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这是哪儿来的?」宛若吼道,伸手去抢,却抓了个空。

    「找个隐密的地方,好好欣赏这张照片吧。」说著,李弃挟著宛若,一阵龙卷风似的出了舞池,袭入走道的一间包厢。

    包厢内只开了一盏小灯,李弃一手把她按在门上,一手擎著照片,对她评头论足。「啧啧,十足的美人胚子,珠圆玉润,粉雕玉琢——瞧瞧这酥胸,这玉腿,还有那副媚眼!你那时几岁?一岁?还是两岁?就已经媚态横生。」

    宛若脸上两团红晕,一直红到鬓角去,瞪过他之後,再回去瞪那张照片。一个胖婴儿坐在一张藤椅上,举著一只特别粗大的拇指,笑得傻兮兮。她质问李弃:

    「你怎么有这张照片?」

    「令尊送我的,他说这张照片他随身不离,交给我当信物,日後你如果抵赖悔婚,可以此为证。」

    宛若翻眼向上看,这人的肚子起码装了五吨重的鬼话!

    她凑上前细看,婴儿的特大号拇指原来缠了厚厚一圈绷带,上头还扎了一只红色的蝴蝶结。

    「我的大拇指是怎么一回事?」她疼惜地问。

    「你玩指头,把自己敲得皮破血流,上药包扎的时候,不哭一声,勇敢得像个小魔女,於是特别拍照,以资纪念。」

    「我爸爸说的?」她问。

    「你爸爸说的。」他证实。

    「他们也真够无聊。」宛若把脸往旁边一撇,不屑地咕哝。定了一定,倏地出手。

    「照片还我!」她叫。

    一定是他弹琴的缘故,手快得出奇,宛若只觉得眼前一闪,那张照片已没入他的外套口袋。一双手空出来,也没闲著,顷刻把她拥住。

    「等你嫁了我,照片再还你。」还是笑吟吟的。

    宛若恨不得打他一拳,她生气地喝斥:「你不懂人类语言是不是?我说过一遍又一遍,我已经有对象,我就要结婚了——」

    「宛若,」他的嗓音突然变得好柔好柔。「你和那个男人根本不搭调,难道你从来没有格格不入的感觉吗?我一直在观察你们——他根本不知道怎样对待你,又怎能让你快乐?」

    宛若闻言,心头一震。这个疯子在批判她的选择,质疑她的判断力?她再没有比此时更觉得受到冒犯、受到侮辱了。她涨红了脸,油然发怒。

    「你根本不懂!我的未婚夫温文又厚道,他是个好男人——只有好男人才能让女人快乐!」她气急败坏地说。

    李弃露出一个微笑,带著一种险恶的男性魅力。他慢吞吞回道:「那可不见得。」

    他伸出手臂把宛若的颈子一勾,来势汹汹吻住她,舌尖撬著她的牙关。宛若直觉的要抗拒,然而她的嘴却彷佛有自已的意识,像太阳下的球果,遇热而绽开来,微露颤然的丁香颗,被他诱了去,像两道火舌,热辣辣的交缠不放。她在他唇下嘤嘤的出声,抗拒力像花瓣似的,一片一片掉下来。

    然後,在心的更深层,有一种稀奇罕有的情绪奔放起来,使得宛若的肢体变得酥软。酥软中却自有一股意志力,向这男人迎去。但他是个坏男人呀,她彷佛还留这样一点理智,然而没有用,那股堕落似的情绪太强大,把她推向他。

    她是怎麽了,她是怎么了?

