惊道:“主人,你这是?”
颐非回首,朝三人负手一笑:“是英雄者,穷途末路,唯破釜沉舟耳。”
山水和松竹彼此对望了一眼。
而颐非的下一句话就那么悠悠扬扬地传入了他们耳中:“不过很可惜,我从来就不是英雄,所以,我要逃了。你们,愿不愿跟一个穷途末路的流氓亡命天涯?”
三人几乎丝毫没有犹豫地屈膝跪了下去,异口同声道:“属下等愿随主人同生共死!”
“很好。”颐非拂了下衣袖,抬头看向天空,夜已过子时,天边一轮弯月,无限凄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王府的高墙外几如白昼的火光和沸腾的交战声。
他凝望着那些跳跃的,仿佛来自幼时记忆里的火光,一字一字道:“九岁时,父皇用火烧了我最心爱的东西;十年后,那贱人用火烧了我唾手可得的皇位……没有关系,我颐非在此发誓,十年后,当我再踏足程土时,你们所亏欠我的,都要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地通通还给我!”
他脱去外套,“扑通”一声,率先跳入湖里。
琴酒等人也跟着纷纷跳下去。
冰冷的湖水蔓延上来,那些看似很轻很柔的水,此刻却沉甸甸地压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上。当颐非沿着湖底的密道匆匆逃离时,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其实毫不重要也没什么相干的问题——
当日,虞氏落水找耳珠时,是不是也是相同的感觉?
月挂中天,冷风呼啸,十里长街,变成了修罗之所。
中郎将云笛站在高楼上,望着下方的战场,面色冷峻。
他们用了三千铁甲军来伏击涵祁,将涵祁的八十名随从杀到只剩九个,这十人被大军包围,明明应该是俎上鱼肉,但,两个时辰过去了,素旗军一个又一个倒下,而那十人依旧屹立不倒。
尤其是涵祁,依旧是鲜红如血的铠甲,冷冽如水的长刀,刀锋一起一落间,必定有人倒下。
红翼之名,果不虚传。
“将军,久战不下,怎么办?”军师靠近他,低声询问。
云笛盯着那条矫健的身影,半晌,薄唇轻启,说了两个字:“放箭。”虽然没能生擒有点遗憾,但他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继续陪那个似乎不知疲倦的战魔耗下去。
右手正要挥下,却有个声音从身后急促地响起:“住手!”
云笛回身,见两旁侍卫全都俯身叩拜,来者身披皮裘,脸上带着病态的绯红,表情又是震怒又是急虑。
不是别人,正是麟素。
他当即也俯身参拜:“属下拜见大皇子。”
麟素飞起一脚,将他踢倒,叱道:“是谁允许你们放箭的?”
“生擒无望,耗时已久,我方军队越来越少,所以……”话没说完,又挨了一脚。麟素因为动作太过剧烈,忍不住咳嗽起来,边咳边道:“他是本王的弟弟,亲弟弟!你……你们若杀了他,我就砍你们的人头!”
“可是公主有命……”
“你们是听她的,还是听我的?”
众将士一时无言。
麟素缓了口气,走到窗边,望着下面的厮杀,不忍睹视地闭了下眼睛,转头道:“你们派人与他交涉,只要他肯归顺,不但不会有生命之忧,还能继续当他的王爷,而且……”
话还没有说完,另一扇窗前的一名弓箭手已扣动弓弦,只听“嗖”的一声,箭羽去似流星,不偏不倚,正中场内涵祁的咽喉,涵祁发出一声长鸣,扑地从马上倒下去。
麟素睁大了眼睛,涵祁的马受到惊吓,竟从涵祁的身体上踏过,一时间血肉模糊,鲜血飞溅,整个场面触目惊心。他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呆滞地看向那名弓箭手:“你……杀了他?”
弓箭手丢掉手里的弓,屈膝跪下:“属下是为了殿下着想。”
麟素快步上前,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沉声道:“你,杀了他!”
那弓箭手却毫不慌张,重复道:“属下是为了殿下!”
