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惊魂

那是在纽约的一天,我路过一个非常雅致的餐馆。餐馆里一个领班正领着一对夫妇到他们订的座位上。那对夫妇在争论着什么。领班看见我朝我眨眨眼,那眼神可能是世界上最愤世嫉俗的。于是我回到宾馆写下这个故事。在写这故事的三天里,我完全沉浸在里面。对我来讲,写它的原因不是神经兮兮的领班,而是将要离婚的夫妻间的古怪关系。从我们的角度看,他们比领班更神经兮兮,神经多了。

一天,我从经纪行下班回家,发现饭桌上有妻子写的一封信,其实应该说是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她要离我而去,打算离婚,要我等她律师的通知。我坐在饭桌边的椅子上,难以置信地反复读着字条。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走进卧室,查看衣柜。她的衣物全不见了,只留下某人送给她的一条运动裤和一件难看的运动衫,运动衫前面用耐洗的原料印着Rich Blonde。

我返回餐厅的饭桌边(餐厅在起居室的另一头,这是一套只有四个房间的公寓),再一次看着那六句话的字条,没有什么新发现,但卧室那半空了的衣柜使我开始相信字条上所说的。字条上的语气十分冷淡,没有“爱”“好运”这样的字眼,甚至连结尾的“最好的祝福”都没有,最后的“保重”还算温馨,在下面她草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黛安娜。

我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橙汁,想把杯子拿起来时,杯子滑落在了地上。橙汁撒在低层的橱柜上,玻璃杯破了。我知道,如果我去拾碎片可能会把手割破,因为手在颤抖。但无论如何都要捡起来,我真的把手割破了。两个地方被割破,但都不深。我一直以为这是个玩笑,而后意识到不是。黛安娜不是会开玩笑的人,但问题是这件事我以前都没注意,也没有前兆。我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我变傻了,还是变麻木了。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一直在想我们两年婚姻生活的最后六个月或八个月,后来两个时段都想。

那晚我打电话给她在鲍德里奇的娘家,问黛安娜是否在那里。

她妈妈接的电话并说:“她在,但不想和你谈,别再打了。”然后是挂断的声音。

两天后,我接到黛安娜律师的电话,他自我介绍叫威廉·汉姆伯特,在断定他确实是和史蒂夫·戴维斯说话后,开始称我为史蒂夫。这可能有点难以置信,但事实如此,律师就是这么古怪。

汉姆伯特说下星期初我将会收到一份“正式文件”,并建议我准备一份概括性的开场白以化解家庭事务的危机。他也忠告我别做任何“突然性的信托转移”,还让我在这段财务上不好清算的时期保留所有新购买物品的收据,即使是最小的东西。最后他建议我找个律师。

“您能听我说几分钟吗?”我问。我低着头坐在办公桌前,左手扶着前额,眼睛闭着,不愿看电脑屏幕上明亮的数据线,那时我也许哭了,眼睛里像落进了沙子。

“当然,很愿意听,史蒂夫。”他说。

“我要对你说两件事。第一,你说‘化解家庭事务危机的开场白’就是说准备结束婚姻,如果黛安娜认为我要骗她的财产,那她就错了。”

“是。”汉姆伯特说,并非同意我的想法,而只是表示了解。

“第二,你是她的律师,不是我的。不要带着施惠的随意的口气叫我的名字,在电话上这么叫,我就挂断电话。当我的面叫,我会揍你个眼冒金星。”

“史蒂夫戴维斯先生,我不认为——”

我挂断了电话,这是自从我在饭桌上发现上面压着三把公寓钥匙的字条那刻起第一件给我快感的事。

那天下午,我向法律部的朋友谈起这事,他向我推荐了一个处理离婚事务的律师朋友,叫约翰·林。我约他第二天见面。我尽可能晚地从办公室回家,在公寓里徘徊了一阵,决定出去看电影,可找不到我想看的影片;想看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只得在公寓里走来走去。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卧室里,站在14层高的临街窗前。

我扔掉了所有的烟,甚至扔了从我书桌抽屉最里面翻出的一包可能放了十年的总督牌香烟,因为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像黛安娜·考斯洛这样的人!

虽然我20年来每天抽一两包烟,并没有突然想戒,也从没心生厌倦,更没有什么心理暗示——你妻子出走两天后是戒烟的最好时机。我只是将整条的、半条的和两三包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到黑暗的窗外,然后关上窗户(我从未想过把自己扔出去比把烟扔出去更管用,还没到这种地步),躺在床上,闭着眼。过了今晚,明天对我来说可能会是我生命中最难熬的日子之一,更可能的是到中午我又开始抽烟了。前者我预料对了,后者错了。

接下来的十天,我忍受着没了尼古丁的肉体折磨。那段日子很艰难,经常有郁闷的感觉,但远没有原先想像的那么糟。尽管我想不戒了,狂抽几十支,不,要抽几百支才过瘾,但都克制住了。有时我想如果再不抽烟我会发疯的,在街上经过抽烟的人时我想朝他们喊:“给我抽,妈的,那是我的!”但我没有喊出来。

最难熬的是深夜,我以为(但我不敢肯定,从黛安娜离开那时起,我的思想就混乱了)戒了烟会睡得更香,但没有。有几个晚上我双手抱着枕头,看着天花板,听着警笛声和卡车隆隆驶进市区的声音,一直到凌晨3点还是睡不着。这些时候我就想到街正对面韩国人开的24小时超市,想到超市里白色的日光灯,亮得像库伯勒·洛斯的濒死体验。白光从橱窗间透出来照在人行道上,在那里,再过一个小时,两个年轻的戴着白色纸帽的韩国人将开始装水果。我还想到柜台后站着的那个年纪大些的韩国人也戴着白色的纸帽,他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香烟架,就像《十诫》中查尔顿·赫斯顿从西奈山带下来的石碑那么大。我想起身,穿上衣服,下去买一包(也许一条)万宝路,然后坐在窗户边一支接一支地抽,直到东方发白、旭日东升,但我没这么干。半夜里我靠数香烟的牌子入睡,而不是数绵羊:云斯顿,云斯顿100超长型弗吉尼亚细长型,道拉尔功勋功勋100超长形骆驼骆驼过滤嘴骆驼温和型。

后来,大约是在我开始更清醒地审视我们婚姻生活的最后三四个月时,我开始明白自己当初决定戒烟,并不像最初以为的那么轻率,更不是不理智。我不是伟大的人,也非勇敢的人,但戒烟的决定也许既伟大又勇敢。这很有可能,有时我们会超越自己。总之,在黛安娜离开的日子里,这个决定算是给我找了点事儿做,也给我的不幸做了另一个解释。

当然我也思考过戒烟对那天在哥谭餐馆里的事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我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谁能预测到那样的事?我们没有人能预测我们行为的最后结果,甚至没几个人试着预测。我们大部分人所做的就是延长短暂的快乐或解除痛苦。即使我们为最神圣的理由而做事时,也常常有某一环滴着某人的血。

在我在西八十三大街吞云吐雾那晚后,过了两个星期,汉姆伯特又打电话给我。这次他很正式地叫我戴维斯先生。他感谢我通过林先生把各种文件的复印件转给他,并说该是我们四个坐下来吃顿饭好好谈谈的时候了。我们四个就包括黛安娜,自从她离开的那天早上开始我就没见过她,甚至那天早上我也没真正见到她。她一向都是把头埋在枕头里睡,我连话都和她说不上。我的心跳在胸膛里加速,脉搏在拿电话的手腕中鼓动。

“有很多细节要分析,很多相关条件要讨论,该是处理这些事务的时候了。”汉姆伯特说。他迟钝的轻笑在我耳边响起,像一个冷漠的大人给小孩买了一块糖。“一般在委托人会面之前最好有一段时间,一个冷却期,但根据我的判断,现在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将有助于——”

“开门见山地说吧,你要——”我说。

“一起吃午餐,后天怎样?你有空吗?”他嘴里说着,但语气却明显是:你当然会来,只为了再看到她,体验她的手轻触你的感觉,对吧,史蒂夫?

