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们永远在一起
“妈妈——”
二楼朝夕的房间发出撕心肺裂的惨叫。
陆蓁穿着睡袍光着脚扑进女儿的房间,顿时也吓得尖叫,只见朝夕的被子上爬满蚯蚓,枕头上也是,朝夕因极度恐惧哭叫着,几乎接不上气。陆蓁扑过去将女儿抱下床,将她身上头上的蚯蚓拍掉,一边拍一边跟着女儿哭。
樊世荣也闻声跑进了房间。
“滚——”陆蓁根本不让他碰,指着樊世荣大骂,“都是你儿子干的好事!你们到底要把我们怎么样啊,弄死我吧,你们干脆弄死我们母女好了,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不要过了……”
“蓁蓁,你听我说。”樊世荣试图去抱朝夕,被陆蓁推开。
每天都是这样,朝夕总是一不留神就发出凄厉的哭叫,只要樊疏桐在家,就不让朝夕好过。他以捉弄朝夕为生活最大的乐趣,因为朝夕一哭,陆蓁就会哭,陆蓁一哭闹,樊世荣就会焦头烂额,这可比直接冲撞老子还来得过瘾。而自从枪击事件后,樊世荣在儿子面前彻底失去了威信,以前他板脸、吼骂或者拍桌子多少还能起到点震慑作用,可现在哪怕他跳起来骂,樊疏桐都无动于衷了,貌似还很乐见老子冒火。抑或是樊疏桐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十七八岁刚刚冒喉结的毛头小子了,在南沙守了三年岛,再不济也经历了风吹雨淋的磨砺,男孩总是要成长到男人的,刚刚年满二十的樊疏桐“光荣”地混到了男人的队伍。用他经常拍胸脯说的话形容,我一大老爷们儿,顶天立地,还能怕了老子?
至于大老爷们儿樊疏桐怎么“光荣”地晋升为男人的,则是秘而不宣的事情,只有在跟蔻海、黑皮和细毛喝了酒后胡吹海吹的时候,他才会小小地透露点儿。就是那么一点儿,也让除了母亲和妹妹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海子他们顶礼膜拜,黑皮更是涎水都要流出来了,每次都推搡着樊疏桐说:“说,说,接下来怎么样,到底怎么样啊……”
樊疏桐则总是卖关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吗,这事儿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士林,咱们要有机会试,还用问你啊。”黑皮垂头丧气。
当时是在柳荫路蔻海姥姥家的小院里,几个年轻人凑在一起“开会”,说是开会,其实就是找个大人盯不着的地儿抽烟喝酒什么的。黑皮和细毛也是军部大院里长大的孩子,黑皮他爸还是樊疏桐老子带出来的兵,细毛则是蔻海老子手下的部将,樊疏桐和蔻海自小当“司令”、“政委”的时候,黑皮和细毛自然就是他们的跟班。比如他们玩董存瑞炸碉堡,永远是樊疏桐当董存瑞,黑皮在后面给他递“炸药包”,那炸药包当然不是真的,是用旧报纸码起来,捆好捆结实了,樊疏桐抱着匍匐前进,一直匍匐到军部行政大楼的墙根下,然后举起炸药包喊声“中国人民万岁”,再英勇地将炸药包扔出去。细毛则在旁边制造点音响效果,怎么制造的呢,就是将一个雷鸣炮盖在破脸盆下,引线留在外面,点燃引线后,嘣的一声闷响,脸盆飞上天,樊疏桐就以英雄的姿势光荣地倒地“牺牲”。蔻海则领着一帮屁大的孩子喊声“冲啊”,进攻开始了,目标就是司令政委们办公的行政大楼。每次听到狗崽子们在楼下喊进攻,寇振海就忍俊不禁,跟樊世荣说:“这下好,我们又被一锅端了。”
“不用说,又是老樊家的那个崽子领的头。”大家都见怪不怪,有时候开着会,猛听到脸盆飞上天,然后又哐当落地,樊世荣总是气恼地说:“妈个巴子,老子打了一辈子仗,到头来被这帮狗崽子给端了。”
会场免不了一场哄笑。
没几年的事儿,怎么眨眼工夫都长大了呢?“炸碉堡”的任务已经由樊疏桐光荣地传给了比他们小的孩子了,每次见着一帮光着屁股的孩子在院子里冲啊喊的,樊疏桐总是以司令的口气跟孩子们挥手:“同志们辛苦了。”
“首长辛苦了!”孩子们热烈地回应。
樊疏桐真觉得倍儿有面子。虽然他已经长大,但余威仍在,走到哪儿都是“首长”,那威风一点也不亚于他老子樊世荣。
虽然樊疏桐无限怀念儿时的无恶不作,但如果要选择,他还是愿意选择长大,因为炸碉堡之类的事属于小孩玩家家,大人不会去做,而很多大人做的事,小孩是不能做的。长大可忒好了,可以抽烟喝酒,可以和老子叫板,可以和女孩子约会,樊疏桐非常荣幸自己比蔻海他们领先一步成为男人,这简直成了他炫耀的资本,每次“开会”,他都会在众人的央求下透露一点儿,然后藏着一点儿,半遮半掩的,可把男孩们对异性原始的向往激发出来了。
“男人的成长,是需要女人洗礼的。”樊疏桐那会儿开口闭口都少不了“女人”。而让他成长为男人的那个女人在他断断续续的叙述中终于浮出水面,是大院外的,一个理发店的妞儿,不是黄花闺女,是个有夫之妇。
蔻海带着黑皮和细毛曾先后去理发店瞻仰过那个妞儿,也未见得是什么天仙,无外乎是皮肤白些,身材不似少女那样板,浑身上下肉多,而且多得恰到好处,尤其是胸脯那块儿简直是山峰,还有屁股,浑圆的翘得老高,走路还一扭一扭。看得黑皮和细毛直吞涎水沫子。蔻海倒还好,虽然对女性也充满好奇,但仍属“性本善”的一类,除了觉得好玩儿,他并没有太过幻想。
用樊疏桐的话说,他还没开窍。
显然,樊疏桐已经“开窍”,而那个走路扭屁股的妞儿无疑是他的性启蒙老师,两人怎么好上的已经无从考究,反正就是睡了。樊疏桐事后形容他的“第一次”,开始不怎么舒服,后来就舒服得□。至于怎么个□,樊疏桐也形容不出来,他拾掇黑皮和细毛去实践实践就知道了,黑皮舌头吐得老长:“我要敢,我爸不把我蹦了才怪。”
细毛说:“问题是找谁实践呢?我们可没你这样的本事。”
倒是蔻海意见不一致,左想右想觉得不对劲:“我说士林,我怎么觉得占便宜的不是你哩?你说那个妞儿是有男人的,她肯定每天都有‘实践’吧,问题是你嫩着哩,就被她这么糟蹋了?”
