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年代 第三章 春风号破琉璃瓦
一、风景
出雁门关,朝西,有个县叫朔县,再朝北,有个县叫平鲁,美国人哈默和中国合资开采的大型露天煤矿,就在这两县之间,叫平朔露天煤矿。由于这中国最大的露天煤矿的开采,一些村庄搬迁了,也是由于它的开采,一个庞大的汉墓群出土了。原来,在这肥厚辽阔的煤田上面,一直安睡着这片土地上的祖先。
汉墓群的发现,因为它的庞大,震惊了考古界。
一九八五年春天,当叶柔抵达这里时,汉墓群的发掘工作,方兴未艾,而露天煤矿的建设,也正热火朝天。机器终日轰鸣,路上尘土飞扬,而出土的部分文物,则陈列在一座叫“崇福寺”的寺庙里。陶器修复室,也设在那个从前荒草丛生的庙院。由于县里有人带领,叶柔被允许参观了陶器的修复。她站在一堆堆残缺不全的器皿中间,一堆堆碎陶片中间,感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这些两千多岁的器物碎片,比那些摆在博物馆里的完好的文物,似乎更具某种震撼力。它们阴气逼人,就好像,它们不再是任何一种具象的东西,而是摆脱了具象之身的灵魂,历史的阴魂,美而幽怨。
崇福寺内,没有一个游人,寺内最著名的大殿佛陀殿,是金代原构建筑,没有历朝历代的重修、复建,古老的人字结构,屋脊上少见的彩色“跑脊人”,沉淀了几世纪的风霜。此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阳光清澈地照耀着它,它看上去似乎要倾塌了,但依然有一种荒凉的静穆与宏大,不动声色的尊严。檐下栖息了许多野鸽子,宽阔的石台基上落了厚厚的鸟粪。殿内有几百年前的壁画,佛的背光奇异而精致,美轮美奂。
时光仿佛在这里凝固了,叶柔想。
短短一周时间,她看上去消瘦了,脸上多了一种严峻和苛刻的神情,是对自己的严苛。正是黄昏时分,她不声不响忙完了手里的工作,一个人悄悄走进了空无一人的大殿,在佛陀面前跪下了。夕阳从背后笼罩住了她,就像神的抚摸。她双手合十,抬头仰望着那张安详静谧慈悲的脸,刹那间,泪水静静地流了下来。
她跪了许久,静静地流泪,感受着那一双洞穿一切的美目的凝视。此刻,她没有任何世俗的诉求,没有任何期许与愿望,连日来折磨着她的一切——幸福又羞耻的那个夜晚、疯狂又幻灭的激情与缠绵、对一个人无望却又无边无涯的想念,在这一刹那,像野鸽子一样从她体内飞走了。她奇妙地体会到了一种仿佛置身在时光之外的神秘的静谧。这珍贵的静谧虽然短暂,却是年轻的叶柔离神最近的时刻。
她可以一个人上路了。
二、叶柔的田野调查笔记
早晨,县里派了一辆吉普车把我送到了平鲁县一个叫安太堡的村庄。沿着这条路线,我将一直朝北,在右玉县出杀虎口,而不是朝西,在河曲过黄河。
安太堡也是一个即将消逝的村落,村里安排我住的地方,紧邻着公路,汽车一辆接一辆轰鸣而过,公路那边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平朔露天煤矿的工业广场。再远处,便是黑驼山了。透过尘烟滚滚的阳光,看得见山上残破的烽火台,在时光中挺立着,像边塞诗。
不知为什么,鼻子一酸,烽火台让人惆怅。
村干部似乎很忙,却又一上午蹲在太阳地里,晒太阳说话。午饭时,县里下来几个农机局的人,村长请他们喝酒,他们开了十几瓶啤酒而不是高粱白酒,边喝边划拳,五魁首啊,四季财啊。这让我意外。不久的从前,在我居住的那个内陆省会城市,好多城里人还把啤酒叫作“马尿”,而现在,它已经如此地“深入”和普及了。这大概是“合资”给此地带来的变化吧?