    一个声音在宛若脑门上喊,她不明白,只知道她甘愿让这男人这样近乎蹂躏的吻著。他的吻像烈火,在宛若唇上留下烙伤般的痛感,那把火还一路烧下去,烫著她的面颊,她的耳朵,她的下巴……

    宛若不知不觉昂起头,现在,他吻著她的衣领,隔了一层衣料,他的嘴还居然让人觉得烫。李弃把双手扶住她的两肋,一张脸埋入她的胸部,他的气息穿过纤缕衣料的毛细孔,弥漫在她的肤表,她体内冉冉升起一股难言的快感,是拉赫曼尼诺夫般的迷魅浓情和蜜意,回荡,再回荡……

    他隔著衣服,把她胸前绽放的小芽一口吞住,那种从未有过的激情反应,赫然吓著了宛若自己,她喊著不,猛烈挣扎起来。

    李弃抬起头,但是用身体把宛若抵制在门上,他也在喘息,双眸黑幢幢,格外的慑人。

    宛若颤著声开口:「冒犯别人的未婚妻,你不是君子。」已经够狼狈的了,还试著维护自己的尊严。

    「我不做君子,我只做男人。」他像带了三分醉意的说。

    宛若在颤抖。没错,他是男人——会把女人毁了的那种男人。她越来越害怕。

    「让我出去,我要回我未婚夫那儿。」她哑声道。

    「苗立凡不是你的归宿,他或许是好人,可是你需要的却不只是好人。」他太多事了,他明知道,可是这已经不是在逗著她玩,而是要她觉醒。

    听了这话,宛若的脑子里像有一队轰炸机掠过,轰轰隆隆地响,她用两手护著喉咙,瞪著他,有千百句话要反驳他,到末了却一句也挤不出来。

    她陡然出力把他推开,反身拉开门,飞也似地奔了出去。

    她在吧台找到立凡。他和魏妹妹已下了舞池,各擎著一杯酒,靠在那儿谈笑,两人状似融洽。看来今晚立凡的运气比她好。

    她连礼貌都顾不得了,一把抓住立凡的手就往外走。

    「你怎麽了呀,宛若?你要拉我上哪儿?」立凡被她拖得跌跌撞撞的,骇然问。

    「我们立刻去结婚!」

    ☆☆☆

    他们自然没有去结婚。立凡太为难了,这个时间神父早上床睡觉了,而且他今晚又没穿西装。他再三追问宛若怎麽回事,为何突然这麽心急起来?

    宛若在夜色里,捧著发烫的面颊,脱口回道:「我怕拖太久我们会结不成婚。」

    「怎麽会?」立凡愣问,根本是摸不著脑。

    因为我怕我会被挑拨、被勾引、被……

    好在街道幽暗,宛若殷红的一张脸不是那麽突兀,不过立凡还是觉察有异,关心地问:

    「你有点怪怪的,没发生什麽事吧?刚刚我在找你和那个怪家伙,没看到你们……」

    宛若背对立凡,做了好几个深呼吸,这才回身。「没事,刚刚……酒吧走廊有幅现代画,题为世界末日,我们在那儿……讨论,」她神经质地笑了。「我才突发奇想要赶快去结婚,谁知道世界未日什麽时候到?」

    她的世界末日已经到了也说不定,否则她为什麽失控到此地步?对一个疯子,一个陌生人,一个狂妄之徒,应当讨厌却不讨厌,应当唾弃却不唾弃,心里头不知从哪个角落生出那些个秘密的喜欢,秘密的心动,甚至是那种激情不能自抑的反应?

    这不是她自己,这种状况太陌生,她不知道怎么处理。宛若一时烦躁无措,抱了未婚夫胖圆的胳臂,急急就走。

    立凡以为她这是要打道回府了,不料她却踅往河堤的方向去。他诧异地问:「我们不回家吗?」

    「我们沿河边走路回去,怎麽样?」宛若望著灯彩如画的河堤,存著希望的建议。一段路的缓冲,或可帮她平定平定心绪。

    「走路回去?」立凡惊道。「那不就绕了一大圈?等我们到家起码十一点了。」

    「立凡,你从来没想过试试夜生活吗?」

    他愣著没答腔,宛若叹了叹——明显是没有。立凡的生活是嫌呆板了些,一向宛若也视为理所当然,但是今晚,她硬拖著他走。他虽不情愿,倒也没有强烈反对。

    这段河道,整治前,沿岸蜿蜓有致,水声清越,整治後,河床平整得像根尺,每隔两下怠慢地发出「漉漉」两声,音节单调得让最守节的女人也不耐烦。两人静默的走,足音和河水声同样单调。然而风吹著毕竟舒服,不久,立凡放轻松下来,侧头对宛若道:

    「那个叫李弃的怪家伙,对你好像真的很有兴趣。」

    宛若的喉咙堵了一下,她咳了咳。「不过是个古怪的人罢了。」是极力以不屑的口吻说的。

    「古怪归古怪,那家伙倒挺有意思的。」没料到立凡道麽说,宛若看著他,好像他的脑袋突然裂开了似的。不可能,再过三百年,她也不会从那无赖身上体会出任何一点意思。「和他一道的那位小姐也有意思。」立凡加上一句。

    宛若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妒意,她说:「看你和她有说有笑的,这位小姐想必非常迷人了。」

    立凡听出来了,对她笑道:「咦,你不会是在吃醋吧,宛若?」

    宛若被点破,自己也骇了一惊——她在吃醋吗?心里一问,更像胸口浸了一片冰,不由得伸手按著那处凉飕飕的地方。她不为立凡吃醋,竟然为了她发誓没有一点意思的那个无赖在吃醋?

    有个娇俏的女人和李弃在一起,和她分明没有关系,她却思前想後;好奇,还夹杂著醋意——那女人是谁?和李弃是什麽关系?带了一个女伴在身边,还要厚著脸皮来纠缠她,他到底是什麽居心?

    想不出所以然,对他气恼,对自己苛责,心就更乱了。掉头对立凡讪讪一笑,问他:「我像在吃醋吗?」不等回答,就又把他的胳臂一拽,改口问他和魏小姐聊了些什麽。

    立凡没有卖关子,大致说了内容。而魏小姐是司法部长夫人的外甥女,话锋健,人可爱,显然是十分活跃的社交名媛。宛若没吭声,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越发气愤起李弃来了,气他带著有头有脸的女伴,跑来戏弄她的那种游戏人间的调调。

    可是刻意藐视他,宛若心里还是不安,他说的话留在她心房咬噬她,像一排小而尖锐的牙齿。他最後是怎麽说?「苗立凡不是你的归宿」,一副严肃正经的态度,让人觉得自己彷佛铸了天大的错,非得及时修正不可。

    如此心乱如麻,宛若还是奋斗地理出一条思路来——不,不必把这个人的话看得太重要,他是个存心不良的人,他存心毁坏地的幸福,如果她听信,那她就是和他一样疯。

    宛若反反覆覆地想,好歹安慰住自己,略微近乎是自欺——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的,自欺下去。

    ☆☆☆

    这不能怪宛若,自欺有时是种人生的必要手段,让人在面对自己时,不至於显得太狼狈。於是宛若能够回来继续忙地原有的生活,彷佛若无其事。

    学期快结束了,她除了筹备婚事,也忙著赶写学年研究报告。资料室的窗口看得到碧朗的天空,一对比肩的山鹰接连几天在山巅回翔,使得宛若想到自己的双亲,也像这对鹰,始终出双入对,如影随形。他们有各式各样的旅行,宛若是不能随同的,那一年冬天也不例外,临走前他们安慰地道:

    「爸爸妈妈要到西非沙漠去探集很多动物、植物的标本,并拍很多照片回来,到时雇宛若就可以看到了。」

    但是那一回,他们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宛若把头埋进胳臂弯里,轻压著有点疫疼欲泪的双眼。

    西非之旅成了绝响,没有照片,没有标本,甚至其间的详情也不清楚,一个随行的当地向导因为语言不通之故,无法把情况交代分明。

    现在,有个人自称十二年前在西非救过她父亲一命……她父亲甚至因此把她「许配」给他!

    她不相信父亲会做出这种事——他们又不是活在指腹为婚的时代里!可是,若事出无据,那个人又怎能句句说得如此确凿?她儿时一张照片又怎会落入他的手中?

