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魏姆斯抬头望着不断翻腾的厚厚云层。
“希望加冕的时候天气能晴。”科垄有些担忧似的,“你还好吧,长官?”
它没有飞走,魏姆斯暗想。它为什么要飞走?我们伤不到它,而它想要的这里全都有。它就在上头什么地方。
“你还好吗,长官?”科垄又问了一遍。
肯定是在上头很高的地方,在雾的上面。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塔啊什么的。
“加冕礼是什么时候,军士?”他问。
“中午,长官。文斯先生派人送信来,说要你穿上最好的盔甲,跟所有民间领袖一起,长官。”
“哦,当真。”
“哈莫丘军士和日巡队会在街道两侧列队,长官。”
“用什么列?”魏姆斯含含糊糊地问。他仍然望着天。
“抱歉,长官?”
魏姆斯眯细眼睛,想把房顶看得更清楚些,“唔?”他说。
“我说他们会在街道两侧列队,长官。”科垄军士道。
“它就在上头,军士。”魏姆斯说,“我简直可以闻出来。”
“是的,长官。”科垄顺着他。
“它在考虑下一步怎么走。”
“是,长官?”
“它们并不是不聪明,你知道。只是跟我们的思维方式不同。”
“是,长官。”
“所以叫列队什么的见鬼去。我要你们三个上房顶,明白了?”
“是,长——什么?”
“上房顶。上高处。等它行动的时候,我要我们最早知道。”
科垄试图用表情声明自己并不想知道。
“你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长官?”他鼓起勇气问。
魏姆斯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是的,军士,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因为这是我的主意。”他冷冷地说,“现在执行吧。”
屋里只剩下魏姆斯一个人。他用冷水洗过脸,刮了胡子,然后从自己的矮柜里翻出仪式上穿戴的胸甲和红斗篷。好吧,斗篷曾经是红的,现在也仍然有好些不均匀的红色分布在上头,尽管总的来说它更像一张小网,没准儿还逮住过不少飞蛾。柜子里的头盔上公然没有羽毛,它曾经有片分子厚度的金叶子,不过二者早已经分道扬镳。
过去他曾经存过钱,想买件新斗篷。那些钱都跑哪儿去了?
值班室里没人。喏比给埃勒搜刮了好些果篮,小泽龙正躺在第四只果篮上。前三只已经进了它的肚子,或者已经融化了。
在暖烘烘的空气中,埃勒肚皮里那永不停息的隆隆声似乎特别响亮。时不时它还哼哼两声。
魏姆斯随手在它耳朵背后挠挠。
“你怎么了,小伙子?”他问。
门嘎吱一声开了。卡萝卜走进来,见魏姆斯蹲在被狠狠糟蹋的果篮旁边,立刻敬了个礼。
“我们有点担心它,队长。”他主动开口,“它连煤都不肯吃。就躺在那儿翻来覆去、哼哼唧唧。它不会是有什么不对头吧,你觉得呢队长?”
“有可能。”魏姆斯道,“不过对龙来说有点不对头是很正常的。它们总能解决,不管是用哪种法子。”
埃勒挺伤心地瞧他一眼,然后又闭上了眼睛。魏姆斯把给他准备的一小块毯子盖在它身上。
他听到吱的一声,于是伸手在泽龙颤巍巍的身子旁摸索了一阵,最后掏出个橡皮小河马。魏姆斯吃惊地看着它,又试着捏了两下。
“我觉得这个可以给它玩一玩。”卡萝卜略显得有些羞赧。
“你给它买了个小玩具?”
