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〇年 穿黄外套的下等人 10
又到那边去
街角的男孩
穿黄外套的下等人
博比用斯派塞的投币式电话叫了出租车,在等出租车的时候,他撕掉了一张贴在外面布告栏上的布罗廷根宠物走失的海报,同时也拿走一张倒着贴的出售二手车的小广告。他把海报和广告揉成一团,丢进门边的垃圾桶,甚至没有回头看看斯派塞老头有没有看到他这样做;哈维切镇西区的孩子全都听说过斯派塞的坏脾气。
席格比家的双胞胎又在街边玩耍,她们现在把跳绳放在一边,玩起跳房子来了。博比走到她们身边观察那些图形——在跳房子格子旁边画的图形:
他跪下来,黛娜原本正要把石头扔向七号格子,现在停下来看着他。黛安娜用脏手捂住嘴巴咯咯笑着。博比不管她们,用双手把粉笔画的图形抹得模糊一片,然后站起来拍掉手上的粉笔灰。斯派塞店外只能容纳三辆车的小停车场亮起了街灯,地上突然多出博比和双胞胎姐妹拉长的身影。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笨博比?”黛娜说,“那些图案很漂亮。”
“那些图案代表霉运。”博比说,“你们为什么还不回家?”其实他是明知故问,她们脑子里在想什么其实就像斯派塞橱窗上的啤酒商标一样醒目。
“妈咪和爹地又吵架了,妈咪说爹地在外面交了女朋友。”黛安娜说,然后大笑,妹妹也跟着笑起来,但是姐妹俩的眼里满是恐惧,让博比想到《蝇王》中的小顽皮。
“趁天还没全黑,赶快回家吧。”他说。
“妈咪叫我们待在外面。”黛娜告诉他。
“那么她就是笨蛋,你爸爸也是。快回去!”
她们互望一眼,博比知道自己把她们吓坏了,但他不在乎。看着两姐妹抓起跳绳往上坡跑去,五分钟后,他叫的出租车驶进停车场,车头灯照着碎石子路。
“哈!”出租车司机说,“我可不想在天黑之后载小孩去布里吉港,即使你真付得出车钱也不行。”
“没关系,”博比说着钻进后座。现在,除非出租车司机在行李箱藏了棍子,否则休想把他丢出车外。“我爷爷会在那边接我。”但不是在街角撞球场,博比已经在心里暗自做了决定,他不会让出租车直接停在店门口,因为可能有人在那边守候。“到那拉甘瑟大道的伍发制面公司。”街角撞球场也在那拉甘瑟大道上。他本来不记得那条街的街名,不过打电话叫到出租车之后,很容易就在黄页分类电话簿中找到了街名。
出租车司机开始倒车出去,然后又停下来。“你要去垃圾甘瑟街?天哪,那一区可不是小孩子去的地方,即使在大白天都不适合。”
“我爷爷会在那里等我,”博比重复一遍,“他叫我付你五毛钱小费。”
出租车司机迟疑了一下。博比努力思索别的说辞来说服他,但是却什么也想不出来。然后出租车司机叹了一口气,按下里程表开始上路。经过博比家的时候,博比注意看家里有没有灯光,没有,还没有。他往后一靠,慢慢把哈维切镇抛在后面。
里程表上方写着出租车司机的名字——德罗伊,在驶向布里吉港的路上,他一句话也没说。他很伤心,因为今天不得不带彼特去兽医那里。彼特已经十四岁了,这年纪对牧羊犬而言已经很大了。彼特一直是德罗伊唯一的朋友。吃吧,孩子,尽量吃,我请客,德罗伊每天喂彼特的时候都这么说,每天晚上都重复同样的话。德罗伊已经离婚了,他有时候会去哈特福德市看脱衣舞表演;博比可以看到脱衣舞娘鬼魅般的影像,她们大多披着羽毛、戴着长长的白手套。彼特的影像则比较清晰。德罗伊从兽医那儿回来的路上还没事,但回到家一看到彼特的空碟子,就忍不住哭起来。
出租车驶过威廉·佩恩餐厅。明亮的灯光从窗口流泻而出,街上的汽车川流不息,但是博比没有看到疯狂的德索托汽车,也没有看到像怪物伪装的车子。
出租车驶过运河桥,然后他们就到了“那边”。公寓房子里传出喧闹的西班牙音乐,太平梯好像闪电一样成之字形分布在墙边。头发往后梳的油头年轻人三五成群地聚集在街角,女孩子则站在另一端的街角说说笑笑。出租车在红灯前停下来时,有个古铜肤色的男人吊儿郎当地晃过来,他的屁股好像油一样滑溜溜地在松垮垮的长裤中滚动,腰间露出雪白内裤的松紧带裤头,手里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他问司机需不需要把挡风玻璃擦干净,德罗伊鲁莽地摇摇头,绿灯一亮便立刻开着车子往前冲。
“该死的波多黎各人,”他说,“应该禁止他们来美国。难道我们自己的黑鬼还不够多吗?”
晚上的那拉甘瑟街看起来很不一样——恐怖气氛浓了一点,也多了一丝荒诞的意味。锁店……兑换现金服务……酒吧里传出阵阵笑声和点唱机的音乐,还有男人手里的啤酒瓶碰撞声……罗德枪店……再过去一点,在纪念品店旁边,没错,就是伍发制面公司。从这里再走过四个路口就是街角撞球店了。现在才八点钟,博比的时间还很充裕。
德罗伊把出租车停在路边,里程表上显示车资是八毛钱,再加上五毛钱小费,博比的脚踏车基金就会出现很大的缺口,但是他不在乎。他永远不会像妈妈那样把钱看得那么重。只要能在下等人逮到泰德之前及时警告他,那么即使下半辈子都得走路上学也甘愿。
“我很不想让你在这里下车,”德罗伊说,“你爷爷到底在哪里啊?”
