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坐在储英丰的轿车里,于优又回到旧地。看着身旁的他,悄悄笑着,爱他啊!她又能偷偷爱他一个月。

    这条路,他们上小学时,天天都要走上两遭。

    记得那时,她总是背着他的书包,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他则轻轻松松拿着篮球一路拍回家。

    偶尔,他会从别人家的篱墙上摘下两朵扶桑,拔去花萼用舌头舔吮里头的花蜜;偶尔,他会攀过她瘦小的肩膀,问她:“小优,你觉得六班那个吴蓉芬漂不漂亮?”

    他的书包不重,他把大部分的书都留在教室里,不像她得来回背,背得个头长不高。

    “哥,记不记得,你第一天转学?”于优看着专注开车的他问。

    “记得,妈咪邀你上车,她说没见过小女孩如你,贞静婉约,她好喜欢你。”

    “那次我对胡阿姨说谎,我骗她,爸爸很早就去世。其实,不是这样的,他……没有死。”说实话、坦承自己并不困难,他们只剩下一个月,短短三十天,禁不起一个浪费。她要真正认识起弛,也要他真正认识自己。

    “你没见过你父亲?”英丰问。

    “不,我对他印象深刻,他长得高高帅帅,就像书里的巨人英雄,他的脾气和巨人一样不好,生起气来就会打我和妈妈。有次,一个胖阿姨到我家,她很凶,拿起扫把就要打我,口口声声骂我杂种、骂妈妈狐狸精,妈妈死命抱住我,要护起我,妈妈哭得声嘶力竭……那次,我们被打得遍体鳞伤、身上处处瘀血。

    后来爸爸回家,妈妈求他放掉我们,他不高兴,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脚踢在我的旧伤上,痛死我了……可是我还是想要他,我要爸爸,不想当左邻右舍口中的杂种……我哭着求他留下.不要回胖阿姨家……”诉说往事,她满心伤感。

    “小优,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一段。”几个自我鼓励,他的手握上她的。

    “后来妈妈告诉我,她是爸爸花钱跟外公买来的,她还不起这笔钱,只好一直留在他身边。我很懂事,在六岁的时候,我就让环境逼得懂事,我告诉妈妈,我们逃走吧!我不要爸爸了,就算当杂种也没有关系。

    于是,在胖阿姨拿着菜刀杀到我们家时,我拖着妈妈的手逃离那个监狱,那天,寒流过境,我们的脚上没穿鞋子,赤裸着脚板,我们在巷子尾紧紧抱着彼此,讨论要不要回去拿东西。”

    沉沦在往事中,她不由自主地把他的手握起,贴在颊边,想窃得他一丝温暖。

    “你们回去了吗?”她们的故事扣住他的心,叫它在胸膛里一阵一阵疼着。

    “回去了,在天黑后,我们想胖阿姨不会继续待在我家里,于是我们走回去。没想到,不常见面的爸爸也在家,爸爸和妈妈大吵一架,我们趁爸进屋去找扫帚打人时,逃出来了……”

    她笑得真开心,用力抓住他的手,她兴奋地说:“耶!告诉你,我们赢了!”

    “赢?在那种情形下,你们要拿什么赢?”抚着她纤纤十指,疼惜呵……

    “爸妈吵架时,我进房拿起我的小背包,把妈妈一抽屉的宝贝统统塞进去,这些宝贝里有印章、存折、身份证、户口名簿还有……钱。

    我们赢了,再逃出家门,我们脚上有鞋子,身上有外套、有钱,我们赢了!你说,我是不是好懂事?在那么小的时候,我就学会懂事……”

    她的天真表情让他动容,她的“赢”让他心痛到无可复加。

    “家”就在眼前,英丰把车子停在邻居墙边,那是一栋老旧的二楼洋房。

    那里曾经是她们的第二个“家”,自从于优母女搬离后,再没住过人。

    揽过她的肩,英丰让她靠向自己,心疼、非常心疼,心疼……她的懂事。那些“曾经”和“嫌隙”离他们好远。

    指指二楼的木框窗户,地说:“那时,你躲在那里偷看我拉琴。”

