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寻宝 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老样子)
1
在一般社会大众眼中,名作家的另一半就像空气。对于这一点,没有人比丽赛·兰登更有体会。她的丈夫得过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可是她自己呢?她大半辈子只不过接受了那么一次采访。那家很有名的女性杂志有个很有名的栏目,叫“他是我的另一半!”。那篇五百字左右的专访的一半篇幅是她在介绍自己的小名,因为她的小名和“茜茜”的发音很像。另一半主要则是她在解说慢火烤牛肉的独门秘方。丽赛的姐姐阿曼达说,专访所配照片里的丽赛看起来很胖。
丽赛那几个姐姐个个喜欢无事生非(她们的爸爸说,这叫“没事去捅马蜂窝”)。此外她们还喜欢没事闲磕牙,宣扬别人家的丑事。不过在几个姐姐当中,唯一真正让丽赛受不了的就是这个阿曼达。很久以前,德布夏家的姐妹在里斯本瀑布镇以搞怪闻名,阿曼达是姐妹中的老大(怪名堂也最多)。阿曼达目前独自住在一栋房子里,房子是丽赛给她的。房子不大,但足以遮风挡雨,缅因州堡景镇不远,几个姐妹——丽赛、黛拉和坎塔塔——也可以照看到阿曼达。那栋房子是丽赛七年前给阿曼达买的,房子买好五年后,丽赛的丈夫斯科特就过世了。舆论称他的死是“壮志未酬”,“英年早逝”。丽赛直到现在还不太相信他已经走了两年。这两年无比漫长,却又仿佛只是转眼之间。
丈夫去世后很久,丽赛才终于开始清理他的工作室。丈夫的工作室有好几个小房间,光线充足,看不出从前那里只是乡间谷仓楼上的小阁楼。清理到第三天,丽赛已经列好斯科特所有著作的外语版本清单(共计好几百种),准备接下来列出家具清单,在值得保留的东西旁边打个小星号。但就在这一天,阿曼达出现了。她算准阿曼达一定会开口讽刺她:老天,你动作可真快。没想到阿曼达居然没吭声。清点完家具后,丽赛开始动脑筋怎么处理信件。那些信件足足有好几个纸箱,都堆在大橱柜里。她已经想了一整天,连信件清单都还没列出来。阿曼达一直聚精会神地盯着那一大堆纪念品。那堆纪念品摆在书房南侧墙边,参差不齐地从左堆到右,仿佛蜿蜒的蛇一样占满整面墙。阿曼达在那一长排纪念品前走来走去,不发一语,手上拿着笔记本一直写个不停。
丽赛没有开口问她:你在找什么?你在写什么?斯科特说过不只一次,丽赛不会管太多闲事,除非你主动去找她。这是人类非常罕见的一种特质。不过阿曼达就不一样了。也许她没有立刻拿炸药把你炸得皮开肉绽,但炸药随时可用。对她那种人来说,打探别人的隐私是种无法克制的本能,开口只是早晚的事。
阿曼达和她丈夫本来一直住在伦福德(斯科特去那里拜访过他们一次,回来后发誓再也不去第二次。他说那地方很像“一群狼獾窝在下水道里”)。一九八五年,阿曼达的丈夫跑到南方去了。她有个女儿名叫英德梅索,小名梅兹。一九八九年,梅兹跟个当卡车司机的花花公子跑到北边的加拿大去了。“一个飞到南,一个飞到北,一个永远不知道闭嘴。”她们姐妹还小的时候,老爸丹迪·戴维·德布夏经常念这句顺口溜,这句话顺口还押韵,老丹迪家永远不知道闭嘴的,当然就是阿曼达。巧的是,阿曼达先被飞到南的丈夫抛弃,然后又被飞到北的女儿抛弃。
虽然阿曼达有时很让人受不了,不过丽赛不忍心把她一个人丢在伦福德。丽赛就是很不放心阿曼达,怕她一个人会出乱子,丽赛相信黛拉和坎塔塔也有相同的感觉,尽管她们从未明确地说出来。所以她和斯科特商量后,决定在海边买栋鳕鱼岬式小屋。屋主表示,只要他们肯付七万九千块现金,房子就是他们的了。于是没过多久阿曼达就搬了进去,进入他们能就近看管的范围。