“喔,他很快就到了。”博比说,努力装出轻快的语调。当你后面没有退路可走时,就会发挥惊人的潜力。
博比掏出钱来,起先德罗伊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刻接过钱来,他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孩子载回斯派塞商店那儿,但是如果这孩子捏造了他爷爷的事,那么他来这里干吗呢?德罗伊心想。他的年纪太小了,不可能自己来这里找乐子。
我没事,博比在心里回答……没错,他想到可以这样做——别担心,我没事的。
德罗伊终于接过那张皱巴巴的钞票和三枚一毛钱的硬币。他说:“你真的给太多了。”
“我爷爷叫我绝对不要像有些人那么小气,”博比一面下车一面说,“也许你应该另外再养一条狗,养一条小狗。”
德罗伊五十岁左右,但是惊讶的表情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岁数小很多。“你怎么……”
然后博比听到德罗伊暗自决定不要追问了,他把车子开走,留下博比独自一人站在伍发公司前面。
他一直站在那儿,直到连出租车的尾灯都看不到,才慢慢朝街角撞球店的方向走去。他站在纪念品店布满灰尘的橱窗前看了许久,橱窗的竹帘子已经拉起,但是橱窗里展示的纪念品只有一个做成马桶形状的陶瓷烟灰缸,马桶的座位上有个放烟的凹槽,水箱上写着:“烟屁股请坐!”博比觉得这个设计还蛮俏皮的,但是橱窗展示的内容实在乏善可陈。他原本希望会看到带点色情意味的纪念品,尤其是现在已经天黑了。
他继续往前走,经过了布里吉港印刷店、修鞋店和贩卖各式卡片的商店。前面又是一间酒吧,更多年轻人聚集在街角,还有凯迪拉克乐团的歌声。博比低着头、弓着背,手插在裤袋里,快步穿过马路。
酒吧对面是一家已经结束营业的餐厅,窗外还挂着破破烂烂的遮篷。博比快速溜进遮篷下的阴影中,继续往前走,每当听到有人喊叫或是酒瓶打碎的声音,就往里面退缩。到了下个街角,他再度穿过马路到斜对面,走到街角撞球店那边。
他一面走,一面试图感应到泰德的讯息,但却毫无所获,不过他并没有真的感到讶异。如果他是泰德,一定会躲进图书馆里,因为可以在里面到处晃来晃去而不引人注意。也许等到图书馆关门后,他会去吃一点东西,在餐厅里打发掉一些时间,最后才搭出租车来这里收钱。博比不认为泰德现在已经到附近了,但还是注意听,由于他听得太专心了,几乎撞到一个人。
“嘿,小鬼!”那个人说——脸上虽然挂着笑容,语调却不友善。他一把抓住博比的肩膀,“你以为你要到哪里去?”
博比抬头,看到四个年轻人站在一个叫博德加的商店门口,他们都是妈妈口中的街头混混。他猜他们是波多黎各人,都穿着皱巴巴的宽裤子和黑靴子,裤脚露出靴子的尖头。他们还穿着蓝色丝质外套,背后印着“DIABLOS”(恶魔)字样,I画成魔鬼叉的形状;那个魔鬼叉图案看起来很眼熟,但是博比没有时间思索。他的心往下一沉,知道碰上了四个帮派分子。
“对不起,”他哑着嗓子说,“真的,我……真对不起。”
他挣脱抓住他的那双手,想要从那个人身边绕过去。他只跨出一步,就被另外一个人抓住。“你想往哪儿跑?”那个人说,“想跑到哪儿去啊?”
博比用力挣脱,但第四个家伙把他推回第二个家伙那里,第二个家伙再度抓住他,这次可没那么客气。博比觉得这情形好像被哈利和他的朋友包围住一样,只不过这次情况更糟糕。
“你有没有钱啊?”第三个家伙说,“你知道,经过这里的人都得留下买路钱。”
他们全都笑起来,朝他步步进逼。博比可以闻到刺鼻的刮胡水和发油的味道,也嗅出自己的恐惧。他听不见他们心里的声音,但是他需要听见吗?他们很可能把他毒打一顿,然后抢走他的钱。如果只是如此,已经算幸运了……但是他可能没有那么幸运。
“小鬼……”第四个家伙几乎像在唱歌似的,他举起一只手揪着博比的短发用力一拉,博比的眼泪简直夺眶而出。“小鬼,你有多少钱啊?只要留下一点买路钱,就放你走。如果你什么都不付,就等着一顿好打吧!”
“放开他,胡安。”
他们环顾四周——博比也一样——第五个家伙走过来,也穿着“恶魔”外套和有皱折的宽裤子,但脚上没有穿尖头靴,而是穿着休闲鞋。博比立刻认出来,他是泰德去街角撞球店下注时,在那里玩边界巡警游戏的年轻人,难怪他看到魔鬼叉图案时觉得很眼熟——那家伙手上的刺青也是这个图案。当时他把外套翻过来绑在腰上(他还告诉博比,在里面不能穿帮服),但是他身上有相同的图案。
博比想要看穿他的心灵,但只看到模糊的影像。他的超能力正在消退,就好像葛伯太太带他去赛温岩玩的那天一样;他们离开麦奎恩的摊位没有多久,他的超能力就消失了。这次持续了比较长的时间,但是现在正逐渐消退。
“嘿,迪伊,”扯着博比头发的人说,“我们想从这小鬼身上榨点钱出来,要他留下买路钱。”
“你们不要找他麻烦,”迪伊说,“我认识他,他是我老弟。”
“他看起来像娘娘腔的住宅区小孩,”刚刚叫博比小鬼的那个人说,“我要教他一点礼貌。”
“他可不需要你来教训,”迪伊说,“你希望我给你一点教训吗,莫索?”
莫索后退几步,皱着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另外一个人帮他点燃,然后迪伊就把博比拉远一点。
“你在这里做什么呀,朋友?”他问,刺青的手抓住博比肩膀。“你真是笨,居然会自己一个人跑来这里,而且还晚上来。”
“我没办法,”博比说,“我必须找到昨天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家伙,他叫泰德,年纪很大了,长得又瘦又高。他走路的时候有一点驼背,好像卡洛夫——你知道,就是演恐怖片的那个家伙?”
“我知道卡洛夫是谁,但不认识什么他妈的泰德,”迪伊说,“从来没有见过他,老天,你应该赶快离开这里。”
“但是我得去街角撞球店。”博比说。
“我刚刚才从那里出来,”迪伊说,“我没有看到那里有什么人长得像卡洛夫。”
“现在还太早。我想他应该会在九点半到十点钟之间来这里。他来的时候,我一定要在这里等他,因为有人在追捕他,他们穿着黄外套和白鞋子……还开了闪闪发亮的大车……其中有一辆是紫色的德索托车,而且——”
迪伊一把抓着他,用力一推,直到他顶到当铺的门,因为迪伊力道太猛,有那么一刹那,博比以为迪伊决定效法那些街头混混对他动手了。当铺里的老先生把眼镜推到秃头上环顾四周,有一点懊恼,然后又继续看报纸。
“穿着黄色长外套的头目,”迪伊气喘吁吁地说,“我看过那些家伙,其他人也看过。你不会想和那些人打交道的,那些人有毛病,看起来很不对劲。和他们比起来,整天在酒吧里鬼混的小太保简直像乖宝宝。”
迪伊的描述让博比想起了萨利,他记起萨利曾经说他在联合公园外面看到几个奇怪的人,当博比问他究竟是哪里奇怪时,萨利表示他也说不上来。博比晓得,当时萨利看到的就是下等人,甚至早在那时候,他们就已经四处侦查了。
“你是什么时候看到他们的?”博比问,“今天吗?”
“拜托!”迪伊说,“我才刚起床两个小时,而且起来以后,大半时间都待在浴室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准备上街。我想应该是前天看到他们走出街角撞球店,有两个人。那个地方近来变得很奇怪。”他想了一下,然后喊着,“嘿,胡安,过来一下。”
理平头的混混快步走过来。迪伊用英文和他说话,胡安回答,然后迪伊又简短说了几个字,手指着博比。胡安半蹲着对博比说。
“你看过那些家伙,嗯?”
博比点点头。
“有几个坐在紫色的德索托车里?几个坐克莱斯勒汽车?还有几个人坐一九九八年的奥兹莫比尔车?”
