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兰金小姐看了眼挂在喉咙脖子上的托盘。几千年的教养救了她,她回答时声音里只稍微流露出那么一丁点惊恐的意思。她说:“天哪,它们看起来很不错。多好的吃食。”
“它们是某座神秘大山上的喇嘛做的吗?”卡萝卜问。
喉咙回以一个古怪的眼神,“不,”他耐心耐气地解释道,“是猪做的。”
“什么错误?”魏姆斯急切地问,“得了,快告诉我。他准备纠正什么错误?”
“那,那个么,”喉咙说,“比方说,嗯,税收。这就是错的,首先。”他还算知道廉耻,稍微露出点尴尬的表情。在喉咙的世界里,纳税完全是其他人才会遇上的事。
“没错。”他旁边的一个老女人接口道,“还有,我房子的阴沟经常漏出好些恶心的东西,房东压根儿不管。这就是错的。”
“还有永久性秃顶。”她前边的男人说,“这也是错的。”魏姆斯张口结舌。
“啊。国王可以治好这个,你知道。”另一个君主制的热烈拥护者很有经验似的说。
“事实上,”喉咙在背包里摸索起来,“我这儿正好还剩下几瓶神奇的油膏,是由——”他瞪了卡萝卜一眼——“住在大山上的老喇嘛——”
“而且他们还不能搭理人,你知道。”君主主义者接着说道,“凭这个你就能判断他们是皇家成员。完全不搭理人。这是因为他们必须高雅得体。”
“真不错。”漏阴沟的女人道。
“还有钱。”君主主义者享受着他人关注的目光,“他们从不带钱。单靠这个你就能看出谁是国王。”
“为什么?钱又没多重。”要求治疗秃顶的男人说。此人剩下的头发分散在头顶各处,仿佛一小撮残兵败将,“我能拿得动好几百块钱,一点问题也没有。”
“当国王的胳膊多半没什么力气。”那女人聪明地说,“多半因为挥手太多了。”
“我一直以为,”君主主义者掏出个烟斗,开始往里装烟叶;此君一脸深思的表情,说明他准备给周围的人好好上一课,“我一直以为作为国王,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担心自己的女儿给戳上一下。”
四下里一阵若有所思的沉默。
“然后睡个一百年。”那人无动于衷地继续下去。
“啊。”其他人都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
“然后当然还有豌豆的消耗。”他补充道。
“唔,的确。”那女人不大确定似的。
“因为总得睡在上头。”君主主义者道。
“更别提几百床床垫了。”
“没错。”
“真的吗?我想我可以给他搞个批发价。”喉咙道。他转向魏姆斯,队长正闷闷不乐地听着这场谈话,“瞧见了,队长?你就要变成皇家卫兵了,我猜。头盔上也会多些羽毛。”
“啊,王室的排场。”君主主义者拿自己的烟斗一指,“非常重要。会有很多阅兵典礼。”
“什么,免费的?”喉咙问。
“这个么,我认为或许得自己掏钱。”君主主义者道。
“你们全都他妈的疯了!”魏姆斯大声喊道,“你们对他压根儿就不了解,再说他都还没赢呢!”
“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我想。”那女人说。
“那是条喷火的龙!”魏姆斯记起那些鼻孔,声音越发尖利,“而他不过是个骑马的人,看在老天的分上!”
喉咙轻轻捅捅他的胸甲,“你简直没有灵魂,队长。”他说,“当一个陌生人来到被巨龙奴役的城市,拿一把亮闪闪的剑对它发起挑战,嗯,结局只可能有一个,不是吗?多半是命运呢。”
“奴役?”魏姆斯喊道,“奴役?你个手脚不干净的坏蛋,喉咙,昨天你还在卖可爱的龙玩具!”
