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凶杀
两个黑影坐在朝阳村口离十里居不远的一片空地上,每人手里握着一个空酒瓶不停地抽烟。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大哥,咱们上这里来干什么呀?这他妈穷乡僻壤的。”
另一个歪头看了他一眼,直接照他脑袋掴了一巴掌:“妈了个巴子的,混熟了是吗?敢和老子这样说话,让你等着就等着,少废话。”
两个人面目可憎,长相凶恶。其中一个是光头,打人的那个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一辆出租车从公墓那边的山道开了过来,下车的不是别人,正是张达。
“终于来了。”刀疤脸看见张达一脸的兴奋,甩掉手里的烟头迎了上去。秃头只好跟在后面。
“秃子,这就是我常和你说起的张达,快叫达哥。达哥出来混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玩过家家呢。”刀疤脸说起张达竟然眉飞色舞。秃子在后面不情愿地小声嘀咕了一句:“达哥好。”
张达没管那么多的礼数,只是向秃子微点了一下头算作还礼。转过头和刀疤脸说:“这不是讲话的地方,咱们屋里谈。”三个人闪身进了十里居。
原来张达趁下公墓之前就打电话在这饭馆订了桌上等的好菜,几个人一入座那些凉菜热菜就上了个痛快。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刀疤脸首先开口:“达哥,你把我们兄弟叫过来不会是只为了请我们吃顿饭吧?”
“当然不是了。你没听人说过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吗。我让你嘴短一回。”张达说完两个人都是哈哈大笑。
张达首先收起笑容,十分认真地说:“兄弟这次叫你们来是为了让你们帮我摆平两个人。”
“噢,什么人?达哥是想要能喘气的还是……”刀疤脸狞笑着,那张破了相的脸让人看了直犯恶心。
“别想太复杂,出人命的事儿咱不能干,深度教育一下也就是了。”说着,张达从怀里掏出了钱包,再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寸相片,扔在桌上。
“想让你们动手教育的就是这两个人。”张达对着相片上的人分别指了指。那是张有些陈旧的合影,是在殡仪馆门口照的。他用手指的两个人不是别人,竟是主任和孟哥。
刀疤脸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用手指着相片上的孟哥说:“这个小子膀大腰圆揍起来还有些乐趣。”又指了一下主任,“这个瘦得像烟鬼,推一下就倒了,还用我们兄弟出手吗?”
张达笑了:“人不可貌相,他可是从部队转业回来上班的。总之你们小心点,给他们身上留点纪念就行了。对了,让你们到这里来也是为了熟悉一下地形,从这个饭馆出门奔我来的那个方向就是公墓了。那个很壮实的小子每天骑车要经过这个路口。一会儿出门的时候,你们顺着那条山路向上走几步,那里有片玉米地很适合埋伏。”张达从兜里拽出四张一百元的钞票,给他们每人分了两张,“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放心吧达哥,事儿交给我们兄弟,一定给你办好。”刀疤脸皮笑肉不笑。
“对了,最好料理他们的时候不要露了形儿,能装神弄鬼最好,公墓的人怕这个。饭店的人对我太眼熟我先走了。你们一会儿看看地形,小心行事。”说完结了账张达迈着大步离开了十里居。
刀疤脸和秃头两个人嘴里叼着牙签晃着四方步也随后出了大门。二人没有离去,而是按着张达说的路线,奔公墓方向步行了两分钟。果然,路边有片玉米地又高又密,在半黑的夜色中黑压压的一片,周围看不到人家,前后都是大山,真的再适合埋伏不过。刀疤脸乐了:“这地方弄死个人真他妈合适。”
同样的时刻,一个人影鬼魅般从公墓向朝阳村口的小路游移而去。说游移是因为她的脚步实在太轻,轻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这是个女人,她的脚要比一般女人大一号。脚上穿着一双平底鞋,很普通的农村妇女打扮。虽然衣着朴实,但从脸上看女人很年轻,二十七八岁,甚至应该说从前是有几分姿色的。可她的脸像纸一样的惨白,面无人色。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郑辛元的妻子——张淑清。她又选在这黑灯瞎火的时间从后门进公墓看自己的丈夫,这样的行为确实让人胆寒。现在她马上就要路过那片玉米地,怪人遇见恶人,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刀疤脸和秃子两个人都灌了一肚子啤酒,对着玉米地拼命放水。完事之后正准备提上裤子离开,就看见了对面走过来的张淑清。借着天上的月色,他们同时看见了张淑清那张白白的脸蛋。
两人对望了一眼,会意地一笑。秃子阴笑着对刀疤脸小声说:“看来裤子不用提上了。”刀疤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张淑清越走越近,嘴角一撇:“这个不如那天的厅搞的那个小娘们儿爽,不过既然老天安排她给咱们开荤咱也不能放过去是不?”
