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乐章 《秋天奏鸣曲》 组曲一 粉墨登场

杜长风犯糊涂了,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女人。医生说,她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因长期得不到很好的治疗,病情已经无法控制,随时都有可能停止心跳和呼吸。杜长风懊恼地想,还没开始呢,就结束了?

他在病房里走来走去,护士要他别抽烟,他当做耳边风。一脸雀斑的护士小姐很生气,警告道:“你再抽,我就叫保安来。”

“你脸上的小雀斑真可爱!”杜长风戏谑地瞅着她笑。

“神经病!”

“你怎么知道我是神经病?”

“你就是神经病!”护士气得摔门而去。

杜长风故意大声嚷:“喂,小姐,你怎么知道我是神经病?”

“我当然知道你是。”门外传来一个男人嘲弄的声音。

接着门被推开,韦明伦大步走进来,呵呵地笑。见他进来,杜长风一点也不意外:“你怎么来了?”

“不是你打电话跟我说你在这儿的吗?”韦明伦一屁股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诧异地打量着病床上睡着的舒曼,抬眼狠狠瞪着杜长风,“前天还好好的,怎么就成这样了?你把她怎么了?!”

“你管我呢!”杜长风不耐烦。

“Sam,你有点人性好不好,我可是费了老大的劲才说服她留下来执教,你别给我搅黄了……”韦明伦盯着床上的舒曼很是惊讶,虽然她脸色苍白,可是五官精致玲珑,哪怕双眼紧闭,神态中竟有一种冰山雪莲般的冷光令人无法逼视,凌乱的长发堆在洁白的枕头上,仿佛枕了一头乌亮的云,更加衬出如雪的姿容。韦明伦不由感叹,“美人就是美人,病了都这么美。”

“怎么,你动心了?”杜长风继续吞云吐雾。

“呃,你不能对着病人抽烟!”

“我也是病人。”

“除了神经有病,你还有什么病啊?”

杜长风哧地笑出声:“我脑残。”

谢天谢地,他还知道他“脑残”。对于这样的“脑残”人,硬的不行,只能来软的,韦明伦苦口婆心好言相劝:“Sam,算我求你了好不好,离演出真没几天了,你一次排练都没有参加过,这个样子,让其他人很有想法!”

没办法,谁让这位“脑残”一贯的作风就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呢?谁也奈何他不得。因他一直拒绝露面,关于他的传闻也就越传越多,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而他本人根本不在乎。

最开始的说法是,他是个弱智天才,除了会拉琴,生活都不能自理;后来又说他是个阶下囚,犯下命案终身囚禁只能拉琴打发时间,结果一鸣惊人;也有说他是个精神病人,除了认得琴谱,爹娘都不认得;还有说他是个艾滋病晚期患者,为了纪念同患艾滋病已经去世的恋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中用音乐记录下他们的爱情;有的甚至干脆说他早已不在人世,生前穷困潦倒默默无名,死后反倒名扬海外,而且一夜之间冒出十来个私生子,争相继承版税为他带来的巨额遗产……最近又有了新的说法,说大名鼎鼎的Sam Lin是个同性恋,目前和伴侣隐居在瑞士某山林之中,听说即将做变性手术……之所以说他隐居山林,是因为他最近的作品中总能听到很多大自然的声音,如流水声、鸟鸣声、风声、雨声等等,不由得让人猜测……

不过伟大的Sam Lin本人却懒得回应这些传闻,除了录制唱片,他成名之后从未在舞台公开亮过相,也不接受媒体访问,人们大多只能通过唱片认识他。但也仅仅是认识他的作品,关于他个人的事情,外界只大体知道他早年留学日本时,小提琴演奏就在国际上屡获大奖,毕业时他创作并演奏的一首曲子被好莱坞的一部电影选作了背景音乐,结果一举成名。其他如家世背景、目前的生活状态,包括他的真实姓名,除了最亲近的朋友,没人知道。