    命令令

    一九八一年夏天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他十二-她八岁

    天刚亮,床上小优还在睡,她瘦拎拎的两条臂膀紧抱住一件外套,怕丢掉似地,连熟睡也不敢放松。

    外套是两年前,她从家里“偷”出来那件,早就太小不能穿了,但是,她仍夜夜抱它入睡,仿佛抱住它,就抱住了从别人身上偷来的温暖。

    搬进这里整整两年,妈妈在附近国小的早餐店找到工作,生活大致安定。

    小优则从一个稚龄幼儿变成小学生,人长大了,但伤痕未曾抹去,过往的恐惧仍在她心底伫留。比方,她上课合作、月考逼自己拿满分,并不是她喜欢读书,或想得到夸奖,而是她害怕老师手上的棍子,她很明白一个大人下手会有多可怕,挨打的滋味她尝得够多。

    比方,她对每个朋友的要求从不说NO,并不是因她渴望友谊,或企盼有好人缘,而是害怕别人生气,怕别人恶狠狠的表情。

    所以她乖、她懂事、她主动、她听话,谁的话她都听、谁的话她都遵从,不管合不合理,只要是旁人的要求,她都会尽力做到。

    努力,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害。

    小优随时随地在保护自己,她不像刺娟用锐刺防止别人侵犯,而是裹上厚重毛毯,让每个人都觉得她柔软、可爱、无害,而不对她发动攻击,她用博取别人的好感来减少伤害,不管这层厚毯是不是让她热得近乎休克。

    今晨,闹钟还没响起,一阵小提琴乐声自窗外传来。平日一点细微的声音都会扰醒她,更别说是小提琴声音。

    赤脚走到窗边,从窗口往外看——新邻居搬来了!

    连续几个月里,邻家整修、植花树,成天吵吵闹闹连夜赶工,扰得她没好眠。

    上星期吵闹声不见,几个工人抬来家具,堂皇富丽的家具看得小优傻眼,尤其当那架纯白钢琴从货车上被搬下来时,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公主、王子!直觉地,她认定了住在里面的人是公主、王子。

    她愣愣地望着树下的大男生,一扬弓,他半眯眼的神情让小优为之迷醉。她痴痴迷迷地看着他,一眨不眨,心调不开、视线转不开……

    王子……她心中的王子……在小优八岁那年,遇上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王子。

    突然闹钟响起,刺耳的铃声制止她的陶醉,也制止迷人琴声。

    大男生仰起头往窗的这边探望,金色阳光映在他迷人的微笑上,小优的脸一下子涨红,连连退过几步,脚步凌乱慌张,心跳噗通乱撞。

    按下闹钟,她用最快的速度叠被、扫地、洗昨晚的碗筷,刷牙洗脸、冲牛奶、吞面包,在脸上红晕尚未尽褪时,打开嘎吱作响的生锈铁门,背书包上学去。

    她一路走着,在脑中盘盘旋旋的,全是那张金黄色笑容,温暖、安全、让人舒服的笑。

    低着头,承受书包的重量,她看着自己的白布鞋,一步步在眼前交错……

    叭!叭!两声短暂喇叭拉回小优的注意。

    回眸,黑色的车子在她身后停下,她以为是自己挡住别人的路,退过两步,她缩在小径边缘。

    门开,一个漂亮得像芭比娃娃的阿姨走下车,她笑着对小优说:“妹妹,请问你是致强国小的小朋友吗?”

    见到陌生人,于优下意识想逃,但她的毛毯性格浮出台面,定下身,勉强自己挂起微笑。“阿姨好,我是致强国小的学生。”

    “我们第一天搬来,不知道致强小学在哪里,你可以为我们带路吗?”光是淡淡一句交谈,胡幸慧就喜欢上她。

    这个小女生沉稳恬静,用美丽来形容小女生并不恰当,但她就是美丽,美丽却哀愁的一张小脸,以身量来测,她大约七八岁上下,但不展的双眉,却带着早熟的忧郁气质。

    沉吟半晌,小优点头。漂亮阿姨为她打开后车座门,上了车,她才发现坐在身旁的大哥哥,是早上初见的小提琴王子。

    车子刚启动,漂亮阿姨出声招呼:“我是胡阿姨,你也可以喊我幸慧阿姨,正在开车的是储伯伯,坐在你身边的大哥哥,是我们的儿子,叫储英丰。小妹妹你呢?”