外边,太阳地里,一个小闺女,跪坐在一张青石桌旁,在玩“抓拐”。她玩得很投入,很认真,很娴熟,沙包抛起来,接住,抛起来,再接住。四只羊拐骨,瞬间在她手下,翻出不同的花样。我隔着窑门看她玩,一阵一阵眼热。这古老的游戏,从前,我小时候也玩过的游戏,如今,在城里早已失传多年了。它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
下午我走访了一户人家,这人家姓黄,当家的有个学名,叫黄存厚,小名留根,年轻时走过口外。他家窑院很大,几个小伙子在窑院里修一辆小四轮,院子显得嘈杂而凌乱,整个村庄,整个安太堡,都是这样嘈杂而凌乱的。窑里倒还整齐,也干净,炕上的油布擦得明晃晃的,绿座红花,画的是怒放的大牡丹,还有彩蝶蹁跹。主人邀我上炕,我盛情难却地脱了鞋,盘腿坐在炕桌前,可我知道,我盘腿的姿势,生硬,不受看。
村长三言两语说明了来意,忙别的事情去了。我开始问话。活了这么大,平生第一次做田野,心里没底,也不知道铺垫,上来就开门见山。
我问道:“大爷,你是多大时候走口外的?”
大爷想了想,说:“二十三上。”
我说:“大爷,你就像讲古一样,给我讲讲你走口外的故事,行不行?你随便讲。”
大爷说:“就是个受苦揽工,没个甚讲头。”
通往别人命运的路,隐藏在荒草丛中,莽撞的践踏是一种轻佻的举止,也是对历史的不尊重。越接近此行的终点,我越明白这个。但当我面对第一个走访对象时,我急于想得到的,是有“价值”的线索和故事。
于是我说:“大爷,歌儿里唱走西口,都是唱一个女人,给出口外的男人送行,千叮咛万嘱咐,你二十三岁上走口外,成家娶女人了吧?”
大爷半天不说话,吧嗒吧嗒抽了阵旱烟袋,是我熟悉的烟叶的香味,叫“小兰花”。大爷在小兰花的香味中开口说起了女人。大爷说他二十三上走口外,是带着新娶的婆姨上路的,婆姨叫个“二女”,十九岁。十九岁的二女来在口外,生下了他们的儿,他们的大小子。谁知道,大小子刚刚生下十天光景,一路奔劳的二女就生急病死了。他埋了二女,把儿子奶给一户人家,自己揽工挣麦子。不想有人竟要用一头大犍牛换他的儿,他死活不应。“娶女人为啥?还不就为个栽根立后。”他用烟袋锅敲着鞋底这么对我说。
“后来呢?”我问。
“后来就带上我儿,一路问人讨奶吃,回来了。”
“再后来呢?”我努力地做着最后的试探。
真的还有后来。二十五年以后,长大成人的那个儿,又去口外用一只红布袋“度带”回了二女的尸骨。只是,二女的骨骸并不能进祖坟,她还需要再耐心等着,等她的男人死后再与她入土合葬。当然,她的男人如今早已又娶妻生子,续娶的女人是个寡妇,叫王粉香。
现在,王粉香就站在当屋地下,为客人们添茶续水。
不到五分钟,这个叫黄存厚、叫留根的男人,就如此平淡地讲完了他的大半生。我不能再问“后来”了,可我很震撼。我知道这平淡的叙述中埋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和刻骨铭心的伤痛。假如我是个小说家,我想,就他怀抱吃奶的儿子跋山涉水一路还家的经历,就可以写成一部《奥德修纪》……还有男人朴素的深情,绵长却坚韧的牵挂,二十五年后,让儿子去口外寻找母亲的遗骨并带回故乡,想想,二十五年的时光,去寻找一个孤坟野冢是多么不易。还有那个挺着大肚子和男人在口外千辛万苦挣生活的“二女”,她一定也有一双让她的男人终生不能忘怀的美丽的“毛眼眼”……
