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从北门市搬到南门市,多半是为了逃离肖禾的追逐。
我第一次接触的女人便是肖禾,那时我们念高三,肖禾被我们男生称作“洋马”。她那高大蓬勃的身材和手臂上浓密的金色汗毛,以及微微上翘的圆屁股,使很多人想入非非。加上她那个既天真幼稚、又欠庄重的坏毛病——吮大拇指,更使校园里的气氛时不时地显出焦躁和压抑。
我与肖禾是邻居,她家住在我家的楼上。高考之后等待录取通知书的一个下午,她打电话叫我上楼,说要让我看一样东西。我上楼按了她家的门铃,她吮着大拇指给我开了门。那个长期被唾液浸淹着的大拇指离我很近,味儿很酸,很膻,使我心中突然像多了点儿累赘,虽然我也同许多男生一样,为她做过一些想入非非的梦。
她请我坐下,从桌上的铅笔盒里取出一张字条塞给我说:“你自己看吧。”说完就进了厨房,就像有意给我腾出看字条的时间。我打开字条,上面写着“肖禾我想和你性交”。以我当时不满十九岁的年龄,很为这几个字感到羞惭,感到震惊,感到太阳穴蹦蹦乱跳,还感到一种欲望的不可扼制。虽然这字条不是出自我手,却直白地表述了我意识的深处。虽然肖禾大拇指上的气味儿破坏了我对她的整体感受,此刻我却急迫地想再细看看整个的肖禾。她从厨房里出来了,神情有点犹豫不定,两眼却坚定地望着我。她挨着我坐下,默不做声地低着头。好像那小字条使她蒙受了天大的耻辱,只有我才能帮她抹去这耻辱。或者干脆那小字条就是我写的,而她甘愿为我照字条上所写的去做——和我做。她说此刻她爸她妈不在家。见我没反应,她又强调了一遍她爸她妈不在家,这之前我与肖禾甚至连朋友也说不上,可是突然间她把我弄得必须得为她做点什么。在这里我用“为她”一词好使我显出和她在意识上的区别,实际真要做起来,我也是为我——虽然看上去我像个无辜者。
她又说了一遍她爸和她妈不在家。果然,我的精神和欲望被这暗示抖擞起来,一套只有我和肖禾的房子和一张只有我们俩看过的字条使一切都不在话下。房间骤然变得窄小了,我似乎顶天立地,浑身说不出的憋闷,下巴一个劲儿哆嗦。我伸手试着去摸她的脸颊,她闪开我,站起来领我走进她的房间,然后我们在她那张整洁的小床上做了我们想做的。对于事情的全过程我一直缺乏细节的记忆,尽管细节肯定存在。我完全不记得那天她穿的衣服,也不记得她是怎样在我面前把自己脱光(或者没脱光)。我只记得我怀着战胜了所有男生的得意,怀着邪恶的激动匍匐在一堆白花花的物体之上忙活了一阵。我手忙脚乱却装作充满活力;我害羞腼腆却装作见过世面的大男人。因为要装见过世面的大男人,一直沉默不语的我还忽然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声“亲爱的”。在我的间接经验里,这三个字似乎是文明的做爱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这初次对它的脱口而出使我对自己恼恨万分,因为它是那样地做作,那样地口是心非。这装腔作势的摹仿是那样拙劣,我盼望肖禾根本就没有听见。但是她听见了。
我的“亲爱的”使肖禾那闭着的双眼睁了开来(当她睁开眼时我才发觉她一直闭着眼),她伸出双臂搂住我的脖子,被男生们向往过的那些汗毛蹭着我汗津津的脸,使我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火,因为我觉得她这么搂我也是一种摹仿。我们摹仿着又在心中揭穿着彼此的摹仿行为(至少我是这样),直到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分开。我们快速穿好衣服,闹了别扭似的谁也不看谁。又愣了一会儿,我离开肖禾回到自己家。一连几天,我们碰面时不说一句话,仇人一般。我初次领会到做这事不仅可以紧密地结合男人和女人,更可以残酷地分离男人和女人。我为我这初次的领会感到一种无处诉说的委屈:我不曾与谁做爱,我只是在猝不及防的机会到来时“做事”。