“那不过是生意,队长。没必要那么激动。”喉咙好脾气地说。
魏姆斯怒火中烧,扭头回到自己手下人身边。随你怎么批评安科-莫波克的居民,至少有一点你必须承认,在独立自主这个问题上他们始终是靠得住的:任何时候他们都会坚持,在实行抢劫、诈骗、贪污和谋杀的权力上所有人必须一律平等。在魏姆斯看来,这是绝对正确的态度。最阔的富翁和最穷的乞丐并没有丝毫差别,只除了前者有许多钱、食物、权力、漂亮衣服和健康。但至少他并不比乞丐强,只不过富些、胖些、权力大些、穿得好些外加健康些。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
“可现在,他们只嗅到一丝国王的味儿就一个个多愁善感起来了。”他嘀咕道。
此刻龙正缓缓盘旋在广场上空,显得十分警觉。魏姆斯伸长了脖子,希望目光能越过挡在自己身前的无数个脑袋。
许多猎食者的基因里都储存着自己猎物的形象,类似的,手拿宝剑的骑士多半也拨动了龙脑袋里的几个机关。此刻它表现出强烈而警觉的兴趣。
魏姆斯耸耸肩,“我甚至不知道我们过去是个王国。”
“唔,那还是好几百年以前。”兰金小姐道,“国王被推翻了,好事一桩,要我说。他们有时候够吓人的。”
“可你,那个,你来自贵——来自出身很好的家庭。”魏姆斯道,“我还以为你肯定是全心全意支持国王的。”
“有好些都是怕人的蠢货,你知道。”她轻快地说,“遍地娶老婆,砍人家的脑袋,打毫无意义的仗,拿自己的匕首吃东西,吃掉一半的鸡腿随手往肩膀后头一扔,那之类的。完全不是咱们这类人。”
广场上安静下来。龙已经飞到最远的一头,此刻它几乎静止在空中,只有翅膀在缓缓拍动。
魏姆斯感到有什么东西轻轻抓住了自己的背,很快埃勒出现在他肩膀上,用后腿的爪子抓紧他的肩。它短小的翅膀跟随着大家伙的节奏扇动着。他的眼睛紧盯着空中的巨龙,鼻子里发出嘶嘶声。
男孩的马在广场的石板上不安地蹦弹,他翻身下马,舞动宝剑,面对着远处的敌人。
他看起来倒真是很自信,魏姆斯告诉自己。但话说回来,都什么时代了,屠个把龙难道就能证明你可以当好国王吗?
不过有一件事你必须承认,那剑确实闪亮得紧。
此刻是第二天凌晨两点。一切安好,只除了那雨。天上又下起了毛毛雨。
多元宇宙里有不少市镇都自以为很懂得该怎么找乐子。新奥尔良和里约热内卢之类的地方,觉得自己不仅能乐翻天,还能再乐回地上。可只要安科-莫波克动起真格的,它们也只不过是安息日下午两点左右的威尔士小山村罢了。
在安科河混浊的泥浆上方,烟花正噼里啪啦满天绽放。街道上烧烤着各种家养动物。舞者挨家挨户跳着康加舞,同时搜刮任何没有钉牢的装饰品。整个城市都在纵情豪饮。通常绝不会大声吆喝的人此刻正放声高喊:“万岁!”
魏姆斯闷闷不乐地穿过拥挤的街道,他感到自己就好像水果沙拉里那颗孤零零的腌洋葱。他已经告诉手下人今晚放假。
他一点也没有身为君主主义者的感觉。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对国王有什么意见,但不知为什么,安科-莫波克人挥舞小旗子的画面却叫他恼火。这是甘愿受人支配的外国人才会干的事儿。
再说了,头盔里插上皇家羽毛,这想法也叫他反感。他对羽毛一直有些偏见。羽毛有种,唔,有种收买人的意思,告诉整个世界你不再属于自己。而且还让他觉得自己像只鸟。这会是最后的那根稻草。
他那双不听话的脚把他带回了瑟尤多场。毕竟还有哪里可去呢?他的住处气氛压抑,而且房东大人不住抱怨埃勒在地毯上弄出的洞——无论魏姆斯怎么吼它都充耳不闻。还有埃勒的气味。再说魏姆斯今晚也没法去酒馆喝酒,否则他就会看到比平时喝醉酒以后更让他恼火的东西。
瑟尤多场里安安静静的很舒服,尽管透过窗户仍然能听到远处狂欢的声音。
埃勒从他肩上爬下来,开始大嚼壁炉里的碳。
魏姆斯一屁股坐下,脚抬到桌上。
多么奇怪的一天!多么奇怪的战斗!闪、躲、人群中的高喊,那个年轻人站在广场中央,看起来那样渺小、毫无保护,龙用魏姆斯已经非常熟悉的方式深吸一口气……
可是没有火。魏姆斯吃了一惊。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龙就更不必说了,它眯起眼,想看看自己喉咙里出了什么问题。它绝望地挠着自己的输气管,直到那小伙子闪到它一只脚爪底下、一剑刺中目标,它还在惊诧莫名。
然后就是一声霹雳。
你总以为现场会留下点龙碎片吧,说实话。
魏姆斯把一张纸拉到眼前,这是他昨天的笔记:
项目一:沉甸甸的龙,但它飞得很利索;
又:火虽然很烫,却是出自一个活生生的东西里头;
又:泽龙是些可怜的小东西,但这恐怖的大家伙却十分吓人;
又:它从哪里来无人知晓,亦不知它去了哪里,以及来去之间在哪里度过;
又:为何它烧得如此干净?