“你、你、你……”麟素气急,抽过旁边一人的刀,就要朝他砍下去,一双手突然伸过来,轻轻地托住他。他不会武功,因此,只觉臂上一酸,大刀哐啷落地。
回头,拦阻他的,乃是云笛。
“云笛你干什么?”
云笛淡淡道:“殿下劳累了一夜,该回去休息了。”
“什么?”麟素震惊。
云笛提高声音:“城中此刻大乱,殿下万金之躯,可千万别受到什么损害才是。来人,护送殿下回宫!”
“等等!云笛,你——你——你敢如此对我?”
云笛微微一笑,但笑容里却有很冷酷的东西:“公主正在宫中等候殿下,有什么话,殿下都可以去跟她说。”说罢挥了挥手,几名士兵上前,架起麟素强行将他拖走,一路只听到他的惊叫声、斥骂声和不连续的咳嗽声。
军师皱了皱眉道:“这样好吗?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皇子,也是目前仅存的一位皇子,开罪了他……”
云笛挑起眉毛:“军师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以为,现在程国之内,是谁说了算话?”
“当然是公主,但是公主毕竟是个女子……”
云笛冷笑:“女子又如何?女子便当不得这个‘王’字么?”
军师“啊”了一声,如梦初醒,震惊地捂住嘴巴。
云笛看着下面因涵祁一死而溃不成军被一一射杀的九人,悠然道:“十年磨一剑,霜刃今终试。公主,你胜利在即,可解脱些了?”
夜月下,他的表情忽然黯淡了下去,难言惜痛,难言悲伤。
“十年……十年……”
被自己的军队出卖,强行带回王宫以保护为名,实则软禁的麟素,凝望着窗外的月光,喃喃。
有宫女捧来美酒点心,放到一旁的几上,再轻轻地退出去。
他看着雕有双蛇夺珠图案的酒壶,眼底升起了一系列变化,有恐惧,有猜忌,有愤怒,但最终,一一沉淀成了伤感。
他慢慢地朝那壶酒伸出手,指尖不停地发抖,迟迟停停,明明是很短的一段距离,但足足耗费了半炷香时间才碰到。
壶身轻斜,琥珀色的美酒带着浓香倒入杯中。
他凝望着杯中的液体,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最后长长一叹,道:“罢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说着,像是鼓起了全部勇气地将酒一口饮下。
酒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啪地落地,落地不碎,顺着地势滚啊滚,滚到一人的脚边。
那人轻轻地走进来,长长的裙裾如水般拖在地上,她的脚步,轻盈似落花。
麟素靠在几旁,恍惚地看着她,她的脸庞朦朦胧胧,有些清晰,却又似乎模糊成了另一幅画面——
十年前,那少女从门外走进来时,也是这样的。
一步一步,那么缓慢。
当她离自己只有一步远时,会突地扑过来,抱住自己,嘶声痛哭,喊道:“大皇兄!大皇兄……”
而这一次,那人停在了三步远外,不再靠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于是他笑了笑,开口道:“一切都如你所愿了?”
那人还是看着他,不说话。
他笑得越发厉害,一边笑一边咳嗽:“你杀了涵祁,也杀了颐非,连父皇也在你手上,要生要死,不过是你一句话的事情。你的心愿全部实现了?现在你是来杀我的么?哦不,我忘记了,你已经把毒酒赐给我了,那么,你是来看我怎么死的?”
那人垂下眼睛,片刻后,才轻轻道:“颐非……逃掉了。”
“是么?那真是可惜……不过没关系,一个大势已去、穷途末路的皇子,又怎逃得出实权在握、民心所向的你?抓住他,也只不过是时间的迟早问题罢了。”
“大皇兄……”那人开口,终于跨过了最后三步的距离,来到他面前,然后,慢慢地坐下,将头靠到他的膝盖上。
膝上一沉的同时,原本冰凉的躯体因为感受到了对方的热度而变得有了暖意,麟素忍不住悲哀地想:他竟然没有办法讨厌这个人,哪怕被利用,被背叛,甚至现在被毒死,他都无法去怨恨这个人。她的脑袋往他腿上一靠,心里某个已经死掉的部位就又挣扎着活了过来。
颐殊……颐殊……颐殊啊……
他缓缓地伸出手,落到她的头发上。她有一头无比柔滑的长发,如同冰凉的丝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你把父皇怎么了?”