很久之后我偶然地读过一段“荆轲刺秦王”的野史,其中写到燕太子丹为了笼络荆轲使之为其效力,绞尽了脑汁。比如荆轲骑千里马游玩归来,偶然提及千里马的肝分外鲜嫩,燕太子丹马上叫人杀马取肝,烹调成菜献给荆轲;又比如荆轲夸赞一位给他斟酒的宫女手长得好看,燕太子丹立即叫人砍掉宫女双手,放在铜盘中献给荆轲。这使我想起了我在肖禾家度过的那个下午,那个白花花的身体与肖禾本人并无关系,那只是一堆纯物质的皮肉,好比宫女那双放在铜盘里的手。那双美丽的玉手倘若不复长在宫女身上,它便只能具有标本的意义。当我们用自己最初的全部柔情,用自己最敏感、最脆弱的心灵,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们一无所知的神秘的少女,以无限朦胧而又丰富的想象编织我们与她们之间的故事时,这少女突然直截了当地脱去衣裙朝我们逼来,爱和柔情便逃遁了,剩下的只有明白的欲望和粗鲁。更何况,我对肖禾从来就不曾发生“脆弱的柔情”,事后我甚至怀疑那张小字条是她自己写的,她假借别人之口说出了她想要我做的,我则利用了这“假借”。我的虚荣我的好奇我满脑瓜的胡思乱想和这“假借”纠缠在一起,助我完成了这初次的毫无意思的体验。为此我憎恨肖禾,她的手段使我领略了也丧失了我应该体味和享受的一切:细致的顾盼,美妙的暗示,彼此相见时那心花怒放的情绪,甚至平淡无奇的琐碎对话。
后来我等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去了北京,肖禾没有等到。四年之后我大学毕业又回到北门市,肖禾早在北门市一所大学的实验室找到了工作。我们仍然是邻居,在校园里肖禾仍然被人想入非非,其中有涉世未深的学生,也有稍具阅历的教师。有一次她坦率地告诉我,她已经和几个男人有过交往,他们使她体味了这件事情的快乐,也使她学会了如何快乐。她却因此而更加想念我。她要弥补从前我们那苦涩而又尴尬的经历,她要像个真正的女人那样把我应得的一切给我。每次见面谈话,我们都是先绕着这个主题,可结果还是归到这个主题之下。说这话时她已不像当年那么拘谨、生硬,却仍然吮着大拇指,有一瞬间我觉得她像个淫荡的白痴。白痴并不是不能激起人的欲望,有时候在街角垃圾桶旁坐着的女乞丐、女傻子会莫名其妙地引起男人理直气壮的冲动,使我相信人有时候会有一种自然的企盼淋漓尽致地亵渎自己的妄想。
肖禾并不是乞丐、傻子,她所以又激发起我的兴致,正因为她声称她和除我之外的一些人干过,而他们给了她快乐。这使我恨不得立刻将她按倒在地立刻讨伐她,以证实我的出色。此时我的状态好比两个为了吉尼斯纪录而比赛喝啤酒的人,起决定作用的并非他们对啤酒的爱,而是战胜对方的渴望。肖禾就是啤酒,我必得通过这啤酒来挽回从前的手忙脚乱,从前的羞涩腼腆,从前那一声虚假做作之至的“亲爱的”。
我们重复了那个下午的事情。事后肖禾夸奖了我,她甚至激动得哭起来,任鼻涕眼泪乱七八糟地往下流。她说她相信这几年我肯定也有过女伴,但她不在乎,她要用跟我结婚来证实她的不在乎——这时仿佛我又成了那比赛中的啤酒。
我还不想结婚,尤其不想同肖禾结婚。她的坦率能勾起我的****,她的坦率也使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明确了:我不要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