他把笔墨拖到身边,用工整的字体慢慢补充上下面一句:
又:龙可以完全被消灭得一丝不剩吗?
他琢磨半晌,再加上一条:
又:为何它爆炸过后无人能找到它,努力搜索亦无功而返?
这事儿真叫人奇怪。兰金小姐说泽龙爆炸的时候到处都是龙,而这一条见鬼的可不小,安科-莫波克的居民应该整晚在街上铲龙肉才对。但似乎没人为这事烦心。当然了,最后的紫色烟雾确实挺壮观。
埃勒吃完了煤,开始吃火钳。到目前为止,它今晚已经吃下了三块鹅卵石、一个门把手、某种它在排水沟里找到的不明物体;另外它还干掉了三根割自家喉咙的正宗猪内脏香肠,这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咀嚼火钳的声音同雨水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混合在一起。
魏姆斯盯着纸片看了一会儿,然后写道:
又:国王怎能凭空冒出来?
他还没近距离瞧过那小伙子。不过他的长相似乎还成,虽然多半不是什么慎思明辨的智慧型人物,但你肯定不会介意在自己的零钱上看见他的侧脸。再说了,干掉龙以后,哪怕他是个斜眼的小妖精也不会有什么要紧。众人满怀胜利的喜悦,立马就把他抬到王公的府邸去了。
维帝纳尼大人被关进了自己的地牢里。听说他并没有做什么抵抗,只是朝每个人微笑,然后安安静静地去了。
对于安科-莫波克来说这是多么教人高兴的巧合:它正需要屠龙者,一个国王就站了出来。
魏姆斯翻来覆去地把这个问题琢磨几遍,随后又把它覆去翻来。他拿起鹅毛笔写道:
又:对于一个要当国王的小伙子,正好碰上一条龙可以证明他的身份绝对属实,这是多么教人高兴的巧合。
至少比家传的胎记和宝剑强多了,这是可以肯定的。他心不在焉地把笔转来转去,然后又涂上几句:
又:那条龙并非某种机械装置,同时我们还可以肯定,任何巫师都无法创造出这样庞、庞……这样的大家伙。
又:为什么,说到底,它竟喷不出火?
又:它从哪里来?
又:它去了哪里?
窗户上的雨声更急了些。庆祝的声音湿了不少,接着完全消失了。空气中增添了一点点雷声。
魏姆斯在“去”字下头画了好几条线。经过更深入的思考之后,他又加上了两个问号。
他盯着纸上的效果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纸揉成一团,朝壁炉里扔过去。纸团被埃勒拦截,吞进了肚皮。
有人犯了罪。警察古老的直觉让魏姆斯脖子上的汗毛纷纷起立,大声嚷嚷有人犯了罪,尽管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竟有这样的直觉。这一罪行很可能十分古怪,以至于没有被包括在卡萝卜的书里。但它的确存在,几例高温谋杀不过是开头罢了。他会找到它,给它一个名字。
魏姆斯站起身来,从门后的挂钩上取下自己防雨的皮斗篷,走进光秃秃的城市里。
龙的去向是这样的。
它们躺着……
不是死了,不是睡了。也不是在等待,因为等待意味着有所期待。我们要找的那个字眼多半是……
……愤怒。
它还记得真正的空气从翅膀下流过的感觉,记得火焰那纯粹的愉悦。上方是无垠的天空,下方是有趣的世界,满地跑来跑去的小东西。在那里存在的质地也不同。比这里更好。
可正当它开始享受的时候,它却遭了暗算。它没法再喷火,被送回老家,仿佛它不过是某种毛茸茸的犬科哺乳动物。
世界被从它手上夺走了。
在龙的大脑中,爬行动物的神经元里燃起了一个念头。也许,只是也许,它可以重新夺回那个世界。它被召唤,又被轻蔑地驱逐。但或许它能找到一条小径、一点气味、一条线索,领它重新回到天空……
或许存在着一条思维的小道……
它记起一个头脑。一个暴躁的声音,充满了自以为是,那头脑几乎同龙的有些类似,只不过规模要小很多、很多。
啊哈……
它舒展开翅膀。
兰金小姐给自己做了杯可可,听着屋外管道里雨水的汩汩声。
她脱下那双可恶的舞鞋。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它们看起来活像一双粉红色的独木舟。然而,就像那个有趣的小军士说的,责任在召唤。兰金家是安科-莫波克最古老的家族之一,而她是这个家庭的最后一个代表,她必须去参加庆功舞会,去表达自己的良好意愿。
