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心语 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1

一位来访的年轻朋友看见我在电脑上敲出这个题目,不假思索地说:“啊,你这回是要写晴雯吧?”

我对他说,会提及晴雯,但“原是天真烂漫之人”这句考语,曹雪芹可不是写给情雯的,他就猜:“黛玉?芳官?……”

这位年轻朋友对《红楼梦》文本不熟悉,产生这样的反应是不稀奇的。我就告诉他,这个对人物的直接性评价,出现在第七十四回,是曹雪芹对王夫人秉性的一个概括。年轻朋友吃了一惊:“真的吗?怎么会呢?王夫人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2

从1954年以后,把王夫人定位于迫害女奴的封建女主,已经成为许多论家乃至受其影响的读者的思维定势。这种以角色阶级地位为其定性的观点,应当尊重。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具有浪漫色彩,不是严格地写实,他还原是天真烂漫之人特别爱使用“烟云模糊”的艺术手法,一开篇就宣称他所讲述的故事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但是,通过文本细读,我们还是不难认定,他写的朝代年纪就是清代康、雍、乾三朝,而主要情节背景是在乾隆朝初期,我认为从第十六回到八十回,大体是写了乾隆朝一春、二春、三春里发生的事情,到八十回后,则“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邦国呢,就是中国,地舆呢,从第三回以后至八十回,基本上都写的是北京。因此,总体而言,《红楼梦》的文本特性,还是写实的。它的人物、事件、物件、乃至细节和某些具体的人物话语,多半是有原型的。鲁迅先生对它的评价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抓住了它本质的一面。请注意,我说到原型时,说“多半是有”,并没有绝对化。我对某些书中角色进行原型研究时,并不是把生活原型去跟艺术形象画等号,我的目的,只在于揭示这类写实性作品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的奥秘。

书中有一大事件和一大空间,显然是艺术想象大大地超越了生活真实。一大事件就是元妃省亲,一大空间就是因元妃省亲而派生出的大观园。余英时先生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有《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的论述,对《红楼梦》文本的写实世界和虚构世界有严格区分,也论及其相互交融。

我现在要强调的是《红楼梦》文本的写实成分。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以及恩格斯关于写实性质的小说应该塑造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论断,都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事情了,但一些论家仍能根据《红楼梦》的文本,论出书中人物的阶级特性,并将主要的一些艺术形象纳入“文学典型”的范式。当然不能据此去判定曹雪芹早于马、恩就具有了唯物史观的阶级分析能力,以及刻意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艺术自觉,曹雪芹不可能有那样的历史观和艺术观。但他写下的文本能让二十世纪的一些论者并不特别困难地使用阶级分析和艺术典型的方法,来诠释这部作品,却也证明着曹雪芹的伟大——正因为他从自身生命体验出发,以真实为目的,因此,他就提供了后世论家对这样一部基本写实的长篇小说的开放式阅读欣赏的可能。这是写实的胜利,可谓“真实就是力量”或“真实就是魅力”。

3

小说中王夫人的原型,应该就是康熙朝后期至雍正朝初期江宁织造曹的正妻。当然,从原型到艺术形象,曹雪芹有许多的变通之处。曹和其正妻本是过继给康熙宠臣曹寅未亡人李氏的,李氏哥哥苏州职造李煦也是康熙的宠臣,李氏这个原型到了小说里,化为了贾母。小说里回避了原型人物间的过继关系,甚至把本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这边的曹的一位哥哥,也虚构为贾母的儿子,而且是大房长子,袭了爵位——但在具体的情境描写上,曹雪芹还是忠于生活的真实,他宁愿有悖那个宗法社会的伦理常规,把贾赦安排到与荣国府隔开的另房别院里住,让贾母那并未袭爵(只当了个员外郎)的二儿子贾政和王夫人住在荣国府中轴线的主建筑群里,溪流汇江再奔腾入海般展开着小说里的生活流程。