王粉香走上前,为我的茶碗里续水,她笑得很温暖。
门帘一掀,走进一个老汉,小个子,背微驼,进门就上炕,抽水烟。水烟袋咕噜咕噜响,伴随着另类的烟香。我以为这是黄家的老人,原来却不是。老汉是邻家,来串门的。他的光脚板上沾满灰黑的泥,像是刚刚干完什么活计。说话间,接二连三又进来几个后生、闺女,围在炕下,听我们说话。刚才在窑院里修小四轮的后生们也进来了,其中有两个是黄存厚和王粉香的儿子。
我请教老人贵姓,老汉没听清。黄存厚替他回答说:“姓李。”这下他听清了,冲我伸过手,用树枝般的食指比画了一个钩子——那是一个“九”。
“九辈子了,”老汉开口对我说道,“李姓人在这安太堡村,住了九辈子了。这下要连根拔起走了,死死活活都得走,神、人都得走了。”
我明白了,老人是在跟我说“搬迁”的事。如今,这才是所有安太堡人心中最大的大事,事关生存,事关每一个人、每一个家族乃至整个村庄的命运、兴衰。我忽然觉得我的到来,我的打搅是那样不合时宜。这村中,不光有人,还有坟,还有庙,五道庙和龙王庙,庙中的神灵,坟里的先人,这才是一村的老人们最挂心的大事。
这李老汉的儿媳,前不久淘沙被砸死了。砸死的女人算是屈死鬼,此地风俗,屈死鬼不能进祖坟。就算能进祖坟,祖坟也要挪动了。
李老汉很愁烦。
祖坟显然不太在年轻人心上,地上的一个小后生忽然问我说:
“记者,你去过香港没有?”
我摇摇头。我告诉他们我不是记者。
“和尚呢?你见过和尚没有?”
我点点头。心里奇怪这话题怎么一下子就从香港跑到了和尚身上。我说:“和尚我见过,还见过尼姑,我去过五台山。”
“五台山”这话题,一下子让地上的后生和闺女们兴奋起来。不仅仅是后生、闺女,炕上的李老汉、黄存厚,还有王粉香也都兴奋了,“五台山、五台山”地问个不停,原来,村委会近日要组织村民旅游——游五台山。对我,这又是一个意外。
搬迁、旅游,这两件事,哪一件,都比回忆往事重要。
一夜,工地上灯火通明,公路上的汽车,轰隆轰隆,朝着那一片热火朝天却又孤独的灯火奔驰。这是我所经历过的最不安静的山村的夜晚。
今夜无人入睡。
三、北固山、凤凰城还有洪景天
从前,人们把平鲁城称作“凤凰城”。登上北固山,低头俯瞰,本地人就会极热情地给你画出这“凤凰”的全貌:南门是凤头,左右两眼甜井是凤眼,两边两座小山峦则是凤翅,凤尾便是这北固山了。山后,还修出一节石城墙,颇像翘起的尾尖。
东、西、南三座城门,城墙隐约可见,再远处,沿山势蜿蜒着的,是明代古长城残破的遗迹。
八十年代中期,人们还习惯把镇政府称作“公社”。洪景天就是“公社”中的一名宣传干事。洪景天原本不叫洪景天,那是他给自己取的笔名。洪景天写诗,他的诗歌,近年来除了在地区杂志上发表外,有一些,还发在了本省和邻省的省一级刊物上。于是,洪景天成了小镇的名人。
说来,“洪景天”原本是一味中药,这笔名的由来,缘自洪景天爷爷的一张药方。他爷爷是一位乡村郎中,下世多年了。从小,他是在爷爷身边长大的,和爷爷很亲。有一天,洪景天收拾旧物,从一本残破的《汤头歌诀》中,掉出一张陈年旧纸,是一张药方。他一眼就认出了爷爷敦厚、温和、小心翼翼的笔迹。这药方开给谁?它为什么藏在这里,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他久久望着那药方,一个陌生的名字,像一张陌生的脸,从熟悉的连翘、金银花、广藿香、板蓝根这些熟面孔中蹦跳出来:洪景天。于是,他有了一个笔名,那是对爷爷的纪念。
