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尚书》中有《金縢》一篇,是讲周武王病重,周公偷偷祷告,乞求以自身性命代之的故事。这篇故事的全文,意思并不难懂,但标题“金縢”二字的旧注,却有些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检《尚书·金縢》序:“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孔安国传:“为请命之书,藏之于匮,缄之以金,不欲人开之。”孔颖达《正义》在《金縢》篇名后对之有进一步的疏证:
经云“金縢之匮”,则“金縢”是匮之名也。《诗》述韔弓之事云:“竹闭绲縢。”《毛传》云:“绲,绳;縢,约也。”此传言“缄之以金”,则训“縢”为“缄”。王、郑皆云:“縢,束也。”又郑《丧大记》注云:“齐人谓棺束为缄。”《家语》称周庙之内有金人,参缄其口,则“縢”是束缚之义。“藏之于匮,缄之以金”,若今订鐷之,不欲人开也。郑云:“凡藏秘书,藏之于匮,必以金缄其表。”是秘密之书,皆藏于匮,非周公始造此匮,独藏此书也。
按照孔传和注疏的说法,“縢”是“缄束”的意思,“金”是金片,“金縢”就是用金片来缄束,并且因此就成为柜子的名称。后世如蔡沉的《尚书集传》、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等古代比较有名的著作都或者沿用旧说,或者对这个问题并不提及,大概是觉得古注正确详赡,没有讨论的必要。
近现代学者所撰的几种有影响的《尚书》注本也同样如此,比如杨筠如的《尚书核诂》在《金縢》篇题下注曰:
縢,《说文》:“缄也。”金縢,柜名。篇中“乃纳册于金縢之柜中”,此其所由名也。
基本上是照抄孔疏。顾颉刚、刘起釪的《尚书校释译论》的题解说得更加详细:
“縢”,《说文》云:“缄也。”又云:“缄,束箧也。”可知金縢原是用金质之物把箱箧加以捆束缄封的。本文中“金縢之匮(即柜)”,就是用金质捆箍缄封的柜子,大概犹如后代藏放珍件秘件的称为“保险柜”的铁柜。
但也只不过是沿用古注,详加阐述而已。其他各类注本类似者甚多,不一一列举,看起来这个问题似乎不成其为问题,但其实只要细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所有的解释实际上都是有问题的。我们可以假设这些说法是正确的,那么“金縢”就是一个状中式结构的词组,是修饰柜子的,译成语体就是“用金片捆束的”,用这样一个词语来当一篇文章的题目,本来就有点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金縢”这个词在整篇文章中出现了两次,把它当成状中式结构的词语放入句中,不能使两处文义贯通无碍:
⑴公归,乃纳册于金縢之匮中。
⑵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
如果把“金縢”当成状中式结构修饰语,修饰“匮”,放在第一句中,没有问题可以讲通,但放入第二句中却讲不通,因为“用金片捆束的”不可能既用来形容“匮”,又用来形容“书”,换言之,我们不能把“金縢之书”解释为“用金片捆束的书”。东汉时代的王充,在他的《论衡·感类》中叙述这件事说:“人命不可请,独武王可,非常世法,故藏于金縢;不可复为,故掩而不见。”据此,则仿佛“金縢”不是修饰语,本身就是匮子的名称,如果这样的话,则“金縢之匮”相当于我们今天说“汗血之马”“福特之车”,“之”应当是指示代词,复指在它之前的名词,也就是说,应当把“金縢之匮”理解为“金縢那个匮”,“之”在句子中当指示代词,这在古汉语中是很常见的。比如《书·西伯勘黎》:“殷之即丧。”王引之指出,“之”即复指“殷”;《诗·旄丘》:“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兮。”王引之说,后一个“之”就相当于“其”,复指“旄丘之葛”。如果上揭引文的两个“之”照这样理解不错的话,第二句仍旧有问题了,“金縢之书”,显然不能理解为“金縢那篇书”,同一种句式的“之”字语法功能不同,这种情况应该是很罕见的,所以,把“金縢”当成一个匮子的名称也是有问题的,应当寻找别的解释。
我们认为,“金縢”是一个并列式结构的词组,“金”和“縢”都是一个意思,都表示“缄束”。金縢的“金”,应当读为“缄”。“金”和“缄”,上古音都在见母侵部,可以通假。《周易》的“咸”卦,长沙马王堆帛书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周易》皆作“钦”,可证。“缄縢”这个词出自《庄子·胠箧》:“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成玄英疏:“缄,结;縢,绳。”也就是说,“缄縢”乃是捆绑、束缚、封闭的意思,把这个意思代入上揭两个例句中,文通字顺,所谓“金縢之匮”,就是封缄好的匮子;“金縢之书”,就是封缄好的册书,这比把“金縢”理解为匮名,似乎要合理得多。
附注:
本文写成后一年,清华大学公布了校友捐赠的楚竹书,大多是战国古书,部分篇章有传世本可以对照,其中正有《金縢》一篇。竹书发表之后,有很多学者提出质疑,说竹书是现在人伪造的。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我们质疑的“金縢之书”,竹简本作“金縢之匮”,说明今本“金縢之书”确实有误。而我们的论证和竹简可以互相印证,似乎可以证明竹简本不是伪造的,否则它不会正巧回避了传世本的错误。
另,关于“金縢”的意思,就算不如上文所论证的那样,仍然不能确定“金縢”是个柜子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