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书信二十一 致爱德华绅士

是呀,真的,绅士,我的心灵正受到生命的重压。长时间以来,生命就成了我的一大拖累:我已失去所有一切使我珍惜生命的东西了,剩下的只有烦恼厌倦。但是,有人说,未经给予我生命的人授权,我无权处置自己的生命。我也知道,从许多方面来看,我的生命也属于您。您的关怀让我两次获救,而您的恩惠使我至今仍活在人间。只有在确信我的死并非犯罪,并且我活着也毫无为您效劳的希望时,我才会去处置我的生命。

您常说我对您是不可或缺的。为什么您要用这种假话来骗我呢?自从我们来到伦敦之后,您根本就没想过照顾您自己,而是一心在关怀着我。您何苦对我这么关心照顾呀!绅士,您是知道的,我痛恨我的罪过胜过痛恨我的生命。我崇拜永恒的主。我的一切全是您赐予的,我爱您,我只是为了您而活在人间:友谊和义务能够把一个不幸的人拴留在这个世界上;任何借口和诡辩都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启迪我的理智吧,对我的心灵予以指导吧,我准备听从您的吩咐,不过,您得记住,绝对不许用好言相劝来让我不要绝望。

您想听我讲讲自己的道理。那好,那我就讲讲好了。您希望我认真考虑您的话,因为它们非常重要,这一点,我是同意的。我们要心平气静地探求真理,在讨论总体性的问题时,我们应该像是在讨论他人的问题似的,而不要像是在讨论自身的问题。罗贝克在自杀之前,曾对自杀作过辩解。我不想学他的样,为此写一本书,而且我对他的书也并不怎么满意,不过,我希望学学他在探讨这个问题时的那种冷静态度。

对这个重大问题我思索过很久。这一点您应该是知道的,因为您了解我的命运,而且我还活着。我越思考,就越觉得这个问题应归纳为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求福避祸而不触犯他人,这是自然的权利。当我们的生命对我们来说成了一种祸害,而且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时,那就要允许摆脱它。如果世界上有一种明白而确定的准则的话,我想就是这一准则。如果把这一准则给推翻掉,那就没有什么人的行为不是在犯罪了。

我们那些诡辩家们对此是怎么说的来着?首先,他们把生命视为一种并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因为它是别人给予我们的;但是,正因为它由别人给予了我们,那它就属于我们了呀。他们的两只胳膊不也是上帝给的吗?但是,当他们担心罹患坏疽病时,他们不是也要让人断其一臂吗?而且,如有必要,甚至两只胳膊全都截去。类推法对于那些相信灵魂永存的人来说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如果说我为了保留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身体,而牺牲我的胳膊,那我也可以为了保留一个更珍贵的东西,即我的幸福,而牺牲我的身体。如果说上苍赐予我们的所有礼物,对我们来说自然而然都是一些财富,但它们太容易改变其性质了,因此,上苍又另外把理智也赐予了我们,以便我们学会鉴别这些财富。如果这条准则并不能让我们挑选一些礼物而抛弃另一些礼物的话,那么它在人类中还有什么用处呢?

他们的反驳站不住脚,因此就变着法儿折腾。他们把生活在世上的人看做是站岗放哨的士兵。他们说:“上帝把你安置在世上了,没有得到他的准许,你为什么离开尘世呀?”可你,上帝已经把你安置在这座城市里了,你未经他同意,为什么要出城呀?上帝的准许是不是不妥当呀?而我,无论他把我安置在何处,不管是在一个物体里,还是在大地上,只要是我觉得在里面待着舒服,我就待下去,一旦觉得不舒服了,我就从那里面出来。这是大自然和上帝的声音。必须等待命令,这我同意,但是,当我自然死亡时,上帝并不是在命令我摆脱生命,而是在剥夺我的生命,反之,他在使生命变得让我无法忍受时,才命令我抛弃生命。在第一种情况中,我在全力地进行对抗,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我则只有服从。

