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海,温州:桃花劫
——一个漂亮保姆的故事
方雪花出生在浙江一个叫衢县的小镇。那地方一年里其实极难见到一次雪花。她母亲怀她的时候,她在东北当兵的舅舅寄回来一张北国树挂的照片。她父母见了,很是稀罕雪景,就给女儿起了个冰雪晶莹的名字。
方雪花在八九岁的时候,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过渡。十几岁时已经是方圆几十里出名的美人了。
方雪花的美,不全在眉眼,也不全在肤色,更多的却是在身架上。方雪花说高也高,却不是那种蔫软的高。说瘦也瘦,又不是那种见骨的瘦。方雪花身上该瘦的地方,瘦得极为夸张。该胖的地方,又胖得很是到位。所以无论她穿宽的还是穿窄的,穿花的还是穿素的,都像穿了戏服似的抢眼。那样的身个儿站着走着坐着蹲着,看上去都自成一格。
难怪那个上海来的供销员余志茂,在街上的裁缝铺见到方雪花后,就把眼睛掉在了镇上。
方雪花岂止是身架好,走起路来也是一段景致。轻轻地,颤颤地,微微地踮着一点脚尖,仿佛是在狭窄的乡间小路上柔和地操练着芭蕾舞步。光是这样的步子,就能看得人心神迷乱起来。镇上有一个以算命占卦为业的马铁嘴,远远地看见方雪花行云流水般地拨开人群,走过集市,愣了很久,才忍不住悄悄地对一个酒桌上的知己说:“这女子走路脚跟不着地,怕是命不长。”
马铁嘴的话说对了一半。
短命的不是方雪花,却是方雪花的至亲家人。
方雪花在家里是幺女,上面有三个姐姐和两个哥哥。方雪花是儿女双全的母亲决定偃旗息鼓之后发生的一个意外。所以她最小的一个哥哥,也比她大了七岁。她最大的一个姐姐,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嫁了人。
方雪花的父亲是个裁缝,做得一手绝活。镇上婚丧寿诞四样大事上,极少有不求到“神剪方”的。在衢县那么一个弹丸之地,方家也就算是有那么几分名气了,日子自然也过得比别人殷实。
只是可惜,方雪花在六岁时就死了爹—— 是让马车给撞死的。裁缝铺由她娘接手过去,依旧也有活计,却不是从前那番轰轰烈烈的景象了。幸亏上头的几个哥哥姐姐,那时都已有家有业,各自都拿出些钱来补贴家用。方雪花母女俩的日子,也就温暾水似的维持了下来。
方家阿妈对这个幺女的期望,无非是前头几个女儿的翻版和总结:在镇上找一个正经人家嫁了,女婿要有点经济基础,老实可靠,也愿意照顾丈母娘。将来生两三个孩子,夫妻和和美美的,在娘家和婆家之间殷勤地走动。
在后来的日子里,方家阿妈的这些企盼,虽然没有被彻底打碎,却也落空了许多。
原因是一个叫余志茂的男人。
那个叫余志茂的男人是上海一家阀门厂的供销员。那年到衢县出差,住在镇委招待所里,和镇上五金厂的几个朋友吃酒。吃得撑着了,就去上厕所。往茅坑上一蹲,再站起来,就把一条瘦瘦窄窄的时髦裤子撑裂了。那一趟差旅他总共才带了两条裤子,却还要走一些地方。朋友就指点他去街上的方家裁缝铺把裤子补一补。
走过南闯过北的时髦上海小青年余志茂,没想到竟在如此闭塞的一个小镇里翻了船。
那天方雪花一个人守在裁缝铺里,她的寡母上她三姐家帮忙坐月子去了。刚过完了元宵节,还在正月里。天并不是真冷,可在江南的小镇里也就算是严冬了。西北风从封得不是很严实的墙缝里缩头缩脑地钻进来,无孔不入地爬进裤脚袖筒领口,寒意从脚底丝丝片片地漫上颈脖。裁缝铺冷冷清清的并没有客人,方雪花怀里搂了个汤婆子在看电影连环画《刘胡兰》——这是高小毕业的方雪花在清汤寡水的小镇生活之中的一个小小情趣。
那天方雪花穿了一件簇新的洋红带黑花的对襟棉袄。棉袄很瘦,饱实的地方就绽开了一些褶皱。头发松松地梳成了两条长辫子,发梢扎着两个猩红的蝴蝶结,一个扔在前胸,一个抛在后背,随随意意地压在一搂细腰上。两个脸颊如同秋熟的红薯,嘴唇鲜艳欲滴。
方雪花给余志茂的最初印象就是无所不在的红艳。
余志茂提着那条破裤子站在门口,方雪花没等他开口就把裤子接了过来,对着窗口的阳光展开,露出中间那条长长的裂缝。他那个油光中分的发型和显得有些大舌头的普通话,一下子暴露了他的外地人身份。她从那条沿着裤裆延伸开来的裂缝里,猜测到许多从裤子里衍生出来的内容,便忍不住掩嘴哧哧地笑了起来。
在当时的光线背景里,他隐约产生了一些错觉,他觉得她的笑声像无数个温软的粉红色的泡泡,相互交叠碰撞着曼舞在午后的阳光里。他毫无防备地跌落在那样的红色旋涡里。伶牙俐齿油嘴滑舌的上海供销员余志茂,在那一刻突然变得口吃了起来。
“我,我就在这里等,等你补,补。”
她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却将汤婆子往他怀里咚地一扔,转身找了张高脚凳坐下,将裤子翻过来摊在膝盖上,慢条斯理地扯着裤角内边的线。
他就自己拉过一张小矮凳,在她身边坐下,汤婆子烧得额角手心腻腻的都是汗。她一心一意地扯着裤腿上的线,也不搭理他,他就仰了脸四下打量,渐渐地就把心定下来了。
裁缝铺虽小,却整理得还算清爽。迎着门是一张极大的案子,上面零零散散地堆了些五颜六色的布料。屋子中间横穿了一根绳子,绳子上挂了几件成衣,大人孩子的都有,样子都很花哨,像是做招牌的。屋子后半部挂了一块厚厚的布帘子。他猜想那后边大约是她和她的家人吃饭睡觉换衣服的地方。正对着裁剪案子的那面墙上,并排贴了三张彩色招贴画,都是剧照,一张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一张是《碧玉簪》,还有一张是《天仙配》。
他问她爱看戏吗?她扬了扬眉头算是回答。他指着《碧玉簪》上的那个女演员对她说:“这个金彩凤,是我们厂子里金师傅的堂侄女,来过我们厂子的,人其实比照片上还漂亮。行头多得很,一天换好几身。听说光是围脖子的丝巾,就有一箱子。都是戏迷送的,苏联人波兰人都有。”
她听了,停了手里的活,眼睛定定地钉在画上,就拔不出来了。半晌,才幽幽地说:“那才叫一辈子。”
那一刻她的眸子突然就失去了神采,变成了两口枯井,深沉而没有内容。他的目光投过去,连个水漂子也没有打,就无声无息地坠入了万丈深渊。
他的心隐隐地有些生疼,就小心翼翼地赔了些笑,说你有机会到上海玩,我带你去见金师傅,就能见到金彩凤的。她“呸”了一声,说谁要见她呀,却愈加发狠地扯起线来。他看着看着才渐渐看明白了,她其实不是在用寻常的方法来补裤子,而是在用裤角内边扯出来的原色线,一经一络地绣着裂痕。
一边绣,一边闲闲地搭着话。她问他城隍庙有多大,一天能走得完不?大光明电影院能坐多少人?大世界里头看不看得到杂技?他就把一个上海城大卸八块,一块一块添油加醋地炒了些给她听。他讲一段,她笑一阵。她笑一阵,他再讲一段。两人讲讲笑笑了约有大半个时辰,才把裤子绣补妥当了。
她就烧了个铁熨斗,含了一口水,喷在裤子上,吱吱地熨过了。再展开来,平平整整的,天衣无缝。他忍不住啧啧地赞叹,说这手艺,这手艺呀。
她舒展腰肢,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问:你说我若在大上海混饭吃,会不会饿死呢?他连连说哪能呀,哪能呀,这全上海也找不着几个有你这手艺的。我们厂边上有个裁缝铺,那手艺,不好比的。
余志茂当时并不知道,他随随便便的一句恭维话,却在方雪花原本平实的心里,种下了小小一株的念想。这株小小的念想,在不久以后的日子里,竟长成了蓬蓬勃勃的一棵大树——那是后话不提。