    那段西非之旅成了谜上加谜。

    但对她来说没有什麽意义,双亲是带刺的回忆,她一向闪避著,她告诉自己,不想再追索,不想知道太多……

    不想不想不想——宛若连唱了三个不想,却把笔往纸页上一掷,拿了那只陶红压花皮包,起身往门外走。

    她一路到了音乐学院的联谊社,周三下午是他们惯例的聚会时间,在这里可以打听到各路和音乐有关或者无关的消息。

    联谊厅播著义大利歌剧,她随著「公主彻夜未眠」的乐声走进去,眼光四下梭巡。太好了,熟人都在这儿,只要拉住一个包打听,到一边私下去询问……李弃这人的下落就出来了。她订婚那晚,立芝不是说了,李弃和音乐学院的人是一票的?

    她拣中靠在吧台上的刘助教,那角隅人少,谈话比较机密。她直接过去打招呼。刘助教是指挥家申先生的助手,酒会那晚她和申先生都到场了。宛若点了一瓶沛绿雅矿泉水,和刘助教言不及义一番之後,清清嗓门,压低了声道:

    「呃,刘助教,有个叫李弃的人……」

    刘助教眼睛一亮。一在音乐会上为你弹拉赫曼尼诺夫那一个?」

    宛若在心里呻吟。不是她低估别人的记忆力,就是这件事还在一周新闻大事的范围内。她企图装出一副自然的微笑。

    「嗳,是的,这个弹拉赫曼尼诺夫的……他,嗯,他常和你们碰面吗?你们平常怎麽……」宛若结结巴巴,把手拧了拧。「如果你们要和他联络,那……?」

    「你要找他吗?」刘助教可不像宛若拐弯抹角的,她嘴衔著咖啡杯缘,瞅著宛若直接便问。

    宛若脸上那个微笑,渐渐丧失自然,变成发烫的微笑。她用指甲尖刮著矿泉水的瓶身,好像突然和那面绿底子标签有仇似的。

    「呃,我是想……他——」

    助教已经转过头去,寻著红格子窗下的一桌人,嗓门一点也不含蓄的拉开来,「申先生,您知道怎么和李弃联络吗?蔺小姐要找他!」

    「弹拉赫曼尼诺夫的那个李弃吗?」申先生的嗓门与记忆力和他的助教势均力敌,他在那一头回道。然後搔著下巴沉吟。「这要问孟教授,他可能比较清楚……」申先生把身子斜倚出去,对著大厅远远一头咆哮,「孟教授!孟教授!蔺小姐问怎麽找李弃?」

    教乐理的孟教授回过头,茫然反问:「哪个李弃?」

    刘助教在这头帮忙提醒:「弹拉赫曼尼诺夫的那个李弃!」

    宛若闭上眼睛。

    「哦,他呀,」孟教授方方的一张脸笑开来。「怎麽,蔺小姐想再听他弹琴?」

    义大利歌剧霎时添了满堂的笑声做陪衬,这会儿,宛若不单是脸上的笑容在发烫,她成了浴火凤凰,遍体上下无一处不是烫得滋滋作响!

    孟教授迳在那儿摆手。「其实我和他也不熟,这要问赵博士——不过赵博士出国去了。」

    孟教授对申先生耸耸肩,申先生转过来对刘助教耸耸肩,刘助教又转过来对宛若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然後趁著一旁有人叫她,一溜烟走了。

    宛若握著拳头揉她发疼的鬓角。就算赵博士不出国,赵博士八成须得去问范博士,范博士又要去问程博士——这一路问下来,最後班师到动物学系的铁笼子那儿去问猴子,知不知道李弃这个人的下落!

    宛若抄起沛绿雅像抄起一瓶伏特加,仰头痛饮,然後把瓶子撂下,喘了几口气,抓过皮包想走。

    「小姐?」吧台里的酒保喊住她。「你要找那个弹琴的李弃是吗?」

    宛若睁眼望著他。李弃已经成了这座校园的风云人物了吗?大学城里还有谁不认识他的?