“我周四没有其他事,所以没问题,我应该带我的律师吗?”

那呵呵的笑声又在耳边缓缓响起,像发霉的果冻。“是的,我想林先生愿意来。”

“定在什么地方?”我还想知道谁买单,接着又笑自己天真。我的手伸进口袋想拿一支烟,拇指指甲下面的肉却触到牙签的尖头。

痛了一下,我把牙签拿出来,看看上面是否有血。没有,我便把它叼到嘴里。

汉姆伯特还说了什么,我没听进去,看见牙签使我又马上想起自己在生活的浪潮里无依无靠地漂浮。

“什么?”

“我问你是否知道第五十三大街上的哥谭餐馆。”他说,好像有点不耐烦,“在麦迪逊广场和公园之间。”

“不知道,但我肯定能找到。”

“中午怎么样?”

“行。”我说,想让他转告黛安娜穿那件点缀着黑色图案的旁边开衩的绿色衣服。“我再跟我的律师确认一下时间。”我想起“律师”是个傲慢而可憎的词,却无法不用它。

“确认一下吧,有什么问题打电话给我。”

我打电话给约翰·林,他哼哼哈哈地说了好多话(不是愤怒地说,而是考虑周全地告诉我),足可证明他不愿去,然后说他在那个时间有个会。

我挂了电话,坐回电脑前,寻思着事先不抽上至少一根烟,我怎么可能见黛安娜。

在计划吃午饭的那天早上,约翰·林打电话告诉我他不能去,告诉我他得取消这个饭局。“我妈妈,她从该死的楼梯上摔下来,折断了腰骨,在巴比伦。我现在去潘恩火车站,我要赶火车。”像是一个人在说他必须骑着骆驼穿过戈壁滩。

我想了想,指间一用力折断了一根新牙签。两根用过的牙签放在我电脑边上,尖头都磨掉了。我只要看到它们,就很容易想到胃里充满了尖利的小刺。我注意到,要改掉一个坏习惯,似乎只能用另一个坏习惯去替代。

“史蒂夫,你在听吗?”

“在,很抱歉听到你妈妈受伤了,但我会去的。”

他叹了口气,之后,带着同情急急忙忙地说:“我理解你想见她,这样你就必须特别小心,不能出错。你不是唐纳德·特朗普,她也不是伊瓦娜,但走到要离婚的地步就肯定有人有错。你本人没有什么不对,特别是过去五年。”

“我知道,但——”

“但其中的三年,”他的声音压过我,像穿上大衣一样拿出法庭上的腔调,“黛安娜不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生活伴侣,也没有一点贤内助的样子,在你娶她之前,她只是黛安娜·考斯洛。”

“是,但我要见她。”我的想法可能让他发疯,如果她穿着那件带黑色图案的绿色衣服我就想见她,因为她很清楚那是我最喜欢她穿的衣服。

他又叹了口气,“我不能再说了,要不然就赶不上火车了,下一趟要到10点10分才开。”

“去赶火车吧。”

“我会的,但首先我还是要努力让你明白,这样的会面就像一场格斗。律师是骑士,客户就暂时被保护起来,他是一手握着巴里斯特先生的长矛,一手牵着缰绳的律师骑士。”他的语调表示这是个大家都喜欢的古老比喻。他又说:“你告诉我你要去,由于我不在场,你将骑着我的老马,没有长矛,没有盔甲,没有头盔,甚至可能没有护挡就朝那家伙冲去。”

“我要见她,我要看看她怎么样了,有没有变化。嘿,没有你在场,汉姆伯特也许不会谈那些文件。”

“噢,不可能那么好吧。”他发出轻微的嘲笑,“我说服不了你,是不是?”

“是。”

“好,那么我要你遵守几个规则,如果我发现你没有照做,还把事情弄糟,那我就采取更简单的办法,就是不接你的案子,你在听吗?”

“我在听。”

“好,史蒂夫,别冲她嚷嚷。这是第一规则,你听到了吗?”

“好。”我不会冲她嚷嚷,因为既然我能在她出走两天后就戒烟并坚持下来,我想我就能在一顿饭的时间里不骂她婊子。

“别冲律师嚷嚷,这是第二规则。”

“好。”

“别只说好。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他也很不喜欢你。”

“他甚至连我都没见过,他凭什么对我有成见?”

“别犯傻,他收了钱就得对你有看法,就是这样,所以答应我,并说到做到。”

“好,说到做到。”

“很好。”但他并不这样认为,像一个在看时间的男人随口说出的。

“别涉及敏感问题,”他说,“别讨论分财产的事情,甚至别碰‘如果我这么建议您怎么看’这样的问题。如果他生气地问你,你什么都不谈那你来干什么,你就告诉他你对我说的,你想看看你的妻子。”

“好。”

“如果他们就此离开,你能忍受得了吗?”

“能。”我不知道能不能,但我想我能,而且我知道他要赶火车。

“作为律师,你的律师,我告诉你,你独自去见他们是个蠢主意,如果导致法庭上出现不对头的情况,我会叫暂停把你带到大厅里骂你一顿,现在你明白吗?”

“明白了,问候你母亲。”

“也许今晚。”林说,听上去好像在翻着眼睛想什么,“我现在不能再说了,我得赶紧走。”

“好。”

“我希望你妻子不会去。”

“我知道你会这样想的。”

他挂了电话赶火车去了。我再次见他时已是几天后了,我们之间有些事已不需要讨论了,尽管我想如果我们相互了解更多一点,我们就会聊一聊。这一点我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出来,他也一样。还有一点可以确信的是,如果他的母亲没从楼梯上摔下来折断了腰骨,他也许就像威廉·汉姆伯特那样玩完了。

我从办公室走路到哥谭餐馆。11点15分离开办公室,40分钟到达餐馆前,我心平气和地提早到了那里,换言之,是为了保证那地方是汉姆伯特说的地方。这是我做事的方式,一直都是如此。黛安娜过去称之为“强迫性提前”,那是在我们刚结婚时,我想她离开时就更了解了。我不相信其他人也会这样提前,就是这样,没有其他原因。我意识到这是令人讨厌的习惯,知道这让她难以忍受,但她好像并不知道我自己也不十分喜欢这样。虽然有些习惯要花很长时间去改,但有些永远改不掉,无论你多努力。