这一天黄昏,诗人洪景天端着一只粗瓷大碗准备到食堂去打饭,空旷的公社大院里,迎面走来一个人,一个旅人,背着一只挎包,拎着一只帆布旅行袋——这个时间,是从省城方向开来的长途汽车到站的时刻。来人径直走到了他面前,说道:“请问,洪景天在吗?我找洪景天。”
洪景天回答说:“在,我就是。”
“哦,”来人说道,“我猜你也应该是。我是莽河。”
“谁?莽河?”洪景天惊喜地叫起来,“我没听错吧?莽河老师!真没想到啊——太高兴了!怪不得今天喜鹊在我窗外叫了一天!走走走,先把东西放窑里,咱们去吃饭——”
这就是那个游历的年代常见的风景。在任何一个城市、小镇,任何一处边地,都有可能迎面走来一位远方的诗人,以诗的名义,和另一个从未谋面的诗人会师,带来意外和惊喜。这就是那个时代的浪漫和珍贵之处,也是它的天真之处:诗人在路上。
那一晚,莽河就住在公社大院洪景天的窑洞里。那是一间刷了白灰的干净的砖窑,一盘大炕占据了窑洞的二分之一的面积。炕是火炕,烧煤,亮晶晶的一小堆煤炭堆在墙角,洪景天不断把炭块夹起来填进毕毕剥剥燃烧的炕洞里。炕很温暖。他们围着一张炕桌喝酒,谈诗,谈各自喜欢或不喜欢的诗与诗人。傍黑时起了风,风越刮越大,此时,已经是在狂啸和怒吼。吼破了嗓子的狂风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厉与哀伤,像一大群身处绝境的动物。他俩出去小解,风吹得他们踉踉跄跄几乎站不住脚。莽河喘息着说道:“我靠,好厉害的风!”
洪景天在风中大声回答说:“春风号破琉璃瓦——”
这是此地的一句民谚,春风号破琉璃瓦,但是今年的风格外的肆虐,因为天旱的缘故。一冬无雪,开春后不见一滴天水。老年人骂年轻人说:“看你们这些灰孙子,连白面吃着都不香了,不遭天年等甚?”
人们都说,该唱台戏了,一动响器,天就要下雨。
一夜,莽河似睡非睡,狂风在木格扇的窗外,号叫着,哭喊着。是成千上万个古代的亡灵在哭喊吧?莽河想。古城墙外,应该就是当年金戈铁马白骨成堆的征战的沙场,关山阻隔,世世代代的亡灵,在这塞外的荒野上游荡着,有家归不得。“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啊。
莽河想。
突然,炕的另一头,一直静静躺着的洪景天说话了,洪景天说道:“莽河老师,我猜,你来这里还有其他的事情吧?”
莽河没有回答。
窗外,哗啦啦啦,传来了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远远地,狂风裹挟着某种凄厉的悲鸣,听上去像是一声狼的哀号。
“听,是狼在号吧?”莽河开口问道。
“我没有听见,”洪景天回答,“是风吼,不是狼,如今狼很少了。”
“是啊,狼都转世成人了,”莽河无声地笑笑,“我觉得我前生前世大概就是匹狼。”
洪景天没有说话。
“你呢?要是有前世,洪景天,你前世是什么?”