博比只认得德索托车,但他还是点点头。
“那几辆车不是真的车子。”胡安说。他瞥了迪伊一眼,看看他有没有在笑。迪伊没有笑,只对胡安点点头,叫他继续说。“是其他东西。”
“我想那些车子是活的。”博比说。
胡安的眼睛一亮。“是啊!好像活的一样!而且那些人——”
“他们长什么样子?我看过他们的车子,但是从来没有看过他们。”
胡安试图描述却又说不清楚,至少没法用英文表达。他说了一串西班牙文,迪伊断断续续翻译了一部分;但他后来直接和胡安对话的时间愈来愈多,博比被晾在一边。另外几个街头混混都靠拢过来,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博比现在看得出来他们其实都还是大男孩。博比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他认为他们全都很害怕。他们已经算狠角色了——在这里,你得够狠才混得下去——但尽管如此,下等人还是把他们吓坏了。博比最后得到一个清晰的图像:有个昂首阔步的高大男子身上披着芥末色长大衣,就好像电影《OK镇大决斗》、《豪勇七蛟龙》里面的角色一样。
“我看到四个人从理发店出来,就是可以在后面赌马的那家理发店。”一个好像名叫菲略的人说。“那就是他们做的事,那四个家伙的工作就是到不同的地方问一堆问题,他们总是把大车停在路边,没有熄火。在这里,你会觉得这是很疯狂的行径,居然车子不熄火就留在路边,但是有谁会偷这些该死东西的车子呢?”
没有人会这么做,博比晓得。如果你胆敢尝试,方向盘可能会变成一条蛇把你勒死;座位可能变成流沙坑,让你陷进去闷死。
“他们都成群结队地出现,”菲略继续说,“虽然天气热得简直可以在人行道上把蛋煎熟,但他们每个人都还是穿着黄色长外套,所有人都穿着那些高级的白鞋子——雪白的鞋子,你知道我总是很注意别人脚上穿什么,我很挑剔的——但我不觉得……不觉得……”他停顿一下,整一整思绪,然后用西班牙文对迪伊说了一些话。
博比问迪伊他说了什么。
“他说他们的鞋子没有碰到地,”胡安回答,眼睛睁得大大的,但没有流露出不屑或不相信的神情,“他说路边停着一辆大红色的克莱斯勒汽车,当他们走回车上的时候,他们那他妈的鞋子根本没有碰到地面。”胡安在嘴巴前交叉起两根手指,吐一吐口水,然后画了十字。
他说完后的短暂片刻间,大家全都一声不吭,然后迪伊又沉重地弯下腰问博比:“在找你朋友的就是这些人吗?”
“没错,”博比说,“我得去警告他。”
他有个疯狂的想法:也许迪伊会自愿和他一起去撞球店,然后他的同伙也一起来。他们会一起打着响指、走在街上,就好像《西区故事》中的“喷射机帮”一样。他们现在变成他的朋友了,这伙人虽然是帮派分子,却有副好心肠。
当然,事与愿违。结果莫索慢慢晃回原先博比撞到他的地方,其他人也跟着走开。胡安待得稍微久一点,他对博比说:“你要是碰到那些武士,就必死无疑。”现在只剩下迪伊还留着,他说:“他说得对,你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我的朋友,让你朋友自己照顾自己吧。”
“我办不到,”博比说,然后好奇地问,“你办得到吗?”
“如果碰上的是普通人也许办不到,但这些家伙不是一般人。你听话好吗?”
“好,”博比说,“但是——”
“你真是个疯狂的小男孩,小疯子!”
“或许吧。”没错,他觉得自己疯了;他妈妈会说,疯得好像茅房里面的老鼠。
迪伊开始走开,博比感觉自己的心纠结成一团。
大男孩走到街角——他的哥儿们在对街等他——他转过身来对着博比比着手枪的手势,博比也笑着对他做了同样的动作。
“再会啦,疯狂的朋友。”迪伊用西班牙文说,然后把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颈背,慢慢朝对街走去。
博比转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刻意避开霓虹灯投射的灯光,尽量走在阴影中。
街角撞球店的对面是个停尸间——绿色雨篷上写着“迪斯帕格尼葬仪社”,橱窗里挂着一面钟,钟面外环围着一圈清冷的蓝色霓虹灯,下面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时间如潮水,一去不复返。”时钟指着八点二十分。他还来得及,而且时间还很充裕。撞球店过去一点有条巷子,在那里等泰德应该蛮安全的,虽然他知道最聪明的办法就是静静等候,但他办不到。如果他真够聪明的话,根本从一开始就不该来这里。不过他不是充满智慧的老猫头鹰,只是个吓坏了、急需帮助的孩子。他很怀疑是否能在撞球店得到任何帮助,不过也许他错了。
博比从“进来凉快一下”的布幅下走进去,他这辈子从来不曾像现在这么不需要吹冷气,这是个炎热的夜晚,他却全身冰冷。
老天爷,如果你在的话,拜托帮帮忙,让我勇敢一点……多给我一点运气。博比打开门走进去。
啤酒味比上次浓烈许多,也新鲜多了,而装了游戏机的房间乒乓作响,灯光闪烁。上次来的时候,只有迪伊在里面打弹珠,现在至少有二十个人,每个人都在抽烟,也都穿着条纹T恤,戴着法兰克·辛纳屈的那种扁帽,而且都在游戏机的玻璃罩上放了一瓶啤酒。
莱恩的桌子周围也比上一次明亮多了,因为现在酒吧里灯火通明、座无虚席,游戏室也一样。星期三的时候,撞球场大部分区域都十分阴暗,现在却像手术室一样明亮。每张撞球台都有人弓着身子在打撞球或绕着桌子移动,在香烟缭绕中击球,墙边的椅子上也都坐满人。博比可以看到老吉把脚放在擦鞋架上。还有——
“他妈的,你在这里干吗?”
博比转过身来,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同时也震惊于听到女人嘴里吐出脏话;是阿莲娜,通往客厅的那道门还在她身后来回摇晃。今晚她穿了白色丝质上衣,露出乳白浑圆的美丽肩膀,也露出一点丰满的胸部,下半身则穿着松垮垮的红色长裤,博比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裤子。昨天阿莲娜很和气,一直对他微笑……事实上,她几乎是在嘲笑他,只不过她的语气让博比一点也不介意。但今天晚上,她好像吓坏了。
“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来这里,但是我必须找到我朋友泰德,我以为……以为……”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愈来愈微弱,好像松口后的气球在房间里四处乱窜一样。
这里有一点不对劲,非常不对劲,就好像他偶尔会做的噩梦一样:他坐在教室里练习拼字、读科学或在看故事书,突然之间每个人都开始笑他,这才发现他上学前忘了穿裤子,结果就光着屁股坐在那里让每个人看,包括女生和老师,每个人都看到了。
游戏室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没有完全停止,但已经慢了下来,酒吧的笑语声则几乎消失,撞球的碰撞声也完全停息。博比环顾四周,又感觉到肚子里好像有条蛇蠢蠢欲动。
他们并没有全盯着他看,但大多数的目光的确投注在他身上;老吉瞪着他的目光仿佛要把纸烧出洞来。虽然博比心里的窗口现在几乎关起来了,他仍然感觉到这里有很多人原本就在等着他。他怀疑他们是否晓得,即使晓得,大概也不知道原因。他们有点像是睡着了,好像米德维奇村的村民一样。下等人来到这里了,下等人已经——
“兰迪,出去,”阿莲娜低声说,她在沮丧中把博比叫成他爸爸了,“趁现在还来得及,赶快出去。”
老吉已经从擦鞋座位走下来,皱巴巴的麻布外套夹到脚踏板,往前一走就扯破了,但是他完全无视于丝质内衬好像玩具降落伞一样在膝边飘荡,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抓住他,”老吉颤抖着声音说,“抓住那个小孩。”
博比看够了,这里根本找不到任何帮手,于是冲到门口把门打开。他可以感觉到后面的人群已经开始移动,但动作很慢。太慢了。
博比冲进茫茫夜色中。
他几乎跑过两条街,直到侧腹一阵剧痛迫使他放慢脚步,然后停下来。幸好没有人追过来,但如果泰德去街角撞球店拿钱就完蛋了。他不止需要担心下等人,还得担心老吉和其他人,而泰德却毫不知情。问题是,他又能怎么办呢?
