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饼女孩
01
只有快跑才管用。
宝宝死了之后,埃米莉开始跑步。起初,她只是跑到车道尽头,然后站在那里,弯着腰,双手抓住膝盖上方喘粗气;接着,她跑过整个街区;再后来,她会一直跑到山脚下的可依快餐店。她在那里拿上面包或是人造黄油,假如想不起来吃什么,也可能拿一个奶油卷或者巧克力派。开始,她只是走着回来,但过了一段时间,她便一路跑回来了。最后,她连点心也放弃了。这艰难得出乎她的意料。她从未意识到甜食原来可以减轻忧伤,也可能是因为她已经对甜食上瘾了。不管怎样,奶油卷最终也卷铺盖走人了。跑步就足够了。亨利说她对跑步也上了瘾,她觉得也许他说得对。
“斯坦纳医生怎么说?”他问。
“斯坦纳医生说尽管跑吧,释放你的内啡肽。”她并没向苏珊·斯坦纳提过跑步的事儿,事实上,艾米的葬礼之后,埃米莉就没去见过她。
“她还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它开到处方里。”
埃米莉总能够骗过亨利,甚至是在艾米死了之后。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当他蜷着腿躺在床上、眼泪从脸的两侧不断流下来时,她坐在他身边,对他那样说。
那句话对他来说是个安慰,很好。但不会再有一个孩子了,不会再有护工过来说孩子在婴儿床里一动不动,浑身发青。再没有徒劳的心肺复苏,或是911热线里的声嘶力竭。电话那端的接线员对她说,请放低音量,女士,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但亨利并不需要知道这些,而她也心甘情愿地去安慰他,起码最初是这样。她相信,慰藉,而不是面包,才是生命的支柱。或许最终她也能为自己找些慰藉。还有,她已经生了一个天生有缺陷的孩子。这是关键所在。她不能冒险再去生第二个。
这时她开始头疼了。头痛欲裂。于是她真的去看医生了,但她去看的是他们的家庭医生门德斯,而不是苏珊,斯坦纳。门德斯给她开了一种叫佐米格的药。她是坐公交车到门德斯出诊的那户人家的,然后跑到药店买了药。之后,她慢跑回家——药店离她家有两英里一一到家后,她觉得从腋窝到肋骨顶部简直像植入了一个钢餐叉般僵硬。不过她并不为之担心,因为这种疼痛是会过去的。而且她筋疲力尽,感觉自己似乎可以睡上一会儿了。
她真的睡着了——睡了整整一个下午。就在怀上艾米的同一张床上,也是亨利曾经躺在上面哭泣的那张床。醒来后,她感觉眼前影影绰绰,就像幽灵飘浮在空气中,可以肯定,这是被她命名为“埃米莉经典头痛”开始的预兆。她吃了一片新开的药,出乎她的意料——简直令她震惊——头痛慢慢减轻了,先是挪到了后脑勺,最后消失了。她觉得也应该有一种药,能治疗失去一个孩子的疼痛。
她认为应该挑战自我忍耐的极限,并且认为探索的过程将是漫长的。离家不太远处有一所大专,校园里有煤渣跑道。她开始在每天早晨亨利上班后开车去那里。亨利不理解她对跑步的执着。慢跑,没问题——很多女人都慢跑。能够让她们的屁股掉个四磅,或是腰细上两磅什么的。但埃米莉并没有多余的四磅赘肉可掉。何况,慢跑对她来说已经不够了。她必须大步跑,快跑。只有快跑才管用。
她在跑道边停下车,开始跑,直到跑不动,直到身上那件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无袖运动衫前后都被汗水浸透。她摇摇晃晃,间或呕吐,因为精疲力竭。
亨利发现了。有人看到她早上八点独自一人跑步,告诉了亨利。夫妻俩讨论了这个问题。讨论最终升级为终结婚姻的争吵。
“这是个爱好。”她说。
“乔迪·安德森说你都倒在地上了。她害怕你会突发心脏病。那不是爱好,埃米莉。说上瘾都不够,只能叫着魔。”
他责怪地看着她。虽说是过了一小会儿她才抓起手边的书向他丢过去,但正是那眼神坏了事。责怪的眼神。她无法再忍受。那眼神,加上那张长脸,使她觉得屋里养了一只羊。我嫁了一只多赛特羊,她想,现在他只知道嘚啵嘚啵,从早到晚叫个不停。
但她又做了一次保持理性的尝试,尽管她深知,自己为之辩解的事情根本毫无理性可言。既然有魔力化思维,当然也可以有魔力化行为。比如说,跑步。
“马拉松运动员也会跑到倒在地上的程度。”她说。
“你计划去参加马拉松吗?”
“说不定呢。”可是,她的眼睛却躲闪开来,看向别处。看着窗外的车道。车道在呼唤她。车道连着人行道,人行道通往外面的世界。
“不,”他说,“你不会去参加马拉松。你压根就没这个打算。”
她突然想到——这件事本如此显而易见,待到意识到时反而觉得像是灵光闪现——这就是亨利,该死的,他最擅长的就是这个。结婚六年来,他一直有本事看透她的想法、感觉和计划。
我安慰过你,她想——她并不愤怒,只是处在发怒的边缘。你躺在床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是我安慰了你。
“觉得痛苦时就跑步,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反应,”他仍然是那副实事求是的口吻,“它叫做逃避。但是,宝贝儿,如果你不去面对,你永远无法——”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抓起手边最近的东西,碰巧是一本简装本的《不存在的女儿》。她曾试着读这本书,但是读不下去,亨利却接手开始读,从书签的位置来看,他已经读了四分之三。他连阅读品味都和多赛特羊一样,她想。她把书扔向他,正砸在他的肩膀上。他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着她,然后一把向她抓去。或许只是想拥抱她吧,谁知道呢?谁真能知道点什么呢?
如果他出手快那么一点,他就能抓住她的胳膊或手腕,或者T恤衫的后襟。但震惊拖延了他的反应速度。他抓了个空,而她已经跑起来,只在前门停了一下,抓起桌上的腰包。她跑到车道上,然后是人行道。她跑下小山。曾经有短暂的一段时间,她和其他妈妈们一起在山脚下推过婴儿车,而现在,她们都躲着她了。这次,她不打算停下来,甚至不打算放慢速度。身穿短裤、跑鞋和一件写着拯救拉拉队队长的T恤,埃米莉跑进了外面的世界。顺着山往下跑时,她把腰包系在腰里,扣上搭扣。感觉如何?
棒极了!哇哦!
她跑进市区(两英里,二十二分钟),遇上红灯也没停下,只是原地踏步。在主干道和东街交叉的拐角处,一辆敞篷福特野马迎面开来,上面坐着两个男孩,一个冲着她吹口哨。埃米莉回敬他一根中指。男孩大笑着为她鼓掌,接着野马便加速沿着主干道疾驰而去。
她身上的现金不多。不过,她有两张信用卡,更好的是其中一张是运通卡,这样她就可以开旅行支票了。
她意识到自己不想回家,起码一段时间不想。意识到这一点让她感到轻松一一也许还有一点流亡在外的激动——而不是难过。她怀疑也许离家不是暂时的。
她到莫里斯酒店去打电话,临时起意决定要个房间。可以只住一晚吗?可以。她把运通卡递给前台。
“似乎您不需要服务生帮您拿行李,”
前台看了看她的短裤和T恤。
“我走得匆忙。”
“知道了。”可那口气显示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接过前台递来的钥匙,急冲冲地穿过宽敞的大堂来到电梯前,抑制住想要奔跑的冲动。
02
听上去你在哭。
她想买几件衣服——两条裙子、两件衬衫、两条牛仔裤,再买一条短裤——但在购物之前,她要打两个电话:一个给亨利,一个给父亲。父亲在塔拉哈西,她决定还是先打给他。她想不起来他在车辆调配场的办公室电话,但记得手机号。电话响了一下就接通了,从那端传来了发动机的声音。
“埃姆!你好吗?”
这问题本该别有所指,但此刻却意义单纯。
“我很好,爸爸。但我现在在莫里斯酒店。我想我离开亨利了。”
“永远还是一时?”他听上去一点也不吃惊——他很快就能接受事实;埃米莉就爱他这一点——但电话另一端的发动机轰鸣声先是减弱,后又消失了。她猜想他进了办公室,关上了门,说不定还从一片狼藉的桌子上拿起了女儿的照片。
“不好说。不过目前我们俩关系不妙。”
“怎么回事?”
“因为跑步。”
“跑步?”
她叹了口气,说:“也不完全是。你也知道,有时候表面上是一回事,其实是关于另外一件事。说不定是关于一堆事。”
“那个孩子。”自从婴儿猝死之后,父亲就没有再称呼她为艾米过。现在提起她,一直都是“那个孩子。”
“还有我的应对方式。不是亨利想要的。只是我突然想坚持自己的方式。”
“亨利是个好男人,”父亲说,“但他看问题的角度与我们不同。毫无疑问。”
她等待着。
“我能做什么吗?”
她告诉了他。他答应了。她知道,听她说完之后,他就会答应。倾听是最重要的部分,而鲁斯蒂·杰克逊善于倾听。他能够从车辆调配场的三名技工之一变成或许是塔拉哈西校区最重要的四个人中的一个(她并没从他那里听到这个;他不会向她或是别的任何人夸耀这种事),倾听是不可缺少的本事。
“我会让马里耶特去打扫。”他说。
“爸爸,不用。我会打扫的。”
“我想这么做,早就该彻底清洁一次了。那鬼地方差不多有一年没用了。自从你妈妈去世后,我就不大去弗米利恩了。似乎我在这里能做的事情更多。”
埃姆的妈妈也不再是德布拉了,因卵巢癌去世以后,她就只是你妈妈了。
埃姆差点问,你确定不会太麻烦吗?但只有在陌生人提供帮忙时你才会那么说。或是面对另外一种父亲。
“你去那里跑步?”他问。她能听出他语气中的笑意。“那里的海滩适合跑步,路也很好。这你很清楚。而且,你还不用跟别人挤在一起。从现在到十月,是弗米利恩人最少的时节。”
“我去那里思考。还有——我想——去结束哀悼。”
“那很好,”他说,“要我帮你定航班吗?”
“我自己能行。”
“我知道你能行。埃米,你没事吧?”
“我很好。”她说。
“听上去你在哭。”
“掉了几滴眼泪,”她说着抹了一把脸,“一切都发生得很突然。”
就像艾米的死,她可以再加上一句。艾米像位小淑女般死去,婴儿检测仪连一声“嘀”都不曾发出过。静静离开,不要摔门,当埃姆还是少女时,她的母亲常这样提醒她。
“亨利不会到酒店来纠缠你,是吧?”
她听出父亲用到纠缠这个词时稍稍犹豫了一下,尽管眼泪流了一脸,她还是忍不住笑了。
“如果你是想问他会不会跑过来把我揍一顿……我认为那不是他的风格。”
“老婆离开他,只是为了去跑步时,一个男人的风格会变的。”
“亨利不会,”她说,“他不是那种惹麻烦的人。”
“你打定主意了?不先回塔拉哈西吗?”
她犹豫了一下。她有点想回家,但是——
“我需要一段时间独处。之后才能再作打算。”她又重复了一遍,“一切都很突然。”虽然她觉得他们之间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说不定矛盾从一开始就埋在这段婚姻的DNA里。
“好吧。我爱你,埃米。”
“我也爱你,爸爸。谢谢你。”她咽了口唾液,“谢谢你。”
亨利没有找麻烦。亨利甚至都没有问她是从哪里打来的电话。亨利只是说:“也许不只是你需要暂时独处。也许这样对我们都好。”
她控制住想要感谢他的冲动——为此而感谢他似乎既正常又荒谬。沉默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他接下来说的话让她庆幸自己的选择。
“你给谁打电话求助了?调配场的老爷子?”
这次,她要控制的冲动是问他是不是已经向他妈妈哭诉了。但针尖对麦芒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最终,她说:“我要去弗米利恩岛。我爸在那里有房子。”她希望自己语气平静。
“海螺屋。”她几乎能听到他哼了一声。就像哈哈牌奶油卷、晶晶亮蛋糕一样,只有三个房间、不带车库的房子不属于亨利的信仰体系。
埃姆说:“到了那边后我给你打电话。”
电话那头是长时间的沉默。她想象他站在厨房里,头倚着墙,手用力地握住话筒,握得指节都发白,努力压制自己的愤怒。在一起的六年中,毕竟大多数时间他们还是幸福的。她希望他能挺过这一关,如果他们之间的问题果真如她想象的一样。
他再开口时,听上去很平静但也很累:“带信用卡了吗?”