曹雪芹笔下的王夫人,和其他许多艺术形象一样,显得非常真实。这真实的魅力源于什么?我以为,他是进入了人物的内心,把握住了人性的真实。这是小说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功力。说王夫人是一个封建礼教的推行者,戕害了若干丫头,有人命案,最后更扼杀了儿子宝玉的爱情,使他活得无趣,终于悬崖撒手,那是近半个世纪一些论者的论说。这样的论说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曹雪芹绝对不是心存这样的道理来刻画王夫人这个角色的。从道理出发,即从概念出发,是绝对写不好小说,塑造不了生动的艺术形象的。

《红楼梦》前八十回里除了某些片段有比较激烈的冲突呈现,在大多数篇章里,其实是一派平静,无非是晚辈对长辈的晨昏定省,吃了这顿吃下顿,或者再在饭前饭后饮茶吃点心,要么就是红白喜事,过节摆宴唱戏,老一辈的多半在那里客气来客气去,小一辈的吟诗填词,人们互相说一些话,而且多半是“因笑说”、“遂笑道”。王夫人除了在一次午睡时突然起身打骂金钏,以及后来抄检大观园前后怒斥晴雯、芳官、四儿等人,算是偶尔露峥嵘,在更多的情节流动中,她基本上是安静的,甚至还显得有些木讷。一般论家、读者因此也就多从撵金钏、逐晴雯等“大动作”来认知她。

其实,曹雪芹是着力来写荣国府的家族政治的。所谓政治,就是权力与财富的配置。在荣国府里,最重要的家族政治,就是宝玉的婚姻。从王夫人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不消说,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这还不仅是因为宝钗符合封建道德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是她妹妹,这桩婚事成功,也就意味着她们王氏姐妹牢牢地控制住了荣国府的内部权力。第八回第一次写到“金玉姻缘”之说,还只是借莺儿发端,表达得比较含蓄,但是到第二十八回,就通过宝钗自己的心理活动,挑明了写:“因往日母亲同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可见王氏姐妹联手大造“金玉姻缘”的舆论,对她们来说,那是势在必得的。按说,宝玉的婚事,决定权在贾政手上。但书里写得很清楚,贾政中年以后几乎完全不理家务,凡事都交给王夫人去处理,对于处理结果,往往以一句“知道了”打住。曹雪芹笔下的贾政,从典型论的角度分析,确实也很典型。这是一个那个时代常见的,把政务、家务、性事截然分开的官僚。关于这一点,我在本书中《薛宝钗雪洞之谜》中已作过说明,在此不再复述。因此,娶宝钗为宝玉正妻,只要王夫人择时提出,贾政绝对不会阻挠。

宝玉虽然跟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愿意亲近、非常友好,但是,他爱的是黛玉而不是宝钗,这一点王氏姐妹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中的。但那个时代,青年公子和千金小姐的婚事,都得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宝玉笃信“木石姻缘”而排拒“金玉姻缘”固然是个麻烦,但对于王氏姐妹来说,也还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麻烦。

那么,王氏姐妹所遇到的难以逾越和排除的障碍是什么呢?是贾母。

不少读者因为读的《红楼梦》都是包括高鹗续写的四十回在内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因此,深受高续中“调包计”情节的影响,高鹗笔下的贾母不仅成全“金玉姻缘”,甚至还非常冷酷地对待黛玉,使黛玉彻底绝望,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在这种影响下,也就读不懂曹雪芹前八十回里许多重要的篇章。其实,在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那段情节前后,曹雪芹的生花妙笔,着力写到在宝玉婚事问题上,贾母与王氏姐妹的短兵相接。不过,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甚至连吵闹也没有的战斗。是家族政治中的“微笑战斗”。