余志茂收了裤子,就从公文包里掏出钱包来付钱。钱包里是中午和众人吃酒找回来的散钱,大多是些烂糟糟的角票。就找出一张略大些的,捏成一团,递在方雪花手里。方雪花瞅着那颜色图案像是张两元的票子,吓了一大跳,着了火似的扔在裁剪案子上,连说不要不要不要。
余志茂捡起来,追着方雪花要塞回去。你推我搡的,方雪花的手就按在了依旧滚烫的熨斗上,立时起了一个鸽子蛋大小的亮晶晶的水泡,疼得嘶嘶地叫唤。
余志茂慌得不知如何是好,便抓了方雪花的手,低头嘘嘘地吹着凉气。吹着吹着,就觉得脖子上落了几滴水珠子。那水珠子顺着脖颈一路流过肩膀,流到心窝的地方,就被热烘烘地烤干了。
那心被那水珠子一激,突然就很是憋胀起来,憋胀得他想飞想吼想死。就一把拽起方雪花,压在墙上,捧了她眼泪汪汪的脸,狠狠地亲了起来。方雪花呜呜地哼着,半是哭,半是笑。两手在他的腰上死命地捶着,身子却使劲地朝边上退。
就退到了布帘子后头的那张床上。
余志茂那次在衢县一气待了一个星期。两人在神剪方裁缝铺厚布帘后边的那个小天地里,如同两个童稚未开的孩子,兴趣盎然地一遍又一遍地玩着一个新奇的游戏。
那天到了中午时分,邻居才看见头发散乱的方雪花提了个菜篮子,面若桃花眸如春杏地出现在小菜场上。众人问裁缝铺怎么关了这么些天呢?方雪花说正月呢,还不兴歇一歇?眉眼之间,零零乱乱的全是盈盈的笑意。
回到家,炒了几个小菜,两人蜷在灶披间角落里,你喂我一勺,我喂你一勺地从碗里舀着吃。吃饱喝足了,歪倒在床上就睡。
余志茂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方雪花的腿上。方雪花拿了一把木梳子,在给他篦头发。梳齿如犁,酥酥痒痒地走过他黑森林似的发间,舒服得他有点想哭。
他在家里是长子,上面有一个常年生病的父亲,底下有五个年纪尚幼的弟妹。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帮母亲抓药熬药,涮尿盆,洗被单,捣煤饼。后来中学毕业有了工作,每月的薪水,常常是从他的手里直接转到母亲的手里。他能暗暗地藏掖下来留为己用的,也只是一点有限的差旅补贴。母亲除了和他讨论家用和弟妹的前途之外,很少过问他的事。
方雪花给他打开了一扇门,让他从门缝里看见了过日子的另外一些可能性。方雪花让他猛然意识到,在上海的那个家里,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大人了。而在方雪花这里,即使他已长大成人,他依旧还是个孩子。
那天晚上他回到镇委招待所,桌上有两封加急电报—— 都是厂里催他回去的。
第二天,方雪花来车站送他,递给他一个包袱,让他到了车上再看。车站里人多,难免遇见熟面孔。她离他远远地规规矩矩地站着,不说话,却只拿眼睛挑他的眼睛。他不敢接她的目光,却知道她的眼睛已经哭得红肿如水蜜桃。
他一遍又一遍喃喃地说:“到上海来玩,啊?”这句话像是邀请,又不像是邀请。他自己也知道他给了她一条柔细无比的线,这线只需轻轻一碰就断。这样的线做不成绳索,没有人能靠着它走到河的对岸。可是他不能不给,他又不能多给。在他人生的那个阶段,他只有这些了。
方雪花也不接他的话,只是不断地掏出手绢轻轻地擦拭眼角。后来车就开动了,他趴在车窗上,看着她的红棉袄在尘土飞扬的街景里渐渐变小,最后化作一粒火星子,长久地烧灼在他的视野里。他的心就空了一块。
在车上,余志茂打开了方雪花给他的那个包袱,原来是上下一套的男装,都是府绸布料的。上装是一件浅灰色的衬衫,带了些深灰色的细条子。小翻领,领尖兜口和袖口上钉了几个闪闪发亮的有机玻璃纽扣。下装是一条同样色调的裤子,只是没有条子。窄窄的裤腿,裤线熨得刀片似的尖利光亮。
这是远离大都市的乡镇女子方雪花在那个年代里,凭借想象独自完成的一次对时尚的冲刺。这次莽撞的冲刺却意想不到地停留在与大上海水准线相当接近的地方。
平生第一次,有一个女人凭着眼睛量过他的身体,一针一线地为他缝制了这样一套衣服。余志茂的手指抚摩过那些细密的针脚,仿佛又摸着了方雪花柔软却又有力的手。便忍不住掏出钢笔来,垫着公文包给方雪花写起信来。
雪花:
你对我真好。我……
他的笔像一个在行军征战的旅程中遭遇到无法逾越障碍的士兵,在那个“我”字上兜了很多的圈,留下无数个深蓝色的细圆点,却最终精疲力竭地停了下来。
余志茂从衢县回来,马上被厂里派去了云南出差。云南回来后,只休息了两个星期,又去了山西福建安徽。对方雪花的思念被繁忙的日程切割成细细的碎片,一点一点地丢失在旅途中间。
当他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旅程回到上海,在单位的澡堂洗过一个滚烫的热水澡,舒舒服服地换上了那套时髦的灰色衣装时,他才突然意识到,方雪花的面容在他的记忆中已经不那么清晰了。时间和空间是最坚韧的砂纸,擦拭人生的隧道时,最先抹去的总是那些凸在表层的最鲜活的记忆。便很后悔竟没问方雪花要一张相片。他知道他以后的人生旅途中,也许还会有许多精彩的出乎意料的景致,可是方雪花却是他的第一盏灯,照亮了他作为男人的第一个驿站。
当然那时他并不知道,她也将成为他最后的一盏灯。
夜里躺在床上,免不了想起那一个星期里的荒唐。方雪花身上的温软,让他越发觉出了在自己家中的孤单。忍不住起来给方雪花写信——他知道她一定在急急地等候着他的信,却如前次在车上一样,写了撕,撕了写,始终没有能够成文。
他知道开头并不难,难的是结尾。他和她的故事不管有多少种开头,却没有一种开头可以铺展到结尾的。她的衢县户口像一座深黑的大山,隔断了他和她中间的所有通道。他不仅看不见她,他甚至也看不见天。他绕不过去,她也绕不过来。他们无论绕过多少个圈,也是走不到将来的。
不在方雪花身边的日子里,他的脑子就不那么混沌了。他既然不能给她希望,倒不如狠狠心让她彻底绝望。
他就这样反复地劝说着自己,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说服了。
日子在琐碎的繁忙中徐徐地朝前铺展开去,渐渐地,他果真就把衢县发生的事淡忘了。四个月后的一个早上,他正在厂里开产销碰头会,楼下传达室的老头子打电话来,说有人找他。他慌慌张张地跑下去,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方雪花。
那天方雪花穿了一件米色碎花翻领衬衫,两根辫子一路编到腰间,然后用一根粉红色的手绢系在一起。手里拿了块帕子一边揩汗,一边扇风凉。那样子像是一个刚刚迈出校门的女学生,跟大上海的背景,倒有了几分出乎意料的相宜。
余志茂迎上去,有些惊,有些喜,也有些愧。脸上换过了许多的表情,才讪讪地说怎么也不先告诉我一声,我好去接你。方雪花瞟了他一眼,说不告诉你,都吓成这个样子。告诉了,还不吓出病来。余志茂嘿嘿地笑着,脸色就渐渐紫涨了上来。见厂门口来来往往的都是熟人,就拉了方雪花穿过马路,进了一家小吃店。
尚未到午饭时间,店堂里有些清淡。两人坐下了,余志茂叫了两客鲜肉小馄饨,一笼菜肉包。一边让方雪花吃,一边问她住在哪里。
她咯咯地笑了,说别害怕,我不是到上海来找你玩的,我是来跟人学裁缝手艺的—— 我表舅认识一个挺有名的裁缝,从前专门替杜月笙姨太太做衣裳的。
余志茂说我怎么不知道你有个表舅在上海呢?方雪花“哼”了一声,说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余志茂说你那手艺,还用跟人学吗?自己收学徒倒还差不多。
方雪花喝完了碗底的最后一口汤,拿手绢仔细地擦过了嘴,才悠悠地说:“我这手艺,在衢县算有些小名气。要在上海过日脚就不行了。”
余志茂听了这话怔了一怔,结结巴巴地问:“你你你要在上海待下来?”