那餐馆正是汉姆伯特所说的,一块绿色篷布上印着“哥谭餐馆”,白色的城市建筑的轮廓从厚板玻璃窗上反射出来。这样的餐馆是纽约餐馆的潮流。它看起来也很普通,和其他在市中心的800美元一顿的昂贵餐馆一样。

找到会面的地点后我的思想就放松了(然而,还是紧张,我非常紧张再见到黛安娜,发疯似的想抽烟),我走到麦迪逊广场,去皮箱店逛了15分钟,可光看橱窗不好,因为如果黛安娜和汉姆伯特从住宅区过来可能会看见我。黛安娜能从我肩膀的外形和大衣下垂的样子认出我,哪怕是背影。我不想他们看见,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提早到,这让我感到窘迫,于是我走进店里。

我买了一把伞,可我并不需要,在正午12点离开店铺,估计在12点5分踏进哥谭餐馆的门。我父亲的格言:如果你要别人到那里,你自己要提前5分钟到;如果别人要你到,你就迟到5分钟。我不知道谁要谁到这个地方,为什么要到,要呆多久,但我父亲的格言似乎是可靠的法则。如果只有黛安娜自己来,我想我绝对会准时的。

不,这可能不是真心话,如果是黛安娜自己,我会在11点45分就坐进去等她。

我在屋檐下站了一会儿,朝里面张望。餐馆里很亮,正合我意。我很不喜欢黑糊糊的餐馆,你看不清你吃的喝的东西。墙是白色的,上面挂着生动的印象派画,你说不出它们是什么,但没关系,它们的基色和充满活力的粗线条像视觉上的咖啡因让你的眼睛兴奋起来。我在找黛安娜,看见有个女人很像她,坐在长方形餐厅的后半部,靠着墙。我很难确定是不是她,因为她背对着我,在陌生的环境里我认不出她,她旁边坐着一个体格魁梧的秃头男子,一定是汉姆伯特。我深吸了一口气,打开餐馆的门,走了进去。

戒烟要经历两个阶段,我确信第二个阶段会使人重犯。肉体阶段持续十天或两星期,伴随很多综合症——流汗、头痛、肌肉酸痛、眼睛浮肿、失眠、易怒,过后就没事了。随之而来的是更长的精神阶段,包括轻度到中度的沮丧,呻吟,一定程度的兴趣缺乏,健忘,甚至出现暂时的阅读困难,我了解这些特点因为我系统地研究过。根据随后在哥谭餐馆里发生的事来看,我所研究的似乎非常重要。我想人们会说我感兴趣的不外乎是习惯和强迫性的心理。

第二阶段最普遍的综合症是轻度的迷幻感。尼古丁提高了大脑的传输能力和注意力——换言之就是加宽了大脑的信息通道,可提高得不多,确实也不是思考所必需的(尽管大多数瘾君子相信有作用)。但当断了尼古丁的刺激后,你就会有一种感觉——就我而言是一种弥漫的感觉,世界显现出一片梦幻的样子。有很多次,街上的行人、车辆、路边的风景像移动的屏幕似的在我眼前移过,像躲在后面的布景师转动巨大的升降机和滚筒。这阶段还有一点空虚感,因为其中有无助和精神枯竭的感觉,还有那随波逐流、不管好坏的心情,因为你(当然还有我)只忙着戒烟,做不了其他事。

我无法肯定这样的综合症对随后在餐馆里发生的事起多大作用,但我知道起了作用,因为我非常确定那领班有问题,我一见到他、他一开口和我说话我就知道了。

那领班是个瘦高个,大约45岁,留着胡子,穿着燕尾服(如果穿普通的服装可能会显得更瘦)。他一手拿着皮面的菜单,看上去就是纽约昂贵餐馆的服务生大营中的一员。他脖子上的领结是歪的,衬衫上有一块污痕,刚好在夹克扣子的上方,看起来像肉汁,也像暗色的果冻。还有,他的几缕头发向后竖着,使我想起动画短片中的人物阿尔法尔法。

我几乎要笑出来(当时我很神经质),但我咬着嘴唇忍住了。

“你好,先生?”当我向黛安娜的桌子走去时他问我,听起来像“鸟好,先杀”。在纽约,所有的领班都有口音,但你从来听不出是哪里的。在80年代中期,我的一个女朋友,很有幽默感(不幸的是毒瘾也相当大),有一次她告诉我他们全都在一个小岛上长大,说同一种语言。

“什么语言?”我问她。

“斯努提语。”她随口说了一个名称,我笑了起来。

我又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我正看着在门外看见的女人——我现在肯定她是黛安娜——我又咬着嘴唇,结果汉姆伯特的名字从我口中说出时听起来像在打小喷嚏。

那领班的高而苍白的额头皱了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在走向桌子时我认为他的眼睛是棕色的,但现在看起来是黑色的。

“对不起,先生。”他说,听起来像“对肚子,先杀”,那表情看起来似在骂人。他长长的手指和额头一样灰白——像钢琴家的手指,神经兮兮地在菜单上拍着,菜单伸在外面的花穗条像半截书签前后摆动着。

“汉姆伯特,三个人。”我说,可我无法把目光从他的领结上移开,那领结翘得那么厉害,领结左边几乎触到他的下巴,另一边几乎伸到了衬衫上的那块污迹。此时我离他更近,那污迹看起来不像肉汁或果冻,倒有点像干掉的血迹。

他在查看订座本,脑后那几缕竖起来的头发在他光滑的头发上前后摆动。我看见头皮屑从他头发的梳齿间落下来,燕尾服的肩头落了一片片的头屑,我想一个好的领班经理会把穿着这么邋遢的手下开除掉。

“啊,是了,先生。”(啊,撕了,先杀)他找到了订座人的名字,“你的座位是——”他抬起头,突然停下来不说了,目光更锐利地看着我,如果可能的话他会看透我。“你不能把狗带进来,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不能把狗带进来!”他毫不客气地说。

他并没冲我喊,但也够大声了,在他那像布道坛似的接待台周围正用餐的客人停了下来,好奇地张望。

我望了望四周。因为他口气非常肯定我以为会看到某人的狗,但我身后没有人,更没有狗。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他是说我的伞,也许在那领班长大的小岛上,狗是伞的俚语,特别是当一个顾客在不可能下雨的天气里带着一把伞。

我回过头发现那领班一手拿着菜单已经离开接待台,他一定察觉到我没有跟来,因为他回头惊奇地看着我,此时他脸上只有礼貌地请求的表情——过来吗,先生?我跟了过去,我知道他有些不正常,但我还是跟了过去。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这个餐馆的领班有什么不对劲。过去我从没来过,今后可能也不会再来这里。我必须独自处理和黛安娜与汉姆伯特的事,没有香烟的陪伴;哥谭餐馆的领班会解决他自己的问题,包括狗。

黛安娜转过来时,她的眼中和脸上只有凝固的客套。在客套背后我看到了她的怨气,或是我认为看到了。在过去三四个月我们经常吵架,但我从不曾记得她有过现在这样隐藏起来的怨气。怨气被化妆、新衣服和新发型掩藏起来(新衣服是蓝色的,没有图案,旁边没开叉)。那体格魁梧的男人正和她说着什么,她伸手摸他的手臂。他站起来转向我时,我在黛安娜脸上看出其他表情,她怕见我,也生我的气。尽管她还一个字都没说,可我已是怒气冲天,她眼中、脸上都是拒绝的表情,甚至前额也写着“拒绝会谈,等待下次通知”。我觉得她应该对我稍好一些。