“我?”洪景天想了想,“大概就是棵草药吧,一棵洪景天……你这匹狼受了伤,我给你疗伤。”
刚才,莽河已经听洪景天讲了自己笔名的来历,现在,听他这样说,心里一热。几句话开始在他心里翻腾,他在黑暗中把它们慢慢地念了出来:
洪景天在陈年旧纸上/左边是金银花那荡妇凉爽的身影/右边是绵马贯众,他如同侠客般来去无踪/爷爷,你藏匿了铁石心肠的时光/向我讲述,温暖的疗救……
洪景天静静地听,不知不觉,泪水流了一脸。这个狂风呼啸的干旱的春夜,给了他如此珍贵的一个纪念。他一生都会珍藏这一个春夜,他想,因为,平生第一次,他有了一个为他写诗的朋友。
“莽河老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莽河沉默了。许久,他开了口,他的声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有些沙哑。
“你说对了,洪景天,我来这里,是想等一个人,我想试试我的运气。”
他不知道她会走哪条路。是从河曲保德过黄河,还是从右玉出杀虎口?这两条路,都是当年“走西口”的重要路线。
冥冥中,他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这声音忽远忽近,告诉他:“杀虎口,杀虎口,杀虎口……”于是,他选择了平鲁老城,这是出杀虎口的必经之路。而且,当年这个小城,是西口路上一个重镇,假如她走杀虎口,应该不会放弃这里。现在,他扼守着这从前的重镇,像等待一个离散的亲人一样等待着一个令人心疼的重逢。
幸运的是,这里有一个洪景天,一个写诗的朋友。
早晨,洪景天带他去食堂吃早饭,发现公社院子里一只砖砌的烟囱被昨夜的大风刮倒了。食堂里,吃早饭的人除了他俩,就只有一位戴眼镜、还是学生模样的副镇长。做饭的大师傅一边给他们往碗里盛金黄的小米粥,一边对副镇长絮叨:“该动响器了,不动响器,下不来雨,动响器哇……”
副镇长回答说:“愚昧。”
早饭后,洪景天带着莽河登上了北固山。
风停了。灰色的、颓败的一座小城,如画一样线条清晰地展现在了山下。莽河心里暗暗惊讶,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破败如此荒颓又如此骄傲尊严的城池。到处是断壁残垣,所有的建筑都破败而灰暗,可却有一种凛然的时光的尊严,笼盖了这不容人轻薄的衰城。生活在这里的人,脸上有一种落寞的骄傲,现在,这骄傲就闪烁在洪景天的眼睛里,他向莽河描绘着这小城的“从前”——这是一座回忆的城,到处是“从前”的光荣与繁华:
从前,这北固山上,寺庙如林,玉皇庙、五道庙、奶奶庙、老爷庙,等等等等,是众神的山。最有名的“天福洞”,其实叫“千佛洞”,老百姓叫讹了音。这千佛洞,依天然岩洞而凿,供释迦牟尼,里面壁画七彩辉煌。晚上,洞口点燃七星长明灯,一夜高悬。站在城中十字街上往山上看,这七星灯就像是永不熄灭的小城的福星。夜风中,飘荡着一阵一阵清脆的钟磬、悠扬的箫管……据说,从前大同府和乌兰花的说书人,说这北固山的繁华盛景,半个月才从山顶说到山腰处……
从前,平鲁城内商号林立,数不清的买卖字号,遍布大街小巷,什么“永聚金”“三义隆”,什么“丰恒泰”“复源长”,做山货生意的“天庆园”,收羊毛的“协成店”,卖布匹绸缎的“万成厚”……走高脚的驼队,日日走在平鲁城的大路小路上,这城中的大客栈,都有宽敞的院子拴得下几十匹高脚牲口,人有歇处,骆驼、骡马也有歇处;人有热汤热酒,马有好草好料。到天明,精精神神一支高脚队,穿城而去,清脆饱满的驼铃,是这城中不断头的音乐。揽工的穷汉,住不起大客栈,就住“留人小店”,这样的留人小店,也有热汤热水热火炕,给人消困解乏。平鲁城心胸宽厚,不势利,是座仁慈的城。
