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公主
桑刀儿连夜进城,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后来洗去了,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涂两张黄脸,弄得像两个痨病鬼。象斧去贴布告,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男打猎女采摘。虽然猎物少了许多,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一城人,背着米,排着队,来治阳痿,忍不住就又羞又笑,暗叹:“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难怪师父说,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还真是没错。”
第二天一早,鹿家兄弟动身不久,桑刀儿便回来了,他照吴不赊吩咐,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不会有多少遗漏,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绝没有错过一户。
象斧贴了布告,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当天就有人来看病,是小镇上的居民,吴不赊治了十来例,收了百来斗米。第二天人就多了,来了几百个,都是来自栖凤城;第三天人更多,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
吴不赊早有准备,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吴不赊是存心的,一个个大男人,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把叶轻红羞得,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一天没变过颜色。
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稳坐钩鱼台。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就是领药还是坐诊,若要威阳侯坐诊,诊金十两银子,药费另计。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出得起十两银子的,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磨刀霍霍,等的就是你。当然,年猪也看肥瘦,这个吴不赊拿手,他把药费分两种,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你说贵?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一丸下去,石龟都要抬头,别说你个人龟了。
吴不赊的一根舌头,活人说得死,死人急得跳,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谁不信服?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也舍得花钱,再被吴不赊一忽悠,自然就有人信,前后十天左右时间,百两金子的年猪,杀了十多头,十两金子的,杀了近两百头,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两万有余,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
十天后,人终于少了下去,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心情愉快,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傻丫头,这回看到了吧,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像你那样,救不了几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呢,不但救了人,还捞了钱,惠人利己,这就叫本事。”
“公子智慧如海,轻红拜服。”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吴不赊捞了多少钱,她一清二楚,目瞪口呆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吴不赊心中畅快,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俏脸红红,可就起了淫心,嘿嘿笑道:“对了,一直忘了件事,还没有验货呢。”
这话一出,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脱衣服啊,怎么着?想赖账?”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叶轻红不敢抗拒,脸抬起来,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只是低声求道:“公子……我……”
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肉肉的,滑滑的,吴不赊手往下移,顺着脖子滑下去,落到锁骨处,那种丰腴的肉感,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她踉跄了一下,身子勉力站稳,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公子,不要……”
“不要什么?我又不做什么,只是验货,不行吗?收货验货,这可是规矩。”吴不赊嘿嘿笑着,说什么验货,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二傻子也听得出。
他手指下移,沿着乳峰爬高,叶轻红有本钱,山势陡,手指慢慢爬,一路风光无限。眼见到了峰顶,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不直上峰顶,却绕起圈来,一圈一圈,叶轻红身若火焚,心若蚁爬。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正弹在乳珠上。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身子一软,吴不赊手一带,便倒在了他怀里。
这时坏事的又来了,地皮一震,雷声乍起,象斧吼道:“公子,有人求见,好像是个大官。”
“我要在你脑袋上敲个大包。”吴不赊勃然大怒,叶轻红却已挣了开去,闪身出房。
“什么鸟人,来坏大爷好事,大爷我要他一世挺不起来。”吴不赊狠狠地喘了口气,方要出房,院子里忽传来一声惊呼:“公主?”
“公主?”吴不赊耳朵一动,“来了个公主吗?长什么样?”念头才起,那声音又道:“右相雷起潜拜见公主。”
吴不赊这时已到了门口,只见叶轻红站在院中,她前面跪着几个人,当先是一个老者,五六十岁年纪,一脸的惊喜:“公主,你总算是回来了。”
“公主是这傻丫头?这傻丫头是公主?”吴不赊的脑子一时有些抽筋。
叶轻红先前火红的脸这时却有些苍白,神情也有些怪,她抬了抬手:“雷大人起来吧,你怎么来了?”
