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亚特兰蒂斯 4
我的室友不玩红心牌戏,而对于尚未宣战的那场远在越南的战争,我的室友奈特也发挥不了一丝作用。奈特每天写信给还在威斯登中学读高三的女朋友。如果你把一杯水放在奈特旁边,那杯水都会立刻显得比奈特还要生机盎然。
奈特和我一起住在三〇二室,就在楼梯旁边,正对着舍监的房间(讨厌的戴维住的兽窟),和走廊另一端的交谊厅遥遥相对——那里摆着扑克牌桌、烟灰缸,还可以远跳旷野上的宫殿。至少对我而言,我俩的组合表示大家对于大学宿舍的许多可怕想法都是真的。一九六六年春季,我在寄给缅因大学住宿处的问卷上(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毕业舞会结束后,是不是应该带安玛丽去吃点东西)写着:第一,我有抽烟的习惯;第二,我是共和党员;第三,我对民谣吉他有高度热忱;第四,我是夜猫子。结果住宿处却糊里糊涂地把我和奈特分在同一个房间,奈特就读牙医系,不抽烟,而且他在阿鲁斯图克县的家人都是民主党员(尽管约翰逊也是民主党员,奈特却不会因此赞同美国士兵在越南四处征战)。我的床头贴着亨弗莱·鲍嘉的海报;奈特的床头则贴着狗和女朋友的照片。他的女朋友脸色苍白,身上穿着威斯登中学乐队指挥的制服,手上抓着好像短棍的指挥棒。她叫辛迪,那条狗叫灵弟。女孩和狗都同样夸张地咧开嘴笑,真是离奇得很。
在我们看来,奈特最让人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会小心翼翼地将唱片依照字母顺序排列在架子上(就在辛迪和灵弟的照片下面、小巧可爱的唱机正上方)。他有三张米契·米勒的唱片(《和米契同唱》、《再度和米契同唱》、《米契和帮派乐团演唱约翰·亨利及其他美国人最喜爱的民谣歌曲》)、《遇见特里尼·洛佩兹》,还有迪恩·马丁的唱片、盖瑞与前导者合唱团的唱片,以及戴夫·克拉克五人组的第一张唱片(这或许是有史以来最吵的一张烂摇滚唱片),另外还有许多同类唱片,我没有办法全部记得,而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奈特,不要这样,”有一天晚上舰长说,“喔,拜托,不要。”那是红心狂热开始之前没多久的事,也许只是几天以前。
“喔,拜托不要什么?”奈特问,他坐在书桌前,头抬也不抬。他醒着的时间几乎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坐在桌前苦读。有时候我会逮到他挖鼻孔或(把唱片彻头彻尾地检查后)在抽屉下面偷偷摸摸地擦拭唱片,那是他唯一的缺点……如果不计较他可怕的音乐品位的话。
舰长曾经检查过奈特的唱片,他每次到别人的房间,都会毫不自觉地开始这么做。现在他拿着其中一张唱片,表情就好像医生正在研究一张看起来不太妙的X光片……上面可以明显看到肿瘤的阴影(而且几乎可以确定是恶性肿瘤)。他站在奈特的床和我的床中间,穿着绣有高中校名的外套,头上戴着高中棒球帽;我在大学里从来没有碰到过比他还帅的典型美国大男孩,以后也很少碰到。舰长似乎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长得好看,但是他不可能完全不晓得,否则怎么会经常有女生投怀送抱。虽然在那个时代,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找到愿意上床的对象,但即使照当时的标准,舰长仍然比别人忙碌。不过在一九六六年秋季的时候,这一切都尚未开始。一九六六年夏天,舰长和我一样,整颗心都放在红心牌戏上。
“这张唱片很烂,小老弟。”舰长带着温和的、斥责的语气说,“很抱歉这么说,但是真的很烂。”
我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一面抽着宝马牌香烟,一面忙着找我的餐券。我老是找不到那张该死的餐券。
“什么东西很烂?你为什么翻我的唱片?”植物学课本摊开在奈特前面,他头上歪戴着大一新生的蓝色扁帽,正在一张纸上画着叶片。我相信奈特是唯一会一直戴着这块愚蠢蓝色抹布的大一新人,他会一直戴到缅因大学倒霉的足球队终于达阵得分为止……那要到感恩节前一星期左右。
舰长继续研究那张唱片。“这张唱片真是烂到家了!”
“我很讨厌你这样说话!”奈特嚷着,但仍然顽固地不愿抬起头来。舰长知道奈特很讨厌他这样讲话,这正是为什么他要这样讲话。“你到底在说什么呀?”
“很抱歉我的话惹你不高兴,但是我不会收回刚刚的意见,没办法,因为这张唱片真的很烂,烂得让我心痛,小老弟,烂得让我心痛啊。”
“什么?”奈特终于气得暂时放下正在画的叶子,抬起头来,那片叶子被精心刻画得好像兰德·麦克纳利地图集一样。“什么呀?”