“先生。”领班说着拖开黛安娜左边的椅子。我几乎没听到他叫我,我一定是忘记了他那古怪的行为和歪歪扭扭的领结。我想这是我戒烟后,尼古丁第一次让我精神恍惚。我只注意了她脸上细微的镇静,对自己生她的气但仍然那么需要她、渴望见到她而感到惊奇。分离也许会让人更相爱,也许不会,但一定会让人刮目相看。

我也一直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看到了我所揣测的她脸上的表情。怨气?是的,可能是,很可能。我想如果她没有在一定程度上生我的气,她一开始就不会离家出走。害怕?看在上帝的分上为什么她要怕我?我从没碰过她一根寒毛。对了,我想有时争吵中我声音很大,但她的声音也很大。

“请享用您的午餐,先生。”领班的声音从另外一个空间传过来——在那空间里的服务人员都呆着,只有在我们叫他们的时候,因为我们要一些调料、餐具以及其他服务或要抱怨什么时,他们才探出头。

“戴维斯先生,我是威廉·汉姆伯特。”黛安娜的同伴说,他伸出红润而粗糙的大手。我轻轻握了一下。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和他的手一样粗大,宽大的脸上有习惯性饮酒者的红斑,这种人经常每天一早就喝。我估计他有四十五六,再过十年他下垂的脸颊就会变成下颌垂肉。

“幸会。”我说,并觉得对自己所说的话的思考不比对身上有污迹的领班的猜测多,只等这握手礼节完了后我就可以转向那金发美女,她的脸色白里透红,浅浅的粉红色口红,精心保持的苗条身材。那女人不久前还在我耳边呢喃着,呻吟着,紧紧抓着我那像双头马鞍的屁股。

“林先生呢?”汉姆伯特问,还四周张望(我想他有点做作)。

“林先生去了长岛,他母亲从楼梯上摔下来,断了腰骨。”

“噢,妙极了。”汉姆伯特说,他举起放在桌上的半杯马提尼酒一饮而尽,直到杯里插着牙签的橄榄落在他唇边。他把橄榄吐回去,然后放下杯子看着我说:“我敢肯定他有交代你一些东西。”

我听了这话并不在意。一开始汉姆伯特就不是重要人物,就像你真正想听的广播节目里产生的静电杂音一样。她比以前更漂亮更时髦了,这真是奇迹。她好像学了一些东西,虽然只分开两周,在潘德里奇与厄尼和迪迪·考斯洛生活之后,她学了什么我不得而知。

“你怎么样,史蒂夫。”她向我打招呼。

“不错,”我说,“实际上不好,我一直在想你。”

那女人只是默默地看了我一眼后,那蓝绿色的大眼睛就不再看我了。她肯定不会回答,不会说我也想你。

“我戒烟了,也让我精神上受折磨。”

“终于戒了?对你有好处。”

我又感到一股怒气,这次更大,气她那客套而冷淡的口气,好像我不是在说真话,但不是说真话也没关系。两年来她一直唠叨我抽烟的事,比如抽烟让我得癌症,让她得癌症,我戒烟后她才考虑怀孕的事情,于是我就不吭声,不愿在这些事上费神和她吵——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因为我对她来讲变得不重要了。

“我们有一点事要谈,如果你不介意,就是”汉姆伯特说。

地上放着个很大的四方形的律师手提箱。他咕哝一声拿起那箱子放在应该是我律师坐的椅子上,如果他母亲没摔断腰骨的话。汉姆伯特开始打开皮箱的扣子,但我不再注意他了。实际上我还是很在意,也不是因为小心,是因为先入为主。我十分庆幸林先生不能来,这让事情更清楚了。

我看着黛安娜说:“我想再试试,我们能和解吗?还有机会吗?”

她脸上决绝的表情粉碎了我的希望,我原先甚至不知道自己还一直抱着希望。她没回答,而是越过我看着汉姆伯特。

“你说我们不必讨论这个!你说你不会让它发生!”她颤抖的声音带着责备。

汉姆伯特有点不安。他耸了耸肩,看了一眼酒杯再看着黛安娜。我想他一定希望自己要了双份马提尼酒。“戴维斯先生,我并不知道你没带律师来,你应该提前告诉我。由于你没带律师,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这次会谈黛安娜不会为和解开绿灯。离婚是她的最终目的。”

他飞快地看了她一下,寻求确认,并得到了她的肯定。她特别地点点头。她的脸比我刚坐下时更红,我想这不是因为尴尬。“正是。”她说,我看见她脸上的怒气又出现了。

“为什么?黛安娜?”我讨厌自己声音中所含的悲痛,几乎像是小绵羊的哀鸣,但我他妈的无可奈何。“为什么?”

“噢,天哪,你是说你真的不知道?”她说。

“是的。”

她的脸比刚才更红了,红晕差不多涨到了太阳穴那里。“不,你不可能不知道,不是很明显吗?”她拿起杯子时手在发抖,将杯子里的水撒出五厘米远。我马上回想起哐当一声,记起她离家的那天,我是如何打破装橙汁的杯子,虽然在伸手前我警告自己不要去捡那些碎片,但无论怎么警告我还是割破了手指。

“别说了,这只会起反作用。”汉姆伯特说,他像个要防止出现扭打的运动场监管人员,但他的眼睛在扫视餐厅的后半部,找我们的领班,或是一个能叫得到的领班。他没有兴趣听我们的谈话,此刻他寻找英国人所说的“另一半”。

“我只是想知道——”我开口说。

“你想知道的和今天我们坐在这儿的原因没什么关系。”他打断我。那刻板的声音就像他刚跨出法律学校,手上还抓着文凭时那样尖锐和警觉。

“对,正确,终于,”她冷淡而急迫地说,“终于不再是你要什么、你想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你那是什么意思,但我很愿意听,我们可以商量,我不反对如果——”

她摊开双掌举到肩膀的高度。“噢,上帝,阳刚先生进入新时代了。”她说,接着把手放下来搭在大腿上,“你高高在上那么久,现在竟然说不是这样!”

