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 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
1
杰克·钱伯斯从不知道自己双手神速几非尘世所有。他现在只知道:跌跌撞撞冲出底凹-托阿、重返美国的时候,他的衬衫——因为奥伊在里面,所以鼓起一道怀孕了似的圆弧线条——在无可名状的冲力中被拉脱出了牛仔裤腰带。这之前还从未有幸在不同世界间穿梭(上一次还差一点被一辆出租车轧死)的貉獭便滑落下去。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人能阻止这样一种重力下的掉落(事实上,这很可能根本不会伤及貉獭),但杰克可不是别的什么人。卡太青睐于他,以至于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到了罗兰的那一边。现在,他的双手飞速地弹伸出去,太快了,简直看不清手的动作。当那双手再次显形时,方才让人看明白:一手弯曲着托住貉獭项背处厚实的粗毛,另一手则托在它长长身尾的短毛下。杰克将他的好朋友轻轻放在地上。奥伊抬头看他,送上一声短促亲热的回报。一声吠叫似乎含着两种意味:谢谢,以及,别再这么做啦。
“来吧,”罗兰说,“我们必须要快。”
杰克跟着他走向店门,奥伊还是跟定他的脚后跟,老位置。门上,用一只橡皮小吸盘挂着一块招贴,写着:我们开张了,快进来吧!就像一九七七年时一样。门框左边的窗玻璃上还贴着这样的告示:
第一届教堂事务公理会
豆筵晚餐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七号街和客来特街十字路口
教区事务大楼(后门)
下午五点至七点
第一刚果
“时刻欢迎您,好邻居!”
杰克心想,豆筵晚餐还有个把钟头就要开始了。他们已经铺好餐布、布好餐桌了吧。门右的窗玻璃上则是一条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消息:
您会加入我们的崇拜吗?
周日祈祷时:上午十点
周四祈祷时:下午七点
每周周三为青年教友之夜!!!晚上七点至九点
游戏!音乐!经文念诵!
……还有……
时空闯客的时闻播报!
嗨,孩子们!
“不见不散!”
“我们寻找天堂之门——愿意和我们一起追寻吗?”
杰克发觉自己正想着哈里根,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的街角布道的牧师,并自问:在这两个教堂的面前,他会觉得哪个更有吸引力?他的头脑可能会让他选择第一刚果,但他的心——
“快点,杰克!”罗兰又催了起来,当枪侠推开门时,门上方传来一声轻灵的铃铛响。诱人的气味扑面而来,不禁让杰克一下子想起卡拉主街上图克的小店:咖啡和薄荷糖,烟草香和意大利腊肠,橄榄油,以及盐水、甘糖和香料那浓郁的芳香。
他跟着罗兰进了店,并意识到他至少还是随身带了两样法宝。“草原狼”机动手枪在牛仔裤后腰上结结实实地插着,放有欧丽莎的背袋还吊在肩头、垂在左侧,这样,他用右手一探就可轻松取得。
2
文德尔·齐普·麦卡佛伊正在熟食柜台后面,费力地举起苔瑟宝慕太太所点的那份超足量香辣蜜腌火鸡,他们正聊着齐瓦丁湖上时髦摩托艇的兴起……确切地说,是苔瑟宝慕太太在慷慨陈词,而当门铃这一响,他的齐普生涯又将变得动荡不安(老人们看到你的车翻进小沟,总会说:你翻身当乌龟了)。
齐普心想,苔瑟宝慕太太或多或少可以说是典型的夏季游客:和克罗伊斯国王一样富可敌国(至少她那位互联网新贵的先生是),还像个喝多了威士忌的鹦鹉一样说个没完,而且疯得像是打了吗啡的霍华德·休斯。她完全负担得起豪华私人游艇,却开着一艘破破烂烂的小划艇来到了湖的这一边,恰好在当年约翰·卡伦经常拴船索的船坞上系好了小船——在那天以前(时光流逝,将这段逸事提纯到更高的境界,就如同再三打磨抛光的柚木家具般,齐普说起那天的事儿时,会越来越字正腔圆,如同令人尊敬的电台牧师提及“我们的主”时所必用的强调语气)。苔瑟宝慕太太喜欢说话,爱管闲事,长得还不错(差不多吧……他觉得……只要你不介意她的浓妆和发胶就行),钱包鼓鼓,还是个共和党人。在这种情况下,齐普·麦卡佛伊觉得大可放心地将大拇指偷偷摁在了秤盘的一角……这是他父亲教他的小诡计,父亲告诉他:理论上你可以欺骗外乡人,只要他们付得出钱就行,但你绝不可以在家乡人面前做什么手脚,即便是在富得像洛弗尔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类的人面前也不行。为啥呢?因为一旦风言风语传出去,接下去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你不得不遵循搬离小镇的陈规,还得在寒冬二月、也就是洛弗尔镇七号街边的积雪深达九英寸时搬走。不过,现在还不到二月,况且,苔瑟宝慕太太——希伯来人之女,如果他有幸见识过的话——显然不是本地人。不,苔瑟宝慕太太和她那位富得像克罗伊斯国王的互联网新贵丈夫会在目睹第一片秋叶飘零时搬回纽约城。所以,他才心安理得地摁下拇指,将原价六美元的火鸡变成了七美元八十美分。同样,也就无所谓地听任她转换话题指责比尔·克林顿是个多么可恶的男人,要知道,齐普已经两次投了比尔,只要宪法允许,他还准备再投上第三票。比尔很聪明,能说服傻瓜蛋们为自己卖命,他也没有彻底忘记工人阶级,况且他占用的女人比马桶还多。
“可现在戈尔无非是指望着……裙带关系!”苔瑟宝慕太太念叨着,一边埋头写着支票(磅秤上的火鸡眨眼间就增重了两盎司,齐普决定最好还是点到为止,谨慎至上)。“宣称是他发明了互联网!哈!没人比我更知道了!实际上,我还真的认识那个发明互联网的人呢!”她抬起眼睛(现在,齐普的拇指离电子秤远远的,他对于这种事情总是很有预感,要是没有那可就该死了),俏皮地朝齐普笑了笑。她压低嗓门,摆出一副“我只告诉你一个”的神情说道:“我当然认识了,我和他躺在一张床上都快有二十年啦!”