如今斯科特已经过世,丽赛已经在清理他的写作工作室。到了第四天中午左右,那些外语版本都已打包装箱,信件也都做了记号,大致分类好了。至于那些家具,丽赛也已经想好留下哪些,送走哪些。但为什么她觉得整理工作只完成了一小部分呢?从一开始她心里就十分明白,这种工作急不来。斯科特过世后,很多人写信或打电话骚扰她,还有更多的人找上门来。那些人对斯科特尚未出版的遗稿兴趣浓厚,不断对她进行疲劳轰炸,索要遗稿。丽赛心里明白,无论如何这些人早晚总会得到他们想要的,只不过要等她准备好。然而一开始他们都没搞懂这点,他们就像俗话说的不屈不挠,奋战到最后一秒。现在呢,她心想,那些人真的多半已阵亡了。
斯科特的遗物有很多种,她真正能够理解的只有一个:纪念品。有一类遗物的名字很滑稽,那个单词好像应该念作“摇篮期遗稿”。那些急吼吼、连哄带骗、怒气冲冲的家伙想要的就是这玩意儿——斯科特的“摇篮期遗稿”。于是丽赛在心里把那些人叫作“遗稿狗仔”。
2
她的心情很复杂,但最明显的情绪是沮丧。从阿曼达出现后,丽赛更沮丧了。她为什么会沮丧呢?可能是因为她低估了这件工作的难度,不过也可能是因为她高估了自己,误以为自己有办法坚持到最后一秒,完成这件工作,顺利达到预料中的必然成果——所有她决定留下的家具放在底下的谷仓里,小地毯全部卷起来并用胶带捆好,黄色小货车该安安稳稳地停在车道上,货车的影子落在他们家与隔壁盖勒威家之间的木篱笆上。
噢,对了,别忘了那三台台式电脑。在这个伤心之地,那三台电脑是一切悲伤的源头。本来总共有四台,不过多亏丽赛,“记忆角落”里的那台好像被她搞坏了。这些电脑一台比一台新,一台比一台轻,不过最新的那台也是台式机中的大家伙。三台电脑都还能用,而且都设了密码。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密码。她从来没问过斯科特,因此根本没办法搞清楚电脑硬盘里究竟藏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电子垃圾。日常用品采购清单?诗歌?色情产品?她很确定斯科特上过网,但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他上过什么网站。亚马逊网络书店?集媒体八卦之大成的“德拉吉报道”?乡村歌手汉克·威廉斯的现场演唱视频?“库伊拉夫人遍洒甘露与无敌猛男金枪不倒”情色网站?她不愿往最后一个方向想,她宁愿看到电脑里藏的是账单之类的东西(至少是斯科特私房钱的蛛丝马迹)。不过这当然只是纯属臆测。斯科特会瞒着她每个月藏一千块私房钱吗?太可笑了,斯科特根本不可能有那种念头。接下来的问题是,密码呢?好玩的是,说不定斯科特早就把密码告诉过她,只不过她的脑袋瓜一向记不住这种东西,所以说不定是她忘了。就这么回事吧。接着,她灵机一动,忽然想到也许可以试试自己的名字。说不定阿曼达等会儿累了就会自己回家去,到时再来试试看。只不过这一时半刻好像还不太可能,因为阿曼达的精神似乎还好得很。
丽赛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噘起嘴唇吁了口气,把额头上的头发吹开。她心想,照这种速度,恐怕到七月我都还找不到斯科特的手稿。我目前这种乌龟漫步的进度,肯定会让那些“遗稿狗仔”抓狂,特别是最后找上门来那个。
大约五个月前吧,最后一个家伙找上门。他居然沉住气没有发作,讲起话来温文儒雅得不像话,表现可圈可点,丽赛几乎就要对他刮目相看,认为这个人应该和其他“遗稿狗仔”不同。当时丽赛告诉他,她已将近一年半没进过斯科特的写作工作室了,最近她才正准备鼓起勇气走上谷仓的楼梯,开始整理工作室,把斯科特留下的东西作个清点。