“这张。”
舰长手中握的那张唱片封套上的女孩有一张生机盎然的脸孔,水手领罩衫下高耸着活泼的小小双峰,似乎在甲板上跳舞。她高举着手臂,伸出手掌,微微挥着手。头上则戴着一顶小小的水手帽。
“我打赌你是全美国唯一会把《戴安·雷奈唱海军蓝调》这张唱片带来学校的大学生,”舰长说,“这样是不对的,奈特。你应该把这张唱片和维纳裤一起束之高阁,我打赌你都是穿着这种裤子去加油大会和参加教会活动。”
如果维纳裤指的是那种后面有着毫无用处的奇怪扣子的桑斯贝特合成纤维便裤,我猜奈特应该把大部分的唱片都带来了……因为奈特当时正穿着一条那样的裤子。不过我什么话也没说。我拿起装了女友相片的相框,发现餐券就在后面,于是抓起餐券塞进牛仔裤袋中。
“那张唱片很好,”奈特义正词严地说,“那张唱片非常好听,带着摇摆风格。”
“摇摆,是吗?”舰长问,把唱片扔回奈特床上。(他不肯把唱片重新归位,因为他知道这会让奈特抓狂。)“‘我男朋友说,喂,船哪,于是加入海军’?如果这就是你对‘好’的定义,提醒我永远不要让你开刀。”
“我以后会当牙医,不是医生。”奈特咬牙切齿地说,脖子上青筋毕露。就我所知,在张伯伦舍,或许在整个校园中,只有柯克舰长有办法惹我室友生气。“我念的是牙医预科,你知道牙医预科的牙代表什么意思吗?代表牙齿!舰长,那表示——”
“这倒提醒我了,绝对不要让你补牙。”
“为什么你老是要说这种话?”
“什么话?”舰长问,他明明知道奈特是什么意思,却偏要听到奈特亲口说出那句话。奈特终究会说,等到他终于说出来的时候,整张脸总是涨得通红。舰长觉得有趣极了,奈特的点点滴滴都让舰长觉得十分有趣。他有一次告诉我,他还挺确定奈特是外星人,从一个叫“好男孩”的星球降落到地球上。
“他妈的!”奈特说,他的脸颊立刻红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像极了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博兹随笔》中描绘的热情年轻人。
“坏榜样,”舰长说,“我简直不敢想象你将来会怎么样。万一保罗·安卡东山再起怎么办?”
“你从来没有听过这张唱片,”奈特一边说着,一边从床上抓起《戴安·雷奈唱着海军蓝调》的唱片,把它放回米契·米勒的唱片和《史黛拉恋爱了》中间。
“我从来都不想听这张唱片。”舰长说。“走吧,吃饭去,我他妈的快饿扁了。”
我拿起地质学课本——下星期二要小考。舰长从我手中把书拿走,放回书架上,敲敲我女朋友的照片。她不肯和我上床,但是心情好的时候会帮我打手枪,让我爽得不得了。信天主教的女孩在这方面最内行了。随着年龄增长,我对许多事情的想法都改变了,唯有这个想法一直没变。
“你干吗把书拿走?”我问。
“不要在他妈的餐桌上看书,”他说,“即使吃的是学校餐厅里的残羹剩饭,都不要边吃边看。你到底是从什么样的谷仓里蹦出来的?”
“事实上,舰长,从我出生以来,我的家人真的会在餐桌上看书。我知道你很难相信除了你的做事方式外,别人还有其他的做事方式,但是的确如此。”
他看起来十分严肃,他抓着我的手臂,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说:“至少正在吃饭的时候,不要念书,好吗?”
“好吧。”我在精神上保留了我爱在什么时候看书(或觉得什么时候需要看)就什么时候看书的权利。
“继续这样过日子,你会得胃溃疡,我老爸就是得胃溃疡死的。他就是停不下来,拼命往自己脑子里塞东西。”
“噢,真是遗憾。”
“别担心,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走吧,免得菜都被吃光了。要不要一起去呀,奈特?”
