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奉嫣有许多优点和许多缺点,其中有一条不知道该归类在优点还是缺点的特点是——非常的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她知道每一个师姐妹的厨艺特色,她清楚每一个同门的工作习惯,她更精准的掌握住每个人能够被压榨的底限在哪里。所以她们这些被抓来劳动过的人,虽然常常被她缠得恨不得将她痛扁一顿,但还不至于因她这样无良的压榨而彻底把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对于一个总是将自己的生活搞得狼狈落魄、还从来不知道悔改为何物的家伙,就由着她去自生自灭好了,别人也懒得花费心思在给她一点教训上;因为那不只得不到丝毫效果,还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
奉嫣很缺钱——不,正确的说法是,当奉嫣人在台湾时,绝对都是处于赤贫状态;而她所有疯狂的行为,都绕着一件大事在走,那个名目叫:抢救贫穷大作战。
不过,奉嫣为数不多的优点是:就算她再缺钱,也绝对不会向师姐妹们借钱。那次南非落难记,求救的对象是奉总管,将自己两个月的自由出售给家族,随便家族怎么安排她的工作,以此取得足够的金钱买机票回国。
难以想象这个压榨起别人来毫不手软的家伙,居然在金钱上如此有原则。所以奉嫣虽然很烦人,但真正会彻底讨厌她、拒绝被她纠缠的,却是没有。
奉娴一整天都在忙,忙着做水蒸蛋糕。也不知道奉嫣去哪拐来这么多代工订单,听说这是近来网络上被疯狂团购中的热销产品,所以需求量极大,这两天至少要出炉五百份以供应需求。结果今天被抓来的劳力,就在临时租来的某间已停业的面包店厨房里狂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七点半才终于能够休息。
匆匆洗了个澡,吃完晚餐之后,奉嫣已经在床上睡了个人事不知——据说她已经忙了三天没睡觉了;而今晚暂住这儿的奉娴,精神还好,看了看时钟,现在是晚上八点五十分,差不多该上网了,于是一边擦着还湿着的头发,一边开机。
上次在花园喝下午茶时,所谈的话题一直没有机会谈完。她想,那时金郁骐是想挑明了告知她,他自己的复杂身世的吧?想来金郁骐也是颇有心机的,他一直清楚他的人生会在三十岁时产生巨大变化,却没有告诉她;在她签完新约之后,也还是闭口不言,直到日子到了,再也掩饰不住,才愿意说出来,也不知道是基于什么样的鸵鸟心态。
如果她不想待下来,那么他早说晚说,也都免不了她会向他要求解约的事实。
是的,她这几天满心想的就是揪住金郁骐,当面请求他解约。当然,不会太容易的,不然金郁骐不会一直藏着不说。
她这个老板喜欢身边围着的人都是熟人,所以她毫不怀疑,日后就算赵嫂老得走不动了、司机李哥眼昏手抖开不了车了,也仍然会待在金家养老,直到寿终正寝。不是他们想赖住下来,而是金郁骐不会放人走。
奉娴不知道金大少母亲那边是个怎样的家族,成员有多么浩大,但在金家这边,金郁骐可说是孑然一身的存在。他有几个堂亲,都是关系很远,在父亲那一代就不怎么往来的了。这或许正是金大少厌恶身边的熟人被迫换成陌生人,不愿重新适应的原因吧。他很怕寂寞,而他也确实非常孤单。其实如果不是出了“黑道”这个意外,奉娴一点也不介意就这样留在金家养老,在这儿煮一辈子的饭也无所谓,就算厨艺再无精进也是无妨——她对奉氏没有那么狂热的向心力,所以奉氏几代以来人人致力于厨艺上的精益求精,为“奉氏食经”做出贡献一事,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计算机开机好了之后,她将新取得的账号密码登入msn,一上线就有人向她打招呼;从对方那一大串英文字母名称上看不出所以然,但自我介绍就简单明了了。
————奉娴吗?我是金郁骐。
————我是。金先生晚安。她打字回道。
————晚安。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问,我今晚会好好对你说明的。
————虽然我是有一些疑问,不过并不是非知道不可,我向赵嫂表达出希望找您谈谈,目的只有一个:如果您允许的话,新的工作约能否作废?