方雪花沉默了,半晌才说出一句让余志茂五雷轰顶的话来。
“孩子总不能一辈子不见他爹。”
方雪花第一次知道大上海的绝情,是在自己的婚礼上。
所谓的婚礼,无非是在家里置办一桌简单的酒席。那时余志茂已经从家里搬出来,搬到了厂里的宿舍楼。新房就布置在一间不大不小的职工宿舍里。
余志茂的父母弟妹亲戚,竟然没有一个到场。到场的只是他厂里的领导和几个要好的同事。领导送的是一套四册的精装本毛选,同事凑钱给他买了一条枣红缎被面—— 那是他们收到的唯一两件结婚礼物。
那天方雪花穿了一件洋红对襟夹袄,领边衣襟上盘绕着一朵朵精致的同色圆球布扣。头发剪短了,也烫过了,用一个玫瑰红的塑料卡子束起,绕着耳垂漾出一纹一纹的波浪。她浅浅地笑着,殷勤地替客人斟酒敬烟夹菜,颧上飞着一丝羞涩的桃红。
那天晚上方雪花是席上唯一一个真正把自己当作新娘的人。她生命中本该最华丽的那个章节绕过了她,悄无声息地溜走了。她不甘心,死活也要追上一个尾巴。可是那个做新郎的却没有很好地配合。
那晚余志茂话语很少,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酒,一声又一声地叹着气。倒是那个厂长,有些看不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余啊,这上海再大,还能大过全中国?那没有上海户口的,还不都一样活下去?
方雪花听了,眼圈红了一红。半晌,才指了指身上的衣服,对众人说:这是我自己设计的样式。将来你们爱人孩子要做衣服,拿过我这里来,工钱比外边便宜,样子也好,零头布都给你们留着。
余志茂这才知道,方雪花穿了这套衣服,原来是要做招牌打广告的。
待到众人都散了,方雪花扶着七八分醉的余志茂在床上躺下,端了盆热水来,给他擦过脸,洗过脚,又沏了一盏滚烫的茶给他醒酒。余志茂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伸手来解方雪花的衣扣。那布扣缠得极紧,一时半刻竟解不开,就直骂“搓伊娘”。方雪花掩了嘴哧哧地笑,自己将衣服退了,鱼一样光溜地钻进被子,躺到了余志茂身边。
余志茂的手在方雪花的身上高低起伏地走过,突然惊讶地停在了腹部。方雪花忍不住又是哧哧一阵软笑,说瞧你孩子见着你那个激动呢。余志茂一把掀开被子,开亮了灯,将脸贴在方雪花的肚皮上,仔仔细细地听了起来。
有一团小小的东西,像手掌,也像脚掌,正隔着一层薄薄的皮肉,一下一下地拍打着他的脸颊。
他的眼泪便一下子流了出来。
“孩子,我的孩子,你阿爸怎么才能把你养大呢?”
方雪花一把推开余志茂,光着身子跳到地上,去翻自己脱了挂在床头的那条裤子。就从裤兜里翻出一个手巾包,里头是厚厚一沓的全国粮票。“我二哥的丈人在衢县粮管所工作,我们家总是可以从他那里换到全国粮票的。以后我的口粮,孩子的口粮,都不用担心。我又有这个手艺,日子不会过得比别家差。”
方雪花的这句话,果真不是一句大话。
几天以后职工宿舍楼的告示牌上,就贴出了一张小纸条。
江浙名剪“神剪方”后人,曾师从上海名裁缝。
欢迎来料加工。男装女装童装一律精通。
收费合理。不满意者费用照退。
文章虽然有些半通不通,意思却是明白的。
待余志茂上了班,方雪花就一日一个式样地穿了些时新的衣装,出现在宿舍区的小菜场上,用半生不熟的上海话,厚着面皮和左邻右舍搭话。没多久她就有了第一拨客人。头几个客人,她竟也不收加工费,只说是见面礼。那些人吃了她的好处,过意不去,便处处夸她的手艺。
渐渐地,整个宿舍区的人都知道了,供销科余志茂的那个乡下老婆,做衣服倒是很灵光的。方雪花的生意,就一日比一日忙了起来。
到后来,方雪花一个月里挣到的钱,竟跟余志茂的薪水不差上下。余志茂虽然已经从家里搬出来,有了自己的一摊子花销,却依旧三天两头接济父母那头。有时和方雪花商量,有时也不商量。方雪花睁只眼闭只眼,从不吭气。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到了月底,两人手头居然还能剩下几个钱来。
方雪花虽是一样挣钱,在家却从不摆谱,依旧一味尽心地伺候丈夫。余志茂下班回到家,桌上早已是三菜一汤加一小杯米酒。脸红耳热地吃完了饭,余志茂出门和几个单身小同事打两圈牌,说说笑笑回家来,方雪花早脱光了衣服坐在被窝里等他,锅里腾腾地热着桂圆红枣汤。那日子和从前在父母身边的光景相比,很是有些不同。
便不禁暗暗感叹像他老婆那样风情万种的女人,又能干又吃得起苦经得起事的,世上能有几个?若不是因为他的上海户口,她又如何肯屈尊嫁给他?反过来,他若娶了个上海娇娇女养在家里,伺候人的恐怕就是他了。
如此想过,渐渐地,就淡忘了方雪花没有上海户口的事,一心一意地和老婆过起了居家的日子。
五个多月后,方雪花分娩了。是顺产,肚子还来不及真正疼起来,孩子就生下来了。
是个六斤四两重的女婴。
护士抱过来,她只来得及摸了摸孩子的脸,就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病房里了。余志茂怀里抱了个棉布包袱,一动也不敢动地坐在床前。见她睁了眼睛,就慌不迭地打开包裹,取出里头一个陶瓷小盅—— 是一盅鱼汤,依旧是热的。便一勺一勺地喂她吃。她吃了几口,就饱了。他只好自己把那些剩的都喝了,喝得一嘴油亮。呆呆地看着床上那个人,脸上满满地流着笑。
“囡囡像你,大眼睛小嘴巴,蛮漂亮的。”
方雪花也笑,说刚生的小囡都像老鼠,红通通,皱巴巴的,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满了月再说还差不多呢。
方雪花喝过了鱼汤,额上就渗出了些细细的汗。起身正要擦汗,只觉得胸脯子一热,一股温泉喷涌而出,前襟就湿了两片。余志茂见前后都无人,就一把撩开方雪花的衣襟,将嘴巴急不可耐地叼了上去。手一路凹凹凸凸地摸过去,就摸进了方雪花的内裤里。方雪花便如加了水的面团似的瘫软了下去。嘴里嚷着疼,身子却越拉越长,越拉越薄——自然是不能尽兴的。却因不能尽兴,反倒有了几分与平日不甚相同的新鲜感。
“那头,你告诉过了吗?”
