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品与蜘蛛 十三
如果一位哲学家的思想是如此地与他的文章的形式组织相关联,那么它可能在文章外存在吗?人们可能从尼采的文笔中抽出尼采的思想么?当然不能。思想、表达、结构是不可分离的。对于尼采有价值的就是一般来说有价值的么?即:是否可以说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在原则上永远地与结构不可分开么?
很奇怪,不能,不能这样说。长时间里,在音乐中,一位作曲家的独到之处仅仅在于他所传播的旋律—和声的发明,可以说,在不取决于作曲家的结构图中,它或多或少是事先建立好的:弥撒,巴罗克套曲,巴罗克协奏曲,等等。它们各个部分被放在一个由传统决定的秩序中,以致于好像一个座钟的规律性,组曲永远由一个快速的舞曲来结束,等等,等等。
贝多芬的三十二首奏鸣曲覆盖其几乎一生的创作,从他二十五岁一直到他五十二岁,代表着一番巨大的演进,其中奏鸣曲结构完全地改变了,早期的奏鸣曲依然服从于从海顿、莫扎特那里承袭来的图式:四个乐章;第一,快板,用奏鸣曲形式写出;第二,柔板,用浪漫曲形式写出;第三,小步舞曲或谐谑曲,用一种有节制的节奏;第四:回旋曲,在快速的节奏中。
这个结构的不利之处让人一眼看出:最重要、最戏剧性的、最长的乐章,是第一乐章,乐章的连续因而是向下的演进:从最重到最轻;而且,在贝多芬之前,奏鸣曲始终介乎于几段乐曲的集合(那个时期人们经常在音乐会上演奏奏鸣曲中的一些单独的片断)和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结构之间。随着他的三十二首奏鸣曲的演进,贝多芬逐渐以一种更加集中(经常缩减为三个,乃至两个乐章),更加戏剧性(重心移向最后乐章),更加统一(尤其是通过相同的情绪气氛)的方案取代老的结构方案。但是这一演变的真正的意义(由此它成为真正的革命)不是用另一个更好的方案取代一个不令人满意的方案,而是打破预先确立好的结构方案的原则。
的确,这个集体的对奏鸣曲或对交响乐预定方案的服从,有那么一种可笑的东西。试想一下所有的交响乐作曲家,包括海顿、莫扎特、舒曼和勃拉姆斯,在他们的柔板中哭泣之后,给自己打扮一番,在最后的乐章到来时,扮成小学生,涌向课间休息的院子里去跳舞、蹦高,没命地喊叫一切都好,一切都圆满而终。这就是人们所称为的“音乐的愚蠢”。贝多芬明白了超越它的唯一途径是让结构彻底成为个人的。
这便是他为所有艺术、所有艺术家留下的艺术遗嘱中的第一条,我用这样的方式来说明:不应当把结构(整体的建筑组织)作为一个预先存在的,为作曲家准备好由他用自己的发明去填充的模子;结构自身应该是一个发明,一个动用作曲者独创性的发明。
我说不出这段话在什么程度上被人倾听和理解。但是贝多芬本人善于从中吸取一切结论,高明地运用在他的最后的几首奏鸣曲中,它们的每一首都以独一无二、前所未有的方式结构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