从前,这里的日子,充满仪式感。一年两次大庙会,搭台唱戏,秋季还有骡马大会。三月二十八,要到天齐庙烧香、坐会;四月初八佛诞日,一城人,五更天去庙里“跪香”,香头红如繁星,一跪一炷香,跌一次香灰,磕一次头。四月十八,是去娘娘庙送“满堂鞋”,用彩纸糊十二双小鞋子,给神们穿。元宵、端午、八月半,不用多说了,二月二龙抬头,要在五道庙请盲乐人吹打,为什么?从前这里狼太多,糟害人,五道爷是管狼的神,二月里狼围窝,生小狼,请五道爷出山降狼;七月十五是鬼节,家家捏面人、点桃红,上坟烧纸;冬至节要“闹冬”,一家老小围炉而坐,啃羊头,吃羊蹄;腊月二十三,祭灶送神,大年初一五更天,男人们接神回宅,不光接灶神,还有各路家神、床公床母,一年到头,神人同在……
现在,他们就站在这传说中的北固山上,一切,荡然无存。娘娘庙、五道庙、天齐庙都没有了,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而千佛洞,里面的洞口被严严地封死了,但洞口处插了根小小的枯树枝,树枝上绑了根红布条,摇曳着,想来是有人在此求拜过什么……有一个时期,山上,最高处,曾竖起过一座高高的领袖像,他高高地、孤独地站在那个制高点上,人们悄悄摇头说:“不好,让主席给咱瞭哨了。”于是,又请了下来。终于,如今的北固山上,再没有一个神,也没有一个人了。
莽河在山上坐下来,静静俯瞰着脚下的小城,灰色的、颓败的小城,在身旁这个人嘴里、心里却如此五光十色和温暖。他掏出烟盒,递过去,洪景天抽出一根,他自己也抽出一根,背过身用打火机点燃了,他们静静地坐在荒芜的空山上抽烟。许久,他开口说道:“洪景天,你比我热爱生活。”
这话,让洪景天意外,他想了想,回答说:“可能,是因为我没有野心——你热爱更宏大的东西,更抽象的东西。三岛由纪夫自杀前写了一张字条,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我想永远活下去。’我没有这样的野心。”
是吗?莽河不知道,也许他只是没有“热爱生活”的能力,朴实而真诚地生活的那种深刻的能力。那里面的美和魅力,他体会不到。他从来没有像身旁的这个人一样,用这样柔情似水的眼睛,凝视他日日生活在其中的故乡。
四、跟我来
汽车在黄昏时分风尘仆仆到达了小城,人和鸡、猪崽以及货物一起挤下了车门。叶柔最后一个下车,她中途从安太堡上车,始终没有座位,先是站着,后来就挤坐在人家的行李包上,一路颠簸。此刻,在清新的春风中,她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就像一个女鬼。
一个人无声地站在了她面前。
刹那间,她以为是在做梦。
他沐浴着夕阳,就像一个金人。小麦色的皮肤,散发着太阳的气味。他比她记忆中似乎还要高大一些,她不敢眨眼睛,这是她生命中少有的一个神性又虚幻的时刻。但是他走上前来了,从她手里接过了脏兮兮的旅行袋,也不说话,掉头就走。
她傻傻地站着,望着他的背影发呆。
他止住了脚步,回头对她说道:“走啊!”
“去哪儿?”她终于脱口问。真实感渐渐回到了她身上。
“你住的地方啊。”
“我住的地方?我住哪儿?”
“Follow me。”他散淡地回答,好像他们分别不过才几小时。
说完,他大步流星朝前走,手里拎着她的旅行袋,不再回头。她只得跟上来,如同被劫持了一样,跟在他身后,走过陌生的黄昏的街巷。她看着他在前边走路的样子,魂牵梦绕的样子,眼睛渐渐湿润。但是她告诉自己,不能哭啊,叶柔,不能哭。
到了。原来是公社的大院,门口,挂着镇政府的牌子。
在最后一排窑洞前,一个年轻人迎了出来,看到他们,惊讶地喊了一声:
“哎呀,真接到了!”他一边喊,一边转身撩起了窑洞上挂着的棉门帘。
“这是洪景天,诗人,我的朋友,”莽河给叶柔介绍着,“这房子,就是他给安排的。”
“我们这里条件差,没有招待所,来客人都是住在这公社大院,”洪景天解释着,一边把叶柔让进屋,“不过被褥还干净,一号下房莽河老师就晒被褥,晒了三天。就是不知道叶柔老师睡惯睡不惯暖炕?”