方雪花终于气喘吁吁地推开余志茂,问道。
余志茂当然知道,这个“那头”是指自己的父母。他父母那边,至今还在生他的气,气他娶了一个没有上海户口的乡镇女人。虽然依旧理直气壮地按月从他手里拿家用,他的家他们却是很少来的。即使来了,见到方雪花,也是不屑跟她说话的。
此时余志茂只好点点头,说早上给志丽送过信了—— 志丽是余志茂的大妹妹。方雪花问志丽说什么了。见余志茂哼哼哈哈的,并没有下文,心下明白,就不再问了。余志茂拧了一条热毛巾,给方雪花擦过了脸,扶着躺下了。
“雪花,我总会对你好的。”
方雪花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来,将男人的手轻轻地捏了,半晌,才说:“你下午去给衢县拍份电报。”
中午时分邻床推来了一个新产妇。那女人进来,也不说话,却拿被子将头蒙了,倒下就睡,只露出一只插了吊针的手臂。女人的身子在被单底下凸现出长长硬硬的一条,仿佛是裹了白布的尸体。方雪花见了,就很有几分心惊。扭头看见女人床头的名牌上写着“竹影”二字。
后来,护士开始在走廊上推送午饭,女人也不动身。方雪花就让余志茂替女人取了饭,又欠过身去,轻轻地推女人起来吃饭。女人的身子在被子底下窸窸窣窣地动了几下,半晌,才坐了起来。方雪花看见女人的头发被汗湿成一团一团的,泼墨似的溶在颊上,将额角眼窝染得青紫起来,颧上飞着两朵大大的潮红,很有些体虚气短的样子。就说大姐呀,女人生孩子伤了这么大的元气,饭总是要吃一些的。
女人咧了咧嘴,难看地笑了笑,说吃不下,只是有些口渴。方雪花听女人说的也不是上海话,突然就有了一两分亲近,便差使余志茂去打些开水来。女人说你爱人可真听你的话。方雪花听出了女人话里隐隐约约的落寞,又不见有男人在她身边,就不敢把得意太挂在脸上,却“哼”了一声,说他呀,就跟乡下人到城里卖菜,大的好的都摆在上面,底下你看不见的才是烂的坏的呢。
这时余志茂提了两瓶热水颠颠地走了进来,刚好捎着了一个话尾,就问谁给你吃烂菜呀,我找他去。两个女人忍不住咕咕地笑了起来。
笑过了,那个叫竹影的女人拿开水淘了半碗米饭,就着菜吃了起来。那天医院的伙食是米饭加半碗白菜炒豆腐干,清寡无味的,女人挑了几挑就放下了。方雪花从自己的床头柜子里拿出一瓶肉松,硬分了些在女人的碗里,方勉强把半碗饭吃了。
方雪花一边叫余志茂把女人的脏碗筷收了,一边就问:“大姐你生的是啥呢,听说这几天生的都是丫头呢。”余志茂在一旁歪眉斜目地使眼神,方雪花却没有看见。余志茂只好打了个岔,说我搀你去趟厕所,回来你该睡个午觉了,让人家大姐也休息会儿。
两口子慢慢地走到过道上,余志茂才敢扯了扯方雪花的袖子,低声说瞎问些什么呀,你。人家是小产,男胎,都成形了。那个女人是唱戏的,有点名气,等了好几年才怀上这一个,偏偏唱戏唱过了火,给捣弄下来了。她男人是个挺大的干部,在外地,生了她的气,就迟迟不肯过来看她。
方雪花愣了一愣,问你怎么知道那么详细呢?余志茂嘿嘿地笑了,说刚才不是给你取药吗,听见护士长给小护士说的。
回到病房,再看到竹影,方雪花的眼神就如同一根棉线,软软的斜斜的,再也直不起来了。搜肠刮肚地想找句话说,却怎么也找不着,只好上了床,拿被子盖了身子,闭了眼睛装睡。半晌,才听见那边床上悠悠地飘过来一句话:
“你的那个娃子,是男还是女?起名字了吗?”
方雪花慌忙睁开眼睛,说是个丫头,还没有正式起名。我和她爸商量着,想叫她小平。我们普通人家,没有别的念想,也就求个平安。
竹影点头说是,不过叫小凡更文气一点,都是一样的意思。
方雪花就捶了余志茂一拳,说咱们两个脑子加在一块想了这几个月,还比不过人家竹大姐一个脑子转两分钟。到底是有文化的人。余小凡,倒是蛮响亮的。
余志茂笑得满脸开花,说好啊好啊,咱们囡囡有名字了,就叫余小凡。
下午余志茂赶去厂里开一个会议,方雪花就睡了长长一个午觉,醒来时只见一墙红彤彤的如同着了火—— 原来是西晒。屋里嘤嘤嗡嗡地飞着些蝇子,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那是压低了的话语声。邻床的床沿上坐了一个男人,手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在削苹果。削完了,又切成四个小块,一块一块地递给竹影吃。竹影边吃,边窸窸窣窣地擦着眼睛。
男人放下水果刀来夺竹影的手绢,声音里头就有了几分惊惶。“这也是月子,哭不得的,将来眼睛疼一辈子。”
方雪花“呸”了一声,说你怎么什么都懂啊。男人也不恼,只是一味嘿嘿地笑。
方雪花心想这医院里的护士实在是无聊,整天传些不搭界的闲话。人家竹影的男人,其实很是细心体贴的,一点也不像是个大干部。
就故意仰起身子伸了个懒腰,掩嘴响响地打了一个哈欠,说:“你这位同志真有问题,这么晚才来看我们竹影大姐,你是摆大男人架子呀?”
男人吃了一惊,抬起头来,一脸的茫然。竹影赶紧抢过话头,说这是李猛子小李,我们老江的秘书。老江让他过来照顾我的。
方雪花一愣,却暗暗好笑,这个男人一脸风霜胡子拉碴的样子,居然还小李小李的。恐怕那个没露面的老江,更是要老出茧子来了。
当然,方雪花对江信初形象的最初设想,在第二天就得到了更正和修补。
第二天早上,护士抱了婴儿来让方雪花喂奶。
方雪花刚刚一撩衣襟,孩子就凶猛地扑了上来,全无第一次的忐忑和试探,抓住奶头就熟门熟路地吸吮了起来,一屋都是响亮的咂声。
过了一会儿,方雪花渐渐感觉到裸露的乳房上有一些热,斜眼看见地板上有一条长长的影子,就咯咯地笑了,说余志茂你干什么呀,又不是没见过。影子半天没动,却轻轻地咳嗽了一声—— 是个陌生的声音。方雪花抬起头来,脸就腾地涨红了。
她一下子就猜到了这个男人是竹影的丈夫老江。
老江其实并不怎么老,也许四十,也许五十。戴了一副塑料边的眼镜,斯斯文文的像一个教书先生。镜片并不厚,却挡了些眼睛里的锐气,看上去就有几分木讷。男人身上穿的是一件四个兜的灰卡其中山装——这样的中山装在大街上几乎随处可见。只是男人的衣领上露出细细一丝的白衬衫。这细细一丝的白边刹那间界定了男人与市井之辈的区别。
方雪花慌乱地掩上怀,说大姐被护士叫去检查了,小李陪着去的,马上就回来的。男人在竹影床前的凳子上坐了下来,眼睛依旧定定地看着方雪花怀里的孩子。
“给我,抱抱,好吗?”男人嚅嚅地说。
方雪花把孩子交给男人,男人抱孩子的姿势很笨拙,仿佛抱了一尊随时将坠为粉尘的水晶雕像。孩子立刻觉得了男人的僵硬,便声嘶力竭踢腿蹬足地哭了起来。哭了几声,又哇地吐了。乳黄色的汁液,湿了男人的半个袖子。
方雪花接回孩子,扯过床头的一条毛巾,给男人擦衣服。突然就看见男人眼镜后头有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心隐隐疼了一疼,就柔声说你和大姐,将来再生就是了。男人叹了一口气,说不行了,医生说的。顿了一顿,又说:“其实她对孩子也不怎么感兴趣。她和她母亲,都是这样的。”
男人说完了,自己也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自己对妻子的怨意,竟有如此深远的渊源。这样的怨意,憋在他心里已经很久了。他原先以为,他会一直憋到老憋到死,一路带到坟墓里去的。没想到,他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告诉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
方雪花看出了他的窘迫,就体贴地笑了笑,说大姐是做大事的人,不像我没出息,只能生孩子。男人也被她逗笑了,说生孩子难道不是大事吗?
