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恋
题记: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那块promisedland。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
PromisedLand/末日之恋
文/靡宝
小暮来到那片荒漠的时候,正是一年里最干旱的季节。
太阳烘烤着大地,泥土龟裂成块,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样的黄色。她站在这块在蓝天的映衬下颜色和谐而富有情调的荒漠上,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那时她手里还拽着她的那个已经脏兮兮的包,她仅有的财产。浑身是土,脸被泥灰和汗水覆盖,细小的伤口布满全身,疲惫灌满每一条血管。
那是最后一次核爆炸后的第二年夏天,人类进入了各种资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里。
小暮见到阿严的时候是他最迷茫的时候。她的袋子里空空的只有两件衣服,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她的嘴唇裂开了很痛,她的脚也打出了血。小暮看着这片空旷荒凉的大地打从心里想念着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从很多很多方面来说那时的小暮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孩子,她还会哭会想吃糖会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时像她这样的流离失所的孩子有千万之多,他们或存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严那时穿着黑色衣服,这点给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里是太阳毒辣的荒漠,没有什么比黑色更吸收热量的了。那个男人蹲在一片断壁残垣边不知在摆弄什么。然后小暮发现他居然没有戴防毒面具,这更不可思议。大气已经被有毒的孢子充满,病菌滋养,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风之谷》里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样危险。防毒面具已经成了必须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严那里走去,刚走了两步,脚下一陷,就掉进下面的不知什么东西里。
阿严那时其实在修理他的空气净化装置,说出来恐怕都不信,但他的确是个很出色的工程师。不过整个世界的经济已经崩溃,所以一个优秀的工程师也和一个匝桶匠没什么区别。甚至,一个卖牛奶的也会比他更受到欢迎和尊重。
阿严听到身后有悉悉索索的声音时,还一阵惊喜,心想有新的猎物掉进陷阱了。回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个人。一个小孩子,只得一点点大,戴着难看的防毒面具,脏做一团。那团东西给他的陷阱缠住了腿,正在拼命挣扎着,防毒面具下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骂人。
阿严把小暮自里面拽出来的时候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了。小暮用所有人都听得懂的英语骂:“狗娘养的!”
阿严想也没想就扬起手啪地狠拍了一下小暮那带着防毒面具的脑袋,说:“你这死小孩说什么呢?”
后来阿严把小暮带回他的帐篷里给他包扎伤口。阿严并不是特别好心,只是觉得小暮还是孩子,而且他一个人在这片荒原上生活得太久,有点寂寞了。
阿严对小暮说,把面具取下来吧,我这里的空气是净化了的。然后把毛巾塞给他,叫她去洗澡。这小孩不知多久没有洗澡了,脏得不行。小暮洗完澡出来,擦头发上的水珠,抬头一眼看到站在门边的阿严,尖叫一声捂住胸部。
阿严满不在乎地嗤笑:“别遮了,飞机场都比你那里平。”
他丢给小暮几件衣服,衣服上带着汗水和尘土的味道,小暮可怜巴巴地皱着眉头,挣扎了半天还是穿上了。
阿严问她:“你从哪里来?”
小暮说:“我从破灭的城里来。”
“那你要去哪里?”
“去一个适合生存的地方。”
阿严嗤之以鼻:“别做梦了,这个世界已经完蛋了。”
小暮茫然不知所措。她所认识的人,父母、亲戚、朋友,全部都失踪或者死去,年幼单纯如她,其实都没有估计到自己居然还能够活这么久。死亡在那个时候,已经不是恐惧或者折磨,而是一种解脱了。
阿严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子娇嫩的面庞,问:“你多大了?”
小暮说:“十七,你呢?”
阿严没回答,他心想,十七岁,一朵开在末世的花,初吐芬芳,却就要凋谢了。
就这样,小暮被阿严收留了。
他们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水。这是他们每天必须做的事。没有水,就没有生命!