她倒是开门见山的说了。
那头被她的直言无讳给弄得一时无语,迟迟没有回复,可能正在百思不解着这个向来温婉柔和的奉娴,讲话做事都极之圆润,从来不会以尖锐的一面示人,怎么今天突然就如此开门见山了起来,一点修饰都没有?
奉娴可不管那头的人在想什么、或者是怎样不可置信的表情,接着往下打字。
————金先生,您知道,我是个背景极之单纯的人,对于目前发生的情况,我非常的担忧,且感到困扰。
————如果你对人身安全感到疑虑的话,那么我可以做出保证的。
————你自个儿都处于在逃状态呢,哪来的能力去为别人的安危做出背书?
奉娴翻了个白眼。
————你不相信我能做到吗?
那头似乎对她没有立即打字响应不满,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丢了这一句质问过来。
————我相信您对下属的关心,也相信您会做到完美。但那不表示她就可以为此放下一切的担忧。最后一句话奉娴当然只会放在心中吐嘈。
————那就对了!相信我,我会尽快处理好一切的。你,以及赵嫂他们都不会有事的。那些目前进驻在家里的人,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其衣着品味更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但他们其实是偏向我们这边的人,不会对你们造成伤害。真正有可能伤害你们的,是那些隐在暗处窥视的人。不过,不管那些人想要得到什么,都不至于对你们动手。毕竟你们只是我的员工,不是亲人,对他们没有任何妨碍。
对于这个想当然尔的说法,奉娴不以为然的挑眉看着,没有马上回应。她和赵嫂他们确实是外人没错,但在金家人口凋零如斯、全无往来亲属的情况下,如果想要对金郁骐做出胁迫之类的行为,目标若不是定在他的知己好友身上,就会是他们这些老员工了。
老员工的价值或许没有重要到能令金郁骐就范,但用来权充警告一下还是可以的;也没人会指望区区的小员工可以用来动摇金郁骐,让他去做不愿意做的事。
所以,无足轻重的炮灰,可有可无,别人动起来也不会手软多少。伤害重要的人质可以令被胁迫的人做出国破家灭人亡的决定;而,伤害不重要的炮灰虽然没有办法造就如此伟大的成效,但用来让被胁迫的人难受一下还是可以的。
奉娴很清楚自己目前正荣膺炮灰丙的角色。任何与金郁骐有关的人,都正在被密切注意中,直到尘埃落定之前,她都得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如果她还算重要也就算了,坏人要算计她之前还会慎重考虑一下伤害的轻重,以免弄巧反成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偏偏她是一点都不重要,到时一个不小心手重,人挂了也就挂了,都没地方喊冤,金郁骐也不会跑到她坟头搬演五子哭墓的大戏,或者多烧几卡车冥纸给她在阴间发大财,并且指天咒地的发誓必为她报仇等等的?
她就是个路人丙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那一种。
所以奉娴这些天里左思右想,愈想愈觉得自己前途很暗淡,不如闪人先。等到一切都过去了,而金郁骐终于能和那些黑道切割干净了,若还需要她的服务,那她再回来就好了,不必现在留在这儿看热闹。天大的好奇心也没有她的小命重要。
问题是,金郁骐不会放人。不是说她有多重要,而是基于面子问题,他大少爷肯定不允许别人看扁他,就算他其实心底没把握能将她护得周全,可是大话还是说得满满的,而且拒绝被人质疑。那么,她打算闪人的举动,无疑就是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给他漏气,让他难看……————奉娴,你在吗?
那头打来一个问号,显然对她的沉默很不满。
————啊,我在。
————我说了那么多,竟然不能令你安心吗?
