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六官
“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八个字给高氏伪续“后四十回”断了案,定了谳。
有光无光,是视觉的事。有味无味,是“舌头”的事。如此说“理”,文学艺术就太容易学、容易讲、容易评议、容易教授。
佛家讲“六根”“六尘”,还有“受、想、行、识”多个层次,一般“凡人”听不懂。只说中华本土传统,也讲“五官”:口、耳、鼻、舌、心。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维,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所以我们有“文心”一词。这个“心”属“文”,用时又多偏重于笔法、构思、章法、熔铸等等。可是轮到赏音、观画、听戏……,你就无法只说是“文”之“心”在活动、在作用了。因此,有一个说法,意谓艺术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还有一个“第六官”专司。
这个存在我是承认的。
它是什么“官”?能叫做“审美官”吗?当不当,妥不妥?不妥不当,可以另拟名称。
总之是超五官的事情。
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对了,“味”也不对了!这“光”这“味”显然不是眼、舌间的事。
——哎呀,这到底是指什么呢?又由哪一处“器官”而感知的?
这个“第六官”,重要无比。它一点儿也不“玄虚”。古时音乐佳话,“高山流水”、“手挥目送”,就是指这个。比如“对牛弹琴”是个笑柄,因为牛没有这个“第六官”(牛的事,留待专家去研定吧)。
麻烦的是,也有人不承认另有此“官”。很多实例表明,相当数量的人辨不出原著八十回与伪续四十回有什么差别,他们公开称言,前后一百二十回是个“整体”,赞之为“天衣无缝”。也有的说大体“一致”,个别细末或有不及,云云。
这就不是“口舌”之争了,也不是“考证”的什么理据之分歧。“笔墨官司”是打不了这种案情的。
所以,至今仍有人称一百二十回是“原著”。
持这类观点的,不少是文艺专家、名流,声名赫奕。他们的知识广阔,理论渊博,讲起来头头是道,而且不时发出为高氏伪续颇为不平的声音。
但是,他们无法——也不屑去认真考虑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学生的惊诧与震动,更无意去解释那是一种什么现象——“各说各的话”,成了永恒的针锋相对的并驾齐驱的“双体真理”。
这样,科学否?
张爱玲这种感受,毕生未变,而且用词愈来愈严厉,不留情面,没有调和的余地。
要讲张爱玲的红学观,必须由这儿开始。
诗曰:
五官之上六官尊,倘缺斯官白日昏。
不管阳春与下里,却云识辨是“邪门”。
附记:有一次拜访钱钟书先生,谈及“神韵”,他说:有人不承认神韵,说不存在,不等于真不存在。我的servant是文盲,不懂诗,和他谈神韵,能得出真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