“是的,长官。”
“真是好心。”
魏姆斯希望卡萝卜没瞧见塞在果篮里头的小毛球,那东西可花了他不少钱。
他离开一人一龙,走进了外头的世界。
彩旗更多了。主干道两旁开始有人占位置,尽管仪式还有好几个钟头才会开始。街上的气氛仍然叫魏姆斯沮丧。
他终于有了点胃口,而且这胃口不是一两杯酒能满足的。于是他沿着街道走向哈尔加的排骨店,魏姆斯习惯在这里吃早饭,好多年都没变过。在店里他又吃了一惊。通常这里唯一的装饰全都集中在宣姆·哈尔加的外衣上,而且食物也都扎扎实实,最适合寒冷的早晨——全是卡路里、肥肉和蛋白质,或许还有一个维生素轻声抽泣,悲叹生活如此孤独。可是今天,两条纸做的彩旗在天花板上交叉,看得出费了不少心思,而铅笔写成的菜单更是离谱,每行歪歪扭扭的菜名里都能找到“加免”和“黄家”几个字。
魏姆斯一脸厌倦地指指菜单顶上。
“这是什么?”他问。
哈尔加瞅了一眼,此时油腻腻的馆子里只有他们俩,“这写的是‘由黄家亲点’,队长。”他骄傲地说。
“什么意思?”
哈尔加拿长柄勺挠挠脑袋,“它的意思就是说,”他回答道,“如果国王来了,他会喜欢这个。”
“那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不那么贵气的东西给我吃两口?”魏姆斯酸溜溜地说。最后他要了一片平民烤面包和一块无产阶级牛排。牛排生得很,你简直能听到它哞哞叫。魏姆斯坐在柜台前把它们吃下去。
他的思绪被隐隐约约的擦洗声打断,“你在干吗?”他问。
哈尔加从柜台背后抬起头,一脸做贼心虚的表情,“什么也没干,队长。”他拼命想把证据藏在身后,而魏姆斯的目光则从满是划痕的木头上射向他。
“得了,宣姆,有什么还不能给我瞧的。”
虽然有些迟疑,哈尔加还是伸出粗壮的双手。“不过是擦擦盘子上的老油腻。”他嘟囔道。
“原来如此。咱们认识多长时间了,宣姆?”魏姆斯和气得可怕。
“好多年了,队长。”哈尔加道,“你差不多每天都来,几乎。我最好的客人之一。”
魏姆斯从柜台上凑过去,让自己的鼻子同哈尔加脸蛋中央那坨压扁的粉红色齐平。
“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可动过那团油腻吗?”他质问道。
哈尔加想后退,“这个嘛——”
“它跟我就像是朋友,那团老油腻。”魏姆斯说,“那里头还有些黑色的小点,我跟它们早混熟了。它本身就是一顿饭。而且你把咖啡罐也洗过了,不是吗?我看得出来。人家说有的咖啡喝着就像在独木舟里做爱,我看你这儿就是这样,有了罐子里那些东西才更添了滋味。”
“那个,我觉得应该——”
“为什么?”
哈尔加任盘子从肥嘟嘟的手指间落下,“那个,我以为,如果国王碰巧进来——”
“你们全都疯了!”
“可是,队长——”
魏姆斯伸出一根控诉的手指,把它深深埋进哈尔加宽大的背心里,“你甚至不知道这倒霉鬼的名字!”他喊道。
哈尔加振作起来,“我知道,队长。”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当然知道。我在到处的装饰上都看见了。他叫王斯·万岁特。”
魏姆斯轻轻放开了手,他绝望地摇着头,在心里为人类根深蒂固的奴性痛哭了一场。
在另一个时空,图书管理员读完了最后一部分文字——不是书的结尾,这本书还有很多内容,只不过它被烧得太厉害,已经没法辨认了。
当然,最后几页没烧坏的字也是挺难读的。作者的手在发抖,他写得很快,还划去了不少。但在这方面,图书管理员的经验十分丰富。有些装订奇差的书,里面的内容简直难以辨认,在你读它的时候里面的文字还想读你,又或者在纸上扭来扭去,可他也一样能搞定。至少这本书的字不是这样。它们不过是出自一个为自己的性命担惊受怕的人,一个提出恐怖警告的人。
幸存的书页中,快到最后的一页吸引了他的注意。图书管理员坐在原地,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
接着他把目光投向黑暗。
这是他的黑暗。他就睡在里头的某个地方。这黑暗中还有个贼正往这里来,准备偷走这本书。然后有人会读这本书,读到这些文字,并且不顾一切地继续自己的计划。