有那么一些挺不讲理的人非要说自杀就是对抗天主,好像人家就是想不听上帝的旨意似的,这您想象得到吗?根本就不是不想活了才逃避上帝的旨意,而是为了执行他的旨意。什么!难道上帝只对我的身体具有权力?广袤世界中有哪个地方有人不在他的掌管之下?当我已被净化的本质更加单一、更与他的本质相似时,他就不再直接支配我了吗?不,他的公正与善良是我的希望;如果我一死就将违背他的旨意,那我就不再想死了。

这是《费东》的许多诡辩话语之一,不过倒是充满了崇高的哲理。苏格拉底对塞伯斯说:“如果你的奴隶想自杀的话,你若有可能,就不惩罚他毫不应该地剥夺了你的财产吗?”善良的苏格拉底呀,您在跟我们说些什么呀?人死了之后,就不再属于上帝了吗?情况绝不是这样的。您应该说:“您如果给您的奴隶穿上一件妨碍他为您干活儿的衣服,而他为了更好地干活儿,把这件衣服脱了,您会因此而惩罚他吗?”最大的错误就是太看重生命了,仿佛我们的存在就依靠生命,人一死,就什么也没有了。我们的生命在上帝看来什么都不是,从理智的角度来看,它也什么都不是,因此,我们也应该把它看淡一些。当我们抛弃了我们的躯体时,我们只不过是在脱掉一件不合身的衣服罢了。这种事有必要大加议论吗?绅士,那些夸夸其谈的人是不怀好意的;他们在谈那些道理时是荒谬的,心狠手辣的,他们这么一来就加重了所谓的罪过,仿佛人家自己剥夺了自己的存在似的,而且还要惩罚人家,好像人家还活着似的。

至于《费东》,该书给他们提供了唯一一个宝贵的论据,可他们却从未运用过。关于这个问题,该书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苏格拉底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判决,几个小时之后便失去了生命,他没有必要细心研究他是否可以支配自己的生命的问题。假设他真的说了柏拉图在书中让他说的那番话,请您相信我,绅士,他就会更加细心地研究这些话,找机会把它们付诸实践的。就在离开尘世的那个夜晚,卡东把这本书从头至尾地看了两遍,但他还是自杀了,这就足以证明,人们是不可能从这部不朽之作中找到任何有力的论点,来反驳人们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生命。

还是这帮诡辩家,他们在问生命可不可能是一个祸害。注意到生活中充满了那么多的错误、苦难和罪恶,人们就会要问,生命曾经是不是一个好东西。罪恶总在不断地侵扰有道德的人;在有道德的人活着的每时每刻,他都是坏人所追逐的猎物,或者他本身也变成坏人。抗争与苦斗,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不停地干坏事和遭受苦难,则是坏人的命运。在其他方面,好人和坏人是不相同的,除了生活中的苦恼而外,他们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如果您需要有力的证据和事实的话,我将给您引述一些神谕、智者的辩驳和通过死而获得补偿的道德行为。咱们别谈这些了吧,绅士,我想跟您谈谈,我想问问您,一个智者如果不集中精力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不努力做到心如槁木的话,那他在尘世间主要关注的又该是什么呢?理智所能找到的让我们逃避人类灾祸的唯一办法,难道不是摆脱世间的一切事物,抛弃我们身上一切尘世的东西,收心养性,一心景仰天主吗?如果我们的情欲和我们的错误使我们不幸的话,那我们应该如何强烈地追求一种能使我们摆脱情欲和错误的心态呢?那些一心想着肉欲的人干什么非要那么肆无忌惮地追求肉体的享受,从而增加自己的苦痛呢?他们这可以说在竭力地延长自己在尘世的生存的同时,还是在毁灭自己的生存;他们通过无数的爱恋在加重身上锁链的重量;他们的每一次放纵都在使他们痛苦地失去许多东西:他们越享乐,他们也就越痛苦;他们越长寿,他们也就越悲惨。