“还真是公主啊!”吴不赊确认自己没听错,立时就恍然大悟了:“我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傻呢,为了不相干的人,押出宝贝还陪上自己,原来根本就是她属下的百姓,她是不得不救,嘿嘿,行啊,不管你公主不公主,想要赎回去,那就得拿钱来,可惜迟了一步,早点儿验了货,那就赚了。”
先前吴不赊看叶轻红,就是个傻丫头,虽然漂亮,总有点儿不待见,这会儿突然戴了顶公主的帽子,再看就顺眼多了,更漂亮了三分,别说奸商市侩,人就是这个样。
“大王听说邪月国威阳侯到了鸣凤镇,并大发善心救济灾民,特命老臣来请,大王要当面致谢,没想到公主也在这里。便请公主一起回宫,见到公主,大王一定会非常高兴。”雷起潜恭敬的老脸上满是喜色,叶轻红却微微锁着眉头,竟是不情愿回去的样子。
“这位便是威阳侯吴不赊吴侯爷。”叶轻红向吴不赊一指,与吴不赊的眼光一对,她俏脸情不自禁又是一红,忙错开眼光。
吴不赊心中偷笑,与雷起潜见了礼,雷起潜对吴不赊十分恭敬客气,献上白鸟王给吴不赊的礼物,恭请他去王宫,白鸟王要当面致谢。叶轻红一直不插话,吴不赊不知她心里想什么,反正也不急着赶路,人家命右相来请,这面子不能驳,一口答应。
吴不赊安排了一下,命人将那两万多石粮食看好了,随后动身,跟雷起潜一起去王宫。白鸟国大半领土都已失陷,王都也被人占了,白鸟王现在的王宫在落凤城,离鸣凤镇其实不远,就是百来里地。鸣凤镇也好,栖凤城、落凤城也好,都和传说中的一只凤凰有关,传说很美丽,沿路的景象却很凄惨,到处都是背井离乡的难民,妇孺老幼居多,壮年男子极少。白鸟国举国的青壮,除了战死的,大都在前线御敌。
进了落凤城,白鸟王随即召见,至于叶轻红,自然有人引去后宫,人家都是公主了,吴不赊自然不好再把她当丫环一样拘在身边,什么抵押的话当然是不说了,不过天海凝光镯也没还,他在装糊涂。
白鸟王四十来岁年纪,有些虚胖,还一脸憔悴,日子过得看来不是那么开心,接见吴不赊的时候倒是很热情,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很亲热随和的样子。不过吴不赊并没有被感动,奸商的眼睛毒得很,他总觉得白鸟王虚胖的笑脸下有什么东西不对,但到底哪里不对却猜不出来。
酒席很丰盛,虽然外面难民盈野,易子而食,白鸟王的供应还是不会少的,吴不赊也不是那种不通世务的愤青,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
白鸟王请吴不赊在城中住下,拨了一所大宅子,仆役上百,这还不算,还连着几天宴请他。吴不赊越发觉出不对,白鸟王的举止,像极了那些推销劣质产品的行商,他心下疑惑:“这鸟王想把什么东西推销给我呢?不会是那个傻丫头公主吧。”
叶轻红进宫后,便再没有半点消息,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倒是大嘴巴象斧打听来了一些消息,原来叶轻红不是白鸟王的女儿,而是他的侄女。上一任白鸟王,也就是叶轻红的爹在几年前突然暴死,没有男性继承人,就由他的弟弟接任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白鸟王。有传言说叶轻红的爹其实不是病死的,是被现在的白鸟王毒死的,不过没有证据,而叶轻红跟她叔叔的关系显然不好,她叔叔一接位,她就离家出走了,至于为什么会在邪月国碰上,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有一点吴不赊猜对了,白鸟王确实有求于他,却没全对,白鸟王不是要把叶轻红推销给他,而是想把叶轻红嫁给邪月王。作为能在邪月王身边说得上话的红人,白鸟王希望吴不赊能帮他把叶轻红送去邪月国,再在邪月王面前说说好话,请邪月王出兵,救救白鸟国。
“那傻丫头先前恨不得要吃邪月王的肉,这会儿要她嫁给邪月王,她怎么会干?难怪这几天消息全无,看来是被这白痴鸟王押在后宫了,不嫁也要逼她嫁。”得知白鸟王的真实目的,这个想法立时就在吴不赊脑中冒了出来。
不过这种事情吴不赊也管不了,但帮白鸟王送亲的事他是绝对不做的,叶轻红虽然是个傻丫头,不招吴不赊待见,可要亲手把她送到邪月王那肥猪一样的身子底下惨遭蹂躏,吴不赊也做不出来。当即他便以帮邪月王配药为名,一口拒绝了,随即向白鸟王告辞,第二天便要动身。