    “胡阿姨好,我叫于优,是二年三班的学生。”她没选择“幸慧阿姨”这称呼,她不习惯和别人太亲昵。

    “英丰哥哥从今天起,要转到你们学校,以后请你多多照顾。”

    “好!我会的。”柔顺点头,尽管他们只是陌生人,但她从没对人说过不。

    “于优,接下来要往哪里走?”储伯伯转头问。

    “不要转向大马路,走右边那条比较小的路。”

    “知道了,谢谢。”笑笑,他点头。

    他的斯文让她好羡慕,要是爸爸也像他,她们就不用逃出门了。

    “于优,你都自己走路上学吗?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路,爸妈怎没载你去?”

    “我爸……很早就去世,我妈妈在早餐店里工作,天没亮就要出门上班。”

    “这样啊!不然以后储伯伯送你去上学,下午,你再陪大哥哥一起走路回来,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接哥哥下课。”储伯伯说。

    可是……她是上半天课啊!但是,没学过拒绝的于优还是点头。这一点头,她和英丰的生命交叠,淡淡的一面缘加浓了色彩。

    今命令

    算好时间,于优走到校门口等待,下课钟响起,她在鱼贯走出的老师、大哥哥、大姐姐中间,搜寻储英丰的身影。

    她看到他了,几个同学围在他身边,一群人说说笑笑,好不愉快。她没走向前,只是慢慢地等他们从自己眼前走过,然后安静地跟在他们身后。

    走过几个弯路,同学各自回家,空空的路上只剩下他一个人时,他才发觉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于优。

    英丰停下脚步,等她走上来。

    “你在等我?”他问。

    “嗯,我陪你回家,胡阿姨的开车技术不好。”她复诵储伯伯的话。

    “早上是你在窗户边听我拉琴?”他再问。

    “是,你拉的很好听。”

    “你喜欢的话,可以常到我家来听我拉琴。”她的声音软软甜甜的,听得人很舒服。

    “可以吗?”她仰头望他,笑开唇,眉毛却仍是微微皱着。

    “当然可以。”不自主地,他伸出拇指按平她眉间皱摺。

    “你长大要当音乐家吗?你要站在台上拉小提琴给很多很多人听吗?”

    “没错,我还要写出伟大的音乐剧给世人传颂。”说起未来,他有满腹理想。

    “那是伟大的人才可以做的事情,大哥哥,你是很伟大的人吗?”

    “我是很认真的人,伟不伟大要看我长大,有没有做出伟大的事情,才能决定。”

    “不对,会拉小提琴就很伟大了,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会弹钢琴,只有她能够碰音乐老师的钢琴,我好想弹弹看,可是我知道不可以,因为我不够伟大。”

    “笨!想碰钢琴来我们家,我教你,哪有伟大不伟大的问题。”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条巧克力,递给她,但于优手里抓了好几片绿色叶子,腾不出手来拿。“你手上是什么东西?”

    “是桑叶,我绕很远的路去同学家拔的,自然老师说要养蚕宝宝,要是养死掉要扣分。”他的巧克力套出她的话,也套开她的拘谨和小心翼翼。

    “为什么要绕远路到朋友家去拔,别的地方没有吗?”他拆开包装袋,一口一口喂给她吃。

    储英丰是独生子,有渴求同伴的倾向,而眼前这个既顺眼又容易摆布的小女生,无疑是他最好的对象。

    “我不知道。”摇摇头,巧克力真好吃,这是她第一次吃零食。

    即使爸爸在的时候,她们的生活仍然拮据,常常一盘青菜、一个罐头就解决一餐饭,现在的情况当然更糟,妈妈一个月的薪水扣掉房租,能剩下的不多,不过幸运的是,妈妈常可以把早餐店里没卖掉的三明治、面包带回家。

    “明天我找人在院子种一棵桑树,以后你要桑叶,直接到我家去拔就行了。”

    “可以吗?”她不确定地问。可以吗?别人真可以对她这么好?她真可以接受别人这样多好意?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当然可以。”把最后一口巧克力喂进她嘴巴,揉揉她的头发,这个会动的人形娃娃,他玩上瘾啦!