韦明伦当然是他最亲近的朋友,这家伙即便可以摆些架子,可也摆得离谱了些。韦明伦花大价钱从上海请来乐团,一大帮子人日夜排练,可这位爷连新闻发布会都没参加,发布会一开完就玩失踪,打他的电话,永远是关机。前天倒是在海棠晓月露了会儿脸,韦明伦正要抓他去排练,第二天就不见了人。

这会儿,他居然一点歉意都没有,仰着脸孔,眯着眼睛,一脸的漫不经心:“演出嘛,你去搞定就可以了。”

“是你演出!到时候在台上拉琴的是你!”韦明伦又气又恼,脸上愁云密布,“你不知道吧,昨天下午钢琴师也病倒了,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另外再物色一个,否则这次演出就真砸了,明天我去北京……”

“你是说姚靖?好端端的怎么病了?”谢天谢地,他还知道关心。韦明伦唉声叹气:“我哪知道怎么突然病了,说是腰肌劳损,得做理疗……”

“鬼话!我大前天都跟她在一起。”

“什么?你跟她在一起?”韦明伦差点跳起来,瞅见杜长风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下立即明白了几分,“说吧,是不是你得罪她了?拜托!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你能不能少添点麻烦。”

“这不能怪我,她约我去上海看时装周,我有事就没去,她总不会是为这点破事退出演出吧?”杜长风还强词夺理。

韦明伦差点晕过去:“你放人家的鸽子,她不生气才怪,就是陪她看个时装而已,有什么嘛。人家长得也还不错,又是国家级的钢琴师,美女主动投怀送抱,你摆什么臭架子!”

杜长风连连摇头:“太胖了,我瞅见她的腰身就倒胃口,再说我杜某铮铮铁骨,岂会为个演出出卖色相?”

“你,你的确是有色!”后面的字韦明伦省了,“可是Sam,都火烧眉毛了,你说一时半会的我上哪去找合适的钢琴师,北京那边的未必肯过来。”

杜长风沉吟着不说话,深黑如夜色的眼眸望向昏睡不醒的舒曼。他眉头微微蹙着,眉宇间微有一丝倦怠,目光是虚的,仿佛穿透了她,落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雕塑似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你在这守着,我先走了!”说完转身大摇大摆地往门口走。

“喂,你去哪里?”

“去散散心。”

“你回来!舒曼怎么办?”

“你看着办吧。”人已经出了门。

韦明伦气咻咻地追到门口喊:“喂,你回来!”

无济于事。杜大公子从来就不是你要他怎样就怎样的。韦明伦懊恼地走回房间,恍然大悟,原来这家伙火急火燎地把他叫到医院,是要他给病人当陪护的。什么是交友不慎?这就是!也怪韦明伦太纵容杜长风,相交多年,深知他的秉性,即便你被他气得七窍生烟,他那边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你若真的不理他了,他又嬉笑着在你面前晃荡,一天不骚扰你心里就不好过,于是,你只能告饶。

印象最深的一次,在香港,杜长风因为某件事得罪了韦明伦,韦明伦一气之下带着新交的女友到泰国旅行,懒得理他。结果每晚,这家伙像是算好了时间似的,总是在韦明伦和女友极尽缠绵之际打电话过来,东拉西扯,搅他的良辰美景。他把手机关了,电话扯了,不管用,杜长风把电话打到酒店服务台,谎称某某房间某位旅客有自杀倾向,酒店当然不敢怠慢,连忙跑去敲门,韦明伦知道又是杜长风搞的鬼,不理。结果,酒店方面意识到情况“严重”,用备用钥匙强行打开门,硬是让光着身子的韦明伦出尽了洋相,女友盛怒之下当夜就跑回了国。等他打电话大骂杜长风时,这家伙一脸坏笑地出现在了他面前,原来他就住隔壁,难怪时间算得那么准。遇上这样的混世魔王,你不求饶才怪。