当天晚上,叶轻红却来了。几天时间,她好像变了许多,以前吴不赊看她,就是一个青不拉叽的傻丫头,但这天夜里看去,她脸上却多了一些另外的东西,淡淡的笼在眉眼间。是忧郁,还是成熟,吴不赊弄不太明白,就是觉得她好像一夜间长大了,像个女人了,气质上也高贵了许多,若是再加把劲,说不定还真可以和西门紫烟一较高下。
一见吴不赊,叶轻红盈盈拜倒,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傻丫头现在可是公主,白鸟国就算要亡国,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吴不赊可不敢像先前一样受她跪拜,忙闪到一边,请她起来。他还不敢去扶,公主的手,金贵着呢,不是一般男人可以碰的。他就没去想,别说是手,上次他还在人家玉乳上划圈儿呢,还在乳珠上弹了一下,把个小丫头弹成了棉花糖,若不是时间赶巧,棉花糖还就被他吃了。
“公子,求你救救白鸟国。”叶轻红却不肯起来,只是一脸企盼地看着他。
“我救白鸟国,怎么救啊?”吴不赊有些莫名其妙,突然间就明白了,“你是说,让我送你去邪月国,请邪月王出兵。”
“是。”叶轻红点头,“我知道公子要去云州给邪月王配药,但如果赶得急,到邪月国跑一趟,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公子能在鸣凤镇一停十多天,所以我猜这事应该不是太急。”
叶轻红这话说得吴不赊有点儿脸红,先说三天要走,后来有金子收了,十天也不动窝,谁说丫头傻,这时偏偏精明了。既然她这么说,吴不赊也摊开了:“配药的事,是不太急,我无所谓,我是为你着想,你对邪月王恨之入骨,我就给邪月王治了下病,你都恨不得活吃了我,现在你自己要嫁给邪月王,难道你愿意?”
“我愿意。”叶轻红点头。
“你是不是受了你叔叔的胁迫?”吴不赊放低声音,“你要是想逃走,告诉我,我帮你,虽然这是在落凤城里,但只要准备得好,带你逃出去不难。”
“不是。”叶轻红摇头,“我真的是自愿的,王叔他并没有胁迫我。”
吴不赊看着她的眼睛,不像是假话,可有些恼了:“你又发傻气了是不?你和你叔叔的事我听说了,据说你爹很有可能就是你叔叔毒死的,你该是你的杀父仇人,那他亡国关你什么事?亡国了更好啊,正好帮你报了仇。”
“爹爹的死,确实有可疑之处。”叶轻红眼中掠过一抹悲伤,随即便抬起头,道,“但我没有证据,而且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叔叔的王位,是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百姓们的惨状,公子你是亲眼见到了的,早点儿打退敌人,百姓们就能早点儿还乡,就能少受一点儿苦。为了他们,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公子,求你了。”说着,她拜伏于地。
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竟然心甘情愿去忍受她极度痛恨的邪月王的蹂躏,这种傻,让吴不赊无话可说,呆了半天才恨恨地道:“既然是你自愿的,我也管不了你,但明知你犯傻我还亲手送你去,这样的傻事我是不做的。这样吧,我把邪月王给我的金牌拿给你做凭证,再写封信,假说白鸟国有一味药是必不可少的,可产药地被占去了,请邪月王出兵夺回来。他看了信,就为了这味药他也会出兵的。”
“多谢公子。”叶轻红大喜,看着吴不赊,有些歉意道,“公子,对不起,我本来是抵押给你的,但我不得不去邪月国,国家有难,也没有银子把自己赎回来,只有请公子多多原谅了。”
“行了行了,说实话我看见你有些怕。”吴不赊挥挥手,把天海凝光镯也拿了出来,“这镯子你也拿去吧!”见叶轻红想要张口,一摆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算了,大家相识一场,也是个缘份,就算我送你的,给你护身,行了吧。”
“公子是个好人。”叶轻红接了镯子,眼眶竟微微有些红了,“我叫你大哥吧,吴大哥,谢谢你。”
“你自求多福吧!”吴不赊叹口气,写了封信,连着玉佩一起交给叶轻红。
“叶小姐是个好人啊!”鹿金弦感叹。
“是叶公主。”桑刀儿补了一句。
“公主就是公主,什么叶公主,没见识。”象斧不屑地斜他一眼,望着吴不赊道,“公子,你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给邪月王糟蹋啊?”
