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郁骐是个很有钱的人,因他生来就获得了足以优渥过一生的财富;而他所有财富皆继承自父亲。金郁骐的父亲金守恒并不是个什么商业大亨,或者在商场上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事实上,他很没没无闻。台湾的有钱人很多,但出名的却很少;金守恒正是那种做人低调、闷声发大财论调的忠实支持者。
在金守恒短短四十年的人生中,对于理财,他只做了三件事——一是将继承自父亲的大片土地逐一变卖投入股市;二,在全民疯股票时悄悄将手中大量持股分段抛售转为现金;第三件事,将现金拿出一部分买了一点土地、房子,最后将手边仍然用不完的巨款用做创投,大量资助各种新兴产业,为那些想创业而没有资金的人提供帮助。三五年下来,有大半的投资是失败的,因为那时台湾的经济随着股票的崩盘而急遽衰退,几乎没有什么行业是做得有起色的。当第五年的第一份投资报告结果出炉时,金守恒的财务经理人告诉他:他投资出去的巨额金钱有七成血本无归,只能认赔,但有三成是获利的,而且未来前景非常乐观,绝对可以弥补所有亏损的部分,还赚进更多。
七成的投资失败率并没有拖垮金守恒,就算全部的投资都失败,也顶多让他一时资金周转有困难而已,却是于根本无伤。而,另外三成的投资收益,正如理财师所预估的,在未来十年里给了他百倍的回报。
于是,当金守恒在壮年离开人世时,留给独生子的,是一笔非常巨大的财富。有土地、有房产、有黄金珠宝古董和大量现金,以及一些股票。
那股票不算多,至少不够多到足以在那些公司里说上一句话,但胜在都是现今最赚钱的大公司股票,每年分到的股利非常可观。
当年金守恒的父亲留给他的只有土地而没有流动资产,所以金守恒才需要在理财上费尽心思——他是个性情淡泊、渴望生活安逸的人,让他为了赚钱而伤脑筋,实在也是委屈了;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这辈子不用为了理财而烦恼,可以享乐自由过一生。他的期望当然没有被儿子辜负,金郁骐如他所愿活得很执垮,却不是个败家子,也不是那种心比天高、智比猪低的笨蛋,从来没有被说动去创业,幻想当个商场天王什么的。虽说每一个有钱人身边永远少不了在耳边吹风煽动怂恿的人,金郁骐身边当然也有。他不在乎当个小小的散财童子,可若要他热血沸腾的去倾注心力财力体力,就只为了三十年后变成一个王永庆第二、郭台铭第二之类的人物,那是不可能的。
金郁骐不介意像他父亲那样,偶尔对一些有才气、有创业雄心的人给予小小的投资赞助,但这只是玩票性质而已,不在乎赚了大钱或血本无归。但若是叫他亲自投身入商场征战,他只想到一个字:累。
一个什么都有了的人,又没太大野心,加上自小被父亲带在身边,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之下,金郁骐也养成了安逸的性情。唯一不同的是,他还满享受出锋头的感觉。要不是当明星太累,他还真打算去当当看。
他总认为一个人若是生来幸运得不必为温饱所苦的话,其实也就不必把人生过得太累,能享受就好好享受,何必争强斗胜,非要在某个领域争出一片天,就只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
但,显然,会像他这么想得开的人并不太多,至少眼前这个人就是金郁骐眼中自找麻烦的人。赵美慎,二十七岁,金郁骐的表妹,赫泽帮第六代继承人候选之一同时也是赵家基因突变的一匹“黑羊”,因为她的梦想是当白羊。若是她坚持不继承家业的话,家里也会供养她好吃好喝一辈子,什么也不用做就能享福,多好不是?偏偏她不这么想,专挑最难的路去走,真是自找麻烦、难以理解的人物。
她是赵家第六代子孙里唯一一个自幼学业成绩优秀,凭自身努力一路读到最高学府,并且还申请到奖学金出国留学,拿名校硕士学历归国的人。这漂亮的资历,放在一般正常人家,简直可以说是光宗耀祖了;但对赵家来说,可不是那么一回事。
赵美慎厌恶所有和黑道有关的事物,她努力求学就是为了摆脱这一切。她对正常的人生有着无限憧憬,她想凭着自己所学,在商场上闯出一片天,证明自己即使脱离了家庭的庇荫,仍能海阔天空任遨游。黑道家庭出来的孩子,并不是只能在那潭污泥里烂一辈子,没有其它出路!