“带了。放心,我不会透支的。但我想要——”她停了下来,咬着嘴唇。她也差点把他们死去的女儿称为“那孩子”,而那种称呼是不对的。或许对她父亲来说可以,但对她来说不行。她又重新开始。
“艾米的教育金,我想要我那一半,”她说,“钱或许不多,但——”
“比你想象的要多。”他说,听上去又有些烦躁了。刚刚尝试要孩子时,他们就开始准备这笔钱了,而不是等艾米出生以后,甚至也不是埃米莉怀孕以后。尝试怀孕的过程持续了四年,当他们开始讨论接受治疗或是领养时,埃米莉终于怀孕了。
“那些投资不能仅用收益好来形容,它们被上帝保佑了——特别是软件股。入市的时候正好,出手也是黄金时机。埃米莉,你不会想要杀鸡取卵的。”
他又来了,告诉她她想要做什么。
“地址确定后我会告诉你的,”她说,“随便怎么处理你那一半都可以,但把我那部分开张支票。”
“你还在跑步。”他说。尽管他那副职业的、旁观的口气让她希望他就在身边,可以再把一本书砸到他身上,她还是保持了沉默。
最后,他叹了口气,说:“听着,埃姆,我会离开几个小时。回来拿你的衣服或是其他想拿的东西。我会在梳妆台上放一些钱。”
有一瞬间,她动摇了。但她又想到,把钱留在梳妆台上是男人们去找妓女时的做法。
“不,”她说,“我想有个全新的开始。”
“埃姆。”又是长时间的停顿。她猜想他正在努力控制情感,想到这一点又让她的眼泪流了下来,“我们就这么结束了吗,姑娘?”
“我不知道,”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颤抖,“现在说什么还为时过早。”
“若是让我猜,”他说,“我会猜,是的。今天证明了两件事。第一,一个健康的女人可以跑很远的距离。”
“我会打电话给你。”她说。
“第二,对于婚姻来说,活着的孩子是粘合剂,死了的孩子是硫酸。”
这是亨利说过的最伤人的话,因为他把艾米的存在抹杀成一个丑陋的比喻。埃姆做不到这一点,她觉得自己永远都做不到。
“我会打电话给你。”说着,她挂断了电话。
03
弗米利恩岛烟雾蒸腾却人迹罕至。
就这样,埃米莉·欧文斯比跑到了车道尽头,又跑到了山脚下的可依快餐店,再从那里跑到了南克利夫兰专科学校的跑道上,最后跑到了莫里斯酒店。她跑出了婚姻,如同一个女人下定决心抛开一切向前跑时甩掉脚上的拖鞋般决绝。然后她跑到了佛罗里达的麦尔兹堡(在西南航空公司的帮助下),从那里租了一辆车,向南开往那不勒斯。在六月炙人的阳光下,弗米利恩岛烟雾蒸腾却又人迹罕至。沿着海岸,从吊桥开到父亲的车道有两英里。车道尽头是海螺屋,外观十分简陋,除了屋顶和百叶窗漆成蓝色外,整体并未上油漆,就连漆过的窗子也被海风吹得斑驳陆离,但屋内有空调,布置得十分舒适。
她关掉那辆尼桑阿维斯的引擎,空荡荡的海岸上只剩下海浪声。附近,不知哪个方向,一只受了惊吓的鸟儿叫个不停,啊—嗷!啊—嗷!埃姆低下头,抵着方向盘哭了五分钟,把这半年来承受的压力和恐惧都释放出来,或者说,试着释放出来。除了那只不停啊一嗷叫唤的鸟,没有谁能听见。终于哭了个够,她脱下T恤,只剩一件普通的灰色运动文胸,把脸上的鼻涕、汗水和泪水抹掉,又把前胸擦干净。然后,她朝房子走去,运动鞋踩着脚下的贝壳和珊瑚碎片。草地上有个戴红帽的侏儒塑像,帽子已经褪色,但面孔看起来依旧神色自得,喜气洋洋。她弯腰从塑像下摸出一个苏克里兹润喉糖的盒子,钥匙就藏在里面。就在这时,她才想到,她已经有一周多没有头疼过了。
还好,否则佐米格远在千里之外,真不知该怎么办了。
十五分钟后,她穿着短裤和爸爸的一件旧衬衫,在海滩上跑了起来。
接下来的三个星期,她的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早餐喝咖啡和橙汁,午餐吃一大盘蔬菜沙拉,晚餐是“斯托弗的精益料理”,通常是奶酪加通心粉,或是吐司配连袋煮的切片牛肉——父亲嘲笑其为鹅卵石上的一坨屎。这些食物为她提供了足够的碳水化合物。早上,天气凉爽,她赤脚在离海水很近的沙滩上跑步,那里的沙地潮湿而紧实,几乎没有贝壳。午后炎热多雨,她会到公路上去,大部分路段都有树荫遮盖。有时,她会被雨水淋得透湿。这样的情况下,她就在雨水中奔跑,总是微笑着,有时甚至会大笑出声。回家后,她一迈进客厅便开始脱衣服,再把湿透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它离淋浴喷头只有三步,十分方便。
起初,她在沙滩上跑两英里,公路上跑一英里。三周后,变成在沙滩上跑三英里,在公路上跑二英里。鲁斯蒂·杰克逊从某首老歌里得到灵感,把他的度假居所叫做小草屋。它位于弗米利恩岛的最北端,和岛上其他建筑毫无共同之处;其他的房屋都归富人和超级富豪所有,而岛最南端矗立着的三幢极其豪华的大宅则属于富得超乎想象的家伙。埃姆在公路上跑步时,偶尔会看到装载着运动场地维护器材的卡车驶过,但很少有轿车。她一路上看到的房屋都是关闭的,车道也都锁着,这种状态至少要持续到十月,那时房主们才会陆续回来。她开始在脑子里为那些房子起名字:带圆柱的那幢叫塔拉,前面有高高的铁栅栏的叫联邦俱乐部,丑陋的灰色水泥墙后面的高大建筑叫碉堡。另有一栋小一些的,大部分被蒲葵和棕榈所遮盖,被埃米莉称为钓鱼屋——她幻想适逢旺季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是否以钓鱼饼干为食。
在海滩上,有时她会碰到海龟观察项目的志愿者,很快,她就叫着他们的名字打招呼了,而她跑过时,他们也会大喊一句“嗨,埃姆!”除此之外,她基本上没有看见过别人。只有一次,一架直升机飞过,1 塔拉(Tara),《飘》中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庄园;联邦俱乐部(Club Fed上面的乘客——一个年轻人——探出身来朝她挥挥手。埃姆同样挥手致意,她的脸安全地藏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内尔斯球队的帽子下。
她在41号干线上往北五英里的帕不里斯超市购物。通常,在开车回来的途中,她会去波比·特里克特的二手书店兜一圈。那家店虽然比父亲的度假屋大得多,但本质上还是个海螺屋。她在那里买了几本雷蒙德·钱德勒和埃德·麦克贝恩的平装书。书很旧,边缘发黑,纸页发黄,散发着甜蜜怀旧的味道,正如某天看到的那辆福特伍迪旅行车给她的感觉一样。那辆车的车顶上绑着两把花园椅,后备箱里露出一个破破烂烂的冲浪板,晃晃悠悠地沿着41号干线往前走。没有必要买约翰·丹·麦当劳;父亲的橙色书架上摆了一整套。
七月快过完的时候,她已经一天要跑六英里,有时还会跑七英里。她的胸部小得只剩两个疙瘩,臀部也几乎不存在了;另外一个成绩就是把父亲的两个空书架上塞满了诸如《死亡之城》和《六件坏事》一类的书。晚上,电视从来不开,甚至不看天气预报。父亲的旧电脑也一直黑着。她也没买过报纸。
父亲隔天给她打一次电话,在她说做好心理准备会通知他后,便不再反复询问是否需要他抽时间过来陪她。同时,她还告诉父亲,她并没打算自杀(这是真的),甚至也不抑郁(这不是真的),而且她还按时吃饭。这些对鲁斯蒂来说就够了。父女间一直坦诚相见,她也知道夏天是父亲的忙季——学生们在校(他也喜欢把那里称作工厂)期间不能做的所有事情都要在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之间做完,因为这段时间学校里只有暑期课程和一些校方主办的学术会议。
况且,父亲有一个女朋友,她的名字是梅洛迪。埃姆不喜欢到他们那边去——因为她会觉得怪异——但她知道,梅洛迪让她的父亲快乐,所以她也会在电话里问候她。很好,父亲的回答永远不变。梅气色好得像个桃子。
她给亨利打过一次电话,亨利也给她打过一次。他打电话来时是晚上,埃姆很肯定他喝醉了。他又问了一遍他们是不是结束了,而她再次告诉他,她不确定,但她在说谎。很可能是在说谎。
夜间,她睡得很沉,如陷入昏迷一般。起初,她会做梦——一遍又一遍地重现他们发现艾米死去的那个早上。有些梦里,艾米浑身发黑,像一个腐烂的草莓。另一些梦里——这些梦更糟——艾米呼吸困难,她口对口地人工呼吸才救了女儿。说这些梦更糟糕,是因为当她醒过来时,她会发现艾米还是死了。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她从这样的梦中醒来,从床上滑下来,衣服也没穿,便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她的胳膊肘抵着膝盖,双手托着脸。窗外,闪电划过海湾的天空,墙上映出忽明忽暗的蓝色光线。
随着她跑得更远——挑战自己耐力的极限,那些梦不再出现,也可能是她不再记得做过的梦了。醒来时,她的身体不能说多么精力充沛,但也逐渐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受伤后的复原。尽管每一天本质上都跟前一天相同,但每一天也慢慢像新的开始——属于它自己的新的开始——而不是旧时光的延续。一天清晨,她醒过来,终于意识到,艾米的死开始变得像一件已经发生了的事,而不是正在发生的事。
她觉得自己准备好跟父亲见面了——如果他愿意,带梅洛迪一起来也可以,她会给他们准备一顿像样的晚餐,他们也可以在这里过夜(这想法有点不像话,这里本来就是他的)。然后,她开始思考自己现实中的生活该如何继续,那个很快就要到来的、吊桥另一端的生活:有些东西想要保留,有些想要抛弃。
她想,很快就会打那个电话了。一个星期后。最多两个星期。还不到时间,但差不多了。差不多了。
04
不是什么好人。
刚进入八月不久的一个下午,德凯·霍利斯告诉她,她在这个岛上有伴儿了。他从来都不说全称,都是这个岛。
德凯满面沧桑,也看不出到底是五十岁还是七十岁。他又高又瘦,戴一顶活像一只倒扣碗的破旧草帽。从早七点到晚七点,他负责管理弗米利恩和大陆之间的吊桥。这是周一到周五。周末是“孩子”值班(说是孩子,也三十岁了)。有时候,埃姆跑到吊桥,看见“孩子”替代德凯坐在门房外面的老藤椅上,读《马克西姆》或《大众机械》而不是《纽约时报》,就会吃惊地意识到这么快又到周六了。
但这个下午,值班的是德凯。弗米利恩和大陆间的通道——德凯称之为“喉哝”(她猜他想说的是“喉咙”)——在昏暗的天色下同样显得黑暗和荒凉。靠近海湾的一侧凭栏上,一只苍鹭静静地伫立着,不知是在思考还是在伺机猎食。
“伴儿?”埃姆不解地回答,“我没有任何同伴。”
“我不是那个意思。皮克林回来了。好像住在366号?带着他的一个‘侄女’。”
说到“侄女”时,德凯的眼睛翻了翻。他的蓝眼珠颜色很淡,几乎是无色的。
“我什么人都没看到。”埃姆说。
“有可能,”他说,“大约一小时前,他们坐在红色的大奔驰里经过这里,那时候说不定你还在系鞋带呢。”他向前探过身,身前的报纸被压在了他那没什么肉的肚子上。她看到报纸上的填字游戏做了一半。
“每年夏天都是不同的‘侄女’,都是年轻女郎。”他停了一下,“有时是两个,八月一个,九月一个。”
“我不认识他,”埃姆说,“也没看到什么红色奔驰。”她也不知道366号是哪幢房子。注意过那些房屋不假,可谁会去看邮箱号码呢?当然,219号是个例外,因为邮箱上面有一排木刻小鸟。(很自然的,那个邮箱后面的房子便被埃姆命名为鸟园。)
“无所谓。”德凯说。这次他没有翻白眼,而是扯了扯嘴角,像是嘴巴里有什么难吃的东西一样。“他开奔驰把她们带到这里来,再用他的船送她们回圣彼得斯堡。是一艘白色的大游艇,叫游戏床,今天上午刚从这儿过去。”他的嘴角又扯了扯。远方隐约传来了雷声。“那些侄女们参观了一下房子,坐游艇在海上兜兜风,然后我们就看不到皮克林了,直到明年一月芝加哥冷得没法待了。”
这么一说,埃姆觉得今早在海滩跑步时,似乎看到了一条白色的游艇拴在岸边,但也不是很确定。
“再过两天——也可能是一星期—一他会派几个人出来办事,一个会把奔驰开回放车的地方,谁也不知道在哪儿。我猜是在那不勒斯的私人机场附近。”
“他一定很有钱。”埃姆说。这是她和德凯聊得最久的一次,也挺开心,但她仍然开始原地跑了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她不想双腿僵硬,另一方面是她的身体在呼唤她跑起来。
“富得像史高治·麦克老鸭,但我感觉皮克林的钱是用来花的,史高治叔叔可没他那么会花钱。听说他是做电脑发家的。”他的眼珠转了转,“富人们不都是吗?”
“也许吧。”她还在原地跑步。此时,远处的雷声听上去更清晰、也更响了。
“我知道你着急要走,但我跟你说这些是有理由的。”德凯说。他合上报纸,放到一边的旧藤椅上,又把咖啡杯压上去。
“我通常不会对这个岛上的人说三道四——他们大多数都很有钱,乱说话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但是我喜欢你,埃米。你不太和人来往,但你一点也不势利。我也喜欢你父亲,我们偶尔还会一起喝一杯。”
“谢谢你,”她有点感动,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便笑着问他,“我父亲是不是让你看着我点儿?”