这话稀奇了,吴不赊瞪着他:“什么叫眼睁睁?她自己要去的,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我扯着她?”
“公子给她想个办法啊,退了那三国的兵,救了白鸟国,叶小姐就不必去邪月国了。”
“是啊!”桑刀儿接口道,“公子,想个办法吧。”鹿家兄弟也一脸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大大摇头:“三国近二十万大军堵着,我能有什么办法?没办法。”
“别人是没办法,但公子一定有办法的。”象斧一脸八婆地看着他,“你可是我们几个公认的天下第一奸呢。”
“天下第一奸?”吴不赊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是啊,是啊。”象斧等人一齐点头,“救灾民能还能赚黄金万两,把一城人弄成阳痿还让人家哭着喊着叫你菩萨,如此奸计,满天下谁能想得出来?天下第一奸,公子名副其实。”吴不赊哭笑不得。
“要不给那三国送点钱行不行?”鹿银弦出主意,“反正公子这次也挣了不少。”
“你以为是黑帮敲诈啊?”吴不赊很听不得这话,捞进来的钱是越多越好,送出去,一个铜板都心痛,蚊子虽小也是肉。
“就是啊!”象斧点头,吴不赊头一次觉得他那巨大的脑袋竟然也有可爱的地方,但他后一句话出口,吴不赊又又恨不得打爆他的头了,“两国交兵,送钱肯定不行的,要送就要送珍宝,公子若拿这几千两金子买一批奇珍异宝,说不定能让那三国退兵。”
眼见吴不赊就要暴走,鹿金弦及时插了一句:“白鸟国一个国家,该是有宝啊!白鸟王真要想求和,他自己可以送啊!”
“他还有个屁的宝?”象斧重重地哼了一声,“以前白鸟国倒是以富裕出名,金银珠宝也多,可王都一失陷,所有的宝都归了人家。说起来白鸟王一条命还是王都藏宝买来的呢,我听人说,当时三国攻陷王城,为了王宫藏宝,竟然打了起来,白鸟王才能逃到这里,要是三国连夜追击,嘿嘿……”
三国为抢宝打架……吴不赊脑中灵光一闪,霍地飞身蹿出,象斧等莫名其妙,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张嘴:“公子一定又想到什么奸计了。”
叶轻红的车驾没走多远,听到风声,叶轻红打起车帘,一眼看到急火火追上来的吴不赊,叫道:“吴大哥……”
“玉佩和信给我。”吴不赊伸手道,“暂缓三天,如果三天内那三国不退兵,我亲自送你去邪月国。”
“三天内让三国退兵?”叶轻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话若换个人说,她绝不会相信,但吴不赊说就另当别论。这人竟能弄得一城人阳痿后还哭着喊着来送银子给他,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他都做得到,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叶轻红毫不犹豫就把信和玉佩还给了吴不赊,吴不赊顺手塞在怀里,道:“进宫去,我要连夜求见大王。”
“好。”叶轻红立命飞马引路。路上,吴不赊又叮嘱叶轻红,三天退兵的话绝不要说出去。叶轻红越发相信他有了诡计,只有阴谋诡计才不能见光啊!她抚着胸脯保证绝不说出去,倒引得吴不赊多看了两眼。
见到白鸟王,吴不赊要白鸟王给三国联军写一封信,提一个要求,如果三国能保证白鸟王的性命,并能把白鸟国的至宝通灵玉凤还给白鸟王,让他在宗庙里继续供奉,白鸟王愿意投降。
投降的想法在白鸟王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多次了,就是怕性命不保,所以一直没提出来。真要能保得性命,降就降了吧,所以白鸟王并没因吴不赊说投降而跳起来,反而一脸疑惑地道:“通灵玉凤?我国宝库里宝贝不少,但没听说过什么通灵玉凤啊!”