原来刀疤脸和秃子不是别人,正是侮辱过晶晶的那两个恶徒。这两个小子仗着在黑道上有点背景狼狈为奸,看场子、收保护费、打人、替人收账、调戏妇女,基本上算是无恶不作了。今天的这个场景,周围是群山环绕,两侧是高大的玉米芥子,荒郊野外,鬼影子也没有一个,正是调戏前面这个小娘们儿的最佳时机。
万恶淫为首,任凭谁沾上了这个就很难自拔。这两个小子做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是失身的大多是良家女子,为了清誉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样反而助长了他们的气焰。今天他们就把张淑清确定为自己的猎物。
转眼间,张淑清已经走到两个人近前了。奇怪的是荒郊野外月黑风高,两个大男人就在前面她竟不知躲避,迎着他们走过来,好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就在和刀疤脸错身的那一刹那,刀疤脸一手抓住她的胳膊,顺势往怀里一带,没费劲儿就把张淑清那瘦弱的身躯带到怀里,接着熟练地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嘘,小娘们,别出声知道吗。我们兄弟两个今天找你也就是快活快活,如果你喊出声的话……”刀疤脸从怀里摸出一把尖刀来,“那就对不起了,只能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张淑清被人家捂住嘴巴动弹不得,只有瞪着眼睛点点头示意自己会配合,刀疤脸才慢慢松开捂在她嘴上的手。
秃子开始在解张淑清的裤带了,她好像泥塑一般没有任何反应。也许她知道反抗是根本没有用的。她被迫躺在地上,只是瞪圆了双眼一直在看天上的月亮。
两头野兽开始分享自己的猎物,又一次的罪恶即将在这里上演。
张淑清的裤带被解了一半时,突然,秃子的手停住了。他看着刀疤脸发愣。
刀疤脸的欲火早已燃起,正全神贯注地配合秃子,见秃子眼也不眨地望着自己,也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
“老大,你后面,后面。”
“后你个头,你他妈的别婆婆妈妈的,利索点不行呀。”刀疤脸最近对秃子十分不满。尤其是现在,都什么关头了还磨磨蹭蹭的。要知道这事如果被抓到要坐很多年牢的。
秃子头上冒汗了,“你后面,有个人。”
刀疤脸真想一个飞腿把秃子踢到河里,心道这黑灯瞎火的,附近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还骗我说我后面有个人,自己人吓唬自己人。这小子是不是吃错药了。
刚想开口骂他,突然,他的口形也僵住了。他的面部表情在刀疤的衬托下,比秃子还要恐怖三分。
他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一句:“你的后面,也……也有个人。”
他们顾不得地上的张淑清,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身后的那个人,却谁也不敢回头。
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能形容他们现在的心情,因为他们正看着这世上最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各自看到的人都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个,披了一件黑黑的斗篷,脸的位置被遮挡住了,黑黑的一片,任你再仔细看也没法看见里面的五官。他们的出现无声无息。明明刚才四野无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现,不用多想,他们一定是幽灵。
两个人还是没敢回头,各自一动不动地挺着,就感觉后背一阵阵地冒凉气。他们都期待自己身后的那个人长得没有前面看的那个可怖。
突然,秃子拔出一把尖刀,向刀疤脸刺去。这下刀疤脸没有防备,情急之下一闪身,刀从胸前滑了过去。这一刀虽然没伤到皮肉,但却割破了衣服,着实吓了刀疤脸一跳。
刀疤脸想都没想也拽出自己随身带的弹簧刀护住自己,大喝一声:“秃子你疯了,拿刀刺我干吗?”