但是,一般来说,一个人活得长命,可以说是一件好事,哪怕是悲惨地活在世上,这一点我是同意的。我并不主张整个人类都应该一起死掉,把世界变成一个大坟场。倒是有一些极有运气的不幸的人,他们不愿沿着共同的道路走,但是,在沮丧绝望和痛苦不堪之后,他们还是要回归大自然的。就这些人而言,让我们相信他们活着是一件好事的话,那才是咄咄怪事哩。让饱受痛风之苦的诡辩家波西多尼乌斯否认活着是一件坏事,那才叫荒谬绝伦哩。只要我们能好好地活着,那我们当然极其向往活着,只有感到痛苦难耐,无法活下去了,我们才会放弃活下去的愿望,因为我们大家全都从大自然那里获得了对死亡的极度的恐惧感,而这种对死亡的极度的恐惧,使我们觉得人世间的痛苦就不算什么可怕的事了。人们往往在长期地忍受一种艰难困苦的生活之后,实在熬不下去了,才会下决心抛弃生命。但是,一旦活的烦恼战胜了死的恐惧时,那么生命就明显地变成了一件大大的坏事,可是,人们却又不能过早地抛弃它。因此,尽管人们无法确切地断定生命具体什么时候才不再是一件好事,但人们至少十分肯定地知道,生命早在向我们显示它是一件坏事之前,就已经是一件坏事了。而在每一个明智的人心里,在产生抛弃生命的念头之前,他早就有了抛弃它的权利。

不仅如此,起先,为了剥夺我们抛弃生命的权利,他们否认生命会是一件坏事。但是,后来,他们又承认生命是一件坏事,以此来责怪我们经不住生活的磨炼。按他们的说法,逃避生活的磨难与痛苦,是一件懦弱的行为,而只有胆小鬼才会自杀。啊,罗马,世界的征服者,帝国给了你一支什么样的胆小鬼组成的军队呀!如果亚丽、埃波琳、吕克莱丝都在其中,她们都是女性的话,那么,布吕图斯,还有卡西乌斯,还有那位与上帝同享诚惶诚恐的世人之景仰的、伟大圣明的卡东,可都是堂堂的男子汉呀。卡东那一副威严神圣的样子,激发着罗马人的神圣热情,使暴君们闻风丧胆,他那些傲岸的崇拜者们没有想到,有一天,一些卑鄙无耻的鼓噪者会躲在一所学校的阴暗角落里,因他在身陷囹圄之时,不肯把罪恶说成美德,而贬之为懦夫。当代的作家们威力无比,崇高伟大,一笔在手,肆无忌惮。但是,请你们告诉我,那个英勇不屈的英雄,那个驰骋疆场者是谁呀?他竟然能在凯旋之后,长期忍受生活之苦,当一块火炭突然掉在他那只有力的手上时,为何吓得赶忙缩了回来呀?怎么!您也懦弱得害怕火烫呀!您说:“谁也不能逼迫我去忍受炭火的烧灼。”可我,谁又能逼迫我去忍受生活之苦呢?对上帝而言,创造一个人比创造一根麦秸更费事吗?人与麦秸难道不同样都是上帝所创造的吗?

当然,坚毅地忍受无法避免的苦难确实是需要勇气的,但是,只有疯子才偏要主动承受本可以避免的痛苦,而且,毫无必要地去承受一种痛苦,那往往是极其痛苦难耐的。一个不知道以速死摆脱痛苦的生命的人,就如同是一个宁愿伤口化脓而不愿让医生开刀医治的人一样。快来吧,尊敬的巴里索,快来把我这条可能会致我于死命的腿锯掉吧。你就大胆地锯吧,我看着你锯,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的。可我却会被那个不愿接受这种手术而宁愿让腿烂掉的勇敢者斥为懦夫。