4

薛姨妈守寡以后,她把全部的生活希望,几乎都集中到了女儿薛宝钗身上。她有儿子薛蟠,这儿子也算子承父业,依然充当皇家的买办,支撑着她家的经济,但这个儿子能不给她惹事就阿弥驼佛了,家庭的进一步发展,绝对指望不上。

书里在第四回交代得很清楚,薛姨妈一家从金陵跑到京城,原由并不是薛蟠为抢香菱打死冯渊要“畏罪潜逃”,抢夺香菱对薛蟠来说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偶然插曲,“人命官司一事,他却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铜,没有不了的”。(读者注意:我在本文中所引《红楼梦》原文,大多根据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的周汝昌汇校本,周先生用11种古本逐字逐句比较,从中选出最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句,连缀成一个善本,其中选字选句多有与以往一百二十回通行本不同之处。如此句中“臭铜”通行本作“臭钱”。以后此类情况不再详注。)薛蟠带着母亲、妹妹及一大群家人往京城去,是按早就拟订的计划行事。而他家上京的首要目的,是送宝钗参加选秀女。因此,薛姨妈最开始所向往的,还未必是把女儿嫁给带通灵宝玉的贾宝玉,如果宝钗选秀女选上了,那么,无论是像元春那样被皇帝宠幸,还是到王爷身边,也就是“充为才人、赞善之职”,都比嫁给宝玉风光,那些皇族的男人,都拥有象征权力的玉玺啊!那么,宝钗究竟参加了选秀没有呢?曹雪芹他是写了的,不过,不是明写,而是暗写。他实际上写到了宝钗选秀失利。

宝钗参加选秀,元春当然关注。元春虽然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但选秀女是户部和宫中主管太监等拿事,她不能干预,宝钗最后被淘汰出局,她应该知道得最早,那么,她就通过颁赐端午节的节礼,表明了她的一个态度,这是在第二十八回末尾,通过袭人向宝玉汇报,巧妙地写出来的。

端午节颁赐节礼,是每年都有的例行公事,但这年却有所不同:在对平辈人的颁赐上,元春这回特意让宝钗和宝玉所得份额一样,黛玉却只和迎、探、惜取齐,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无法相比。元妃这样做,一是对宝钗选秀出局进行抚慰,另一层意思——这是更主要的——就是表达了对二宝指婚的意向,元妃的这个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很欣赏她的这位姨表妹,既然进不了皇家圈子了,那么嫁给她的爱弟也很不错。因此,她就通过颁赐节礼来进行暗示。对于具体通过哪种节礼表达出此种意向,我在前面《薛宝钗红麝串之谜》一文中有很详细的解读,在此也不重复。

对于元妃对二宝指婚,贾母和王夫人、薛姨妈的反应如何呢?不进行文本细读,囫囵吞枣地读,会浑然不觉,其实曹雪芹虽然没有明写,却是刻意进行了暗写的,要把《红楼梦》读出味道来,作一个“知味者”,就绝对不能忽略这些暗写之妙笔。

第二十九回,曹雪芹写到了清虚观打醮这一事件,通过这个事件,曹雪芹细致入微地写出了贾母、王夫人、薛姨妈对元妃指婚的不同反应。我在本书前面几讲中对此已有过分析,读者可自行翻看。

5

在表面无事的温柔面纱遮蔽下,王夫人在跟贾母的家族政治搏弈中败下阵来。贾母这个角色曹雪芹写得真绝。许多读者读得不仔细,形成一个模糊印象,似乎贾母只是个一味享乐的贵族老太太,其实这是一个在家族政治中纵横捭合而游刃有余的优胜者。