维帝纳尼大人很少办舞会,有人还专门为此编了首挺流行的小调。但从现在起,舞会是再也望不到头了。
她受不了舞会。要说哪样更有乐子,它还比不过清理龙粪。清理龙粪的时候你至少知道自己在干吗。你不会热得双颊泛红,硬逼着自己吃那些插在小棍子上的傻东西,或者穿条裙子让你看起来活像一朵站满了小天使的云。泽龙才懒得管你是什么模样,只要你手里拿着食盆它们就满足了。
真好笑。她一直以为你得花上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才能组织一场舞会。请柬、装饰、香肠,还要把那些怕人的鸡肉泥硬塞进点心里。但这一切只几个钟头便安排妥当了,简直就好像有人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出似的。显然是服务业创造的又一次奇迹。她甚至同那个人跳了一支舞——她找不到更好的词,所以姑且称他为新王吧——这位新王礼貌地恭维了她几句,虽然声音很轻。
明天还有加冕礼。你总以为这种事得花上几个月才能闹明白。
她一面琢磨一面给泽龙混合深夜的吃食:石油、泥炭,再加上一点点硫黄调味。她懒得换下晚礼服,直接把沉甸甸的围裙套在上头,再戴上手套和头盔、拉下头盔上的面甲,这就算打扮妥当。然后她抓起食桶,冒着大雨一路跑进了龙舍。
她刚一开门就知道有什么不对劲。通常食物都会引来欢呼、口哨和短暂的火焰喷射。
但今天,泽龙全都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围栏里,专心致志地看着屋顶外的什么东西。
这真有些吓人。她把两个食桶砰砰地对碰几下。
“不用害怕,大坏龙已经走了!”她欢快地说,“吃东西吧,你们这些小家伙!”
有一两条泽龙瞄了她一眼,然后又继续——
继续什么?它们看起来并不害怕,只是非常、非常专注,就好像在警戒。它们在等待着什么。
微弱的雷声再次响起。
两分钟之后,她往山下潮湿的城市走去。
有些歌从来都是喝醉了才唱的。《内李·丁》就是其中之一。所有以“当我走在……”开头的歌也一样。在安科-莫波克附近地区,最受欢迎的调子是《巫师法杖的一头有个疙瘩》。
卫兵们已经醉了——至少其中三分之二已经醉了。卡萝卜被劝着喝了杯掺柠檬汁的啤酒,结果他并不怎么喜欢。再说歌里的字他也不全认识,他认识的那些好多他又不懂是什么意思。
“哦,我明白了。”最后他说,“这是种幽默的文字游戏,对吧?”
“你知道,”科垄眼瞅着安科城里越来越密的雨雾,满脸惆怅,“每到这种时候我就想,要是老——”
“别说这个。”喏比晃了晃,“你答应过的,咱们谁也不提,说了也没什么好处。”
“这是他最喜欢的歌。”科垄伤心地说,“他有一嗓子漂亮的男高音。”
“我说,军士——”
“他是个正直的人,咱们的加斯筋。”科垄道。
“我们也没法子。”喏比闷闷不乐地说。
“我们当然有法子。”科垄道,“我们可以跑得快些。”
“到底是怎么回事?”卡萝卜问。
“他死了。”喏比说,“在执行任务期间。”
“我告诉过他。”科垄就着瓶子喝了一大口——这瓶酒是他们特意从酒馆带出来的,准备让它陪伴他们度过今晚——“我告诉过他。慢些,我说。你会给自己惹上麻烦的,我说。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一个人冲到前头去。”
“我觉得这要怪小偷公会。”喏比道,“放任那样的人在大街上乱跑——”
“那天晚上我们瞧见一个家伙在打劫,”科垄可怜巴巴地说,“就在我们眼皮底下!然后魏姆斯队长,他说上啊,所以我们就开追,只不过关键在于不能跑得太快,你知道,否则你就可能会追上他们。追上他们你就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麻烦——”
“他们不喜欢被人追上。”喏比说。一点点雷声过后又是一阵骤雨。