她是赵家第四女赵如青的独生女,她的母亲是赫泽帮的财务总管,已经公开放话等她退休之后,这个位置就让女儿继承——如果她没当上帮主的话。
这对母女斗了一辈子,看起来还会继续斗下去。金郁骐从来没打算跟母亲那边的亲人有所往来的,如果不是意外与赵美慎相认,他甚至不清楚母亲那边的亲属有哪些人。金郁骐的理财师与会计师是父亲留给他的,而这两人又去找了一些需要的专业人才,共同合伙开了一间创投公司,专门针对各种新兴产业加以评估,然后投资。
早期投资的金钱当然大多来自金郁骐,而金郁骐需要做的,就是当他们将一堆评定为值得投资的报告呈上来时,加以签名盖章,决定投资或不投资;然后,等着听到赚钱或亏钱的消息。
而赵美慎正是他那创投公司资助的青年创业名单里的其中一名。她非常争气,拿到了资金描注之后,立即投入替代能源相关的研发上,两年便做出成效,竟然已经小有获利。于是,当她拿着亮眼的成绩来到创投公司开会,要求第二波资金支持时,被引见给幕后金主。原本只是见个面、吃个饭的公事化应酬,哪里知道竟然变成了认亲宴。
于是,金郁骐便和赵家算是有所交集了。
两人极有默契的都没有对外说出去,在赵家那边尤其绝口不谈。虽然金郁骐对赵家没兴趣,但赵美慎很明确的告诉他:“这不是你说没兴趣就可以撇开的事。与其事到临头手忙脚乱完全无知受制于人,还不如尽可能的做到知己知彼。”
不容金郁骐拒绝,她将许多他必须知道的事都尽量塞进他脑海里。如此努力了一年多,总算让金郁骐勉强脱离脑袋空空的程度。
“怎么接到了个电话,脸色就变得这么差?”赵美慎问。
“我的司机李哥跟我说,明天你二姨三姨还会来我家,要我等在家中迎接。”
“我说过,躲是没有用的。”赵美慎微微耸着肩,从她似笑非笑的脸孔看得出来,她很幸灾乐祸。
这几天,他们常常三更半夜在msn上密聊。赵美慎很够义气的将目前情势分析了一遍,让他有所了解;当然,更少不了挖苦嘲讽一番。这个少爷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如果早几年……不,甚至只要早个半年开始做准备,现在哪里需要这么窝囊的躲着不敢见人?
“我没有躲。”金郁骐嘴硬的辩着。“虽然她们完全不顾我的意愿,硬将那些凶神恶煞派来我家,美其名为保护,那也不表示从此我的所有行踪都得告知她们吧?我可不是她们的囚犯!不想让那些人跟随,不想见她们还不行吗?”
“随你怎么说。”赵美慎挥了下手,不想再听他的抱怨,这阵子听得够多了。这少爷承受力太低,心脏不够强壮,自己好生锻炼去,她没空听他吱吱歪歪。“我说,你也振作一点。不管怎么样,给你母亲留点面子吧,别弱了她的威名。”
“……我……母……咳,亲……她……”金郁骐一听到母亲这个词儿就忍不住寒毛直竖,连说话都显得困难。在他的词汇里,“母亲”这两个字属于生僻字,每每想组合在一起时,都会卡住。
“叫不出来就别叫了,我想大姨不会介意的。”
金郁骐佯咳了两声,这个艰难的话题直接跳过。说道:“看来明天势必要跟两位阿姨见面,我也不打算逃开。我知道她们想要什么,但是她们怎么会认为我能提供她们要的钥匙呢?连我都不知道的东西,她们要怎么从我身上挖出来?”