“我砍掉了他的双手双足,挖掉眼睛,割掉耳朵,拔掉舌头,扔进陶罐,做成了人彘。”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在说起这样的事情时,甚至没有丝毫起伏。
“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
“你想让我杀了他?让他快点结束痛苦?”颐殊呵呵地笑了起来,“那不可能,你知道的,绝不可能。”
于是麟素闭上了眼睛。
颐殊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低声道:“你心疼他?你到现在还心疼他?”
麟素声音颓软:“他毕竟是我们的父亲。”
“有他那样的父亲吗?”颐殊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揪住他的衣服,嘶声道,“想想看他都做了些什么!都对我做了些什么!野心膨胀妄想吞噬燕国也就罢了,实力不如人家输了本就正常,可他却把这些都怪罪于身边的人,于是他用鞭子打死了颐非的娘;我们的母亲也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就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还有我!还有我!”她的手改为去揪自己的衣衫,颤抖着,泪如泉涌,“什么程王最宠爱他的女儿,什么颐殊公主在程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些别人看来风光无比的事情,其实是他掩饰罪行的遮羞布!他、他……”
麟素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定定地望着自己同母所出的妹妹,两颗眼泪就那样溢出了眼眶,顺着脸颊滑下去。
依稀间,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那孩子无比惶恐屈辱痛不欲生地扑过来抱住他,号啕大哭,一声又一声地唤道:“大皇兄,大皇兄,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帝王家,龌龊多。
而他们,只不过是比别人更不幸,遇到一个禽兽不如的父亲。
颐殊抹掉眼泪,沉声道:“所以,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活该。我不会让他那么快就死的,我要他活着,一天天地活下去,每活一天,就多受折磨一天。”
麟素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觉得好累。
他真的好累。身体,提不起丝毫力气,内心,也已百孔千疮。真想什么都不理会地就此睡去。
但偏偏,颐殊又伸手抱住了他,将头靠在他胸膛上,喃喃道:“大皇兄……你恨我吗?大皇兄,不要恨我好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只有你能让我暂时忘掉一切不幸,只有你会毫无条件全心全意地支持我,我啊,最最最喜欢的,就是大皇兄了……”
麟素苦涩一笑:“你难道不也最喜欢涵祁么?”
颐殊面色微变。
“这样的话,你对涵祁和颐非都说过吧?”
颐殊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麟素却不睁眼,只是淡淡道:“不然,以涵祁那样的勇武,颐非那样的精明,又怎么会都栽在你手上呢?”
“大皇兄在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呢?”
“颐殊,我知道你很不幸,我真的知道。所以,你怨恨,你想报复,都是应该的。但是,你为了复仇,却让自己陷入了一个更可怕更污秽的漩涡——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颐殊的眼神尖锐了起来:“原来……你知道?”
“你每遇到一个对你有所帮助的男人,就会竭尽所能地利用,而你每次都会付上身体作为代价。将领、诸侯,甚至连他国的使臣,诸如江晚衣,你也不放过。”
“你是在说我是个荡妇吗?”颐殊的表情又冷了几分,冷笑道,“你有什么好指责我的?你难道就没占我便宜?都是一丘之貉,你……”
“不,我只是感到悲伤……”麟素轻轻地打断她,“有关你的那些事情,其实我都知道,只是不说而已。因为,每一次,每一次,都只会让我悲伤——父皇究竟把你毁到了什么地步,不但让你产生了怨恨,还变得这么扭曲——颐殊,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扭曲?”