德凯摇摇头。
“没有。以后也不会。这可不是R·J的风格。但他会像我一样提醒你——吉姆,皮克林不是什么好人。换做我是你,就会离他远远的。如果他邀请你进屋和他的新‘侄女’喝上一杯,甚至只是喝杯咖啡,记得要说不。如果他要你和他一起去海上兜风,更要坚决拒绝。”
“不管去哪儿兜风我都没兴趣。”她说。
她感兴趣的是完成自己在弗米利恩岛上该做的事情。她觉得差不多快完成了。
“我最好在下雨前赶回去。”
“我看最早也要五点才会下,”德凯说,“不过就算我说错了,你也没问题。”
她又笑了,回答:“我也这么认为。女人们不像男人们想的那样会在雨中融化的。我会告诉爸爸你向他问好。”
“好。”他弯腰去拿报纸,又停下,从那顶可笑的帽子后面抬起眼来。“话说回来,你过得怎么样?”
“好些了,”她说,“每天都在好转。”
她转过身,朝小草屋的方向跑去,一面扬起手算作向身后的德凯告别。此时,一直停在凭栏上的那只苍鹭从她身边飞过,嘴里叼着一条鱼。
366号原来就是碉堡。自从她到弗米利恩以来,这里的门还是第一次半开着。或者当她路过这里,朝桥边跑去时就已经打开了?她记不得了。她已经习惯了戴手表来计时,一只显示巨大数字的笨重家伙。很可能上次路过时她正在看手表。
她原本要不减速地跑过去的——雷声已经越来越近——但她身上穿的又不是吉尔·安德森店里上千美元的小山羊皮上衣,只是运动服装店里的一套行头:短裤和耐克牌T恤。而且,她对德凯是怎么说的?女人们不会在雨里融化的。于是她放慢脚步,转过身,偷偷看了一眼,纯粹因为好奇。
她认为停在院子里的奔驰是SL450,因为她父亲就有一辆相似的,只不过他的那辆已经很旧了,而这一辆还是崭新的。车是糖苹果的红色,即使是在昏暗的天色下也闪闪发亮。后备箱是打开的。一束金发从里面垂出来。头发上有血。
德凯有没有说过和皮克林在一起的女孩是金发呢?这是她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问题,然后她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怎么就不觉得吃惊呢?这似乎是个完全合理的问题,答案是德凯并没这么说过。他只是转转眼珠,说那是个年轻女孩,是他的“侄女”。
雷声轰隆,几乎就在头顶。院子里除了那辆车(还有后备箱里的金发女郎),什么都没有。整幢房子看上去也很荒凉,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碉堡,就连周围随风摇摆的棕榈树也不能让它看上去柔和些。它太大、太荒、太灰,是幢丑陋的房子。
埃姆隐约听到一声呻吟。她想都不想就冲进门去,跑到打开的后备箱前,朝里面看去。呻吟声不是里面的女孩发出的。她的双眼是睁着的,但身上不知被捅了多少刀,喉咙上的一刀从左耳划到右耳。
埃姆盯着后备箱里的女孩,吓得忘了活动也忘了呼吸。她突然想,也许里面的女孩是假的,只是拍电影用的替身而已。虽然理智告诉她那是胡扯,但头脑的一部分却拼命附和,想为眼前的一切寻找合理的解释,甚至编造故事来支持这个想法。德凯不喜欢皮克林,也不喜欢他对女性同伴的选择对吧?好吧,皮克林也不喜欢德凯!很可能就是个恶作剧而已。稍后,皮克林会故意打开后备箱,从吊桥驶过,人偶的金发随风飘舞,然后——
可是,后备箱里传来了味道,血和粪便的味道。埃姆伸出手,迎着女孩圆睁的眼睛,碰了碰她的面颊。很冷,但那是皮肤。上帝啊,那是人的皮肤。
身后传来一个响声。脚步声。她想转身,却被什么东西砸在头上。她没感到痛苦,只看到眼前炫目的白色。接着,整个世界陷入了黑暗。
05
似乎他要同她玩“可怕的小老鼠”。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被布基胶带捆在了一间大厨房的椅子上。厨房里摆满了可怕的金属器具:水池、冰箱、洗碗机,还有一台看上去供饭店专用的烤箱。疼痛从她的后脑勺缓缓地、长长地传到前面,每阵疼痛似乎都在呼喊快逃!快逃!
站在水池边的是一个高瘦男人,身穿卡其短裤和一件旧艾索德高尔夫球衫。整个厨房的金属质地反射出冷酷的光芒,使埃姆可以看到那男人眼角深深的鱼尾纹和精干短发发际线上的斑斑灰白。她判断他有五十岁。他正在水池里洗胳膊,胳膊上似乎有处刺伤,就在手肘下方。
突然,他转过头来,眼神如野兽般犀利,让她的心猛地一沉。他的眼睛也是蓝色,但比德凯·霍利斯的有神得多。从他的蓝眼睛里,埃姆看不到任何正常的神智,这让她的心更加冰冷。地板上——和外面一样,地板也是难看的灰色,只不过不是水泥,而是铺了瓷砖——有一长条深色滑腻、宽约九英寸的污痕,埃姆觉得可能是血。眼前的情形很容易让她联想到,说不定那是皮克林拽着金发女孩的脚把她向不可知的目的地拖去时,她的头发在地上留下的。
“你醒了,”他说,“好极了。很棒。你认为我想杀她?我不想杀她。她把一把刀藏在该死的袜筒里了!我不过是在她胳膊上拧了一把,仅此而已。”他似乎考虑了一下,一边用一叠纸巾捂住手肘下方带血的深色刀口,“好吧,还有乳头。那又怎么样呢,每个姑娘都有心理准备吧。或者说该有。这就叫前戏。或者,对那丫头来说,叫全戏。”
说到“前戏”和“全戏”时,他每次都用食指和中指摆个引用符。在埃姆看来,他那样子像是要玩“可怕的小老鼠”。他看上去还很疯狂。事实上,他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就是那样。头顶响起了雷声,像是一堆家具轰然倒下。埃姆跳了一下——当然,绑在厨房的餐椅上,她也跳不起来——但站在双槽不锈钢水池边的男人并没理会她发出的声音,好像根本没听见。
他向外努着下唇。
“于是我从她手上把刀夺了下来,然后我失去了控制。这点我承认。人们认为我是冷静先生,我也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称号。的确如此。我努力了。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失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环境下。”
大雨倾盆而下,就像上帝拉下了他私人洗手间的冲水绳。
“谁有可能知道你在这里?”
“很多人。”这个答案来得毫不犹豫。
一转眼,他就如闪电般冲到了厨房的这一边。上一秒他还在水池边,这一秒就已经重重地在她脸上打了一拳,打得她眼前顿时冒起了金星,只看到满屋都是亮点,后面还像彗星般拖着刺眼的尾巴。她的头朝一边歪去,头发盖住了半边脸,她能感到血开始往嘴里流。她的下唇破裂了,是牙齿割破了嘴唇的内侧,而且割得很深,感觉上几乎是割透了。屋外,大雨哗哗地下着。还下着雨,我就要死了,埃姆想。但她并不真的相信。也许大祸临头时,没有人真的相信。
“谁知道?”他弯下腰,冲着她的脸吼道。
“很多人。”她重复了一遍,但听上去像是“横多人”,因为她的下嘴唇肿了。她感觉到一小股血正沿着她的下巴流下来。可是,尽管又疼又怕,她的脑子却并没有糊涂。她知道,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让这个人相信,要是杀了她就会被捉。当然,就算他放她走,也一样可能会被捉,但那个问题待她稍后再处理。一次一个噩梦就够了。
“横多人!”她轻蔑地又说了一次。
他又闪身退回水池边,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把刀。不大,很有可能就是死去的女孩从袜筒里拿出来的那把。他把刀尖抵在埃姆的下眼皮上,往下一按。就在那时,她的膀胱失控了,一瞬间,尿液喷涌而出。
皮克林的脸一时间被厌恶的表情绷紧,但同时又似乎高兴起来。埃姆的脑子尚有空间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同时拥有这样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他后退了半步,但刀尖丝毫未动。它仍然在她的皮肤上微颤,向下拉扯她下眼皮的同时也在轻轻地把她的眼珠向上顶。
“很好,”他说,“又要清理一个烂摊子。出乎我的意料。真没想到。就像人说的,外面总比里面有空儿。是那么说的。”
他竟然短促而尖利地笑了一声。接着他又探身向前,犀利的蓝眼睛瞪着她淡褐色的眼睛,“告诉我一个知道你在这里的人。不要犹豫。不要犹豫。只要你一犹豫,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我会马上把你的眼球挖出来扔到水池里去。我说到做到。所以,告诉我。说。”
“德凯·霍利斯,”她说。她知道自己在胡扯,不负责任地胡扯,但这真的只是下意识的反应。她不想失去那只眼睛。
“还有谁?”
她一时想不起任何名字——她的头脑犹如万马奔腾,却又一片空白——而她相信他的话,犹豫一下就会失去左眼。“没有别人,你满意了吗?”她哭喊着。德凯肯定就够了。一个人就够了,除非他是个疯子。
他把刀拿开,尽管外围视力没有立刻恢复,她也能感觉到有一颗小血珠从眼角冒了出来。可她不在乎,还能有外围视力她已经很高兴了。
“好,”皮克林说,“好,好,很好,好。”他又走到水池边,把小刀扔进去。她开始觉得放心了一点。然而,他打开水池边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把更大的、又长又尖的切肉刀。
“好。”他又回到她身边。她没在他身上看到血,一点都没有。怎么可能呢?她到底昏迷了多久?
“好,好。”他用没拿刀的那只手挠了挠那头看上去花了不少冤枉钱打理的短发,手拿开,头发立刻就归了原位。“谁是德凯·霍利斯?”
“吊桥看管员,”她声音颤抖着说,“我们谈到了你。所以我才停下来朝里看。”
她突发灵感。
“他看到那女孩了!你侄女,他是这样叫她的!”
“是,是,女孩们通常坐船回去,他也只知道这么多。他就知道这么多。人们从来就这么爱管闲事!你的车呢?马上回答我,否则你会享受到新开发的、特别的乳房切除术。快速,但绝非毫无痛苦。”
“小草屋!”这是她唯一能想起的答案。
“那是什么?”
“岛另一端的海螺屋,是我父亲的。”她再一次灵感进发,“他也知道我在这里!”
“是的,是的。”皮克林似乎对此不感兴趣,“是的,好吧。你是说你住在这里?”
“是……”
他低头看了一眼她那条已经变成深蓝色的短裤。
“出来跑步,是不是?”
她没回答,但皮克林似乎并不在意。
“是,你是个长跑健将,绝对是。看看这两条腿。”
出人意料地,他深深弯下腰去——像是给皇室行鞠躬礼般——响亮地在她左边的大腿上亲了一下,就在短裤的裤边上方。当他直起身后,她看到他裤子的前面突了出来。不妙。
“你跑前,你跑后。”他把切肉刀在空中划了一个又一个弧,像是乐队指挥挥舞指挥棒一样。这动作有催眠效果。外面,大雨继续瓢泼。可能还会下个四十分钟,说不定一小时,然后太阳会出来。埃姆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看到太阳。她认为不能。可这一切仍然很难让人相信。事实上,是不可能相信。
“你跑前,你跑后。跑前跑后。有时你和戴草帽的老头一起打发点时间,没和别人在一起过。”她害怕了,但还没有怕到意识不到他在自言自语。“对。没和别人在一起过。因为这里没有别人。要是你下午跑步时被在这儿种树割草的工人们看见了,他们会记得吗?会吗?”
