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在去摩尔帕克的路上,坎宁安将开了两年的克莱斯勒轿车的速度计踩到了八十,感到汽车底盘在他脚下颤栗,不过,他知道这大引擎发动时要突破一百英里没问题,有时候,他会怀念那些日子:坐在车身上只有黑白两色的警车里风驰电掣,将无线电台扭到最大音量,以便从尖锐刺耳的警笛声中,听清调度员的声音,街道在迅速后退,深知自己每冲过一个十字路口,等于是经历一次枪林弹雨的洗礼。或者,不管随便听到什么紧急电话的召唤,驱车赶到现场,在那里,一个疯子正把枪口对准他,准备送他上西天。

那段靠拳头凭胆量的日子,离他已经很遥远了,接下去的日子,尽管在回家时不会再老是黑着眼圈,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却令人头痛。他得时时伸长耳朵,绞尽脑汁。吃了不知多少苦头,尽管他也发牢骚,但很难想象还有什么别的工作更适合他。

挺简单,他爱这一行。

同时有那么多情况在发生,结局不定,他的脑子总也不会闲着。

设法将一桩杀人案中那些不为人知的情节拼到一起,对坎宁安来说就好比是用墨水在填《纽约时报》上的纵横字谜:在他的裤后口袋里总有好玩的字谜,他得找到最合适的字眼用钢笔填到空格中,他不是那种会出差错的人。稍有差错罪犯就已逍遥街头,将拇指搁在鼻端,张开四指轻蔑地嘲笑那些草率、粗心的司法人员。

想到手头这件案子,要是那具尸体真的是帕特丽夏·巴恩斯,还牵涉到管辖权的问题,他敢肯定,那警察局情愿把这桩麻烦的案子踢给他。

被害人最后一次被人瞧见是在奥克斯纳德,宣告失踪也是在那个城市,并且主要嫌疑犯现在同时也是奥克斯纳德调查局正在侦查的一宗杀人案的受害人。

在这一小小的字谜中,有大多的字眼牵涉到奥克斯纳德,而牵涉到摩尔帕克的则没多少。因为已经掌握了这些情况,郡司法行政局甚至可能连明确的尸体鉴定都没做,就会把此案移交给他,就像推开烫手山芋似的。而那样一来,就会出差错。

一离开干道,他就将脚从油门上拿开了。没花多长时间,他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在一个正在平整地面的新建筑工地里,三辆车身只有黑白两色的警车停在尚未铺柏油,但已平整好的泥路上:一辆法医的搬运车,一辆没有标志的警车,还有一辆勘察现场的车子。除了两部推土机和另外几样建筑器材,现场没有围观的群众。

谢天谢地,他心里暗暗叫道,还好到现在都没有新闻记者和电视台的转播车。司法专业人员自己经常因为鲁莽而毁灭宝贵的证据,记者和围观者则是凶杀案侦查员们最为头痛的梦魇。

他摔上车门,从裤后口袋里掏出他的警徽,用手指弹了弹,然后别在皮带的带扣旁。一迈步,他的脚就陷进松软的泥土里,“他妈的!”他不由骂了句。

昨天,他终于下定决心去理发时将他那双破皮鞋擦了擦,上了光,这一下又脏兮兮了,而且看上去比以前更糟。白白地浪费了擦鞋钱,他边想边朝那帮穿制服的人所在的那个方向走去。其实,他也知道他之所以心烦,并不是真的因为鞋弄脏了。

发现到被害人腐烂的遗体被人当做没用的垃圾丢弃在一个地方,他不可能无动于衷。法医查理·丹尼尔斯正俯身在浅坟边缘,他那套着塑胶手套的手正握着一只沾满泥土的手臂。瞧见坎宁安,他将那只手臂丢到地上。

“你的案子,老兄?”他问,“赶紧看看,多拍些照片,我们准备把她挖出来了。”

“谁在这儿勘察现场?”坎宁安朝人群大声喊道。

一位上身穿着白色的警察衬衫,下面穿了条黑裤子的男人走了过来。

两人渐渐离开人群,边说边瞧着那块地面,那位负责勘察现场的警员将有关情况向坎宁安作了介绍。

“我的同伴到车里去重新装底片去了。”他说。

“我们一起到这里,立即对现场周围全面进行勘察,而后才允许别的人进入。即使是那个建筑工人也相当冷静。他一发现看上去像是具尸体的东西,立即跑去打电话,后来也没再回来。我们挖到了好多破烂玩意儿,都装进袋里摆在车上。”