博比环顾四周,这里看不到店面,都是仓库,好像一张张抹掉五官的巨大脸孔一样。他闻到鱼腥味、木屑味以及可能是腌肉的淡淡香气。
他完全无能为力,他只是个小孩,这件事完全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博比明白这点,但也明白不能连试都不试,就这样让泰德毫无预警地冲进撞球店。这件事无关英雄气概,只是没有办法连试都不试就走开。都怪妈妈让他陷入这样的困境;他的亲生母亲。
他喃喃地说:“妈妈,我恨你。”他仍然觉得很冷,却全身直冒汗,身上每一寸肌肤都湿答答的。“我不在乎拜德曼和另外两个家伙对你做了什么,你是混蛋,我恨你!”
博比转过身开始往回走,一直走在阴影中。有两次他听到人声,赶紧蹲在仓库门口,尽量压低身子不让人家看见,直到他们走过去。把自己变小很容易;他这辈子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觉得自己如此渺小。
这次他躲在巷子里。巷子一边放着垃圾桶,另一边是一堆纸箱,里面放着有浓浓啤酒味的回收瓶。纸箱堆起来比博比还高半英尺,当他躲在纸箱后面时,从街上完全看不到他。在等待的时候,他感觉脚上有一团热热、毛毛的东西扫过,弄得他几乎要尖叫起来。他动也不动,等到那团东西离开后,他低头一望,一只脏兮兮的猫回过头来,绿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
“嘘!”博比低声叫着,然后踢踢它。那只猫龇牙咧嘴地嘶叫一声,昂首阔步、慢条斯理地在巷子的垃圾堆和玻璃碎片间走来走去,它高高翘起尾巴,仿佛表示不屑。隔着砖墙闷声传来撞球店点唱机的音乐,正在播放“米奇与西尔维娅”二重唱的歌《爱情很奇怪》;爱的确是奇怪的东西,会让人坐立不安的麻烦东西。
从博比躲藏的地方看不到葬仪社的钟,因此他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巷子另一头正在上演夏日街头闹剧,人们相互叫嚣,有时候大笑、有时候愤怒咆哮,有时候说英文,有时候出现十几种不同的语言。还传出劈里啪啦的爆裂声,吓得博比不敢乱动——起先他以为是枪声——后来认出是鞭炮声才松了一口气。汽车疾驶而过,铬钢排气管和消音器闪闪发亮。有一阵子街头出现了打架的声音,还有围观群众吆喝着替打架的人加油打气的声音;过一会儿有个女人经过时,用醉醺醺又悲伤的声音唱着歌,尽管听不清她唱什么,但歌声很美。后来又响起警车的声音,声音愈来愈近,然后渐渐远去,最后消失了。
博比没有打瞌睡,而是做起白日梦来。他和泰德一起住在农庄里,可能是佛罗里达的农庄。他们每天花很多时间工作,但是以老年人而言,泰德算是很能做苦工的,尤其是他现在戒了烟,呼吸比较正常了。博比上学时用的是另外一个名字——拉尔夫·苏利文。晚上他坐在前廊上吃泰德煮的晚餐,喝冰红茶,读报给泰德听。晚上就寝后,他们都睡得很熟、很安详,不会受到噩梦干扰。星期五一起去杂货店购物时,博比会看看公布栏有没有宠物走失的海报或出售二手车卡片,但是他从来没有看到有人张贴告示。下等人已经闻不到泰德的气味了,而泰德不再是任何人的狗,他们安全地住在自己的农庄里,不是父子,不是祖孙,只是朋友。
像我们一样的人,博比昏昏沉沉地想着。现在他的身体靠着砖墙,头慢慢滑下去,直到脸颊碰到前胸。像我们这样的人,为什么像我们这样的人找不到容身之处呢?
车灯照亮了巷子。每回有灯光一闪,博比总是会往纸箱周围张望一下,这次他几乎不想这样做——只想闭起眼睛想象农庄的生活——但还是强迫自己四处张望,结果看到一辆黄色出租车停在撞球店前面。
博比的肾上腺素汹涌而出,脑子里的灯立刻全亮了起来。他在纸箱堆旁东躲西藏,把最上面两个纸箱碰掉了。接着又一脚踢到空垃圾桶,垃圾桶整个撞到墙上。他还几乎踩到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又是那只猫。博比一脚把猫踢开,跑出巷子。他往撞球店走去时,不知踩到什么黏黏的东西而滑了一下,他单膝跪地。看到葬仪社的钟在冷冷的蓝环中指着九点四十五分。出租车停在撞球店门前,泰德站在“进来凉快一下”的横幅下付钱给出租车司机,他弯着腰对敞开的车窗付钱给出租车司机的样子,比以往更像卡洛夫。
在出租车对面有一辆很大的奥斯莫比尔汽车停在葬仪社门口,车身与阿莲娜的裤子一样是大红色。博比很确定,这辆车原本没有停在那里,车子形状还没有完全固定下来;瞧着这辆车的时候不止眼睛想落泪,心里也在流泪。
泰德!博比想叫却叫不出声来,只发出微弱的低语声。他为什么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博比心想,为什么他竟然不晓得。
也许是因为下等人可以阻断他的心灵感应,也有可能是撞球店的那些人在阻挠;老吉和其他人。下等人把他们变成人形海绵,能够把泰德平常感应到的警告讯号完全吸光。
街上闪烁着更多车灯,泰德直起身子,出租车调转车头开走,这时紫色的德索托车突然在转角出现,出租车急忙驶到一旁避开它。街灯下,德索托车好像点缀着铬钢和玻璃的巨大血块,行驶中的车头灯仿佛水中的灯光般一闪一闪的……然后,车头灯又眨了一下,这根本不是车头灯,而是一双眼睛。
泰德!博比仍然只是沙哑的低语,似乎根本站不起来,甚至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想站起来。他全身笼罩在极度恐惧中,好像得了流行性感冒一样昏昏沉沉的,也像拉肚子一样软弱无力。在威廉·佩恩餐厅外面与血红色德索托车擦肩而过的经验已经够恐怖了,但看着车子迎面而来、被它的车头灯照个正着要恐怖千倍,不,恐怖百万倍。
他知道自己的裤子破了,膝盖也皮破血流,可以听到楼上某户人家窗口传来小理查德的鬼叫声,看到葬仪社的时钟周围那一圈蓝光,好像闪光灯一闪后印在视网膜上的影像,但这一切看起来都十分不真实。垃圾甘瑟大道突然变得好像画坏的布景,在它之后是意料之外的真实世界,一片黑暗的真实世界。
德索托车开始移动、咆哮,这些汽车都不是真的车子,胡安刚刚说过,是其他东西。