但毋庸置疑的是,韦明伦是相当欣赏杜长风的,这家伙除了个人作风让人敬而远之,在音乐上,杜长风可是绝无仅有的“天才”,如果这世上有天才的话。两人相识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杜长风那会儿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韦明伦也不在其下,两人都久闻对方大名,却一直无缘相识,直到一次学校举办的小提琴选拔赛上,中国学生和日本学生竞争仅有的一个晋级名额,一旦晋级,就可以去维也纳参加国际大赛。杜长风本来没参赛,纯属看热闹,到了比赛那天,中国学生临场发挥失误中途退出,台下的日本鬼子立即欢呼,并做出很多不敬的手势,杜长风见状呼啦一声就跑上台,夺过鬼子手里的小提琴,当众拉了一首曲子。一曲奏毕,连评委都站起来为他鼓掌。杜长风最终取代那个日本学生去维也纳参赛。早稻田大学有很多中国留学生,当晚就开庆祝会,韦明伦因此正式结识了杜长风,两人一见如故,还没到天亮就称兄道弟拜把子了。

毕业后,韦明伦加盟北京某国家级乐团,不久就出来单干,办了家文化经纪公司,把国内的艺术家推介到国外,也把国外顶尖的艺术家引进国内,事业越做越大,本来做得挺好的,杜长风连哄带骗地将他忽悠到离城,说请他担任林然国际钢琴学校的副校长。刚开始说得很好,就是让他挂个名,结果从就任副校长至今,整个学校基本都交给了他,杜长风根本就撒手不管。韦明伦几次要辞职,回北京继续打理自己的公司,结果杜长风一句:“你对得起我哥吗?他生前待你不薄啊,你就这么撒手走了,他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说得跟真的一样,韦明伦又极重义气,只得勉为其难地留下。不过经过几年的经营,他好似也对这份教育事业产生了感情,舍不得丢下孩子们不管了,至于北京那边的公司,只得交给本家一个堂兄打理,他顶多出谋划策,具体经营已经顾不上。

而为了说服杜长风到国内演出,韦明伦耗了两年的口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更多的是以朋友的立场希望他能在公众面前光明正大地亮个相。因为只有他知道,这个男人内心深藏着怎样的痛苦和悲伤……他之所以为人低调,除了本身不喜欢过多地被人关注外,跟他过去经历过的一段不是牢狱胜似牢狱的生活很有关系。他狂傲偏执的个性,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段生活所致。虽然现在他是“自由”了,但那段经历已经在他心上烙了印,他的精神世界仍然囚在那里,至今未能解脱。所以韦明伦才会容忍迁就他的坏脾气,无论他做出怎样出格的事情来,韦明伦都替他担着,心疼他、可怜他,却无可奈何。

因病房中不能抽烟,韦明伦只得离开病房找抽烟的地儿。在休息区的露台,远远地就看见杜长风一个人闷闷地在抽烟,原来他没有走远。见韦明伦过来,他讨好地掏出银质烟盒,递根烟给韦明伦:“辛苦了,韦校长。”

这家伙明摆着就是故意的,他知道韦明伦最不喜欢被人这么称呼,因为“韦校长”跟“伪校长”同音,韦明伦简直恼火得要死,在学校里他是明言禁止师生这么喊他的,可是到了杜长风这儿,什么样的禁令都是废话。

韦明伦双手抱臂,板着脸:“Sam,算我求你了好不好?离演出真没几天了,你再不上心,好歹一次排练也要参加吧。”

杜长风吐口烟,眉目间甚是不羁:“我还需要排练吗?”