齐普由衷地一笑,将香辣火鸡搬下了秤盘,放在一张白纸上。他很乐意抛开摩托艇之类的话题,虽然他自己也在牛津“北欧海盗摩托”(“大玩具男孩”)公司订购了一台。
“我明白你的意思!戈尔那家伙,滑头!”苔瑟宝慕太太兴致勃勃地点着头,所以齐普决定再加一点码。基督作证,绝不会伤害她的。“比如说他的头发——你怎么能信赖那种抹了一头黏糊糊发胶的男人呢——”
这时,门上的铃铛响了。齐普抬头一望。看见了。惊呆了。那天之后,桥下的水干涸了一大半,但引发那一切麻烦事的男人一进门,文德尔·齐普·麦卡佛伊就认出他来。有些事情,你就是永远不会忘记。可是说来也怪,在他心中最隐秘的角落里,他其实都知道:长着那双骇人的蓝眼睛的男人并未做完自己的事儿,所以早晚还得回来?
回来找他?
这一闪念令他惊醒过来,齐普转身就跑。他还没跑离柜台三步,就听见震雷般的一声枪响——店面虽比一九七七年时扩大了一点,也新装修了,现在总算得感谢上帝让他的父亲坚持买下昂贵的保险——苔瑟宝慕太太也发出刺耳的尖叫。原本在店里浏览货品的三四个顾客震惊地应声转过来,其中一人当即昏倒在地。齐普甚至还来得及瞥了一眼,倒地之人是罗达·碧门,正是死于那天的两名妇女之一的长女。于是,在他看来,时间折回去,躺在地上的正是罗达的妈妈露丝,失去知觉的手里滚下一罐奶油玉米。他听见一颗子弹像只愤怒的蜜蜂呼啸着从耳际飞过,便急刹脚步,高高举起双手。
“别开枪,先生!”他听见自己用如老头般细弱颤抖的声音喊道,“您看中什么尽管拿走,但别朝我开枪!”
“转过身来,”说话的就是那天让齐普翻身做乌龟的男人,甚至差点儿结果他的小命,(他在布里奇屯镇医院躺了足足两星期,复活的基督作证!)而现在,他又出现了,还是像某些小孩衣橱里钻出来的大魔鬼。“别的人都趴在地上,但你要转过身来,店主。转过来,看着我。”
“好好看看我。”
3
这男人摇摇摆摆,罗兰一时还以为他转不了身而要晕倒。也许是大脑中某种求生机制告诉他:晕倒的话,更可能小命不保;所以,店主终于还是站稳了,转过身面对枪侠。他的衣着竟然和罗兰上次来这里时极其相似,很可能是同一条黑色的领带,腰间也紧紧扎着似乎是同一条屠夫围裙。头发还是朝后贴着头皮梳得光溜溜的,只是现在完全白了,不再是灰白交杂、好像盐里撒了胡椒似的。罗兰还记得当年的血是怎样冲溅出来的,那是一颗子弹射中这个店主的左太阳穴的瞬间——其实,那是安多里尼亲手射出的子弹,别的不说,这一点枪侠是相当肯定的。如今,在那个位置留下了一个浅灰色的疤结。罗兰猜想这个店主这样梳头,与其说是要遮掩伤疤,还不如说是要展示它。那天他大难不死,要么是傻人有傻福,要么就是被卡拯救了。罗兰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揣测着店主眼中紧张的神色,罗兰知道他已经认出了自己。
“你有没有卧(货)车、或是盖(卡)车、或是粗足(出租)车?”罗兰问,手中的枪指向店主的前胸。
杰克走上一步,站到罗兰身旁。“你开什么车?”他问店主,“他问的是这个意思。”
“卡车!”店主明白了,“国际丰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车场里!”他的手突然伸进了围裙,罗兰差一丁点儿就开枪了。店主——真仁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店里所有的顾客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个在柜台付账的女人。罗兰可以闻到她所购买的鸡肉的浓香,不禁饿得胃疼。他累极了,饿极了,并且悲伤过度,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维几乎跟不上。杰克会说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罗兰在即将发生的未来态中丝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时间。
店主是在掏一串钥匙。手指抖个不停,钥匙也叮当碰响。近黄昏时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斜照在他们身上,并在枪侠的眼里反射出斑驳的光影。系着白围裙的店主先是未经同意突然地把一只手伸出了视野(动作还不慢);而现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着枪的对手的双眼。简直像是在找死。不过,那天的伏击也是这样的,不是吗?店主(那时候腿脚更机灵,也还没有鳏夫似的驼背)跟着他和埃蒂到处转,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脚的小猫咪,好像对枪林弹雨视若无睹(恰如他无视开枪击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罗兰也记得,他曾谈到他儿子,口吻就像是在剃头店里排队等着坐到剪刀底下的顾客。接着,卡-霾,总是安危骤转。至少要等卡厌烦了他们的滑稽把戏,才会一掌将他们掴出世界。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他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儿。根本不能保证安全。
“我不行,”他说。他从店主手上接下钥匙,又看了看趴在肉类柜台外的女人。“站起来,先生。”
苔瑟宝慕太太照做了,当她站起来后,罗兰把钥匙递给了她。我总能在这里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这一个也能像约翰·卡伦那样出色,我们就会一帆风顺。
“你要开车带我和我的年轻朋友去洛弗尔。”罗兰说。
“去龟背大道。”她说。
“您说得对,说谢啦。”
“你们到了那儿之后会杀了我吗?”
“不会,除非你磨磨蹭蹭。”罗兰说。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那么,我就不会磨磨蹭蹭了。我们走吧。”
“祝你好运,苔瑟宝慕太太,”店主看着她走向门口,送上了虚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来,”她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发明了互联网——他和他的朋友们,有时候是在卡尔电子,有时候是在他们自己的车库里。绝不是阿尔伯特·戈尔。”
罗兰的胃疼再次袭来。他伸向柜台(店主怯怯地避开他,好像在怀疑罗兰是赤疫病毒携带者),抓起这女人买下的火鸡,并扯下三片肉放进嘴里。剩下的便递给杰克,他也吃了两口,又低头看看奥伊,貉獭正抬着头兴趣十足地盯着那肉。
“我们上了卡车再分给你。”杰克向它许诺。
“阿车!”奥伊应声;接着又以更强调的口吻吠出来:“分!”
“圣人耶稣基督啊!”店主说。
4
店主的美式方言可能听来有趣,但他的卡车就不好玩了。这车用的是标准变速装置,这还只是问题之一。从曼哈顿来的伊伦·苔瑟宝慕自打结婚后就没再开过标准变速的车,那时候她还是伊伦·康特拉,住在纽约史坦顿岛上。而且,这车还是手动挡,而她这辈子从来没开过手动挡。
杰克坐在她身边,脚边就是手动杆,腿上还坐着奥伊(还在嚼火鸡肉)。罗兰坐在杰克旁边的乘客座上,强忍住腿疼没有喊出来。伊伦把钥匙插上,点火,却忘了踩离合器。“国际丰收者”猛然向前一冲又停下了。幸运的是,自打六十年代中期之后它就在缅因州西部的大路小路上奔驰,因而这一下如同老马——而非精力过盛的烈性小马驹——镇静的一跳,要不然,齐普·麦卡佛伊至少又要损失一排玻璃橱窗。奥伊在杰克腿上抓来抓去,企图保持平衡,还喷了一口火鸡肉,顺便吐出一个从埃蒂那里学来的词儿。
伊伦惊得瞪大眼睛,盯着貉獭说:“这只生物刚才说了声操,是不是?年轻人?”