一句话让樊疏桐噎住了。
黑皮猛拍大腿:“对啊,你是童子之身哩,应该是那娘们占你便宜吧?”
樊疏桐发愣了,他脑子一向好使,不过片刻工夫就转过弯了,他的确是被人占了便宜,亏他还得意忘形呢!他顿觉羞恼不已,撂下酒瓶就去找那妞儿“算账”,引诱他上床,真不是个东西。但是走到半路上他又没底了,因为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并没有人把他捆上床,他凭什么找人家去算账?
很多年后,每每樊疏桐回想这件事就觉得憋屈,岂止憋屈,简直吃大亏了,从此沦为死党们的笑柄。蔻海时不时地要把这事拿出来晒晒,黑皮和细毛也笑死他,樊疏桐一世英名全栽女人身上了。也正是这件事让他对女人始终没有太多的好感,虽然后来他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但他极少在哪个女人身上用真心,他发迹后换女人跟换衣裳似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扳本”。
而且,以樊疏桐睚眦必报的个性,岂会咽下这口气?他断不会放过那个夺去他处子之身的女人。他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再次约会那女人,待她把衣服都脱光了,钻进被窝喊他上床的时候,他借口上茅厕溜了出来,然后静等好戏开锣。果然,不出一会儿,那女人被她男人打得屁滚尿流,因为她男人接到神秘人报信,说有人上他老婆,她男人当时在外面打牌,操起家伙就赶回家。当时是晚上,黑灯瞎火的,那女人还以为是樊疏桐上完茅厕回来了,就浪声喊他快上床,结果是她男人……樊疏桐在楼下听到楼上传来那女人的惨叫,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烂女人!”他当时狠狠吐了口唾沫。
而那个神秘的报信人,自然就是黑皮了。黑皮开始死活不肯干,樊疏桐就威胁他:“干不干随你,反正以后你不要跟我混了。”
最后还能怎么着呢,黑皮只得助纣为虐。
蔻海后来知道这事了,大骂他们禽兽。樊疏桐回了句:“我什么时候不是禽兽了?”为此哥俩还大吵一架,闹得不欢而散。
由此可见,蔻海多数情况下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虽然混球的时候也很混球,但是非分明,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他分得清清楚楚。蔻海最看不惯的是樊疏桐对朝夕的捉弄,他觉得纵然大人得罪了他,一个大老爷们竟然拿个孩子出气,实在不是男人干的事。而且,蔻海很喜欢小朝夕,虽然他自己也有妹妹,但他觉得朝夕比自己的妹妹可爱,小脸儿粉嘟嘟的,说话清清脆脆,见着蔻海就喊“海哥哥”,那个奶声奶气的调儿,让蔻海打心眼里着迷。
而小朝夕到底年幼,十岁都不到,还不懂得记仇,即便早上被樊疏桐捉弄得大哭,可晚上见着樊疏桐还是喊“大哥哥”。只要连波不在家,她就跟在樊疏桐屁股后面赶,“大哥哥,等等我——”、“大哥哥,你的头发怎么比我的还长啊?”、“大哥哥,你干吗老是抽烟?”……樊疏桐每每被烦得不行,恨不得把她扔出窗户。当时的樊疏桐已经进入青春叛逆期,做什么都求出格,街上流行什么他就整什么回来,那个时候的男青年很流行长头发,过耳根,发梢翘起,在脖子后面甩来甩去,樊疏桐觉得特酷。他就上理发店也整了个这样的发型回来,不止发型,他还穿上了时髦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还架副蛤蟆样的墨镜,第一次以这样的流行装扮走进军部大院,他吹着口哨,双手操在裤袋里,所经之处无不滚落一地眼珠子。
部队大院从来就只有绿军装,樊疏桐花里胡哨的形象整个就是个不良青年,但他是樊司令的公子,即便背后被人议论纷纷,也没有人敢当面指责他。倒是蔻振洲暗示樊世荣,让儿子注意下形象,部队里不比地方,穿成这样进出,对战士们有很不好的影响。可是樊世荣奈何不得,他哪还管得了儿子穿什么衣服理什么发型,父子已然是势如水火,每次话说不了两句就吵起来了。而每次吵架后,樊疏桐总是变本加厉地捉弄朝夕,不把她弄得大哭不罢休,唯恐家里不乱,越乱他越满足。所以一般情况下,樊世荣根本不敢跟儿子吵,一吵,最后总是以朝夕的的哭叫收尾。朝夕一哭,陆蓁就要跟樊世荣闹个没完,动不动就要搬出去,在外面威风凛凛的樊世荣私下里总是唉声叹气地跟蔻振洲说:“打了一辈子仗,敌人的炮火我不怕,枪子儿我也不怕,我就怕了这狗崽子,你说这是为什么啊?”