他的手开始发痒。
他只需要把书藏起来,或者跳到小偷的脑袋上抓住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拧下来。
他的目光再次投向黑暗……
可这意味着干涉历史的进程,没准儿会造成非常恐怖的后果。图书管理员对这类事情知道得很清楚,这是进入L空间之前的必修课。他在古老的书本里看见过图片。时间可能会被撕裂,就像一条裤子。你可能掉进错误的裤腿里,过着其实发生在另一条裤腿里的生活,跟并未生活在你这条裤腿里的人说话,撞上其实已经不存在的墙。在错误的时间裤腿里,生活可能会很恐怖。
再说这也违反了图书馆的规则。如果他胆敢胡乱摆弄因果关系,时空图书管理员大会准要大发雷霆。
他小心翼翼地合上书,把它放回书架上。随后他轻轻从一个书柜荡到另一个书柜,一直来到大门口。他停下来,看了眼熟睡中的自己。也许他在考虑,要不要把自己叫醒,稍微聊两句,告诉自己他有朋友,不必担心。如果真是这样,他终于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这么干很可能给自己惹上大麻烦。
于是他溜出门去,躲在阴影里,等戴着兜帽的小偷把书偷出来,跟踪他来到他们的聚会地点。他在那扇紧闭的大门附近等着,一直等到明理兄弟们开完会,然后跟踪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到了他的住处,并且用类人猿的语言吃惊地嘀咕了好一阵……
之后他跑回图书馆,重新面对L空间的艰难险阻。
上午,街道上已经挤满了人,魏姆斯发现喏比在挥舞一面小旗,于是扣了他一天的工钱。一种尖利的沉闷气氛笼罩着瑟尤多场,就像一大片黑云,中间偶有闪电穿过。
“‘往高处去’,”喏比嘟囔道,“说起来倒是轻巧。”
“我本来指望能去街上列队。”科垄道,“那位置视野才开阔哩。”
“前天晚上你还说什么特权和人的权利。”喏比指控道。
“没错,那个,人的特权和权利之一就是给自己找个视野开阔的地儿。”军士道,“我就是这意思。”
“我从没见队长脾气这么坏。”喏比说,“我更喜欢他猛喝酒的时候。依我看他——”
“我说,我觉得埃勒病得很重。”卡萝卜道。
他们都转身看着水果篮。
“它在发热,皮肤也亮闪闪的。”
“龙的体温一般是多少?”科垄问。
“哈。你准备怎么量来着?”喏比问。
“我觉得我们应该请兰金小姐来瞧瞧他。”卡萝卜道,“这些事情她最清楚。”
“不,她肯定在为加冕礼做准备。咱们不该去打扰她。”科垄道。他伸手摸摸埃勒不断颤抖的身子,“我过去有只狗,它——嗷!这不叫热,简直是烫得要命!”
“我给它拿了好多水,可它碰都不肯碰。你拿水壶做什么,喏比?”
喏比一脸无辜,“那个,我觉得出门之前不如煮点茶喝,浪费了多可惜——”
“把水壶从它身上拿下来!”
时间到了中午。雾气并没有完全消失,但的确散了些,天空中能看见一团模模糊糊的浅黄色,那是太阳。
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警卫队早已经变成了条可怜虫,但身为它的队长仍然意味着正式场合总有魏姆斯的一席之地。当然,尊卑强弱的次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晃晃悠悠的露天看台上,他的座位也被移到了最低的一层,夹在丐帮首领和教师公会的会长中间。他并不介意。坐哪儿都比最顶上要好,那里全是杀手、小偷、商人和其他所有飘上社会顶层的东西。他从来不知道跟那些人该说些什么。至少老师一点也不聒噪,他只是偶尔握紧拳头再放开,并且呜咽几声。
“你的脖子不舒服吗,队长?”他们正等着车队,乞丐头子礼貌地问了一句。
“什么?”魏姆斯有些心不在焉。
“你老往上看。”乞丐说。
“唔?哦。不。没什么。”魏姆斯道。
乞丐把自己的天鹅绒斗篷裹紧些。
“说起来,你不会正好有——”他停下来,计算出一个符合自己身份的数目——“大概三百块钱吧?我需要一桌十二道菜的宴席,嗯?”