“别去管他说什么,”杰克答。他的声音都打颤了。窗户上的公猪头钟显示着距离四点只有五分钟了。和罗兰一样,男孩从未感到时间是如此不受他们掌控。“用用离合器,把我们带出这地方。”
很幸运,换挡的标志浮凸于手排挡杆的顶端,仍隐约可见。苔瑟宝慕太太用穿着运动鞋的脚踩下了离合器,感觉到齿轮可怕地转动起来,并最终找到了倒退挡。卡车向后冲上了七号街,一路上急冲急刹好几次,半路在白线上停下不动了。她转动钥匙,心想自己又犯了一次错误,离合器踩得稍微慢了一点,因而又导致了另一串抽筋般的急冲急刹。罗兰和杰克都撑着积灰厚厚的金属仪表板,上面还粘着一张退了色的贴画,红白蓝相间地写着:美国!爱上它或是离开它!这一连串停停冲冲倒也是好事情,因为刚好有一辆载满原木的大卡车——罗兰不可能不想到上一次他们在这里时发生的车祸——一路开过店门口,朝北而去。要不是他们的皮卡半路熄火,停在杂货店的停车场里(急刹车时还撞到了另一辆车的前挡板),就很可能被大卡车拦腰撞上,他们很可能就死了。装着木头的大卡车猛地一转向,狠狠地摁响喇叭,后轮胎在扭转中扬起一阵路尘。
男孩腿上的小生物——在苔瑟宝慕太太看来如同狗和浣熊的混合形态——又吠叫起来。
操。她基本上可以肯定了。
店主和其他顾客们在另一侧的落地窗玻璃前站成一排,她突然明白了鱼缸里的鱼会有什么感觉。
“女士,你到底能不能开这辆车?”男孩忍不住叫起来。他的肩上挂着什么袋子。这让她想起报童的背包,只不过那是帆布的,而这男孩的包是皮质的,显出里面圆盘子似的东西。
“我可以开,年轻人,你别担心。”她很害怕,但同时又……她难道不是在享受此事吗?她几乎认定自己是在享受。在过去整整十八年中她只不过是伟大的戴维·苔瑟宝慕身边的花瓶,在他声名鹊起的生涯中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配角,是在晚会上传递开胃菜时念诵“试试这个”的女配角。可现在呢,突然之间,她处在某件事情的中心位置,而且她有种感觉:这事情异乎寻常地重要。
“深呼吸,”脸上有深重晒斑的男子说道。他灼人的冰蓝眼睛紧紧盯着她的双眼,这时候,几乎很难再去想别的事情。同样,这感觉妙极了。她想,如果这就是催眠,他们真该去公立学校教书。“屏住呼吸,然后吐气。再帮我们开车,看在你父亲的分儿上。”
她深深吸足一口气,正如教导所言,陡然之间仿佛天光也明亮了几分——几近辉煌。她还能听见隐约歌唱的声音。可爱之极的声音。是不是卡车里的收音机在响,转到了什么歌剧节目?没时间去探究这个了。但这真美妙,不管是什么歌声。深呼吸带来了平静。
苔瑟宝慕太太踩下了离合器,重新点火。这一次她控制好了后退,几乎平顺无阻地倒入了主路。一开始,她转向前进时扳上了二挡、而不是一挡,放松离合器的时候皮卡几乎再次急顿而停。随着松弛活塞的吃力响动,车盖下传来一声狂躁的声响,他们这才朝北驶上了斯通翰姆—洛弗尔公路。
“你知道龟背大道在哪里吗?”罗兰问她。在他们前头,竖着一块“百万美元野营基地”的标志牌,就从那旁边开出来一辆蓝色的小型货车,车身磨损得很厉害。
“是的。”她说。
“你肯定吗?”枪侠当然最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找路上。
“是的。我们有朋友住在那里。贝克哈特一家。”
一时间罗兰只觉得这名字很耳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贝克哈特,他跟埃蒂最后一次和约翰·卡伦会谈时就是在他家的别墅小屋里。一想到埃蒂,罗兰心中一阵刺痛,在那个雷声翻滚的下午他还是那么强壮,那么生机勃勃。
“好的,”他说,“我相信你。”
她隔着坐在中间的男孩瞄了罗兰一眼。“先生,您着急得很吧——像是《爱丽思漫游奇境》里的白兔子。你们这么火急火燎究竟是要赶什么样的重要约会?”
罗兰摇摇头。“别问了,开车。”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钟,但那已经不走了,也不知停了多久,指针指向(毋庸置疑)九点十九分。“也许还不算太晚,”他说着这话,而前面那辆天蓝色小货车不知不觉地开远了。那辆车摇摇晃晃地过了白线,已经开到了朝南去的对向车道,苔瑟宝慕太太几乎又要忍不住大放厥词了——关于某些人下午五点前就开始喝酒——但天蓝色货车又被拉回了车道,向下一个山头开去,也就是奔着洛弗尔而去。
苔瑟宝慕太太不去管那辆车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说——
“如果你们不愿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问的事情,”她说,“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你们俩,是不是时空闯客?”
5
前几个晚上,布赖恩·史密斯——带着他的两条同胞罗特韦尔犬,他给它们取名为子弹和手枪——都待在百万美元野营地,就在洛弗尔—斯通翰姆公路旁边。那里很不错,傍着河(当地人还把河上那座老木头搭起来的摇摇欲坠的桥叫做“百万美元桥”,在布赖恩看来显然是个玩笑,上帝作证,真是很搞笑)。还有很多人——从瑞典丛林、哈里森,当然主要是沃特福特来的嬉皮士们——有时候也会在那里,兜售毒品。布赖恩偏爱醇货,喜欢飘飘欲仙,不用太亢奋,而这个星期六下午他已经成仙了,不亢奋……但并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但也不错,让他想去找盒小点心品品滋味。洛弗尔中央商店里的“老爷酒吧”里就有。没什么比那里的小点心更棒的啦。
他把车开出了野营基地,两边车辆都没瞥上一眼就开上了七号街,然后才咕哝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过,好在没什么车。再过一阵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劳动节之前——这条路上就会有很多车来来往往,别说这儿了,就连郊区都挤满了度假车,那时候他大概就只会在自家附近转转了。他知道自己不算个好司机;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记录,或是撞弯前挡板,他的驾照就会被吊销六个月。再次。
不过,这次没问题;没什么车过来,只有一辆老爷皮卡,还在他后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说着,一个人咯咯笑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牛仔”,脑子里明明想说的是“操你妈的,吃我的灰吧”,不过现在这样听起来也不错。听起来相当正确。他眼见自己偏离了方向,跑上了对向车道,接着又更正了路线。“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后,又尖声大笑起来。“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话,他经常对着女孩们这么说。还有一句妙言,当你把轮子来回扭,让你的车前后摇摆的时候,就可以说“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浆”。他还有很多这类台词,甚至有一次还想过要汇总成书,书名就叫《疯路笑话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布赖恩·史密斯和洛弗尔小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样写书啦!