两人正说着话,李猛子扶着竹影回到了病房。见到江信初,两人都愣了一愣。江信初搀着竹影上了床,软软地赔了些笑,问感觉好些不?竹影“哼”了一声,说你是问今天还是前天?江信初的脸色就有些讪讪的,转身对李猛子说你回招待所休息去吧,我来照顾她。
李猛子走了,江信初就在竹影的床头坐下,低低地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在陪省委陈书记开会。听到你出事,马上就派了小李来陪你的。”
竹影又“哼”了一声,扯过被子盖住了脸,在被子底下瓮声瓮气地说:“小李,小李,小李,哪件事不是让小李替你的?当初不如就让我嫁小李好了,省得替来替去的,浪费时间。”
江信初的脸顿时就紫涨了上来,搓了半天的手,才结结巴巴地说:“听听听听你这话,一点道理都没有,像个家庭妇女。”
竹影“霍”的一声将被子掀了,直直地坐起来,鼻子咻咻地冒气,脸突然就大了一圈。“不错,我就是家庭妇女。人家许春月总算是个知识分子大小姐吧,还不是照样让你气死。”
江信初听了这话,就像迎胸挨了一排子弹,身子突然就矮了下去。脸上的赤红褪了,剩下的是嶙嶙峋峋的苍白。嘴唇抖抖的,只抖出一个断断续续的“你”字。方雪花见了,就忍不住插嘴劝道:“江同志你这还不明白,人家竹影大姐是想你嘛。大姐这回真是伤了身子,可不能再生气了。”
竹影被方雪花道出了心思,眼圈忽地就红了。
江信初“哎”了一声,说:“好,好,我找小李回来,省得惹你生气。”竹影刚嚷了半句“你这……”江信初却早已噔噔地走远了。
方雪花见竹影依旧直直地坐着,两眼愣愣地盯着门外,就忍不住笑。
“我说你这位大姐呀,人不来你就想人家,人来了你又赶人家,何苦呢?人家江同志,看起来还是蛮老实的,你说那么些厉害的话,他也不敢回你嘴。这要摊在我们家志茂身上,我可不敢这么张扬。”
竹影听了,仿佛就触动了心里深藏的那么一丝念头,怔怔地,半晌才说:“你的不敢,是在皮面上。我的不敢,却是在骨子里的。”
方雪花挤在充满了汗味和鱼腥味的四等船舱里,开始了前往温州的旅程—— 那是九年之后的事了。
自从在上海那家医院的妇产科病房分手之后,方雪花和竹影的生活按着各自的轨迹,驶入了截然不同的景致。只是方雪花完全没有预料到,她的航程才走出小小的几步,就如此沉重地撞击在一块礁石之上。
透过那块小小的圆形玻璃窗,方雪花看见海在她眼前奔涌而过。浪还来不及完全形成,就已经被风泡沫似的吹散了。天是个阴天,云厚重肥胖地叠在海的边缘,是一片边角模糊的混沌。不知是天染了水,还是水染了天,总之天和水都是那样一种无可奈何的浊黄。想到余志茂就躺在这样无边无际的污浊和沉重之下,方雪花的心就钝钝地疼了起来。
其实,余志茂离家的那天早上就是充满了预兆的。
首先是鱼缸里的鱼。那一对水泡眼金鱼余志茂已经太平无事地养了两三年了,那天早上突然就翻着肚子死了。
再就是余志茂的布拖鞋。那双布拖鞋是方雪花用零碎布料做的,很是合脚舒适,余志茂每次出差都带在身边。头天晚上明明脱了放在床前,早上醒来却突然不见了。方雪花前前后后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余志茂急急地要走,说别找了,我用不着。
临出门,余志茂又吩咐方雪花记得下个月初去参加阿囡学校的家长会。方雪花说等你回来咱们一起去。她还没把一句话说完,他就已经咚咚地下了楼梯。隔着门,她听见他的声音嘤嘤嗡嗡地从过道上传了过来。“你一个人去吧,我怕赶不回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早上余志茂的每一句话,似乎都预示了后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可是她太迟钝了。那天小凡有点感冒,起床晚了点。她匆匆忙忙地帮女儿洗脸穿衣,准备上学,竟没有像往常那样地倚在门上,飞给他一个轻软如鹅毛的眼光,说一声早去早回。
第二天半夜,她被敲门声惊醒。开了门,发现楼道上站了很多人。有厂长,工会主席,也有志茂当学徒工时候的师傅。她还没有睡醒,以为他们是来找志茂的,就迷迷糊糊地说他出差了,过十天回来。众人都没有接她的话,楼道被死一样的寂静压得几乎塌陷下去。
这时候她看见了志茂师傅眼角一颗盈盈欲坠的泪珠,她开始有些明白过来了。“雪花,志茂他……”她还没有听完,就软软地昏倒在门口。
后来余志茂家里来了很多人,将厂部办公室围了水泄不通。要抚恤金。要顶替进厂。要厂里另分一间宿舍。厂长陪了几天几夜,两眼吊满了血丝,嗓子也哑了。说只有一份抚恤金,一个顶替名额。给了他弟弟,就不能给他老婆。老婆是他最直系亲属,顶了他就能转入上海户口。你们自己商量去吧。
余家的人听了,不再去围厂长,却来围方雪花。
“你一个女人家,将来迟早总还要再嫁人的。你没嫁人的时候,我们余家管你到底。待你嫁了人,夫家总会管你。”婆婆说。
“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一辈子靠父母。我顶了哥哥的职,也算是帮哥照顾父母尽了孝心。”小叔子说。
“小凡还小,户口的事还有时间考虑。他弟弟这个年纪了,没有工作,哪个女人肯嫁给他?”公公说。
方雪花一张嘴,辩不过七张嘴。方雪花一个脑袋,想不过七个脑袋。糊里糊涂地,她松了口,答应只拿余志茂的抚恤金,却将那个顶替的名额,让给了余志茂的大弟弟。
半个月后,余志茂的弟弟进厂当了工人。开始的时候,婆家的人偶尔还过来坐一坐,给小凡带点吃的,说几句客气感激的话。渐渐地,便很是理所当然起来。再后来,口气里边,竟带了些隐隐的怨意。怨的,当然是方雪花的命—— 克父克夫的命。方雪花不傻,自然明白众人眼神里的意思,在人前就有了几分自卑自怜的躲闪。
在上海待不下了,她就将女儿小凡送到衢县老家,放在母亲身边抚养,自己则出门给人家打散工做裁缝。
方雪花的东家里有干部,有教授,有医生,也有演员。每一户人家都是一扇门,每进去一扇门就能看到一个旁人不知道的故事。每进出一次,自己身上就多藏了一个故事。大凡一个人心里藏了太多的故事,嘴上反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出口了,所以方雪花在众人面前渐渐地就很是寡言少语起来。
后来她给竹影写了一封信。
这些年来,她和竹影一直断断续续地通着信。
是她开的头。
开始她并没有期待竹影的回信。竹影是越剧团的团长,又是地委副书记的夫人。竹影是自己陋街窄巷般的生活中遇到的最奇特的风景,而自己则是竹影繁星灿烂的环境里一阵瞬间即逝的微风。她有自知之明,知道风是属于尘土的,就像星是属于天空的。但是她只想从竹影的生活中割取极小极细的一片,静静地安放在她没有多少色彩和景致的生活中,就像是自己家窗台上的金鱼缸和盆栽一样,仅仅是为了观赏。
没想到竹影却回了她的信。很简短的内容,而且拖了很久,却毕竟回了。
方雪花把竹影的信仔细地收藏着,时不时拿出来翻一翻,微笑几声,叹息几声,人生的遗憾似乎就得到了暂时的补偿。
最近这几年里竹影的信才渐渐勤了起来。先是搬家—— 是扫地出门的那种搬法。后来是江信初被关押。再后来江信初进了干校。再后来竹影自己也进了干校。信里说的,都是细细碎碎的苦事。
想到自己是竹影在这样的乱世里唯一一个可以放心地诉苦的人,方雪花便觉得很有了脸面。她识的字有限,写不了几句话。她只有把自己的劝慰,一针一线地织进毛衣线袜围巾里去,然后让余志茂源源不断地邮寄给温州。
可是那一次她刚把信发出去,就马上收到了竹影的回信。在信里竹影邀请她去温州待一阵子。
“忘掉上海的那些伤心事。我们家正好也缺一个帮忙的人。我整天下乡演出,老江的生活没有人照顾。”
第二天,她就收到了竹影电汇过来的路费。
轮船抵达温州港时,已是上船的次日傍晚。
人流是在舷梯上开始的,旋涡似的将方雪花围裹起来,一路脚不沾地地卷到了码头。站下了,满街的喧哗声里,竟没有一句是她听得懂的。慌乱中想起了竹影写给她的那封信,便从兜里掏出信封来,抓住身边一个挑着麻袋的女人问路。女人听不懂她的话,却将那个信封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伸出一个指头来,指了指前,又指了指右。
这时候人流又开始骚动起来,她没防备,鞋子给踩掉了半只。就将随身带的一只藤箱子紧紧地护在胸前,用肘子前前后后地刨出些空间来。刚想弯腰下去提鞋,就听见身边的那个女人对她嚷了一句话。她听懂了纠察队三个字,猜想是有人来检查行李了。她虽不想跑,却由不得自己,再次被人流卷过来抛过去,走过了好几个路口。停下来时,就已经把码头甩在身后了。
腰沉腿软地在马路牙子上坐了下来,才发现一只鞋底已经给踩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时就听见有人远远地喊她的名字—— 一个男人隔着马路踢踢踏踏地朝她奔跑过来。男人跑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埋头拎了她的行李就走。她趿着鞋子追上去,死死抓住箱子不放。两人在街上夺了几个来回,男人才停下来,扑哧一笑,说雪花同志,你不认得我了?
