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节

能够通过上诉改变自己的死刑判决,是柯东辉最大的期盼。朱律师是柯东南聘请的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上午一下飞机,便在柯东南的朋友、一个姓肖的律师陪同下来到了看守所。

当柯东辉被戴上手铐,刚要出监区门时,被单东方叫住了:“你等一下。”

单东方喊来谢英鹏,他出于安全考虑让谢英鹏看押着柯东辉和律师会见。

在提审室,朱律师在桌上展开稿纸,拿着笔对柯东辉说:“你把你上诉的理由详细地跟我说说。”

柯东辉显然是作过精心准备的,他把判决书打开,对不满的判决逐条说着:“我上诉的理由是:第一,我的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这判决书上说我在20世纪90年代初,纠集周光、程远东、于旭宏等人员在东林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将社会较有名气的何义、邓大忠、顾学智打伤,形成了带有暴力伤害性质的犯罪团伙,并据此在该组织中确立了其首要分子的地位。那时打架是常见的事,或许我有错,或许对方有错。律师,你说就凭这一点就定我为黑社会的组织者,够吗?第二,我没有指使周光等人找孟凡生要赌债。孟凡生确实是在东方酒店赌博时,向我借了5万元钱,周光曾跟我找孟凡生要过钱,但我没有单独指使过周光找孟凡生要钱,周光找孟凡生要钱并把孟凡生殴打致死,为此他两年前被执行了死刑;这件案件已经了结了,怎么现在又把我牵连进去了呢?我的判决仅伤害这一项罪名就判了我死刑,这跟周光殴打致死孟凡生是有直接关系的……”

柯东辉说到这儿顿住了,他扭头看着站立在旁边的谢英鹏说:“谢管教,我想跟律师单独说几句话,可以吗?”

谢英鹏冷峻地反问:“你说可以吗?”

柯东辉哑言。

朱律师说:“你说的这两点上诉理由,我想法院会给予考虑的……”

这时提审室的门被推开,祁军进来对谢英鹏说:“我刚才出去办点儿事,还麻烦你帮我看着他们会见。我现在没事了,你忙你的吧。”

谢英鹏说:“那好,你看着吧。”

谢英鹏一走出提审室,柯东辉没有避讳祁军就对朱律师说:“我还想说的是,判决书上把被我伤害的苗琦定位为八级伤残,这伤残的鉴定我有疑义;因为苗琦是刚才出去的警察谢英鹏的妹夫,谢英鹏原是景福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我怀疑苗琦的伤残鉴定是谢英鹏为了整我,而做工作的结果。因为当时我伤害苗琦后,法医给他只定为轻伤,根本没什么伤残鉴定。”

朱律师说:“其实伤残鉴定通常跟量刑没有关系,只跟赔偿有关系,因为你的案件牵扯到黑社会犯罪,所以被害者的伤残鉴定的级别也成为你当时犯罪情节轻重的一个标志。我觉得刚才那位警察为整你而做工作去给苗琦做伤残鉴定,可能性不大,再一个对你多项罪行的判决也没什么意义。所以这条上诉理由,你就放弃吧。”

其实柯东辉对苗琦的伤残鉴定有疑义的上诉理由,是他对谢英鹏敏感、仇视的心里作祟,他听朱律师这么一说,就点头同意了朱律师的意见。

柯东辉跟朱律师要求自己的上诉一定要改判。他说我的期望值并不高,只要把我的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可以。他让朱律师想办法做省高院的工作,需要多少钱,可以跟他哥柯东南说。朱律师解释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涉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就是你想花钱的话,也不见得有人敢收。我只能尽最大努力,但是否改判,我说不准……

律师接见完柯东辉,在栾宇送柯东辉回监室的途中,遇见了吴广新。柯东辉对吴广新说:“吴所长,我想跟你聊聊。”

吴广新虽关照柯东辉,但为了避嫌,他是尽可能地不与柯东辉单独接触。此时柯东辉要找他谈,他只得说:“聊吧。”他又对栾宇说:“你忙去吧,待会儿我送柯东辉回监室。”

吴广新把柯东辉领进一间办公室,两人坐在椅子上。吴广新问:“法院来提审来了?”

柯东辉说:“是律师来找我来了。”

“律师怎么说的?”

“涉黑犯罪的人,即使上诉的话,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柯东辉说,“我哥花了50万元从北京请的律师。当初开庭前,律师拿着我的起诉书,按照法律的条文,给我逐起案件分析,说我至多能量刑20年。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是可以的,可是法官压根儿不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

“你也别灰心,我看改判的希望还是有的。”吴广新转了个话题问,“最近在监室里怎么样?”

“祁管教对我还可以。”柯东辉问,“吴所长,我可不可以花钱住高间(条件比较好的监室)?”

“重刑犯是不可以住高间的,况且在你和你的同案在没有押进来之前,市局领导就通知了我们,‘10·12’团伙的在押人员,一律不准住高间。对于你还有个特别的规定,就是不能和其他重刑犯关在一个监室。”

柯东辉失望地说:“这不是整我吗?”

“你进来时,我已经跟祁军打过招呼了,他会照顾你的。”吴广新说,“待日后市局领导不怎么关注你们了,再考虑你住高间的事。”

柯东辉知道,吴广新会尽力帮自己的,他说:“麻烦你了,吴所长,这或许是最后一次麻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