他扭开了广播(卡车顺势歪向了柏油马路左侧路沿,搅起一番路尘,但不太会翻进沟里去),听到史提利丹的歌,“嗨,十九岁”。这歌忒不错。啊呀呀,忒他妈的好听了!跟着音乐,他的车开得更快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两只狗,子弹和手枪,瞪着明亮的眼睛看着前面。刹那间,布赖恩认为它们是在看他自己,也许还在心里想着:这是个多好的人呀,可接着,转念就觉得自己怎能如此愚蠢。驾驶座后面有一个保丽龙保温冰格,里面放着一磅新鲜汉堡肉。那是他打算晚一点再回百万美元野营地做饭用的。是的,还有一些“老爷酒吧”的点心当饭后甜点,看在长毛的老耶稣的面子上这多好啊!老爷酒吧忒他妈的好了!
“你们知道那是我的冰箱,”布赖恩·史密斯是在对两只狗说话,他能从后视镜里看着它们。这一次,迷你卡车并不是开上了人行土道,而是在一段上坡路上越了白线,开到了反向车道,车速不知不觉就到了五十英里。幸运的是——也可以说是不幸,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说了——那边车道上空空如也,什么车也没有;没有人能让布赖恩·史密斯停止北上的征途。
“你们知道那里面是汉堡,那是我的晚饭。”他将“晚饭”念成“晚房”,和约翰·卡伦一个样儿,但是从后视镜里看着亮眼睛小狗的这个人却长着一张锡弥·鲁伊兹的脸孔。几乎一模一样。
锡弥可能就是布赖恩·史密斯的双胞胎兄弟。
6
现在,伊伦·苔瑟宝慕开起这辆车显得更有把握了,管它什么标准变速呢。她甚至希望自己不用右转,笔直开上一英里,否则就还得用到离合器,这一次就降速变挡吧。但是龟背大道还早着呢,而龟背大道才是这对小伙子要去的地方。
时空闯客!他们都这么说,她相信确有此事,可还有别人相信吗?齐普·麦卡佛伊,也许吧,当然还有斯通翰姆教区里那个疯癫癫的“时空闯客教堂”里的皮特森牧师,但还有别人吗?比如说,她的丈夫?才不。绝不。要是你不能在计算机芯片上雕出什么花样来,戴维·苔瑟宝慕就不会相信那是真的。她在想——最近可不是第一次动这个脑筋了——四十七岁会不会太老了,就考虑离婚而言。
她换回二挡,没有狠狠地踩放离合器,但很快,当她开上高速公路后,再换到一挡一路开下去,愚蠢的老皮卡就开始连呼带喘的了。她心想,某位乘客大概又要发表那种精辟的评论了(也许小男孩的怪胎狗还会再说一次,操),但坐在乘客席上的人却只说了一句话,“这里看起来不一样了。”
“你上次来这儿是什么时候?”伊伦·苔瑟宝慕问他。她考虑要不要再次换回二挡,马上又打消了念头,就让它维持原样吧。戴维总喜欢说:“没坏就不用修。”
“有一阵子了。”那个男人承认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这个人有种奇异的、外星人般的气质——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仿佛它们目睹了很多她连做梦都梦不到的物事。
别瞎想了,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可能不过是个从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港口来的杂货店牛仔工。
不过她自己都不相信这种推断。这男孩怪怪的——他和他那外星生物般的杂种狗——但怎么也比不上那个有着坚毅的脸廓及诡谲的蓝眼睛的男人。
“埃蒂说过,这是个环路,”男孩说,“也许上一次你们两个是从另一头进来的。”
男人想了想,点点头,“这条路的另一头是不是布里奇屯镇?”他问开车的女人。
“是的,没错。”
诡谲蓝眼睛男人又点点头,“我们要去作家的家。”
“卡拉之笑,”她立刻答上来,“那房子很漂亮。我以前在湖上看到过,但我不知道哪条车道——”
“十九,”男人说。他们正开过一条标志为27的车道。龟背大道这一头的房门号码要大一些。
“你们想要和他干什么,也许这么问太冒昧了?”
这次,回答她的是男孩。“我们想要救他的命。”
7
即便上一次是在雷声滚滚的昏暗天色中来过这里,甚而注意力都差不多集中在明亮耀目、四处飞翔的獭辛或变异种身上,现在的罗兰还是一眼认出了这条险峻的减速车道。今天,这里没有任何獭辛或任何异族兽人的踪影。下坡显露出铜红色的屋顶,似乎多年前的鱼鳞状的瓦顶已在某时重新修葺一新,原本树丛密布的地方也变成了一片草地,但车道还是老样子,左手边立着块“卡拉之笑”的屋牌,右手边的牌子则用大号字体标出了“19”。小屋后面便可见湖面,在下午的强光下亮闪闪,蓝莹莹。
草地上还有一台轰轰运转的小机器。罗兰看着杰克,竟然沮丧地看到男孩苍白的脸色,以及大大圆睁的双眼,那显然是出于害怕。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
“他不在这儿,罗兰。他不在,他的家里人也不在。只有修理草坪的人。”
“胡说,你不能——”苔瑟宝慕太太刚想开口。
“我就是知道!”杰克冲着她大声说道。“我知道,夫人!”
罗兰凝视杰克的眼神袒露出某种惊恐的迷醉……但在这种情形下,男孩既不会注意到这种一言难尽的注视,也不会全然漠视之。
为什么你要胡说,杰克?枪侠在想。接着,在思维领域的另一端出现了反驳声:他不是在胡说。
“要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呢?”杰克质问着,是的,他在担心金的安危,但罗兰觉得这还不是他所担忧的所有事情。“要是他已经死了,他的家人不在家是因为警察把他们都叫去了,还——”
“还没有发生,”罗兰嘴上这么说,却并非十拿九稳。你知道什么,杰克,为什么你不愿意告诉我呢?