颐殊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麟素终于睁开了眼睛,用一种深深的目光望着她,一字一字道:“颐殊,如果时光能重新回溯到十年前的话,我一定会去救你,一定去……”
颐殊默然半晌,缓缓起身,居高而下地望着他,轻声说:“但是时光不会回溯。”
麟素的脸一下子变成了死灰色。
颐殊转身,长发和裙裾都被风吹起,她就那样踩着来时一样的节奏,一步一步离开。
麟素的身体慢慢地倒了下去,两道血从他的鼻孔间流下来,滴到他的白衣上。
而天边,露出了第一道晨曦。
姜沉鱼则一夜无眠。
她在师走床边守了一夜。
昨夜,自颐殊公主出现,到最终公子与燕王宜王达成协议后,她和师走就被安排在这个院落的其中一个房间内。
大概对芦湾而言,也是唯一的安全之所。
后来江晚衣和潘方也出现了,潘方那夜离开后不久就与姬婴的人马取得了联系,然后带着江晚衣一同来此。江晚衣为师走重新包扎了伤口,虽然断掉的肢体无法重新接回去,但起码,不会有生命之忧。
姜沉鱼这才稍稍心安一些,守着守着就靠着床沿睡了。
但外面依稀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听不真切,却又确实存在,再加上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床,崭新的被子有种粗糙的感觉,摩擦在肌肤上,难受得让人心慌。
因此,当沙漏流到寅时时,她终于忍耐不住,起身做了简单的梳洗后,推开门,披衣走出去。
外面有很浓的雾。
雾中的一切看起来都朦朦胧胧,恍如梦境。
院子里,沿着墙根栽种着很多花,花丛里,依稀有个人。
走得近了,辨认出来,原来是薛采。难道他也是一夜未眠?
只见薛采蹲在一株很奇特的花前,那花色红如血,花瓣细长反卷如龙爪,沉鱼从未见过,不由得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花?”
薛采听到声音,回头看了她一眼,才答道:“曼珠沙华。”
“啊,这就是《大乘妙法莲华经》里提到的彼岸花吗?”姜沉鱼也蹲了下去,边观赏边道,“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真是种忧伤的花呢……”
“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既是那样,何来的悲哀?”薛采轻撇唇角,显得颇不以为然。
姜沉鱼望着他,笑了。
薛采淡淡道:“你笑什么?”
“我在想——其实我们挺有缘分的,不是吗?身在千里之外的异国,都能相遇。”
“也许跟你真正有缘的另有其人,而不是我吧?”
姜沉鱼拧眉,这个孩子真不可爱,她找他叙旧,他却专门挑她的痛处扎。
见她神色黯然,薛采收起了冰凉的嘲弄之色,目光掠向她刚才走出来的那间客房:“那人死了吗?”
“你说师走?”姜沉鱼摇头,神色又黯了几分,“虽保不死,但是……等他醒来后,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无论如何,活着总比死了强。”
姜沉鱼凝视着他,缓缓道:“对你来说也如此吗?”
薛采又是冷笑,目光闪烁不定,最后将头一歪,斜睨着她道:“你是不是很同情我?”
姜沉鱼一怔。
“别不承认,你每次看见我时,眼中都充满了怜悯,露出那种类似菩萨一样的慈悲表情,在璧国的皇宫里那次是,昨夜也是。”
姜沉鱼失笑道:“昨晚那么黑,你也看得见我的表情?”
“我就是知道。”薛采微微昂起了头,目光在天上转了一圈后,又重新落到她脸上,“不过,我觉得比起因为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所以也就无所畏惧的我而言,某人才更可怜,更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
“你说的那个某人,是我吗?”
“不然还有谁?”
姜沉鱼来了兴趣,笑问:“我怎么可怜了?”
“金枝玉叶的宰相千金,却嫁不成自己心爱的人,为了家族利益无奈进宫,放着好好的群妃之首不当,非要跑到千里外的岛国当间谍,一路上危机不断、麻烦连连,昨夜还连小命都差点送掉——你说,难道你不可怜?”
姜沉鱼听出他话里有话,立刻收了笑,正色道:“你知道昨夜是谁派杀手追杀我?”