这位访客名叫约瑟夫·伍伯迪,是匹兹堡大学英文系教授。匹兹堡大学是斯科特的母校,这位伍伯迪开的两堂课“斯科特·兰登”与“美国神话”在学校里人气很旺,选修的学生多得吓人。今年他指导的研究生中,有四个人把“斯科特·兰登”当成论文研究主题。或许这就是后来这位“遗稿狗仔”终于快要按捺不住的原因,他听到丽赛说了些模棱两可的话,例如“早晚会找到的,应该不会太晚”,“我大概可以确定今年夏天左右会找到”。尽管如此,他还是强忍住气。但当他听到丽赛安抚他说“等到尘埃落定”她就会打电话给他时,他终于爆发了。
教授说,她和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睡在同一张床上,不代表她有资格处理他的文学遗产。他说,这是专家的工作,他知道兰登太太没念过大学。他强调,自从斯科特·兰登已经过世很长一段时间了,外面流言四起。大家都认为斯科特应该还有大量遗稿尚未出版——可能是短篇小说,甚至可能是长篇小说。他问丽赛可不可以让他进工作室看看。只待片刻也没关系。他问丽赛可不可以让他看一下档案柜和书桌抽屉?有些传言很难听,如果丽赛能让他进去看看,至少流言可以消弭。他在工作室里时丽赛可以全程陪同——这当然无需特别强调。
“不行!”丽赛断然拒绝,然后把那位伍伯迪教授带到门口。“我还没准备好。”丽赛发觉自己低估他了。这人讲话文质彬彬,但话中却暗藏凶险——他有企图。他和其他家伙一样凶狠,他不同的地方是比较深沉、有耐性。“等我准备好了,我要找的不光是手稿,我会把所有东西全部清出来。”
“可是——”
丽赛一脸严肃地对他点点头。“还是老样子。”
“我听不懂。什么意思?”
他当然听不懂,这是他们夫妻二人的内部语言。斯科特曾不知多少次一阵风似的突然跨进屋里,嚷道:“嘿,丽赛,我回来了——还是老样子吗?”这句话的意思是:没事吧?还好吗?这种话就是所谓的“语带玄机”,话中有话(斯科特有一天对她解释什么叫“语带玄机”,但其实丽赛早就懂了)。“老样子”这句话暗藏的玄机,伍伯迪教授这种人根本不可能听得懂,就算丽赛口沫横飞解释个一天一夜,他还是一样听不懂。为什么呢?因为他根本就是个“遗稿狗仔”,“遗稿狗仔”只对斯科特·兰登的一样东西感兴趣。
“你懂不懂不重要,斯科特懂就好了。”这是五个月前的那天她对伍伯迪教授说的最后一句话。
3
斯科特“记忆角落”中的那些东西——也就是奖座、奖牌之类的——收在哪里了?如果阿曼达对丽赛问起这个问题,那丽赛只好编个谎话搪塞一下(她很少说谎,但撒谎水平还是不错的)。她会说:“在麦肯佛镇的出租仓库里。”不过阿曼达没有开口问起,只是一直翻着手上的小笔记本。她的动作很夸张,显然是想引起丽赛注意,让丽赛自己开口问她。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很自然地谈起笔记本。不过丽赛就是不开口。丽赛心里想的是,斯科特生前用过的东西几乎都已不在了,这个小角落如今变得如此空荡荡,如此“了无生趣”。有些坏掉的东西已经被丢掉了(比如说,电脑屏幕),有些东西因为伤痕累累,歪七扭八,实在见不得人,只好藏起来。留着那些东西,只会引发更多无法解释的困惑。
后来,阿曼达终于按捺不住了。她翻开笔记本说:“你看看这个,看看嘛。”
阿曼达把笔记本摊开到第一页,举在她面前。纸面上有蓝色线条,密密麻麻的数字从页面左边的装订线圈旁一路往右写到最边上。丽赛忽然觉得很累,心想,这些数字仿佛纽约市区常看到的疯子报出的密码,政府已经没钱再盖更多精神病院收容这些精神病患者了。大多数数字被圆圈框着,极少数数字被方框框着。阿曼达翻到下一页。两页密密麻麻的数字?还好第二页只有半页数字,最后一个数字是846。