“唉,垮掉的一代。”蔻振洲也叹气。
唯一庆幸的是,樊世荣还有个没有垮掉的儿子连波给他撑脸,连波很争气,在重庆军校读书,每次都是大红的奖状拿回来。也唯有说到连波,樊世荣的脸上才有那么点光彩,逢人就夸连波:“这小子,天生的文将。”
连波文笔一流,是学校数一数二的笔杆子,经常在报上发表文章,说话做事也极有条理,不温不火,不急不慢,跟樊疏桐的爆筒子脾气截然不同。人也长得文气,清清瘦瘦,笑容腼腆,绝对是长辈们夸赞的对象。不仅长辈喜欢他,像朝夕这样的小孩也喜欢他,每次连波回家来,朝夕就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得蹦上蹦下,二哥哥二哥哥的喊个没完,不是勾着他的脖子撒了欢地笑,就是坐在他的膝上听他讲故事。连晚上睡觉也不要妈妈哄,要连波哄:“二哥哥给我讲故事我才睡。”
朝夕最喜欢听连波讲故事。
而连波也非常喜欢朝夕,他只要一回来,就会带朝夕玩儿,到哪儿都带着,让樊疏桐很冒火:“带什么不好,带个拖油瓶。”
因为樊疏桐跟连波最亲,到哪儿都喜欢带连波去,而连波又总带着拖油瓶朝夕,于是就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景象,两个英俊挺拔的青年后面,蹦着一个小丫头片子。而朝夕又很喜欢牵连波的手,牵了连波,又想牵樊疏桐,结果樊疏桐每次都厌恶地甩开,朝夕也不恼,就一手牵着连波,一手拽着樊疏桐的衣襟,跟在他们中间走。
蔻海他们第一次见到此番景象,笑得前仰后合,因为一身不良青年打扮的樊疏桐旁边跟着个蹦蹦跳跳的小丫头,说不出来的滑稽。
“笑什么笑,都怪连波!”樊疏桐没好气地瞪他们。
于是在大家“开会”的时候,朝夕就在院子里跑进跑出,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逗狗玩,一会儿又要爬到枣树上摘枣,总之没有片刻安静。连波很有耐心,朝夕要什么,他都给她去弄,要摘枣,连波就帮她摘。而且连波也很会照顾小孩,朝夕的手脏了,他就会牵她到厨房,细心地给她洗手;朝夕玩得满头大汗,连波就掏出洁白的手绢给她拭汗;朝夕玩累了,连波就会抱她到沙发上睡,还脱下外套盖她身上,生怕她着凉。
众人目睹连波幼师级的体贴照顾只有瞪眼的份儿,细毛尤其对连波那洁白的手绢充满好奇:“我说秀才,这玩意你还随身带着啊?”
连波反问一句:“为什么不可以?”
樊疏桐戏谑地说:“他这辈子投错了胎,本来应该是个女人,结果跑快了,成了个男人。”
“去!没句正经的。”连波骂。
蔻海倒是很欣赏:“连波将来绝对是个好丈夫,会照顾女人和孩子。我也有妹妹,我就没这么细心地照顾过。”
“你妹妹?”黑皮吧哒吧哒过着烟瘾,咧嘴一笑,“你是说常英?我的天,她比你还像男人。”
众人大笑。
“滚!”蔻海就要拿脚踹黑皮。
细毛笑着打抱不平:“我说海子,黑皮没说错啊,你家常英那可真是女中豪杰,别的不说,长这么大,我就从来没见她穿过裙子。”
“也没扎过辫子。”黑皮补充。
细毛连连点头:“对,对,成天跟一帮小子打架,比海子还江湖。”
蔻海唉声叹气,对这个妹妹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唉,我也怀疑,这丫头是不是也投错了胎……”
又是一阵爆笑。
蔻海的妹妹不姓蔻,随母姓常,可见蔻家是很民主的。常英自小就是被父亲当儿子养的,一直到上中学都是留着男孩子的头发,穿着绿色的改良军袄,走路也是大步流星,和蔻海走在一起,如果她不说话,简直就是哥俩,一点也不像兄妹。常英的性格也是男孩子样的,爱打抱不平,比蔻海还喜欢惹事,小时候哥哥们在大院里冲锋陷阵,常英总是自愿担当蔻海的警卫,开口闭口“报告政委”,见了樊疏桐更是站得笔直,举着小手敬礼:“报告首长!”……樊疏桐总是摸她的头,模仿他老子的语气说:“好小子,是个打仗的料,去,把你家那瓶刚买的麦乳精拿来贡献给解放军!”
樊疏桐出入寇家如出入自家门,对他们家的情况了如指掌,每次蔻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蔻海一走漏风声,樊疏桐就指挥常英深入敌穴,为党为人民舍身保后勤,吃的喝的烟啊什么的,都是常英回家摸来贡献给樊疏桐人等的。比如那次在蔻海的身上闻到了麦乳精的香味,樊疏桐就命令常英:“目标——东区二号楼一楼厨房。我军所需的麦乳精就藏在某个柜子里,仔细检查,发现后马上拿来!”
常英连忙立正,举着手大声道:“报告首长,一定完成任务!”
“记住,不要惊动敌方!”