秃子也不答话,奔着刀疤脸的面门又是一刀。这一刀可好,刀疤脸脸上又被开了一道新的口子,血刷地淌了下来。刀疤脸再忍不了了,也拿刀刺向秃子。
秃子闪身,但有些晚了,尖刀在他的肩膀上划出了道口子。他更加凶狠地把刀刺向刀疤脸。刀疤脸的脸上流满了血,面前像是隔了一道血雾,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他本能地用刀在自己的身前乱舞,护住自己。他始终不明白,秃子为什么会要杀自己。
张淑清躺在地上瞪大双眼看着这两个流氓,不知道他俩为什么会自相残杀。她近距离地观看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殊死搏斗。好在天色昏暗,只能看见两团黑影在滚来滚去。否则,那漫天的血光一定会让她吓死过去的。
也不知道是谁的血,反正两个人都从黑影变成了红影。两团红影渐渐地停下来不动了,世界出奇的安静。
张淑清这才理了理凌乱的头发,整理好衣物,从地上爬起来。借着月光,只能看见两个人都倒在血泊之中,没有任何响动。她愣了愣神,然后头也不回地向远方跑去。
我醒了,又是在出租车上。下意识地看了看司机和面前的运营执照牌,都没有什么不对。驾驶位上是个年龄很大的老司机。再看了眼出租车仪表盘里的时钟显示,晚七点。
回忆一下刚才,好像是喝完酒后孟哥和何胖子打了一辆车,我和他们告别自己打了一辆车。可是,今天也没喝多少酒,之前也一直很清醒,不知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呢。看了看车窗外,我又是一惊,车子刚刚经过朝阳村,正向公墓方向驶去。
“停车,停车。”司机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吓了一大跳,一声凄厉的刹车声划破夜空。车子周围激起大片的尘土,围住了整个车子。
尘烟散去,见到前后左右并没有什么异常,司机气得暴跳如雷:“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什么事情都没有你乱喊什么呀!害得我以为要出事故了,吓我一大跳。”
我来不及反驳他也忘了道歉,只顾紧张地看向窗外。现在车子停的位置就在朝阳村通向公墓的山路路口,我又一次奇怪地出现在这里。
“我怎么会在这里?你这是去哪儿?是不是我和你说过我要去公墓?”我又一次问出这个问题,现在的我不像第一次那样惊讶了。我重新了解过自己,只要喝完酒,就会不知道自己做过些什么。
“是啊,你是这么说的。”司机很奇怪,我这个人为什么出尔反尔。
“没事没事,那我现在改了,去设备厂。我再多付五块钱好了。”我怕司机多想,没做过多的解释。
“你这人真奇怪,上车的时候说要去设备厂,然后又嘴里念叨着公墓公墓。我这都快到了,你又要回设备厂。你这是折腾什么呢?”