阿曼达突然满脸通红,斜眼瞄着丽赛,露出有点滑稽的傲慢表情。又来了。丽赛两岁时(阿曼达十二岁)时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曼达的那种表情意味着她又想出了什么馊主意,她想知道谁愿意和她一起凑热闹。不过最后通常是阿曼达自己一个人实行自己的计划。丽赛突然有点好奇,很想知道这次她葫芦里究竟又在卖什么药,不过丽赛心里有点毛毛的。阿曼达从进门后举动就一直阴阳怪气。也许是天气的关系吧,天色阴沉,又闷又热。不过更有可能是因为她那个交往多年的男友忽然人间蒸发了。丽赛心想,那个叫查理·克里夫的家伙甩了她,所以她的情绪已濒临失控,暴风雨就快来了?如果是这样,那丽赛可得准备全副武装了。她一直不喜欢那个姓克里夫的家伙,一直认为那人靠不住。有年春天,本地图书馆办了场烘焙糕点义卖会,那几个一天到晚在“大老虎酒吧”鬼混的家伙正好也在现场闲磕牙。她无意间听到他们说,克里夫的绰号叫“青春痘”。青春痘?有这种绰号的男人靠得住吗?更何况身为银行高级主管的他怎么会有这种绰号呢?青春痘这个字眼到底有什么名堂?他也应该很清楚,阿曼达从前有精神方面的毛病——
“丽赛,”阿曼达皱起眉头叫了她一声。
“抱歉,”丽赛说,“我刚刚有点……稍微恍神了一下。”
“你老是这样。”阿曼达说,“大概是被斯科特传染的。丽赛,拜托你专心点好不好?你看到墙边那一大堆东西没有?都是杂志、期刊和学术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每一本我都编了个号码。”
丽赛点点头,仿佛心里很清楚阿曼达说这些话的用意。
“那些号码我是用铅笔写的,写得并不用力,”阿曼达继续说,“都是我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写的。只要你一转身背对我或者走到外面去,我就偷偷写下来。因为我觉得要是被你看到了,你可能会叫我不要写。”
“我不会这样。”丽赛说着把那本小笔记本拿过来。笔记本的纸已经被阿曼达的汗水浸湿了,松垮垮的。“八百四十六!这么多啊!”其实她知道她自己并不喜欢看墙边那堆期刊杂志,因为那可不是她家客厅里那些妇女家庭杂志,例如《欧普拉之家》《居家生活》《女士》等。那都是些专业学术文化期刊,什么《小塞万尼评论》《微光列车》《都会万象》,有些刊物的名字她都看不懂,例如《毕斯卡亚》。
“恐怕不只八百四十六。”阿曼达说着边竖起大拇指反手指向身后那一大堆书和杂志。丽赛仔细一看,发觉姐姐说得没错,肯定不止八百四十六本。“总共大概有三千本。我不知道你打算把那些玩意儿放哪里,也不知道谁会想要这些东西。所以你搞错了,八百四十六不是总数,这八百四十六本里都有你的照片。”
她讲得颠三倒四,丽赛一开始没听懂。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明白了,心里很高兴。她居然从来没想过说不定可以在那堆杂志里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珍贵照片——说不定那里埋藏着许多点点滴滴的回忆,记录着她和斯科特两人共同走过的岁月。她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从他们结婚到他过世,他们在一起二十五年多。斯科特性好浪迹天涯,二十五年来总是马不停蹄到处奔走。在写完一本书和开始写下一本之间这一段时间,他会跑到全国各地大学演讲或是朗读作品。他一年要跑九十几所大学,尽管风尘仆仆、披星戴月,他的短篇小说却仍旧一篇接一篇诞生,这就是他厉害的地方。他几乎每次都会带着丽赛一起去外地。在汽车旅馆的那些夜晚,他们总是各据一角做自己的事。丽赛随身总带着小蒸汽熨斗,一边看着电视里叽叽喳喳的脱口秀,一边帮斯科特熨烫西装。斯科特则趴在他的手提打字机前,劈里啪啦埋头苦干,一小撮卷曲的头发垂挂下来遮在他的前额。在他们婚姻早期他用的是打字机,最后那几年,打字机换成了笔记本电脑,声音小多了。他们究竟光顾过全国各地多少家汽车旅馆?多到数不清。