————金先生,您一直都是个贵公子,所处的环境跟我们相同,都是相对单纯的,对于那些复杂而带着黑、时的事物,我们都太陌生了。奉娴已经懒得翻白眼了。他当然不能令她安心!他只是一个公子哥、一个拿着美食家头衔当职业、一个喜欢活在世人追捧里的光鲜亮丽大少爷,而不是个特警或世界最厉害的杀手什么的。老实说,此刻他甚至不如一名看大门的警卫来得让她安心。
————这正是我今天想要对你说的。如果你了解我的想法,以及我母亲那边的事情的话,就会知道你的担忧其实非常多余。现在发生在家里的事,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严重,很快就能解决了。
一个成天躲得不见人影、看似正在避风头的家伙,也好意思向别人拍胸脯保证些什么!奉娴挑挑眉,只虚应的打出几个字——————我想信您会解决的,终有一天。不解决行吗?人家会放过你吗?
————那么你不会再跟我提解除合约的事了吧?一副天下已经太平的样子。
————我需要时间考虑。她很保守的说着,才不会傻得给予承诺。
————听我说。那些人住进家里,只是认为我目前需要他们的保护。当我不在家时,他们也只是帮忙看家而已,不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你不会因为这样说吓到了吧?还是他们有谁对你不礼貌?
————没有人对我不礼貌,但我真的很害怕。她撇撇嘴,确定打出的每个字都显示出足够的柔弱才按enter出去。
————别怕,一切有我!非常有男子气概、非常有担当的回答。
————我相信。我信你才有鬼!你这只弱鸡!金玉其外韩国货的最佳代言人!随便讲大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一肚子气直往脑门冲去,她现在没心情应酬金大少;也正好,金大少似乎被她的“我相信”这鬼话给感动得不行,正在劈哩啪啦的打字中,那些内容不必详看也知道不外乎是信誓旦旦的保证。
奉娴早知道要让金郁骐同意放人会很难,可是一番话谈下来,她发现金郁骐这个人虽然万事好商量,但若要他同意将用惯了的员工放走,却是非常困难,所以也就不多说了;她不喜欢作无用之功,知道无用还纠缠,只会使事情变得更难办而已。所以她由着计算机那头的人去胡言乱语,径自思索着金郁骐这个人,眼下他坚持不放人,似乎不只是面子问题,或许连金大少自己也不明白不放人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来自面子,而是……他在害怕?
她对这个老板有足够的了解,但对于老板身分以外的金郁骐这个人,还是十分陌生的;所以当脑中做出这个不太确定的推论时,其实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但可能性却很高……她怔怔的望着屏幕,看着一大堆文字被不断的打出来,其中当然有一些重要讯息,但她现在没有心情加以分析。
————你别担心,他们只是想从我这里得到“钥匙”而已。我已经很明确的表示了无意争夺继承人的位置,那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我保证,不出半年,我们就可以过回之前的日子了,不会有黑道,也不会有害怕……他一直在打字,并没有催促她回复,反正知道她人还在就成了;而他似乎对她的人品很有信心,相信她就算没发言,也是乖乖坐在计算机前,接受他的文字轰炸;所以他一直说一直说,幸好他打字速度不快,不至于短短一个多小时的通讯,便写出一篇万言书来让她看得头昏眼花。奉娴想,这次通讯,与其说是他在安她的心,还不如说,他在抒发他自己的压力。
只是,为什么是她?
“小嫣,你这些代工订单是怎么拿到的?”第二天,七八个人合力忙完了一大票订单,在晚上八点半,将最后一批水蒸蛋糕交给宅配货车运走之后,奉娴问道。
“从秋家那边拿到的。”早已扑向简易餐桌的奉嫣捧着一盘海鲜烩饭大啖,还能从嘴巴里挪出空间说话,实属特异功能。
“秋家?”奉微将切好的水果端上桌后,也坐下来吃这顿迟来的晚饭,好奇地追问:“你说的不会是……那个秋家吧?”