我十分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司机摇摇头,开始倒车。
“等等。”我叫住了司机。
车灯的照耀下,能看见从公墓方向跑过来一个年轻的女人。看身形和衣着,竟是张淑清。
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调查所有的怪事,张淑清是很重要的一环。不过这个女人真的是非常诡异,干吗选在天黑再去公墓看自己的丈夫,难道她丈夫天黑后可以显形?等她跑近了,我和司机都是一惊。她那件米色的外套上已经斑斑点点红了一大片。如果我们没猜错的话,那些是——血。
我感觉到一定发生了什么,或许和晶晶有关系呢。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只觉得一股热流直冲上头,就什么都不怕了,急步跳下车。张淑清已经跑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也看到明亮的车灯,速度慢了下来。
“张淑清!”我看清了确实是她,大喊了一声。
她没想到有人能在这里喊出她的名字,愣在了原地。等适应了光线以后,她认出了我。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我:“你就是写碑的那个小伙子吧?刚才有两个流氓,在那边,那边。”
我大概猜到了怎么回事。“什么都别说了,先上车吧,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我过去扶她,转过身看到正飞驰而去的出租车。
其实我挺理解那个司机的。一个晚上去公墓的青年人,再加上一个身上溅满了血的女人,不跑才不正常。顺便讲一下,一九九六年当地发生了一些抢劫出租车的案件,让所有的司机都心有余悸,尤其晚上出车更是格外小心。
目送车的尾灯越走越远,真到消失在视线之中,我才意识到,我和张淑清已经被扔到空旷无人的山路上了。还好,这里离朝阳村只有几步之遥了。我和张淑清一前一后快步走到村口。前面就是十里居,现在时间还不算晚,正是小饭店生意火爆的时候,里面坐满了客人推杯换盏。张淑清的这身血装如果进去,屋里非乱了套不可。我让她先在外面等等,我进去打110报警。
报警电话果然负责任,不光问明问题和具体细节,还详细记录了我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这个电话足足打了五六分钟。
挂掉电话,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一回头张淑清就站在我的后面。真想向她说一声拜托,别总是默不作声就出现好不好?会吓出人命的。她虽然不知什么时候进的门,但我并没有听到想像中的惊呼声。屋里吃饭的人依旧各行其是,对她的出现不闻不问,好像她根本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出现一样。
我大吃一惊,她身着血衣出现在饭馆里,那么多食客都不闻不问,莫非大家都瞎了不成。还是她干脆就不是人,除了我就没人能看见她的存在?这个女人总是夜晚一个人从公墓走下来,难道真是夜里才出来闲逛的游魂?
这些都是电光石火间在我脑里闪出来的想法。但随即我就明白了缘由。原来她身上穿了一件薄薄的绒衣,那件带血的米色外套此时已经被卷了提在手里。
完成了所有的任务擦擦额头上的汗,一颗心终于落下来。经历了刚才惊险的一幕,张淑清的脸色更显苍白了。我安慰了她两句,示意她坐下来先喝口水。招呼客人的小服务员我认得,就是以前和小静一起的那位“农村红”。她一见是我立刻春风满面:“是你呀,怎么好久不过来了?真是稀客。”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含糊地回应一下。
“要么就都不来,一来就都来。真是太巧了。”
我没明白服务员的意思,追问道:“你指的是?”
“刚才达哥刚来过,和两个朋友在这里吃饭来着。”
“啊!”这真出乎我的意料。
几个小时前他还问我“”字的含义呢,一会儿又跑这里约人吃饭,真是捉摸不透。
刚才从那鬼地方跑出来吓得口干舌燥的,我给自己和张淑清要了两瓶饮料,给她倒上一杯,自己也满上喝了一大口。今天的机会难得,我想好好问问她以前发生的事情。
她虽然很紧张,但也没忘了礼数,不住地道谢:“小老弟,多亏你救了我。要不刚才我一个人在那种地方,会吓死的。”说完这一句话,她就不再说话了,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好像在回忆那些可怕的片段。
在灯光下我注意观察她。她还是那张清瘦的脸,还是一样的没有神采。头发上还沾着零星的泥土,看得出她刚才一定是和人搏斗或者摔打过。我几乎不知道怎么开口了,支支吾吾终于吐出了一句:“张姐,我想问您一件事情。”
她抬起头看看我,没有说话,好像在等待着我的发问。和我对视的这一眼中,我看到了里面有种我没见过的光彩闪烁了一下。就是从这一眼对望中使我确认她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并不是什么鬼怪,而且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可能会触及您的伤心往事,但是我确实也是迫不得已想了解一些事情。您能和我说说关于您丈夫的故事吗?”
