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弗朗西斯 第二章
你还住在那个海边的小城吗?
我是按中学毕业纪念册上的地址给你寄的MD,不过也许你早已搬去了别的城市。
你现在在做什么?
我心目中的你,现在应该在某家公司忙碌工作吧。不过,如果你告诉我已经结婚有了孩子,我也不会吃惊。因为无论干什么,相信你都会完美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那个小城——那个我们从小长大的小城,你喜欢吗?
老实说,我并不怎么喜欢。当然,并不是某样具体的东西让我觉得不快。
事实上,前临海,后靠山的格局,是再适合不过居住的了。车站前有大型超市和商业街,生活便利;周边的很多渡假公寓,在每日工作在繁杂都市的人眼中,或许还可以说是一片令人羡慕不已的乐土。
即便如此,我也没能爱上那座小城。
前临海,后靠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走投无路的土地,特别对连轻轨都不会乘的儿童来说更是如此。
或许,只有我一个人是那么想的。因为我在那座小城曾是如此地压抑着自己。
小河从城中穿流而过直入大海,我家就在河边的住宅区里。
如果告诉你我住在你们篮球队H的家附近,你就明白了吧?住宅区边上的那幢两层的小房子里,住着我、父母还有大我三岁的哥哥。
我父亲是一名公务员,在临市的市政府工作。母亲是全职家庭主妇,她十分热衷于教育,是PTA的领军人物,有什么活动准少不了她。哥哥和我不一样,从小就异常聪慧,从你读的县立A高毕业后进了关西的K大。据说现在在知名的贸易公司工作,不过我和他多年未见,具体情况也并不了解。
我家虽说不上富裕,但也绝不贫穷,在邻居眼里,是很常见的中产家庭。
但是,我们家有个秘密——我们是一个宗教团体的成员。
我无法在此告诉你那个团体的名字,只能说它源于美国,历史相对较短。
当然宪法是承认宗教自由的,我们加入那个团体按理也不是什么会被人说三道四的事。不过你也知道,乡下地方大家闲来无事,常会家长里短的。只是加入一个宗教团体,就足以引起别人十二万分的关切。哥哥和我当时还年幼,很有可能会因此被人欺负。
所以父母就与我和哥哥约定,不论是对邻居还是朋友,都不能透露这件事。这种自卫手段虽然消极,却十分有效。
然而对于还没进小学的我而言,这是非常痛苦的约定。父母简单的一句“要保密哦”,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压力。或许,我的“恶癖”就是由此而来的。
如此回想过去时,总觉得当年与家人来往教会的日子,就好像破旧历史书上的一页那般久远。
教会位于山里深处,开车也得花五十分钟到一个小时。
每周日我们一家都会去教会,一大清早出发,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到家。小孩子在教会都被集中在一个地方,由年轻的辅导员带领,学少儿圣典和唱圣歌。
有时还要参加传教活动,主要是在大城市车站前分发布道的传单,或是挨门挨户开展传教活动。那时候就会到深更半夜才能回家。
从儿时起到十六岁,我都十分积极地参加这些活动,还曾被任命为幼年部的预备队长,教会的分会长也对我称赞有加。
然而,为什么我那么努力为我崇敬的神工作,也无法治愈自己的恶癖呢?
其实,我真的是羞于启齿的。
想到要把这事和你坦白,更让我害怕得两腿发抖。但如果对这个恶癖避而不谈,却又无法真正让你了解我的人生。
我的恶癖是偷盗癖,就是会不由自主地去偷窃别人的东西。
偷盗是重大的罪过,用“癖好”这种轻描淡写的措词或许不太恰当,我并不是要强词夺理,但我这种情况似乎只能用“癖好”来解释。因为我真的会身不由己地去偷窃,尽管我并非想要那些东西。
我依稀记得自己第一次偷东西,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那天一直教我们的年轻老师请了产假,来了新的老师代替她。
新老师比之前的老师年纪大了很多,听说当年结婚后辞去了幼儿园的职务,她现在一定是来救场的吧。
她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她十分亲切,很会照顾孩子。她特别会折纸,第一次见面,就给我们每个人折了各自喜欢的动物作为见面礼。
给我折的是黄绿色的纸鹦鹉。鹦鹉收着翅膀,突起尖尖的小嘴,真的十分可爱。我非常喜欢它,为了能把它完好地带回家,我打算把它放进书包里去。
就在我走近房间角落的架子,想要把鹦鹉放进包里时,我发现架子上放着一只红纸折的乌龟。和我的鹦鹉一样,乌龟也用蜡笔画上了圆溜溜的眼睛。
我知道这个乌龟是谁的。刚才老师问大家喜欢什么动物的时候,那个总是在房间里蹦跳吵闹的男孩子用超大的嗓门叫嚷过:“乌龟!乌龟!”
朝屋内看去,他正浑然忘我地和其他孩子在搭积木。他一定是随手把乌龟放在架子上,就以为已经保存好了吧。小孩子都是这样的。
按理说,我应该让它去,或是提醒他把乌龟收好。然而,我当时连周围的情况都没好好确认,就把那只纸乌龟和我的鹦鹉一起迅速地放进了自己包里。
现在想来,还真鬼迷了心窍。
我其实并不想要那个乌龟,比起只伸出短短的手脚和头的六角形乌龟,我觉得自己的鹦鹉不知要可爱多少呢。
然而,一旦知道没有人在看自己,而乌龟又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我就很自然地伸出了手。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呢?