眼下已经没有时间去思忖这些了。
8
蓝眼睛对男孩讲话时显得很沉稳,但在伊伦·苔瑟宝慕太太看来,他并不是真的很稳得住;一点都沉不住气了。她先前在东斯通翰姆杂货店外听到的那种歌咏般的歌声也已经变化了。那歌声依然很甜美,但现在却包含着一丝绝望,是不是?她想是的。有一种高昂的、企求般的内蕴让她太阳穴的血管剧烈悸动。
“你怎么知道没发生呢?”名叫杰克的男孩也冲着那男人——她猜想应该是他的父亲。“你怎么他妈的那么肯定呢?”
名叫罗兰的男人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径直看向了她。苔瑟宝慕太太顿时感到双臂和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开下去,先生,愿你能照做。”
她看起来满脸狐疑地遥望着下坡车道尽头的卡拉之笑。“如果我开下去,可能没法再让这台大卡车开上来。”
“你必须做到。”罗兰说。
9
罗兰猜想,修剪草坪的男人应该是斯蒂芬·金的仆人,或者这个世界里对这种人有另一种称呼,他的草帽底下露出白头发,但身板却挺拔结实,一点儿看不出老态。当卡车沿着下坡路开向小屋时,这个男人停了下来,一只手搭在割草机的扶手上。当大门开肩、枪侠的车驶入私宅时,他把割草机关掉了。还摘了摘帽子——看似完全下意识的举动,罗兰是这么认为的。接着,他的目光落到了罗兰佩在大腿侧的枪上,双眼瞪到了极至,简直能撑平眼角所有的皱纹。
“日安,先生,”他略带矜持地说。他认为我是个时空闯客,罗兰心想,和她一样。
事实上他和杰克确实是某种时空闯客;他们只是碰巧在这个时候到了一个时空闯客司空见惯的所在。
也是时间狂奔、与他们赛跑之所在。
罗兰抢在那男人之前问道:“他们在哪儿?他在哪儿?斯蒂芬·金?说吧,要对我说实话!”
老人手中的草帽从他指间滑下去,落在了他刚刚修整完的新草坪上。他震惊地凝视罗兰的双眸,仿佛着了魔:像只瞪着毒蛇的小鸟。
“湖对面的那家,”他说,“老辛德勒的房子,好像有什么派对,他们。斯蒂芬说他散步回来就开车过去。”说着,他指了指一辆停在车道尽头的一辆黑色小汽车,车头刚好从车库里露出来。
“他在哪里散步?你知道吗,告诉这位女士!”
老人瞥了一眼罗兰旁边的人,又拉回视线看着罗兰。“我开车送你们去会更容易些。”
罗兰思忖起来,但也只是眨眼之间。是啊,一开始可能会容易些。也许到了最后就会变麻烦了,不管能不能救出金。因为他们是在卡之路上找见这个女人的。不管她的角色将多么微不足道,但他们在光束的路径上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到了最后也将如此。至于她的角色到底会有多重要?最好还是不要预先假设。要是他和埃蒂不曾信赖约翰·卡伦,不曾在距此三分钟车程的同一间路边杂货店里相遇,那卡伦怎么会在他们的故事里担负重任?无论如何,事实证明了一切并非微不足道。
这些思绪都在眨眼之间闪过他的脑际,速成了某种英明的讯息(埃蒂会说,那就是直觉)。
“不,”他说,用竖起的拇指一指身后,“告诉她,马上。”
10
男孩——杰克——又靠在座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那只特殊的小狗一直紧张地抬头看着他的脸,但男孩却没有看着它。他双眼闭着,一开始,伊伦·苔瑟宝慕以为他昏过去了。
“孩子?……杰克?”
“我找到他了,”他依然闭着眼睛说道:“不是斯蒂芬·金——我追寻不到他——而是另一个人。我必须让他放慢速度。我怎么才能让他慢下来?”
苔瑟宝慕太太以前就听过她丈夫工作时长篇大论地自言自语,因而见到这样的情形时很知道该怎么办。同样,她也不知道男孩在说谁,但显然不是斯蒂芬·金。若站在全球范围里说,那就剩下了六十多亿种可能性。
但无论如何,她还是应答了,因为她清楚让她总是慢悠悠的原因。
“他不用上洗手间,所以太糟糕了。”她答。
11
缅因州还没草莓,尤其是这个季节,还太早,但有覆盆子。贾丝婷·安德森(纽约人,住在梅布鲁克)和埃尔薇拉·图莎艾克(她在洛弗尔的朋友)正走在七号街边(埃尔薇拉依然称这条路为“老弗莱伊博格路”),提着他们的塑料桶,里面的收获都来自于老石墙沿路一英里多的灌木丛。加勒特·麦奇在一百年前筑起了那道墙,而此时蓟犁的罗兰正在和加勒特的曾孙对话。卡是轮回之轮,你难道不懂吗。
这两个女人很享受她们这个小时的散步,不是因为她们中有谁对覆盆子情有独钟(贾丝婷认为她甚至不会吃亲手采摘的果子;这种果子的小种子总是塞牙),而是因为散步能让她们有机会聆听双方显赫家族的琐事,并一起笑谈当年刚刚结识彼此时的往事,那时候的友情很可能是她们各自少女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段经历。她们是在瓦萨大学认识的(似乎是一千年前的事了),大学毕业典礼上她们还义结金兰,一起戴上了表示友情的雏菊花环。就在她们谈论这事儿的时候,那辆蓝色小货车——一九八五年的道奇卡车,贾丝婷能辨认出品牌和型号是因为她的长子成家立业时也有这么一辆——从转弯口一闪而出,贴着梅尔德和包豪斯德国餐馆驶来。这辆车开得东倒西歪,先是开上南向的路沿,搅起一阵沙土,然后又一头栽向北向的人行道,再搅起那里的沙土。如此反复摇摆一番后,这辆车现在正朝她俩开来,又出乎意料地转了一个弯儿——贾丝婷心想,肯定得翻进沟、底儿朝天了(“翻身当乌龟”,四十年代时,当她和埃尔薇拉还在瓦萨读大学,人们往往会这么说),但眼看着就要开下人行道了,那司机却急刹车了。