“没有。”
“好吧。”乞丐头子友好地说。他叹了口气。当乞丐头子,这活儿实在没干头。问题就在于身份上的差别。低级的乞丐只要讨到几个便士就能活得舒舒服服,可如果你跟人家要一栋十六间卧室的房子过夜,人家通常都会扭过头不睬你。
魏姆斯继续研究天空。
在高台上,空眼爱奥的高阶祭司正在为加冕礼忙忙碌碌。昨晚,他借助复杂的普世神学以及自己的终极武器——一根带铁钉的大棒——赢得了为国王加冕的权力。在一个便携式小祭坛旁拴着一只公山羊,正在十分安详地反刍。此刻它多半正用山羊语琢磨:我真是只走运的公山羊,居然搞到了这样好的位置,可以把仪式看个清清楚楚。这故事孩子们该多爱听哪。
魏姆斯的目光扫过距离最近的建筑,它们的轮廓有些模糊。
远处传来欢呼声,表明国王的仪仗队已经上路了。
高台上忙碌起来,狼平·文斯监督着一群笨手笨脚的仆人,要他们赶紧把紫色地毯铺到台阶上。
广场对面,在安科-莫波克日渐消亡的贵族阶级中间,兰金小姐扬起脸。
宝座是用木头和金属片匆忙赶制的,水准稍逊一筹的牧师们在宝座周围各就各位,其中几个脑袋上还带着点伤。
魏姆斯在椅子里不安地扭动身子,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他的目光投向河上朦胧的雾气……
……并且看见了翅膀。
亲爱的母亲和父亲〔卡萝卜一面尽心尽力地盯着天空一面写道〕好吧,整个镇子都摩拳擦掌,准备要搞那加冕礼了,这可比家里的事复杂多了,另外我现在还得值白班。这很可惜,因为我本来准备跟蕊德一起去看加冕礼,但抱怨是很不对的。现在我必须停笔了,因为我们正等着一条龙,它随时可能出现,虽然它并不真的存在。爱你们的儿子,卡萝卜。
另,你们最近瞧见过薄荷吗?
“你这蠢货!”
“抱歉。”魏姆斯道,“抱歉。”
大家纷纷爬回自己的座位,许多人怒气冲冲地瞪着他。文斯气得脸色发白。
“你怎么能这样蠢?”他怒道。
魏姆斯看着自己的手指。
“我以为看见了——”他张口想要解释。
“那是只乌鸦!你知道乌鸦是什么吗?城里准有好几百只!”
“有雾,你明白,大小不太容易判断——”魏姆斯喃喃地道。
“还有可怜的桂廷大师,你该知道高声喊话对他有什么影响!”教师公会的会长已经被好心人牵走了。
“那样大喊大叫!”文斯继续道。
“听着,我说了很抱歉!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只好让车队停下来,什么都给你耽搁了!”
魏姆斯没吭声。他能感觉到好几百双眼睛看着自己,有些觉得挺逗,有些丝毫没有流露出同情的意思。
“那个,”他嘟囔道,“我最好还是回瑟尤多场去——”
文斯眯了眯眼睛,“不!”他厉声道,“不过你可以回家,如果你喜欢的话。或者爱去哪儿去哪儿。把你的警徽给我。”
“呃?”
文斯伸出一只手。
“你的警徽。”他重复道。
“我的警徽?”
“我是这么说的。我希望你远离麻烦。”
魏姆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可这是我的警徽!”