王夫人在家族政治上,还有另一条重要战线,那就是必须时刻防备、排除赵姨娘的威胁。赵姨娘的优势在于她也为贾政生了一个儿子——贾环。王夫人的大儿子贾珠故事开始前就死掉了,如果剩下的二儿子宝玉再死去,那她在家族中就徒有个大老婆的头衔而已,荣国府今后的继承人就是贾环,那么赵姨娘也就至少是部分地获得了府第的控制权。赵姨娘和贾环黑了心要整死宝玉,贾环推蜡台要烫瞎宝玉的眼,赵姨娘通过马道婆几乎魇杀宝玉和凤姐,这是第二十五回里明写的。根据我对曹雪芹后二十八回的探佚,他们还通过府里专管配药的贾菖、贾菱,故意给黛玉“配错药”,促使黛玉沉湖离世,目的也还是想让宝玉灭亡。因为他们深知宝玉爱黛玉极深,黛玉一走,宝玉不立刻死掉也丢魂一半。

把握王夫人这个人物,要把她在家族政治中的这些明争暗斗放在首位。至于王夫人对丫头的迫害,曹雪芹则解释为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无论她的撵逐金钏,还是怒斥晴雯,都并非理性思考支配下与预定计划中的作为。

第三十回写她午睡时,宝玉来到她卧着的凉榻跟前,与一旁乜斜着眼乱晃的金钏调笑。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金钏怎么敢于那样?我就告诉他我的阅读心得:金钏本是最了解王夫人的生活规律和生理状态的,平日那时候王夫人肯定已入梦乡,她低声与宝玉调笑应该是听不见、发觉不了的,因此是无碍的。但她哪里知道,那几天里接连发生的几件事,使得王夫人心烦意乱——宝钗选秀失利;元妃指婚竟被贾母漠视;清虚观打醮回来,薛姨妈把贾母的“黑话”学舌给她;贾母竟毫无顾忌地宣布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并公开表示只要活一天就要为二玉护航一天……王夫人心里藏着这些败兴之事,在丫头面前当然尽量不去流露。因此,金钏就万没有想到,王夫人那天中午只是假寐,根本没有入睡,她和宝玉的那些出格的调笑话语,竟句句入耳。结果,当王夫人听到最恶劣的几句后,就“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一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们教坏了!’”王夫人那“你们”里,除了金钏,还包括谁?值得深思。但王夫人打骂金钏只是一场遭遇战,跟与贾母、与赵姨娘之间的明争暗斗,往往是有目标、有计划、有策略、有步骤,那种格局,全然不同。

6

王夫人对晴雯的呵斥撵逐,确实是一时兴起,偶然发作。

对于晴雯这样的生命存在,王夫人贵为一府女主,本是根本不放在眼里心上的。书里写得很明白,王夫人把侄儿媳妇王熙凤——也是她的亲侄女——请到荣国府里来管家,她是“抓大放小”,只注重家族政治中的大关节,对于诸如丫头婆子配置这类琐细的人事安排,一般是懒于过问的。

王夫人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根本就不知道晴雯的名字和来历。

晴雯的被撵逐,从故事流程来看,出于一连串的偶然。

第七十三回一开头,忽然有个叫小鹊的丫头,大老晚跑到怡红院来报信。小鹊是赵姨娘的丫头。按说“喜鹊”应该报喜,但这位丫头却分明起着乌鸦的作用——她听到赵姨娘在贾政耳边说了宝玉坏话,让宝玉留神“明儿老爷问你话”,宝玉一听慌了神,临时抱佛脚,连夜温书,闹得一屋子丫头陪着熬夜。晴雯对宝玉的关爱,首先表现在斥骂小丫头打瞌睡上,后来,芳官出屋(应该是方便去了),偶然地被一个黑影吓了一跳,回屋就说有人跳墙,晴雯就借机把事情闹大,宣称宝玉被吓病了,上夜的人只好灯笼火把找寻一夜,何尝有什么踪影?本来,事情到了这一步,别再闹大,也许就能躲过老爷的召唤考问了,却偏偏是晴雯,故意跑到王夫人那边要安魂丸药,非要让事态滚雪球般无限放大。晴雯那时得理不让人,跟上夜看门的人说起话来,口气刚硬,她觉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头的。那时王夫人似乎也没有特别注意她,王夫人觉得兹事体大,不敢瞒过贾母,结果贾母从息政离休状态,变为亲自临朝,“贾母动怒,谁敢私”,于是严厉查办夜间赌局,犯案者跪了一院子,给贾母磕响头,贾母亲下命令,严惩不贷。