“别说了。”汉姆伯特告诉她。他看看他的客户,又看看很快将成为他客户前夫的男人(肯定会离,即使戒烟给我带来的虚幻感也不能消除我在这一点上的认定),“你们两个有谁再说一个字我就宣布午餐结束。”他朝我们微微一笑,那很明显是硬挤出来的微笑,我发现偏偏还挺可爱。“我们还没点菜呢。”

我坐下来到现在,这才是第一次提到吃,就在凶案发生之前,我还记得三文鱼的香味从邻桌飘来。自从我戒烟两周后,嗅觉变得惊人的敏感,但我不认为这有多么可喜,特别是闻到三文鱼的香味时。过去我喜欢吃三文鱼,但现在我无法忍受,更别说吃了。对我来说,那是痛苦而恐惧的、血腥而死亡的气味。

“他先开始的。”黛安娜绷着脸说。

我心想应该是你先开始的,是你离家出走了。但我没说出来。

汉姆伯特说得很清楚,如果我们再像小孩子一样说我没有、你有那样的傻话,他就会抓起黛安娜的手走出餐馆,甚至不想再要一杯马提尼酒。

“好!”我温和地说请相信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温和下来。

“我先开始的。下一步呢?”我当然知道是看文件,看文件,看文件。在这窘迫的局面中,惟一使我满意的是按我律师的叮咛我不会签任何字,甚至不会看任何文字。我又看着黛安娜,但她只盯着面前的空盘子,脸被头发遮住了,我有一股冲动想上前摇她的肩膀,就像摇葫芦里的鹅卵石那样摇她。我想冲她喊,你认为这是你一个人的事?你认为这是你一个人的事?好,甜心,我这万宝路男子汉告诉你,你是个顽固放纵的小婊子——“戴维斯先生?”汉姆伯特礼貌地问。

我回过神看着他。

“你在听吗?我还以为我们又把你忽略了。”

“在听。”我说。

“好,很好。”

他手上拿着几叠文件。这些文件用不同颜色的回形针别着,有红的、黄的、紫的,它们和这餐馆墙上的印象派画很配。我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就来真是糟糕,不只是因为我的律师乘火车去了巴比伦。戴安娜穿着新衣服,汉姆伯特带着一个大箱子,还拿出各色回形针别的文件,而我却在晴天里带一把雨伞,我低头看了一眼座位旁边(我从没想到要去查看),价格标牌还挂在伞把上。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戏剧人物米尼·珀尔。

餐厅里的气味很诱人。像大部分餐厅一样,这里是禁止抽烟的,餐厅里飘着花香、酒香、咖啡香、巧克力和油酥点心的香味——但我闻得最清晰的是三文鱼。我记得当时闻起来很诱人,我可能会点这道菜,还记得自己想如果能在这种情况下吃得下东西,可能在任何地方都能吃得下。

“我这里有些表,让黛安娜女士和戴维斯先生在财务上仍保留一定的机动,这样确保你们中的每个人都能公平地分到你们努力工作所积累的财产。”汉姆伯特说,“我还有张要你签字的法庭通知书及一张表,允许我们把你的债券和国库券放入一个公证账户,直到法庭判决后才解冻。”

我想告诉他我不会签任何文件,如果这样意味着不必再谈,那就这样吧。我正想说就被那领班打断了话头,他一边尖叫着一边说着什么,我想听明白,但一大串噫噫的尖叫声使人无法听懂他在说什么,好像他一肚子都是蒸气,喉咙里安了个茶壶嘴。

“那只狗,噫噫我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你那只狗噫噫噫!我一直睡不着噫噫噫她说割破你的脸,蠢货噫噫噫你这么玩弄我!噫噫噫现在你把狗带到这儿来噫噫噫!”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所有用餐者都停止吃饭或交谈,抬头震惊地望着瘦高个、脸色苍白、穿着黑衣服的领班歪着头,迈着鹳鹤般细长的腿穿过餐厅。他的领结转了90度,看起来就像钟的指针指到6点正的位置。他走的时候双手别在背后,微微向前弯着腰,这让我想起上六年级时,文学课本里那幅华盛顿·欧文那不幸的老师伊卡伯德·克雷恩的画像。

他在看着我,朝我走来。我盯着他,感到被他催眠了,像是做梦发现没有为将要参加的考试做准备、或荣幸地参加白宫的宴会却发现自己没穿衣服时的感觉。如果汉姆伯特没动,我可能一直傻在那里。

听见椅子向后移的声音,我转过来看他,他正站起来,一只手不经意地抓着餐巾。他显得很惊讶,而且很愤怒。我突然意识到两点:他喝醉了,应该是喝得很醉;他把这突如其来的尖叫看做是对自己在请客和能力上的羞辱,毕竟是他选的餐馆,而现在又看见那领班发疯。

“噫噫噫我要教训你,最后一次教训你——”

“噢,上帝,他尿裤子了。”邻桌的一个女人嘀咕了一声,她的声音虽不大,但在那领班吸一口气再叫的片刻沉静中,其他人完全能听得见。她说得对,那皮包骨的领班的裆部湿了一片。

“看这儿,你这白痴!”汉姆伯特把脸转向他说。那领班从背后伸出左手,手上拿着我毕生见过的最大的屠刀。那刀大概有60厘米长,刀锋的顶端微微向上弯,像海盗的弯刀。

“当心!”我冲汉姆伯特喊。一个坐在靠墙桌子边的戴无框眼镜的瘦削男人尖叫起来,满嘴嚼碎的棕色饭菜喷到他面前的桌子上。

汉姆伯特似乎没听到我的提醒,也没听到那男人的尖叫。他怒视着那领班,“如果你再不过来,我就——”他开始呵斥他。

“噫!噫噫噫”那领班厉声尖叫着挥刀横扫过来,呼呼作响,像低声说出的话语,最后一响是刀锋砍进汉姆伯特的右颊的声音,密密麻麻的血滴从伤口喷出来,血滴溅在桌布上印出一幅扇形的画。我清楚地看到一大滴血飞溅到水杯里,带着浅红色的血丝,像一条尾巴一样跟在后面一路扎入水底,如同一只血蝌蚪(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汉姆伯特的脸颊啪地断开,露出了牙齿,他连忙捂住伤口,我看见浅红夹杂着白色的东西落在他浅黑色的西装肩上。直到整个事件结束后,我才意识到那一定是他的耳垂。

“给我听着!”那领班向流血的律师狂吼。汉姆伯特一只手捂着脸站在那里,血不断地从他指间涌出,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像杰克·本尼在表演先怔后悟的幽默动作。“告诉你那些在街上惹人讨厌、爱叽叽喳喳的朋友们你这牢骚鬼噫噫噫噫!爱狗人!”

其他人一见到血大多尖叫起来。汉姆伯特是个大个子,血流得像被宰的猪一样。我听到血嗒嗒地滴在地板上像破水管漏水一样,他白衬衫的前面全染红了,领带刚开始是红的,现在开始变黑了。

“史蒂夫?”黛安娜叫我,“史蒂夫?”

在她后面偏左的桌子上有对男女在吃饭。这时,那男的(大约30岁,像影星乔治·汉弥尔顿过去那样英俊)拔脚向餐厅前半部跑去,“特洛伊,别丢下我。”他的女伴大叫,但特洛伊头都不回。他好像早已忘记了放在桌上那本想还给图书馆的书,或许还忘了他怎么答应她给汽车打蜡,撇下她不管了。

我说不出餐厅里的人是否都瘫痪了,尽管我好像看见一阵惊乱,记得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碎了。在那英俊男人逃走时有更多人尖叫起来,其他一些人站了起来,几张桌子被碰翻,玻璃杯和瓷器摔在地上。我看见一个男人用手臂揽着他女伴的腰飞快地从那领班背后穿过,女伴的手像爪子一样抓着那男人的肩,她的目光和我的目光相视瞬间,我看见她的眼睛像希腊雕像的眼睛一样空洞无物,她的脸呈死灰色,如同可怕的巫婆。

所有这一切可能在10秒之内或是20秒之内发生,我记得那时的情况像一系列照片或幻灯片,但不是连续的,而是跳跃的。当那个像阿尔法尔法的领班从后面伸出左手,亮出屠刀时我觉得时间凝固了。这段时间内,穿燕尾服的领班用他的领班语言不断吐出含糊的字句(我过去的女友称之为斯努提语),其中有一部分是外国语言,有一部分是英语但完全听不懂,有些话令人印象深刻,几乎牢记在心。你读过啤酒巨头达彻·舒尔茨又长又难懂的临终声明吗?