“而你要把它给我。”文斯冷冷地说,“根据国王的命令。”
“你什么意思?他根本不知道这件事!”魏姆斯听出自己声音里有些歇斯底里的味道。
文斯绷着一张脸,“但他会知道的。”他说,“而且依我看,他根本不会费心任命一个继任者。”
魏姆斯缓缓摘下那个长满铜锈的小圆块,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一言不发地把它抛给文斯。
有一瞬间他想出声哀求,但他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反抗。他转过身,大步从人群中走过。
那么,就这样了。
就这么简单。半辈子的服务。再也没有城市警卫队了。哈。魏姆斯踢了人行道一脚。从今往后就是什么皇家卫队。
头盔里插着该死的羽毛。
好吧,他已经受够了。再说在警卫队原本就算不得过日子,在这里你虽然也能认识不少人,但和他们结识的场合往往不那么恰当。适合他干的事儿肯定成百上千,而且如果他使劲拼命想,一定能记起其中几件。
瑟尤多场并不在仪仗队经过的线路上。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哨所,房顶背后远远传来欢呼声。整座城市的神庙都敲响了钟。
现在他们敲钟,魏姆斯暗想,但很快他们就——他们就——他们就不会敲钟了。作为名言警句是差了点儿,这他也知道,不过他可以好好把它修改修改。今后他有的是时间。
魏姆斯发现屋里一团乱。
埃勒又开始吃东西了,把桌子、炉栅、煤斗吃了个七七八八,还干掉了几盏油灯和那个会吱吱叫的橡皮河马。现在它躺回到自己的篮子里,皮肤抽搐,在睡梦里也哼哼唧唧的。
“你可真能折腾。”魏姆斯感到实在不可思议。不过至少现在他不必再收拾残局了。
他拉开自己书桌的抽屉。
这里同样被扫荡过了。如今抽屉里只剩下几块碎玻璃。
科垄军士爬上小仙庙的护墙。干这种事儿他的岁数实在大了点。他加入警卫队是为了敲锣,从没想过还得坐在高处等龙来找自个儿。
他喘过气来,开始往雾里瞅。
“上头还有人类同胞吗?”他低声问。
卡萝卜的声音在沉闷的空气里显得毫无生气,而且全无特色。
“我在这儿,军士。”他说。
“我只不过是确认一下你还在不。”科垄道。
“我还在,军士。”卡萝卜听话地回答道。
科垄走到他身边。
“只是确认一下你没被吃掉。”科垄努力想要咧嘴一笑。
“我没被吃掉。”卡萝卜道。
“哦。”科垄说,“那,很好。”他伸出根手指在潮湿的石头上敲敲打打。他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立场表白清楚。
“只是确认一下。”他重复道,“职责所在,你明白。到处察看,那之类的。可不是因为我害怕一个人待在屋顶上,你明白。这上头雾可真浓,不是吗?”
“是的,长官。”
“一切全都还好?”喏比的声音从浓浓的雾气中溜到两人身边,声音的主人很快也跟了过来。
“是的,下士。”卡萝卜道。
“你来这儿干吗?”科垄质问道。
“我只不过是上来确认准警员卡萝卜是不是还好。”喏比很无辜,“你又在这儿做什么,军士?”
“我们都还好。”卡萝卜露出灿烂的微笑,“这可真不错,不是吗?”
两位士官不大自在地扭扭身子,同时避开彼此的眼睛。他们自己的岗位看上去那样遥远,房顶上潮湿又阴暗,而且更重要的是,毫无遮挡。
科垄做出了行政决策。
“见他的鬼。”他找个倒在地上的雕像一屁股坐下。喏比靠着围墙,从耳朵后头那恐怖的烟灰缸里捡出一截潮湿的烟屁股。
“刚听到仪仗队走过去了。”他说。科垄往烟斗里装上烟叶,在身旁的墙上划燃火柴。
“如果那条龙还活着,”他吐出一口气,把一小块雾污染成烟雾,“那它就会赶紧跑得远远的。城里可不适合龙待。”听他的语气,军士已经完全把自己说服了,“它会跑到一个有很多高地、食物又充足的地方。你们瞧着吧。”
“就像咱城里这样的地方,你是说?”卡萝卜问。
“闭嘴。”他的两个同伴异口同声。
“火柴丢过来,军士。”喏比道。
科垄把一小捆难看的黄头火柴抛给喏比。喏比擦亮一根,但那一点火光立刻就被吹灭了。几片雾气从他身旁飘过。
“起风了。”他总结道。
“很好。真受不了这雾。”科垄说,“我说到哪儿了来着?”