方雪花盯着男人看了几眼,才认出是江信初。那天江信初戴了一顶工作帽,穿了一身工作服,袖口高高地挽起,露出半截胳膊。胡子长且乱,脸色黑黑的带了些潮红,乍看起来竟像是个刚刚下班的工人师傅。方雪花愣了一愣,才轻轻一笑,说江书记你不戴眼镜,我就看不习惯了。
江信初看了看四周,连连摇头说:“以后就叫我老江,我早不是书记了。这几年在干校,书看得少了,眼睛倒好些了。再加上老花,就两下抵消了好多。”
方雪花说怎么能麻烦你来接,小李呢?江信初又回头四下看了看,才说你竹影大姐随剧团下乡演出了,过两天才回来。小李早离开机关,到基层了。方雪花这才想起江信初刚刚从干校抽调上来,还没有分配工作,哪能有秘书呢?就闭了口,由着江信初提了箱子,两人一前一后地上了路。
走了几步,方雪花“哎哟”一声,又坐到马路牙子上去。“江同志,我实在走不得路了。”扬起脚来,那只鞋的底和面已经彻底分了家。
江信初想了想,也坐了下来,拿右脚噌噌两下蹭脱了左脚上的青布鞋,扒下脚上的袜子,在方雪花的鞋子上麻利地系了个结子,将鞋面紧紧地绑在鞋底上,说慢慢走大概还行,反正也不远了。到家就换你竹影大姐的鞋子。
那只绑在鞋子上的袜子虽然洗得发白了,却依旧看得出是自己亲手织的寄过来的旧物。方雪花踮着脚尖一拐一拐地走着路,暗想这个江信初在乡下劳动锻炼了这几年,说话行事上,倒果真有了些变化。少了些温软斯文,多了些果断粗犷。
两人走了约有一刻钟,就走到了机关宿舍区。一路上不断遇到熟人,都指指点点地看方雪花。江信初也不等人来问,就主动说这是我们乡下的亲戚,在我们家住些日子的。方雪花听见“亲戚”两个字,心里就热了一热。
进了屋,迎面就看见地上搁了大大小小的几捆书和行李,似乎刚刚搬进来,又似乎马上要搬出去。屋是方方正正的三间,说大不算大,说小也不算小,朝南,太阳穿过窗棂格,在地板上洒下白花花的斜条。窗台和地板都粗粗地扫过了,一眼看去,并无多少尘土。墙上贴着一张梅花报春图,大团大团的黑,小朵小朵的红,墨汁很是浓烈,几欲流下墙来。方雪花忍不住拿手指摸了一摸,湿的不是墨汁,却是糨糊。这个家虽然没有多大的排场,却也不似竹影说的那般不堪。
江信初从水瓶里倒了杯水给方雪花,笑眯眯地说这房是刚刚分配给我们的,还来不及整理。我下周一就去组织部报到,重新分配工作了。
方雪花虽然不太懂机关里的事,听着却也知道是件好事,就问还当地委书记吗?江信初说现在叫地革委,还当书记,也是副的。方雪花猜想江家的倒霉日子大概过完了。竹影之所以敢叫她来温州住,正是因为江信初的情形有了变化。
喝过了水,就弯腰来解地上的行李绳,安置这个简陋却具有无限可能性的新家。无论江信初如何向别人介绍自己,方雪花清清楚楚地知道她在江家的真正身份是保姆。
江信初拿了一沓空饭盒,装进一个尼龙网兜里,咣啷咣啷地提了,就要去食堂打晚饭。方雪花问小菜场远吗?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呢,又新鲜又省钱。江信初说我们吃食堂都很习惯了。顿了一顿,又犹犹豫豫地说你竹影大姐这几年有点变化,单位里的事是很积极的,家里的事,就管得少一点。方雪花说在单位里积极是应该的,要不多没出息。以后家里的事都让我来管,你们两个专心在外边积极。
江信初听了,忍不住嘿嘿嘿地笑了。走出门,又回过头来,说雪花同志,你还年轻,光会做家务是不够的。以后我和你竹影大姐都可以帮你补习文化。
方雪花是在那一刻里意识到,她从一个东家流落到另一个东家的漂泊生涯,终于可以暂告一个段落了。
只是当时她没有想到,她那已经随余志茂而去的青春年华,竟会在这个陌生的屋檐下绽开第二季花蕾。
竹影结束下乡巡回演出回到温州,推开家门,站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突然有些无所适从起来。
她从来没有想到,家里那几件极为简单的家具,其实也可以有另外一种摆法的。她也没有想到,一条普通普通的浅绿色窗帘,竟然可以瞬间改变一整个房间的气氛。地还是同样的地,墙还是同样的墙,家具也还是同样的家具,家却是不同的家了。一股暧昧的不可名状的芬馨,正潜藏在空气里,淡淡地,悠然不觉地来回涌动着。
平生第一次,竹影在自己的家中迷了路。
厨房里,一个女人正在哗哗地淘米做饭。女人穿了一件薄薄的素花衬衫,围裙在背后系了一个结,几欲将腰身细细地掐断。女人的动作很有劲道,胯在抖,腰在抖,肩在抖,头发在抖,鬓角的一朵白绒花也在颤颤地抖。
女人听见响动,慌慌地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迎出来,叫了一声“大姐”。
竹影把女人两只湿漉漉的手紧紧地团在自己的手里,喀喀地咳嗽了两声,说谁想到会出这样的事呢。女人的眼圈就红了,扭头进屋拧了两条湿毛巾出来,一条给竹影,一条给自己。都擦过了脸,坐下来,女人才说江同志到县里去了,中午不回来吃饭。临走交代了,说大姐你今天回来。我腌了黄鱼,一会儿就蒸。
竹影歪着头,盯着女人上上下下地看,说雪花呀你可是越长越小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孩子她娘。女人笑了,说大姐你别诓我,你才是呢,一点都没变。女人说了谎,心里虚慌着,就不敢抬头看竹影。
方雪花就起身将竹影的铺盖卸在屋里,让竹影躺下歇一歇,自己又回到厨房继续生火做饭。菜是两条清蒸小黄鱼,一碗炒萝卜,一碟腊肉,荤素都有,是一种精心铺垫的简单。
方雪花将碗筷都摆设停当了,就去叫竹影起来吃饭。进了屋,却吃了一惊—— 竹影已经把铺盖搬到了隔壁的小屋,自己搭了一张行军床,枕着一捆书呼呼地睡着了。行军床很窄也很短,竹影的身子低低地坠了下去,双脚直直地戳在床尾,犹如两只肥大的青瓜。
方雪花将竹影摇醒了,问大姐你怎么不睡大床,大床舒服呀。竹影掩嘴打了个哈欠,说习惯了。他爱打呼噜,我爱翻身。分开来睡,两下都不打扰。方雪花扑哧一笑,说你不打扰,他才睡不着觉呢,不打扰还叫什么夫妻呀。竹影听了,不禁怔了一怔,半晌,才说了半句“他呀”,却就顿住了。
就这样,方雪花在江家安定了下来。
变化是悄悄地开始的。首先,竹影和江信初现在都不在食堂吃饭了。方雪花精打细算地使用着江家的粮票油票肉票和副食品票,竹影和江信初的嘴唇上,便时时地残留着一丝饭后的油光。那油光渐渐地扩展开来,两人的脸上就慢慢地生出些红晕来。
后来便是两人发型上的变化。江信初现在不再理分头,而是改了背头,头发不长不短地朝后梳去,巧妙地掩盖了刚刚开始的谢顶。
方雪花给竹影剪的头,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方雪花用剪子里三层外三层地掏,掏完了,竹影的头发就在肩膀上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弯。那弯又被一枚嫩黄色的塑料卡子拦腰截起,便很有了些说不出来的意思。连江信初见了,也忍不住说你大姐这个头发理得真像江姐—— 那是江信初在那个词汇和情感都很贫乏的年代里所能想象出来的最高级形容词了。
每天下班回家,盆里早盛了凉热适宜的洗脸水,桌上当然摆好了三菜一汤,颜色不同,味道也不同。吃过了,放下碗,刚刚捧起报纸,热茶已经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看完报纸,两口子说些单位上的鸡零狗碎,就到了上床的时候。钻进白天摊晒得极是松软的被窝,裹着阳光的清香昏昏地入了睡。早上睁开眼睛,上班的衣服提包都已经摆在床头了。