就像那样。大部分我都记不住了,能记住的我想我永远忘不了。

汉姆伯特向后趔趄了一下,仍捂着他裂开的脸,他的膝盖窝撞到椅子上,他重重地坐了下去,好像有人告诉他他被剥夺了继承权一样。他开始寻找我和黛安娜,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一副惊愕状,我这才看见泪水从他眼里涌出。此时,领班双手握住刀柄,挥刀砍入他脑袋中部,发出“扑”的一声,像是有人拿竹竿重敲一叠毛巾。

“呜!”汉姆伯特低吼一声,我完全肯定他在这世界上说的最后一个字是“呜”。他流着泪的眼睛翻白,然后他颓然扑倒在碟子上,一只向外摆出的手扫落了他的酒杯。领班把刀从汉姆伯特的脑袋里撬出来,他的头发仍向上翘着,现在比刚才翘得更多。汉姆伯特头上的伤口喷出一道血帘飞溅到戴安娜的衣服上,她惊得把手抬高,手掌又一次外翻,但这次是因为惊恐而非恼怒。她尖叫起来,溅着血的手拍在她脸上,掩住双眼。那领班并没有注意她,而是转向了我。

“那是你的狗。”他几乎以平静的语调说。他显然对尖叫不感兴趣,甚至不理会,惊恐的人们从他背后向门口蜂拥而去。他的眼睛又大又黑,目光再次射向我,但好像他的虹膜外没有黑圈。“你的狗这么猖狂,兔岛上所有的广播都说讨厌那只狗,操你妈。”

我手里拿着伞,无论抓得多紧,我都没想到还抓着它。我想一定是在汉姆伯特意识到他的嘴被切成20厘米左右而呆站在那儿时我抓住了它,只是当时记不起来。我记得有个长得像影星乔治·汉弥尔顿的男子夺门而出,知道他叫特洛伊,因为他的女伴这么叫他;但没记住我抓起了在皮箱店买的伞,虽然它在我手中,价格标牌还粘在我弯着的手指下面。当领班向前倾似乎要弓身向我飞过来时(我想他企图砍我的脖子),我举起伞打在了他的腰上——像过去的老先生用山核桃棍狠打不守纪律的小学生。

“嗷!”领班叫了一声,手立刻被迫放了下来,本来要砍我喉咙的刀锋划过被血染红的桌面。虽然他还握着刀,但已缩了回去。如果我再去打他握刀的手,可能会打不着,所以没去打,而是把伞向他的脸挥去,狠狠地给他一下,总之是用伞能打出的最狠的力量,打中了他头的上部。打到头以后,伞张开了,像打闹剧中的精彩之处一样。

此时我认为并不好玩,他往后一摆,没有拿刀的手马上捂着我打中他的地方,张开的伞把我和他完全隔住,我可不愿看不到他。我其实很害怕,我刚才已经很惊慌了。

我抱着黛安娜的腰,冲她大喊。她一声不吭地向我迈了一步,高跟鞋的后跟绊了一下,狼狈地扑到我怀里。我感觉到她的乳房向我压来,湿漉漉的胸部又黏又热。

“噫噫噫噫!你这疯子!”领班厉声叫道,也许是叫我“婊子”,这没什么关系,我知道他对我说话都咬字不清。“你这杂种,所有的广播!嘘嘟吧吧!操布鲁丝表妹!操你!”

他绕过桌子向我冲来(此时他身后的客人全跑了,看起像在西部电影中斗殴后的酒馆)。我的伞仍撑开着放在桌上,伞尖伸在桌外。那领班的臀部撞到伞上,伞落到了他跟前,在他把伞踢开时,我扶稳了黛安娜,把她推向餐厅的另一边。向前门跑是不行的,前门离这太远,而且即使跑到前门,那里也挤满了受惊尖叫的人群。如果他要杀我,或我们两个,他会轻易抓住我们,像杀一对火鸡一样宰了我们。

“坏东西,你这坏东……噫噫噫噫……不再说你的狗了,呃?不再说你那汪汪叫的狗了!”

“拦住他!噢,天哪,他会杀了我们俩的,拦住他!”黛安娜尖叫着。

“我要剁烂你,你这可恨的东西。”现在他靠得更近了,伞肯定挡不住他。“我剁烂你,剁烂你的婊子们。”我发现周围有三个门,其中两个在一个凹室内,门对门,还有一个投币电话,那是厕所,不能往那儿去,即使是有门和锁的单人间厕所也不好。像这样一个追在我们后面的疯子会毫不费力地撞开门锁,我们将无处可逃。

我拽着她向第三个门跑去,猛地推开门,里面的地板铺着洁净的绿砖,明亮的日光灯,还有蒸煮的水汽,房间里充满三文鱼的气味。

汉姆伯特没有机会点菜了,但我想至少我还知道有一道菜是三文鱼。

有个侍者正站在那儿,托着一摞碟子,他大张着嘴,睁圆了眼,像艾萨克歌手的故事里的吉姆佩尔傻瓜,“怎么……”他说,我推开他,碟子飞到了一边,盘子和玻璃器皿撞到了墙上。

“嘿!”有一个男子喊道,他身体高大,穿着白色的工作服,戴着云朵一样的厨师帽,脖子上挂着一条红色的大围巾,手里的长柄勺正滴着褐色的汤汁,“嘿!你不能这样跑进来!”

“我们要出去,他疯了,他……”我说。

我有了个方法,一个不用解释的解释方法。我把手放在黛安娜的沾满血的左胸衣服上按了一下(这是我最后一次亲密接触她,我无法体会那感觉),然后把手伸向厨师,让他看满手的汉姆伯特的血。

“老天,这儿,在那后面。”他说。

在这瞬间,我们冲进来的那个门被撞开,那领班冲了进来,怒目圆睁,头发乱糟糟地竖起来,像卷成一团的刺猬,他四处张望,看见他的同事,没理他,看见我就冲了过来。

我拽着黛安娜飞奔,不顾一切地朝那厨师肉乎乎的肚皮挤过去,我们擦过他时,黛安娜的衣服在他的长袍上留下了一条血痕。我见厨师没跟我们跑来,而是转向那领班,想警告他不能这样,这是最糟的想法,也可能是他最后的想法,但我没时间劝他了。

“嘿,嘿,盖依,怎么哩?”他像法国人那样叫那领班的名字,所以他押了个“衣”的韵。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身后重重“扑”地一声,让我想起刀砍进汉姆伯特的头时的声音,厨师大叫起来。然后是水流的声音,接着就响起沉重的湿东西落地的啪哒声,那声音至今还经常萦绕在我梦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想知道。

我拉着黛安娜进入两个炉子之间的狭窄走道,炉子里强烈的热气烘烤着我们。门就在走道的末端,被两根沉重的钢插销闩着。我伸手去拨上面的那个插销时,听见盖依,那个来自地狱的领班,在我们后面嚷嚷着。