他们每天要走很远,几乎要花去半天时间。阿严背着水箱,小暮就小跑着跟在他后面。等他们到达那个还没有被污染的小湖泊的时候,才坐下来歇息。
小暮就是在那时学会的抽烟。她累极了,浑身是汗,把自己整个泡在清凉的水里,只露出鼻子以上部分,一双大眼睛楚楚可怜地从防毒面具里往四处张望。
阿严就和他说:“上来吧,再泡下去就长尾巴了!”然后把吸了一半的烟丢了过去。
小暮最开始呛了个半死。
吃的非常单调。阿严自己种的有土豆,他们在那个湖里捉一点鱼。没有盐,但是已经比小暮以前的伙食好了太多。她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红润,并且开始微笑。
他们回到阿严的帐篷才取下面具,那里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比较安全的地方之一。
小暮会在下午没事的时候去画画。
荒漠的夕阳是橙色的,燃烧起来般的热烈。小暮总会先对着夕阳站上几分钟,再开始动笔。
阿严不懂画。我们总不可能要求一个出色的理性的机械工程师也能体会一个感性的艺术家的举动和作品。更何况当阿严看到小暮画的夕阳是紫色的时候。
“那是什么东西?”他那时问。画布上一团紫色的云雾般的东西,有说不出的诡异。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释给他知道,“那是夕阳,就是你身后的东西。”
“怎么是紫色的?”阿严无法理解。
小暮很惊讶地看他,说:“可夕阳就是这个颜色啊!”
这一句话,阿严就知道了这个女孩是色弱。
顿时他非常同情小暮,觉得她和自己很像,一个是有出色的设计才华却无人赏识,一个是有热爱艺术的心却没有先天条件。这就叫惺惺相惜,让阿严把小暮列为了自己的难兄难弟行列。那时候的小暮在他脑子里是没有性别的,小暮只是小暮而已,一个又干又瘦的孩子,天真单纯,无可救药的乐天。
阿严平日里都在忙着做自己的实验。他告诉小暮他的发明将来有一天会改变这个世界,小暮将信将疑,因为他们是否能活到将发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个未知数。
小暮从不过问阿严的研究,除了一两次他那个当作实验室的小帐篷发出爆炸声让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会他在搞什么名堂。
小暮总觉得阿严是个疯子,阿严却认为自己是天才。当然天才和疯子的区别在于成就,可小暮并没有体会到阿严的发明的好处。就好比虽然阿严口头赞扬小暮的画画得多么多么好,可他从那一团团颜色里什么也看不出来一样。
阿严当小暮是小孩子,会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说时事。
那时谁都不知道这个糟糕的状况何时会有转机,谁都不知道他们能在这种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活到什么时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类成为了地球的主人。经济早就崩溃,小暮就一直在用面值500的钞票来擦油画笔。所以与其考虑股票何时会回升,还不如担心水源枯竭后怎么生存。
不过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多大改善,但自从小暮闯进阿严的生活后,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发现他堆积了一个礼拜的衣服突然给洗了晾在外面,然后发现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橱柜里,发现每次他从实验室里会来都会看见桌子上摆上可口的饭菜。
阿严小时候听母亲讲过一个故事,书生买了一副古画,于是有仙女从画中走下来,为他操持家务,缝补衣服。当然阿严不是书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个流浪的孩子有着良好的家教,比这个有家的工程师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们就都没事可做了,阿严便教小暮喝酒。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教唆未成年少女饮酒,本是罪大恶极之事,可是那时整个世界已经乱成了一滩稀泥,也许真的只有酒精才能拯救一点人类麻木的神经。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拦都拦不住。阿严立刻后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满帐篷乱跑,然后跑累了蹲在地上开始哭。阿严给她吓住,大气不敢出。