新来的保姆方雪花,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把江家这部常年失修锈迹斑驳的机器从头到尾地清理了一番,而且重新设置了每一个环节的运转方式。
有一天饭后,江信初惬意地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说雪花同志,你让我想起你大姐年轻的时候,那时她也是这样麻利。家里只要她来过了,不用说也知道—— 东西一样也找不着了,都洗了挂在院里晒呢。
方雪花听了咯咯地笑,说看不出大姐也会做家务,我以为大姐生下来就是做大事的呢。江信初叹了一口气,说你大姐才真正是苦出身呢。
他和竹影同时静默了下来,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些久远的日子。那些日子里天天阳光灿烂,每天似乎都在迫不及待地期待着明天。现在依旧是有阳光的,只是在某一段模糊不清的路程上,他们丢失了盼望。
从此江家有限的业余活动里就自然而然地囊括了方雪花。每逢地委机关放电影,江信初就会去领三张票。竹影的剧团里新戏彩排,也总会给家里人留出两个空位置。那年暑假,方雪花想请假回衢县娘家看看女儿,竹影舍不得她走,就让她把余小凡接到温州来,在江家小住。
那余小凡跟着外婆在小镇上住了一阵子,住得有些老实呆板的样子。江家两口子见了可怜,便带着孩子去公园,去动物园,去少年宫,去遍了一切城里才有的热闹场所。每次出门,两个大人拥着一个孩子,打伞的打伞,摇扇的摇扇,买冰棍的买冰棍,热闹张扬非凡。做母亲的,站在一边,生生的,反倒像是客人。方雪花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看出来,竹影其实也是很喜欢孩子的。
江家对方雪花越是和善热情,方雪花便越是诚惶诚恐。她把江家两口子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当作了自己的担子,片刻不敢松懈地挑在肩上。当然,她的细致勤勉里面也并非全无私心。内心深处她其实藏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企盼:她知道江信初家中往来的都是体面人物,也许在这里她会遇上一个托付得起的男人。余志茂已经死去两年了,她开始在默默地考虑再婚的可能性。
然而她对自己将来的种种设想却被一件突发的事情彻底打乱。
那件事发生在第二年的夏天。
那个夏天江南出现了一场二十五年未见的特大旱灾。这场旱灾改变了江南的河流田野街景和人们饮食起居习惯。
当然,它也改变了方雪花后来的一生。
如果没有那场旱灾,方雪花的生活可能还会顺着惯性的轨道慢慢地滑行,也许很久,也许不那么久,却终究会停留在下一个她可以称之为港湾的地方。
可是那场旱灾和旱灾里发生的插曲,却将她猝不及防地掀离了原先的轨道。掀离的动作是瞬间发生的,落地的过程却穿越了极为冗长的后半生。许多年后当方雪花回想起那个半似真实半似梦幻的夏天,依旧有双脚悬空无处着地的飘浮感觉。
那个夏季首先是江信初带了一个双抢团到基层参加抗灾活动,后来竹影的剧团排练了一出由京剧改编的反映抗旱题材的《龙江颂》,也到各县巡回演出去了。两口子交错着蜻蜓点水似的在家里小憩片刻,又各奔东西。
方雪花的任务就是清理他们匆匆的行程里遗留下来的垃圾,并替他们彼此传达信息。
然而,这并不是方雪花最重要的任务。
那个夏季最金贵的一个字就是水。自来水厂已经停水多日,地委家属大院的那口井边,每天都排着拖过几条街的汲水长龙。清晨井底泛上的浅浅一层泥水,不到中午就已经刮得露出峥嵘的枯石。方雪花只能在凌晨三四点钟长龙尚未形成的时候,悄悄地带上一只小水桶独自去井边。那时井经过了一夜的喘息,刚刚开始渗出第一丝水。她几乎一勺一勺地挖,才能挖满一小桶。满头大汗地提着水桶进了家门,天边已经是一片猩红,便知又是一个滚烫的晴天。
那一桶水在明矾里滤过一遍,倒去泥沙碎石,就只剩了半桶。那半桶水是方雪花用来烧水做饭,应备江信初竹影回来用的。
方雪花身上的汗水经过了干和湿的多次循环往复,最后结成薄薄一层的痂。头发起了结子,梳子耙过,洇出满齿的油——洗澡洗头却成了方雪花不敢企盼的奢侈。每天夜里裹在厚重的汗酸味里昏昏入睡,总是朦朦胧胧地渴望着半夜里能被雷声惊醒。
可是雨却一直没有来。
雨真正来的时候是猝不及防的。
那天正午天上出现了薄薄的一片云,已经被云骗过了多次的人们根本没有把这片云当真。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片云带来了雨。雨凶猛而意外地击中了当街的人流,过了一会儿人们才醒悟过来应该进屋搬家什。
在一街的混乱中,方雪花是第一个想起搬水缸的。她将厨房的那口大水缸倒翻在地上滚出屋来,然后又从床底下搬出一只大木盆来。然后是水桶。然后是脸盆。然后是痰盂。然后是锅。在她把锅安置好的时候,雨刚巧也停了。
当最后一颗雨珠留下的涟漪尚未完全静止的时候,她就已经把木盆迫不及待地搬回了屋里。她甚至没有等水烧热,就飞快地脱下衣服,坐进木盆,开始洗头洗澡。
在这个空寂无人的屋里她洗得十分放肆,毛巾在一切柔软和不太柔软之处如蛇蜿蜒出没,水花在地板上溅出大团大团的印迹。她一边洗,一边轻轻地唱着歌。
金河岸,鲜花千万朵,
最美的有一朵。
雪山下,骏马千万匹,
最骏的有一匹。
方雪花唱的那首歌其实还有下半截。那下半截是:
采上了最美的鲜花,
骑上了最骏的骏马,
来到那金色的北京城,
献给那敬爱的领袖毛泽东。
可是那一天不知为何,方雪花颠来倒去地只唱了上半截。唱其实是一个非常夸张的字眼,事实上更为合适的一个字应该是吃。方雪花是用牙齿和舌头把歌细细地咬碎了,咀嚼过了,再断断续续地吐出来。那首掐去了一个大尾巴的歌,突然间就失去了分量,变得轻佻和暧昧起来。
江信初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屋的。
雨后的太阳穿过窗棂格,湿润而明艳地照进屋里。起初他只看见了一些颜色。一片无边无际的白。两粒隐隐约约的红。过了一会儿,这些红和白渐渐地凝聚起来,他才明白过来,那是一个女人赤裸的身体。
他最初的反应是立即掩门离去,可是他的身体却不肯听从他的指挥。他的灵魂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你逃吧,快快地逃吧,他的脚却带领着他的身体越来越近地朝那片红红白白走去。
后来他的灵魂就离开了他的身体,遥遥地无助地看着他的身体矮了下去,拦腰抱住了那个女人。
方雪花惊叫了一声。可是她的惊叫还没有完全展开的时候,她就感觉到男人的手温热地捂住了她的乳房。她颤了一颤,发现她的乳房液体似的无形无状地流在了男人的手上,只有乳头尖硬地顶着男人的手掌。她的身体在刹那间苏醒过来,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大了嘴巴,贪婪地吸吮着男人的手指。