“不然还能是哪个秋家?现在全台湾最红的名厨世家,家族里的子弟只要长得像个人样的都上电视当明星去了,所有的美食节目都成了他家开的,只要提到厨师,所有人都直接把它拿来跟秋家划上等号。那钱啊,真是滚滚长江东逝水的狂赚啊……”奉嫣嫉妒的感叹道。
“小嫣,你这样真的很不好,老是仇富。人家赚大钱也是凭真本事赚到的,如果你不要老是赚了一点钱就忙着出国洒,以你赚钱的拚命程度,不必等到老年,你就会成为全台最富有的厨师啦。”奉拘很公允的说道。
“你们这些有钱有势有靠山的富婆怎么能体会我这种三级贫户的悲伤?”奉嫣扒完一盘饭,起身准备再盛第二盘时,向来是烂好人的奉微将她的盘子接过,为她盛了满满的一盘递回去。
“小微,你最好了!爱你哦。”双手捧回餐盘,抛过去一记飞吻,继续一边大口吃饭一边高谈阔论——“人各有志你懂不懂?我喜欢流浪,我喜欢仇富,我喜欢把自己逼到三餐不继之后,再拚命赚钱的感觉;那会让我的灵感源源不绝,让我觉得人生充满挑战与刺激,这就是人生啊……”
奉娴由着她去自我陶醉完,才问道:
“小嫣,你怎么会有秋家的订单?”
“放心,他们不知道代工的人是我们奉家人,我是透过一个厨师朋友拿到的。要知道,秋家很会做生意,现在知名度那么高,他们秋实公司什么钱都能赚,网购这一块做得尤其好;团购订单源源不绝,钱多到他们自己都赚不来,所以当他们的中央厨房无法应付旺季的订单时,就开始四处找代工。争取代工的糕点公司很多,但能通过考核的还是有限,而我是借着那个厨师朋友的壳,取得秋家订单的。”
“秋家那边真的不会知道吗?”
“放心,我又不跟他们长期合作。这一年来,都是随机接单,而且做的都是不同类型的点心,帮秋家食品做代工的厨师不下三十个,他们哪有空每个都查?”
众师姐妹互相看了看,其实也没有太担心秋家这个问题。虽然她们都知道秋家一直想挖奉家厨师出来比赛厨艺,好像还牵扯着上一代的恩恩怨怨什么的。对于秋家的穷追不舍,小辈们顶多觉得烦,主要是不喜欢被不相干的麻烦给缠上,所以大家有志一同的避着秋家那些人。
“对了,各位,我明天就搬家了。还有,这间厨房我只租到今天,这批订单完成之后,就不会再租了。大家有缘再联络吧!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当我站在紫禁之巅,遥望喜马拉雅山时,世界就在我的怀抱里……”奉嫣意气风发的宣布着。
一票师姐妹见状,聚在一起说小话——“你看,口袋才装了几千块,就嚣张起来了。”
“她可能以为那几千块是英镑。”
“就算是几千块英镑也无法让她环游世界吧?”
“原谅她吧,她吃个饭也能醉。”
“喂!说人小话也要有点职业道德,小声点会死喔!”奉嫣的红光满面在一群人的窃窃私语下,被一条条的黑线所覆盖,变得灰头土脸,郁闷得她信信直叫。
不过,没人理她,小话继续说下去,参与者众,谈兴之热烈,几乎可以将奉小嫣的一生给说完,然后给个唏嘘的叹息作结。
一顿饭吃到九点半结束,大家在吐嘈完毕之后,心满意足的散伙,在厨房外挥手各分东西。
奉嫣锁好铁门,对站在一边等她的奉娴问道:
“今晚住我那儿吗?还是回你老板家?”
其实奉娴还在考虑,直到现在都还没下定决心。
“看你对我这么难分难舍的,那就跟我睡吧!其它都别想了。”奉嫣摆摆手,帮奉娴做出决定。
奉娴无可无不可,点头道:“好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牵机车过来。”说完,奉嫣朝巷子里走去。
就在奉嫣的身影转进巷子的同时,突然有人从身后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她惊讶的转头看去,先是疑惑的眨了眨眼,正想说些什么,接着,双眼圆瞪!