“泰德……”这次他稍微大声一点……泰德听到了。他转过身来,睁大眼睛看着博比,然后德索托车压过他身后的马路,闪烁的车头灯照着泰德,使得他的影子愈来愈膨胀,就好像那次在斯派塞的停车场上,街灯照着博比和席格比双胞胎,让他们的影子愈拉愈长一样。
泰德转身面对德索托车,一手遮住眼睛,挡住刺眼的灯光。又有车灯扫过街头,这回是一辆凯迪拉克从仓库区开过来,这辆绿色凯迪拉克车的车身至少有一英里长,它的鳍仿佛在龇牙咧嘴,而车身移动时有如肺叶一般。凯迪拉克砰然压过博比身后的路缘,在离他不到一英尺的地方停住,博比可以听到低沉的喘息声,他明白那是凯迪拉克的马达在呼吸。
三辆车的车门都打开,几个人走出来,或乍看之下很像人的东西走出来。博比数着六个、八个,然后就不再数下去。他们都穿着芥末色的长外套——就是被称做“防尘外衣”的那种外套——每个人翻领上都有一只猩红色的大眼睛。博比记起他的梦,他猜想红眼睛应该是他们的身份标记,而戴着这种标记的东西是……什么?警察吗?不,是电影里那种民防团或武装保安队吗?比较接近了,不过还是不对。他们是——
他们是管制者,就好像我和萨利去年在帝国戏院看的那部电影,由培恩和史迪尔主演的那部。
噢,对了。结果电影里面的管制者其实是一群坏蛋,但是起先会以为他们是鬼怪之类的东西;博比认为眼前这些管制者真的是怪物。
其中一个人一把抓起博比。博比大叫,这是他这辈子最恐怖的经验,被妈妈甩到墙上的感觉和这次经验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下等人碰触他时,感觉就好像被长了手指的热水瓶抓住一样——只是他的感觉一直在改变。起先他觉得抓住他的东西是手指,然后又觉得是爪子;手指……爪子,手指……爪子,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嵌入他的肉里……那是杰克的棍子,他心里疯狂地想着,是两面削尖的棍子。
那个人把博比往泰德那里拉,此时泰德被其他人团团围住。博比的双腿根本没有力气走路,一路踉踉跄跄的。他原先还以为有办法警告泰德,还以为他们两人可以沿着那拉甘瑟大道一起逃走,甚至好像卡萝尔那样边走边跳?真是太好笑了,对不对?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泰德似乎一点也不害怕,他站在下等人中间,唯一形诸于色的情绪是为博比担心的表情。抓住博比的那个东西一会儿像手,一会儿像是脉搏还在跳动的恶心橡皮手指,一会儿又像是爪子,突然间手松开了。博比摇晃了一下。其中一个怪物发出高亢的号叫声,从背后推了博比一把,博比往前飞了出去,泰德接住他。
博比害怕地啜泣,把脸紧贴着泰德的衣服,他可以闻到那令人安心的烟味和刮胡水的香味,但是味道还没有强烈到足以盖住怪物发出的恶臭——腐肉和垃圾的臭味——还有车子飘出的刺鼻酒味,闻起来好像燃烧威士忌的味道。
博比抬头看着泰德。“是我妈妈,”他说,“是我妈妈告的密。”
“不管你怎么想,这件事不能怪她,”泰德说,“都怪我在这里待太久了。”
“不过这个假期过得还不错吧,泰德?”其中一个下等人说。他的声音中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嗡嗡声,仿佛声带上爬满了虫子——蝉或蟋蟀之类的虫子。他可能是和博比通过电话的那个人,说泰德是他们的狗……但也许他们的声音听起来都是这样。如果你不想变成我们的狗,就别插手多管闲事,电话中的那个人说,但他还是跑来这里了,而且现在……噢,现在……
“还不错。”泰德说。
“我希望你至少和女人睡过了,”另外一个人说,“因为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
博比环顾四周,下等人肩并肩地把他们围起来,被他们的黄外套一挡,博比完全看不到街上的景象,只闻到汗臭和腐肉的味道。他们的皮肤很黑,眼睛深邃,嘴唇艳红(仿佛刚吃过樱桃一样)……但他们并非就是外表的那个样子,例如,他们的脸孔不会一直停留在脸上,因为脸颊和下巴仿佛一直拼命往外延伸,想要超出脸部线条之外(博比只知道如此描述他见到的情形)。在他们的黑皮肤之下是和尖头鞋一样雪白的皮肤。但是他们的嘴唇还是红色的,博比心想,他们的嘴唇总是红色的,就好像他们的眼睛总是黑色的,那根本不是眼睛,而是两个洞。他们很高,又高又瘦,脑子里没有和我们同样的思想,心里也没有和我们同样的感觉。
对街传来一声浊重、牢骚般的咕哝声,博比往对街望去,看到奥斯莫比尔车的一个轮胎变成了灰黑色触须,伸出来卷起一张香烟包装纸,然后缩了回去,不一会儿又变回轮胎,但香烟包装纸露在外面,好像被轮胎吞噬掉一半似的。
“准备回去了吗?”其中一个下等人问泰德。他朝着泰德弯下身子,黄外套上有皱褶的地方沙沙作响,衣领上的红眼睛瞪着他。“准备回去履行责任了吗?”
“我会回去,”泰德回答,“但是让这孩子留在这里。”
现在有更多只手伸出来按住博比,其中有个好像活树枝般的东西抚摸着他的颈背。他耳中又响起了嗡嗡声,这是一种警告,也表示他不舒服,脑子里充满了好像蜜蜂般的嗡嗡声。在疯狂的嗡嗡声中,他先听到钟很快地敲了一下,然后接连很多声;在可怕的黑夜、炙热的狂风中,一个钟声响个不停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大概晓得下等人从何而来了,他们来自距离康涅狄格州和他妈妈几兆英里之外的异地。在不知名的星系下村庄燃烧着,村民尖叫着,而颈背被他们抚摸的感觉……那可怕的感觉……
博比呻吟着,再度把头埋在泰德胸前。
“他想和你在一起,”有个难以言喻的声音说,“我想我们会带着他,泰德,他没有超能力,不像破坏者那样,但还是……所有的一切都要为国王服务,你也晓得。”那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手指又开始抚摸他的颈背。
“所有的一切都为‘光束’服务。”泰德用老师的口吻纠正他。
“不会太久了。”下等人说,然后大笑。他的笑声把博比吓得魂飞魄散。
“把他带走。”另外一个声音以命令的语气说。他们的声音的确蛮像的,但博比很确定这个声音就是和他通电话的声音。
“不行!”泰德说,他的手紧紧抱住博比,“他留在这里!”