“有的。”吴不赊一脸肯定,“只是因为大王宝库里的宝贝太多,所以不知道,其实白鸟国所有的宝贝加起来,都及不上那一只通灵玉凤。通灵玉凤,灵通天地,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大王若能早知此宝,白鸟国不至于会到今天这个样子。不过现在也不算太迟,只要三国能把此宝还给大王,则白鸟国终有重兴之日。”
吴不赊说得神乎其神,白鸟王听得哭天抢地。为什么?不识宝啊!当即白鸟王命人写了信,送往联军营中。吴不赊回到自己宅,象斧等人立刻围上去,问吴不赊又玩了什么阴谋。
“什么阴谋!我就叫白鸟王写封信,提几个投降的条件,有什么阴谋。”吴不赊把让白鸟王写降书的事说了。就只叫白鸟王投降?象斧等人当然不信,鹿银弦道:“你不是说三天就可以让三国退兵吗?”这下吴不赊不承认了:“谁说三天退兵的?我可没说过。”
这皮赖的,象斧四人一脸鄙视,吴不赊却是洋洋自若,一概无视。
象斧等人从吴不赊嘴里问不出什么,只好整天在街头扯长耳朵听消息,第二天没什么动静,第三天就有风声传出,说三国联军好像互相打起来了,也不知什么原因。再问有没有因此退兵,却没有确定的消息。
第四天早上,叶轻红疯了一般跑来找吴不赊,兴奋地尖叫:“退兵了!退兵了!吴大哥,三国真的退兵了!”
象斧等人虽然早知吴不赊必有诡计,但听得三国真的退兵,还是瞠目结舌,连忙细问详情,叶轻红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只是听说三国为通灵玉凤彼此争执,最终开战,三败俱伤,联盟土崩瓦解,赶在昨天天黑前各自撒军回去了。
“我就知道公子在信里提到通灵玉凤没安好意,果然就为这个打起来了。”象斧一脸先知先觉的样子。
“很惭愧。”叶轻红一脸惭愧地看着吴不赊,“我长到这么大,竟然不知道我国还有通灵玉凤这样的宝物。”
“奇怪,公主都不知道,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象斧等人都一脸奇怪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眼中也露出疑惑之色。
“根本没有什么通灵玉凤。”吴不赊摇头。
“什么?”象斧等人齐跳起来,“没有通灵玉凤?”