阿曼达没好气地瞪着她,显然对她冷淡的反应不怎么满意。“有些号码被我用圆圈框起来——总共有六百多个。圆圈的含义是,那本杂志里的照片说明对你很不尊重。”
“是吗?”丽赛似乎有点惊讶。
“我拿给你看。”阿曼达低头看看笔记本,然后走到墙边。那些杂志期刊安安稳稳地堆在墙边,从左到右堆满一整面墙。阿曼达在杂志堆里翻捡了老半天,最后终于挑出两本。其中一本是半年期刊,是位于博灵格林的肯塔基州立大学出版的,精装封面,看起来很高级,应该是花了不少钱印的。另一本看起来就像学生刊物,大小和《读者文摘》差不多,名称是《春风野火》。一看到名字就知道这是英文系学生搞出来的名堂,听起来很耸动,只可惜根本不知所云。
“打开呀,打开看看呀!”阿曼达用命令的口吻催促她,然后把两本杂志塞到丽赛手上。这时丽赛忽然闻到姐姐身上那股辛辣而刺鼻的汗臭味。“有照片的地方夹着纸渣,看到没?”
纸渣,她们的妈妈把碎片、垃圾之类的破烂东西都叫渣。丽赛先翻开那本半年期刊,翻到夹着碎纸片的那页。照片拍得很棒,印得也很好,是她和斯科特两人。照片中,斯科特正要走向讲台,而她就站在他后面鼓掌,另外听众也在鼓掌。至于《春风野火》上的那张照片,印刷质量可就差了十万八千里。一看照片就知道是针式打印机印的,点状颗粒粗得像是用钝掉的铅笔尖点出来的,而且纸张还是那种里头混杂着细细木屑的廉价杂志纸。然而看着那张照片,丽赛突然有点想哭。照片里,斯科特正要走进一个黑漆漆、闹哄哄的聚会场所。他咧嘴笑着,那是他的招牌笑容,仿佛心中正呐喊着,噢,对了,来对地方了。她走在他身后一两步。当时照相机的大型闪光灯刚闪过,残光中的她面露微笑。她认出自己当天穿的是安·克莱牌蓝色上衣,左边有条看起来很滑稽的红色条纹。由于闪光灯的缘故,照片里她的下半身笼罩在阴影中,什么都看不见。她已经想不起那天晚上是什么场合,不过她知道自己穿的一定是牛仔裤。每当她要彻夜狂欢时,一定会穿那条褪色牛仔裤。照片底下的说明文字是:“当代传奇人物斯科特·兰登上月至佛蒙特州立大学访问,并参加该校‘战俘营俱乐部’举办的派对(陪同出席的还有他的女性好友)。兰登先生全程参与,在派对上朗读作品、跳舞、玩乐,直到派对结束。这个男人很懂及时行乐。”
是的,这个男人真的很懂及时行乐。她可以作证。
她看看那些堆积如山的期刊杂志,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太多了,说不定她能在里面找到无穷无尽的回忆。她突然明白,阿曼达做了这件事,等于又在她心头撕裂一道伤口,而这道伤口会不停淌血,很久之后都愈合不了。是否只有他一个人体验过那黑暗的世界?在那黑暗悲惨的世界里,他会不会感到无比孤单,想大声呐喊,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也许丽赛不完全知道他过去的一切,然而她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她知道斯科特曾被恐怖的梦魇侵扰过,太阳下山后,他绝对不看镜子——如果可能的话,他甚至不看任何会反光的东西。尽管如此,她还是很爱斯科特,因为这男人很懂及时行乐。
只可惜,他们再也无法一起活在当下及时行乐了。如今他已经走了,就像俗话说的,“长眠于九泉之下”。她的人生已来到一个新的阶段,从此以后,人生路上她只能踽踽独行,而且再也无法回头了。
想到这些,她浑身忽然起了一阵寒颤,脑中浮现许多思绪。
(她突然想到某种紫色的东西,某种身上有斑纹的东西。)
接着,她告诉自己,最好还是别再想了,于是她试着把脑中那些思绪挥开。
