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一节

陈尚实开庭半个月后,下了一审死刑的判决。当法官在监室的小窗口处问他是否上诉时,陈尚实没有犹豫地说上诉。陈尚实问律师还会来吗?法官告诉他你的律师是法律援助的律师,给你出庭辩护是没有酬劳的,所以你上诉,律师不一定能过来,上诉状只能你自己写,写完交给你们管教就可以了。陈尚实黯然地说了声知道了,就回到了铺位上。

曾伟说:“陈尚实,把你的判决书拿过来我看看。”

陈尚实把判决书递给了曾伟。

曾伟翻着判决书,摘录一些内容念着:“经审理查明:一、2007年3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陈尚实、王雨蒙、何双余经预谋行至东林市爱民区新华路南市街邮政小区1号楼平台处,持戒将被害人吕东日夫妻围住,抢得人民币800元,三星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900元),而后逃离现场。所抢现金及手机销赃得款后挥霍。二、2007年4月9日14时许,被告人陈尚实、何双余在东安区东一条路尾随在农业银行取款的赵和生,在农业银行附近一个楼内的门洞里,两人持戒抢走被害人手里装有4000元钱的黑皮包……综上所述,被告人陈尚实实施抢劫犯罪8起,抢得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289元……被告人陈尚实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伟念了一段判决书,看着在一旁耷拉着脑袋的陈尚实问:“这判决书上还说没收你全部财产,你有啥财产呀?”

徐克柱附和着调侃:“陈尚实说不上外边真有财产,只不过咱们不知道,法院的人知道。”

“我就老哥一个,跟家里很长时间不联系了,哪有什么财产。”陈尚实恳求地对曾伟说,“曾哥,把纸和笔借我用用,我好写上诉状。”

曾伟摇着头:“写上诉状也没用,就你的罪行,真像祁管教那天在走廊里跟你说的,够枪毙两个来回的了。”

陈尚实想说什么,但他见满监室的人,欲言又止。

放风的时候,曾伟把陈尚实叫到旮旯处问:“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我就是想写上诉状。”

曾伟直视着陈尚实,眼睛露着凶光。

陈尚实害怕地低下头,他已无退路可走,只得吞吐地说:“我、我还想把自己和别人的漏罪交代了,你不是上回跟我说过,若交代漏罪的话,说不上能有活口吗?”

曾伟怒目圆睁的眼睛,瞬间变成带着笑意的一弯月牙,他安慰地说:“至于你有没有活口,你该上诉上诉。我待会儿管祁管教要纸和笔给你。”

陈尚实怕上诉状写不好,就说:“曾哥,能不能找人帮我写上诉状。”

曾伟指着不远处的石立鸿:“找老石帮你写。”

曾伟在找祁军要纸和笔时,把陈尚实要交代漏罪的事说了。祁军跟曾伟说争取让陈尚实把漏罪说给柯东辉,他让曾伟有机会跟陈尚实挑明。

祁军把从曾伟嘴里了解的情况跟柯东辉说了。柯东辉急不可待地向祁军提出要把陈尚实串到10监室的要求,以便从陈尚实身上套取案情。祁军说待曾伟把事情跟陈尚实挑明后看情况再说。

祁军把柯东辉送回监室后,想到事情运作成功后,就可以免除了还修洋的20万元钱,他便兴高采烈地拿手机到了监区外,给修洋打电话:“这回柯东辉有救了,我给他找到了多起重特大案件,可以让他立功……”

陈尚实在石立鸿的帮助下,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上诉状:上诉状,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叫陈尚实,2009年10月28日因犯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2010年2月10日被(2010)东刑一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死刑,对此判决我感觉过重,下面有几点从轻因素请审判长、审判员采纳:其一,第三起抢劫和第四起抢劫,我没有参与,是我两个同案把我咬进来的;其二,我还有6起抢劫的漏罪没有交代……

陈尚实要写漏罪时,曾伟把纸和笔要过来说:“漏罪你先跟祁管教说。”

当陈尚实要跟祁军说漏罪时,祁军却说你先把上诉状交给我就可以了,我会把你上次交代的两起漏罪附在上诉状上的,别的漏罪,我哪天提你做笔录时,你再详细跟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