“谢谢,”叶柔回答,“我喜欢暖炕。”
洪景天看着叶柔,看着这个从天而降的奇迹,第一眼,他甚至有些失望。他以为,配得上这奇迹的,应该是一个非凡的、妖孽般的女人。可她是平凡的,人间烟火的,好看也是那种大地上长出来的好看。可他抬头看见了莽河那双就像被突然照亮的眼睛,于是,他笑笑说道:“我先去食堂报饭,暖瓶里有热水,叶柔老师先洗把脸吧。”
说完,他出去了。
又在一个窑洞里了,另一个窑洞,砖窑,刷了雪白的白灰,但仍然是陌生的,有着禁忌和诱惑的气味。她默默望着他,此刻,他脸上的散淡不见了,她看见了一双让她害怕的眼睛,那里,有深渊般黑暗的柔情和爱意。
她感到了危险。
“脸盆在哪儿?我想洗把脸,你先出去一下行吗?”她语气尽量平静地下了逐客令。
他不动。
“你住哪里?我一会儿过去找你。”她说。
他狠狠地盯住了她,她受不了他的眼睛,背过身去,假装寻找脸盆。只听他在她身后叹息似的说道:“你这个女人,怎么竟是铁石心肠?算你狠!”
他一撩门帘愤愤地出去了。她无力地垂下双手,在窑洞中央茫然地站了一会儿。后来她走到炕边,在炕沿上坐下了,她发现自己像打摆子一样在发着抖。
再见面时,已到吃晚饭的时间,他和洪景天一起出现在窑洞外,喊她去吃饭。他们都变得平静,克制,甚至是,客气。灶房里,吃饭的仍然只有他们几个和戴眼镜的副镇长。现在,莽河和这位副镇长也已经熟了,知道他姓田,是个七七级大学生。他把叶柔介绍给副镇长认识,说:“我朋友,来采风的。”叶柔马上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学校的介绍信,说:“镇长,我来做课题。”
副镇长接过介绍信看了半晌,笑了,说:“来得正好,明天,地区二人台剧团要来唱戏,少不了要唱《走西口》。”
莽河也笑了:“真要动响器了?”
“可不,”副镇长回答,“就算为了老百姓的心理需要,也得动——不过也怪,好多事,科学是解释不通的,就算是巧合吧。大研究生别笑话我们愚昧。”
叶柔回答说:“我哪敢?”
又是一个纯粹的黑夜,小城一片黑暗,稀少的几点灯光似乎是为了衬托那黑夜的浓密和强大。仍旧没有月亮,只有一弯月牙和满天的大星星。他们三人,在叶柔的窑洞里围桌而坐。洪景天准备了酒、罐头午餐肉和罐头水果。酒是本地产的白酒,很烈。叶柔吃罐头水果,喝一种苦苦的大叶茶。莽河和洪景天,则把烧酒咕咚咕咚倒在搪瓷茶缸里,你一口,我一口,莽河喝得很沉默。
只有洪景天一个人,吃力地寻找话题。
“叶柔老师——”
叶柔打断了他:“千万别叫我老师,我只不过是个学生,你叫我老师,我以为你在叫别人。”
“那好吧,叶柔,我没上过大学,也不知道‘社会学’是讲什么的,我只是奇怪你为啥要选走西口这么一个题目做论文?歌里唱,戏里演的,这老题目,还能做出什么新意来吗?”
“那要看你怎么做了。”于是,叶柔认真地、过分认真地讲解起来,关于社会学,关于这一段历史中可能被遮蔽和过滤掉的内容,等等,她还说这一路采访过来,她几乎都想写小说了。
“好啊,那你写,写小说一定比写论文有意思。”洪景天回答。
叶柔热情、认真地描绘,似乎,只是对着洪景天这一个听众,她始终没看旁边沉默不语只是埋头喝酒的莽河。昏灯下,白酒浓郁的香气,像某种凛冽的、有毒的、正在绽放的花,泼辣、强烈的香气让人心神不宁。半茶缸酒,不知不觉,见了底,莽河伸手去抓酒瓶,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按在了瓶子上。
“你不能再喝了,”叶柔说,“这酒太烈。”
两只手,抓着同一只酒瓶,四只眼睛,终于,在一晚上的挣扎之后,碰撞在了一起。叶柔看见了他眼睛里的痛苦,她握酒瓶的手又在发抖了,可她仍旧死死地抓着,不放松,就像在无望的黑暗的大海中抓着一块不堪一击的浮木。
“不能再喝了。”她说。
他望着她。她真实的脸,罂粟花一般鲜艳湿润的红唇,还有,深不可测难以捉摸的眼睛,像在雾气中漂浮着一般,一会儿清晰,一会儿虚幻。他笑了,摇摇头。
“你是谁?叶柔,你是妖还是人?是魔鬼还是天使?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她咬紧了牙关。
“叶柔,你这个坏狐狸,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的声音,突然像个又无辜又委屈的孩子似的,软弱得如同带着露水的仙草,她的鼻子一下子酸了。
“是你在折磨我,莽河,你不讲理,”她悄声回答,“你不该在这儿。”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该在这儿?”
