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十三章

一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早晨,我正要踏进浴缸,走廊里的电话机突然响起尖厉的铃声。

是艾弗!他刚从纽约抵达巴黎,要出席一个重要会议,整个下午都会很忙,明天就要离开,他想要……

这时艾丽斯裸着身子闯进来,娇娇滴滴、不慌不忙,带着灿烂的微笑将听筒据为己有。一分钟后(她哥哥缺点虽多,打电话却从来简明扼要),她依然面带笑容,抱住我,于是我们来到她的卧室,最后一次“fairelamourir”——她用温柔、怪异的法语说。

晚上七点艾弗会来接我们。我已经穿上旧礼服;艾丽斯侧身站在走廊的镜子前(整间屋子里最好最亮的位置)缓缓转动身子,手握小镜子举到耳边,想看清自己顺滑乌黑的短发背后的形状。

“如果你已经准备好了,”她说,“我想请你去买一些橄榄。他晚饭后就来,他喜欢就着橄榄喝‘饭后白兰地’。”

于是我下楼,穿过马路,打着冷颤(那天晚上又阴又冷),推开对面那家小熟食店的门,突然我身后一个男人伸出手来有力地把门抵住。他身穿风雨衣,头戴贝雷帽,黝黑的面孔一阵抽搐。我一下子认出这正是斯塔罗夫中尉。

“啊哈!”他叫道,“我们都有一百年没见了!”

他呵出的白雾里散发着一种怪异的化学品气味。我有一次试着吸过可卡因(叫我直想吐),但他身上的是另一种毒品。

他脱下一只黑手套,和我握手,那是我的同胞们认为适用于入场及退场时的方式,门挣脱束缚,撞到他的肩胛骨之间。

“愉快的见面!”他继续用怪腔怪调的英语寒暄(并非像看上去的那样在展示他的英语,而更像是在通过无意识的联想来使用英语)。“我看你穿着小礼服。要赴宴?”

我买好橄榄,同时用俄语回答,是的,我和我妻子要出去吃饭。然后我趁着女店员转向他做下一笔买卖之机,避免了和他告别的握手。

“我的天哪,”艾丽斯大声叫道——“我要的是黑橄榄,不是绿橄榄!”

我告诉她我不想回去买黑橄榄了,因为不愿意再撞见斯塔罗夫。

“噢,那家伙很可恶,”她说,“我敢肯定他会千方百计要来看我们,想喝点伏特加。真遗憾你跟他说了话。”

突然她猛推开窗户探出身去,原来是艾弗下了出租车。她向他抛去一个热烈的飞吻,一边挥舞手臂示意,一边高喊我们马上下去。

“如果你穿的是夜礼服斗篷该多妙,”我们匆匆下楼的时候,她说道,“你就可以把我们俩一道裹起来,就像你小说里的那对连体双胞胎那样。快,快点!”

她冲进艾弗的怀抱,一眨眼就钻进出租车坐稳了。

“去‘金孔雀’。”艾弗对司机说。“见到你可真高兴,老伙计,”他对我说,带着明显的美国腔调。(我在饭桌上小心地模仿这腔调,最后惹得他喝道:“滑稽。”)

“金孔雀”已不复存在。它虽然不属于最好的,但整洁干净,尤其受到美国游客青睐,他们把它叫作“老鸨”或“潘多拉”,总是点一份“腌肉拼盘”,而我猜,那也正是我们点的。我记得更清楚的是,挨着我们桌子是一面雕着金色花纹的墙,墙上挂着一个玻璃盒子,盒子里展示了四只产于南美洲的大闪蝶,两只大的有着同样粗糙的光泽但形状不同,下面两只稍小一点,左面那只呈青色略带白色花纹,右面那只则仿佛闪亮的银色绸缎。领班说,它们是由一个囚犯从南美洲捉来的。

“对了,我的朋友玛塔·哈里怎么样了?”艾弗再一次向我们打听,将挥向刚才说到的那几只“昆虫”的手,平摊在桌子上。

我们告诉他可怜的大金刚鹦鹉病了,不得不把它杀掉。他的汽车怎么样了,它还可以开吗?它跑得可欢了……

“实际上,”艾丽斯继续说道,按住我的手腕,“我们已经决定明天出发去戛尼斯。很遗憾你不能和我们一起去,艾弗,但也许你可以过些时候再来。”

我没有反驳她,尽管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决定。

艾弗说要是我们想把艾丽斯别墅卖了,他认识一个人随时都会来抢购。他说,艾丽斯也认识这个人:演员大卫·盖勒。“在你(对着我说)闯进来之前,他是她的第一个情郎。她肯定还在哪儿保存着十年前我和他演《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时的剧照。他在剧中扮演特洛伊的海伦,我扮演克瑞西达。”

“胡说,胡说,”艾丽斯低声说道。

艾弗描述了一番他在洛杉矶的房子。他提议晚饭后与我讨论一部剧本,希望由我执笔改编果戈理的《钦差大臣》(也就是说,我们回到了开头)。艾丽斯又要了一份我们正在吃的菜。

“你会撑死的,”艾弗说道,“那玩意儿油腻得要命。记得格伦特小姐(以前的家庭女教师,他总是把各种可怕的格言警句归在她头上)以前常常说:‘白虫子恭候贪吃人。’”