她的惊叫在拐过长长的一个弯之后,渐渐地销蚀在一阵模糊不清的呻吟之中。
他从她的呻吟里听出了她的愿意,就抱着她走进了他的房间。
他把她平放在他的床上,开始舔她身上的水珠。
他舔得很是细致,没有漏过任何一个地方。她一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缓慢温存的亲抚,这样的亲抚将她搁置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上。她终于忍无可忍地坐了起来,一把扯开他的衣服。
他被她的狂野吓了一跳。他听凭她将他的衬衫长裤短裤一件件扒下来,抛出去。他看见他的衣物像蓝蝴蝶一样地在空中飞舞了一会儿,然后颓然落地。他一生只经历过点火这个阶段,但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燃烧。可是那天她却将他从头到脚烧为灰烬。
后来那两个大汗淋漓的身体终于静止了下来,一粗一细地喘着气。她枕着他的肩膀,他的手环过她的腰,停留在她温软的小腹上。彼此无话,却都有一些意外的惊喜。
那天他们就以这样的姿势相拥入睡至天明。
后来他们也时时以这样的姿势相拥而眠。
直到有一天,参加基层慰问演出的竹影提前回家,撞破了这个在她眼皮底下发生的既显而易见又出乎意料的秘密。
方雪花第二天就离开温州回到了衢县娘家。
那时她万念俱灰,心如止水。早先萌生的再婚想法已经烟消云散。在经历过江信初之后,再也不会有进入她眼界的男人了。她仿佛是一滴流过了浩瀚无边包罗万象的海洋的水珠,再也无法回到贫瘠无味的小河沟了。
一年以后的一个凌晨,江信初被一阵敲门声惊醒。
敲门声断断续续,犹疑不决,他险些以为是梅雨敲窗的声音。他刚想闭上眼睛继续入睡,却恍惚听见了一声极为轻微的叹息。那声若有若无的叹息使他猛然清醒过来。他披上衣服,趿着鞋子去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黄胶皮雨衣体态臃肿的女人。女人见到他,嘴唇抖了几抖,说了一个“江”字,就顿住了。
等女人撩开满额的湿发,他才认出来是方雪花。
两人在门外愣了一会儿,女人拨开江信初的身体,径直走进了竹影的小屋。女人站在地上,身上的雨水在地板上滴淌成一个污褐色的圆圈。睡眼惺忪的竹影看见女人脱下雨衣,露出怀里一个白布包袱。女人把包袱颤颤地递给竹影,说你的东西,还给你。竹影先是躲闪了一下,最终还是勉强接了过去。
那是一个孩子。
一个皮肤粉红满脸皱纹的婴孩。
竹影的面部表情在尝试了多种变换之后,终于渐渐地固定在一种无法叙述的柔情里。
“四月初五的生日,叫小娟。”方雪花说。
那天方雪花走出了很远,才听见身后有人气喘吁吁地追了出来。是江信初。
江信初把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到她手里。“我会好好待她的。”他在清晨的冷雨中端起肩膀,吸着鼻涕。她发现他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人了。
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
江信初是在两年以后去世的—— 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二十八年后的某一天,一个年轻的女人敲响了方雪花的门。
过道有些昏暗,女人的眼睛如猫一样在路灯的死角里闪着晶晶的亮光。时空如一堵看起来坚固实际上根基肤浅的高墙,刹那间轰然倒地。
站在记忆的废墟上,方雪花颤颤地伸出手来,毫无阻隔地摸着了那个女人的心—— 那颗心里流动着她自己的血液。
方雪花逛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商场,是为了给林颉明买一件衬衫。
林颉明明天回加拿大—— 这是涓涓告诉她的。
昨天晚上涓涓过来看她,给她带来了一套《小宝与康熙》的录像带。她和涓涓看电视剧的品位相当一致。她们都不爱看时下的都市言情片和警匪片,却对朝廷野史情有独钟。
昨晚她留她吃饭,她坚持不肯。她猜想她要去会林颉明,就没有勉强。
她送她到门口,问她:“怎么样了?”她弯下身子系鞋带,头发散散乱乱地遮了一脸。她看不出她的表情,却听见她低低地说了一声“还行。”她问得很含糊,她答得也很含糊。然而她们都知道彼此的意思。
后来她从窗口看着她走出门厅,来到大街上,夜风把她的裙子刮得颤颤的,裙子里的身子仿佛有些站立不稳。她忍不住探出窗口叫了她一声。她被她尖厉的喊声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她时,脸上浮起了零零星星的惶惑。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掩嘴笑了笑,轻轻吩咐了一声:“过马路小心车。”
这件衬衫是方雪花给那个曾经是她女婿的男人买的第一件也许是最后一件礼物,所以她挑得很是上心。她不厌其烦地向柜台小姐打听今年的流行款式,又不厌其烦地向小姐描述林颉明的身量尺寸。在经过反复酝酿之后,终于选定了一件浅灰色带蓝条纹的纯棉布衬衫。这件衬衫的风格既正式又略微带了一丝休闲的韵味,从颜色质地到设计包装都十分贵气,正是她想要的那个样子。
方雪花逛完了商场,就一路散步到了外滩,坐在石凳上看黄浦江。天本该黑了,却没有黑。太阳恋恋不舍地磨蹭在天和水交界的地方,将树,将水,将楼,都抹了一脸一身的血。都市忙过了一天,步子渐渐地缓慢了下来,车声人声里就浸了些柔润的倦意。
她怀里那个镶着金边的黑木匣子已经被她捂得温热。匣子方方正正的,却很精致,像是从前旧式人家装聘礼首饰的物什。她把耳朵贴在匣子上,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似乎听见了隐隐的风声雨声和潮汐的声响—— 仿佛是小时候从贝壳里听海的那种声响。
她知道那是海在遥遥地呼唤。
她站起来,高高地举起黑木匣子,朝水里掷去。水被击中,沉沉地呻吟了一声,又归于沉寂。她看着匣子落处有水波漾出,由小至大,渐渐扩展到她视野不能及的地方,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小凡,我的囡囡,你终于可以歇息了。”她喃喃地说。
晚上方雪花回到家里,从抽屉里翻出小凡留下的旧字典,戴上老花眼镜,坐在灯下,吃力地认认真真地写了一封信。
颉明:
你曾经那样细致地照料过我的一个女儿,现在也请你同样照料我的另一个女儿。这里边发生的事情很啰唆,原谅我就不向你细细叙述。只是请你不要违背一个来日无多的老人家的最后意愿。
方雪花把信叠成一个小小的方块,放进那件新买的衬衫口袋里。明天早上林颉明会来向她告别的,到时她会交代他上了飞机以后再拆那封信。
放下笔已是午夜时分。方雪花感到力量已经如水从她身上渐渐漏失,现在她只是一具徒有框架而不再有内容的空洞躯体。好在她已经做完了当做的事,她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地安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