他手中的刀刃来回轻点着。他看着刀尖,像是它能告诉他答案似的。
“不,”他说,“他们不会记得。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在他们看来,你不过是另一个吃饱了撑着、玩命健身的富妞儿。这种人到处都有,每天都能看到。健康强迫症。恨不得他们不要挡道。不跑步的话,就骑车。戴着那些像罐子一样傻不溜秋的小头盔。明白了吗?明白了。好吧,现在祈祷吧,珍小姐,不过要快点。我赶时间。很急,很急。”
他把刀举到了肩膀的高度。她看到他绷紧了嘴唇,准备好进行致命的一击。对埃姆来说,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所有的一切都明白无误。她想:我来了,艾米。接着,也许是一句她在ESPN频道看来的台词荒谬地钻了进来:等着我,孩子。但他却停下了。他看看四周,那样子完全像是突然听到有人说话。
“是的。”他说。接着,“嗯?”接下来,“是。”厨房中间有个贴了富美家塑胶贴面的食品加工台。他砰的一声把刀扔在上面,而没有刺人埃米莉的身体。
他说:“老实坐在那儿。我不会杀你的。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人是可以改变主意的。除了胳膊被刺了一刀,我从妮可身上什么都没得到。”
加工台上有一卷快用光的布基胶带,他把胶带拿起来。片刻之后,他已经跪在她身前,后脑和裸露的脖颈暴露在她眼前。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一个更公正的世界里——她应该有机会攥紧双手,往那一小片裸露而脆弱的地方狠狠砸上一拳。可现实中,她的双手白手腕处被绑在椅子沉重的枫木扶手上。上半身则从胸以下绑在了椅背上,像是穿上了厚厚的束胸衣。双腿的膝盖、小腿上部、小腿下部和脚踝处被绑在了椅子腿上。他做得非常彻底。
而椅腿又被胶带固定在了地上,现在,他正在用新的胶带加固,先是在她身前,接着是身后。用完所有的胶带后,他也完工了。他站起身,把空的纸轴丢到加工台上。
“不错,”他说,“好,都弄好了。你在那里等着。”不知他觉得哪里可笑,竟仰着头,又发出几声短促的、野兽般的笑声。“别无聊得跑掉了,好不好?我去处理你那位多管闲事的老朋友,趁着还在下雨。”
这次,他冲到一扇门前,打开后埃米莉才知道那是个衣柜。他从里面拽出一件黄雨衣。“我就知道放在这儿了。每个人都信赖穿雨衣的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是又一个难以解释的事实。好吧,姑娘,好好坐着。”他又爆发出一阵狂笑,活像一条愤怒的狮子狗在咆哮,然后就消失了。
06
还是九点十五分。
前门被砰的一声摔上后,埃姆知道他是真的离开了。随着眼前异常明亮的世界逐渐变成灰色,她意识到自己是要晕过去了。但她不能晕。如果死后真的另有一个世界,而她最后要在那里见到父亲,她有何脸面向鲁斯蒂·杰克逊解释,她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是在昏迷中度过的呢?他会对她感到失望的。即使他们在天堂相遇,站在没入脚踝的云朵里,天使围绕在身边演奏着音乐,他也会为她因昏迷而浪费了唯一的机会而失望。
埃姆故意把破裂的下唇放在牙齿边……狠狠一咬,血流了出来,世界又恢复了明亮,屋外的风声和雨声也大了起来,像是某种奇怪的音乐。
她有多少时间?从碉堡到吊桥有四分之一英里。皮克林穿了雨衣,而且没听到奔驰车发动的声音,所以她推测他应该是步行去的。她知道,因为打雷下雨,就算他发动了车子,屋里也未必听得到,但她就是不相信他会开车。德凯·霍利斯认得那辆红色的奔驰,而且不喜欢车的主人。
埃米莉相信,皮克林也知道那一点。皮克林是个疯子——有时他会自言自语,有时却和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到、携手犯下罪恶的隐形同伙说话——但他并不愚蠢。当然,德凯也不蠢。可是,在桥边的那间小屋里,他是独自一人的。没有车路过,也没有船只等着过去。在这样的大雨中,什么人都不会有。
而且,他老了。
“我大概有十五分钟,”她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说,也许是对着地板上的血迹说。至少,他没有堵上她的嘴。何必麻烦呢?反正,在这个丑陋、封闭的水泥碉堡里,没有人会听到她的尖叫。她想,就算她站在路中央,扯破了喉咙喊救命,仍然不会有人听到。现在,就连打理球场的墨西哥工人们都会暂停露天的工作,躲在卡车的驾驶室里抽烟喝咖啡。
“最多十五分钟。”
是的,很可能。然后,皮克林就会回来,强暴她,就像他原先打算强暴妮可那样。再之后,他会杀了他,就像他已经杀掉妮可那样。妮可和其他多少个“侄女”?埃姆不知道,但她有强烈的感觉这不是——若用鲁斯蒂·杰克逊的话说——他第一次登台竞技。
十五分钟。也许只有十分钟。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它们没有被胶带贴在地上,但椅脚是被固定住的。不过……
你是个长跑健将;你当然是。看看这双腿。
这是一双好腿,没错,而且她不需要任何人去亲吻它们来让她意识到这一点,尤其是皮克林这样的疯子。她不知道,以审美的眼光来看的话它们好不好,但若是以实用的标准来衡量,它们是够格了。自从她和亨利发现艾米死在婴儿床里的那个早晨以来,这双腿带着她跑了很长的路。显然,皮克林对布基胶带的力量很有信心,也许他在好几部电影里看到过变态杀人狂们使用过胶带,而他的“侄女”中也没有一个人让他怀疑过它的有效性。或许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给过她们机会,也许是因为她们太害怕了。可是,说不定……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雨天,在一间没开空调、潮湿得甚至能闻到霉味的房间里。
埃姆尽力向前探身,开始慢慢地绷紧大腿和小腿的肌肉:被那个疯子夸奖的长跑健将的肌肉。起初只能活动一点点,后来能抬起一半。接近完全绷紧时,她已经快失去希望了,然而就在那时,她听到了胶带拉扯的声音。起先很轻微,轻得让她怀疑不过是自己的幻听,但声音逐渐地变大。胶带是一层层十字交叉反复捆绑的,无比牢固,但它仍然在脱离地面。然而,是缓慢的。亲爱的上帝,如此缓慢。
她放松身体,深吸了一口气,汗水从她的前额、腋窝和前胸冒出来。她本想立刻再用力,但在南克利夫兰专科学校跑道上积累的经验告诉她,必须等待她那颗狂跳的心脏把乳酸从肌肉中压出去。否则,下一次的力量将会减弱,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小。可是,这太艰难了。等待太艰难了。不知道他到底走了多久。墙上有台挂钟——不锈钢材质的旭日型钟表(就跟这间可怕而冷酷的房间里的其他摆设一样,唯一的例外就是她被绑在上面的那把红色枫木椅子)——但它在九点十五分上停住了。很可能是电池问题,它的电池寿命已尽。
她试着在数到三十(每个数字之后再加上一个快乐的梅齐)之前保持不动,但只坚持到十七,便又鼓足全力继续使劲。这次,胶带立刻发出了拉扯的声音,而且更响了。她感觉到椅子开始抬起来了。只是一点点,但毫无疑问地抬起来了。
埃姆绷直了身体,头向后仰着,露出了牙齿,肿胀的下唇再次涌出鲜血,顺着下巴流下来,脖子上的青筋都暴了出来。拉扯声还在变大,突然,她听到轻微的断裂声。
同时,炙热的疼痛感包围了她右边的小腿,肌肉顿时僵硬了。埃姆忍住疼,仍然继续用力——毕竟,赌注太大了,赌上的是她的生命——但很快,她又喘着粗气在自己的枷锁内放松下来,再次开始数数。
“一,快乐的梅齐。二,快乐的梅齐。三……”
之所以要等待,是因为很可能她可以把椅子从地板上拽起来,不管小腿有多么吃紧。她几乎确定自己可以。可是,如果付出右小腿肌肉痉挛的代价(以前曾碰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十分厉害,腿上的肌肉硬得跟石头一样),她会得不偿失地浪费更多的时间。而结果必定是,她仍然被绑在那把该死的椅子上。粘在那把该死的椅子上。
尽管知道墙上的钟停了,她仍然看了看。条件反射罢了。还是九点十五分。他到吊桥了吗?她突发奇想:德凯会拉响警报,把他吓跑。那样的事情有可能发生吗?她认为可能。她想,皮克林就像土狼,只有在确定自己占上风时才穷凶极恶。而且,很可能也像土狼,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不占上风的时候。
她竖起耳朵。她听到了雷声和丝毫没有减弱的雨声,而吊桥门房方向却没有如她希望的那样响起警报。
她再次试着把椅子拖离地面,而当它突然挣脱束缚后,她差点弹出去,把脸撞到炉子上。她踉跄、摇晃,几乎要摔倒,最后是把背靠在厨房中间的富美家贴面的工作台上才保持住平衡。现在,她的心跳快得几乎没有间歇,胸腔和脖子上部、下颚之下的地方简直嗡嗡作响。万一真的摔倒了,她就会像个壳着地的乌龟,再也不会有翻身的机会。
我很好,她想,没发生那样的事。
没有。但她仍然可以看到自己躺在地上,画面清晰得可怕。躺在地上,只有妮可头发留下的那摊血迹和她做伴。躺在地上,等着皮克林回来,玩弄完后再结束她的生命。
他什么时候回来?再过七分钟?
五分钟?还是只有三分钟?
她又看了看钟。还是九点十五分。她像个背上长了把椅子的女人,在加工台旁蜷缩着身体,大口呼吸空气。加工台上就有皮克林扔下的那把切肉刀,但她的双手都被绑在椅子上,无法够到。而就算她够到了又怎么样呢?还不是弯着腰,手里拿着刀,傻呆呆地站在那里?拿着刀,也够不着想割的东西。
她看着炉子,心想是不是有办法打开一个灶头。要是能做到的话,或许……
她的眼前又浮现出另一个可怕的画面:本想要烧断胶带,却在灶头上点着了身上的衣服。不能冒这个险。如果有人给她几片药(或者甚至是往她脑袋上开一枪)来摆脱可能到来的强暴、折磨和死亡——很可能是缓慢的死亡,之前有难以言表的痛苦和伤害——也许她就会无视父亲不赞同的声音(“永远别放弃,埃米,转机总是就在下一秒”),就此放弃了。但是冒着上半身三度烧伤的危险?半身烧焦地躺在地上,等着皮克林回来,祈祷他大发慈悲结束自己悲惨的命运?
不。不能那样做。但还有什么选择?她能感觉到时间在飞跑,飞跑。墙上的钟还是九点十五分,但雨声似乎减弱了一些。她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恐惧。她努力把它压下去。恐慌会要了她的命。
刀,不可行;炉子,不愿用。还有什么选择?