“所以我希望死后被烧掉,”艾丽斯回敬道。

他又要了第二瓶也不知第三瓶白葡萄酒,很一般,但我出于礼貌,勉强奉承是好酒。我们为他最近一部电影干杯——名字我忘了——明天就要在伦敦首映,然后是巴黎,他希望。

艾弗看上去不太健康也不很快乐;他的头发已经秃了很大一片,脸上斑斑点点。我以前从未留意到,他的眼睑竟那么沉重,睫毛竟那么稀疏、苍白。我们的邻桌是三个并无恶意的美国人,满脸红光,快活地高声叫嚷,也许他们有点烦人,但我和艾丽斯都不认为艾弗威胁“要让那些个布朗克斯佬都闭嘴”是多么正当,因为他自己说话的声音也相当洪亮。我实在希望晚饭早点结束——希望回家喝杯咖啡——可艾丽斯却似乎正享受着每一口食物、每一滴酒。她穿着黑缎长裙,胸口开得很低,戴着我送给她的一对长玛瑙耳坠。她的脸颊和手臂,没有夏日的暴晒,恢复了象牙白色,我将把它分派给——也许过于慷慨了——未来小说中的女孩子。艾弗一边说话一边瞟着眼睛欣赏艾丽斯裸露的肩膀,不料被我略施小计,故意提问,不断扰乱他目光的游弋轨道。

最后这场折磨总算结束。艾丽斯说她一会儿就回来;她哥哥建议我们一起“去小个便”。我拒绝了——不是因为我不需要——我需要——而是因为以过去的经验,我知道如果旁边站着一个饶舌的家伙,看着他瞬时汩汩流出,我肯定会丧失排泄能力。我坐在饭店休息室里抽烟,一边考虑要是立刻改变我写《投影描绘器》的固定习惯,一定很聪明,换一个环境,换一张书桌,换一盏台灯,换一种来自外面电话声和气味的压力——我又看见纸张和笔记就仿佛没有靠站的特快列车上的明亮车窗,一页接一页地闪过。我决定说服艾丽斯放弃她的计划,就在这时兄妹俩从舞台两侧同时出现,微笑着看着对方。离她生命结束不足十五分钟。

德普雷奥街的门牌号模糊不清,出租车司机没注意到我们家前廊,开出好几幢房子远。他建议司机把车开回去,但性急的艾丽斯已经下车,我也跟着爬出来,留下艾弗付车费。她朝四周扫了一眼;然后往我们家方向疾速走去,我一时都没赶上她。正当我要挽住她的手肘,却听见艾弗在后面喊,他的零钱不够。我只好丢下艾丽斯跑回艾弗那儿,而就在我跑到两个看手相的人跟前时,我和他们都听见艾丽斯突然勇敢地高声叫喊,仿佛正在驱赶一条凶恶的猎犬。借着路灯光,我们瞥见一个身穿雨衣的人从街对面大步冲来,朝她开枪,距离近得几乎是在用手枪刺她了。这时司机已将出租车开近,艾弗和我紧随其后,看见她蜷着身子猛然倒地。凶手在她身上绊了一跤,但并没有逃跑,反而蹲下身,摘下头上的贝雷帽,耸起双肩,然后以这个恐怖而可笑的姿势抬起手枪指向自己剃得光光的脑袋。

警方——我和艾弗设法彻底误导了他们——调查之后,有关此事的报道和其他faits-divers一起见诸巴黎各家日报报端,我翻译如下:俄国人弗拉基米尔·布莱格德茨,又名斯塔罗夫,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星期五夜间在一条偏僻马路中央大开杀戒,胡乱射击,一枪打死一名过路的英国女游客(姓名不详),并在她身边把自己脑袋打开了花。事实上他并没有当场死亡,头盖骨已经碎裂却坚硬得非同寻常,他的意识一直保持到闷热异常的五月份。出于某种梦境般荒谬的好奇心,艾弗去医院探望了他。这家非常特别的医院由著名的拉扎雷夫医生创办,是一幢矗立在山顶上的环形建筑,满山遍野都是七叶树、野玫瑰和其他荆棘类植物。布莱格德茨脑袋上的枪眼导致近期记忆一概丧失;但病人非常清楚地记得(据一位擅长解读重伤者说话的俄国男护士说)他六岁时怎样被带到意大利的一个游乐场,游乐场里的小火车由三节敞篷车厢组成,每节车厢坐六个不说话的小孩,蓄电池发动的绿色机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喷出一阵仿真烟雾,火车穿过一片荆棘丛生、风景如画、恍若梦魇的小树林,林中花草令人眼花缭乱,时时点头,对所有的童年恐惧表示赞同。

纳迪兹赫达·戈尔多诺夫娜在她丈夫落葬之后,才和一位牧师朋友一道从奥克尼群岛某地抵达巴黎。某种虚伪的责任感促使她试图见我一面,以便说明“一切”。我避开了一切和她接触的可能,但她还是设法在艾弗去美国前在伦敦找到了他。我从没有问过他,而这个滑稽的老家伙也从没有向我透露那所谓的“一切”到底是什么;我不肯相信那有什么大不了——不管怎么说,我已经知道得够多。我生性不记仇;而我也愿意在幻想中保留那绿色小火车的形象,跑啊跑啊,一圈又一圈,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