薛采眨了眨眼睛:“你猜。”
同样是眨眼,赫奕眨眼时总带着丝丝温柔,颐非有种独特的刁钻,但换作薛采,就变成难以描述的灵秀,有点点坏心眼,又有点点稚气。
——任凭谁也无法对这样的孩子生气,而且还是这么漂亮又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
姜沉鱼也没办法,因此,只能道:“我猜不出来。”
“那我就好心地带你去看吧。”薛采转身带路,“跟我来。”
姜沉鱼只得跟着。弯弯曲曲地走了半天后,看见了一道拱门,薛采却不直接过门,而是走向旁边的矮墙,墙根处有块岩石,他踩了上去,然后冲她招一招手。
虽然觉得此举有点失态,但按捺不住好奇,姜沉鱼便也踩到了石头上往墙那边看,一看之下,倒抽一口冷气。
墙的那头,是又一个院子。
院子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石桌上摆放着满满一桌佳肴;佳肴也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坐在桌旁的两个人。
一人宽袍缓带,如云里仙;一人螓首蛾眉,如水中花。
不是别个,正是姬婴和……颐殊。
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在一起?而且还是这个时间!
薛采扯扯她的衣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姜沉鱼纵然满腹疑虑,也只能强抑下去,静静观望。
只见颐殊亲手盛了一碗羹汤,捧于姬婴面前,巧笑道:“这是吾国最有名的金风玉露羹,乃是取晨间花上的露珠,和七七四十九种珍贵配料烹制而成,甜而不腻,入口即化,舌齿生香,回味余长。而且,最好是早上喝,可保一日神清气爽。尝尝看?”
姬婴伸手接过,彬彬有礼地应道:“久闻其名,那么婴就不客气了。”说罢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颐殊问道:“如何?”
姬婴微笑:“公主的手很巧。”
颐殊“哈”了一声,挽发道:“你怎知是我亲手做的?”
姬婴放下羹汤:“公主要答谢我,自然会用最贵重的礼物,金风玉露羹乃程国皇室的不传之秘,旁人向来是没有口福的,更何况还是公主亲手烹制。”
颐殊捂唇吃吃道:“久闻公子口才之好天下无双,犀利时如天工神斧,微妙时可雾中抽烟,而温柔起来时,更是比春风还要醉人哪……”
姬婴淡淡一笑。
颐殊忽靠近了他几分,声音放得又低又甜:“但是,我之所以做这个羹汤给公子,其实还有第二种意思……”
姬婴扬了扬眉。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颐殊一边亲昵地说着,一边伸出指尖,轻轻按在了姬婴胸口。
姜沉鱼顿觉大脑一片空白。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看见这样的画面,难怪薛采之前眨眼时,显得那么古怪和邪恶。他是故意的!他知道这里将上演的是怎样一出戏,也知道这场戏最伤她,所以故意带她来!
太……太……太过分了……
姜沉鱼咬住唇,就要转身离开,却被薛采死死拖住,她瞪薛采,薛采冲她摇摇头,做了个少安毋躁的眼色。
姜沉鱼又恼又气,又怕发出声音被对方发觉,只好继续站着看。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碾过一样,因为无法裂得彻底,所以就黏糊糊地粘在了一起。
而那边,姬婴并没有推开颐殊,只是顺着她的手指看向自己的衣襟,过得片刻,扬起睫毛,一笑道:“公主既然知道这句,自然也该知道另一句。”
“另一句什么?”
“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
颐殊娇嗔道:“原来公子嫌弃人家,我不依我不依……”说着,举起粉拳轻轻地敲他。
姬婴抓住她的手,叹道:“公主明日就是程国之君,怕是再无这样轻颦慢嗔的时光了。”
颐殊停了笑,定定地望着他,眼眸深沉:“公子……真的不要我报答吗?”
姬婴正色道:“公主给我的报答,在国书之上,已经写得够多了。”
颐殊咬了下唇,低声道:“你……不喜欢我吗?”