答案很明显。只剩下椅子。厨房里没有其他椅子,只有三把像吧台凳一样的高椅。她想,这把肯定是他从餐厅里搬来的,她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见到那个地方。他是不是曾经把其他女人——其他的“侄女们”——绑在餐桌旁沉重的红色枫木椅上呢?也许这一把上就曾绑过。内心的声音告诉她,自己的直觉没有错。而他对这把椅子的牢固性有足够的信心,即使它只是木头,不是金属。一次有用就会次次有用;她肯定他的思路也像土狼一样。
她必须冲破禁锢她的监狱,这是唯一的方法,而她只有几分钟。
07
很可能会疼的。
她靠近加工台的中间,但案台稍微突出一些,形成一个像盖子似的平面,使她觉得往上面撞并不可行。她并不想移动——她害怕摔倒变成乌龟——但又确实需要比那个突出的盖子更宽的平面。于是,她开始往冰箱的方向挪。冰箱同样是不锈钢材质的……而且体积庞大,没什么比那个更适合冲撞的了。
她的后背、臀部和双腿驮着椅子向冰箱进发,速度慢得令她心焦。感觉就像背上绑了一个量身定做的古怪棺材似的。而万一她跌倒,那也的确会成为她的棺材。或者,等房子的主人回来时,她仍然在毫无成果地把它往那位厨房助手的前面撞,也会是同样的结果。
她步履艰难,随时可能脸朝下跌倒,似乎完全凭借意志力才勉强保持了平衡。
小腿上又开始疼,再次警告她可能会抽筋,使她失掉右腿的力量。她闭上眼睛,不去理会。汗水沿着她的脸滚下来,冲掉了干在脸上的泪水,而她根本不记得何时哭过。过去多少时间了?多久了?雨声更弱。
很快,她听到的将是滴水声。也许德凯在和皮克林搏斗。也许他甚至在那张破桌子的抽屉里藏了一把枪,像打死一条疯狗似的干掉了皮克林。这里能听到枪声吗?她不这样认为;风仍然很大。更有可能的是,皮克林——他比德凯年轻二十岁,而且明显身体要更强壮——会夺过德凯拿出的任何武器,把它用在老头身上。
她试着不去理会这些想法,但这很难;即使知道多想无益,也还是很难。她仍然闭着眼,慢慢往前挪。她脸色苍白,嘴唇肿胀,每一步都像婴儿学步般艰辛。婴儿步一下,两下。 我还能再坚持六步吗?是的,你能。但第四步时,她几乎如蹲坐般弯曲的膝盖就碰到了冰箱。
埃姆睁开眼,不敢相信自己平安地完成了这次远征——一个手脚自由的人简单三步就能走完的距离,对她来说就像是次远征。一场见鬼的长途跋涉。
她没有时间来恭喜自己,并不仅仅是因为随时可能听到碉堡前门打开的声音。她还有其他的问题。由于试图以坐着的姿态行走,她的肌肉用力过度,颤抖不停;她觉得自己像个身体状态不佳的新手在尝试某个怪异得人神共愤的密教瑜伽姿势。如果不立刻行动,恐怕就永远没有行动的机会了。而万一这把椅子像它看上去一样坚固——
没有万一,她把这个想法抛到一边。
“很可能会疼的,”她喘着气,“你知道的,对不对?”是的,她知道,但她同时也明白皮克林脑子里盘算的东西比眼前的疼痛要糟得多。
“拜托了。”她说,一边转过身体,侧身对着冰箱。如果刚刚是她在祈祷,她觉得自己是在向死去的女儿祈祷。
“拜托了。”她又说了一遍,然后猛地把身体一拧,向冰箱门撞去。
这次的结果并没有像上次椅子突然脱离地面、使她差点头冲下撞到炉子上让她那么吃惊,但也差不多了。椅背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椅座松动,歪到了一旁,岿然不动的只有椅腿。
“椅子是烂的!”她对着空无一人的厨房欢呼道,“那该死的东西是烂的!”或许严格说来不能称之为腐烂,但是——上帝保佑佛罗里达州的气候——它肯定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结实。终于来了一点点运气……而如果他就在她刚刚有点运气的时候回来,她想自己一定会发疯的。
现在是什么时候?过去多久了?她不知道。通常,她脑中都有一个相当准确的时间框架,但现在,它已经和墙上那个一样报废了。像这样完全丢失对时间的概念可怕得超乎寻常。她记起来自己那块大而笨重的电子表,忙低头去看,可是表不见了,只在它原来所在的地方留有一个苍白的压痕。一定是被他拿走了。
她差点马上就侧着身体再次往冰箱上撞去,但又有了更好的注意。她的臀部已经部分摆脱了椅座,这样她就有了更好的杠杆。就像刚才大腿和小腿同时用力往前撑,把椅子拽离地面一样,她绷紧了后背。而这次,当肌肉再次发出警报时,她不顾脊柱底部的疼痛,没有停下来放松和等待再次发力。在此时的她看来,等待过于奢侈。她可以看到他在那条没什么人的路的中央,一路跑回来,脚溅起了路面上的水,黄色的雨衣劈啪作响,而且一只手上拿着某个工具。可能是个扳手,是他从奔驰车血迹斑斑的后备箱里拿出来的。
埃姆继续向上用力。背部的疼痛加深了,似乎后背随时有可能断裂。可她又听到了胶带撕裂的声音,这次不是胶带放开了椅子,而是本身吃不住力。层层粘连的胶带放松了一些,虽然达不到她的要求,但放松一些也是好事,让她能够更好地用力。
她再次把臀部向冰箱上撞去,嘴里发出用力的声音。撞击的冲力传遍了她的全身。这一次,椅子没有活动,仍然牢牢地黏在她的身上,就像帽贝黏在岩石上一样。她再次将臀部朝冰箱上撞去,这次更用力,叫得也更大声:姿势好像密教瑜伽遇上了迪斯科。又是一声断裂声,这回,椅子转到了右侧后背和臀部。
她再撞……一下……又一下……身体越来越沉重吃力。她已经忘了数撞击的次数。她又哭了起来。短裤的后腰撕裂了,一侧耷拉下来,里面流出了血。她想那里大概是扎了个碎木片。
她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狂乱的心平静下来(尽管几乎不可能成功),然后用尽全力把自己和身上的木头监狱向冰箱砸过去。这次,她撞到了自动制冰箱的杆,成堆的冰块掉到了地上。随着又一声断裂声,后背猛一轻松,左臂自由了。她惊奇地看着它,活像个傻瓜。椅子扶手还绑在前臂上,但椅身完全滑到了一边,全靠长长的灰色胶带与她的身体相连,让她看上去就像是被困在了蜘蛛网里一样。事实也的确如此;那个穿着卡其短裤和艾索德球衫的疯子就是蜘蛛。她仍然没有获得自由,可是她可以用上那把刀了。她要做的只是挪回工作台边拿起它。
“不要踩到冰块。”她嘶哑着喉咙警告自己。听上去——至少是在自己的耳朵里——像个临毕业前拼命抱佛脚累得几近神经崩溃的学生。“现在可不适合溜冰。”她躲开了冰块,但当她弯腰去拿刀时,用力过度的后背令人心忧地发出一声响。放松了许多的椅子仍然被胶带如束胸衣般缠在身体中部(还有腿上)。椅子碰到了工作台的一侧,她没有在意。刚刚解放出来的左手使她可以够到厨刀,把捆住右手的胶带割断。她抽泣着,喘着粗气,一边不住地把目光瞟向连接厨房与另一端未知之处的推拉门——她猜想那边可能是餐厅和前厅;他就是从那里出去的,很可能也会从那里回来。右手也终于自由了,她把还绑在左胳膊上的椅子残块扯下来,扔到工作台上。
“不要去找他,”在阴影重重的灰色厨房里,她这样告诫自己,“做你自己的事。”
这个建议虽好,但当你知道死亡可能很快就会从那扇门里进来时,听从它变得十分艰难。
她用刀去割绑在乳房下方的胶带。原本应该小心地慢慢来,可她没有时间。刀尖一下下朝下划,她能感觉到血在皮肤上蔓延开来。Just After Sunset 姜饼女孩刀很锋利。坏消息是,刀锋用力的部位正在她的胸骨下方。好消息则是,几乎没费什么劲,胶带就一层层断开了。终于,胶带从上到下完全割断了,后背上的椅子又往下滑了滑。她开始对付腰上的胶带。现在,她可以更往下弯腰,割断胶带的工作进行得更快,身体所受的伤害也更小。她割断了所有的胶带,椅子向后倒去。可是椅子腿还绑在她的腿上,椅脚猛地一翘,砸在她小腿底部跟腱所在的地方。剧烈的疼痛让她呻吟起来。
埃姆背过手去,用左手把椅子往外推,小腿上沉重而刺痛的压力减轻了。这个角度非常别扭,她的胳膊扭曲得厉害,可她仍坚持一边转身一边用力,直到再一次面向炉子。然后她向后侧身,利用工作台来减轻压力。她大口喘着气,哭泣着(尽管她并没留意到滑落的泪水),尽力向前探身,去割绑住脚踝的胶带,将把她的下半身与那该死的椅子相连的束缚逐渐松开。她的速度越来越快,手也更稳,不再像开始那样割伤自己,尽管如此,右边小腿上还是很多划伤——像是她在生气地惩罚它,恨它在自己试图把椅子拽离地板时拖了后腿。
她开始割绑在膝盖上的胶带——最后的一些,正在这时,她听到前门打开又关上了。“我回来了,宝贝!”皮克林兴高采烈的声音传来,“想我了吗?”
埃姆正弯着腰,头发盖住了脸,听到皮克林的声音,她的身体一下子犹如被冷冻般僵住了,拼尽最后一丝意志力才让自己的手继续活动。没时间精细了,她把厨刀的刀刃插进绑住右膝盖的灰色胶带中,竟然奇迹般地避免了刀尖戳进膝盖骨,然后用尽全力向上拽。
厅里传来一下沉重的咔哒声,她意识到他在锁眼里转动了钥匙——从声音判断是把大锁。很可能皮克林认为今天的意外已经够多了,不想再被打扰。他穿过前厅朝这边走来,脚上穿的一定是运动鞋(她早先并没有注意),因为她能听到鞋子的胶底摩擦地板时发出的叽咔声。
他吹着口哨,是《噢,苏珊娜》的旋律。
绑住她右膝盖的胶带从下至上断开了,椅子向后倒去,砰嘣隆砸到案台上,现在,只有左边膝盖还跟椅子连着。推拉门外的脚步声停顿了片刻——脚步声此刻已经非常接近——突然又加速奔跑起来。其后发生的只在一瞬间。
随着门发出砰的一声,皮科林双手推开门冲进了厨房,手仍旧撑开伸在身前,手中没有东西——她想象中的扳手并无踪影,黄雨衣的袖管撸到了肘部。埃姆竟还有时间想,这件雨衣对你来说太小了,混账——做妻子的本该告诉你,但你没有妻子,对不对?Just After Sunset 姜饼女孩雨衣的兜帽被扯开。他昂贵的发型终于乱了——由于头发太短,也仅仅是稍许凌乱了一点点——雨水从脸的一侧流下来,流到眼睛里。他扫了一眼厨房,似乎立刻明白了所有的事情。
“可恶的婊子!”他吼叫着朝案台冲过来抓她。
她拿起厨刀向外一刺。刀锋深深刺人了他伸开的右手,拇指和食指间的V字处血流如注。这一刺完全出乎皮克林的意料,他吃痛大叫起来。土狼们可料不到猎物会反击。
他伸出左手,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一拧。什么东西吱嘎一响,也许是断了。疼痛如闪电般尖锐,瞬时攫住了她的胳膊。她试图握住刀柄,但失败了,刀脱手飞到了厨房另一边。当他松开时,她的右手瘫了下去,手指也无力地散开了。
他朝埃姆步步紧逼,埃姆顾不上手腕的剧痛,伸出双手拼力往外推。抵抗只是出于本能,而理智告诉她,仅仅用手推是不足以挡住这个男人的。然而,如今理智被挤到了大脑的角落,除了希望出现转机,什么也做不了。
他的力量比她大,但她的下半身靠在工作台上,可以借力。他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脸上惊奇的表情若是放在其他场合或许会显得滑稽。他踩到了不知一个还是一堆冰块,站立不稳,一时间,他看上去就像某个卡通人物——也许是BB鸟——在原地疾跑,努力保持平衡。接着,他踩到了更多冰块(她看到它们在地板上四散滚动),重重摔倒在地上,后脑磕在了刚刚被她砸出凹痕的冰箱上。
他举起流血的手,瞪了一会儿,又将目光投向她:“你刺伤了我,”他说,“你这贱人,该死的贱人,看看,你刺伤了我。你为什么要刺伤我?”
他试图站起来,但更多的冰块从他身下冒出来,将他再一次摔倒在地。他单膝跪地,试图以这个姿势站起来,一时间,他的后背暴露在埃姆面前。埃姆从工作台上抓起断掉的椅子左扶手,上面还残留着一些灰色胶带,用双手高高举起扶手,朝他的前额狠狠砸下去。虽然右手不听指挥,但她让它屈服了。生存的本能竟还能让她记得将红色的枫木扶手短握,这样才能力量最大,而她需要最大的力量。毕竟,这只是个椅子扶手,不是球棒。
击打发出一声闷响,并不像他从外面冲进来时推拉门发出的声音那么大,但也许是因为雨小了吧,在埃姆听来仍然足够震耳。血从他的短发问和前额流下来,而他并没什么反应。埃姆直视着他的眼睛,而他将困惑不解的眼光投向她。
“不要。”他无力地说,伸出一只手想要把扶手拿过来。
“要。”她说着再次用力地打过去,这次是打在侧面;还是用双手,但右手在最后关头不争气地松开了,只有左手握得牢牢的。扶手末端——断口出露出参差的木茬——砸在了皮克林右边的太阳穴上。他的头歪到一边,径直撞到左肩膀,同时血也从头上涌出来,大滴大滴地滚落他的脸颊,掉到灰色瓷砖的地板上。
“停下。”他含混地说,一边对着空气伸出一只手,看上去像个溺水求救的人。
“不。”她说着再次挥起扶手向他的头部击去。
皮克林发出凄厉的叫声,缩头踉跄着想跑到工作台的另一边。他踩到了更多冰块,脚下打滑,但没有摔倒。埃姆相信,那只是运气而已。
埃姆认为他会从推拉门处夺门而逃,差点就这么算了。然而,父亲冷静的声音在她脑中响起:“他想去拿刀,宝贝儿。”
“不,”她几乎咆哮,“不,你拿不到。”
她想跑到工作台另一边,把他从那里赶跑,却跑不起来。椅子的残肢还被胶带黏在她的左膝盖上,像一条该死的枷锁般拖在身后。椅子在工作台边磕磕碰碰,又不停地撞到她的腿,试图跑到她的两腿间,把她绊倒。椅子似乎是站在他那边的,她很高兴把它砸烂了。
皮克林跑到了刀旁——刀就扔在推拉门下面——像守门员扑球一样向它倒去,喉咙深处发出艰难的喘息声。就在他要翻过身时,埃姆也赶到了,挥起椅子扶手一次又一次地击向他。她浑身发抖,因为在意识的某处,她知道攻击的力道并不够,远不能产生她所希望的力量。她看见了自己肿胀的右手腕,知道它已经不堪重负。
皮克林倒在刀上,一动不动。她后退了几步,眼冒金星,喘着粗气。
脑海中又一次响起了说话声。对她来说,脑袋里的声音并非异常现象,也并非总是不受欢迎。有时,但并非总是。亨利:“捡起那把该死的刀,扎到他的肩胛骨之间。”
鲁斯蒂:“不,亲爱的。别靠近他。他就盼着你过去呢。他在装。”
亨利:“要么刺他的后脖颈。那也不错。刺他肮脏的脖子。”
鲁斯蒂:“到他身下拿刀就像把手放在干草捆扎机下一样,埃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打死他——”
亨利听上去有些勉强但也很坚定:“要么跑——”
是的,也许吧,也许不。
工作台一侧有个抽屉。她拉开抽屉,希望里面还有一把刀——或是很多把:刻刀、切刀、牛排刀、带锯齿的面包刀。真若如此,她会选一把涂抹黄油用的尖刀。但抽屉里大多数是些花哨的黑色塑料餐具:一对刮板,一把长柄勺,一种满是网眼的上餐勺,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但她能看到的最有杀伤力的也不过是一个刮皮器。
“听着,”她说,声音嘶哑,近乎喉音,她觉得喉咙很干,“我并不想杀掉你,可你不要逼我。我这里有一把餐叉。只要你翻身,我就把它插到你后脖颈上,一直刺到它从前面钻出来。”
他相信她吗?这是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压在他身下的那把刀外,他事先特意拿走了厨房里所有的刀具,但他有把握自己也清除了所有其他利器吗?大多数男人都不知道厨房的抽屉里有什么——她是从和亨利的共同生活中得出这一结论的,在亨利之前是父亲——但皮克林显然不属于大多数男人的行列,这个厨房也不是寻常的厨房。她觉得这里更像手术室。考虑到他的晕眩程度(但他真的晕了吗?),而且他肯定也相信万一记忆出现偏差将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她觉得自己的威胁还是有说服力的。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听到了她在说什么吗?还有,就算听到了,他明白吗?要想虚张声势的威胁有效果,得被威胁的人听得懂才行。
然而,她没有时间站在这里纠结,纠结毫无用处。她弯下腰,目光不敢从皮克林身上挪开,然后把手指伸入仍然把她困在椅子上的胶带中。右手的手指比先前更加不配合,但她强迫它听话。所幸她汗湿的皮肤帮了忙。她往前拽,胶带恼怒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一层层断开了。她料想是会疼痛的,看胶带在膝盖骨上留下的血红斑痕就知道了(不知何故,朱庇特这个词突然闪过她的脑海),但现在绝不是顾虑这些感受的时候。胶带突然完全断开,滑到了脚踝,扭成一团,互相粘连。她把它从脚上扯下来,再后退一步,身体终于获得了自由。她的脑袋突突跳着疼,要么是由于用力过度,要么是由于看着奔驰后备箱里的女孩时被皮克林打的。
“妮可,”她说,“她叫妮可。”
说出死去女孩的名字似乎让埃姆恢复了一点力气。此刻,从皮克林的身下取刀看上去是个疯狂的主意。她头脑中时时出现的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仅仅和皮克林待在同一间屋子里都是在过度挑战自己的运气。那么,只剩下离开这个选择。只剩这个。
“我现在就走,”她说,“你听到了吗?”