那人的衬衫上有他的名字,叫汤姆·斯塔福。

“好的,斯塔福。”坎宁安说。

埋尸体的地方正好被一辆推土机碾过,毁掉了一些相当重要的证据,诸如车胎印、罪犯从多远的地方,从哪个方向将尸体拖至墓穴时留下的痕迹等等。随着调查的进展,他们将扩大搜索圈。

尽管他们可能已找了不少东西,但都必须要法医鉴定后才能知道究竟是否跟杀人案有关联。

“我猜,要是你们发现了什么武器之类应该会告诉我的,对吧?”

“没那么好的运气,除非你认为她是被空啤酒罐、糖果纸,或者看上去像是只猫的动物尸体所杀死的。”

现场保护得还不错,证据也尽可能地收集了,坎宁安对此感到满意,他走到坟墓边,朝下望着尸体。

是帕特丽夏·巴恩斯,这一点他基本上没什么疑问。这当然不会是埃塞尔·欧文的尸体。埃塞尔是小个子,而这具女尸可以说是庞大了。

“我们把她脸上的土弄掉了,好让你们看清她。”法医说,“她是个大个子,唔?”

尸体的七窍几乎都被泥土填满了,嘴张得大大的,也许是临死前因为恐惧而发出最后一声尖叫。她的双眼也圆睁着,但大部分眼球都早成了小虫的美餐,所剩无几。坎宁安伸手到口袋里,摸出三张她妹妹向他提供的她的照片。丹尼尔斯则又俯下身去,用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从她嘴里掏出了更多的泥土,露出了一直伸到下嘴唇的、呈紫色的舌头,尸体的脖子周围可以看出明显的淤血,可是没看到别的伤痕。

“勒死的?”坎宁安问,表明了他对死因的看法。吐得老长的舌头和她喉咙上的血痕,都是典型的特征。

“嘿,我们还没将她翻过身呢,也许背上插着把刀呢?不过,以眼前的情况来看,我当然同意你的意见。”说完,那法医站了起来,挺直了身子,接着,从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绢擦了擦额头的汗珠,“你说话吧,我们把她挖起来,再好好看看。”

坎宁安尚未答话,那位法医的助手和一名勘察现场的警官就朝尸体走了过来。

“动手吧!”他说。

是那个女孩!穿着报失时所说的黑色的短裙和粉红的毛线衫。他一直望着他们将她挖出来:三个壮男人抬着那具尸体,还显得很吃力。

尽管她胖得一点身段都没有,可从照片上来看,她的脸蛋长得挺标致,甜甜地笑着。有些男人喜欢高大丰满的女人,他猜测着,不知她接一次客能挣多少钱,可是他敢肯定不会太多。她现在看上去当然不再标致了。

他们将她放在一块塑胶布上,翻过她的身子,使肚子朝着下面,法医用手挥去尘土,撩开她的上衣的背部。

“老兄,没理由在这里脱她的裙子,没什么可看的。我们回头剪开后装进袋子里。”

她仍然穿着看上去像是条裤袜的玩意儿。那法医像个腹语者一样,将手竖起搁在她的裙子外面,感觉了一下,然后抽回手。这会儿没发现强奸迹象——除非他在别的地方强奸了她,接着给她穿好衣服,带到这儿,勒死了她。他说着,站起身。

“不是盖的,只有这位女士自己,别人是不可能完整地将那条裤袜套到她的屁股上的,绷得那么紧,简直跟钢箍似的!”

他笑出声,人群也随之哄然大笑。他们喜欢听这类俏皮话,尤其在这种时候。尽管在户外,尸体的腐臭味还是难以抵挡,好多人都躲开了。法医的双手在自己的头上乱舞一气,拍死了一只苍蝇。

坎宁安低头望着脚下的那堆腐肉,那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会呼吸的人,对她的亲人来说,她曾经是一位母亲,一位女儿,一位姊妹。一个念头在脑子里盘旋着:这可怜的生物,从此将永远不会因为她的体重而遭到别人的嘲笑,永远毋须靠男人来养活她的两个孩子,再也不用担心年老色衰后的生活。

她的痛苦从此结束了。也许这种悲惨的生活,足以使她转生为比佛利山庄的富有、苗条的美女。当然会的,他想。就他个人的看法,死未尝不是件好事,没有人知道在彼岸世界里谁是赢家,谁是输家。一个不可知的世界要比可知的世界好得多!