“我很喜欢公主。”姬婴说着,将她的手由原来的抓握,改为牵住,“像喜欢一个从磨难中坚强地站起来,走过来,失去很多,放弃很多,背叛了很多,但始终不言悔的孩子。”
颐殊沉默,许久后才慢慢地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身体也跟着离开了。姜沉鱼看到这里,胸口的大石才勉强放下,随即升起的,是很微妙的感觉。
之前颐殊挑逗姬婴时,她只觉得愤怒,而看见颐殊被姬婴拒绝之后,那种愤怒就转变成了感慨——公子,拒绝人时,总是这么的温柔。
温柔得让人难过。
颐殊转身,凝望着白雾中依稀透出的薄曦,缓缓道:“我,也喜欢公子。因为,公子是唯一一个伸手帮我,却没有趁机占我便宜的男人——哪怕我其实是出自心甘情愿。”
姬婴柔声道:“你马上就是程王,只要你愿意,就再无男人可以占你便宜。”
颐殊惨然一笑:“拉一个男人上床容易,但想赶他们下去就太难了。”
姬婴沉默了一下,才道:“你是程王。”
颐殊的眼睛因这四个字而重新绽放出了光泽,很慢很慢地重复了一遍:“我——是——程——王。”
她深吸口气,高声道:“没错!你说得对,从今日起,程国,我就是万人之上,无人之下,再没有人可以随意玩弄我的尊严,主宰我的命运!我是程王。”
姬婴冲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几比阳光更温暖。
颐殊眼眸一沉,又定定地看了他半天,一挑眉毛道:“你真的不要我在床上报答你?”
姬婴的眼角无法掩饰地抽搐了一下。
于是颐殊开始哈哈大笑:“逗你玩的,我的正人君子柳下惠公子!好了,我再向你介绍其他几道菜?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让堂堂的程国君王为你下厨了哦……”说着,拿起勺子开始盛其他菜肴。
姜沉鱼看到这里,释怀地轻吁口气。
薛采立刻转头,用一双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她,凉凉道:“你的坏毛病又开始了。”
“啊?”什么意思?
“你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了吧?你很同情那个公主吧?”
“她被她父王……又和几个哥哥不清不楚,其实真的挺可怜的……”
“看看,又开始在那儿扮菩萨了。”薛采啧啧道。
姜沉鱼忍不住羞道:“你为什么取笑我?我难道不能同情她?”
“当然不能。”薛采面色一肃,眼眸变得又是深沉又是阴冷,“因为,派杀手杀你的,就是这位可怜的值得同情的程国公主。”
晴天一道霹雳,就那样落到了姜沉鱼心上。
假山,石桌,佳肴……眼前的一切顿时模糊了起来,只有公子的白衣黑发,那般鲜明。
是颐殊派人杀她?
是颐殊派人杀她?
这一刻,姜沉鱼想的不是颐殊为什么要派人杀她,而是——颐殊要杀她,公子却在帮颐殊!
公子是知情的!
连薛采都知道,公子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
而他,现在,好整以暇地坐在桌旁,温和地看着颐殊,与她说话,对她微笑。
他甚至帮她成为了程国的女帝!
情何以堪?
这四个字从姜沉鱼脑海中隐隐浮起,眼中一瞬间,就有了眼泪,不明原因,没有来由,酸涩得可怕。
“我……真的是这么不重要的人啊……”姜沉鱼低声喃喃了一句,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而就在那时,一名侍卫从另一侧墙外匆匆走进,附耳对颐殊说了些什么,颐殊点头,转身笑道:“我要走了。”
姬婴起身道:“内乱初定,公主自然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是婴过于打搅了。公主请自便。”
颐殊深深地凝视着他:“大恩不言谢。”
姬婴没再说什么,只是拱手行了一个大礼。
颐殊随着那名侍卫快步离开。
姬婴这才慢慢地坐回到石凳上,轻轻一叹道:“你们,可以出来了。”
薛采一拉姜沉鱼的手,她依旧是一副恍惚的表情,木然地跟着他从拱门走进去。
姬婴的目光像掠过水面的清风一样落到她脸上。
姜沉鱼的脸,惨白如霜。
姬婴有点责备地看了薛采一眼,开口道:“姜小姐……”
姜沉鱼突然打断他:“颐殊为什么要杀我?”