“求你,放了我吧,”她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别再来打扰我——”
他一下子攥住了她握酒瓶的手腕,死死地,像铁钳一样把那只细瘦的手腕攥牢了,似乎,他一松手,她就会像烟一样袅袅而散,“说,给我个理由!”他眼睛血红,低声咆哮,怒视着她,不像人,像受伤的野兽。
不知什么时候,洪景天悄悄出去了。窑洞里,只剩下了他和她。有毒的酒香,危险的酒香,早已让她溃不成军,她只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说!你说,叶柔,你给我个理由——”
“我害怕!”她突然冲着他大吼一声。
“害怕?”他愣了一下,“你怕什么?”
“我怕什么?”她凄伤地反问一句,突然像决堤的河水一样崩溃了,“你问我怕什么?莽河,我怕我自己,我怕我会不顾死活地去爱你,迷失本性地爱你!我不是个随便的、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也不是疯狂的、浪漫的女人,可我为什么做了这么疯狂的事?……我怕你,莽河,因为你是诗人——诗人总是不断需要新鲜的情感,新鲜的爱,新鲜的刺激,没有这些永远的新鲜大概就没有诗人永恒的灵感——可我说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女人,我需要的是普通的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种!你给不了我,莽河,你不可能和我平淡无奇地终老一生,那只会让你厌倦——我怕你厌倦,我怕你有一天弃我而去,我怕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段逸事,一个插曲,我怕这样的结局——”
他突然用一个热吻堵住了她的嘴,心疼的、怜惜的长吻,心疼她的透彻和无助。他抱住了她,她想抗拒,但那抗拒不堪一击。她的身体,她的心,刹那间就被这令人窒息的缠绵亲吻瓦解了,她的灵魂好像被他吸吮出了体外,成了一缕游魂,在这窑洞的上方含着眼泪凝望着地上的那个无可救药的自己,沦入死亡般黑暗却狂喜的深渊。
终于,他松开了她,说话了,他说:“叶柔,我不想欺骗你,海誓山盟其实很廉价,一生很长,我不敢说‘终老一生’这样的话……我奶奶说过,人都是摸黑走夜路的,你愿意跟我一起冒个险吗?”
叶柔抬起了脸,和他对视着,那是一双绝对、绝对诚实的眼睛,深渊般黑暗的柔情和泪光足以让任何一个善良的女人灭顶。良久,她伸出一只手,抚摸他的脸,为他揩去眼角的泪痕。她知道她完了。她知道前边就是地狱她也要朝地狱里跳了。跳吧叶柔,她对自己说,这世上,所有绝美的东西都是短暂的、刹那的呀,比如晶莹的朝露,比如绽放的春花,比如珍贵的少女之美和转瞬即逝的青春……那么,又有什么理由要求爱情永恒?
他用双手扳住了她的脸:“人都是走夜路的,这就是人生的魅力。叶柔,冒个险吧,也许,我明天早晨就会死呢——”
叶柔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别瞎说,头上有灯!”他微笑了,这阳光般无邪的微笑让她感到了一阵揪心的疼。她把他紧紧抱住了,突然想到一个词——挽歌,此刻她拥抱的好像是一段终将到来的挽歌,那是尘世的爱不能抗拒的宿命。
一颗流星划过了塞外庄严肃穆的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