我承认,确实是有一些对他人应尽的义务存在,使得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处置自己的生命,但是,相反,又有多少义务在要求人们这么做呀!如果一个祖国安危系之于身的要员,一个需要抚养儿女的父亲,一个可能使债权人破产的无力偿还借款的借贷者,不管怎么样,都得忠于自己的责任、义务,如果许许多多的社会和家庭的关系迫使一个不幸的老实人忍受生活的痛苦,以避免带来更大的、不该有的痛苦,难道因此就不问什么情况,反正都得牺牲众多可怜人的利益,而要保全一个其生命只对他一人有利却不敢去死的人的生命吗?“杀了我吧,我的孩子,”那个衰老的野蛮人对吃力地背着他的儿子说,“敌人已经来了,去同你的兄弟们一起战斗吧,去拯救你的孩子们吧,别让你父亲落在吃过他们父母亲的肉的人手里呀。”如果说饥饿、疾患、贫穷等这些比野蛮人还要凶残的家庭敌人,还允许一个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的不幸者消耗一家人勉强赖以活命的那一点点粮食,那么一个万念俱灰的人,一个上苍使之只能孤独于世的人,一个只能苟延残喘而做不了什么好事的人,他的悲苦哀怨只能让人讨厌,他活着不如死了,那为什么他就连离开尘世的权利都不能获得呢?

您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这些道理吧,绅士。如果您把它们综合起来,您就会发现,它们实属最简单的自然权利,一个明智的人对此是不会有所怀疑的。说来也是,为什么可以医治人的痛风病,却不可以救治他的生命呢?这两者难道不是源自那同一只手吗?什么叫死是艰难的?难道喝药就是快活的吗?有多少人宁愿死也不愿吃药!要知道人的天性对死和吃药都是厌恶的。所以,请告诉我,为什么允许人家吃药消除一种暂时的痛苦,而不允许人家以自杀的方式来摆脱一种无法治愈的痛苦呢?为什么用奎宁治疟疾就不像用鸦片治顽症的罪过大呢?如果我们看一看这两种药物,就知道它们都是使我们摆脱痛苦的;如果我们看一看这两种方法,就知道这两种方法都是很自然的;如果我们看一看它们令人厌恶的情况,那它们同样都是叫人憎恶的;如果我们看一看上帝的意旨,如果他没让我们身受痛苦,我们能跟什么痛苦去抗争呀?我们想逃避的痛苦,哪一个不是他一手造成的呀?他的威力的界线在哪里?我们要合理合法地对抗他到什么程度?虽然一切事物的现状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但是,就不允许我们对任何事情做出更改吗?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因为惧怕他的律条,就什么事情都不该做了吗?难道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触犯他的律条吗?不,绅士,人的志向是更伟大更崇高的。上帝创造人绝不是让他们永远老老实实地待着,碌碌无为,而是给他们以自由,让他们去行善,给他们以向善的良心,以及择善而行的理智。他使人成为自己行为举止的唯一的审判者,他在人们的心中写上:“去做对你有益而又不损害任何人的事吧。”如果我觉得死对我有利,可我却赖活着,那就是在对抗上帝的意旨,因为,当我感到死了更好时,他是会允许我去死的。

波姆斯顿,您既聪明又坦诚,请您告诉我,理智还能从宗教关于自杀的原理中推演出哪种更可信的格言来呢?尽管基督徒们提出了相反的教义,但他们依据的既不是他们的宗教原理,也不是基督教唯一的标准——《圣经》,而是从异教徒哲学家们的理论推演而来的。拉克丹蒂乌斯和奥古斯蒂努斯首先提出了这种新的理论,而耶稣及其门徒对此都未曾有过任何的说法。他们根据的是我已经批驳过的《费东》的观点,因此,信徒们以为自己在这个问题上遵循的是《福音书》的教诲,但实际上他们依随的是柏拉图的哲学。确实也是,在全部《圣经》中,你能在哪里找到一条禁止自杀的律条?或者找到对自杀的简单的批评?而在自杀的人的那些例子里,你就找不到任何一例受到人们谴责的,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还有,参孙的事例因他创造了向敌人寻仇的奇迹而备受赞颂。这个奇迹难道是因为要替罪恶辩护才出现的吗?这个因受美女诱惑而丧失气力的人,他重新获得力量之后,难道是为了去犯一项滔天大罪吗?难道上帝也想欺骗世人吗?