“谢谢你帮我找到这些照片,我好开心,”她用热切的语气对阿曼达说,“知道吗?你真是个好大姐。”
阿曼达的反应一如丽赛的希望(不过丽赛倒也不敢抱太大期望),她有点惊讶,因为她没想到丽赛会是这种不卑不亢的姿态。她狐疑地看着丽赛,似乎想从丽赛的表情中找出一点虚情假意的痕迹,不过她实在看不出任何破绽。过了一会儿,她那副剑拔弩张的姿态渐渐松懈下来。她拿回笔记本,皱起眉头看着笔记本,表情有些茫然,仿佛不太确定笔记本是从哪儿来的。丽赛心想,阿曼达表现出的合作态度,说不定接下来对她会很有帮助。想想看,杂志的数量多么惊人。
接着,阿曼达忽然点起头来,那副模样就像那些想到什么事情时,一开始会有点失神的人。“那些没框起来的号码,表示那些杂志里的照片好歹打上了你的名字——丽赛·兰登,好歹当你是个人。虽然只是个名字,但至少有点意义——想想看,平常我们都怎么叫你的?而他们居然这么正儿八经地称呼你,你看看,够不够讽刺?另外你有没有注意到还有些号码是用四方形框起来的?那些杂志里有你的独照!”说到这里,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丽赛一眼,那种眼神让人有点害怕。“你一定会很有兴趣。”
“那当然。”丽赛回答时努力装出兴奋的语气,但事实上她根本想不透,那些年中她身边一直都有斯科特,所以自己怎么会有兴趣拍下独照呢?这些年来她和斯科特朝夕相处,而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不会咄咄逼人,却又懂得“上紧发条”。如今回想起来,那些年,那些年竟如此短暂,倏忽就过去了。她抬起头,看着那一大堆参差不齐、如山峦起伏的杂志期刊,脑中思潮起伏。她想象自己盘腿坐在“记忆角落”的地板上,(除此之外还能坐在哪里呢?)一本接着一本、一堆接着一堆,把那些期刊杂志从头到尾看过一遍。她想,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有些照片令阿曼达生气,不过丽赛在照片里看到的是她走在斯科特身后,抬头看着他。现场听众鼓掌时,她也跟着一起鼓掌。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喜怒哀乐,唯一显露出的是种很优雅的专注神情。那神情仿佛在说:听他演讲一点都不无聊。那神情仿佛在说:我听他演讲也不会激动。那神情仿佛在说:他并未点燃我心里的热火,我对他也是一样(这当然是谎言,他们对彼此都热情如火)。那神情仿佛在说:一切都是老样子。
阿曼达恨死了那些照片。她觉得那些人简直就把她妹妹当成黄脸婆和女佣。她觉得,在那些人眼里她妹妹不过是“兰登太太”,有时候是“斯科特·兰登的太太”——最令她气愤的是,有时她妹妹什么都不是,甚至还被贬低到“女性好友”的地位。在阿曼达看来,这比干脆杀掉她妹妹还残忍。
“嗨,阿曼达?”
阿曼达转过头来看着她,就在那一刹那,丽赛心头一震,因为光线是很残酷的。她忽然想到,今年秋天阿曼达就六十岁了。六十岁!接着丽赛又想到,在多少个夜里,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侵扰斯科特,令他辗转难眠。只要她能照自己的方式处理斯科特的遗物,她永远不会让伍伯迪那些家伙知道这些事。那个东西身上有无数斑纹。癌症病人最容易看到那种东西。他们每当看着点滴瓶子里的止痛药空了,第二天早上护士才会来帮他们补药时,就特别容易看到那个东西。
丽赛,它靠得很近了。我看不见它,可是听得到它好像在吃什么东西。
别乱讲,斯科特,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丽赛?”阿曼达叫了她一声,“你在说什么吗?”
