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早上
我早早就醒了过来,昕见垃圾车从街上“隆隆”驶过,雨滴轻声拍打着窗户。百叶窗拉了一半——昨晚我们忘了关上。我不禁暗自微笑。我能感觉到身后的他,温暖、坚实,睡眼蒙胧。我扭扭臀贴近他。过不了多久他就会不老实起来,会把我翻个身。
“瑞秋,”他说,“别这样。”我顿时感觉如坠冰窟。我并非在家,这不是我的家,一切大错特错。
我翻了个身。斯科特已经坐起身,把腿挪到床边,背对着我。我紧闭眼睛努力回想,可惜一切太过模糊。等到睁开眼睛,我却感觉豁然开朗,因为我曾经在这样一个房间里醒过干百次:床正好摆在同一位置,同一朝向——如果现在坐起身,我会望见对街橡树的树梢;左边是盟洗室,右边是嵌入式衣柜。这间屋跟当初我与汤姆住过的卧室一模一样。
“瑞秋。”斯科特再次说。我伸手去碰他的后背,但他飞快地站了起来,转身面对着我。他的神情颇为茫然,恰似我第一次在警局近距离见到他,仿佛有人掏空了他的五脏六腑,只剩下一张皮囊。这间屋跟当初我与汤姆住过的卧室极其相似,但这里属于斯科特与梅根——这间屋,这张床。
“我知道。”我说,“对不起。对不起,这样很不妥。”
“没错。”他没有正视我的眼睛,走进盟洗室关上了门。
我躺下闭上眼睛,感觉自己渐渐被恐惧吞噬。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记得刚进门时斯科特说个没完,他生了一肚子气,气他妈妈——谁让她一直对梅根没好感呢;气那些报纸——谁让他们瞎写一通,含沙射影地说她是罪有应得呢;还气警方——谁让他们把案子弄得一闭糟,辜负了她,也辜负了他自己呢。我们坐在厨房里喝啤酒,我昕他倾诉,等到喝完啤酒坐到屋外的庭院里,他的一肚子气已经消了。我们边喝边遥望火车驶过,东拉西扯地闲聊:电视啦,工作啦,他以前上学的学校啦,简直活像两个普通人。一时之间,我把自己的身份忘到了九霄云外;我们都一样——现在我能记起来了,我记起他如何对我微笑,如何轻抚我的头发。
我顿时如被雷击,感觉脸颊滚烫。我记起自己在心底里承认:我盼着跟“杰森”在一起,盼着体会傍晚时分“杰丝”与他一起在屋外小酌的感受。我忘乎所以,所以不再理会事实:往好里说,“杰丝”不过是我白日梦中的一个角色;往坏里说,“杰丝”则是梅根,她已经遇害身亡,尸体还被扔到荒郊野外。更糟的是,我并没有忘掉这一点。我并不在乎。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开始相信关于她的传闻。是再有那么一刹那,我曾相信她确实是罪有应得?
斯科特出了浴室。他刚刚洗了个澡,从身上洗去了我留下的痕迹。他看上去精神了些,但问我是再想喝咖啡时,却不肯正视我的眼睛。跟我想要的不一样,一切大错特错。我不愿意这么做,我不愿再次失控。
我飞快地穿上衣服进了洗手间,朝脸上泼了些冷水。我的睫毛膏染花了眼角,脸颊和脖子被他的胡茬扎过的地方有些泛红,嘴唇隐约发暗——是咬痕。我回想着昨夜他的手如何在我身上游走,顿觉胸中翻江倒海,头晕眼花,不禁一屁股坐到浴缸边上。跟房子其他地方比起来,洗手间还要脏些:水油里有斑斑的污渍,镜子上粘着牙膏。屋里摆着一个杯子,杯中只有一支牙刷。没有香水,没有问肤霜,没有化妆品。我不知道是她离开时带走了,还是他通通扔了个干净。
回到卧室,我又四下寻找着梅根留下的痕迹:门后挂着的长袍啦、抽屉里的一把梳子啦、一支问唇膏啦、一对耳环啦,但却毫无所获。我穿过卧室正要打开衣柜,一只手已经握上了把手,却在此时昕见斯科特大喊“咖啡好了”,我被吓了一大跳。
他没有正视我的眼神,把咖啡递过来,转身用后背对着我,眼神落到窗外的铁轨上,不然就落在遥遥的远处。我向右瞥了瞥,发现之前摆放的照片全部不见了踪影。我顿时觉得汗毛直竖,轻轰一口咖啡费力咽了下去。一切通通不对劲儿。也许是他妈妈干的好事,把梅根的东西扔了个精光,又把照片收了起来——斯科特不是一遍又一遍地抱怨他妈妈不喜欢梅根吗?但话说回来,那昨天晚上的事又该算到谁的头上?是谁在妻子身亡不足一个月时跟陌生女子在自家床上翻云覆雨?正在这时,他转身凝望着我,仿佛猜透了我的心思:他的脸上有种奇怪的神色——蔑视、厌恶。我也被激怒了。我放下咖啡杯。
“我得告辞了。”我说。他没有拦我。
雨已经停下。室外光线明亮,我在蒙蒙的晨光中眯起眼睛。有个男人正在朝我走过来,我刚迈上人行道他就差点儿一头撞上我。我立刻举起双手,侧身用肩膀撞开他。他嘀咕了几句,但我没有昕清楚。我举高双手低下头,因此一眼看见安娜的时候,我离她已经不到五英尺。她正站在车旁,双手叉腰紧盯着我。迎上我的目光后,她摇摇头,快步直奔车门而去,简直算得上是在小跑。我纹丝不动地站了片刻,望着安娜娇小玲珑的背影,望着身穿黑色紧身裤、红色T恤的她。恍然问,我有种无比强烈、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曾经见过她这样落荒而逃。
那是在我刚搬出家门的时候,当时我要去见汤姆,收拾些忘带的家什。现在我已经不再记得是什么东西,那也并不重要,我只是想去我们的家,去见他。那是个周日,而我是周五搬出去的,在我搬出家门才四十八个小时左右。我站在街上,眼睁睁地望着安娜从一辆车中把东西搬进屋。她居然正在搬进我家里,而我两天前才刚刚搬出,床上犹有我的余温——还有比这更急迫得上不了台面的吗?她一眼望见了我,我迈步向她走去,却并不知道要跟她说些什么——肯定不是什么讲理的话,我敢肯定。当时我在流眼泪,我记得这点;她则跟眼下一样撒腿落荒而逃。当时我还不知道最不堪的一件事;当时她还没有显怀。谢天谢地,要是知道她已经怀了孕,只怕会要了我的命。
站在月台上等火车时,我觉得头晕眼花。我一屁股坐到长凳上,告诉自己不过是宿醉作怪:戒酒五天之后再狂喝一边,免不了会出这种事。但在心底深处,我深知不仅如此。是安娜害的,望见她落荒而逃的身影让我有种感觉——那是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