他没有动。
“我拿着餐叉。你要是敢追我,我就用它扎你。我会……我会把你的眼睛挖出来。明智点,就待在原地别动。明白了吗?”
他还是没有动。
埃米莉从他身边退开,转身从厨房另一边的门离开了。她手里还拿着沾满血的扶手。
08
床边的墙上有张照片。
厨房的另一边是餐厅,那里有一张铺了玻璃的长桌,桌边摆了七把红色的枫木椅,原本第八把椅子该在的地方是空的。当然是这样。她看着位于长桌末端的空处,想起了一个细节:皮克林用刀抵在她的下眼皮上,说,好,很好,好,把她的眼角压得冒出一颗小血珠。当她说只有德凯知道她可能在碉堡里面时,他相信了,于是他把那把小刀——她当时认为是妮可的小刀——扔到了水池里。
所以,其实一直有一把刀可以威慑他。现在仍然有。在水池里。但她不能再回去。绝不。
她穿过房间,来到一个有五扇门的大厅,两侧各有两扇,最后一扇在里端。她经过的头两扇门是开着的,左侧是浴室,右侧是洗衣房。洗衣机是上开口的,盖板打开着,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衫扔在盖口,一半在里,一半在外,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一盒汰渍洗衣粉。埃米莉相信那是妮可的衬衫,尽管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而如果真的是她的,为什么皮克林还打算清洗呢?清洗并不能去掉衣服上的洞。埃米莉记得自己当时认为肯定有十几个洞,尽管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对吗?
事实上,她认为是可能的:发狂的皮克林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推开浴室再往后的门,看见了一问客房。里面光线很暗,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整齐得过分的大床,估计往上面扔一个五分钱硬币都能弹起来。是女佣铺的床吗?据观察答案是否定的,埃姆想。据观察从来没有女佣进入过这套房子。只有“侄女们”。
与客房相对的是书房,陈设和其他房间一样简单。某个角落有两个文件柜,大书桌上除了一台盖着塑料防尘罩的戴尔电脑外空无一物。地板是普通的橡木板,没有地毯。墙上没有照片。唯一的窗很大,挂了百叶帘,透出可怜的一点点阳光。和客房一样,书房也透着昏暗和被遗忘的味道。
他从来没在这里工作过,她想,而且知道自己是对的。这里就像是舞美布景一样,整套房子都是,包括她从中逃出的那个房间——那个有着易清洗的案台和地板、看上去像厨房实际上是手术室的房间。
大厅最末端的门关着。朝它走去时,她心里预感那扇门是上了锁的。如果他从厨房/餐厅那边过来,她就会被堵死在这里,无处可跑。而这些日子,跑,是她唯一擅长的事情,也是她唯一适合做的事情。
她拉住短裤——后边开线之后,这条短裤简直就像在她身上漂一样——握住了门把手。上锁的预期如此强烈,以至于把手转动时,她一时都不敢相信。她把门推开,进入了肯定是皮克林卧室的房间。里面基本上和客房一样单调,但又不完全一样。其一,床上(这张床看上去和客房的床一模一样)有两个枕头而不是一个,床罩整齐地掀开一角,随时准备为辛苦一天的主人提供舒适的睡眠,其次,脚下有地毯,虽然只是尼龙质地的便宜货,但铺满了整个地板。毫无疑问,亨利会挖苦这种便宜东西为“地毯库”的招牌产品,但它和蓝色的墙面很相配,使整个卧室比其他房间稍许生动些。这里还有一张小桌子——像是张陈旧的课桌——和一把普通的木椅。尽管与开了大窗(不幸地被百叶窗遮住了)并配置了昂贵电脑的书房相比,这里的布置实在简陋,但她有种感觉,这张桌子被使用过。皮克林就曾坐在这张课桌前写字,弓着背,像个乡村学校里的小学生。至于他书写的内容,她连想都不愿想。
卧室的窗户同样很大。而且,与书房和客房不同,窗上并没有百叶帘。埃姆还没有看清窗外有什么,注意力就被床边墙上的一张照片吸引过去了。不是挂着的,当然也没有相框,只是简单地用图钉固定住。周围的墙面上还有一些小孔,似乎还有其他照片曾经被钉在墙上过。这张照片是彩色的,右下角显示“4-19-07”的日期。从相纸的质地来看,是用传统而非数码相机拍摄的,而且拍摄者并无多少摄影才能。
另一方面来说,也可能是拍摄者当时情绪激动。土狼也是能亢奋的,她想,当太阳下山,附近又有新鲜猎物时。照片是模糊的,就像用远距镜头拍摄的一样,而且也没对准焦。照片中的人物是一位长腿女郎,身穿棉布短裤,歪戴的帽子上写着啤酒点钟酒吧。她用左手的手指撑着一只托盘,像诺曼·洛克威尔画里快乐的女招待。她在大笑,头发是金色的。仅从这张模糊的照片和奔驰后备箱旁震惊的几瞥,埃姆无法断定她是不是妮可……但她相信是。她的心确定。
鲁斯蒂:“这无关紧要,宝贝儿。你必须从这里出去。你必须给自己一点能奔跑的空间。”
就好像要证明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似的,厨房和餐厅之间的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听上去声音如此之大,仿佛门都被从折叶上撞下来了。
不,她想,身体一下子麻木了。她觉得自己不可能被再次吓得尿失禁,但就算真的那样,她也无法判断。不,不可能。
“想来硬的吗?”皮克林喊道。他的声音听上去不太清醒,但很兴奋。
“好。我乐意奉陪。没问题。你想要吗?当然。哥哥来了。”
来了。脚步声穿过餐厅。她听到他碰到其中一把餐椅上(说不定就是餐桌首端的那一把)随即又把它推开时发出的咣啷声。她眼前的世界开始晃动,变得昏暗起来,尽管暴风雨已经过去,室内已经相对明亮了。
她朝着撕裂的嘴唇咬下去。血沿着下巴流了下来,同时也把色彩和现实带回了她的世界中。她把门摔上,同时去摸锁,可是并没有摸到。她环顾四周,看上了那张不起眼的木桌前同样不起眼的椅子。就在皮克林摇摇晃晃地跑过洗衣房和书房时——他手里会握着那把切肉刀吗?当然会——她飞快地拉过椅子,放在门把手下方,翘起椅脚把门抵住。转瞬之间,皮克林的双手已经撞上了房门。
她突然想到,地面也是橡木板的话,椅子就会像推盘游戏中的圆盘一样轻易滑开。也许她应该抓住椅子,用它迫使他无法靠近。她脑中浮现出一个伟岸的形象:无畏的驯兽师埃姆。然而,她也知道那都是妄想。不管怎样,幸亏有地毯,虽然只是尼龙质地的便宜货,但纤维够长——至少对于当下的目的来说是有用的。翘起的椅腿埋人地毯中,抵住了,尽管她看到地毯上如起涟漪般皱了一团。
皮克林咆哮起来,开始用拳头砸门。
她希望他砸门的时候还握着那把刀;那样说不定他会不小心割断自己的喉咙。
“把门打开!”他喊道,“打开!你不过在把自己弄得更惨!”
我还不够惨?埃米莉想着往后退去。她看看周围。接下来怎么办?窗户?还有什么?这里只有一扇门,所以,只能是窗户了。
“你把我逼疯了,珍小姐!”
不,你本来就疯了。还是个癫狂状态下的疯子。
看得出来,卧室的窗户是佛罗里达州的特色,只能往外看,却无法打开,因为要长年使用空调的缘故。那么还有什么选择呢?像意大利式美国西部片中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样破窗而出吗?听上去似乎可行。如果她还是孩子,这个想法肯定很有吸引力;但身为成年人的她觉得真那么做的话,碎玻璃会把自己划得千疮百孔的。老电影中,从酒吧窗户飞出去时,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岩石和斯蒂文·席格是有替身的。而且,替身演员们撞碎的,也是特制的玻璃窗。
她听到门外快速而沉重的脚步声,那是皮克林退后又加速撞门。门很厚实,但在皮克林的冲撞之下也在门框内晃了几晃,椅子往后退了一两英寸才稳住。更糟的是,地毯上的涟漪又出现了,她听到了与胶带不一样的断裂声。作为一个头部和肩膀遭结实的枫木棍重创的人,他竟然还能如此有活力,实在是出乎意料。但毕竟他一方面是个疯子,另一方面却又足够清醒,知道要是让她逃走的话,他自己就要倒霉。
她想,对他来说,那是个足够有力的动力。我应该用整把椅子砸他,她想。
“想玩?”他喘着粗气,“我奉陪,没问题。但你在我的地盘上,明白吗?我……来了!”他再次撞门。门晃了几次,折叶有些松动,椅子又往后跳了两三英寸。埃姆看到地板和翘起的椅腿间出现了泪滴般的黑色形状:不结实的便宜地毯被撕裂了。
只能从窗口出去了。如果她注定要因身上数不清的伤口流血致死,那么她宁愿那些伤口是自己弄的。或许……要是她用床单把自己裹住的话……
接着,她的目光落在了桌子上。
“皮克林先生!”她叫道,同时抓住桌子的两边,“等等!我想和你做笔交易!”
“我不和婊子做交易,听懂了吗?”
他气急败坏地说,但门外的动静暂时停下了——也许他需要停下喘口气——这就给了她时间,而她最需要的就是时间。时间,是她能从他那里拿到的唯一的东西;她并不真的需要他亲口告诉她自己不是和婊子做交易的人。
“你的宏伟计划是什么?告诉吉姆老爹。”
目前,桌子就是她的计划。她抬起桌子,有一半把握自己过度用力的后背会像气球一样炸开来。然而,桌子很轻,特别是上面一摞橡皮筋捆住的大学蓝皮簿似的东西掉下去之后。
“你在做什么?”他敏锐地察觉到异常,马上又喊道,“不要那么做!”