小暮抽动着小肩膀,啪嗒啪嗒地边哭边喃喃自语。阿严以为她睡着了,走过去推推他。小暮就顺势扑进阿严的怀里。阿严只感觉到软软的,香香的,也不敢反过去搂她。
小暮在阿严怀里钻了钻,轻轻说:“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严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上有烟的味道,这个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怀里伏了很久,安静如一只小动物。
阿严把她抱到床上的时候她也没醒过来。阿严帮她盖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软如绒般的头发,心想着以后绝对不让这丫头沾酒。他抬头看看帐篷外的天空。被污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们也许会在这里躲一辈子,等待这无聊的生命终结的一天。荒野的风把帐篷吹得哗哗响,仿佛下雨了一般。
阿严站起来关上灯,回自己的床上休息,这时小暮的声音细细地传了过来,问他:“阿严,你当初为什么要收留我……”
阿严便在想这个问题,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着了,都没有想出答案。也没有回答。
天气继续干旱下去,他们打水的固定的那个湖一天之内就低了五米。这个世界上的资源就像这湖水一样在时间的流逝中化做虚无不复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头望阿严。太阳刺眼,阿严苦恼地蹲在地上,把包顶在脑袋上。
小暮伸出舌头舔了舔食指,举到空中,对阿严说:“阿严,我们往南走吧。雨季已经不再来了。”
很久很久以后,阿严想起了那天小暮说的话,觉得她说得真对。即使这个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过去的东西,都不会再回来了。而他们的生命也就如随着风而蒸发掉的水一样,轻易消散,不留一丝痕迹。
他们带上够一个星期的水出发往南走,阿严对小暮说,假如他们没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们就要放弃这里的生活回到城市里去,争夺一块阴暗肮脏的空间。
生活本是如此,没有了更好的,就只有更差的。当然那时他们都不知道那里的次辐射有多么严重。
阿严后来在传记里写到,那是最危险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们停下来休息。小暮在帐篷外面画画,阿严就坐在他旁边抽烟。小暮画夕阳,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调色盘里的颜色也都是怪怪的。阿严把烟屁股扔掉,问你这画叫什么名字。
小暮说:“就叫它‘promisedland’。”
阿严问:“什么时候可以画好?”
小暮遗憾地说:“可惜我颜料不够了……”
“不要紧,不要紧!”阿严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们进城去买。”
那天晚上阿严就已经开始感觉到不舒服了,他的头很痛。那晚月亮终于出来了,银色的光芒撒在荒凉的大地上,气温下降,冻得他直打抖。
忽然小暮推了推他,说:“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阿严摸到她冰凉的手,叹息一声,掀开毯子。小暮欣喜地笑着,摸索上来,依偎进他的怀里。女孩柔软的头发搔着他的颈窝,呼吸里有一股他许久没有闻到过的清甜。那一刻他心跳得很厉害,情不自禁把她紧抱住。怀里的身躯瘦小孱弱,让他一阵心酸。
他们拥抱着看这满地月色。小暮从毯子探出头,鼻子抵着阿严的下巴,大口吸着阿严身上特有的香烟的气息,问他:“阿严,我们会熬过去吗?”
“会的会的。”阿严说,心里突然有种感动,觉得自己正肩负着另外一个人的人生,觉得自己真想永远都不放开手,觉得多想就这样拥抱一直到天荒地老。
小暮也一直睡不着,她轻声地哼着歌。模糊的歌词,忧伤的旋律,随着夜晚的风飘飘荡荡,传到天际。
小暮说:“阿严,我好像爱上你了。”
阿严平静地说:“你还小,你还不知道什么是爱。”
小暮笑了,把手放在心口:“我知道,我一想感到你,这里会疼。”
女孩有着同外貌不相称的倔强坚定,让她在那瞬间变得无比的美丽,高傲的,幸福地,向世界宣布自己的爱情。
阿严温柔地凝视她,说:“你以为自己爱上我了,因为我们正相依为命。”
“是!”小暮说,“你是我的命!”