“瞧啊,那个人大概喝醉了,要不就是有别的状况!”贾丝婷说着,提醒了女友。她把埃尔薇拉往路边拉,却发现老石墙畔缀满覆盆子的灌木丛挡住了她们的道路。细小的荆棘扎进了她们的家居长裤(感谢上帝,她俩都没有穿短裤出来,贾丝婷以后会想到这一点的……等她有时间去想的时候),钩出了小洞。
贾丝婷正在考虑要不要单臂搭住女友的肩膀,来一个后翻,跃过齐腰高的石墙——就像她俩很多年前在体育馆里练习过的那样——但还没等她下定决心,蓝色货车就擦过她们向前驶去,就在那一瞬间,车子又回到了正路上,一点儿没伤到她们。
贾丝婷目睹这辆车飞驶而过、又耳闻从中爆发出的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声,不由得心狂跳,身体分泌出某种物质——很可能是肾上腺素——在她的舌根渗出淡淡的金属味道。前方不远处,正在山路坡道上的蓝色货车再一次扭曲了方向,越过白线开到了反向车道。司机想必是在调整方向……不,是调整得过头了。蓝色货车再次跨上了右手边的人行道,搅起的黄色尘土飘荡了足有五十码。
“天啊,我希望斯蒂芬·金能看到这个混蛋,”埃尔薇拉说。就在前一英里处她们遇到了作家,还问了好。也许镇上的每个人都在不同时间看到了他在做下午散步。
似乎那司机听到了埃尔薇拉·图莎艾克把自己骂作混蛋,卡车的刹车灯亮了一下。车子突然停在了路中间。车门一打开,两位女士就听到了一阵嘈杂的摇滚乐声。她们还听到那司机——一个男人——冲着什么人大喊大叫(埃尔薇拉和贾丝婷实在替那位乘客可惜,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六月午后,竟然不得不和那样一个男人驱车同行)。“你们别碰那个!”他喊着:“那不是你们的,听见没?”接着,那司机又钻进车里,拿出来一根手杖,并拄着它走向了石墙,又走进了灌木丛。货车没有熄火,仍然隆隆作响地停靠在松软狭窄的人行道上,驾驶室的门也开着,后面则冒着蓝色的尾气。
“他在干什么?”贾丝婷有点紧张地问道。
“我猜是在小便,”她的女友答,“不过,要是那边的金先生够走运的话,也可能是大号。这样金先生就可以慢悠悠地走下七号街,转回龟背大道了。”
突然之间,贾丝婷再也不想摘覆盆子了。她只想回家去,喝杯酽酽的浓茶。
那个男人一瘸一拐,却也很轻快地从灌木丛里走出来,再拄着拐杖回到了石墙边。
“我猜想他不需要大号了,”埃尔薇拉说着,此刻,那个坏司机又钻进了蓝色货车,两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对视一眼,突然一齐咯咯笑起来。
12
罗兰看着老人向女人解释了一番——关于抄近道、走沃灵顿路的事情——随后,杰克睁开了双眼。在罗兰看来,男孩虚弱得难以形容。
“我刚才让他停下来小便,”他说,“现在他正在整理座位后的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总之不会折腾太久。罗兰,这很糟。我们已经很迟了。我们必须马上走。”
罗兰看着女人,满心希望自己刚才的决定——不让老人替下驾驶座的女人——是正确的。“你知道去哪里?明白怎么走了吗?”
“是的。”她说,“上沃灵顿路去七号街。有时候我们会去沃灵顿路吃饭。我认得那条路。”
“不能保证你们就能拦住他,”看门人又加了一句,“不过很有可能。”他弯下腰捡起草帽,拍了拍落在上面的、刚刚割下来的新鲜嫩草。他慢慢地拍了很久,好像被梦魇住了。“嗯哼,在我看来很有可能。”说着,仍然像梦中人一般,他将草帽夹在臂弯里,抬起一只拳头抵上前额,屈单膝,向佩着大手枪的陌生人行了礼。为什么不呢?
眼前这位陌生人周身笼罩着白蒙蒙的亮光。
13
罗兰拖着两条腿再次费力地爬上杂货店老板的车——如此简单的动作,但还是激起右臀一阵加剧蹿跳的疼痛——他的手搭在杰克的腿上,就如同他已经知道了杰克掩藏不说的心事是什么、为什么。他一直很担心,自己的这番预感会让枪侠分心。男孩感受到的不是卡-倏弥,那也不是罗兰所想的。既然他们的泰特已经破裂了,怎么还能感受得到卡-倏弥呢?他们所拥有的特殊能量——比他们所有人都要强大的能量,也许直接来自于光束本身——已经消逝了。现在他们只不过是三个朋友(算上貉獭,就是四个),因共同的目标而结合在一起。而且他们可以拯救金。杰克知道这一点。他们可以救作家的命,并朝拯救黑暗塔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但他们中得有人为此去死。
杰克也知道这一点。
14
罗兰想起了一句古谚——那是他父亲教给他的:听卡所言,随之而行。是啊;没错;随之而行。
漫长无涯的多年间,他一直在追踪黑衣人,枪侠誓要追到黑暗塔,全宇宙中无一事物可以阻断他的这条路;他不是亲手杀死了生母从而开启了这段可怕生涯吗?这些年来,他没有朋友,没有孩子,甚至(他不愿意承认、但却是事实)没有了感情。他始终在领受冷酷的浪漫,受其蛊惑,为了爱而犯下无爱的错。现在他有了一个儿子,因为他抓紧了第二次机会,并想令自己有所改变。明知为了拯救作家而必须牺牲他们中间的一人——他们的友情又将骤减——如此迅速地再减一分——也绝对不会减损他的决心。但他会确保这次是蓟犁的罗兰、而不是来自纽约的杰克,成为这一次的牺牲品。
男孩是否知道他已经洞悉了他心中的秘密?现在已经没时间担忧这件事情了。
罗兰重重地关上皮卡的车门,看着女人说:“你叫伊伦?”
她点了头。
“开车,伊伦。快开车,就好像恶魔正挡在路上等着强暴你,我请求你快开车。开出去,上沃灵顿路。如果我们在那条路上看不到他,就回到七号街。你行吗?”