她没想到我会问到这个,表情显得有些紧张,嘴唇动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开口。
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种让她为难的话题,只好说:“如果您实在不想开口就算了,我知道提起故人是很让你为难的。”
她幽幽地抬起头来,双目闪闪发光,不知何时眼里全是泪水。“不,我说给你听。”
头些年张淑清也像大多数的农村女孩一样,念完初中就辞去学业帮助家里干活。她家开了一家小的汽修店,由父亲和哥哥一手支撑,她就帮他们站站柜台打打杂。那一年张淑清二十出头,人长得眉清目秀又勤劳能干,是个不错的闺女,保媒拉纤的踢破了门槛。后来经人介绍她认识了郑辛元。这个男人只大她两岁,五官端正,浓眉大眼,鼻直口方,典型的北方汉子。从第一次见面张淑清就瞧上了他。他对张淑清也颇有好感。这一见钟情的爱情飞速发展,不到一年两个人就订了亲事,择吉日完婚。
婚后的生活可称得上是幸福美满。张淑清还是帮父兄看店,丈夫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出租车司机曾经一度是当地最赚钱的职业之一,每月能有三四千块钱的月收入。所以两个人的小日子红红火火,家里也是一再添置各种电器,让邻里好生羡慕。可是好景不长,结婚后两年过去了,张淑清的肚子还没什么动静。这可急坏了双方的老人。市里的各个大医院都跑遍了,中药西药吃了无数,甚至连民间的赤脚医生、大仙都请过了,还是没有什么起色。张淑清对自己失望了,也许上天注定他们要不了孩子。虽然现今不生孩子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丁克一族也大有蔓延升温之势,但在当时,尤其是在思想还相对保守的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心理还是很普遍的。郑辛元开始不爱回家,和朋友喝酒,甚至在外面过夜,对张淑清也由不闻不问、横眉冷对发展到非打即骂。张淑清觉得自己理亏,也不敢声张,把这一切忍受下来,背地里以泪洗面,迅速地消瘦和憔悴下去。
直到有一天张淑清发现自己的丈夫经常背着自己约人出去,神神秘秘的,才通过他的其他朋友了解到,他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她万念俱灰想到了死,可是死也要死个明白呀。她找了个时间和丈夫摊牌,要见见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夺走了丈夫的心。
可是,她没想到,丈夫找的女人竟然比她小六岁,只是个卫校的学生。郑辛元向她哭诉说他们的感情是纯洁的,从来也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是真心喜欢那个女孩的,实在不行咱们就离婚吧。张淑清说好吧,你既然和别人有了感情,那我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谁让我不中用呢,连个孩子也生不出来。离婚就离婚吧。丈夫对张淑清的深明大义感到意外,千恩万谢之后离开了家。
第二天,张淑清写好了遗书,料理了诸多后事就准备一死了之,谁知道竟然先收到了丈夫的死讯。
说到这里,张淑清已经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只好接着她的话题说道:“于是你丈夫就和谢萌萌一起死在了他的出租车里?”
“不,不是我杀的,真的不是我杀的。”她这突如其来的惊呼吓了我一大跳。这会吓走饭店的其他客人的,搞不好人家会把我们当成神经病。
我惊慌地四下观看,希望她的喊叫没有吓坏那些客人,我却看到了更让人不解的事情——转眼之间,饭馆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客人。刚才还在划拳行酒令的客人一转眼全部消失了。
我惊异地看着面前发生的这一切,茫然不知所措。所有的客人在转瞬之间都消失了,难道刚才坐在这里的那几十个都是鬼?群鬼开会?都是从公墓下来的?我的头皮都麻了。
张淑清还在那里一个人嘀咕着:“不,不是我杀的,真的不是我杀的。”脸上却已经泪流满面。
我顾不上去安慰她,两只眼睛无助地扫来扫去,想从视线里发现一个活人。
我看到了那个相识的服务员“农村红”,她躲在和后厨相连的那个门的后面,不住地冲我招手,示意让我过去,并且不要惊动了张淑清。
“我去趟洗手间。”说完我起身离坐。张淑清还是一个人发呆,好像我这句话是讲给空气的。
拐过了那道门口,发现几个小服务员都躲在里面。我很诧异:“你们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的乖乖大哥呀,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呀?”我更纳闷了。