“没什么,只是自言自语。”她勉强笑了一下。
“你在跟斯科特说话吗?”
丽赛笑不出来了。“是的,大概是吧。有时候我还是会不自觉地跟他说话。我一定是精神不太正常了,嗯?”
“我不觉得你精神不正常。如果你真的跟他说话了,那就不叫精神不正常。我知道那种感觉。我自己也有过那种经历,不是吗?”
“阿曼达——”
但阿曼达没在看她。她一直转着头看那堆杂志和学生刊物。后来,她终于回头凝视着丽赛,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丽赛,我帮上忙了吗?我只希望能帮得上忙——”
丽赛拉起阿曼达的手,轻轻捏了捏。“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我们出去吧,好不好?我们来丢铜板决定谁先洗澡,好不好?”
4
我迷失在黑暗中,但你找到了我。我好热——好热好热——幸好有你拿冰给我。
那是斯科特的声音。
丽赛睁开眼时,还以为一定是刚才家事做到一半突然恍神做了个梦。她梦见斯科特已经死了,而她不得不开始清理他谷仓里的那个工作室。那真是个浩大工程。那个梦感觉如此逼真,仿佛历历在目。此刻她睁大眼睛,突然意识到斯科特真的死了。她想起来了,刚才她把阿曼达送回去后,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睡着了。她的梦其实是另一幅场景。
梦境里,她仿佛在月光中漂浮。她闻到阵阵花香,一种充满异国情调的气味。一阵温柔的风轻轻掠过发际,头发随风扬起,向后飘散。她仿佛置身在一个离家很远很远的秘密世界里。在那个世界里,午夜之后总会吹起这样温柔的风。然而她知道,那是她的家,一定是,因为那栋谷仓就在眼前,斯科特的工作室就在谷仓里面。那些“遗稿狗仔”虎视眈眈的东西就在那里。而现在,多亏了阿曼达,她发现那里还埋藏着许多照片。照片里的人就是她自己,还有她过世的丈夫。那是深埋多年的秘宝,珍藏的感情。
此刻,温柔的风仿佛在她耳边低语:你最好还是别看那些照片。
噢,毫无疑问,她当然明白。然而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去看,既然已经发现,怎么可能忍得住不看呢?
她发现自己在一片巨大无比的布面上起伏摆荡,布面上印满密密麻麻的字,反反复复都是同一句话:“皮尔斯布里顶级面粉”。银色月光遍洒而下,映照在布面上,布面四角像手帕一样打着结。那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腾云驾雾,令她十分陶醉。
斯科特。丽赛试着大声呼唤他的名字,可是却喊不出声音。这是梦,她身不由己。她发现谷仓前的那条车道不见了。房子和谷仓中间那片空地也不见了,变成一大片浩瀚辽阔的紫色花海,沐浴在银色月光下,如梦似幻。斯科特,我爱你,我要救你,我……
5
接着她醒来了,发现四周一片漆黑,听到自己一次又一次说着同一句话,仿佛某种咒语:“我爱你,我要救你,我拿冰块给你。我爱你,我要救你,我拿冰块给你。我爱你,我要救你,我拿冰块给你。”
她在床上躺了很久,忽然想到一件往事。某年八月,他们来到纳什维尔,那天很热。这件事又让她联想到多年来两人相依相偎,如今忽然只剩她一个,那种感觉真的很怪异,她很不习惯。当然,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她一直以为,两年过去了,应该够久了,那种怪异而陌生的感觉也该消失了,然而,两年过去了,她至今还是无法适应。假如悲伤就像刀刃,那么时间只不过是让刀刃变钝。刀刃再也无法在她心头划出一道细细的伤口,但却能狠狠劈开她的心。因为,世上的一切再也不是“老样子”了。外面的世界不一样了,她的内心也不一样了,这世界再也不属于她了。这张床本来是他们两人的小天地,此刻丽赛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寂寞。丽赛觉得独自醒来发觉自己仍然独自拥有这栋房子是最孤独的时刻。整栋房子里,只有你和墙中的老鼠还在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