“也许她们确实没有把握可以从你身上取得钥匙,但总要试一试。再说,你身为赵家三代以来第一个男丁,不管你有多草包,或者有多么不想继承帮主的位置,都改变不了当年外婆遗嘱里白纸黑字明文写下立你为第一继承人的遗命。”
“……别说这个,你明知道我不可能当什么帮主。”
“你个人的意愿没有人在乎。”赵美慎很直接的要他认清事实。“如果让你当帮主有利于某些人的利益的话,那你就躲不开。”
“我不想要,谁能勉强我?”他带着点火气道。
“当你没有权力时,你的自由不在你手上。”
“……恶霸。”金郁骐忍不住低声骂道。所以他讨厌她们,拒绝跟她们扯上关系,二十年来直接遗忘掉自己还有一大票势力庞大的亲戚。
“不是恶霸,是黑道。”她闲闲的纠正。
“唉……”很烦躁的叹气。
赫泽帮传承了五代,赵美慎这一代尚未掌权的不算,外婆那一代是第四代,从那时家族里就没有出过男丁,所以才由外婆继承帮主之位。外婆前后招赘了两任丈夫,生了四个女儿,就是得不到儿子。第五代的帮主原本应该由金郁骐的母亲赵飞青接任,而她各方面的表现也深得帮众信服,然而却闹出了跟金郁骐父亲私奔的丑闻——就在赵飞青即将嫁给另一大帮派少帮主的前三天。
那事闹得非常大,不只整个黑道都轰动了,连警政单位也立即全副武装的戒严起来,生怕随时发生黑道火并、血流成河的惨案。第四代帮主花了好大力气才将一切压下来,但各方面有形无形的损失却是难以估计的。
赵飞青当然被她怒火冲天的母亲给摘除帮主继承权,甚至差点失去理智的发出追杀令,后来在所有长老力阻下,只对外声称就算日后赵家子子孙孙都死绝了,赵飞青也不得登上帮主之位。
于是,第五代竟是没有帮主的。在赵飞青失去继承权之后,也失去了在赫泽帮发话的权利,更是没资格进入核心组织、参与帮务。这二十年来,没有帮主的赫泽帮,是由赵家其它三个姊妹共同掌理,就等着在第六代帮主确立时,将帮务转回正轨。
而金郁骐身上,就拥有着可以让赫泽帮走回正轨的“钥匙”
金郁骐知道在他十岁以前发生过一些大事,可惜他十岁以前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什么都记不清——据说是因为他曾经遭受严重惊吓的关系,为此还看过好长一段时间的心理医生加以治疗。
一直以来,他的双亲尽他们所能的保护他,为他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成长,让他得以远离黑道干扰,直到三十岁。虽然外婆的遗嘱所有人都不想接受,但现今帮内各拥派系,权力互相拉扯到如今维持一个谨慎的平衡,谁都不服谁,谁都想上位,但都缺了正统。所以金郁骐这个人的存在就很必须;他无关紧要,绝对掌不了实权,却又很关键,因为他是老帮主过世前公开宣布的继承人;加上老帮主的意外过世,许多属于帮主才能知道的机密都来不及传下来,包括镇帮令。
想要取得镇帮令,就得先拿到钥匙;而取得钥匙的关键,在金郁骐身上。就这么简单。
随着赵美慎告知他的事情愈多,金郁骐就愈头疼。
他知道,事情恐怕不会在“钥匙”事件结束后,就能如他所希望的再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他的男孙身分,可没有别的男丁可以帮忙分担。如果有利于某些人,就会让一些人执着不已,他不会傻得以为这种事很好脱身。
真是头痛啊……怎么会这么麻烦呢?