“你算老几,居然敢在这里发号施令?”下等人的头目说,“泰德,在获得自由的短短日子里,你居然变得这么骄傲!不过,你很快就会回以前的老房间去,和其他人在一起了。如果我说要带这小孩走,这小孩就得走。”
“如果你带他走,就得费点力气才能从我这里拿到你想要的东西。”泰德说,声音沉静但坚定。博比紧紧抱着他,把眼睛闭上。他不想看到那些下等人,最恐怖的就是当他们碰你的时候,就好像被泰德碰触的时候一样:打开一扇窗口。但是谁会想从这样的窗口往里面看呀?谁会想看到这些长得高大、红嘴唇、剪刀形的怪物原形毕露?谁会想看到红眼睛的主人呢?
“你是破坏者,泰德,你天生就是个破坏者,如果我们叫你去破坏,你就得去破坏。”
“你可以强迫我,我没有笨到以为你办不到……但是如果你让他留下来,我会自动给你需要的东西,而且还会给你更多,超过你能……超过你的想象。”
“我要这个孩子,”下等人的头目说,但是他的声音有点迟疑,似乎在思索,“我想把他献给国王。”
“我怀疑如果你破坏了红国王原本的计划,他还会感谢你送他这毫无意义的漂亮东西,”泰德说,“还有枪手——”
“枪手,呸!”
“不过他和他的朋友已经抵达终极世界的边境。”泰德说,现在换他陷入沉思,“如果我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而不是逼迫你接受,或许我还可以加快脚步,缩短五十年以上的时间。就像你说的,我就是破坏者,像我们这样的人并不多,每一个人你都需要,尤其需要我,因为我是最厉害的一个。”
“别自吹自擂了……你也太高估自己对国王的重要性。”
“是吗?我很怀疑。直到光束粉碎之前,黑塔一直矗立在那里——我应该不需要提醒你这点。你值得为一个小男孩冒这样的风险吗?”
博比完全听不懂泰德在说什么,他也不在乎,只知道他们正在布里吉港的撞球店门外决定他的人生道路。他可以听到下等人的外套窸窸窣窣的声音、闻到他们的味道;由于泰德再度碰了他,他甚至可以更清楚地感觉到他们。眼睛后面又开始有那种恐怖的发痒感觉,而且以一种古怪的方式与他脑子里的嗡嗡声相呼应。眼前飘着无数黑点,他突然领悟这些黑点的意义了。在西马克的书《太阳之环》中,只要紧跟着向上旋转的漩涡,陀螺就会带着你进入另外的世界。事实上,博比怀疑领路的其实是那些黑点,那些黑色斑点是活生生的生命……
而且他们都很饿。
“让这孩子自己决定吧。”下等人的头目最后说。他的活树枝手指又再次抚摸博比的颈背。“泰德,他这么爱你,你是他的‘帖卡’,对不对?是命中注定的好朋友,博比,这个老烟枪泰迪熊是你命中注定的好友,对不对?”
博比没有搭腔,只是把冰冷颤抖的脸孔埋在泰德胸前。他现在满心懊悔自己跑来——如果他早知道下等人的真面目的话,就会乖乖躲在家里、躲在床底下——但是没错,泰德应该算是他的“帖卡”。他不明白什么是宿命,他只是个小孩,但泰德是他的朋友。像我们这样的人,博比悲伤地想,像我们这样的人。
“所以,既然你看到我们了,现在觉得如何呢?”下等人问,“想不想跟我们走,这样就可以离老好人泰德近一点,也许隔周见一次面?和亲爱的‘老帖卡’讨论文学?学着吃我们吃的东西、喝我们喝的东西?”可怕的手指又开始抚摸他,博比脑子里的嗡嗡声更大了,黑点愈来愈大,变得好像手指一样——向他招手的手指。“我们都趁热把它吃下去,”下等人喃喃地说,“也趁热把它喝下去,热热的……甜甜的,热热的……而且甜甜的。”
“住嘴!”泰德大喝一声。
“还是你宁可留下来陪妈妈?”那低沉的声音继续说,完全不在乎泰德的反应,“当然不要啦,像你这么有原则的孩子刚刚才发现友谊的可贵和文学的乐趣,当然要和老朋友一起走了,对不对?决定一下吧,博比,现在就决定,你要知道,决定了就决定了,没法反悔的!”
博比在狂乱中想到在麦奎恩修长白皙的手中耍弄得一片模糊的红纸牌:纸牌动起来了,纸牌慢下来了,纸牌停下来了。考验的时刻到了。
我失败了,博比心想,我没能通过考验。
“让我走吧,先生,”他可怜兮兮地说,“求求你不要带我走。”
“即使这样一来,你的‘帖卡’只好没有你的陪伴而孤零零地上路?”他的声音里有笑意,不过博比几乎可以嗅出表面轻快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轻蔑,不禁打颤。博比一方面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现在他们很可能会放他走了;另一方面又觉得羞愧不已,因为他知道自己刚刚在跪地求饶,因为害怕而打退堂鼓。所有他喜欢的小说和电影里面的好人绝不会做这样的事,但是电影和小说里的好人都不需要面对像穿黄外套的下等人或恐怖的黑点。而且,博比在撞球店外面看到的还不是最可怕的东西。万一还会看到其他东西呢?万一黑点把他拖进另外一个世界里,他在那里会看到穿黄外套的人的庐山真面目吗?万一他看到了隐藏在他们现在面貌下的真实面目呢?
“对。”博比说,然后就哭了起来。
“对什么?”
“即使他要孤零零地离开,没有我在旁边陪伴。”
“啊,即使这表示你得回去妈妈身边?”
“对。”
“你现在可能比较了解你那可恶的妈妈了,对不对?”
“对,”博比第三度回答,但这次他几乎呻吟着说,“我猜我现在比较了解了。”
“够了,”泰德说,“别再说了。”
但是那个声音不肯停止。“你学会了怎么当个懦夫,博比……对不对?”
“是啊!”他大叫,仍然把脸埋在泰德胸前。“对、对、对!我是孩子,胆小懦弱的孩子!我不在乎!只要让我回家就好!”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尖叫起来。“我要找妈妈!”那是当小顽皮终于看到从水里、从空中跑出来的野兽时害怕的叫声。
“好吧,”下等人说,“既然你这么说,只要你的泰迪熊答应他会乖乖为我们工作,就不必像从前一样用链子拴起来。”
“我答应你。”泰德把博比松开,博比仍然保持原来的位置,紧紧抓住泰德,把脸贴在泰德胸前,直到泰德轻轻把他推开。
“进撞球房,博比,叫莱恩开车带你回家。告诉他,只要他带你回家,我的朋友就会放过他。”
“对不起,泰德。我很想和你一起走,我真的想和你一起走,但是我没办法,真对不起。”
“你不应该这样苛求自己。”但是泰德的表情很沉重,仿佛他很清楚,从今晚开始,博比将受尽良心的苛责。
两个穿黄外套的人抓住泰德的手臂。泰德看着站在博比背后的那个人,也就是用那可怕的、有如树枝般的手指抚摸博比颈背的那个人。“他们不需要这样做,卡姆,我会自己走。”
“让他自己走。”卡姆说。抓着泰德的两个下等人松开他的手臂,然后,卡姆的手指最后一次碰触到博比的颈背,博比简直快哭出来了。他想:如果他再这样做,我简直会疯掉,我受不了了,我会开始尖叫,没有办法停下来。即使他们把我的脑袋轰掉,都没办法停止尖叫。“进去吧,小男孩,在我改变心意把你带走之前,赶快进去。”
博比踉跄地往撞球店走去,店门虽然大开却看不到人。他走了一步,又转过身来。三个下等人围着泰德,但泰德径自朝着血红的德索托走去。
“泰德!”