查出的三个聚赌的大头家里,有迎春的乳母。迎春是“大老爷那边的”,邢夫人虽然不是她的生母,但名义上是她的监护人,别的姊妹屋里都没人犯事,偏迎春乳母涉案,迎春没脸,邢夫人扫兴。王夫人在家族政治里,跟邢夫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一个方面。邢夫人身为长房长媳,在贾母面前却毫无分量,虽然她儿子儿媳在荣国府里管事,却完全不顾及她的利益,现在荣国府里查赌,偏又查到她女儿乳母头上,邢夫人不仅不快,而且,更觉得你二房夫人把好端端的一个府第治理得如此混乱,你狂什么狂?偏偏就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又是一个偶然——傻大姐捡到了绣春囊,迎面撞见了邢夫人,邢夫人得到后,吃惊之余,也就觉得天假人愿——得到了一个给王夫人大没脸的现成武器,她就把那囊封起来,交给了王夫人,那意思就是说:您看看吧,这就是您当家当出来的!王夫人觉得脸面丢尽,所以急匆匆去往凤姐屋里,翻脸轰出平儿,流泪责备凤姐荒唐——倘若那囊真是凤姐的,事态到此也可能就暗中止息了,谁知又确实并非凤姐所有。

在雪球滚得这么大的时候,晴雯在怡红院里还一直懵然无知。

晴雯作为女奴,她由着自己性子生活,当然,思想行为很不规范,但她绝对没有反抗王夫人的主观战斗精神,她也绝没有想摆脱“牢笼”,争取自由身的意识。她本以为,她就可以那么样自自然然地在宝玉身边逍遥下去。王夫人呢,在家族政治中,她要对付婆婆贾母,要敷衍大房太太邢夫人,要防范蝎蝎螫螫的赵姨娘……晴雯这样一个小生命本不在她算计之中。曹雪芹接着写偶然。到了第七十四回,如何查出绣春囊的来历,凤姐提出“平心静气,暗暗访查”的方针,王夫人本来也是同意的,如果事态定格于此,晴雯也无妨再在怡红院里撕扇补裘、嬉笑怒骂,但偏偏在王夫人、凤姐召唤自己这边的五家陪房来听命时,“忽见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走来”,王夫人出于客气(为的是缓和与邢夫人的紧张关系),就顺口留下她来帮忙。这一偶然事态,就酿成了晴雯的迅疾夭折。

“风起于青萍之末”。偶然是必然的呈现方式。一场惊天动地的抄检大观园风暴,那起始的“青萍之末”,就是那一晚晴雯执意要把子虚乌有的“夜贼跳墙”闹大。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于晴雯毕竟不忍,但细读《红楼梦》的文本,曹雪芹又确实是那么一路写下来的。

他写出了世事的荒唐,命运的诡谲。

王善保家的喧宾夺主,大肆攻击大观园里的“副小姐”,是她,明确提出了公开大抄检的丑恶方案,而且,是她点了晴雯的名。

王夫人本来心中乱麻一团,并不存在晴雯这么个小角色。可是听了王善保家的谗言,“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旷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狠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偏又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就是他了。’”

底下的情节我不再复述了,几乎所有读《红楼梦》的人士都会铭心刻骨,永难忘却。晴雯死矣!