我想专心拉插销,相信在他砍到我们之前能打开门逃出去。但是我的部分思想,决定要逃生的那部分,更清楚该怎么做。我把戴安娜推到门边,迈步到她前面以保护的姿势站着,如同在冰河时代那样一动不动地面对他。

他也冲进炉间的走道,左手紧握刀子举过头顶,张着嘴露出又黑又蛀的牙齿。任何可能从吉姆佩尔傻瓜那儿得到的帮助全没了——那领班紧贴在门边的墙上,手指塞在嘴里,使他更像乡下的白痴。

“你不该忘记我!”盖依怒吼着,像电影《星球大战》里面的犹达。“你可恨的狗!……那么大的音乐声,那么不协调……噫噫噫噫!你还……”

左边炉子前排的一个火眼上有口大锅,我伸手把大锅重重地掀向他(一小时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被严重烫伤,满手掌的水泡像小小的圆面包,中间三根指头上的水泡更多),大锅从火眼上滑落,在半空中翻倒。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像大米或玉米,也许还有九升水倒了出来把盖依腰部以下的地方淋了个透湿。

他大叫一声向后趔趄了一下,那只没有拿刀的手扶在了另一只炉子上,炉火是瓦斯气烧起来的黄蓝色火焰,上面放着一个平底煎锅,锅里正在煎蘑菇,蘑菇已变焦了。他又尖叫起来。这次的叫声非常尖,把我耳朵都刺痛了。他把手举到眼前,好像不相信那手是他的一样。

我向右边一看,门边有一小堆清洁用具,玻璃清洁剂、去污剂、脱脂剂,一把扫帚,柄上顶了个畚箕像戴着帽子一样。钢桶里还有一把带橡胶磙子的拖把。

盖依又朝我冲过来,一手拿刀,一手被烫得像内胎一样鼓鼓的。我抓住拖把柄,靠钢桶的小滚轮把它扯到我面前,拿起拖把朝他戳去,他上身向后一仰,但仍站住了,唇边奇怪地抽搐了一下,像微笑似的。他就像一只忘记了,至少是一下子记不起来怎么咆哮的狗。他把刀举到脸前面,显出几分妖气。头顶的日光灯灯光划过刀锋,反射出寒光,刀锋上没有粘血,所以很亮。尽管被滚烫的水淋过,他的手和腿似乎都不感到痛,燕尾服的裤子上还斑斑点点地粘着米饭。

“无耻的坏东西。”盖依显出了妖气,像准备去战斗的十字军。如果他是十字军,你可以想像他是穿着粘有饭粒的燕尾服的十字军。“就像杀那无耻的狗那样杀了你。”

“我没有狗,我不能有狗,租约上规定不能养狗。”

我想这是那场噩梦中我惟一对他说的话,但我不十分肯定有没有大声说出,也可能只是在心里说。在他后面,那厨师挣扎着站了起来,他一只手绕住厨房大冰箱的门把,另一只手紧紧捂着血淋淋的长袍的破裂处——他突起的肚子开了一条紫色的口,他努力把肠子塞回去,但做不到,一堆油亮青紫的肠子已经流出来,像可怕的锁链似的挂在他左侧。

盖依举刀想砍我,我还击,连桶带拖把向他捅去。他退了回去。我把拖把收回来,双手紧握拖把柄站在那儿,如果他再过来就用拖把再捅他。我的手在颤抖,汗像热油一样从脸颊流下来。盖依身后,那厨师努力爬起来,像大手术后刚恢复的病人一样虚弱,慢慢地站起来,开始顺着走道朝那吉姆佩尔傻瓜走去。我希望他没什么大碍。

“拉开插销。”我对黛安娜说。

“什么?”

“门上的插销,拉开它们。”

“我动不了,你压着我。”她惊嚎着,我几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我向前移一点给她留出空间,盖依对我龇牙咧嘴,拿刀又想砍过来,我又捅开他。我把带小轮的钢桶吱吱作响地向他推去时,他神经兮兮地咧开嘴,低吼着。

“都是跳蚤的臭东西,让你把收音机声音开这么大!臭东西,让你有机会改主意,是吗?婊子!”他像一个在即将来临的战役前讨论局势的人。

他拿刀捅过来,我闪开。但这次他不收回去,我知道他进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他马上再挥刀砍来,我发觉黛安娜的胸脯随着她的呼吸在我的背上擦过。我已经给她腾出空间,但她没转身去开门,只是站在那里。

“开门!”我像狱警一样说,“拉开那该死的插销,戴安娜。”

“我打不开,”她呜咽着,“我打不开,我的手没有一点力气。拦住他,史蒂夫,别站在那和他说话,拦住他。”

她想把我逼疯,我真的这样想。“你转身拉开插销,不然我就站到一边去,让——”

“噫噫噫噫!”他尖叫着,挥舞着刀砍过来。

我用全身的力气把带拖把的钢桶向他猛推过去。他嚎叫了一声,挥刀舞下,如果再近一点就劈到我的鼻子了。太好了!我将拖把头向他脖子背后砸去,拖把的长布条打湿了他黑色夹克的肩膀,像巫师的头发一样散开。他的脸重重地撞在橡皮磙子上,我弯下腰,腾出一只手抓住磙子柄,把磙子夹紧。盖依发出痛苦的尖叫,声音被拖把盖住了。

“拉开插销!”我向黛安娜狂吼,“拉开插销,你这没用的婊子!拉——”

嘶!有个又尖又硬的东西撞进我左臀,我大叫一声向前一倾,又惊又痛——更多的是惊恐,我想我受伤了。我一边膝盖跪了下来,磙子柄松开了。盖依从拖把布底下抽身回去,呼呼地喘气,像狗在咆哮。我这一击并没使他的动作变慢。他扒开钢桶就挥刀劈来,我向后一退,脸颊感到了刀锋的寒气。

我连忙站起来时,突然想到所发生的事和她所干的事。我飞快地向后一瞥,她用违抗的眼神顶回我。一个疯狂的念头冒出来:她要我死,整件事也许是计划好了的。她发现那个领班精神不正常,然后——

她的眼瞪圆,叫道,“当心!”

我立刻转头看见他向我扑来,他两边脸被夹得通红,除了磙子的绞干口夹的那两处是白的,我用拖把向他猛顶过去,本来是对准喉咙的,却顶到了胸部。我顶住了他的猛扑,他被撞得向后退了一步。随后纯属我运气好,他踩在钢桶里倾出来的水上滑倒了,重重地摔了下去,头狠狠地砸在了地砖上。我没有再想什么,只依稀记得自己大叫起来,一把抓过炉子上煎蘑菇的平底煎锅,用尽力气狠狠地拍到他脸上。先是沉闷的拍打声,接着是他脸颊和前额的皮肤被烫得发出可怕的(但却是逢凶化吉的)咝咝声。

我转身推开黛安娜,拉开闩着门的插销,打开门。阳光刺入我的眼睛,外面的空气非常清新,我从没觉得空气有这样清新过,甚至小时候,暑假的第一天也没这么强烈的感觉。

我抓过黛安娜的手臂,把她推进排着垃圾桶的小巷里。垃圾桶都挂着挂锁。小巷尽头的情景像天堂一样,那里是车水马龙的第五十三大街。我回头看厨房,盖依仰卧着,一圈烧焦的蘑菇贴在他头上像枯萎的花冠,长柄煎锅斜在旁边,通红的脸上都是水泡。他的一只眼还睁着,毫无反应地看着日光灯;他后面空荡荡的,地上有一摊血,大冰箱上印着几个血手印,厨师和那吉姆佩尔傻瓜都不见了。

我砰地关上门,指着巷子前方说,“走。”

她没有动,只是看着我。

我轻轻推了推她左肩说:“走!”