“他们不喜欢。”科垄附和道,“可加斯筋忘了,他继续跑,转过一个弯,然后,唔,那家伙有两个同伙,就等在那儿——”
“其实是他的心脏出了问题。”喏比说。
“唔,反正,就这样了。”科垄说,“魏姆斯队长为这事心烦意乱。在警卫队你不能跑太快,小子。”他庄严地说,“你可以是个跑得快的卫兵,或者你可以是个年纪大的卫兵,但你不可能是个跑得快的老卫兵。可怜的老加斯筋。”
“不该是这样子。”卡萝卜说。
科垄从瓶里喝口酒。
“好吧,事情就是这样子。”他说。雨水落在他的头盔上,从他脸上流下来。
“可它不该是这样子。”卡萝卜毫不迟疑地说。
“可它就是。”科垄道。
城里还有一位也很不安。他就是图书管理员。
科垄军士给了他一枚警徽。图书管理员温柔的大手把它翻来翻去,又放在嘴边啃两口。
倒不是因为城里突然多了个国王。猩猩都是传统主义者,而再没有什么比国王更传统了。但他们同样喜欢事情干净利索,而眼下事情并不干净利索。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们过于干净利索了。真相和现实永远不会这样简单。古老王位的继承人不会突然从树上长出来。这方面他可是专家。
再说了,谁也没在找他的书。人类做事就是这样不分轻重缓急。
那本书是关键。他可以肯定。好吧,有一个法子可以弄明白书里写了些什么。那是条艰险的道路,但作为图书管理员,危险根本就是家常便饭,不是吗?
沉睡的图书馆一片寂静。他打开自己书桌的抽屉,从最深的角落拿出一盏小油灯。灯的设计很精致,任何明火都无法与外界接触。周围这么多纸,再小心也不为过……
他还拿了一袋花生,稍事考虑之后,又拿了好大一卷绳子。
他咬掉一小段绳子,用它把警徽挂在脖子上,好像一块护身符。接着他把那卷绳子的一头拴在书桌上,在片刻的思索之后,双手并用走进了书柜中间。绳子在他身后不断延伸。
知识等于力量……
绳子很重要。过了一会儿,图书管理员停下来。他集中起自己作为图书管理员的全部力量。
力量等于能量……
有时候人类很愚蠢。他们以为大学图书馆这样危险全怪那些魔法书。当然这话倒也不假,但之所以说它是最最危险的地方之一,其实仅仅因为它是个图书馆。
能量等于物质……
他转进书柜之间的一条通道,这里看上去大概几英尺长;他快速前进,走了约莫半个钟头。
物质等于质量。
所以说,尽管杜威分类法自有它的好处,但如果你准备在L空间的许多个维度里找东西,你真正需要的还是一圈绳子。
雨下得更起劲了。它从破月亮广场的石板上滑落,流到满地撕裂的彩旗、旗帜和破酒瓶上,几顿没有完全消化的晚餐也受到了它的眷顾。雷的劲头还算足,空气中有股绿色的清新的味道。从安科河升起几缕雾气,飘浮在石头路面上。很快就要天亮了。
魏姆斯小心翼翼地走进广场,脚步声被周围的建筑湿漉漉地反弹回来。那孩子当时就站在这儿。
他透过薄薄的雾气看看周围的建筑,确认自己的位置。那么当时龙就在——他上前几步——这儿盘旋。
“这里,”魏姆斯道,“就是它被杀掉的地方。”
他开始掏口袋。他包里装着各种各样的东西——钥匙、线头、瓶塞,等等等等。他的手指抓住一小截粉笔。
他单膝跪下。埃勒从他肩上跳下来,摇摇摆摆地走开,开始检查狂欢后留下的垃圾。魏姆斯发现埃勒吃东西前总要先嗅一嗅。它究竟为什么弄得这么麻烦有些难以理解,因为它反正都会吃下去。
它的脑袋大概在,唔,这里。
他在潮湿、空旷的广场上慢慢倒退,用粉笔在石板上留下线条,就像走在迷宫中的古代崇拜者。这里是翅膀,转向尾巴,尾巴一直延伸到这里,换个手,现在往另一边翅膀过去……
画完以后他走到图形的中央,双手抚过石板。他发现自己竟隐约有些期待,期待石板会有温度。
这里肯定该有点什么。有点,哦,他不知道,有点油腻什么的,有点炸焦的龙块。
埃勒开始啃一只破酒瓶,看起来似乎真的很享受。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魏姆斯道,“我认为它去了什么地方。”
又是一阵雷声。
“好吧,好吧。”魏姆斯嘟囔道,“只不过是个想法而已,没必要这样夸张。”
埃勒咬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