王夫人趁怒叫来晴雯,当面痛斥,正是在这个地方,曹雪芹写下了对王夫人的考语:“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既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所以顿生掐灭一个嫩芽般生命之意。

7

把王夫人怒斥撵逐晴雯,依照阶级分析的模式,解释成封建女主对女奴的一场镇压,我是基本赞同的。

虽然事发偶然,但其中的必然因素不难揭橥——尤其是王夫人觉得晴雯眉眼有些像林黛玉,逗漏出依据她的封建道德意识,林黛玉、晴雯都属于不符合封建规范的生命存在,理应被排除、被剿灭。

但曹雪芹所写,却分明用一连串偶然来推导王夫人对晴雯的扼杀。他说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我以为并无讥讽之意。

黛玉、晴雯的性格,固然可以用不符合封建礼教规范来解释,但凤姐的性格表现,难道就处处符合封建礼教规范吗?王夫人不是可以容纳吗?对于晴雯的任性,凤姐就不像王夫人那么反感,当王善保家的下了谗言,勾起王夫人对晴雯的坏印象,王夫人向凤姐求证时,凤姐出言谨慎:“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论举止言语,他原轻薄些。方才太太说到的到狠像他,我也忘了那日的事,不敢乱说。”

至于贾母,她对黛玉、晴雯的性格只有好感。第七十八回当王夫人向贾母汇报了撵逐晴雯的事,贾母的反应是:“……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晴雯原是贾府老仆妇赖嬷嬷买来的一个小生命,带到荣国府来玩,贾母一眼看中,十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做一件小玩意儿,孝敬给了贾母。

贾母是比王夫人级别更高的封建女主,按说对丫头更应有封建礼教方面的要求,但是她全面肯定晴雯,不但认为模样好,言谈也好。那天王夫人看见晴雯骂小丫头,她是陪同贾母进大观园的,贾母当然也看见了,那时候王夫人还根本不知道骂人的是谁,贾母却一定认出是晴雯,贾母却并不产生恶感。这就说明,曹雪芹的描写固然给阶级分析的评论角度提供了可能,但就他自己而言,他只在写真实的生活,刻画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明点“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依我看来,王夫人对晴雯的生命不能相容,还是出于人性深处的东西使然。政治、社会、道德的理念与情感,对人与人的冲突固然起着作用,但人际间的生死悲剧,往往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使然。天真,就是无需后天训练,生命中固有的本能;烂漫,就是不加掩饰径直呈现。王夫人体现于晴雯身上的天真烂漫,就是本能地觉得晴雯讨厌。

8

晴雯好比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被送往猪窝一般,宝玉对她的被撵逐,大惑不解,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晴雯犯的是讨厌罪。

无须其他理由。王夫人觉得她讨厌。

如果是在一个阶层里,一个人觉得另一个人讨厌,一般情况下,也不能直接地把那被讨厌者怎么样。但如果是一个社会地位高权力大的人,对一个社会地位低又无权势可倚仗的人感到讨厌,那么,甚至无须调动政治、社会、道德的“道理”,只要宣布“你讨厌”,就足以致被讨厌者于窘境,于困苦,甚至于死地。

权势者越“天真烂漫”,越不加掩饰,被讨厌的弱势生命就越接近灭顶之灾。好一个“本是天真烂漫之人”啊!

我读《红楼梦》,读到这个地方,总不由放下书,痴痴地冥想一阵。

个体生命的苦楚处,是不能单独生存,他或她必须参与社会,与其他生命一起共处。俄罗斯十九世纪末的小说家陀斯妥耶夫斯基,他那部长篇小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我也是常在阅读中不由停下来,痴痴地冥想。曹雪芹写《红楼梦》比陀氏早,二者在民族、文化、时代方面的差异非常巨大,但他们在表现、探究人性这一点上,却惊人地相通。人类中现在仍然存在着侮辱与损害他人的强者,和被侮辱被损害的弱者。什么时候强者能收敛他们在表达对弱者讨厌时的那份“天真烂漫”和“不加掩饰”?靠什么来抑制强者以“讨厌罪”侮辱和损害弱者?革命?法制?道德诉求?宗教威严?

我会继续痴痴地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