“是!”常英站得笔直,真正是英姿飒爽。
樊疏桐满意地点头,背着手,有板有眼地喊口号:“好——跑步前进!一二一,一二一……”
常英那个时候也就八九岁,成天穿着经她妈改小的小号绿军装,腰间还扣着同样改小了的皮带,以标准的出操向着目标——她家前进。不过一会儿工夫,就将她家的麦乳精摸出来贡献给了樊疏桐。麦乳精是一种黄色颗粒状的甜食,可以干吃,也可以冲水喝,是那个时候孩子们最爱吃的零食,很高档,一般人家不常买。外包装跟现在的罐装牛奶类似,多是作送礼用。虽然现在这种食物已经被淘汰,但是很多七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都记忆犹新,很香,也很甜,男孩女孩都爱吃。樊疏桐也很大方,把常英贡献的麦乳精分给大家吃,蔻海连声赞好吃,砸巴着舌头说:“嗯,不错,跟我们家的那罐味道简直一模一样。”
樊疏桐从小练就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事,正色道:“那你怎么不拿来给我们分享?”
蔻海说:“我妈锁着呢,说是吃多了不好。”
“那你还吃?”樊疏桐挑着眉反问。蔻海当时舔着手指说:“跟首长在一起,就是毒药我也吃。”
樊疏桐一脸坏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不愧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结果晚上回到家,蔻海发现柜子里的麦乳精不见了,问妹妹,常英理直气壮地回答:“贡献给首长了!”蔻海气得就差没抽妹妹,但他也不能声张,只能咽了这个哑巴亏,此后类似的事情常有发生,蔻海也就习惯了,每次家里好吃的好玩的不见了,就会随声问妹妹:“我那盘邓丽君的磁带呢?又贡献给首长了?”
“报告政委,正是!”常英简直就是樊疏桐的内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卧底。没办法,常英从小就崇拜樊疏桐,那感觉跟崇拜她爸爸和哥哥是不一样的,简直是将樊疏桐奉为英雄,樊疏桐种种劣迹在她眼里成了英雄事迹。樊疏桐在大院里无恶不作,坏事做得越多,常英越崇拜。
一晃几年过去,哥哥们都长大了,常英也有了十三四岁,性别意识还没有觉醒,樊疏桐他们在柳荫路的小院里“开会”,常英一有空也要过去凑热闹。每次过去,看到连波带着小朝夕,就会觉得很好玩,捏着朝夕的粉脸说:“多好看的娃娃,比我家挂历上的娃娃还好看,连波哥哥,她怎么生出来的啊?”
常英的意思是,这么好看的小人儿应该不是人类生出来的,因为她也是妈妈生的女儿,怎么就没生得这么好看。
樊疏桐搭话道:“她妈是个妖精。”
连波斥责哥哥:“哥,在小孩子面前说话注意分寸!”
小朝夕歪着脑袋,撅着嘴说:“我妈妈不是妖精,我妈妈是仙女。”
“对喽,朝夕就是个小仙女!”连波将朝夕搂在怀里,很好地保护着她。常英又将她拉过来,问她:“那小仙女,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长大了要嫁人。”朝夕一脸天真,但是又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
常英乐了,逗她:“那你嫁给谁啊?”
朝夕将手一指,正指着连波:“就嫁给连波哥哥,我给她做媳妇儿。”
“哦哟——”
院子里起哄了,黑皮和细毛拍着手,嘴巴都快笑歪。连波脸皮薄,满脸通红,支吾着说:“小孩子说的话,你们也当真?”
只有樊疏桐没有笑,眯起眼睛,瞥着小仙人儿似的朝夕,嘀咕了句:“臭丫头,真是跟你妈一个德行……”
樊疏桐和陆蓁的交恶,从来就没有缓和过。
陆蓁对樊疏桐没好脸色,樊疏桐对这个漂亮的后妈也不买账,两人很少当面吵,一直是冷战。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至少表面应该保持平和,但就是这表面上的平和樊疏桐都做不到。当然,陆蓁也做不到。
但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陆蓁对连波却非常和善,这跟连波知书达礼,又呵护朝夕有关,更重要的是连波很尊敬陆蓁,虽然以陆蓁的年龄还远不够做连波的后妈,可人就是这样,你敬我一尺,我就让你一丈,连波一直把陆蓁当长辈样的尊敬,陆蓁当然也对这个仅小自己十来岁的“晚辈”关爱有加。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谈生活谈理想,连波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也会请教陆蓁。尤其是连波非常怀念自己已故的母亲更让陆蓁觉得这个孩子很善良,一个对父母都没感情的人,那跟禽兽没有区别。比如樊疏桐。
而陆蓁显然也表现得太明显了,夏天切西瓜,人人都有份,连门口站岗的警卫都有份,就是没樊疏桐的份。过年上街买礼物,连照顾朝夕的阿姨都有份,樊疏桐的,想都别想。甚至于,只要朝夕进了樊疏桐的房间,陆蓁就会暴跳如雷,不骂朝夕,骂阿姨,话往往说得很难听,无非是指桑骂槐。陆蓁不知道,她这是给自己给朝夕种恶果,最后尝恶果的只能是她自己,还有朝夕。
樊疏桐是个极记恨的人,一点一滴他全记着呢。比如收拾理发店的那个女人,他固执地认为那个女人利用他年少无知占了他便宜,于是借她男人之手狠狠收拾了她,不仅如此,还通过关系网让那女人连理发店都开不成,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搬到G市下面的县城去住了。他一直没有动陆蓁,并不表示他怕她,或者是动不了她,而是他觉得时机未到。
樊疏桐一直在瞅时机收拾陆蓁。
机会终于来了!
有一天樊疏桐从外面晃悠回来,在军区门口看见武警盘问一个试图想进去的男子,本来他没有在意,结果听到那人说:“俺就是找一个叫陆蓁的,听说她是你们这儿一个首长的老婆,凭啥不让我进去?”