阿严望着天上的月亮,眼睛终于有点湿润:“你不该爱上我,我没办法给你幸福。我没有这个能力。”
“你已经给了。”小暮说,“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么愉快,如果我明天就死了,我也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阿严将小暮拉进怀里,用毯子紧紧裹住。
“睡吧。做一个美梦。”
小暮抬起头来,在他脸颊上印下一个吻,偷了香似的笑起来。
那个吻,就像一阵风。阿严愣着,想去努力感受一下,只抓到一点柔软的感触。小暮的笑,却像一颗石子丢进了他的心湖里。
第二天阿严的头更痛了。他躺在床上,听到小暮在做早餐,火腿鸡蛋牛奶,他的肚子在叫。小暮叫:“阿严,起来了。”他用毯子蒙住脑袋。小暮走过来,拉毯子。
“阿严,我叫你最后一次,你再不起来就别想我给你留……”阿严一把将她拉进毯子里,小暮尖尖叫了一声,很快被阿严堵上了嘴巴。
他们继续往南走。一路上阿严的头还是痛,小暮一直唱着歌。太阳有点晒,风很暖和,小暮的眼睛总是瞟向阿严。阿严就问他你老看我做什么。小暮说,你眼睛好肿哦,好像熊猫!阿严伸手要敲他,他们打闹起来。阿严把车开得歪歪扭扭的,车屁股后面老长的黄烟。
他们傍晚把车停在背风的地方,小暮牵起绳子把洗好的衣服晾起来,洁白的衣服随着风飘飘荡荡,阿严戴着防毒面具的脑袋突然从后面伸出来,吓得小暮尖叫。
最后的六天。阿严只知道有一种香水叫最后六天,城里的名媛都喜欢用。他用的是古龙,觉得男人要有男人自己的味道。
后来他回到了城市,在电视橱窗里看到香水广告,广告词说:“最后六天是爱情的味道。”
短暂、痴迷、至死不渝的爱的味道。
他们在白天旅行,在晚上依偎着入睡。他们表白爱语,说情人们已经说烂了的所有情话并且津津有味。阿严从没像那时那样觉得自己真是一俗人,觉得自己是真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虽然知道同一时间这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身在爱河,但还是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
第三天的时候,阿严接到了短讯,终于有一个商家对他的发明产生了兴趣,希望能同他详细谈一谈。
那天阿严打开了最后一瓶藏酒,同小暮一起喝了大醉。他们拉着手转圈,放肆大笑,一直到头晕眼花摔倒在沙地上。
阿严等这一天等了久,他自己都快记不住了。寂寞的研究岁月里,小暮来到了他的身边,带来了欢笑,带来了好运,还带来了爱情。他一度单调如黄色荒漠之地的生命丰富多彩起来,小暮就是这世界上最出色的画师。
小暮坐在阿严怀里对着夕阳比画:“我将来要画一副十米长的画卷,全画这荒漠的景,就叫它promisedland。这个地方是我和阿严约定好的地方,我的所有愿望都在这里实现了。”
阿严笑他说:“我的所有愿望也在这里实现了。”
“我是你的幸运星。”
“是,你是我的幸运星。”
他亲吻她柔软的面庞。
可小暮终究没有画那幅十米长的画,她连那幅小的画都没来得及画完。第四天的时候她晕倒了,阿严看到了政府竖在荒原中的标示,他们置身辐射区。
这多么不可思议,去年阿严来这里取水的时候这里还有动物出没!这个世界完蛋了!阿严在心底痛鸣,紧抱着怀里的情人,这个世界已经完蛋了!
小暮发着高烧,阿严没有找到水,他只有把小暮紧抱着。他对小暮说:“我们回去!我们回去!”小暮闭着眼睛什么也没说,他吻吻他滚烫的嘴唇,小暮也没有反应。他已经深度昏迷。
后来阿严对别人形容时说到,这就好比你的股票从最高点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落到最低谷。那人想了想说:“你小子不要诅咒我好不好!”
他们被上帝抛弃!