泰德回过头来对他微笑,想要挥手。然而那个叫卡姆的跳上前去抓住他,硬是把他转过去丢进车里。当卡姆用力关上车门时,在那短暂的刹那间,博比看到黄外套里面是个高得不得了、像竹竿一样又细又瘦的东西,他的肌肉仿佛刚下的雪那么白,嘴唇像鲜血一样红。眼眶深处的光点和暗点在瞳孔中闪动,瞳孔不断收缩、胀大,就好像泰德那次一样。红唇张开时露出如针的尖牙,让街上的野猫都自叹不如。黑色的舌头从齿间伸出来,令人厌恶地摆动着说再见。接着这披着黄外套的怪物就飞奔绕过德索托车的引擎盖,两条细腿相互摩擦,瘦削的膝盖来回晃动,然后跳进驾驶座。停在对面马路的奥斯莫比尔车也开始发动,引擎声仿佛刚睡醒的巨龙张口咆哮;或许,那辆车就是一条龙。附近的凯迪拉克也同时发动引擎。那拉甘瑟大道的这个区域笼罩在车灯刺目的强光中。德索托车顺着U字形滑行,挡泥板刮擦路面而闪现一阵火花,刹那间,博比看到德索托车的后车窗浮现出泰德的脸孔。博比举起手挥舞着,他觉得泰德也举起手来,但是不太确定。他的脑子里再度充斥着仿佛蹄声的声响。
“小鬼,走开!”莱恩说。他的脸苍白得仿佛奶酪,一张白脸松垮垮地挂在他的头壳上,就好像肥肉松垮垮地挂在他姐姐的手臂上。他背后的弹子球桌一闪一闪的,却无人问津,游戏机上的酷猫早已成为街角撞球店的一景,如今则像孩子般跟在莱恩后面。在他右边是撞球台和打撞球的人,许多人手里都抓着撞球杆,仿佛抓着棍棒一样。老吉站在香烟贩卖机的旁边。他手里没有撞球杆,而是拿着一把小手枪。博比不觉得害怕,在领教了卡姆和他穿黄外套的朋友之后,并不觉得还有任何事情能吓到他。至少暂时而言,他已经被吓够了。
“放一只蛋在鞋子里,然后把它敲碎。现在就做。”
“你最好照做,小鬼。”阿莲娜在桌子后面说。博比看着她,心想,如果我年纪大一点,一定会给你什么东西的,我一定会。阿莲娜看到他的眼神,连忙把头转开,她脸红了,觉得既害怕又困惑。
博比转头看着她的弟弟。“你想要那些家伙回来这里吗?”
莱恩的脸拉得更长了。“你在开玩笑吗?”
“好吧,”博比说,“你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会走开。从此以后,你再也不会看到我,”他停顿一下,“或看到他们。”
“你想要什么,孩子?”老吉用颤抖的声音说。博比即将得到他想要的东西,老吉的脑子里闪现的念头好像巨大的招牌一般醒目。他的脑子现在和年轻时一样清楚,冷酷、工于心计、不讨人喜欢,但是相较于卡姆及他的管制者却又显得天真无邪,好像冰激凌一样。
“第一个要求是,”博比说,“我需要有人载我回家。”然后——他对着老吉说,而不是对着莱恩——他提出了第二个要求。
莱恩的车子是别克汽车:又大、又长、又新,俗气但不低级。只不过是一辆汽车而已。他们两人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舞曲乐声中上路。莱恩一路上只开了一次口:“别想转去听摇滚,那种音乐我上班的时候已经听腻了。”
他们经过艾许帝国戏院,博比看到售票亭左边竖立着用厚纸板割成真人大小的碧姬·芭杜肖像。他漠然看着广告牌,他现在已经太老了,早过了喜欢碧姬·芭杜的年龄了。
他们转入艾许大道。别克车仿佛捂着嘴低语般滑行到步洛街。博比指着他家那栋房子。现在公寓中灯火通明,每一盏灯都大放光明。博比看看仪表板上的钟,快十一点了。
当别克汽车停在路边时,莱恩才又开口。“他们是谁呀?那些无赖是什么人?”
博比几乎想笑,他想起《独行侠》每一集接近尾声时都有人问:那个戴着面具的人是谁?
“下等人,”他告诉莱恩,“穿黄外套的下等人。”
“我现在不想当你的哥儿们了。”
“当然,”博比说,突然打了个寒战,“我也不想。谢谢你送我回家。”
“不客气,不过从现在开始离我远一点,这辈子都不要来找我。”
他开着别克车远去。博比看着他转到对街车道,然后经过卡萝尔家往上坡驶去。车子转个弯不见以后,博比抬头望着星星——繁星点点,在夜空中发出无数亮光。
他心想,有一座塔把所有的一切牢牢控制住,有很多光束保护着这座塔。还有红国王,破坏者努力想摧毁光束……不是因为他们想这么做,而是国王要他们这么做。
博比很好奇:泰德是否已经回到那群破坏者中间了?回去摇着他的桨?
对不起,他心想,开始沿着人行道走到门廊,想起以前和泰德一起坐在那儿、为他读报的情景。我想和你一起去,但是没办法。到头来终究还是没办法。
他在台阶下停了下来,聆听科隆尼街传来鲍泽的吠声,但听不到任何声音;鲍泽已经睡着了,真是奇迹。博比微微笑着,继续往前走。妈妈一定是听到他踏上第二级台阶的声音——还挺大声的——因为她嘴里叫着他的名字,然后就传来她跑步的声音。门开时,博比已经站在门廊上,莉莎跑出来,身上还穿着回家时的那套衣服,一头乱发披散在脸上。
“博比!”她大叫,“博比,喔,博比!感谢老天爷!感谢老天爷!”
她将他一把抱起,不停转圈圈,好像在跳舞一样,她的泪水润湿了他一边的脸颊。
“我不肯拿他们的钱!”她不停地说,“他们回电话给我、问我地址,说要寄支票给我,我说不用了,这是个错误,我很伤心又很沮丧。博比,我拒绝了,我说不要,我说我不要他们的钱。”
博比看得出她在撒谎。有人把信封从前门下面的门缝塞进来,里面装的不是支票,而是现金三百块钱。三百块钱,用来酬谢她帮他们找回最优秀的破坏者;三百块赃钱。他们甚至比她还要小气。
“我说我拒绝了,你听到了吗?”