陆蓁?樊疏桐转过身,打量那男子。只见那人一身蓝色中山装,戴副眼镜,长相很斯文,拎着一个黑色行李包,看样子就是从外地来的。樊疏桐走过去,问他:“你找陆蓁?”
“是,是,我就找她。”那男子见有人跟他搭讪,意识到这人可能认识陆蓁,像遇见了救星,“可这位解放军同志不让我进去,我大老远的来这多不容易啊,转了几趟火车,你看我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他说要什么介绍信……”
樊疏桐说:“军区是随便能进去的吗?军事重地,懂不懂?”说 着又上下打量那男子,“你是陆蓁什么人?”
“哦,这个……”男子支吾起来,面露难色,“我不是她什么人。”
旁边的岗哨斥道:“不是她什么人怎么能进去?没有介绍信就不能进去,马上走,这里是军事重地,不是老百姓可以随便进去的。”
男子都快哭了:“可,可我大老远的来……”
“你到底是她什么人?”樊疏桐很好奇。
“我,我……”男子吞吞吐吐,最后终于说了实话,“我是她女儿的父亲,我叫邓钧,从湘西那边过来的……”
此人正是陆蓁当年在老家处过的一个相好,是F省派到Y市的一个地质勘探队搞勘探的技术员。陆蓁的老家上坡镇当年要建一个大水库,勘探队在水库设计阶段就早早就进驻到镇上,至于勘探个什么东西,乡亲们都不知道,只觉得新鲜,一大帮子人起早贪黑地在水库周围拉尺子提标本,很多人围着他们看热闹,陆蓁就是其中一个。至于邓钧怎么被她看上的,理由很简单,邓钧是那一拨人里最干净的后生。那时候是夏天,烈日炎炎,勘探队很多人都光着膀子,唯有邓钧穿着洁白的衬衫,一看就是的确良,这种布料在当时可不容易买到。他的头发很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陆蓁从来没见过男人有这么黑亮的头发,起风的时候,额前的头发飘飘的,常让陆蓁看得发呆。还有他的鞋子,永远洁净,不像其他人那样沾满黄土。因为他穿着皮鞋呀!棕色的,还很新的样子,擦得发亮。那年头穿得起皮鞋的人可不多,陆蓁的眼睛很好使,她见邓钧又是皮鞋又是的确良的衬衣,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清爽爽,言谈举止也非常有礼貌,文质彬彬的,断定他家里环境好。
陆蓁的老家因为交通闭塞,很穷也很荒蛮,除了冬天,男人们几乎不穿鞋也不穿褂子的,到哪儿都可以看到光着膀子的汉子,蹲在门口或是田边地头大口大口地扒饭,随口大声吐痰。陆蓁见惯了这样的男人,骨子里非常厌弃,也觉得他们很没出息,邓钧在当时年方十七岁的陆蓁眼里,简直成了稀罕。她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但邓钧一直很有分寸,虽然他也很喜欢漂亮的陆蓁,陆蓁要他做什么,他都会尽心尽力地去做,可他从不越界,开口闭口“小陆妹妹”。有时候陆蓁主动拉他的手,他还会甩开,满脸通红。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勘探队的撤离,陆蓁着急了,她知道一旦他们撤队,她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遇见邓钧这样的男人了。陆蓁是个很有头脑的姑娘,关键时候是绝对拿得出气魄的,她一不做二不休,勘探队撤离前镇里为他们举行了一个欢送会,陆蓁就是在会后拿下了邓钧。因为邓钧那晚喝了酒,男人一喝酒,什么防线都是假的……但邓钧还没有醉到人事不省,他也是有些舍不得陆蓁的,在酒精的作用下终于失了控,他记得很清楚,陆蓁是黄花闺女。清醒后他对陆蓁说:“等我几年,我在工作上干出点名堂了就来接你。”
陆蓁信以为真,这可是男人的承诺啊,她满眼含泪地答应等他。谁知邓钧刚走不久,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一个未出嫁的姑娘就被人搞大肚子,这在当时可是了不得的丑事,父亲差点将她的腿打断,她也忍了,而且誓死没有说出邓钧的名字。她知道一旦说出来,邓钧就完了,他要是完了,她这辈子就没什么指望了。陆蓁当时最大的指望就是邓钧有一天来接她走,让她远离那个荒蛮的山沟沟,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当然,后来她确实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但不是依靠的邓钧,谁让陆蓁是个有头脑的姑娘呢,她知道女人可是等不起的,她必须抓住一切可以让她出头的机会。
陆蓁当然是出头了,尤其是嫁给樊世荣后,成了上坡镇了不得的“大人物”,首长夫人啊,比县长都不知道大到哪儿去了。所以当若干年后邓钧重返上坡镇打听陆蓁时,听到的都是她的传奇经历,陆蓁的下落很容易就打听到了,尤其是在得知她未婚生女时,邓钧差点哭出声,因为他知道那孩子就是他的。他千里迢迢赶到G市来找陆蓁,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他知道以现时他的身份,连仰视的资格都没有,人家都是首长夫人了,他还能怎么着?但他想看看孩子,哪怕是一眼,也让他心里好过些,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啊,他不能亲自养育她,看看她也是必须的,否则他将来老了会痛恨自己,如果孩子长大后得知生父如此绝情,也会恨他。
樊疏桐瞪大眼睛听完邓钧的叙述,半晌没有回过神。
当时是在军部大院旁边的一个饭馆里,他招待邓钧吃饭,邓钧千恩万谢,尤其在得知樊疏桐就是首长的儿子后,简直感激涕零。其实邓钧并非没有钱吃饭,看他的穿着也不是乡下人,他只是吃不下,甭说看孩子了,连军部大院的门他都进不去,他想起来就懊丧得不行。
“小兄弟,你能带我进去吗?我,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看孩子……”邓钧红着眼眶,几乎是央求樊疏桐。
樊疏桐支着下颌,目不转睛地盯着邓钧,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脑子里早就是万马奔腾了,他摇摇头:“恐怕不行。”
“为什么?”邓钧一听就急了。
“不是我不带你进去,而是你不能进去。”樊疏桐故意放慢语速,“因为我爸……他可不会同意你见陆蓁,我爸……你知道的,他是首长……”
“知道知道,很贸然打扰首长我也过意不去,可……”
“他有很多警卫,还有枪。”樊疏桐打断他。
邓钧本能地一缩,连忙摆手:“我,我没有恶意的。”
樊疏桐在他脸上看到了满意的效果,继续吓唬他:“他蹦了你,都没人敢吭声……我是他的亲生儿子,都差点被他一枪蹦了,当时是为了救朝夕,朝夕你知不知道,就是你闺女,我爸打她,我去护,结果老头子从警卫手里拔过枪就朝我射,砰——”樊疏桐做了个开枪的手势,正对着邓钧的脑门,“就是一枪!”邓钧一震,脸色煞白,就像是真的中了一枪一样,霎时动弹不得。樊疏桐更加夸大其词:“你不知道啊,当时子弹嗖嗖地从我耳朵边飞过去,我是他亲生儿子呃,他都敢开枪,你也敢去?”