“你说到龙肯定已经跑出去老远了。”喏比提示道。
“哦。没错。嗯,道理上说得通,不是吗?我是说,如果我能飞,我才不会待在这地方。如果我能飞,我才不会爬上屋顶,坐在个脏兮兮的旧雕像上。如果我能飞,我会——”
“什么雕像?”喏比的烟停在半路。
“这一个。”科垄捶了屁股底下的石头一拳,“你别想吓唬我,喏比。你知道小仙庙上头净是发霉的旧雕像,总共好几百。”
“这我可不知道。”喏比说,“我只知道上个月它们全给抬下去了,因为他们要重新装修房顶。现在只剩房顶和拱顶,其他全没了。这些小细节你必须留意,”他补充道,“在你侦侦探探的时候。”
接下来那潮湿的沉默里,科垄军士低头看了看自己屁股底下的石头。它的形状由粗而细,上头有些鳞片一样的纹理,还带种难以形容的尾巴一样的特质。然后他顺着它往上看,目光投向正在迅速消散的雾气。
小仙庙的拱顶上,龙抬头打个哈欠,接着张开了翅膀。
张开翅膀可不是个简单的动作,它似乎持续了好一会儿工夫。巨龙皮肤上的褶皱和肋骨仿佛复杂的生物机械,它们慢慢滑开,然后,等翅膀展开以后,龙再打个哈欠,几步走到房顶边缘,腾空而起。
过了几秒钟,一只手出现在围墙边。它四下拍打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趁手的地方。
有人哼了一声,接着卡萝卜把自己拉回到房顶上,并且把自己的两个同伴也拉了上来。他们直挺挺地躺着,大口喘气。卡萝卜注意到龙爪在房顶铺的铅片上留下了深深的划痕。这种事你想不注意都难。
“我们,”他气喘吁吁地问,“我们是不是该警告大家?”
科垄挣扎着往前爬了一点,好看看城市另一头的情况。
“我想咱们不用麻烦了。”他说,“我想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的。”
空眼爱奥的高阶祭司有些结巴。根据他的调查,安科-莫波克历史上从来没有举行过正式的加冕礼。过去的国王们只几句话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王冠在咱手上,我说,哪个婊子养的想来抢咱就干掉他,以哈利大人的名义。”别的先不提,首先就是过于简短。高阶祭司费了老大工夫才写出更冗长、更与时俱进的一篇话,可惜现在记不大起来了。山羊也让他有些分心,它总带着皇家的兴趣望着他。
“快点!”文斯从宝座后面嘶嘶地催促道。
“一切都要按部就班。”高阶祭司嘶嘶回去,“这是加冕礼,我告诉你。你也许愿意表现出一点点尊敬的意思。”
“我当然尊敬!现在快点——”
右手边传来一声喊。文斯朝人群里瞪大眼睛。
“是那个兰金家的女人。”他说,“她在搞什么鬼?”