《摩西十诫》上有一诫:“你不可杀人。”

结果又如何呢?如果这一条应该严格执行的话,那就连坏人和敌人都不许杀了,可是摩西却让那么多人丧了命,他自己就没有照自己的训诫去做。如果有什么例外的话,那么第一个例外肯定就是赞同自杀了,因为自杀并不存在暴力和不公正的问题,而这两点正是使杀人成为罪行的唯一原因,另外,大自然也对之严加防范。可是,他们还要说:“你们得忍受上帝赐予你们的痛苦;把你们受的苦难变成一种功德吧。”这样实践基督教的教义的话,那可是把经给念歪了!人生来要受千般苦,人的一生就是一张受苦受难图,人似乎只是为受苦才出生的。在他所受的苦难中,他可以避开的那些苦难也是理智所要求他避开的,而从不违背理智的宗教,也赞同他这么做。可是,理智能使人躲避的苦难,与人不管愿意与否都不得不忍受的痛苦相比,简直是为数太少了!仁慈的上帝让人把不管自己是否愿意都得受的苦难变成一种功德,这种苦难就是众多的苦难中的一种。上帝接受他强迫我们奉献的贡品,以此让我们来世有所回报。对人的真正惩罚是大自然所强加的,如果人能耐心忍受所有强加于他的痛苦的话,那他就是在按上帝的旨意做了。但是,如果有谁因为能够再多做一点而引以为荣的话,那他准是个疯子,必须把他关起来,或者准是个骗子,必须严惩不贷。因此,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躲避所有我们能够躲避的苦难,因为我们要受的苦还有好多好多哩。而生命一旦成为我们的一种痛苦时,我们就得毫不懊悔地抛弃它,因为这事我们自己可以做主,而我们在这么做时,既不冒犯上帝,也不冒犯他人。如果要敬献牺牲给天主的话,除了死而外,还有什么好奉献的呢?让我们把上帝通过理智的声音强加给我们的死亡奉献给上帝吧,把他向我们索还的我们的灵魂平静地归还到他的怀中吧。

这就是良知向所有的人宣示的那些一般的训诫,而且是经宗教认可了的169。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谈我们自己吧。您曾对我敞开心扉;我现在知道您的痛苦了,您比我忍受的痛苦并不少;您的痛苦与我的痛苦一样,都是无法治愈的,而且,因为荣誉的束缚比财富的束缚更加的无法动摇,所以您的痛苦就更加的无法治愈。我承认,您在坚忍不拔地承受着痛苦。美德在支持着您;再多走一步,它就把您解脱了。您敦促我忍受痛苦,那么,绅士,我就斗胆地要求您结束您的痛苦,而且,我要让您来判断,我们俩之间,谁对谁更重要。

为什么我们迟迟不迈这一步呢?反正这一步总是要走的呀!难道说我们硬是要等到老态龙钟,在生命对我们而言已失去其魅力之后,我们还要好死不如赖活着吗?还要苟延残喘,努力地,带着耻辱与痛苦地赖在人世间吗?我们现在正值生命力很强的时候,心灵的力量很容易就能让我们摆脱掉生命的羁绊,知道如何去死,而再往后,就只有哼哼唧唧地等着被夺去生命了。当我们感到活够了,盼望死的时候,应该当机立断,千万可别拖到死亡可怕地来到而自己又不愿意死的时候。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曾祈求上苍只让我活一个小时,如果我得不到恩准,我以后死的话,就会非常沮丧的。唉!真难割舍尘世之缘呀!速断速决才是最明智的!我感觉到,绅士,我们俩都有资格待在一个更加纯洁的地方,美德已经向我们指明了这个地方,而且命运也在敦促我们去寻找这个地方。愿我们之间的友谊,在我们生命的最后时刻,把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啊!两个知心好友互相拥抱在一起,自愿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时咽下最后一口气,两个灵魂同时出壳,那是多么的畅快淋漓呀!在他们那最后时刻,还有什么痛苦,什么遗憾呀!在离开尘世之时,他们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呀?他们一起离去,他们没什么可依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