姬婴的嘴唇轻动了一下,但却没有回答。
倒是一旁的薛采,替他道:“很简单。因为那个女人看不得有别的女人比她更受欢迎罢了。”
姜沉鱼没有看他,只是盯着姬婴,轻声问:“是这样吗?”
薛采又代答道:“你知不知道这半个月来,程国最出风头最风光的女人是谁?”未等姜沉鱼回答,他已自己说了下去:“是你,就是你。阿虞姑娘。你是东璧侯的师妹,他对你有求必应;你救了宜王的性命,令他为你神魂颠倒;你还一曲折服了燕王,因此获得了绝世名琴和琴谱;你一场小小昏迷,满朝官员纷纷送礼;你一夜不回,宜王亲自去王府要人;不止如此,你还令三位皇子或多或少都对你表现出了与众不同……而这些男人们,偏偏都是颐殊染指,或者企图染指的,你觉得,她有没有理由杀你呢?”
姜沉鱼一动不动地站着,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但睫毛一点一点地扬起,露出里面的瞳仁,深如墨玉:“这……不是我的错。”
薛采的笑容,因这一句话而瞬间消弭。
姜沉鱼直视着姬婴,一字一字道:“这,不是我的错……不是!不是我的错!”她突然伸手,一把将桌上的杯碗扫落于地,哐啷哐啷,瓷器尽碎。连同那碗金风玉露羹,也流了一地。
薛采从没见过她如此激动,不由得面色微白,有点始料未及,又有点惊悸。
姜沉鱼的目光犀利得就像刀锋一样,看着满地狼藉,冷笑道:“太可笑了!这种理由!就为了这种理由,就派杀手来取我的性命,让我几乎身死异乡,与亲人再无法相见,还害师走终身残疾,永远地失去了一条胳膊一只眼睛和两条腿,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沉鱼。”姬婴轻唤了一声。
姜沉鱼整个人重重一颤,然后,平静了下去。但眼眸,却变得更加悲伤。她凝望着他,用比风还要轻淡的声音问道:“公子,为什么你要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帮颐殊?
其实,这个问题在昨夜,姬婴已经说过。
当椅子上升,颐殊从机关里走出来时,宜王和燕王全都吃了一惊,而就在那时,姬婴开口,说出了最关键的话语:“我请诸位声援公主为帝,理由有三:
“其一,程国之乱,与吾三国而言,非幸,乃难也。十年前的四国混战,给各国都带去了无比重大的损失,十年来,我们休养生息,好不容易稍有起色,目前正应该是一鼓作气继续上升的阶段,于各国而言,都宜静,不宜动。宜王陛下,如果程国就此战乱下去,你的子民如何在此继续经商?要知道战乱期间,只有一样东西能够赚钱,那就是——军火。但非常不幸的是,军火,非宜所专,它是程的特长。至于燕王陛下,程乱一旦开始,百姓流离失所,必定会大批搬迁,到时候灾民妇孺老残全部跑去燕国,赶之失德,留之隐患,对你而言,也是一个极大的困扰吧?
“其二,程国目前,谁是军心所向?涵祁?没错,他是名将。但他同时也是个眼高于顶性情暴躁的皇子,崇拜他的人虽然多,不满他的人更多。他寡恩少德,又自命不凡,看不起那些出身贫民的将士,因此,他的军队虽然军纪严明,但也遭人嫉恨。颐非?他是个聪明人,可惜有小谋略,无大将才。麟素?对举国崇武的程国而言,完全废人一个!所以,谁是军心所向?答案只有——公主。她出身高贵,礼贤下士,兵无贵贱,一视同仁,而且,文采武功样样不弱。呼声之高,可以说,在程国,她是独一无二。
“其三,程国目前,谁是民心所向?众所周知,程王宠爱的是公主,百官巴结的是公主,子民爱戴的,也是公主。是公主,而不是她的兄长们。”
当姬婴说完那么长的三段话后,室内陷入一片静默。
许久,赫奕才出声打破静寂:“你说的都很动听,但是,别忘记了,颐殊为帝,有个最大的缺陷,而那个缺陷,足以抵消她所有的优点。”
彰华接了他的话:“因为她是女子。”
赫奕道:“没错。女子为帝,没有先例。就算你能说服我们两个,又如何说服天下?”