二十年后的现在,我虽然记不起当时自己在想些什么,但这第一次偷窃的经过却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过了一会儿,那个男孩发现自己的乌龟不见了。我没想到他会大哭大叫地拼命在屋子里四处翻找,因为他刚才明明把那个乌龟抛到脑后,忘得一干二净了。小孩子还真是喜怒无常的生物。
最后老师给他折了新的乌龟,才平复了这件事。当时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无论那个孩子怎样哭喊,都没有感觉到良心的苛责。仔细想来,这或许比偷窃更罪过。
自那以后,我的恶癖就频频作祟。
现在想想,那真是匪夷所思的心理,因为我偷的每一个东西都不是自己想要的。
例如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去同龄的女生家玩,偷了把换装娃娃的梳子。
那把粉色的塑料梳子才四厘米长,再怎么说也只能给娃娃梳头用。而事实上,就算是用它给娃娃梳头,也很费时费力。
和那个纸折的乌龟一样,我并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个女生转移视线的一瞬间,我迅速地把它放进了自己裙子口袋里。
当然她一点都没注意到,之后我也不记得她有特别提过这件事,这或许是因为少了那梳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缘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当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话已至此,你就明白我并不是因为真心想要才偷东西的吧。
而且,我也不是要给那个朋友找麻烦才偷的,我并不羡慕她有换装娃娃。虽然我确实没有这样的娃娃,但我对这种娃娃并不热衷。
所以我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偷东西,我觉得我的两手好像听命别人,自说自话肆意妄为。
而我的恶癖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愈演愈烈。
也许当时年幼胆小,害怕事情闹大,所以从不出手去偷那些会带来麻烦的东西,偷的只是学校的巧克力啦、白板上的磁铁之类的小物。这话由我本人来说有点厚颜无耻,但我偷的确实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要说真正失了分寸的话,是在小学四年级时被妈妈“大刑伺候”以后,那次我偷了一支教会的圆珠笔。
教会为了某个纪念特别制作了圆珠笔,笔身上有金色的文字标明了教会的名称。教会桌上的笔筒里总会插着几支,这是给还没入教的人到教会来时做问卷调查用的。他们有的是在街上收到布道传单,有了兴趣;有的是接受登门传教后被唤起了尊崇教义的信心。
其实我家也有一摸一样的笔,它们和剪刀一起放在柜子抽屉里,要做什么记录的时候,就可以任意取用。所以我并没什么理由非要偷它不可。
但我那天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伸手拿了它,并放进了我的包里。在拿之前,我还警惕地看了一下周围情况,可见当时我还是明白如果被发现会被教训的。
事情就是这么巧,当时我妈妈目击了这一切。
也许是顾虑到面子,妈妈在到家之前完全没有提这件事,然而一到家,她就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R,把你包里的东西都给我拿出来放桌上!”
正要和哥哥一起回房间的我大吃一惊。妈妈的表情前所未有地恐怖。
我按妈妈说的,颤微微地从书包拿出儿童圣典、记录讲义的笔记本等等放在桌上。就在我故作镇定地拿出那支笔时,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将它抓了过去。
“这支笔不是教会的东西吗?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不是啊,是我从家里带去的。”
“你还说谎!”
妈妈毫不犹豫地扇了我稚嫩的脸颊一巴掌——不要看到有信仰的人,就妄下判断认为他们都是非暴力的。
“我亲眼看到你把这支笔放进包里的!你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谎!”
既然说偷盗可耻,为什么当场不指出来呢?当场说的话,不就可以还回去了,也就够不成偷盗了嘛。
“你明不明白自己犯了多严重的错误?”说着,妈妈又扇了我一巴掌。
“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支圆珠笔,但这可是来教会的人回答问卷用的东西。没有这支笔的话,他们就不能回答问卷了!”
我反驳道,那里一共有五支笔,足够用了。
“那五个人一起来了怎么办?就因为你偷拿了一支,剩下的那个人就没办法写了。要是他觉得麻烦,也许就不写问卷了。这样的话,他就断绝了神缘,不是吗?”
老实说,教会里不常有外人来,会回答问卷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笔筒里只要有两只就足以应付了吧。
但妈妈依旧对我穷追不舍。
我觉得比起实际产生的损害,我偷了教会东西这个事实给她带来的冲击更为强大。父亲也加入战局,我被两人说得无地自容。
“你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你犯下的是不可饶恕的偷盗罪!”
严苛的辞令让我泣不成声地请求他们的原谅。
“对我道歉有什么用?你要请求神的宽恕!”
之后,我被罚在门厅跪坐了两个小时。期间,我必须以祈祷的姿势,双手高举胸前。等他们松口的时候,我整个身体早已麻痹冰冷了。
妈妈一定以为我的过错仅此一次,严惩过后就彻底治好了。
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恶癖确实没再复发。
那段时间,我极其真诚地去教会,帮助传教活动,照看后来的孩子们。如此积极的行动,也是为了挽回父母的信任。但遗憾的是,如此轻微的惩罚是无法根治我的恶癖的。
小学六年级的春天,正是初经来潮的时候,我又重蹈覆辙了,而且行为比以往更为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