“我得把这片叶子画完。”
“去他的叶子。”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说的话,奈特会瞪着他,好像翻开朽木时看到了什么东西一样,然后就静静地继续忙着手边的工作,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他考虑了一下就站起来,小心翼翼地把挂在门后的外套拿下来。他穿上外套、戴好帽子,连舰长都不敢对他执意要戴这顶新人扁帽发表什么意见。我问舰长,他把帽子丢到哪儿去了——当时是我到缅因大学的第三天,也是我认识他的第一天——他说:“我拿来擦完屁股后就丢到树上了。”(他也许没说实话,但是我也从来不敢完全排除他这样做的可能性。)
我们连下三层阶梯,走到十月的薄暮中。学生纷纷从三栋宿舍里走出来,往豪优克餐厅走去,我每个星期在那里打工九次,担任洗碗工。张伯伦舍和富兰克林舍的地势比较高,旷野上的宫殿也一样。学生要从宿舍到餐厅的时候,都要走一条凹陷的柏油路,仿佛狭长的地槽一样,然后才连接到宽阔的红砖道,继续往上爬。豪优克餐厅是四栋建筑物中最大的一栋,在暮色中闪闪发亮,仿佛大海中的巡洋舰。
柏油路交会的洼地叫做班奈特小径——即使我曾经晓得这个名字从何而来,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金舍、张伯伦舍的男生分别从两条小路走过来,富兰克林舍的女生则走另外一条小路。到了三条小路交会处,男生和女生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大胆或害羞地四目交接,然后再从那里一起踏上宽阔的班奈特红砖道往餐厅走去。
斯托克林从对面走过来,低着头穿过人潮,苍白的脸上挂着他一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他长得很高,不过你几乎看不出来,因为他总是弓着背、拄着拐杖,乌溜溜的头发(几乎看不到一丝淡色头发)覆在前额上,把耳朵盖住,还有几撮头发斜披在苍白的脸颊上。
当时正是披头四的发型最流行的时候,年轻男孩都小心翼翼地把头发往下梳,而不是往后梳,让头发垂下来遮住额头(以及脸上一堆青春痘)。斯托克林的头发倒没有整理得如此一丝不苟,他那头中等长度的乱发爱往哪儿跑就往哪儿跑。他的背弓得太厉害了,即使现在还不是永久性的驼背,可能很快就会变成永久性驼背了。他的眼睛通常都往下看,仿佛在追踪拐杖挥动的弧线。如果他刚好抬起头来与你四目相接,你很容易被他狂野锐利的目光吓一大跳。他是新英格兰的希斯克利夫,只不过臀部以下只剩下两根瘦骨头。他去上课的时候,双腿通常都包在巨大的金属支架中,就像垂死章鱼的触须般,只能勉强移动。相形之下,他的上半身十分粗壮,形成了怪异的组合。斯托克林就好像健美先生亚特拉斯的广告,只不过健身前和健身后的身影似乎全融合在同样的身体中。每天豪优克餐厅一开门,他就去吃饭,开学不到三个星期,所有人都知道他这么做不是因为他是残障,而是因为他和葛丽泰·嘉宝一样喜欢独处。
“他妈的!”有一天我们一起去餐厅吃早餐时,龙尼说——他刚刚和斯托克林打招呼,而斯托克林只是拄着拐杖自顾自往前走,连头都不点一下。龙尼不停地小声喃喃自语,而我们都听见了,他说:“跛了脚、跳着走路的混蛋!”龙尼就是这样,总是“如此”充满同情心。我猜他是在路威斯顿的里斯本街上脏兮兮的小酒馆里长大的,他温文的举止和独特的魅力大概也是这种环境熏陶下的产物。
“斯托克林,上哪儿去啊?”有一天晚上,斯托克林拄着拐杖往我们这边疾走过来时,舰长问他。斯托克林不管到哪儿,都是这样拄着拐杖猛往前冲,布鲁托一般魁梧的上半身往前倾,好像船首装饰的人头像一样,无论下半身踩到什么东西,斯托克林会不停地骂“他妈的”,不停地比中指,用他那聪明狂野的眼睛瞪着你,嘴里不停骂脏话。
他没有回答,但是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盯着舰长,然后把脸一拉,匆匆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汗珠顺着一头乱发滴落在脸颊。他闷声发出“哩噗—哩噗,哩噗—哩噗”的声音,好像定时器一样……或许他的嘴里是在咕哝着咒骂我们的话……或许两者皆是。你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刺鼻的汗臭味,他身上老是带着汗臭;因为他不肯走慢一点,叫他走慢一点仿佛冒犯了他,但他身上还有其他味道。汗臭味虽然刺鼻,却不讨厌,但底下混杂了另外一种更难闻的味道。我高中的时候是田径选手(一上大学就被迫在宝马牌香烟和参加田径队之间做个抉择,我选择了棺材钉),曾经闻过那种特别的味道,通常是某个学生明明感冒了或喉咙发炎却还硬要来练跑时,就会出现那种味道。唯一比较相似的就是当电车的变压器使用过度时,也会散发出这种味道。
然后卸下腿部支架的斯托克林就从我们身旁经过,往宿舍方向走去。不久以后,龙尼就为斯托克林取了“哩噗—哩噗”的绰号。
“嘿,那是什么?”奈特问,他停下脚步,转头往后望。我和舰长也停下脚步,转过头去。我正要问奈特他是指什么,然后就看到了。斯托克林的外套背上好像用黑色的奇异笔画上什么图案,在初秋薄暮中,只能看出好像画了个圆圈的形状。
“不晓得,”舰长说,“看起来好像是麻雀的爪印。”
拄着拐杖的男孩没入十月的星期四晚上去餐厅吃饭的人潮中。大多数男孩都把脸刮得干干净净,女孩子则大半穿着水手衫和裙子。今晚几乎是满月,月亮冉冉上升,橘色的月光洒在这群孩子身上。两年后,嬉皮的盛世才真正来临。而在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意识到,那是我们生平第一次看到和平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