邓钧拿着筷子的手明显在发抖。到底是地方上的百姓,没见过真刀实枪,随便吓唬吓唬,都可以面如土色。邓钧是良民一个,哪经得起这样的吓,眼泪哗哗地流出来:“我,我闺女……她挨首长的打?”
“可不是?”樊疏桐睁眼说瞎话的本事绝对是叹为观止,眼皮都不眨一下,说得就跟真的似的,“我是他亲生儿子都经常挨他的打,何况是没有血缘的一个丫头片子,造孽啊……”樊疏桐叹着气,连连摇头,“不仅是打她,还经常不给她饭吃,那孩子饿得……见着什么都往嘴里塞,她妈也怕我爸,谁不怕我爸?我爸是首长,一声令下,千军万马,谁不怕?”
邓钧的筷子掉到了地上,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捂着脸痛哭起来:“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啊……”
樊疏桐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
他这么吓唬邓钧的目的只有一个,让邓钧把朝夕带走,朝夕一走,她娘还能在大院里待得下去?他恨死了那女人,说不清怎么会那么恨,都是因为她,他们父子才形同陌路,他岂能轻饶了她?赶走了她,她到了地方上也没人要,做过樊世荣的老婆,谁敢要?樊疏桐就是巴不得她一辈子不好过!
拿定主意后,樊疏桐一方面将邓钧安顿在军区招待所住下,当然,少不了又是一番声情并茂的吓唬,邓钧是个老实人,樊疏桐说什么他都信。如果樊疏桐找个人贩子把他卖了,只怕他还会帮樊疏桐数钞票。而樊疏桐丝毫也未觉得过意不去,用蔻海的话说,他就是一禽兽。在某些时候,连禽兽都不如。樊疏桐那次还顶了句:“没办法,谁让我摊上一个禽兽爹呢。”
安顿好邓钧,樊疏桐大摇大摆地回家了。刚好遇见放学回来的朝夕,被警卫牵着,蹦蹦跳跳的,像只灵动的小鹿。朝夕一见着樊疏桐就挣脱警卫的手直奔过来:“大哥哥——”如果是往常,樊疏桐肯定厌恶地甩开她,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他没有甩开,任她脏脏的小手拽着他的衣襟。
樊疏桐边走边问朝夕:“朝夕啊,你有没有想过你爹啊?”
“我爹就在家呀。”朝夕没有听明白樊疏桐的意思,她那么小的年纪,也听不明白。而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管樊世荣叫“爸爸”了,把樊世荣乐得,每天一进屋第一件事就是高高地把她举起转圈儿,逢人就夸“我闺女”如何如何,陆蓁也没有反对女儿这么叫樊世荣,孩子亲他,她觉得也未尝不可。
但是樊疏桐此刻就存心教唆她:“朝夕,我说的是你的亲爹哦,亲爹你知不知道,就是生你的那个爹。”
朝夕仰着一张红彤彤的小脸儿,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我的亲爹呀,我不知道在哪里呢,但是我现在的爹很疼我呀,我喜欢现在的爹。”
臭丫头!樊疏桐在心里骂,她还分得清现在的爹不是亲爹呢。“那如果我带你去见你的亲爹,你去吗?”樊疏桐试探着问。
“我的亲爹在哪里?”
“你想见他吗?”
“想见。”
有这句话就够了,至少不需要用麻袋捆她去见邓钧了。到了家,已经快开饭了,阿姨连忙从樊疏桐的手里牵过朝夕去厨房洗手。陆蓁诧异地看了眼樊疏桐,似乎还不大乐意樊疏桐牵朝夕。连波和樊世荣都已经在餐桌前坐好了,连波说:“哥,快坐下,就差你了。”
樊疏桐在樊世荣的对面坐下,看看老子,又看看后妈,嘴角难得地露出笑容:“对了,我刚刚在门口碰到一个人。”他把目光对准陆蓁,“说是你的亲戚。”
“我的亲戚?”陆蓁愕然。
“没错,但警卫不放他进来,我把他安顿在招待所了。”
陆蓁一脸茫然,似乎一时还想不起哪个亲戚会来这找她。自从当年生下朝夕远走他乡,她就跟家里断了行走,只有一个哥哥偶尔还通下信,但绝对不会来这找她,有什么事哥哥肯定会在信里说的。会是谁呢?