她冲向窗边,猛地停住,把桌子丢了过去。玻璃破碎的声音响得震耳。她没有停下,想也不想,看也不看——这个关口,思考对她没有任何好处,而看一眼或许就会让她失去勇气——便把床单扯了下来。
皮克林又开始撞门了。尽管椅子再次撑住了(她不用回头也知道,因为如果椅子没撑住,他现在就会冲进来抓她了),却不知何处传来木头断裂的声音。
埃姆用床单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起来,一时间看上去就像N·C·怀斯画中将要走入暴风雪的印第安妇女。就在门被撞开的同时,她从玻璃窗破开的洞跳了出去。破洞边缘的几块碎玻璃划破了床单,但没有一块伤到埃姆。
“噢,你这该死的婊子!”身后皮克林的尖叫声近在耳畔,而就在这一刻,她飞了出去。
09
重力是万物之母。
儿时的她是个假小子,比起在门廊上与芭比和肯打发时间,她更喜欢在芝加哥郊区的家后面的树林里玩男孩们的游戏(最好玩的游戏名字很简单,就叫枪)。她穿着她的塔夫斯金短裤和无袖背心,头发在脑后扎成个马尾。她和最好的朋友蓓卡在电视上看伊斯特伍德和施瓦辛格的电影,而不是奥尔森姐妹。而看《史努比》时,使她们产生心理认同的也是那只大狗,不是威尔玛和戴夫妮。文法学校的两年里,她俩的午餐都是史努比饼干。
爬树当然是她们的保留活动。埃米莉依稀记得,有个夏天,她和蓓卡每天都待在自家后院的树上玩。那年,她们好像是九岁。除了父亲教她们怎么从树上跳下来的课程外,埃姆关于那个爬树夏天的清晰记忆就是每天早上,母亲都会把某种白色乳霜涂到她鼻子上,并对她说:“不许擦掉,埃米!”用她特有的“不听话你就死定了”的口气。
一天,蓓卡失去平衡,差点从十五英尺的高处掉到杰克逊家的草地上(也可能只有十英尺,但对女孩们来说,那段距离看上去简直像二十五……甚至五十)。她抓住了一根树枝才免于落地,但也只能挂在那里等人来救。
鲁斯蒂正在修建草坪。他踱过来一一是的,慢悠悠地踱过来,甚至还记得关掉了剪草机——伸出了双手。“放手。”他说。当时距离蓓卡放弃对圣诞老人的信仰刚刚过去两年,她仍然处于对人十分信任的年龄,闻言就放开了手。鲁斯蒂轻而易举地接住了她,接着又让埃姆从树上下来。他让两个女孩坐在树下。蓓卡还有些抽泣,埃姆也很害怕——她害怕的主要是大人们从此不让她爬树,就像禁止晚上七点后独自去街角的商店一样。
鲁斯蒂并没有给这项活动下禁令(如果埃米莉的母亲恰巧从窗口看到这一幕,肯定就会那样做了)。他所做的是教她们怎样从树上跳下来。然后,她们练习了近一个小时。
真是酷极了的一天。
跳出去时,埃米莉看到窗户离下面铺了石板的露台还有相当距离。也许只有十英尺,但当她裹着撕裂了的床单往下跳时,那高度看上去足有二十五。甚至五十。
放松你的膝盖,十六七年前,在那个爬树的夏天,也被称为白鼻子的夏天,鲁斯蒂曾经这样告诉她们。不要让它们承受冲撞。如果坠落点离地不是太远,十有八九会是膝盖承担冲撞,可那样的话你会骨折。屁股,腿,或是脚踝,最有可能是脚踝。记住,重力是万物之母。向她屈服。让她拥抱你。放松你的膝盖,然后屈身,翻滚。
碰到西班牙风格的红色石板的一瞬间,埃姆放松了她的膝盖。与此同时,她肩膀一歪,把全身的重量甩向左边,低下头,打了个滚。不疼——没有即刻出现的疼痛——但巨大的震动传遍了全身。她的身体就像是变成了一个空旷的井筒,被人往里丢了一件巨大而沉重的家具,但她仍然保持姿势,不让脑袋撞到石板上。她觉得自己没有摔断腿,不过这一点也只有等站起来才能确定。
她撞到一张金属材质的花园桌上,力道很大,把它撞翻了。然后她忐忑地试着站起来,不知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得住。幸而,她成功了。她抬起头,看见皮克林从破碎的玻璃窗里往外张望。他挥舞着手中的厨刀,脸因为愤怒而扭曲。
“停下!”他喊道,“站在原地,不许动!”
想得美,埃姆心里说。这个下午最后的雨滴已经变成了雾,让她扬起的脸庞布满露珠。好像天堂。她朝他竖起中指,并摇晃了几下以示强调。
皮克林咆哮着:“收起你的手,敢骂我,你这婊子!”说着把刀朝她扔过来。刀甚至都没靠近她,便啪的一声摔在石板上,又蹦落到煤气烤肉架下,刀刃和柄分开,成了两截。她再次抬起头时,窗户空了。
父亲的声音告诉她皮克林来了,但她不需要父亲的提醒也知道这点。她走到露台边——步履轻松,没有跛脚,她猜想可能是肾上腺素的作用——朝下看看。三英尺之下就是沙和海燕麦。比起她刚刚成功跳跃的高度而言,这根本就是小事一桩了。再过去就是海滩,她晨跑过无数次的地方。
她朝另一边公路所在的方向看去,立刻意识到那个方向是没什么指望的,那边丑陋的水泥墙太高了,况且皮克林正追过来。毫无疑问,他正追过来。
她用一只手撑住装饰性的砖墙,跳到了沙地上。海燕麦蹭得她大腿发痒,她拉住破烂的短裤,急于穿越碉堡和海滩之间的沙丘,边跑边不停地回头看。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突然,皮克林从后门冲出来,叫嚷着让她待在原地。他脱掉了黄雨衣,手里又拿了把利器。他一边在通往露台的小径上狂奔,一边挥舞着左手的利器。她看不清是什么,也不想看清。她不想离他那么近。
她能跑过他。不知为何,她从他的步态感觉到,他的速度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慢下来,不管他有多么疯狂,或是害怕被揭发的心理有多么强烈。
她想:好像我一直以来就是为了今天而训练的。
然而,到达海滩时,她差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差点往南跑,那样的话,不到四分之一英里,就会到达弗米利恩岛的尽头。当然,到那儿之后,她可以朝吊桥的门房求救(她会扯破喉咙喊救命),但如果皮克林对德凯·霍利斯做了什么——她担心事实就是如此——她就惨了。或许会有过路船只开过,她可以呼喊,但皮克林不会对此有所顾忌;此时,即使让他在无线电音乐厅的舞台上当众捅死她,估计他也愿意。
于是,她转而向北,从这里到小草屋是约两英里的空阔海滩。她蹬掉脚上的鞋,跑了起来。
10
她没意料到的是美感。
这不是她第一次于下午的暴雨之后在海滩上跑步。潮气在脸上和胳膊上堆积的感觉很熟悉,还有高涨的海浪声(正是涨潮时分,沙滩只剩下窄窄一条)和浓烈的味道:咸味、海草、花朵,甚至还有潮湿的木头。她本以为体会到的只能是恐惧——她认为身处险境正拼力一搏的人们会感到恐惧,尽管那危险通常(但并不总是)会被化解。她没意料到的是美感。
自海湾起了雾。海水是幽暗的绿色,海浪一层层向岸边涌来。鱼儿肯定在逃亡,因为有一群鹧鸪正在大快朵颐。她目力所见只是些投射的阴影,折翅而立或在水面啄食。近处几只立于海面、上下起伏的鹧鸪看上去像假鸟一样,却在注视着她。左边,太阳像个橙黄色的小硬币,无精打采地朝这边看着。
她担心自己的小腿会再次抽筋——那样的话,她就完了。但它应该已经习惯了,它足够柔软,虽然有点过热。比起小腿,更让人担忧的是后腰,每跑三四步就会刺痛,二十几步过去必定更厉害地发作一下。她心里默默地跟它说话,哄它,许诺它等一切结束、她身后野兽般的疯子被顺利关进科利尔县的监狱后,她会给它泡热水澡并指压按摩。似乎有点作用。要么是她的劝诱生效了,要么就是跑步本身就是一种按摩。她有理由相信后者。
皮克林又吼了两次让她停下,随后再没出声,全力追逐。她回头看了一次,判断他在大约七十码之后。雾气弥漫,将近傍晚,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那件红色的艾索德球衫。第二次回头时,他的身影变清晰了一些,她能看见那条沾了血迹的卡其短裤。五十码。可他在大喘气。很好。大喘气就好。
埃米莉跳过一根冲到岸边的浮木,短裤滑了下来,差点把她绊倒。她气急败坏地把它提上来,满心希望能有根抽绳让她把短裤拉紧,哪怕用牙咬住都行。
身后又传来一声喊叫,她觉得叫声里除了愤怒,还有恐惧,听上去就好像皮克林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次不能如愿了。她怀着希望冒险回头去看。希望没有落空,皮克林被刚刚她跳过的那段浮木绊倒,跪在了地上,新武器掉在身前,在沙地上形成了一个X。看来是剪刀了。厨用剪刀。那种用来剪断软硬骨头的大剪刀。他抓起它,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
埃米莉继续跑,隔一小会儿就稍微加速。这并非她的计划,但她也不认为这是她的身体在自作主张。身体和思维之间还有某种力量在干预。那部分的她现在想要掌控局面,埃姆听之任之。那部分想让她一点点加速,几乎是隐蔽的,以防身后的畜生意识到她在做什么。那部分想引诱皮克林加速以保持和她之间的距离,甚至稍微缩小差距。那部分想耗尽他的力气,累垮他。那部分想听到他喘粗气,呼吸困难。甚至咳嗽,如果他平时抽烟的话(似乎太过奢望了)。她会把自己放到超速挡里,她已拥有了超速挡,之前却极少使用;出于某种原因,使用那一挡总像是挑衅命运——就像是艳阳高照的天气中插上蜡制的翅膀。然而,现在她别无选择。而若说她挑衅了命运,也是从她最初扭头朝碉堡铺了石板的院子里看了一眼开始的。
当我看见了她的头发,我又有什么选择?也许是命运挑衅了我。
她继续跑着,双脚在沙上留下了印记。
再次回头时,她看见皮克林离自己只有四十码。但四十码是没问题的,结合他涨红而吃力的脸色来看,四十码没有问题。
西边,就在头顶,云层以热带特有的迅疾速度裂开了缝,立刻将灰蒙蒙的雾气变成了炫目的白色,云中透出的缕缕阳光在沙滩上投下了点点斑驳。迈步问,埃姆就在一个光斑中进出;身处其中时,她感觉到潮湿的热力,而重新进入雾中时,温度又马上下降了,就像冷天经过开着门的自助洗衣房。在她的前方,天空露出了朦胧的蓝色,像是一只猫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蓝色的上方跃出了两道彩虹,每一道的颜色都耀眼而分明。彩虹的西端穿人已不甚完整的雾障,投入了海水;朝大陆弯曲的一端则消失在棕榈树和蜡白色的马鞭草中。
她的右脚在左脚踝上磕了一下,身体往前一栽,差点摔倒,踉跄了几步才恢复平衡。但现在,他离她只有三十码了,三十码就太危险了。没有时间看彩虹了。再不干正事,那恐怕就是她这辈子看到的最后的彩虹了。
就在再次抬头向前时,她看到一个男人站在及脚踝深的海水里,正盯着他俩。他只穿了一条毛边棉布短裤,脖子上搭了一条浸湿过的红毛巾,皮肤是棕色的,头发和眼睛则是黑色,个头不高,体格却十分结实。他从水里走出来,她看出了他脸上关注的表情。噢,感谢上帝,她能看出他的关注。
“救命!”她大叫,“救救我!”
关注的表情加深了。
“Senora? Que ha pasado? Que es lo queva mal?”
她会一点西班牙语——只言片语而已——可听到他的声音后,就那一点也从她的脑子里跑掉了。不过没关系。几乎可以确定,他是某所大宅里的运动场看管员,借着下雨来海湾凉快一下。他也许没有绿卡,可救她的命并不需要绿卡。他是个男人,显然很强壮,而且不冷漠。她扑进他伸出的手臂中,感觉到他身上的水沾湿了她的皮肤和衣服。
“他疯了!”她冲着他的脸喊道。她能够这样做,是因为他俩个头几乎一样高。此时,一个西语单词及时钻进了她的脑子,一个在此种状况下非常宝贵的词,她想。
“Loco!Loco,loco!”
男人转过身,一只胳膊紧紧地搂住她。
埃米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见了皮克林。皮克林咧嘴笑着,笑容很亲切,并带着歉意,就连短裤上的血迹和他肿胀的脸也没有削减笑容的说服力。最糟的是,剪刀完全不见踪迹。他的双手——包括曾被割伤、现在拇指和食指间血已凝固的右手——空无一物。
“Es mi esposa。”他说。他的口气也是抱歉的——有同样的说服力——和他的笑脸一样。即使他粗气连连,看上去也没什么不对劲。
“No te preocupes. Ella tiene……”他的西班牙语也说不下去了,或者这也只是表象。他摊开手,仍然笑着。
“问题?她有问题?”
说西班牙语的男人一下子明白了,释然地说:“Problemas?”
“Si。”皮克林赞同道。然后,他把一只手举到嘴边,做了一个从瓶子里喝水的动作。
“啊!”男人点点头。“Dreenk!”
“不!”埃姆惊叫着,她看出这个男人似乎要把她推向皮克林的怀抱,摆脱这个意想不到的problema和这位意想不到的夫人。她朝男人脸上哈了一口气证明自己没有喝酒。接着,灵光一闪,她指指自己肿胀的嘴唇。
“Loco!他做的!”
“不,她自己弄的,伙计,”皮克林说,“好了吗?”
“好。”男人点点头,却并没有把埃米莉推向皮克林。他似乎无法断定。埃米莉又想起一个词,从某个儿童教育节目中学来的——很可能是和形影不离的蓓卡一起看的——当她没看《史努比》的时候。“Peligro。”她强迫自己不要叫喊。
疯狂的妻子们才叫喊。她盯住男人的眼睛。
“Peligro。他!Senor Peligro!”
皮克林笑着伸手拉她。和他这么近距离(就像干草捆扎机突然长出了手),埃米莉恐慌极了,不管不顾地用力一推。皮克林本身还在喘着粗气,加上没有防备,虽然没摔倒,却往后跌了一步,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剪刀从他后腰的裤带间掉了下来。一时间,三个人都瞪着沙地上那个金属的X。只听见海浪单调的咆哮和雾气中传来的几声鸟叫。
11
她起身又跑了起来。
皮克林亲切的微笑——他一定向许多“侄女”展现过——再度浮现。“我可以解释,但我会的单词不够。完全合理的解释,知道吗?”他像人猿泰山般拍了拍胸膛,“不是Senor Loco,不是Senor Peligro,明白吗?”这话原本可能有效的。
然而,他接着指指埃姆,仍然微笑着,说:“Ella es boboperra。”
她不知道什么是bobo perra,但说这句话时,他的表情变了。主要是他的上嘴唇,先是皱起来,后又抬起,像一条狗吠叫时的样子。男人一把将埃姆推到后面。并非完全是身后,但也差不多,而这个动作的含义很明显:保护。接着,他弯下腰,去捡沙地上那个金属的X。
如果他先伸手,再把埃姆推到后面,或许还有希望。但皮克林敏感地觉察到情势有变,先行弯腰去抢剪刀。他抓到剪刀,双膝跪地,把刀尖扎进了拉美人沾满沙的左脚上。男人痛得大叫起来,眼珠瞪得大大的。
他去抓皮克林,但皮克林朝旁边一倒,接着爬起来(还是那么迅速,埃姆想),闪到了一边,紧跟着又扑了回来,一只胳膊抱住了拉美人的肩膀,把剪扎进了他的胸膛。拉美人想挣脱,但皮克林力量很大,把他抓得牢牢的,刺了一下又一下。刀口并不深——皮克林刺得过快——但血喷得到处都是。
“不!”埃米莉尖叫,“不,停下!”