“拜托,这次演出有多重要你不会不知道吧,我可是准备了两年,大半副身家都砸进去了,你不排练能保证演出质量吗?万一出了差错……”

“她真是美!”杜长风完全听不进他说的话,仰望天空,眼神飘忽,自说自话,“十三年了,我像个鬼似地躲在暗处,甚至连鬼都不如,鬼在夜间还可以出来溜达溜达,可以无所顾忌地出现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可是我不能……这样的日子也该到头了吧,她还记得十三年前的那个月夜她撞见的那个鬼吗?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呢,现在都这么大了……”

“你也老了。”韦明伦忍不住挖苦他,又皱着眉头说,“这样不大好吧,你把她安排在海棠晓月住下,还住在你隔壁,如果让她知道了,以她的脾气立马就会搬出去,到时候就搞砸了。”

杜长风仰起脖子,好玩似地吐出一个个烟圈:“没关系,大不了我继续扮鬼,不让她看到就是。”

“你扮鬼还没扮够?都十三年了……”

“是啊,十三年了。”他舒了一口气,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居然还活着!达尔文,我居然还活着!”

达尔文是韦明伦的英文名,他不喜欢被人称呼伪校长,自然也不喜欢被人叫做伪老师,干脆下了通令,师生一律叫他的英文名达尔文。这样既拉近了师生距离,也避免了称谓上的尴尬。

韦明伦看着杜长风,意味深长地说:“你能活下来倒不稀奇,反正有你老子罩着,我倒是惊叹,那个元谋人居然活下来了,远渡重洋十几年,摇身一变成了爱国华侨,一回来就大张旗鼓地扩张地盘。”

“元谋人”是他们对另一个人的隐秘称谓。

杜长风说:“所以我才急着要把舒曼弄过来,元谋人都把挖土机开到舒曼的家门口了,我要再不采取行动,舒曼肯定就不是我的了。”

“她什么时候是你的了?”韦明伦一向喜欢挖苦他,“虽然你暗恋她十三年,不过人家压根不知道你,好像对你的印象还不大好,要不是院子里的那尊铜像,估计她不会留下来。”

“铜像?”杜长风蹙起眉头。

“是啊,你没见着她当时的样子,抱着铜像哭得那个悲伤样,啧啧啧……”韦明伦只是摇头,“真是让人心疼。”

杜长风的脸色很不好看:“你的意思是,在她眼里,我还不如一尊铜像?”

韦明伦一点面子都不给:“只怕连泥像都不如。”

“靠!”他咬牙切齿,“我明天就让人把林然搬走。”

韦明伦不以为然:“没用的,Sam,你顶多只能搬座铜像走,你能把林然从她心里搬走吗?悬啊,见她哭成那样,我就觉得你悬了,舒曼是那种很死心眼的女人,你要想取代林然在她心中的位置……”

“怎么着,我不能?”杜长风的脸色比外面的天空还阴郁。

韦明伦扬扬眉:“你觉得你能吗?”

“我不能,元谋人也未必能。”

“难说,那家伙比你狠。”

“狠就能追到女人?”

“当然不能,问题是……”韦明伦充满同情地搭住他的肩膀,“Sam,在我眼里你还是没有进化的禽兽,没人性没良心,那个元谋人就不一样了,能赤手空拳闯荡天下,再回来收拾你们林家,乃人中精英啊。”

杜长风的脸罩在了阴影里:“我倒希望他能放马过来,要杀就杀个痛快,只要不把舒曼牵连进来。”

“可你的担忧恰好就是他的目标,你盯了舒曼十三年,他可是盯了你十七年,你有多中意舒曼,他就有多中意你。”

“听林希说,他正在大肆收购林氏股权。”

“我也听说了。”韦明伦望着医院花园里郁郁葱葱的榕树,起风了,天上阴云密布,树木被风吹得往一边倒,韦明伦深深叹口气,“Sam,你做好准备了吗?暴风雨真的来了……”话还没说完,他就大惊失色,眼睛直直地望着楼梯口。杜长风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一个身着深蓝色西服的男子在值班室门口,戴着副无框眼镜,身形笔挺,一语不发仍是气质卓然,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年轻人大概是助手,帮他提着个花篮,正跟值班室的护士询问着什么。在苍白冷清的医院走廊,那个男人由内而发的逼人的光芒,让人几乎不能直视,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气场吧,才几年工夫,他何以这般脱胎换骨了?