很慢很慢地——就仿佛它脚下非常油腻、非常湿滑一般——泽龙抬起头,望着天空。
它紧紧盯着的是一片天空,空空荡荡,除此之外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魏姆斯在斗篷底下打个哆嗦。这太蠢了。
“嘿,别闹了。”他说,“上头什么也没有。”
埃勒开始发抖。
“那不过是雨。”魏姆斯道,“得了,吃你的瓶子。多好的瓶子。”
泽龙嘴里突然冒出一串细细的哀号,它似乎十分忧虑。
“瞧我的。”魏姆斯说。他四下瞅瞅,发现地上有根喉咙的香肠,显然是某个来狂欢的人肚子饿了,但很快又发现自己其实永远不会饿到这种程度,所以随手将它抛弃在广场上。魏姆斯把它捡起来。
“瞧。”他说着把香肠往天上一扔。
根据香肠的轨迹,魏姆斯确信它应该落回到地面上。它不该往边上跑,就好像他刚巧把它扔进了天上的一根管子里。另外,那根管子也不该跟他大眼瞪小眼。
空中闪出亮紫色的霹雳,击中了广场一侧的几栋屋子。它在墙上滑过几码,接着一闪,就此消失,突然得几乎像要否认自己曾经出现过。
随后它再次出击,这回打中了边缘向的墙壁。石墙从被击中的地方裂开,仿佛四处探索的触手所形成的复杂网络。
第三下是往上的,它造就了一根光柱。最初升到离地面五六十英尺的地方,看来似乎要稳定下来,不久又开始缓慢旋转。
魏姆斯觉得自己应该发表一些看法。他张开嘴:“啊哦。”
旋转中的光柱发射出“之”字形的光束,它们顺着屋顶跳跃,时而下降,时而原路折回。搜索着。
埃勒拼命挥动爪子爬上魏姆斯的后背,然后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再也不肯动弹。剧烈的疼痛提醒了魏姆斯,此刻他应该做点什么。又到该尖叫的时间了吗?他再次尝试“啊哦”。不,多半不是这个。
空气中开始充满锡燃烧时的味道。
兰金小姐的马车挟着轮盘赌一样的噪音,嘎吱嘎吱冲向广场中央的魏姆斯。马车一个急刹,侧滑着画了半个圈,可怜的马儿被逼无奈,只好拼命把脸转向另一侧,否则腿准得扭成麻花。魏姆斯看见一个怒不可遏的鬼影,它穿着带衬垫的皮革外衣、戴着长手套和冠冕状的头饰,身上还有整整三十码湿漉漉的粉红色薄纱;它朝他倾过身子,尖叫道:“快来,你个该死的笨蛋!”
一只手套抓住他肩膀底下,魏姆斯丝毫无力抵抗,被一把扔到马车上。
“还有,别叫了!”幽灵命令道,短短几个字里凝结着无数代人天生的权威。又一声吼,马儿从稀里糊涂的立定姿势转为全速狂奔。
马车在石板上颠簸着。一条光线的触手抚过缰绳,但很快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我猜你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魏姆斯大声喊话,想盖过车外噼里啪啦的声响。
“半点头绪也没有!”
光线像蛛网一般覆盖了整座城市,距离越远就越是微弱。魏姆斯想象着它们从窗户潜入、借门缝溜进屋里的模样。
“看起来它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他喊道。
“那么在它找到之前赶紧跑掉大概是个一等一的好主意,你觉得呢?”
一条火舌击中了幽暗的艺术之塔,摸索着从塔身长满常青藤的侧面滑下,消失在幽冥大学图书馆的穹顶里。
其他的光线同时一闪,全部熄灭。
兰金小姐一拉缰绳,马车在广场远端停下来。
“它去图书馆干吗?”她皱起眉头。
“也许是想查点资料?”
“别傻了。”她轻松地反驳,“那里头只有一堆书。一道闪电还想读什么?”
“特别短小精悍的作品?”
“我真的觉得你应该用心帮帮忙才是。”
一道光线爆炸了,在图书馆的穹顶与广场的中心之间形成一道弧,几尺宽的光明就这样悬在空中。
然后,突然之间,它变成了火焰,火焰迅速扩展,几乎覆盖住整个广场。再然后它突然消失了踪影,夜晚被无数叮叮咚咚的紫色阴影填满。
填满广场的是一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