“你怎么带来个疯子吃饭呀!”那小服务员反而对我的行为更好奇。
“疯子?不,刚才是她讲话情绪有些激动而已,你们别怕。”
“什么呀,她不就是姓张吗?她就住我们村的,这里没有人不认识她。你没看见所有的客人都吓走了吗?自从她丈夫死以后,她都疯了一年多了。”
“什么?”我瞪大了双眼。这,我和疯子讲话,我拉着疯子飞跑,我帮疯子报案,再陪疯子一起吃饭,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吧。
“没错的,她是受刺激以后得的精神分裂症。她丈夫刚死那会儿,她还在市精神病院住了几个月院呢。后来据说病情稳定了,才又回村子里来。她经常一个人黑灯瞎火的到公墓上去,行为怪怪的,村里人见她就躲。刚才你进屋的时候,我们没注意你领的是她,等着大家瞧清楚了,哪还有敢在这儿吃饭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手一直在发抖。如果说我具备一定的勇气敢向鬼挑战的话那是因为我没见过鬼,只是一直在怀疑鬼的存在,但我从来不怀疑精神病人的存在。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不是鬼,而是人——就是这种你不能预测出她下一秒会做什么事情的人。
窗外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音,不用说,是我报案引来的那些警察。我现在尴尬万分。如果张淑清是个精神病患者,那她刚才说的什么有人非礼她就可能只是一个谎言。那怎么办?我怎么和警察解释?说我刚才碰见了疯子?
两个警察已经破门而入了,表情十分严肃:“是哪位报的案?”
我垂头丧气地答应了一声:“是我。”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几分钟我是如何向他们解释的,我的语言颠三倒四,失去了起码的逻辑性。基本听了个大概,领头的那位警察问:“那个女人呢?”
“就在那里。”我向外屋靠墙的那个桌角一指。
“哪里?”
我顺着自己的手指方向看去,座位上空空如也,只留下两个杯子和半杯饮料。
要知道报假案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要拘留。我慌了手脚,嘴里嘀咕着:“明明刚才还在那里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领头的那个警察对我横眉冷对,眼里就要喷出火来。我吓坏了,根本不敢直接面对这样的目光。
“冯队,冯队。”警察手里的对讲机传来呼唤音。
那个领头的看来就是冯队,他按下对讲机的发言按钮:“我是冯队,请讲。”
“案发地点我们已经找到,两名青年男子已确认死亡,请速前来现场。”
“收到。”
放下对讲机,冯队把难看的脸色收敛了一些:“还好找到了案发现场,要不报假案有你好受的。”他用目光扫视了一下这个饭馆,快步走出门去。我脸色惨白地跟在后面。
出了门才发现,外面热闹异常,全村的男女老少基本都出来了,围在大街的南北两侧。门口停了两辆警车,一辆依维克一辆桑塔纳。
我听到了村民的指指点点,他们可能以为我是公安局抓到的坏人。我甚至听说有人在说:“多可惜呀,这么小的年纪。”
我的脸在发烧,从小到大没有受过这样的误解。我不住地扬起双手和警察说话,我想设法让人们注意到——我的手上并没有手铐,而且我在和警察聊天。
再往公墓方向走几百米之后,前方人山人海。虽然警察拉了警戒线,还是不断有人涌过去看。
我现在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嫌疑犯变成了有特别身份的人。因为我可以大摇大摆跟着警察从警戒线走进去,看他们看不到的东西。我得意的表情很快就僵在了那里,我看到了从来没看到过的可怕场景——一个临时架起的探照灯下,两个死尸躺在地上,手里还各紧紧地握着一把刀。每个人的身上除了泥就是血,遍体鳞伤。最恐怖的是他们的表情,都是瞪圆了眼睛。我注意到这两个人长得都非常有特点,一个人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另一个人是个秃子。脑中回忆起晶晶当时向我哭诉她被人污辱的过程时,特意提到了两个匪徒就是这幅尊容。不用想,一定就是那两个人,今天他们自相残杀死在这里真是罪有应得。因果循环天理昭彰,坏人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报应的。不知道晶晶现在在哪里,如果她看到了这一幕,仇人已死她也终于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