“你说得真他妈的对。”苔瑟宝慕太太说着,一边自信地将变速杆扳上了一挡。
引擎响起来,但卡车却开始往后滑动,仿佛惧怕眼前的这项重任,而宁可倒头栽进湖里。接着,她控制好了离合器,老爷车“国际丰收者”朝前冲去,一路冲上斜坡车道,在柏油路上留下一阵青烟。
加勒特·麦奇的曾孙半张着嘴,目睹他们绝尘而去。他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但又分明感觉到,太多太多事情将仰仗于接下去发生的一切。也许是万事万物。
15
要小便,这实在很古怪,因为布赖恩·史密斯离开“百万美元野营基地”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小便。而且,他费力爬过那该死的石墙后,却又挤不出几滴尿来,尽管依然感觉膀胱涨得像只大气球。布赖恩希望自己别是得了什么病;肾衰竭可是他最不想要的麻烦事儿。看在长毛的老耶稣的分儿上,他的麻烦已经够多啦。
好吧,既然他都已经停车了,就不妨顺便整理一下座椅后面的保丽龙保温冰格——两只狗仍然眼巴巴地盯着它看,舌头吐在外面。他用尽了气力,想把冰格子塞到座位底下,可是不行——下面没有足够的空间。于是,他转而采用另一个办法,伸出一只脏手指点着两只小狗,说,这是他的小冰箱,里面的肉也是他的,是他的晚饭。这一次,他甚至考虑要不要向小狗们许诺:只要它们乖一点,下次一定在普瑞纳狗粮里掺上一点汉堡肉。这就是布赖恩·史密斯所能做的最有深度的思考了,他压根儿没想过可以把小冰箱放在没有人坐的前排副座上——那才是最便捷的权宜之计。
“你们别碰这个!”他再次警告小狗,然后单脚跳上驾驶座。他拉上了车门,匆匆地看了看后视镜,见两个老女人就在车后(他之前一直没注意到她们,因为当车与她们擦身而过时,他其实并没有看着路面),便朝她们挥挥手,但她们并不可能透过污渍深重的篷车后窗看到这个动作,接着便倒车开上了七号街。现在,收音机里在播放“土匪梦想19”,由欧特-雷-贾斯演唱,布赖恩把音量再开大一点(于是,车子再次越过了路中央的白线——他就是那种不盯着收音机看就无法调音量的人)。饶舌歌!还是金属风!现在他所需的一切就是让欧特的一曲摇滚令他这一天彻底和谐——“疯狂列车”就不错。
还需要一点“老爷酒吧”的小点心。
16
苔瑟宝慕夫人将车开出了“卡拉之笑”的车道,换至二挡转上了龟背大道,老皮卡的引擎转动得极不稳定(若是仪表板上有转速标盘,指针将毫无疑问地跳在红线区),后箱里有一些小工具被颠得上下乱撞。
罗兰只能感受到一点意念的接触——非常微弱,和杰克相比——但是他以前见过斯蒂芬·金,并催眠了他。那是两人分享的强有力的联结,所以他并不意外自己可以接触到杰克所无法触及的心声。金正在想着他们——这大概不会有什么坏处。
他散步时经常想起这事儿,罗兰心里说,每当独处时,他就能听到乌龟的歌声,知道自己还有一项任务要完成。他一直在躲避的任务。好吧,我的朋友,今天就要了结了。
如果,他们今天能救下他。
他倚着杰克,看着驾驶座上的女人说:“你就不能让这个倒霉东西跑得快一点吗?”
“好的,”她说,“我相信我可以让它跑起来。”接着,她又对杰克说:“你真的会读心术吗?孩子,还是说,那不过是你和你朋友玩的小游戏?”
“准确地来说我读不出来,但我可以触及他们的意念。”杰克说。
“我希望你说的都是真的,”她说,“因为龟背大道这条路很陡,很多地方只有一条车道宽。要是你感觉到有人从对面开过来,可一定得让我先知道啊。”
“我会告诉你的。”
“好极了。”伊伦·苔瑟宝慕说着露齿一笑。千真万确,她绝不再有怀疑了:这是迄今为止她遇到过的一级棒的好事儿。最振奋她心的事儿。现在,聆听着那些美妙的歌咏,她还能看到道路两边树丛中的叶面儿,仿佛有无数人夹道旁观他们的一举一动。她还能感受到,有一股无形的、巨大无比的能量聚集起来,围拢在他们周围,因而她突然笃信起了某种荒唐的念头:只要她踩下油门,齐普·麦卡佛伊的老皮卡说不定就会跑得比光速还快。凭借身边她所能感到的巨能,也许他们就能超越时间。
好吧,让我们来瞧瞧吧,她在心中说道。她将车驶向龟背大道的路中央,再踩着离合器,猛地一拉,扳到第三挡。老皮卡并没有比光速更快,也没有超越时间,但时速指针攀升到了50……再接着往上爬。老皮卡急急爬上了小坡路的最顶端,就当它开始下滑时,车轮轻快地腾空而起。
至少有一个人是高兴的;伊伦·苔瑟宝慕兴奋得尖叫起来。
17
斯蒂芬·金有两条散步路线,短的和长的。走短的路线,他会到沃灵顿路和七号街的交接口,然后原路返回,回到卡拉之笑,他的家。这条路线约有三英里长。走长路(这三个字碰巧是他借“巴克人”之名发表的小说名,那时,世界还未开始转换)的话,他就会走过沃灵顿路上的岔口,继续往前,沿着七号街走到史拉博城市街,再折回来,沿着七号街走到浆果山,绕回沃灵顿路。走这条路时,他会从龟背大道北端走回家,大约共计四英里。今天,他打算走这条长路,但当他走到沃灵顿路和七号街的路口时,他停下来了,犹豫不定要不要就此折回,改成短途散步为好。走在公路旁的狭窄人行道上时,他总是很小心,尽管七号街上来往的车不多,即便到了夏季也不算多;这条路只有在弗莱伊博格集市开张时才会变得热闹,而那起码得等到十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况且,不管怎么说,视野还算开阔。要是有一个蹩脚司机开车过来(或是一个醉汉),你能在一英里之外就瞧见,因而有足够的时间避让。只有在一段路上看不到前方,刚好就在沃灵顿岔口的后面。而且,那还是一段适于有氧锻炼的小陡坡,能让一颗老心跳得怦怦怦,难道这不就是他坚持做这种愚蠢的散步的终极目的吗?响应电视节目倡导的所谓“心脏健康”,他已经戒了酒、戒了兴奋剂,甚至差一点儿就戒了烟,他还运动。还有什么来着?