    酒保手上的白毛巾在红橡木台上,抹过来又抹过去。「他上回来过,我和他聊过天——他就住在青峰路的李家古宅。」

    ☆☆☆

    由於在联谊社经过了一番折腾,宛若终於来到李家古宅时,显得有几分杀气腾腾的。她狠狠甩上车门,立在镂著老式菱型图案的灰石墙外。这里已是青峰路的尽头,再过去便是大片的草坡树林,荒无人烟。眼看著四下萧瑟,宛若不知怎地打了个颤,一肚子火气顿时消减不少。

    精致的雕花铁门已经锈了,没有上锁,宛若找不到电钤,只得迳自推了铁门入内。

    放眼望去,是座郁郁苍苍、十分宽敞阔然而荒荡的庭园。一道笔直的碎石子路,竖了一列高大魁伟的南洋杉,像一尊尊巨型古佛那麽庄严。林荫掩映处,李家著名的百年古宅,美丽苍凉的,站在岁月里。

    宛若穿过古老的桂树,屏住气息走向她,像走向一位百年的绝色美人。

    两层高的欧式洋房,由红砖和洗石子材质砌造得古色古香;半圆型山墙,精雕细琢的花草纹饰只教人叹为观止。更有那座华美的八面角塔,冠上刻有鱼鳞图纹的圆帽屋顶,尽是浓丽的巴洛克风味。

    一般大户人家的宅邸,往往以宏伟见长,李家古宅却独独别具一种风流,一种妩媚。宛若走过长长的拱窗,却见到壁面上的花鸟、蝙蝠,和月桂叶的各种精巧浮塑,都凄凄迷迷的淹没在青苔下了。二楼花台,一只蝴蝶从蓝釉的宝瓶栏杆里,闲闲飞了出来。

    她沿弧状的台阶而上,面对森严紧闭的大门,忽然踌躇起来。

    她真的到了这里来找李弃,不能不有一种羊入狼口的顾忌,但如果竟然就此却步,掉头回去,又显得在联谊社那场丑出得太没有价值。这是李家,谅李弃不至於在家人面前太过造次吧?不过……宛若踢踢蒙尘的原石地面,回头张看了一眼。这地方实在不像有人住过的样子。李家曾是显极一时的大家族,近年虽然家势没落,名气还是在的——没想到这个李弃的出身,这麽有根底,她还把他当做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野蛮人哩!

    宛若吃吃一笑,随即警觉地收住笑声,整衣敛容,毅然拍了大门。

    拍了半天,无人应门。宛若跑到长窗去探看,百叶窗扣得密密地,什麽也瞧不见。她有些嘀咕,越发不甘心走人,便顺著碎石子路踅到屋後去。

    不料屋後是一片更大的园林,但是荒废残败,满目凄凉。大段的围墙倾塌了也没有再修筑,只安上薄弱的竹篱笆了事。

    宛若正发著愣,忽然瞥见荫下一座亭子有人影走动,她赶上前去,判断是个病著身的老人。她刚开口喊了声「老先生」,他慢悠悠转过身,穿一身民初的黑布褂,一张皮包骨的皱脸,拿一对混浊的白眼珠子看看她,又面无表情的回身,飘飘忽忽移入一座砖楼去了。

    宛若骇然地用手抓住喉咙,脸也吓白了。老天,这地方闹鬼!从她一进来,一个生人也没见到,独独那老人……那身装扮,那一脸的阴气,分明是个死了很久的鬼——

    宛若骇叫一声,转身想冲,却一头撞上一具人体,一双凉凉的胳臂把她抓住。她放声尖叫。

    附近一株老树上的鸟群都受惊飞了起来,草丛里一只不知什麽玩意儿也「吱」一声窜逃了。宛若还在叫,恍惚中听见一个熟悉而又权威的人声喝道:

    「好了,宛若,没事了,没事了,别再叫了。」

    宛若茫然抬起头——一张俊秀的脸,面带关心的看著她。

    「李弃!哦,老天!」宛若如见救星,呜咽似的抱住他。

    李弃拍抚她的背,一边喃喃安慰:「没事了,没事了,我在这儿……」他的嗓调十分温柔,十分和悦,而且他很会安慰人,他说的话很有安定力。宛若伏在他胸前,战栗感渐渐缓和下来。他这才问她:「你是怎麽了?」