对方朝她一笑,伸出食指在唇上做出噤声的示意,然后牵住她手,悄悄往另一个巷子走去,很快消失不见。
当奉嫣好不容易从挤成一团的机车群里“拔”出自己的那一辆,牵出来这边载人时,自然找不着奉娴,唯一得到的是奉娴随后发来的简讯,说她接到老板的电话,吵着要她回去作消夜,所以她只好回老板家去伺候了。
奉嫣耸耸肩,收好手机,发动机车,喃喃道:
“所以我才不要去当别人的专属厨师,跟个老妈子似的。这对青春貌美的女人来说,太残忍了。”
奉娴被他带到一间外观很气派的汽车旅馆。在出示证件时,她瞄到上头写的名字是赵骐,忍不住挑了挑眉,斜睨了他一眼;而那一眼,自然被感觉敏锐的他接收到了,没说什么,回她一个挑眉,微扯唇角,笑了笑。
这笑容假假的、坏坏的,很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却让奉娴不知怎地为之闪躲,耳根也悄悄热了起来。
进入房间之后,他示意她去沐浴梳洗;而他,则前前后后的忙着些什么,主要是查探身后有没有人跟踪——虽然一路上已经确定那些眼线早在糕点厨房前就被甩脱,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谨慎再谨慎是必要的。
台湾的汽车旅馆文化发展自成一格,装潢之豪华、设备之精致、服务之齐全甚至是一般五星级大饭店难以企及的。所以奉娴和他就算是两手空空的前来投宿,仍然不必担心没有全新的换洗衣物可以使用,绝对是从头到脚都能供应其所需。
当她沐浴完出来时,看到他已换了睡衣,半躺在床上,腿上放着一台轻巧的EPC,正专注的看着一些数据。
她没有走过去对屏幕上的内容探头探脑,而是坐在梳妆台前,漫不经心的擦拭着她半湿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他喝了点酒,借着酒意睡着了。”
“那不是你出来的理由。”她轻声道:“我以为今年不会再看到你……”尤其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更不应该出现。
“你在害怕,我怎么能不出来?”
“……你这样,还是太欠缺考虑,显得鲁莽了。”她叹气。
“怎么会?我并不会有任何损失。”他将EPC合上,挪到一边,朝她伸出一只手。
她望着他的手,知道他在索求亲近,可她就是不怎么想动。但他的手坚持着不收回,强势的要求她就范,却没有上前强拥她,反而是一副愿者上钩的模样。
这个人,一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的,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在跟她较劲,记恨着她那套对男人、对性、对所谓爱情的离经叛道看法。
依着她的标准,他是她的情人,而不是爱人!,而且这个情人身分,还是拜他见不得光的身分所赐,不然他这一辈子可别想有机会爬上她的床。
这是个只要一晌贪欢的女子;或者说,如果没有他这个意外出现,那么她这一生肯定朝着绝情绝爱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转弯,连肉体上的欢愉,她都不会有尝试一下的好奇心。
“过来。”
“做什么?”
“我要抱着你。”
四目相视,眼神并不凌厉,甚至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缠绵暧昧,但仍然是在角力着的。最后,还是她先移开眼。她不是个好胜的人,一双柔和的眼从来也闪不出锐利的光芒,会败阵下来,理所当然。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今夜的出现都是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轻触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进怀里,牢牢抱搂住。
她侧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他的,双臂交缠在他颈后,彼此拥抱。
“你等会就得走了……”她低声道。
“离天亮还很久。”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着你,你自己知道。”现在可不是能够任性的时候啊。奉娴希望他能理智一点。
他不想听她说教,尤其说教的目的是为了赶他走。于是,一掌扶住她后脑,不让她躲,强势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长长的舌吻,最好能将她吻晕,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由她担心的小事。
“别……别亲了……有……酒味。”虽然他已经刷过牙了,但他嘴里淡淡的薄荷香气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为所动。
“你停下来……”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来有什么好处?”他啄着她的唇,然后开始扩张领土,一路朝雪白的颈项移去,像个辛勤的农夫,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够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经够复杂了,他偏又要来添乱。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因为他总能诱拐到她想。
“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象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复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