他才刚拟好追求奉娴的计划呢。
想来,他是太轻率了。他无意将她扯进麻烦里,可是却又不得不;因为如果他不现在纠缠住她,她……随时会走的。他不想她走。
赫泽帮的众人有他们的执念,所以无视他的意愿。
而奉娴是他的执念,他……也自私的无视了她的意愿。
这是否正好可以解释——遗传真是太神奇了?
他抚着额,苦中作乐的胡乱想着。
“你没忘了下午三点有约吧?”奉娴轻声提醒金郁骐。
“我知道。”金郁骐点头,指着自己的手表道:“现在才早上八点半,离下午三点还很久,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太远,绝对可以在三点以前回来。”
“如果你有急事要办的话,我跟着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碍,帮不上忙的,还不如留下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中午的饭……”奉娴不知道金郁骐打算带她去哪里,如果可以,不管是哪里,她都不想去。
“就别管那些人了。我已经交代过赵嫂,以后他们的伙食就直接叫便当。”金郁骐笑得有点坏,顺手拉过她的手,大步走向车库。“我现在才想到,其实对于不速之客,我们是不需要太过礼遇的。或许就是因为这里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得太好,以至于他们全都不走了。我是说:也许他们本来打算晃个几天就离开,就算要紧迫盯人,三两个人也就够了,怎么现在人却愈来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间,都把厨房和客厅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挤满了。虽说来者是客,不过我们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义尽了。”
他一路说了许多话,就是没放开她的手;两人走到一辆造型很炫的跑车旁,他将她送进副驾驶座,微弯着腰,对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镜子前练习过无数次最迷人的笑容与最好看的角度。
“现在啊,主人家尽完待客义务之后,就该端茶送客了。我请赵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断的提供,不管他们想吃什么,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门儿都没有。”说完,关上她这边的车门,绕过车身,帅气的钻进车子里,发动,然后跑车很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弹一般射了出去。
奉娴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刚才被他带着快步走,又因为他不中断的一直在说话,没给她一点时间挣脱他的手,当然也不给她开口要求放手的机会。这个人啊……可是个情场高手呢,这五年来没有正经谈过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倒是乐于帮每一位美女创造一个关于“遇见白马王子”的美梦。
这或许是执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数不清的交往经验里,总结出追求女性时的诸多小诀窍。方才那“不经意”的牵手,就瞬间将两人生疏的主雇距离给拉近成情况有些小暧昧的友人关系,而且做得没一点冒失,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种行为,看着他用在别个女性身上,她会觉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种忍俊不禁的感觉啊。
因为……会忍不住的想着……某人为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了解“他”的郁闷,却又无计可施的感觉。
那想必,很可爱吧?
“在笑什么?”金郁骐从开车出门之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后照镜的情况,直到确定后方跟随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离之后,才侧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脸上一抹特别的笑容。她在笑,看着被他握过的那只手笑着。虽然乍然的第一个想法是她在怀念他手掌的温度,表现出正常女子对一个优秀男子的亲近,所合理产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态度;但出于某种难以言喻的直觉,他在第二秒就将这个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里,带着的,依稀彷佛是幸灾乐祸的成分。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直觉,但不会错的,就是幸灾乐祸。为什么?