她抱着他进屋子里。他现在差不多有四十五公斤重,她根本抱不动,但还是抱着他进门。当她继续喋喋不休时,博比明白至少不会有警察来盘问了,因为她没有打电话给警察。她大半时候只是坐在那里拨弄着皱巴巴的裙子,祈祷他会平安回家。她爱他。这件事撩动着他的心,好像困在谷仓中的小鸟猛然拍翅一样;她爱他,虽然不会有太大用处……但还是有一点用,即使是个陷阱,还是有一点用。
“我说我不要钱,我们不需要这笔钱,他们可以自己留着。我说……我告诉他……”
“很好,妈妈,”他说,“很好,把我放下来吧。”
“你到哪里去了?你没事吧?肚子饿不饿?”
他直截了当地回答她的问题。“是啊,我很饿,但我没事。我去布里吉港,得到这些。”
他把手伸进裤袋里,掏出剩下的脚踏车基金。他的一元美钞及零钱和一大堆十块、二十块、五十块钱的钞票混在一起。他妈妈看着这些钱如雨滴般洒落在沙发旁的茶几上,她还完好的那只眼睛瞪得愈来愈大,博比开始害怕那只眼睛会从眼眶里掉出来;另一只眼睛仍然歪斜地陷在乌青肿胀的肉块中。她的样子就好像一个憔悴的老海盗,心满意足地看着刚掠夺来的金银财宝,博比原本不想看到这个画面……从那天晚上到他妈妈过世的那个晚上,十五年间这个画面一直在他脑海中盘旋不去。然而另一方面,现在的新博比较不可喜的一面却颇高兴看到妈妈的这个表情——这时候的莉莎看起来苍老、丑陋而滑稽,愚不可及却又贪得无厌。这就是我的妈妈,博比内心响起杜兰德的歌声,这就是我妈。我们两个人都抛弃了他,但是我得到的报酬比你多,妈,对不对?耶!
“博比,”她以颤抖的声音喃喃地说,看起来像个老海盗,但声音却好像参加电视游戏节目猜价钱得到大奖一样,“喔,博比,这么多钱?你哪来这么多钱?”
“泰德的赌注,”博比说,“这是他赢来的钱。”
“但是泰德……他不要——”
“他不再需要这笔钱了。”
莉莎眨眨眼睛,仿佛某块瘀青突然让她感到刺痛。然后她把钱扫成一堆,把钞票分类摆好。“我要替你买一辆脚踏车。”她说,她的手指仿佛经验老到的扑克牌赌徒似的快速移动着。没有人赢得了那手牌,博比心想,从来没有人赢过那手牌。“明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买脚踏车,只要西方车行一开门,我们就——”
“我不想要脚踏车了,”博比说,“我不想拿那笔钱买,也不想要你买给我。”
她两手装满钱怔住了,博比感觉到她的怒气一触即发,即将大发雷霆。“不必了,谢谢你的好意,是不是?我真是笨透了,才会指望你感激我。你简直和你那该死的老子一模一样!”她把手抽回来,张开手指,不同的是这一回博比事先知道,不会再措手不及地受到突袭。
“你又知道什么呢?”博比问,“你说了太多关于他的谎话,你根本不记得真相是什么了。”
就这样。他曾经看透她的心灵,那里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兰达尔的记忆,只有一个盒子,上面写着兰达尔的名字……名字和模糊的影像,模糊得可能是其他任何人。她把曾经伤害过她的所有事情都密封在这个盒子里,既不记得兰达尔有多么喜欢史黛芙的歌,也不记得(或许她从来不晓得)兰达尔是个会把衬衫脱下来送人的好心人。她的盒子里根本没有空间放这些东西,博比觉得她居然会需要像这样的盒子,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他不会买酒给醉鬼喝,”博比说,“你知道吗?”
“你到底在胡说什么呀?”
“你没办法让我恨他……但也没办法让我变成他。”他右手握拳放在头旁边,“我不会变成他的鬼魂。你要的话,尽管对自己撒谎好了,说他欠了很多钱、保险单过期,还有多么好赌,但是不要对我说这些谎话。不要再说了。”
“不要对我举起拳头,博比,绝对不要对我举起拳头。”
他举起另外一只拳头作为响应。“来呀,你要打我吗?我会打回去,你会挨更多打,只不过这次是你自找的。来呀!”
她迟疑了。他感觉得到她的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可怕的黑暗,里面只充满了畏惧。她怕自己的儿子,害怕他可能会伤害她。不是今天,不——不是挥着小男孩那对脏兮兮的拳头。但是小男孩终究会长大。
但是,他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呢,他有资格指着她的鼻子数落她吗?他真的比她好到哪里去吗?博比听到心底有个声音伤感地问自己究竟想不想回家,即使那意味着泰德得一个人孤零零上路,没有他陪伴。但博比已经回答了,他说他想回家。即使那意味着要回去面对可恶的妈妈?他想回家,博比已经这样回答了。你现在比较了解她了,不是吗?卡姆曾经问他,而博比再度回答:是啊。
当莉莎听到门廊响起博比的脚步声时,她满脑子只有对博比的爱,还有觉得松了一口气,这些都是真实的感受。
博比松开拳头,伸出手握住莉莎随时准备甩他耳光的手……虽然现在这姿态已经不太有说服力。莉莎起先还抗拒,但是博比终于还是安抚了她绷紧的手。他亲吻她的手,抬头看看妈妈憔悴的脸孔,然后再度亲吻了她的手。他太了解她了,但他并不希望如此,他渴望能关闭内心的窗口,渴望自己能变得愚钝一点,不再看透一切,因此不只可能去爱,而且也必须去爱。你知道得愈少,就愈可能相信。
“我不想要脚踏车了,”他说,“好吗?不要脚踏车。”
“那么你想要什么呢?”她问,声音迟疑而哀伤,“你想要我怎么样,博比?”
“煎饼给我吃,煎很多饼。”他说,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我好——饿。”
她煎了很多饼,足够他们两个人饱餐一顿。然后两人就在午夜时分,在厨房餐桌上面对面吃早餐。虽然快午夜一点钟了,博比仍然坚持帮妈妈洗碗。有什么关系呢?他问她,反正明天又不必上学,他想多晚睡都没关系。
当莉莎开始把水槽中的水放掉,博比也把最后一个盘子放好时,科隆尼街上开始传来鲍泽的叫声:汪汪汪地对着仍是漆黑一片的崭新一天狂吠。博比和妈妈四目相接,笑了起来,在那刹那间,心领神会的感觉其实还挺不错的。
起先,博比仍然照往常那样呈大字形仰卧在床上,两腿张开,脚跟伸到床垫的角落,但是他不再觉得这样躺很舒服,现在觉得这样会让自己的身体暴露得太厉害,万一有什么专捉小男孩的怪物突然从衣橱里窜出,会用爪子一把扯开他的肚皮。他翻过身来侧躺,想着泰德现在究竟在何方。他伸出手想要感觉泰德的存在,却什么都没抓住,就好像稍早时在垃圾甘瑟街一样。博比希望能哭叫着泰德的名字,但是他不能,现在还不能。
外面,在黑夜中仿佛梦境一般,传来了小镇广场的钟声:只有当的一声。博比看看桌上大笨钟的指针正指着一点钟。很好。
“他们走了,”博比说,“下等人已经离开了。”
他蜷缩着身子侧躺着,膝盖屈起顶到胸前。双腿大大地摊开、仰卧在床上睡觉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