    “谢谢你,大哥哥。”

    “不客气,小优。以后喊我哥,我认你当妹妹。”他擅自作主,把她的姓氏去除。扯扯她的头发,她没哭!她的头发很短,拉起来不过瘾,但是她不会像别的女生,一拉扯就哇哇大哭,好像不把万里长城哭倒不甘心似的。

    “你把头发留长一点,我喜欢拉女生的头发。”

    “好。”她没反对,却也没想清楚,为什么要留起一头长发让别人拉。因为他的巧克力?桑树?小提琴?还是他王子般的笑容?“对了,你们怎么会住在那个房子里?昨天晚上我们搬进来时,还以为那是鬼屋,摇摇晃晃的好像快要倒塌了。”

    “我第一次看到我们家时,也是这么想。”

    当时,她和妈妈一路跑,只想跑好远、好远,远到让爸爸找不到,于是,她们一看到公车就往上跳,连连换了几次车班已经忘记,不过,小优还记得,当她们累到再也走不动时,看到这间房子。

    房子前面插着一块牌子,妈妈念念上面的字——买地送屋,请洽屋主,便兴奋地抱起她说:“小优,我们有地方睡觉了!”

    她们走进房子里,很庆幸有水有电。她们清出一个小房间,那个晚上她们窝在没有床单的木床上,虽然睡得不舒坦,心却是安稳。

    隔天,联络上屋主,屋主心想,反正卖了几年都没卖出去,便同意租给她们。

    “睡觉时不害怕吗?”

    “不害怕。”至少那里没有人会拿衣架、扫帚打人,生活辛苦却是踏实。

    “你很勇敢。”圈住她的脖子,他欣赏起这个小女生。

    “你在我们家二楼跳一跳,就会有白白的屑屑掉下来,一不小心就会有满头的头皮屑。妈妈说,等我再大一点,就不能睡二楼了。”“怕天花板掉下来?”“才不是!我长高以后,二楼会住不下,走路头会顶到夭花板,干脆用力跳一跳,把地板弄垮下来,我们就有挑高楼层,天花板离我们的头好远,妈妈说,这是高级别墅才有的建筑方式。”英丰让她惹笑了,夹在腋下的球滚出去。

    于优忙跑上前,把球捡起来交给他。“我帮你背书包,你来拿球,球会滚我拿不稳。”

    “傻瓜。”嘴上虽这么说,他还是把书包交出去。

    太阳从山的那头滚下去,两个小小人儿的影子被拉得好长,仿佛在一瞬间就长大成人。

    命令合

    因为胡幸慧、储英丰喜欢于优,所以,他们教她弹琴。

    因为教她弹琴,胡幸慧发现,她对声音的敏感度很强,小提琴交给她,刚指导她如何运弓,她就能在几根弦上拉出音乐。

    因为知道她有天分,胡幸慧邀来于淑娟,正式收于优为徒,并送她一把小提琴,而因为她们家太小又濒临危楼状态,所以胡幸慧才没连钢琴都往于家送。

    不过因为于家没有钢琴,所以胡幸慧要求于优一天到他们家练两小时琴。

    因为有这么多的因为,于家和储家熟悉起来;因为有这么多的因为,于淑娟不仅走人储家,也走人储睿哲的心里。

    只要练起钢琴,小优的耳朵就再听不见其他声音,她的表现让胡阿姨非常满意,不到一年,她已经进入小奏鸣曲程度。

    她的认真不单单是为了兴趣或天分,还为了不忍心看到胡阿姨皱眉。她只要一皱眉,小优就会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于是,日里她在储家的钢琴练曲子;晚上在桌面练指法、在灯下背琴谱,所有努力只为换得胡阿姨和大哥哥一个笑容。

    两个小时过去,于优还在和那几个难缠的音节奋战。

    英丰端来两瓶果汁走进琴室,拍拍于优的肩膀说:“小优,休息了。”

    “这边我试了几次还是弄不懂。”她抬起头,对英丰求救。

    “弹给我看看。”

    他在她身边坐下,一手指着音符,一手自然而然地搭上她身后的椅面。

    大大的他、小小的她,小优整个人都在他的胸怀之中,他暖暖的体温染上她的,从未有过的安全感笼罩住她。

    小优偷偷笑开,那是个放松、不再有负担的笑容,眉头展开,眼角弯垂,微微翘起的唇带着娇憨。

    英丰示范过正确的指法后,侧脸看见她的笑,刹那间,呆若木鸡。

    “小优,你真漂亮,长大当我的新娘好不好?”话脱口而出,没经过大脑,全是出自真心。

    “好!我只当哥的新娘,其他人的新娘都不当。”她信誓旦旦回答,一样没经过大脑,但却同样出自真心。

    在不识情爱的年龄里,他们单纯因为喜欢,把心给了对方,心找到属地,人安情踏实,他们相视一笑。

    “如果有帅哥来追你,你也不可以再喜欢人家,知不知道?!”