樊世荣听闻陆蓁的亲戚来了,马上跟儿子说:“既然是亲戚,就应该邀请人家来家里嘛,大老远的,来一趟多不容易。”说着交代连波,“吃完饭你去趟招待所,把人领回来……”
陆蓁还在想是哪个亲戚找她。
樊疏桐唯恐天下不乱,笑着跟老爸说:“父亲,您知道他是谁吗?”刚说完,朝夕洗完手跑了出来,樊疏桐还没说,小朝夕倒先兜了出来:“我知道!是我的亲爹来了——”
一家人目瞪口呆。
陆蓁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支支吾吾:“说,说什么呢。”
“他叫邓钧,说是朝夕的父亲。”樊疏桐见状也不卖关子了,笑得合不拢嘴,还不忘添油加醋,“那位邓大哥说,他大老远的来就是想见你,他找了你很久,很怀念你们在一起的时光。”
说着拿眼睛瞟樊世荣。
还用说?樊世荣的脸就像是从冰窖里冻过的,但他到底见过世面,随即恢复常态,端着碗看了下陆蓁,说:“那你抽空过去趟吧。”说完埋头扒饭,装作什么事也没有样的,夹菜,塞进嘴里,咀嚼。
一桌的人全看着他吃。
偌大的餐厅就听见他一个人咀嚼的声音。
樊世荣在楼上楼下踱步子的时候,樊疏桐就坐在沙发上啃苹果。他笑眯眯地看着父亲佯装没事,但分明又坐不住的焦急样子,心里觉得特痛快。陆蓁去见邓钧了,樊世荣能不急吗?当然,是他批准陆蓁去见的。他可以不批准,但如果他不批准,就显不出他的大将之风。堂堂一个司令,还能怕了一个地方上百姓抢走老婆?说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何况他批准陆蓁去见旧情人,是派了警卫跟着的,陆蓁能跑哪儿去?但不知道为什么,樊世荣就是坐立不安,不时看表,当初在战场上攻敌人碉堡的时候他也没像现在这样急过,他是常胜将军呢,从容不迫运筹帷幄,何曾这么失魂落魄过?
陆蓁去见邓钧的时候,樊世荣的一个部下来汇报工作。樊世荣将那个部下带到了楼上书房,似乎是为了避开“看戏”看得正起劲的儿子。樊疏桐鬼精似的,当即察觉父亲有名堂,于是踮起脚凑到书房门口。
果然听到部下在里面汇报:“首长,资料都在这儿,您过目。”
樊世荣显然在翻阅资料,半晌没有吭声。过了很久,樊疏桐才听到父亲说:“这小子家境不错啊,资料准确吗?”
部下答:“这是当地组织部报上来的,绝对无误。邓钧的父亲是Z市的市委书记,母亲在当地妇联工作,邓钧毕业于中南地质学院,毕业后分配在H省地质勘探队,75年4月被派驻Y市思乡县上坡镇执行水库勘探任务,同年11月结束任务回到省城。第二年被保送至北京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
樊疏桐躲在门外差点笑出声,原来老头子是去摸人家的底了。
樊世荣听到部下的汇报,似乎稍稍放下心:“还好,不是社会上乌七八糟的人,也算是根正苗红,父母都是地方干部,这小子在北京读书就业,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停顿了下,吩咐部下,“马上给我联系北京方面,把他派去新疆吧,那里正在搞建设,需要他这样的人才……”
樊疏桐目瞪口呆。
好毒的一招啊,老头子竟然要把邓钧派到边疆!樊疏桐没有去过新疆,但在南沙时连队里就有新疆来的战友,那可是寸草不生的荒原之地,邓钧一旦被派去,只怕这辈子都回不来了。樊世荣断不会让这个心腹之患可以随时来G市,打扰他和陆蓁的幸福生活。这下轮到樊疏桐着急了,因为邓钧若真被派走,他想借由邓钧遣走朝夕继而赶走陆蓁的如意算盘就落空了。不行,他必须抢先行动!
陆蓁回来后,樊疏桐马上去见邓钧,把父亲背地里的安排和盘托出。邓钧当时就红了眼眶,支吾着说:“我,我不能去……”
“你当然不能去,你要是去了这辈子都见不着朝夕了,我爸不会让你回来的。”樊疏桐充满同情地看着他。
邓钧说:“就是你爸,不,就是首长让我回来,我也……你不知道,我们单位就有队友派到那边,派去四个,回来的只有一个……”
樊疏桐愕然:“为什么?”
“……牺牲了。”邓钧低着头,声音低不可闻,“那里自然条件恶劣,而我们搞地质勘探的,哪里有危险就得去哪里,到处都是沼泽地,要不就是沙漠,我那三个牺牲的队友就是陷进沼泽地……再也没有起来。”
樊疏桐倒吸一口凉气:“真是禽兽,他是禽兽……”一股热血腾上心头,樊疏桐觉得这件事他还非插手不可了,否则邓钧真是性命难保,虽然跟这个人才见过两次面,但他知道这是个难得的好人,心地善良,重情义,否则不会时隔八九年还打听旧情人的下落。但是怎么帮,他一时又拿不定主意,他问邓钧:“你见陆蓁的情况……是怎样的?”
