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四节

联席会议在监管支队二楼会议室如期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支队的领导班子,支队下属的中层领导,和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人员。

主持会议的刘立国说:“这次会议主要是对一所的在押人员柯东辉检举的案件线索,破案后是否具有立功表现予以确认。详细情况由深挖犯罪科科长卢存明介绍。”

卢存明说:“今年4月12日,一所10监室在押人员柯东辉检举同监室在押人员陈尚实,在东林市和宁棱市抢劫6起、盗窃两起的案件线索。案件线索转递到宁棱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察……”卢存明说完破获案件的相关案情后,又把桌面上的多份材料拿起说:“因办案单位在抓获陈尚实两个同案后,两个同案又交代了9起盗窃案件;我现将宁棱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总计破获的6起抢劫案件、11起盗窃案件的犯罪线索查证情况的报告,及立案、破案报告表展示给大家,提请与会人员审定。”

梁志远在参加联席会议之前,时春武告诉他要在会上把线索来源做一说明,于是卢存明的话音一落,梁志远说:“我把案件线索的来源情况作一说明,两个月前,一所10监室主管民警祁军向时所长和我分别说起10监室的在押人员柯东辉,检举同监室在押人员陈尚实多起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漏罪。随之案件线索反映到深挖犯罪科……”

卢存明接着梁志远的话题说:“我得到一所报上来的情况后,和一所的人对案件线索进行了核实,当时没发现什么问题,而后我把情况反映给了驻所检察室的邱毅。”

邱毅当然不知道这其中有猫腻,但他对卢存明的话表示认同,他点了点头。

时春武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说:“我建议由驻所检察室参与,对案件线索的来源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郭铮说:“我同意时春武的意见。”

分管狱政工作的副支队长季洪波说:“查清线索来源,也就是说线索来源是正当的,没有人为和买卖的因素,才能确定柯东辉的立功表现,否则的话,是不能确定的。在调查线索来源时,要了解是否有第三者知道柯东辉从陈尚实身上怎样获得的案件线索……”

其实与会人员从梁志远和卢存明的汇报当中,都觉得柯东辉的案件线索来源是正当的,即使是重新核实,也只不过是走形式而已。季洪波的话,让大家不由得一怔,首先感到不安的是时春武,他装作附和的样子打断季洪波的话说:“对,季副支队说得很对。”

邱毅见支队和一所的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综合着别人的意见说:“刚才卢科长和梁副所长介绍柯东辉案件线索的来源和案件的侦破情况都可以说明,一个是柯东辉检举的案件线索属实,因为案件已全部告破;第二个是,由于是柯东辉检举的陈尚实的漏罪,陈尚实不能算作自首和坦白。关于线索的来源,我同意由驻所检察室,深挖犯罪科和一所共同核实,这次核实要全部形成笔录材料,要详细。”

刘立国说:“如果大家没有意见的话,那就下午由驻所检察室、深挖犯罪科和一所,共同核实柯东辉检举的案件线索来源。”

邱毅对时春武说:“我有件事要补充,在没有对柯东辉检举的案件线索核实前,要把柯东辉和陈尚实分开。”

时春武说:“我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