阿严后来总是没办法完整得回忆起那最后两天发生的事,辐射让他的大脑在那两天里完全处于一种混沌状态。麻木地开车,没汽油了,再麻木地抱着小暮走。他发出的求救信号一直没有回音,人们已经无暇顾及别人的生死。
他们需要水,于是他们要离开这片曾经包容他们、让他们相爱的荒漠。手里的人一天比一天虚弱,阿严的神智也一天比一天恍惚。死亡就是他们脚下的影子,而生还的希望就如同头顶的太阳一样遥不可及。
阿严后来养成了个习惯,总是喜欢抬头看太阳,一直看到眼睛流眼泪。心理医生说那是一种自虐习惯,心中的内疚需要通过极端途径来发泄。他建议阿严戴墨镜。
阿严那时是以为他们两个都会死的。他给小暮喝完最后一瓶水,用身体给他挡着夕阳依旧毒辣的光和热度。小暮蠕动了嘴唇,喃喃着。
阿严把耳朵凑上去,听到小暮在喊他的名字,心里痛得流下眼泪。他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让小暮死!上帝啊不要把我们分开!他宁愿用自己的命来换小暮的命!可又想到要是自己死了小暮会多难过,她孤单一人又怎么走出这片地方?
小暮恢复了点意识,动手把防毒面具摘下来,轻轻问:“我们在哪里?”
阿严说:“我们就快回去了!”
“回哪里?”
“没有辐射的地方”
小暮睁开眼睛,那双曾经水色潋滟、顾盼生辉的眼睛一片空洞,生命似乎已经从这里提前离去。
她问:“阿严,我们是不是要死了?”
阿严轻喝:“胡说什么呢?”声音已经很弱了。
小暮闭上一会儿眼睛,再睁开来,说:“阿严,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一起。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然后他又昏迷了过去。
风刮得很厉害,黄沙漫天。阿严跪在地上呼喊小暮的名字,但小暮听不到。阿严的头痛到了极点,眼前的一切都在模糊,惟独小暮的脸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
后来阿严在医院醒来,只他一个人。
医生告诉他,他受了过多的辐射,脑部有水肿,会影响视觉。一个穿便装的年轻男子走过来对他说:“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华生制造的代表,以前见过的。我们想和您谈谈您的发明。”
阿严问:“小暮呢?”
“谁?”
“小暮……那个女孩子……在我怀里那个……”
对方久久没有说话。
阿严的眼睛剧烈刺痛,却没有泪水流下来,医生说,那是因为他的泪腺受了很重的伤。
于是他没有哭,他的泪水流到了心里。他也没有再追问,他知道已经不用问了。
防毒面具,晾在帐篷外的白色衣服,紫色的夕阳,娇嫩的面容和轻柔的吻,车尾的黄沙,维持六天的香水……还有promisedland。那些都是梦一般的存在。在这个梦里他深爱过一个叫小暮的女孩,他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却知道她最后到了哪里去……
十年后,阿严看到了他的发明是如何改变了这个世界。这个他曾以为已经完蛋了的世界。空气净化,辐射限制,病菌消灭,资源循环。人们开始取下防毒面具接吻。花儿开始芬芳,鸟儿开始歌唱。天空开始下雨,雨后会出现彩虹。
阿严现在是名人了,是个伟大的发明家,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雕塑和头像随处可见,他的名字用来命名基金、奖学金、大学、华厦。他住在一栋漂亮的别墅里,养着许多嫩绿色的水生植物。
他在那片荒漠里研究的东西造福着整个人类。但偏偏有个人终究没有享受到他的发明带来的福利。那个消逝的灵魂就像天上的云,偶尔飘在他的头顶,短暂的停留,然后飘走,不流痕迹。
朋友给他一张画展的门票,说:“新锐画家,辐射最严重时期失明了,但画的画却可以卖天价。擅长油画,尤其是画夕阳。你不是喜欢吗?去看看吧!”
小暮…………
阿严戴上墨镜出门,阴天,大都会里的人从他身边麻木走过,和他当年在荒漠中抱着小逐渐冰冷的身体时的表情一样。
画廊里满是人,画家是个年轻女子,微微胖,笑容一团和气,有种迟钝的快乐。
阿严还是穿一件黑色的衣服,在众多黑西装的男人中一点都不显眼。有人认出他来了,有人从他旁边走过。整个会场的人都在有秩序地忙碌着。
阿严走着走着,突然走不动了。他看到了一幅十米长的画卷,上面画的是荒漠中的夕阳,用最艳丽的紫色涂抹,画面张狂、野性,充满灵气。在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在画前回头看他,明亮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
他的耳边响起了小暮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一起。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
顿时泪流满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