姬婴微微一笑:“女子为帝,没有先例?那么如何解释女娲造人之说?如何会有共工氏与女娲争帝之说?又如何会有女娲补天之说?”
“那是传说!”
“没错,那是传说。”姬婴沉声道,“然而,谁能说,现在就不可以再起一个传说?如果一个女子,是仅剩的皇族血脉,且又能力才华样样在诸位之上,为什么,她不能称帝?最重要的是,有三位君主的支持,她怎么就不能称帝?别忘了,三位陛下,才是当今之世的主宰。”
室内又陷入了静寂之中。
赫奕和彰华都久久没有再说话,显然已经陷入了复杂的心理斗争阶段。
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重推一把,很可能逆水行舟,就会不进则退。
于是,姬婴长长地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道:“公主,告诉两位陛下,为什么你,非要坚持称帝不可。”
始终只是面带浅笑一言不发的颐殊,在听到这句话后,朝前方走了几步。几个侍卫走进来,撤走了宜王和燕王前方的屏风,然后又退了出去,将门窗全部关上。
室内,依旧只有一盏孤灯,光影斑驳地照着大厅。而光影中最明亮的颐殊,就那样,沐浴着昏黄色的光,伸手,轻轻地解开衣带,脱去了外衫。
赫奕和彰华全都表情大变。
令他们吃惊的,不是颐殊竟然当众脱衣的大胆行径,而是当她脱去衣服后,那裸露的肩头和胸口上,竟然布满了伤痕。
圆的、扁的、长的、短的、深的、浅的,一道道,一条条,就像狰狞的虫子,爬在她身上,又因为她的皮肤极为白皙,所以就显得更加触目惊心。
赫奕率先站了起来,惊道:“谁干的?”
颐殊面无表情地答道:“父王。”
“什么?程王?”这下,连彰华也快坐不住了。
如意更是惊呼出声:“你不是他最宠爱的女儿吗?”
颐殊扬唇一笑:“没错,我是。而且这些伤痕,都是他对我的‘宠爱’的证明。”
赫奕和彰华彼此对视了一眼,神色复杂。
姬婴道:“铭弓此人禽兽不如,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公主从七岁起,就受他凌辱至今,无法对人言说。诸位,就算不为时政,对这样一个柔弱女子,你们两位身为男子,难道要袖手旁观?”
当时姜沉鱼站在一旁,从头看到尾,心头震撼,无法描述。不得不说,这一招实在太绝了。尤其是,之前,颐殊一直藏而不发,当她出现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脱衣服。视觉和思维的双重刺激,令室内的气氛顿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一种叫做“怜惜”的东西开始在四周蔓延开来,她一个女人看了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这些男人,这些手握重权拥有无上能力,因而也就更具备使命感与责任感的男人们。
灯光落在颐殊身上,她低垂的眉眼,窈窕的身姿,无不衬托出她的美,而她越美,身上的伤痕就显得越为可怜。
沉鱼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以抵挡这种美丽与柔弱相交织的巨大力量。
而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彰华与赫奕在很长一段时间的震撼后,最终同意了姬婴的要求——举三国之力,扶颐殊为帝。
没错,那就是昨天晚上发生在小室内的全部过程。姬婴利用一个女人最原始的资本,打动了两位帝王,取得了胜利。
可是,一切的一切,真的是如他昨夜所说的那样吗?
姜沉鱼望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个男子,用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声音,重复问了一遍:“公子,为什么,你非要帮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