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谷大仙人 第二节

张剑锋和陆雨林来到银光派出所,白所长和民警张军带他们来到一处城郊结合部。这里有几栋老楼,每栋楼都有个院落。他们来到七号楼一个姓于的老汉家中,他住在西楼口东一楼。据他反映,自去年夏季,靠西二楼来了一个租户,这个人四十来岁,身高一百七十三厘米左右,体态中等,方脸,经常是平头。他平素很少出门,一旦外出时,基本上是骑一辆蓝色的摩托车,这辆车平素就锁在楼院的车棚中,什么牌不知道。这个人还常戴一个蓝色头盔。因为他很少出门,并不与任何人接触,谁也不知他叫什么,也不知他是干什么的。后来于老汉遇到房主马玉兰,他说这个人是外地的,姓王,是来东山做买卖的,原籍是黑龙江。但这个人只有夏季在家,冬季便不在这里住了,也不交供热费。今年五月份之后,他又回来了,一直在这里住。可近些日子一直没有见到这个人。

“大叔,这个人经常穿什么衣服?”张剑锋问。

“夏季常穿带蓝条纹的白衬衣,还穿过古铜色夹克衫,下穿蓝色裤子,别的没有注意。”

“他经常背个黑色皮包吗?”

“是的,去年夏天就是这样。”

“你见过他带回什么东西吗?”

“没有,从来没有。”

“都有什么人找过他?”

“这个倒是没见过。”

从这个人的体貌特征上看,张剑锋和陆雨林认定,这个租房者便是侯敬安。

随后,张剑锋和陆雨林、白所长、张军走访了这个楼口的几户住户,他们多是没有见过这个租房人。

张军通过电话,找到了房主马玉兰。她说原来他们全家都住在这里,后来在城里买了新楼,这里的老楼一直没有卖出去,只好在大街上的电线杆、广告牌上贴招租广告。去年夏天一个中年男子打电话找她租房子。此人叫王涛,三十九岁,家住黑龙江省宝清县,来东山是做建材生意的。

白所长当即打电话回派出所,经查验,王涛的身份证是伪造的。请示董宝山后,他们决定对王涛的住处进行搜查。白所长找来开锁人员打开王涛的房门,发现这是一个六十平方米的居室,室内有些生活用具,南边有一张床,客厅中有沙发和一台老式彩电,但这些都是马玉兰家的。

经搜查,在室内没有发现任何文物或出土古物,但在床头和床上的被子中发现三本有关古董收藏和投资的书,还有东山等地的地图。其中,有一本《古玩鉴赏》有点儿破损。在室内还发现几盒哈德门香烟。在床下找到些衣服和鞋,在一个衣服兜中发现东山至新原的火车票,还有新原至东山的公共汽车票。还有一张存有七万元的存折,是在新原开的户,户名写的是侯敬安。由此更能认定,这个租房者,便是新原的侯敬安。

陆雨林在茶几的后面找到一个笔记本,本上第一页写的几行顺口溜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只见上面写着:“东山三年,刻苦赚钱,挖掘宝物,积累百万,有楼有车,要做大款,不达目的,命断黄泉。”笔记本上还记录《收藏》节目所讲的一些文物和古董的特征以及价格,还有某个古物在某个拍卖会上的最高价格等。

“这小子还是个学习型的盗贼呢,看样子他想将文物拿到拍卖会上去卖呢。”张剑锋风趣地说。

“我看他仅是想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拍卖会的大门他是进不去的,但这个人的野心是很大的。”陆雨林说。

由此看来,侯敬安计划在东山隐居三年,打算通过盗墓来发家致富。现在侯敬安已在东山待了两个夏季,这样看来,他不只盗了这一次墓,也许还有更多。

随后,他们继续查看这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只是记了几页,写的是某地有古墓,路怎么走,还画了一些路线图。陆雨林将这个笔记本放到了证物袋中。

张剑锋将搜查结果用电话报告给董宝山,董宝山决定给侯敬安的妻子打电话,让他们来辨认出租房中的衣物。两个小时后,侯敬安的妻子王一静在她弟弟王岩,还有她的堂姐的陪同下来到这个出租房内,经辨认,室内的衣物确实是侯敬安的。

原来他说在锦南等地打工,一直是在欺骗他妻子。近两年的夏季,他一直隐藏在东山,参与盗墓倒卖文物活动。

经过调查,有人称,有个叫谷大仙人的会算命的老头曾几次来过这个出租房,但他真名叫什么,没有人知道。一个算命先生怎会和一个盗窃文物者勾结到一起呢?

张剑锋他们满腹疑问地离开了城郊结合部,决心尽快查明这个谷大仙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