她周围的人都在激动地叽叽喳喳。所有的手指都指着同一个方向,活像一片倒下的森林。一两声尖叫过后,人群像潮汐一样动起来。
文斯的目光顺着小仙街宽阔的路面往前看。
那边那个不是乌鸦。这次不是。
龙飞得很慢,离地面只几尺,翅膀优雅地拍打着空气。
街道上纵横交错的彩旗缠到它身上,然后像一堆蜘蛛网似的折断了;它们堆在龙的背脊上,同它的尾巴一起迎风招展。
它飞行时脑袋和脖子完全舒展开,仿佛巨大的身体是艘驳船,被头颈拖着前进。街上的人放声尖叫、相互推搡、互相争夺门廊的庇护。它对他们毫不在意。
它应该咆哮着飞过来,可你只能听见翅膀拍打空气和彩旗扯断的声音。
它应该咆哮着飞过来,而不是像这样,这样缓慢、刻意,让恐惧有时间酝酿成熟。它应该威胁,而不是许诺。
它应该咆哮着飞过来,而不是由喜庆的彩旗呼呼地伴奏,轻柔地滑翔在空中。
魏姆斯拉开书桌的另一个抽屉,瞅瞅里头寥寥无几的文件。抽屉里确实没什么属于他的东西。一个破糖袋提醒他,自己已经欠品茶俱乐部六个便士了。
真奇怪,他现在并不觉得生气。当然他会生气的。到晚上他就会怒气冲天了。酩酊大醉,并且怒气冲天。但现在还没有,现在还没有。他还没有把事情完全消化,而且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走着这些过场,正是为了免得思考。
埃勒在篮子里迟缓地动了动,抬起脑袋哼哼起来。
“怎么了,小伙子?”魏姆斯伸出手去,“肚子痛吗?”
小泽龙的皮肤在动,仿佛它身体里有重工业正在开工。《龙的疾病》里可没有提到过这种情况。扁扁的肚皮闹出了很大动静,仿佛远方发生了地震,而震区还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争。
这肯定有点不对劲。西碧尔·兰金说你必须很注意龙的饮食,因为哪怕它们的胃有一点点不适,你也会发现墙壁和天花板全装饰上了可怜巴巴的龙鳞。可过去的几天……好吧,有冷比萨,还有喏比烟屁股的烟灰,反正总的说来埃勒是爱吃什么就吃什么。从屋里的情况判断,这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的一切。不用提还有最底下抽屉里的那些东西。
“我们真是没有好好照顾你,对吧?”魏姆斯道,“把你当只小狗养了,真的。”他想了想,不知道吱吱叫的橡胶河马对消化有什么影响。
魏姆斯慢慢意识到,远方的欢呼已经变成了尖叫。
他茫然地看看埃勒,接着露出一个十分邪恶的微笑。他站起身来。
街上到处是人群惊慌失措、四散奔逃的声音。
魏姆斯把坑坑洼洼的头盔戴在脑袋上,心满意足地弹了它一下,然后哼着疯狂的小调慢慢悠悠地走出了房门。
有一会儿工夫埃勒没怎么动弹,然后,它半爬半滚,吃力地离开了自己的篮子。它大脑中控制消化系统的巨大区域传出了许多古怪的信息——它提出的要求它压根儿就不明白。幸运的是,它的大脑可以非常详细地把它们形容给它大鼻子里那些复杂的神经末梢。鼻翼开始扩张,把屋里的空气详详细细地检查一遍。它转动脑袋,做起了三角测量。
它费力地走到房间另一头,很开心地吃起东西来。它吃的是卡萝卜擦盔甲的油。
魏姆斯走上小仙街,无数人从他身旁拥过。破月亮广场上升起了浓烟。
巨龙蹲在广场中央,脚下是被它踩烂的加冕台。它的脸上略有得色。
宝座和它的主人都不见踪影,不过在那片冒烟的木头中间有一小堆碳。如果我们对它进行法医鉴定,或许可以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
魏姆斯抓住一个纯装饰性的喷泉口,免得被汹涌的人潮卷走。通向广场的每条道路都挤满了人。他们在拼命往外挤,但是魏姆斯注意到,大家并没有吵闹。现在已经没人再把力气浪费在尖叫上。现在他们只剩下一种坚强的、死硬的决心:一定要去别的地方。
龙展开翅膀,舒舒服服地拍了几下。队伍后头的人把这看作应该赶紧行动的信号,立刻爬上前头人的后背,踩着一个个头顶奔向安全之地。
几秒钟之内广场上就空空如也,只剩下十足的笨蛋和迷糊到不知所以的人——就连被踩成重伤的伤员也正精神抖擞地爬向最近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