那个年轻助手显然是问病人的房间,完了还客气地和护士道谢,回头再跟眼镜男子低声耳语几句,眼镜男子面无表情,随后高昂着头往这边走来。但他才迈出脚步就停住了,因为他也看到了杜长风和韦明伦。

目光,如犀利的箭,直射过来。

杜长风的瞳人里反射着利刃的寒光,他沉重地呼吸着,瞳孔急剧收缩,望向这把短剑。

“我们终于又见面了!”叶冠语这时已经走近他,微笑着,神色自若地打招呼,“这么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怎么样,你哥哥还好吧?”

杜长风知道,这是明知故问。他僵在那里不动,寒气穿透了他整个身躯,他觉得周遭冷得像是浸在严冬深潭的寒冰里,再也期盼不到融化的那一日。他知道,该来的早晚会来。

“怎么,不认识了?”叶冠语死死地盯着他,就像是想用眼光将他剜出两个窟窿似的,嘴角却含着凛然的笑意,“你——不会这么健忘吧?”

他深深地吸口气:“当然没忘。”

叶冠语冷笑,步步逼近,语气间透着寒意:“报应啊,这世上终究是有报应的,对不对?”

韦明伦拉了拉杜长风:“我们走吧。”

“别急着走啊,你不老老实实待在二院,跑到桐城来干什么?难道你现在痊愈了?”叶冠语嘴角微扬,目光却可以杀人。

一直到现在才正式登场,叶冠语觉得,他是这世上最有耐心的人。但他也知道,也许他终其一生也得不到他想要的。

小时候,他家住在离城的翠荷街。那里过去是租界,胡同四通八达,住的人虽然多为穷人,但都是正儿八经的城里人,有城市户口的。叶冠语一家原本住在下河街,那里都是些从农村挑着扁担进城来谋生活的外乡人,还有就是些流氓混混。父亲叶大龙怕儿子们跟着学坏,就搬到了相对体面些的翠荷街,希望孩子能在好一点的环境中成长,将来别像他一样卖苦力。

叶大龙就是卖苦力为生的。翠荷街紧挨着墨河码头,叶大龙每天都到码头去给人拖货,没货拖的时候,他就去附近的煤场拉煤,长年穿梭在大街小巷。在叶冠语儿时的记忆里,父亲永远都是黑灰色的,佝偻着背,从来就没直起来过,一直到死。母亲梁喜珍在叶冠语四岁的时候生下弟弟冠青,生活的压力更大了,叶大龙恨不得自己有两副身板,一分钱掰开当两分使。梁喜珍心里愁,想自己也揽点活,经人介绍她帮翠荷街的林家奶孩子,那户人家本来没住在这,住在紫藤路的自家大院子里,“文革”受到波及,大院子被没收,被赶到翠荷街的小楼里来了。即便如此,林家仍然是整条街上最气派的人家,单独住一栋三层的小楼,一家人无论是吃的还是穿的,都是街上其他人家想都不敢想的。

据说林家的老爷子是个大官,受了点冲击,好像北京那边有人保,没丢官,否则恐怕连小楼都住不上。在大多数人家连口粮都吃紧的时候,他们家居然可以吃到蛋糕,都是老爷子派人送来的,因为那年林家刚得了长孙,宝贝得跟个什么似的。孩子的父母都很年轻,家里没别人,就一个老母亲,行动不便瘫在床上,好在男主人在离城第一人民医院当医生,寻医问药不求人。女主人据说原来是个舞蹈演员,很漂亮,脾气也很大,生了个儿子被全家当菩萨似地供着,可惜没奶水,喂牛奶孩子上火,浑身长疹子,情急之下才找人帮着奶孩子。那个时候可不能明目张胆地请奶妈什么的,会被人揭发搞资本主义,剥削劳动人民。所以,梁喜珍每天三次上门给林家的小祖宗喂奶,有时候是女主人抱着孩子到喜珍家来,表面上倒是很热络,可是人家来了连门都不进,喜珍把椅子搬到院子里她都不坐,宁愿站着,怕弄脏她雪白的衣裙似的。