    「我看见鬼了!」她带著馀悸喊道。

    「鬼?」

    她猛点头,气息还有点喘促。「对,一个老人,全身黑褂子,飘进砖楼去了。」

    李弃回头往砖楼瞄了瞄。「那是老藤根,我祖父留下来的老佣人。」

    「老佣人?可是他的眼珠子是白的!」

    「老藤根九十多岁了,腰也弯了,耳朵也聋了,两只眼睛得了白内障,怎麽也不肯开刀,所以变白了。」李弃解释著,唇角泛起了笑色。

    温馨的时刻结束了,宛若一下把抱得紧紧的李弃推开,她整理上衣,像十八世纪的淑女那样尊贵骄傲的说:「叫他别再这样装鬼吓人。」

    「老藤根年纪虽然大了,脾气可还冲得很,他要是知道你把他当成鬼,一定会拧掉你的耳朵。」李弃说著,凑到宛若耳下热呼呼呵著气。

    宛若闪开去,转著皮包,嘟了嘴就要走,却听见李弃警告道:「不要从那棵紫薇树下走过从前有个小丫头在那儿上吊过。」

    宛若倒抽一口冷气,踉跄後退。

    「不过她两三下就被救活了。」李弃优闲地补充道,不顾她在一旁瞪眼怒视,吹著口哨便走进後侧一座木造仓库,在门边乒乒乓乓不知拿些什麽,一面问著她:

    「蔺小姐大驾光临,找我有什麽事?」

    宛若踱过去,靠在门边上脚斜放在另一脚上,在那儿拢著头发。到这地步,势不能开门见山的表明来意,於是装著腔嗤道:

    「谁找你来了?我下班回家,经过这儿,好奇进来瞻仰这栋老房子——怎麽知道你也在这里?」

    仓库里发起一阵大笑。

    「得了,你的演技拿不到金像奖,」李弃在里面说。「何况一个小时前,我就接到情报电话,」他的声音突然逼近宛若耳边,她吓了一跳,转头看见他把一颗头从门边的窗口伸出来,靠在她颊边,同时手一伸,戳著她的鼻尖。「说你下午在联谊社逢人就打听我的下落。」

    宛若一跃而起。「我逢人就打听——」她一咬牙,是那酒保!「我才没有!我……」

    可是李弃已拎了一只桶子,离开仓库,很快就没入林荫,看不见人了。宛若站在满天黄黄的暮色下,一阵风起,把林树吹得簌簌作声,听来萧飒极了,她抱著皮包打了个哆嗦,左右观看著。

    「李弃?」她喊著,咽了一口,尖著声又喊。「李弃!你在哪儿?」

    经她这麽一叫,林荫深处响起一阵马嘶声。嗄,这个男人遭了天谴变成一匹马了?

    宛若蹑手蹑脚循著声去。

    「这儿,」他在林荫那头喊著。「过来吧。」

    宛若惊奇地发现,林园中央竟盈盈有座小湖,湖边柳树簇簇,柳下立了一匹高头大马,是锈黑色,鼻尖白;李弃手拿毛栉,打著赤膊,正在那儿刷马呢。

    宛若咬住下唇,把皮包抱得更紧,压制著怦然而起的心跳。难怪刚才觉得他的胳臂凉凉的,他原本就没穿上衣嘛,他只著了条灰橄揽色的紧身LeeCooper,展露著结实均匀的肌理曲线,在黄昏的光色下,他的肌肤显得温温润润的,极为……极为……悦目迷人。

    她倒退寸步,直到这一刻才发觉自己太莽撞了,没有考虑的就跑来找他。像这麽一个狂妄、自大、漫不在乎、随心所欲的男人,偏偏发了心闹上她,原是她最该回避的……

    「你到这里来的目的,就是想站在那儿训练吐纳吗?」李弃蓦然发问,手里依旧忙碌地梳理马鬣。

    宛若这才发现自己张著嘴在呼吸,她猛地闭拢嘴巴,把两手一绞,心想既来之,则不能无功而返,爸妈在西非那一段的事故,一定要向李弃问个清楚。

    人真是只患无志,这一决定,空气立刻两样了,她抬头挺胸,做出极有分量的要求,「你和我爸妈在西非旅行过,我希望你把当时的情形仔仔细细的告诉我。」

    果然,李弃亦不打马虎眼,当下慨然应允。「可以。」

    他把毛栉扔下,收拾工具,拎了桶子就回仓库,不久扛著鞍具和鞍毯复返,纯熟地装勒、配屉、上鞍。最後,他一面扣肚带,一面对她说:

    「周六早上六点钟,我们在四季广场碰头吧。」

    宛若愕然问:「做什麽?」

    李弃把挂在树枝上一件黑色背心拿下,往头上一套,然後踏蹬上了马背。他跨坐马上的姿态实在是英俊伟岸,宛若仰望著他,一张俏脸又变得红红的了。

    他却把两肘横在鞍桥上,俯下身来笑著对她说:「我们去爬『一线棱』。」

    她睁大眼睛。「一线棱?」南郊山区最险恶的一段地势。她往後倒退,脱口道:「不要!我才不和你去爬山。」

    这拒绝也太直接了点,李弃只是怡然一笑,扬起缰绳,喝马过湖畔,跳越墙边一丛低矮的夹竹桃,到了竹篱笆外。

    宛若怔了那么一会儿,一回神就奔向竹篱笆。李弃在篱外奔马,宛若在篱内追著他,连声呼喊:「李弃,李弃——等等!」

    到了篱笆尽头,李弃勒了缰,马儿在原地腾转。宛若攀在篱笆上,喘吁吁探出头,著急而又气恼地问他:「你不是答应要把我爸妈的事告诉我!」

    他驯服了马匹,靠向篱笆,斜出身子,伸手将宛若的後颈连著秀发把住,勾了过去。

    「周六和我去爬一线棱,我就把你爸妈的事源源本本告诉你,绝不食言。」他对著她的鼻端低声的说,然後在她唇上深深的一吻,即把人放了,策马朝著开满野牡丹的草坡驰骋而去。

    ☆☆☆

    李弃骑马上了山岗,天色像酒一样,黄得醺醺然的;宛若樱唇的滋味,也像酒,香香的,醇醇的,蜜蜜的,同样醺人欲醉。

    他的目光越过苍茫的草坡,看著远远那部开下山的翠蓝色小本田,笑意抿在嘴边,一双修长的眉却蹙了起来。

    这样拨弄蔺宛若,到底为什麽?难道他还真把她的人生幸福放在心上,自认该负起导正她的责任?他自嘲地一笑——那种笑容永远带著三分的放荡不羁。

    也许他不过是想给自己这段过渡时期寻点开心——寻欢作乐向来是他的专长,一个人活著不找乐子,那简直是徒劳无功的人生。他从小有这等见识,正正经经的李氏一族始终很难把他视同己出,那也不是没有来由。当家族全体都在恪守祖训,力争上游的当儿,他却在尽全力的颠覆这个传统。

    他祖父收留他,无非不想这个带了一半李家骨血的胚子,在外头浪荡得让整个家族的脸都难看。

    他们到底看他不过去,十来岁就差人把他送出国去,哈,那可正合孤意,从此他无拘无束,玩得更是一点也没有辜负自己的人生理想。

    李弃在风里笑,望著远处那逐渐消失在弯道上的翠蓝色小本田。周六她会到吗?也许蔺宛若只是个胆小鬼,没有勇气接受挑战,除非她找到更大的理由……

    他把掌心一只银耳环拈了起来,夕阳光照得坠子上那颗清水珠透红透红——是刚才吻她的时候,顺手把这玩意儿卸下来的,失去娇滴滴的这麽一只首饰,她一定很心疼吧?

    越是美丽的女人,对美丽就越难割舍。

    李弃咧嘴笑了,把掌心一收,牢牢拿住那只耳环。随即踢了马儿一著,喝道:「掌中轻,咱们再跑它一趟!」

    他御著骏马,在满山灼灼的红花丛里飞驰,风把他的长发吹得潇潇洒洒的,不可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