“哦,没什么。可不可以说说,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她一贯的温和声音,笑笑的看着他问。这笑,已经回到客气的范筹。
“我们去一间武道馆,不太远,车程一个小时就到了。我时间会抓得刚好,肯定来得及赴三点的约,你别担心。”
谁担心了?这是他个人的事吧,怎么说得好像她已经成了跟他同一条船的人,得同进退似的。
不过……武道馆?这个地方倒是让奉娴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饰试探,问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致华丽,绝对的高格调,难以想象会与武道馆这样的地方有所交流。”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在武道馆学防身术。”金郁骐很帅气的微耸着肩。“这是我父亲吩咐我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对我的期许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会做到。”
“那么说,你如今也算得上是个武林高手了?”她大眼里带着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虑要吹牛还是实话实说,不过对于这种很轻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没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没听清楚我刚才说的话。我在武道馆学的是防身术,不是武术。”
“有差别吗?”她仍然维持着眨巴的大眼样。
“当然有。差别在于真的下过苦功,或者打混摸鱼。下过苦功的,自然学到武术;好逸偷懒的,就当是把武馆当健身房用了,本事没学到多少,身体倒是强壮许多。”
“那也很不错了。这些年你连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来身体底子极好。”她真心说着。
“可不是。我对成为武林高手没有兴趣,不过倒是很喜欢来这儿玩,每个月都会来个两三次,除了见见师父师兄他们,偶尔也在新进的小学徒面前摆摆师兄的威风。”他笑得很愉快。“虽然我学武不成,但师父还是满喜欢我的。要知道,对于其它没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许他们叫师父的,而且还直接叫人不用再来了,给再多的学费或找什么大人物来关说都不成,我师父可不吃那一套。”
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欢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欢鹤立鸡群的风光,喜欢与众不同的卓然,喜欢在重视的人面前获得一些特权。他知道自己不够用功,不是个好徒弟,而师父对他独有的纵容,让他身心获得巨大的满足。
所以,这是他每个月都要跑来好几次的原因是吗?
这倒是可以说得通呢。
奉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唇角一抹浅浅的笑。
觉得这人,纵使缺点和毛病不少,却也不讨人厌呢。
仔细想想,她讨厌的动物里,从来不包括拥有华丽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间或的闲聊里,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抵达目的地的——停车场。停好车之后,他遥指远方。奉娴顺着金郁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武道馆在山上。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钟就到了。前往武馆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二十米宽的柏油路,让车子可以开上去。不过身为师父的弟子,只能走这一条步道。可能会累一点,不过沿路风光不错,就当是出来郊游吧。”他对她笑着,再度“很顺手”的牵住她。道:“走吧。刚开始是土坡道,没有阶梯,很容易脚滑,放心,我会顾着你的。”
奉娴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没有挣脱,跟着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说过,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记得。”他坦然应道。
“那么,这是?”她抬了抬被他握住的手。
“奉娴,即使我不打算追求你,也不会放你一个人在这样险峻的土坡路上独行。”说到这里,奉娴刚好踩到一颗小石子,脚踝拐了下,他及时拉稳她往旁偏去的身子。“这条路是我们师兄弟走出来的。武馆开了四十年,这条路就走了四十年;偶尔师兄弟们在得闲时,会扛着一些木板和工具在一些特别陡峭的地方筑阶梯、钉个扶手什么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来,如今这样已算是相当好走了。你是第一次走,还是小心点好。”
“谢谢。”她只能淡淡的表示感谢。事实摆在眼前,这条路确实崎岖不平。
“不客气。”他脸上的笑一直没停过,显然心情非常好。“奉娴,我很喜欢你,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以婚姻的方式将你变成我的家人。”他的告白很自然,自然得就像在谈今天晚上要吃什么。
“你在开玩笑吧?”她问。听出他语气的认真,却又觉得他的“喜欢”轻飘飘得不具重量。
“怎么会?我想好久了。就算开玩笑,也不会拿这种事来开。所以,我是认真的。”
“但是我有男朋友的。”
“我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只要你还没有结婚,我的追求就没有违背道德与法律,不是吗?”
“但违背了我的意愿,就没有关系吗?”她的语气很轻,质问却很严厉。
他看着她的眼,道:“所谓的一见钟情、两情相悦这样冲动的事,毕竟太不容易获得。我很高兴我们都不是属于那种冲动派的人。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来确定我喜欢你,虽无法保证这五年的相处是否也能让你觉得我是个还不错的人,也许……没有。”他像是在她眼中极力探索,想要搜寻出她对他的一丁点迷恋或者好感。“不过,没关系,就从现在开始吧,让你真正进入我的生活,让你了解我的一切,然后,你就可以考虑了。”
“考虑什么?”