那个时候的叶冠语,就在院子里玩耍。很脏,小手小脸黑漆漆的。不是在地上爬,就是坐在他爹收拾的煤堆上。但是很奇怪,林家女主人每次看到叶冠语,不但没嫌恶,还很喜欢跟他说话,经常拿糖给他吃,看着叶冠语的时候,也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愣愣的,那女人看着叶冠语经常出神。眼神中充满隐忍的哀伤。

她很少笑,尽管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很美,但她就是不笑。在翠荷街上的女人眼里,她永远是高高在上,冷若冰霜。她男人倒是个和气人,斯斯文文,见着谁都是笑容满面,很讲礼数。而且还很热心,经常免费给邻居们看病、送药。尤其对叶大龙一家,更是亲如一家人,他很感激梁喜珍帮他喂养儿子。邻里们都亲切地叫他“林医生”。

一晃几年过去了,叶冠语十岁前后,发生了一件令他刻骨铭心的事,还是跟林家有关。林家已经搬离了翠荷街,回到了紫藤路的大宅院,林家老爷子在“文革”快结束的时候去世了,林老太太不久也过世了,林医生的老婆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周岁的时候,林医生特意请了叶大龙一家去做客,虽然搬走了,他还是惦记着喜珍对他长子的喂养之恩。

叶大龙欢天喜地地带着妻儿到了林家大宅,林医生很热情地招呼他们,还把大儿子拉过来,要他喊梁喜珍做“奶妈”。喜珍看着林家的小祖宗又高兴又难过,小家伙生得眉清目秀,衣着簇新,还穿着锃亮的小皮鞋呢;再看看自己的两个儿子,衣服破不说,肚脐都遮不住,穷人和富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啊。但丝毫影响不了孩子们玩到一起,冠语倒还规矩,冠青却顽皮得很,把林医生的长子打哭了,额头被磕出了血。这就吓到了喜珍,林医生的老婆冲上前对着喜珍就是一巴掌,打得喜珍倒退几步。如果不是林医生拉着,喜珍还会挨上两耳光。

叶冠语怔怔地看着那女人。

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懂事了,他咬紧牙关,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仇恨。叶大龙是个老实人,一个劲地赔不是,就差没下跪了。那女人却不领情,指着大门尖叫:“滚!滚——”

歇斯底里的样子让叶冠语一辈子都记得。离开林家大院的时候,他回头看着那满园的翠绿,眼中噙满泪。晚上,他搂着妈妈说:“妈妈,你别哭,等我将来长大了买下那个房子,把他们都赶出去。”

“才不!”弟弟冠青脾气很暴躁,跳起来嚷道,“等我长大了,我要打破他的头!”

“胡说,打人是不对的。”喜珍责怪冠青。

冠语说:“那他们打你就对吗?”

喜珍半天答不上话,只是哭。“谁叫我们这么穷呢……”她只能这么说。她绝对想不到,儿子们无意中说的话会在很多年后成为现实。冥冥中自有天注定,人生就像一盘棋,进或者退完全由不得你,一不小心就是一局死棋。

也就是那一巴掌,让叶冠语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发誓以后一定要有很多很多的钱,买下那家人的房子,把他们通通赶出去。他发誓,早晚要将那女人扇母亲的那个耳光还回去。一定。一定!

但是此后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叶冠语的雄心壮志而有任何的好转,十五岁那年,积劳成疾的父亲咯血而死。母亲哭得昏天黑地的,把他和弟弟都吓坏了,以为母亲就会那么哭死过去,他们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于是兄弟俩也跟着哭。夜里,冠青哭累了,先睡。母亲将叶冠语喊到床边,跟他说:“儿子,真是对不住你,到我们家,没让你过过一天好日子。”

“妈妈,你别急,等我将来赚了大钱,家里日子就好过了。”叶冠语信誓旦旦地说。

母亲的眼眶本来已哭得干涸,顿时又涌出泪来:“傻孩子,只要一家平安,再难的日子也是好日子,当初我还后悔让你来我们家,但是现在想,幸亏有你啊……”母亲欲言又止,伸手抚摸着叶冠语的头,嘴唇颤抖。