有一个声音悄声对他说,反正都一样。离开小路,这声音接着说。回自己家去。去湖对面参加派对,见朋友之前,你还会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你可以做点工作。也许,可以开始下一部《黑暗塔》;你知道故事都已经在你脑子里了。
是啊,是在脑子里了,但他最近在写另一部小说,而且自我感觉很好。回到“黑暗塔”的故事,那就好比深水潜泳。说不定会淹死在里头。但那个瞬间,他站在十字路口,突然领悟到,如果现在早点回家,他会开始写的。他会忍不住要写。他会聆听有时他称为乾神之歌,龟之歌(而有时也会称作“苏珊娜之歌”)的歌曲。他会将正在写的小说弃之不顾,转身离开安全的岛岸,毅然投身于那黑暗无边的深水里,再度巡游。之前他已纵身跃入其中四次,这一次他将不得不游到对岸为止。
游下去,或是淹死。
“不,”他说出了声。声音很大,干吗不呢?这里没有人会听到的。他觉察到——隐隐约约地——有车辆开过来的声音——一辆车还是两辆车?一辆在七号街上,另一辆在沃灵顿路上?——但也就是如此一想。
“不,”他又自言自语了。“我要继续散步,接着要去派对。今天不再写作了。尤其是,不写那个了。”
于是,将十字路口抛在身后,他走上了陡峭的斜坡,视野中只能看到向上的坡路。他渐渐走向逼近而来、轰响的道奇卡车,那也是逼近而来的他自身之死的轰鸣。理性世界的卡想要他死;而纯贞世界的卡却需要他活下来、唱着他的歌儿。因而,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六月午后,在缅因州的西部,不可阻挡的力量猛然冲向这不可更改的对象,自纯贞世界陷落之后,这是第一次,众世界和众存在之物都倾向于矗立在坎-卡无蕊、亦即空无的红色大地最遥远尽头的黑暗塔。甚至于,血王都停消了愤怒的嘶喊。因为这是黑暗塔所执着的意愿。
“坚定需要牺牲,”金说了一句,尽管除了小鸟没有人能听见,而且他并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不曾因此而感到困扰。他总是喃喃自语;就好像他的脑海里也有一个声音洞,洞内充满了机智的——却尽是些不必要的智慧——小丑。
他散着步,手臂在蓝色牛仔裤的两侧轻轻摆动,没有意识到他的心是
(不是)
在进行最后几次的跳动,他的心神也在
(不在)
进行最后一些思考,而他的声音
(不是)
发出了最后一声神谕的宣言。
“乾神之歌。”他说着,并听着自己的言语——甚而还被吸引了。他曾向他自己保证:他将不再用无法诵读的、杜撰而出(倒也不是说是混乱无章)的语言去说黑暗塔的神奇故事——就算他写了,他在纽约的编辑查克·范瑞尔也会大刀阔斧地删节——但那也没用,他脑子里仿佛被这些词句填满了:卡,卡-泰特,坎-托阿(这个词说到底是从他另一本小说《绝望》中引来的),獭辛……就算把托尔金的希瑞斯·安戈尔、H·P·洛夫克拉夫特的《伟大的盲人提琴手》抛在脑后了?
他笑了,开始哼唱声音洞给他的一首歌。他想,等他最终再次接受龟的言语时,他肯定会在下一本枪侠的书里引用这首歌。“来吧来吧考玛辣,”他一边走一边哼,“年轻人带着枪来啦。爱人接过枪跑开了,年轻人失去了心爱的她。”
那个年轻人说的是埃蒂·迪恩吗?还是杰克·钱伯斯?
“埃蒂,”他大声地说出来,“埃蒂将会失去爱人。”他深深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因而一开始并没有看到蓝色的道奇卡车的车顶从视野中高高的地平线上露出来,也没有意识到这辆车并没有行驶在公路的正路上,而是开在他散步的软土路边。同样,他也没有听到身后另一辆逼近他的皮卡所发出的轰鸣声。
18
哪怕车里放着那些吵死人的饶舌摇滚,布赖恩还是听到了冰格盖子咔哒咔哒作响,他从后视镜里一看,结果沮丧又愤怒地发现,子弹,两只罗特韦尔犬中较冒失的那只,早就从车后放货品的篷车里跳进了乘客座。子弹的两条后腿撑在脏乎乎的座位上,又短又硬的尾巴乐滋滋地摇来晃去,鼻子早就伸进了布赖恩的冰格里。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理智的司机都会将车停在路边,再好好教训一通没规矩的小动物。但布赖恩·史密斯坐在方向盘后时历来没有理智可言,并有违章纪录作证。所以,他没有停车靠边,而是向右扭过身子,左手搭在方向盘上,一个劲儿地用右手徒劳地拍打着小狗扁平的脑袋。
“别碰!”他冲着子弹大吼大叫,与此同时,他座下的迷你货车先是歪向了右侧路沿,再是完全开在了人行道上。“你没听见我的话吗,子弹?你是不是笨蛋啊?别去碰它!”事实上,有那么几秒钟,他确实把小狗的脑袋从冰格里提了出来,但这种狗没什么毛,他的手指抓不住,同时子弹虽然没什么天赋,但还是很聪明,知道自己至少还有一次机会去把白纸包里的东西叼出来,那东西散发着迷人的猩红的香味。它又钻到布赖恩的手掌底下,用嘴叼住了那块纸包的汉堡肉。
“松口!”布赖恩吼道,“你给我松口……马上!”
为了赢得这块肉,为了让小狗因站立不稳而吐出他的晚餐,布赖恩狠狠地用双脚踩了刹车。但不幸的是,一只脚却踩在了油门上。货车突然加速猛冲上坡路的顶端。此时,布赖恩又激动又恼火,彻底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七号街)、也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开车)。他现在只关心一件事:从子弹的嘴里夺回属于他的一包肉。
“给我!”他喊着,伸手拽着。子弹的尾巴摇得前所未有地凶猛(对它而言,现在不止意味着一顿大餐,还是一场游戏),并死死往后拖。汉堡肉外面包着的纸被扯破了。现在,这辆车已经完全偏离了车道。车后是一排照耀在美好的午后阳光下的松树:炫目的绿色和金色。布赖恩的脑子里只有肉。他可不想吃一块浸在小狗口水中的汉堡肉,你最好还是相信这一点。
“把它给我!”他大喊大叫时,丝毫没有看到走在车辆前方的男人,也没有看到有辆车正紧紧跟近了这个男人,更没有看到那辆车的车门突然开了、并跳出一个瘦长的牛仔,因而也不可能注意到那人跳下来时,拔出了悬挂在腿侧枪套里的一把大口径手枪,抓住了淡黄色的粗重枪柄;布赖恩·史密斯的世界已经骤然缩小,只有一只坏狗和一包肉。抢夺中,鲜血浸染了肉铺老板专门包上的白纸,血迹就如图腾一般。
19
“他在那儿!”杰克大喊一声,但伊伦·苔瑟宝慕已经不需要他的预告了。斯蒂芬·金穿着牛仔裤、格子布工装衬衫,还戴了顶棒球帽。他刚刚走过了沃灵顿路和七号街的交叉口,即这段坡路下的四分之一处。
她踩下了离合器,改换成二挡,俨然像是个全国汽车比赛协会里的资深司机看到了前方挥动的方格旗,再急急地一把向左,两手用力地扳住方向盘。齐普·麦卡佛伊的老皮卡像跷跷板似的扭向一边,但还不至于翻倒。她看到闪耀的阳光照在金属上的反光,那是从坡顶冲向金的一辆车。她听见坐在另一侧门边的男人大喊一声,“跟在他身后!”
她照做了,尽管现在她已经看到了迎面而来的小卡车偏离了车道,向他们这一边冲来。更别提那至关重要的斯蒂芬·金了,就像三明治里的肉片一样,他现在被夹在两辆车中间。
车门“砰”一声挺开了,名叫罗兰的那人半滚半跳着跃出了皮卡。
就在那之后,事情发生了,迅雷不及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