“首先,将我列入男友候选名单;然后,再晋级进入结婚人选名单;最后,就是考虑要办中式婚宴还是西式婚宴的问题了。”
真是非常乐观的远景。这个少爷的人生真是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奉娴也愿意这样祝福他,只要她不是三言两语的就被绑在别人的人生计划上的话。
“老板,我真诚希望你的结婚计划里还有别的候选人。”
“没必要。”金郁骐问都不问为什么,直接一口回绝。
“为什么?”他对她竟是这么有把握吗?难道她太过温和的外表,真的这么具有欺骗性,以至于金郁骏深信她的意志力肯定很薄弱,是他的追求攻势轻易就可以征服的吗?
金郁骐抽出手帕给她。“擦一下吧,你满头大汗呢。”
不愧是情场白马王子,就是能体贴注意身边女性的需要。奉娴没有抗拒,说了谢谢后,就接过擦起脸来。因为知道这不是他使用过的手帕,所以用得很安心。
金郁骐会随身带着两条以上手帕,除了一条自己使用之外,其它都是为身边的人准备的;而为别人准备的手帕,一旦送出去,就不会再拿回来,所以奉娴才会安心使用,因为知道那是新的。
在她擦汗时,他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我是喜欢上你之后,才考虑结婚的。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确定这份喜欢足以让我愿意为此走入婚姻。我想,我大概没力气再花上同样的时间去确定别的女孩子了吧。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不会想要结婚吧。”那可是个很劳累的过程呢,贵公子的美好人生不该在同一件事上重复消耗,即使是爱情。
他这样的坦白,倒是让奉娴有些吃惊。这么一个行事作风都讲究到做作的人,不该说出这样朴实的语句。以为他会用各种夸张而华丽的词藻来说出对她的爱语,就像演狗血爱情剧似的,这才能满足他的表演欲不是吗?对于一个总是把贵公子身分端得高高的男人而言,他这些话实在朴素得不具美感啊。
但,真实。
奉娴绝对相信金郁骐是确定自己喜欢她,才打算将她绑进婚姻的。他想要她这个家人。就这么简单。
真不愧是高手——她只能这样感叹。他丰富的情场见闻,再加上亲身体验,让他面对各种不同性情的女性时,皆能有恰当的表现。至少,金郁骐在送了几天的花之后,发现她脸上虽然在笑,但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因为她没有向他道谢,而且笑容还一天比一天疏离。所以他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追她,而不必遭受难堪了。
说真的,有点对他刮目相看呢。
这并不是说他聪明,她从来不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是聪明的。一个不思考的男人,不可能聪明到哪去;只能说他天生有种奇特的直觉,而这种直觉非常的灵。在讨论“追求”这个严肃的问题时,这段不算好走的路也走完了。
当地势变得平坦之后,奉娴看到一座四合院的大型建筑,走得更近一些之后,更看到大门的门匾上简单明白的写着“武道馆”三个端正大字。
“这武道馆没有取名字吗?”她好奇问。
“我师父姓武,用‘武道馆’这三个字当馆名也算名正言顺,更是正好省事。我师兄他们说的。”金郁骐笑道。“走吧,大门开着,代表今天在这儿的人可不少呢,正好让你认识一下他们。”
真是顺理成章啊!奉娴猜想今日此行,搞不好就是为了专程将她介绍给他的朋友;而这里,只是第一步而已,他的朋友可多着呢。
“我不——”奉娴觉得有必要跟他好好谈谈尊重这个问题,可她只来得及张口说出两个字,声音就戛然而止,像被按了暂停键似的,微张小口,整个人定住了。
碰!
一记斜里疾袭而来的腿鞭凶狠的扫过来,金郁骐像是正有所觉,才要戒备,整个人就被踢飞得好远,跌落到五步远的草丛里!
这一切快得只在眨眼间,奉娴甚至没有眨眼,然而却还是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