那晚,母亲说了很多的话,大意无非是父亲去世,叶冠语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而弟弟叶冠青还年幼,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照看他。叶冠语当时就觉得奇怪,自己的弟弟,就是母亲不说,他这个做哥哥的就是拼了命,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把弟弟养大的。

母亲似乎很矛盾,说话躲躲闪闪。

也正是因为肩上的一份责任,叶冠语为了弟弟放弃了很多,包括上学的机会。其实他读高中时的成绩很优异,写得一手好文章,深受老师器重,但为了供弟弟上学,他被迫放弃学业到邻市桐城做工赚钱,因为舍不得路费,每次回家都是徒步走回来,脚底都是血泡,梁喜珍看了心疼得暗暗垂泪。

一晃又是八九年过去了,二十岁出头的叶冠语已经长成了个英俊挺拔的小伙子,而弟弟叶冠青生得高大威猛,兄弟俩走在翠荷街上,一文一武,羡煞旁人。叶冠语和弟弟叶冠青其实长得一点都不像,性格也截然不同,冠青性情急躁,头脑也比较简单,做什么事情都不怎么考虑后果。叶冠语性格内向,话不多,属于沉默寡言的那类人。而且非常奇怪的是,叶家世代都是粗人,祖辈是种田,到了叶大龙这一代才进了城,虽然也算得上城里人,却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跟文化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叶大龙一辈子也认不得几个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可是到了叶冠语这一代就不同了,从小叶冠语就爱看书,写得一手好钢笔字,文采一流,写的文章总让老师怀疑是他从哪里抄来的。还在读小学五年级(那个时候小学没有六年制)时,他就在报上发表文章,一直到高中辍学,他发表过的文章都可以出本文集了,是离城各中学公认的才子。街坊们总是话里有话地拿这挤对叶家:“这伢儿,来头只怕大着呢。”叶大龙总是很不客气地挡回去:“那当然,我家冠语是文曲星下凡,当然来头不小。”

叶冠语辍学后,无论是老师,还是街坊邻居们都很为他惋惜,但他没有后悔过,为了弟弟的前途,他愿意放弃。弟弟叶冠青也还算争气,因为个头很高,被选入离城体校打篮球,生龙活虎的,可就是爱打架,很容易冲动。体校紧挨着离城师大,冠青因为经常参加两校之间的篮球比赛,认识了一个叫落英的漂亮女孩,但两人的感情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冠青太暴躁,又喜欢吃醋,经常为落英大打出手,分手就在所难免。冠青不甘心,特别是得知落英恋上师大的一位名门公子哥林然后,闯下了大祸。

林然是谁?正是叶母梁喜珍曾经喂过奶的林医生的长子,跟冠青同岁。其实叶家和林家一直就有往来,七十年代末,当时已经是副院长的林仕延举家迁往美国,林家在翠荷街的那栋小楼有一段时间还是叶家帮着看守的,直到后来林院长的哥哥林维搬进去,一直住了六七年才搬走。又过了好些年,已经是华侨的林院长将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养子送回国读书,兄弟三人就住在翠荷街的小楼里,林院长十分信任喜珍,盛情请喜珍过去帮忙料理三个儿子的生活,喜珍对林然一直就有感情,毕竟是自己奶过的孩子,便欣然应允,一来给大儿子冠语积攒些钱娶媳妇,都二十好几了,总不能一辈子单身;二来也要供小儿子冠青读书,冠语在外面打短工赚的那点钱总是捉襟见肘。就这样,喜珍实际上成了林家的保姆,用照顾林家兄弟赚的钱来养育自己的两个儿子——冠语和冠青。

叶冠语当时是极力反对母亲去给林家当老妈子的。

他一直还记得林母扇的那记耳光。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当然,叶家跟林家结下的深仇大恨并不是因为那记耳光,叶冠语心里很明白,只觉这一切是命,两个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家庭,一个人上人,一个下等贫民,如果不是命,怎么会结下这么深的仇恨!