不问还好,一问邓钧真的落下泪来:“她,她赶我走,骂我……没良心。我想见见朝夕,她都不肯,说这辈子都不会让我见到朝夕……”
“我早说了,她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当然舍不得离开我爸,我爸是首长呃,她跟着我爸可风光了,肯定不会回地方。”
“我不是要她跟我回地方,我只是想见见朝夕。”
“是啊,只是见见嘛,她也不乐意?”
“嗯,她要我马上走。”
樊疏桐热血青年的禀性露出来了,当即拍板:“这事包在我身上!不过以我的看法,见一两面没有多大意义,你应该……”
邓钧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应该怎样?”
樊疏桐到底太年轻了,没有社会经验,考虑问题很幼稚。他单方面地认为,只要让邓钧把朝夕带走,陆蓁就会待不下去,一定会去找女儿。即使她不走,朝夕若跟了邓钧,樊世荣也断不会为难邓钧,把他派到鸟不生蛋的边疆去建设祖国,搞不好连命都没了。樊世荣很爱朝夕,这点樊疏桐毫不质疑,朝夕完全可以成为邓钧的盾牌。
但是樊疏桐忽略了,樊世荣正是因为爱朝夕,才不可能让邓钧把朝夕带走。而且,堂堂军区司令的千金,谁能带得走?
纵然是樊疏桐指使,也不能!
应该说,樊疏桐还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先给邓钧买好车票,让他在车站等,然后去学校接朝夕,不巧朝夕因为感冒发烧,那天没有上学。樊疏桐只好先回家,一进门就看到朝夕正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画画呢,石桌就砌在花架下,架上的紫藤萝开得正盛,小朝夕穿了件鹅黄的小背心,蓝色的喇叭裤,戴着紫色的漂亮头箍,在那流淌的紫色瀑布里美得简直入了画,樊疏桐站在院子门口,竟有一瞬间的失神。
“大哥哥,你回来啦!”小朝夕一抬头就看到了樊疏桐,一张粉粉的小脸儿立即喜笑颜开。
如果是平时,樊疏桐肯定睬都不睬她,直接往屋里走。但是这次,他走了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张可爱的小脸儿:“你今天怎么没上学?”
“我生病了,吃了药,很乖的呢,一口气就吃下去了。”朝夕觉得自己很勇敢,然后拿起自己的画给樊疏桐看,“你看,我画的,美不美?”
其实就是张很普通的儿童画,画的是三个人儿,两个大人牵着一个小孩,朝夕怕樊疏桐看不明白,就指给他看,说:“这个是二哥哥,这个是大哥哥,中间这个娃娃就是我……”
樊疏桐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我们永远在一起。”朝夕补充了句。
仿佛是下意识,樊疏桐伸手摸了摸朝夕的头,非常柔软的头发,仿佛绸缎,让人的心也不由得变得柔软。
樊疏桐在石凳上坐下,朝夕很自然地坐到了他的膝盖上,就像她平常最喜欢往樊世荣和连波身上蹭一样,完全是无意识的。如果是往常,樊疏桐肯定把她往下拽了,但这次他没有,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甜香,像是花香,又像是她身上本来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樊疏桐想过放弃。
他跟朝夕说:“朝夕,把这张画送给我吧。”
“好呀,我送给你!”朝夕爽快地答应了,还很认真地在画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正写着,陆蓁出来了,一眼就看到朝夕坐在樊疏桐的膝上,勃然大怒:“朝夕,你干什么——”
樊疏桐都被吓了一跳。
朝夕也吓住了,本能地溜了下来。
陆蓁几步奔过来,一把拽过朝夕就往屋里拖:“叫你不要到外面吹风,你怎么这么不听话!”说着拿眼光狠狠地瞪樊疏桐,嫌恶得好像他身上有瘟疫,又冲着屋内大叫,“阿珍啊,你死哪儿去了,叫你看着朝夕,你聋了呀!”
阿珍系着围裙急急忙忙从屋内跑出来。
陆蓁劈头盖脸一顿骂,看似是骂阿珍,其实是在骂樊疏桐,因为樊疏桐分明听到陆蓁那句“流氓”。
她骂他流氓!
樊疏桐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直直地看着陆蓁拖着朝夕进屋,他竟然微微笑了下,心下倒释然了,一丁点的负罪感都没有了。陆蓁见他笑,嘴里低声又骂了句什么,那眼皮翻得,让原本姣好的面容近似扭曲。
陆蓁完全不知道,樊疏桐那笑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人都有先知先觉,这世上一定少了很多悲剧吧。
当天下午,朝夕就失踪了。
开始都以为朝夕肯定猫哪儿玩去了,不会跑远,至少不会跑出大院。直到天色渐黑,阿珍和陆蓁寻了几个小时没有寻见朝夕这才慌了,樊世荣下班回来得知朝夕不见了大发雷霆,警卫队四处询问,获知一条重要线索,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樊疏桐曾领着朝夕出了军部大院,出去后就没有再回来。
陆蓁当即瘫了,脑子里马上闪现樊疏桐的笑。
樊世荣也意识到情况不妙,连忙召集人出去找。一直找到深夜,连寇振洲都帮忙出动了警卫,还是没有朝夕的下落。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樊疏桐晃悠悠地从外面回来了。樊世荣找他要人,他倒两手一摊:“你把我关起来吧,朝夕被我送她爹那儿去了,她应该回到她亲爹的身边。”说着还指着樊世荣的鼻子,“你——不是她爹!”
樊世荣一巴掌甩过去。
樊疏桐踉跄几步,差点跌倒,一摸嘴角,都出血了。他一点也不怒,嘴角向上一扬,笑得很邪气:“这都是你该得的!”说这话时他的眼睛是看着陆蓁的,补充一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你明白吗?”
陆蓁瑟瑟发抖,号啕大哭起来:“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