接下去,又拍了不少尸体和空坟的照片,斯塔福开始在空坟里寻找物证。

就在这时,地区检察署的调查员赶到了。来人在毫无树荫的太阳光直射下,眯缝起眼睛,抱怨他如何转错了方向,开到了一个不认识的鬼地方。坎宁安向他说明了一下大致情况,可是又对他说有空他自己会打电话给莉莉·福里斯特。

正当他们将帕特丽夏·巴恩斯的尸体装进袋子里时,新闻记者赶到了,还带来了一个摄影小组。现场马上变得跟动物园似的。坎宁安摘下警徽放入口袋,在人群中寻找着斯塔福。

“等尸体运走后,你把现场勘察笔录整理好,用传真发到我的办公室,别忘了填上我的名字。”

“没有多少,”那位年轻警察说,“也就是那个建筑工人的陈述,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你知道的。我们警长说他已经跟你谈过了,如果你要求的话,这案子就交给你了。由于暴乱等等麻烦事,我们的许多人手都抽调到洛杉矶帮忙去了,手头的事情,已经够我们忙的了。”

在作出正式声明前,他得带她的妹妹到陈尸间去认领尸体,并取得局长的批准。对新闻界而言——对别的任何人都如此——她目前只是一桩杀人案的被害人,身份不明。懂了吗?

他吩咐那位警官:“你现在最好将它当作是你的案子一般,并告诉你们警长就说我说了这么做。我今天晚上晚些时候会给他打电话。”

他朝自己的车子走去,见丹尼尔斯等人正在搬运车上的尸体,便走上前去拍拍丹尼尔斯的肩膀。

“我今天晚上就带被害人的妹妹去陈尸间,要是能找到她的话,你去吗,查理?”

“今晚不行,老兄。干了一天,我该下班了。明天下午三点钟给我打电话或来找我吧!”他朝他大声喊道,一架飞机正在上空呼啸而过。

两小时后,尸体认领完毕,坎宁安和阿妮塔·拉米雷兹一起走出陈尸间。

那女人又哭又闹,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孩子的事,对坎宁安说她自己有三个孩子,再加上她姊妹的两个,不知如何养活。幸亏她是跟其他几个家里人一起来的,他们拽住了她,他才得以脱身。他走到一部投币电话前,给他的队长打电话。

许可他接手此案后,他正要挂电话给福里斯特,队长止住了他。

“布鲁斯,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是关于欧文凶杀案的。”

他一下僵住了。这桩案子不是已经结束,被告已被判刑入监了吗?他屏住呼吸,等着下文,心想:会不会是埃塞尔·欧文结束了她那漫长的欧洲之旅,突然出现在警察局,使他们看上去都跟一群白痴似的。

“你今天不在的时候他们打电话来,说是佛蓝科·安德鲁今天交保获释,可能会提出上诉。”

“凭什么,他妈的……”

“你瞧,布鲁斯,所得到的证据完全是间接证据。陪审团仍然作出有罪判决,从一开头就是个小小的奇迹。你也知道他上诉了。这下可好了,法官觉得该案的证据薄弱,不足以推翻他提出的保释的要求。我能跟你说什么呢,老兄?有得必有失。”

他挂断电话,朝旁边的砖墙狠狠地踢了一脚,差点就把自己的脚趾头踢断,将他那双倒霉的皮鞋踢了个大洞。又一个杀人犯被放回了街头。

所有的工作都白做了!上诉能拖上好几年,结果只会使这狡猾的杂种找到下个目标,又找另一位老妇人下手或将她做掉。他妈的!

想到这里,坎宁安气得脸色铁青。他们所做的一切好比是一群杂种狗在一个小圈子里团团转想要咬自己的尾巴一般可笑。

“有得必有失。”他咬牙切齿他说,重复着他上司的话,一边提起话筒,给莉莉·福里斯特打电话。

“失的他妈的都是我,要我来付代价,丢尽了脸!他妈的,你顶多只能给我撤职,那又怎么样?让法官自己的老娘遇上佛蓝科,瞧他会怎么样!”

在过去投硬币前,他抬头望了望天空,太阳已经落山了,天渐渐黑下来。空气中仍然弥漫着洛杉矶大火飘过来的灰烬,撒落在他的白衬衣上。

“我们尽了全力,埃塞尔,”他还在想,“我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