华灯初上的时候,他伫立在离城最高的茂业大厦顶层,四面都是落地玻璃,俯瞰众生,蜿蜒如灯河的车流如同城市的血脉,人世间什么样的悲欢离合都阻隔不了时代的前进,不是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吗,这就是生生不息吧。而现在他站着的位置,隔了条马路,斜对面就是林氏的振亚大厦,在茂业大厦建成之前,振亚大厦曾是离城的最高楼。快了!等待十多年,他终于可以像现在这样平视那栋楼,想想当年,连仰视的资格都没有啊!

吕总管此时在门外轻叩。

“进来。”他冷冷地应了句。

“叶总,”吕总管推开门,踏过华贵的地毯,恭敬地站到叶冠语身后,“刚刚接到林维的电话,他表示愿意面谈。”

“喔,好事啊。”

“是他主动打来的电话,您看约在什么地方合适?”

叶冠语慢慢转过身,指间夹着烟,优雅地坐到落地窗边的沙发上。他似胸有成竹,漫不经心地弹弹烟灰,嘴角隐隐露出笑意:“就约在皇冠俱乐部好了,俱乐部对面不就是法院吗?”他嘴角其实有着很好看的弧线,可是笑起来的样子却令人生畏,无端透着杀气,“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地方,他林维当年颠倒黑白胡言乱语,让我们叶家万劫不复,是时候还给他们了!”

“是,我马上安排。”吕总管点头。

叶冠语跷起腿,换了个很舒服的姿势仰靠在沙发靠背上,一脸的云淡风轻:“务必让林仕延知道我们约了林维见面,让他们着急,他们一急,就会乱咬,我们就等着看好戏。”

“嗯,叶总说的是。”吕总管将一份密封卷宗递到他面前的茶几上,“这是欧阳律师刚派人送来的,说是挖到了林维的绝密私事,欧阳律师说,您看后一定大开眼界。”

“喔,是吗?”叶冠语立即来了兴趣,连忙拿起卷宗,“那我还真要看看这个欧阳怎么让我大开眼界。”

卷宗是用牛皮纸封好的,拆开似乎很容易,不费吹灰之力,但拆开的人未必知道,卷宗里面的秘密是何其艰难地被当事人隐瞒了三十多年。都说这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这世上原本就没有包得住的东西,无论什么事,无论过了多少年,总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可是我们在瞒着什么事的时候,都不会想到这一点,更不会想到我们在自欺欺人的时候,会种下种种的恶果,还有冤孽……

三十多年的隐秘,叶冠语半个小时就浏览完毕。

他一边看一边笑。看完最后一个字更是抑制不住狂笑:“哈哈哈……太精彩了!原来我们林大律师竟然还有这等艳事……林维啊林维,纵然你在法庭上舌灿莲花,你怎么还如此懦弱地隐瞒这么件破事儿三十多年,我都服了你啊!哈哈哈……”

吕总管跟随老板多年,老板一直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从未见他如此失常地大笑过,不由得忐忑。这么多年了,从海外一路杀回老家,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个对手倒在他脚下,因为够狠够毒,他每一次都赢得极漂亮,无所谓情也无所谓义,谁阻碍到他向目标迈进,谁就必死无疑。他何曾这般忘形过?

叶冠语笑够了,这才意识到旁边还有手下,连忙收敛起笑容,恢复一本正经的神态,但眉宇间还是掩藏不了喜悦:“很好!这欧阳办事还真没让我失望过,给他打个电话,就说改天我请他喝酒!”

“是,叶总。”

说着叶冠语又把卷宗拿到手里,笑逐颜开:“林维,你就等着给自己找墓地吧,难怪你在林家一直是夹着尾巴做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我们就等着看场好戏吧,啥事也不干,就看戏,OK?”

吕总管也笑:“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