“是。”吴不赊一脸奸笑,“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我怎么会知道,更何况宝库还失陷了,所谓通灵玉凤,纯粹就我瞎编的。”
“难怪我没听说过呢。”叶轻红一脸恍然。
“其实就算真有你也未必听说过。”吴不赊笑道,“难道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你全都知道吗?别说宝贝了,就你的衣服鞋子,到底有多少你知道吗?除了那些特别漂亮合意的,其它的到底有多少,你能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叶轻红俏脸微红,老实地摇头。
“你不知道,你叔叔也不知道,他当时也疑惑,可我坚持说有,他也就真以为有了,哈哈。”
“宝库里到底有多少宝贝,我叔叔可能不是知道,但三国抢了宝库,中间有没有通灵玉凤他们应该知道啊,怎么会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宝物打起来了呢?”叶轻红奇怪地看着吴不赊,象斧几个人也是一样。
“我说个故事你们听。”吴不赊眯眯笑,“以前有个国王,宝库失窃了,丢失了很多珍宝。偷宝贼很高明,国王虽然屡下严令,却查不到偷宝贼的半点踪迹。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向他献了一条计策,让他贴出榜文,详细地列出失窃珍宝的清单,并向偷宝贼许诺,只要把国王最珍爱的一件宝物送回来,国王就不再追究。结果过了不久,偷宝贼中的一个就向官府自首了,在他的指点下,所有的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但这时出了件怪事,官府根据国王列出的珍宝清单查点,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件国王最爱的珍宝,而反复审问所有的偷宝贼,都说没见过。审案的官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国王请罪,谁知国王却笑着告诉他,那件宝贝根本不存在,是他编出来的。”
说到这里,吴不赊停下了,象斧等人却还是一头雾水。象斧道:“这个故事和你的计策是一样的啊,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啊?”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那么多珍宝,一个人是背不走的,偷宝贼一定有同伙。既然是一伙人,彼此之间就不可能完全信任,故意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宝贝列在中间,偷宝贼们一看,不对啊,分赃的时候根本没看到啊!那是怎么回事呢?国王在清单上列出的其它珍宝都对,那这一件也不会错,一定是给他们偷出来了,偷了出来而分赃时没有,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偷偷昧下了那件宝物。于是偷宝贼就起了内哄,你怀疑我,我怀疑你,打成一团,其中一个被同伙追杀,躲无可躲,索性向官府自首,最终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三国也一样,占了宝库,分赃肯定是不均匀的,突然出现一件镇国之宝,三国肯定都会起贪心,都想要,又都没见着,便都以为在另两国手里。谁也不甘心,那就只有打了。”
“竟然是这样。”叶轻红等人终于明白了。
吴不赊嘿嘿笑道:“至于不把真相告诉白鸟王,是怕他身边有叛徒,万一向三国告密,戏法就玩不转了,不告诉你们几个也是一样。所谓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巧计和保密,同样重要。”
“连我们也瞒着,不愧是天下第一奸。”象斧几人一齐翘起大拇指。
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为啥,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
三国兵退,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叶轻红一路跟随,出了白鸟国国境,骑兵回去,叶轻红却不肯回头,吴不赊奇了,道:“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
“是啊!”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没赎回来之前,大哥到哪里,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
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吴不赊知道,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却是心甘情愿。
虽然明白她的心理,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要说吴不赊这人,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王族,公主,在他心里面,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不过叶轻红坚持,他也没有办法,当然,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啊呀,我自己来,你可是公主,你真的要做啊,那么……好吧——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象斧、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
美女公主当侍婢,飘飘然中,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他淫性一起,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但对一个公主用强,他虽然心理阴暗,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逮着机会,也只是用言语试探,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上次没验完,不算数,要重新验,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到后来越发亲昵,便会羞笑着躲开,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已经收下的货物,验了也不能退换,不必再验了。”
吴不赊不好强迫她,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当然,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到后来,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有趣,又有些暧昧,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
说起来,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骇人的巨斧,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妖魔也一样,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
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还是遇上了麻烦,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公主侍婢,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送给你,想得美啊!他一口拒绝,强冲过去,群狼一拥而上,吴不赊也不客气,象斧在前开路,巨斧抡开,左一斧右一斧,车轮般往前滚,无论是人还是马,擦着死,挨着亡,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
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跟了吴不赊后,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一壶箭五十枝,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箭枝供应充足,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
桑刀儿断后,他身形飘忽,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诡异毒辣,让人防不胜防。他给人的感觉,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
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长剑如电,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绝无落空。
吴不赊呢?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却只有他无事可干。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生意人嘛,和气生财,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当然,实在是逼不得己,他也会出辣手,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鹿家兄弟射得太快,一眨眼,箭壶便空了好几个,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不能断。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不要斩箭了,交给他。他身子一摇,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顺手放到箭壶里。他就没去想,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终究不是铁人,也有力尽的时候,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还能射更多吗?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
还好,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没有再追上来。
又走了十多天,进了雪灵国,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先祖是一只雪狐,号称雪中的精灵,因而得名。又走数日,这日上了一座山岭,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就是云州城,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