她像交警一样抬起手臂,用一只手指指着我,摇摇头说:“别碰我。”

“你干什么?等你的律师和我谈判?我想他已经死了,亲爱的。”

“别对我指手画脚的!别碰我,史蒂夫,我警告你。”

厨房的门被撞开,我想都不想地冲上前猛地关上。我听到里面传来低沉的哭声,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是生气还是痛苦的哭声。在门还没关紧时我就把背靠上去,用脚撑住。“你要站在这儿讨论这些吗?”我问,“从里面的声音听起来,他还生龙活虎着呢。”他又在撞门,我随之振动,然后又重重把门关紧。我等着他再撞,但他没有。

黛安娜用愤怒而无情的眼神盯了我一会儿,然后转身低着头朝巷子外走去,头发垂在她脖子的一边。我顶着门看她快走到巷子尽头时,才松开,警惕地看了一会,没有人再出来,但我还是担心。我拖了一个垃圾桶顶在门前,然后小跑着去追黛安娜。

我跑到巷口时却没看见她,朝右向麦迪逊广场看看没发现;向左看,看见她在那,正想过斑马线。她仍低着头,头发像布帘似的垂在脸的一侧。没有人注意她。在哥谭餐馆前面,人们在玻璃窗前瞪大眼睛朝里看,像在纽约水族馆的鲨鱼箱前看鲨鱼进食一样。警笛呼啸而来。

我穿过街,搭住她肩膀,而不是喊她的名字,我想这样会好些。

她转过身,眼里满是惊恐。她衣服前面的血迹干成一个可怕的紫色围嘴,身上都是血腥味,表情又惊又怕。

“别管我,我不想再看见你,史蒂夫。”

“你在那种情况下还跟我拧着干!我差点被杀掉,我们俩都可能被杀,我没法相信你,黛安娜。”

“过去14个月我一直想跟你拧着干。”她说,“我们实现梦想的时候不可能还挑时间,是不——”

我甩了她一巴掌。不考虑后果,只是想打她。在我长大后很少有像这样使我痛快的事。虽然感到内疚,但我在这件事上已忍了太久,不想再忍了,一点也不想。

她的头摆向一边,眼睛因震惊和痛苦而睁得圆圆的,一副痛苦而阴郁的表情。

“你这杂种,噢,你这杂种!”她哭起来,手捂着脸,眼泪从眼角流出来。

“我救了你,难道你不知道吗?难道你不懂得吗?我他妈的救了你。”

“你这狗娘养的,你这霸道、自以为是、狭隘、自大、自满的东西。”她骂我。

“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如果不是自大、狭隘的东西,你现在已经死了。”

“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去那地方!”她正说着,头三辆警车在第五十三大街上呼啸而过,停在哥潭餐馆的门前,警察像马戏团的小丑出场一样涌了出来。“如果你再碰我,我会把你的眼珠挖出来,史蒂夫,离我远点。”她说。

我把手夹在腋窝下面。我的手想要掐死她,伸出去绕住她的脖子掐死她。

她走了七八步,转过来对着我微笑,是那种可怕的微笑,比恶魔领班盖依脸上的表情还可怕。“我有情人。”她做出可怕的微笑,可她在撒谎,谎言全显示在她脸上,但同样让我伤心。她想让我信以为真,这表情也在她脸上显现出来。“有三个人,―年左右,你不懂生活,所以我找了懂的人。”

她转过身走了,像一个65岁的老妇人,而不是27岁的女人。我站在那儿看着她走,她快到拐弯时我又喊,这是我无法释怀的一件事,像一根鸡骨头卡在我喉咙里,“我救了你,救了你他妈的命!”

她在拐弯处停下来回头,脸上仍带着可怕的微笑。“不,你没有。”她说。

她转过那拐弯处,从此我再也没见过她,虽然我以为能再见到她。不管怎样,我会在法庭上见到她。

在下一个街区我找到一家超市,买了一包万宝路。我回到麦迪逊广场和第五十三大街的转角处,第五十三大街已经被警察用蓝色的隔离架围起来,以保护犯罪现场和疏导交通。在此处我可以看见那餐馆,视角还不错。六辆救护车已经就绪,最早听见的警笛声应该是救护车的声音。我在路边坐下来,点着一根烟,看着事态的发展。那个厨师第一个被抬进救护车,昏迷了但没有生命危险。在他出现在围观者面前之后出来的是担架上的一个尸袋——汉姆伯特。再下一个出来的是盖依,被紧紧地捆在担架上,在被抬进救护车后厢时瞪大眼四周张望。我认为他的目光扫到了我,但也许只是想象。

运盖依的救护车从一个由两个穿制服的警察把守的路障缺口开出去后,我把烟扔到了排水沟里。我决定以后都不再用烟草毒害自己了。

我看着离去的救护车,想着医护人员把领班盖依送到哪里去救治,皇后医院?布鲁克林医院?也许是蔡伊医院或曼马内克医院。我还想像到他自己的餐厅可能会是什么样,墙上挂着什么画。我想不出来,但想像他的卧室会相对容易一些,尽管不能确定是否有女人和他同居。我想像他躺在床上没有入睡,但很安静,看着小屋的天花板。月亮像尸体半闭的眼睛一样悬在黑色的苍穹上;想像他躺在那儿听着邻家的狗不断地吠着,那声音像一只银爪扎进他的脑袋里;想像离他床不远的柜子里挂满用塑料干洗袋装着的燕尾服,像被施刑的重罪犯。我想知道他是否有妻子,如果有,在他来纽约工作之前就杀了她吗?想到他衬衫上的污迹就觉得有可能;我还想到他邻居的狗,那只不停地叫的狗,还有邻居的家庭。

但我想得最多的是盖依——晚上无眠地躺着,就像我晚上一样,听着邻家的或下一条街的狗吠,就如我在听警笛的呼啸声和卡车进入市区的隆隆声;我想着他躺在那里看着月亮投在天花板上的阴影,想着“噫噫噫噫”在他脑袋里响起,像封闭的空间里的气体。

“噫噫噫噫。”我说……就想听听是什么感觉,我把那包万宝路扔到水沟里,坐在路边开始慢慢地踩着它。“噫噫噫噫,噫噫噫噫,噫噫噫噫。”

一个站在路障旁边的警察望着我,“嘿,老兄,想止住屁股上的痛吗?”他冲我喊,“我们在这执行任务。”

是,你们那儿有状况,你们在执行任务,我想,谁没个状况。

但是我没回答他。我不踩了,香烟盒已经踩得很扁,不再发出噪音,那声音还在我脑里回荡,为什么不呢?它像其他事一样意义深刻。

噫噫噫噫噫噫噫。

噫噫噫噫噫噫噫。

噫噫噫噫噫噫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