    虽不懂情爱,但对感情的独占性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知道,只可以喜欢哥。”不是让人强行灌输、不是被人胁迫威逼,她自愿把未来交到他手中,因,此生中,她第一次的安全感和幸福滋味,是在他身上寻到。她信他,相信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就会不断带给她幸福安全。

    “真乖,弹完这一段,我带你去吃巧克力。”

    “好!”她再试一次,但同样的情况出现,她又在高音D时断下音。

    “是不是少了一跟手指头弹D?因为你在前面转手的时候转错了,要转四不是转三,试试看转四,这次你一定会把音阶弹得顺。”

    小优试过一次,果真!再试一次、两次、三次……成功了!一串音符在她指下流窜,再没有半分犹豫。

    “小优真棒,将来长大一定会变成炙手可热的音乐家。”他摸摸她的头,才一年,她的头发就长到齐肩,她实现对他的承诺,留下一头长发。

    “到时候我想跟哥一起上台表演。”把辫子当长绳送到他手中,小优知道他喜欢拉她的头发。

    点头,他允可。

    眼看她送上来的发辫,失笑自己怎会有这种折磨人的嗜好?“不要,你会痛。”首次,他在乎别人的感受。

    人人都说独生子是自我中心,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这点对储英丰来讲是真理。他练一手好琴、成绩优异、同侪社交好,只因为他高兴,不为旁人的眼光和赞许;把小优带回家教她练琴、为她尽心,不因为要做好事得好报,单单是他喜欢。

    他向来只依顺自己的喜好做事,不为世俗眼光勉强自己,这点,他和小优截然不同。

    “不痛,你看!”小优用力扯自己的头发,向他保证。

    如果他折磨人的嗜好是怪僻,那么她被虐待的嗜好又是什么?“拉嘛!我一点都不痛的。”

    他应了她话,扯一下她的辫子,但力道变轻了。他常说,她是一颗糖衣锭,把苦包在心里,把甜留在外面,津蜜了每个人的知觉。

    “走了,我带你去吃巧克力。”合上琴盖,他把果汁递到她手中。

    “你又有巧克力?”握住他的手,他长长的指节能够把她小小的手完全包住。

    “对!满满一抽屉呢,统统给你。”

    “为什么大姐姐都喜欢送巧克力给你?你又不爱吃,每次都是我帮你吃掉。”

    小优歪着脑袋想过几百回,还是弄不懂。

    “巧克力便宜嘛!”看一眼小优,这种高级的男女问题,像她这种二年级的小女生,是不会懂的啦!至少要长到六年级,像他这样成熟才能弄得通。

    不过,也幸好她弄不通,要不,像班上那些缠人的女生那样,也挺麻烦的。

    “你可以叫她们送你别的东西,像口香糖、面包、果汁,大家送不一样的东西,这样你才会想吃。”巧克力,她早就腻烦,初时的甜蜜已经让他取代,有他在,不吃巧克力,心头也会甜滋滋、浓蜜蜜。

    “我什么东西都不喜欢吃,你呢,要吃胖一点才好。”第一次收的巧克力,进了小优肚子,看到她一脸满足的幸福感,从此他来者不拒,只要有巧克力就往包包塞,收久了,学校的女生误以为他喜欢巧克力,从此他总有满满一抽屉的巧克力。

    甜甜一笑,她说:“妈妈说,最近我变胖了。”

    真的?他弯腰凑近她,两手在她脸上捏一把。“不够、不够,还是太瘦,要再胖一点,胖一点好看。晚上留在我家吃饭,我要张妈把你养胖。”

    “好!”她满口答应。

    不过,这回不光是为了巴结讨好他,而是她喜欢待在他身边,喜欢让他无时不刻揉揉捏捏、听他指东管西、要他拉拉自己为他留起的长发辫……

    这年,是于优一生中最快乐的桥段。在这一年前,她的生活辛苦灰暗;在这一年后,她的生活伤心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