皮克林转过身看了她一眼,眼睛明亮,带着难以名状的神情。然后,他把剪刀深深刺人拉美人的嘴巴,直到不锈钢的握手敲到男人的牙齿。“好了吗?”他问,“好了吗?这样好了吗?这样你才能明白,对不对?”
埃米莉四处张望,想找到哪怕一根浮木来攻击他,但四周什么都没有。而当她再次看过去时,剪刀正从拉美人的一只眼睛里扎出来。他慢慢地倒下了,几乎像在躬身敬礼。皮克林和他一起弯下腰去,用力地想把剪刀拔出来。
埃姆大叫着冲向他。她低下肩膀,撞在他的肚子上,在此紧要关头,感官的某处竟然还能意识到这是个柔软的肚子——被无数美味珍馐滋养过的肚子。
皮克林被撞得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对她怒目而视。她刚要退后,却被皮克林抓住了左腿,指甲掐进了她的肉里。旁边,拉美男人躺在皮克林的一侧,浑身是血,不停抽搐。三十秒前英俊的那张脸现在只能辨认出鼻子。
“来这里,珍小姐,”皮克林说着把她拽向自己,“让我陪你玩玩,好吗?你喜欢玩,是不是,贱人?”他很强壮,尽管埃姆的双手死死抠住沙地,他还是逐渐占了上风。她能感觉到从他嘴里呼出的热气喷在脚上,接着是他的牙齿狠狠咬在她的脚跟上。
她从未感受过这样的疼痛;疼得就连海滩上的每粒沙子都在她睁大的眼睛里纤毫毕现。埃姆尖叫着伸出右脚往后一踢。多半靠了运气——瞄准这回事已经超越了她现在的能力——她踢中了他,而且力道很大。他嚎叫了一声(压抑住的嚎叫)。埃姆左脚跟上针扎般的剧痛忽然消失了,如开始时那般迅速,只剩下了灼烧感。皮克林脸上不知哪个部位断裂了。她既感觉到,也听到了。她猜是他的颧骨,也可能是鼻子。
她打个滚,双手和膝盖撑着地。手腕立刻痛起来,几乎能和刚才脚上的疼痛相比,即使撕坏了的短裤再次从臀部滑落,她也没有在意。她抬起头,像个在跑道上等待发令的运动员,然后起身又跑了起来,这次却只能一瘸一拐。她朝水边跑近一些,脑袋里充满了混乱的思绪(比如,她现在一定像某部老西部片里的瘸腿老二——这样的想法会在她脑中一闪而过),但求生的意识仍然足够清醒,让她希望脚下的沙能更坚硬一些。她再次发狂地拽了一下滑落的短裤,才发现双手满是血和沙。她抽泣着依次把两手在T恤上擦了擦。尽管不抱太大希望,她还是回头看了看。希望果然落了空,他又追上来了。
她拼了命地往前跑,沙子——她所跑之处的沙子又凉又湿——稍稍减轻了脚跟的灼烧感,但她的速度还是远不如前。她朝后看看,发现他在拼尽全身力气进行最后的冲刺,两人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她的前方,彩虹逐渐散去,天气变得愈发明亮和炎热。
虽然用上全力,她也知道还不够。她可以跑赢一个老妇,她可以跑赢一个老翁,她可以跑赢她可怜的、伤心的丈夫,但她跑不赢背后那个疯狂的混蛋。他会追上她的。她想找到等到那时可以用来袭击他的武器,却一无所获。她看到了烧剩下的篝火,就在沙丘和海燕麦与沙滩接壤处的下方,但那离她和海水都太远。如果她转往那个沙子更软、更容易把脚陷进去的方向,只会让自己更早被捉住。水边的情形就已经够糟糕了。她听到他越来越近的喘息声和用破了的鼻子把血往回吸的声音。她甚至听到了他的运动鞋踩在湿沙上的摩擦声。她是多么渴望能碰到什么人来解救她啊,以至于一时间她出现了幻觉,看到了一个高大的白发男子,有着大鹰钩鼻和粗糙的深色皮肤。她马上意识到那是父亲的形象——她最后所怀抱的希望——接着,幻觉就消失了。
他近得可以伸手抓她了。他的手拍到了她T恤的后背,几乎抓住了。而下次,他不会再错过。她冲进水里,海水先是没过了她的脚踝,接着是小腿。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一条路,也是最后的。她有一个想法——模糊而不成形的——要么从他身边游开,要么在水中面对他,这样他们的身体条件能更相当一些;最起码,水可能会减弱剪刀攻击的力量,只要她到达够深的地方。
她还没来得及扎入水中开始划水——甚至还没来得及到达水能没及大腿的位置——他就抓住了她T恤的后脖颈,用力把她往后面岸边的地方拽去。
埃姆越过自己的左肩膀看见了那把剪刀并抓住了它。她想拧转身体,却没有成功。皮克林牢牢地站在及膝深的海水中,两腿分开,双脚在退潮的海水中纹丝不动。挣扎中,她被他的一只脚绊倒,摔在他身上。他俩一起倒在了水里。
即使是在浑身湿透的混乱局面中,皮克林仍然做出了迅速而清晰的反应:他又推又跳,痉挛般地拨水。真相像黑暗中的烟火一样在她脑中炸开。他不会游泳。皮克林不会游泳。他在墨西哥湾边上有套房子,却不会游泳。然而,这也说得通。皮克林在弗米利恩岛的活动都局限在室内。
她翻滚着离开他身边,他却没有做出试图抓住她的反应。他坐在齐胸的海水中,由于暴风雨的影响,海浪仍然很疾,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挣扎着站起身来并努力在他从未学会如何应对的介质中呼吸这件事上。
如果愿意浪费自己的呼吸,埃姆本可以对他说几句。她会说,要是我早知道你不会游泳,我们就能早点结束。那可怜的人就不会送命了。
然而,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涉水向前,伸出手,抓住他。
“不!”他大叫一声,双手慌乱地击打她。他两手空空——肯定是摔倒的时候把剪刀掉了——而且惊慌失措,甚至忘了握拳。
“不,不要!放开我,婊子!”
埃姆没有放手,反而把他往更深处拽去。如果不那么恐慌的话,他就能毫不费力地挣脱她,但他就是无法做到。这时,她意识到他很可能不只是不会游泳,还说不定有某种病态性的恐惧。
什么人明明恐水还要在海湾买套房子?不是疯子是什么?
这让她真的笑了出来,尽管他还在不停地打她,疯狂挥动的双手先是拍在她的右脸,接着又重重地打在她半边脑袋上。奔涌过来的绿色海水灌进她的嘴里,她扑地吐出来,又继续把他往深处拽。此时来了一个大浪——平缓的,如玻璃般,只有顶部的泡沫开始炸裂——于是她把他的脸朝着浪头,推了进去。他的尖叫变成了窒息的汩汩声,身体埋入浪中后,连那个声音也消失了。他在她手下又扭又跳,死命挣扎。大浪盖过了她的身体时,她屏住呼吸。
一时间,两人都被水淹没,她看见他的脸拧成了一张混杂着惊骇和恐惧的白色面具,非人般扭曲,也许这才算还原了他的本来面目。绿色的水中,星河般的沙砾将他俩隔开,一条看不清形状的小鱼忽上忽下地游过。皮克林的眼球从眼窝中突了出来,短发在水波中漂荡。这就是她看到的。她密切地观察着,直到银色的水泡从鼻子里冒出来。当漂荡的头发改变了方向,由佛罗里达转向德克萨斯时,她用尽全力将他一推,放开了手。然后,她脚蹬住铺满沙的水底,往上一窜。
她升人了明亮的空气中,大口喘着气。她贪婪地呼吸着,同时一步步向后退。即使离岸很近,在水中行走也不容易。退潮的海浪冲刷着她的臀部和两腿问,势头堪比回头浪。这样看来,浪头还会把他推得更远。更远处浪更大,就算是游泳高手也没有多少生机,除非他埋头朝旁边游,慢慢迂回才能绕回安全地带。
她艰难地迈着步子,突然失去了平衡,跌坐下来,又一个浪头把她浇透。这感觉好极了。凉爽,而且感觉好极了。自从艾米夭折后,她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事实上,比好还要好;身体的每一处都在疼,她明白自己又哭了,但她觉得很神圣。
埃姆挣扎着站起来,T恤滴着水,粘在她身上。她看到某个蓝色的东西漂走了,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那东西,才意识到她的短裤掉了。
“没关系,反正也坏了,”她说。向海滩往回走时,她笑了出来。水先是没到膝盖,再是小腿,最后,只有她的脚浸在水里。她可以这样站很长时间。冰冷的海水几乎使脚跟的灼烧感消失了,她据此断定盐对伤口有好处。是不是有人说过,人类的嘴巴是世界上最容易滋生细菌的地方呢?
“是的,”她依然笑着,“但到底是谁——”
这时,皮克林尖叫着浮出水面。他现在距岸二十五英尺,疯狂地挥舞着双手。
“救救我!”他大叫,“我不会游泳!”
“我知道。”埃姆说。她向他挥手,祝他一路平安。“而且你说不定会碰到鲨鱼。德凯·霍利斯上周告诉我鲨鱼在活动。”
“救——”一个浪头淹埋了他。埃姆本以为他不会再浮出来,但事实相反。他现在离岸三十英尺。至少三十。“——命!求求你!”
他的活力让人吃惊,特别是考虑到他现在的做法——两条胳膊拼命拍水,好像他能像海鸥一样飞走似的——只能火上浇油,但他离岸越来越远,而海滩上没有任何人能救他。
没有人,除了她。
虽然确信他绝无可能回来,她还是跛着脚走到那堆烧剩下的篝火旁,捡了最大的一根残木。然后,她站在那里,看着海面,影子长长地拖在身后。
12
我觉得我宁肯那样想。
他支撑了很长时间,她无法准确知晓到底多久,因为表被他拿走了。过了一会儿,他停止了尖叫。接着,他就只剩下暗红色艾索德球衫上的一个小白点和一对想要飞起来的胳膊。再然后,他突然消失了。她本以为还会再一次看到他的一条胳膊,像潜望镜般浮上来,挥动几下,但什么都没有。
他就这么不见了。她竟然有些失望。稍后,她会变成原来的自己——或许是更善良一些的自己——但现在,她只想看到他继续受折磨。她想让他在恐惧中死亡,慢慢地。为了妮可和妮可之前可能存在的所有的侄女们。
我现在也算其中一个吗?
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她是。最后一个。拼尽全力奔跑的那个。活下来的那个。她在篝火灰堆的旁边坐下,扔掉手里烧焦的断木。话说回来,那段木头本来也就不会有什么杀伤力;很可能打第一下时就会像画家手中的炭棒一样碎掉。太阳的红色越来越深,点燃了西边的地平线。很快,地平线上就会烧起火来。
她想到了亨利。她想到了艾米。什么都没有了,但曾经拥有过那像海滩上的双层彩虹般美丽的东西,知道自己拥有过,并还能记得起,就已经很好了。她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很快,她就要站起来,走回小草屋,给他打个电话。但现在不。还不到时候。现在,只要坐在这里,脚埋进沙里,用疼痛的胳膊抱住膝盖,就够了。
海浪又涌了过来。不管是她撕坏了的蓝色短裤还是皮克林的红色高尔夫球衫都不见踪迹。大海把它们都收走了。他淹死了吗?她认为那是最有可能的结果。然而,他下沉得那么突然,连最后的挥手都没有……
“说不定是什么东西把他拖下去了,”她对着渐暗的天色说,“我觉得,我宁肯那样想。上帝才知道为什么。”
“因为你是人,亲爱的,”父亲的声音响起,“仅此而已。”她觉得父亲说的是对的,答案就这么简单。
若是在恐怖电影中,皮克林会再露一次面:要么咆哮着钻出海浪,要么就会在她卧室的衣柜里等着;等她回到家,就会看到浑身滴水但仍然活蹦乱跳的他。然而,这不是恐怖电影,而是她的生活,她平凡的生活。她会继续过自己的生活,从跛着脚长途跋涉,回到那栋门前草地上有个戴红帽的侏儒塑像的房子开始。她会从塑像下的苏克里兹润喉糖盒子里取出钥匙。她会使用那栋房子和里面的电话。她会给父亲打电话。然后是警察。稍后,她想,她会给亨利打电话。她猜想亨利仍然有权知道自己一切平安,尽管他不会永远拥有这个权利。也或者,她猜想,他根本不想要。
海湾,三只鹧鸪俯冲下来,在海面轻轻一掠,重又飞起,向下观望。她屏住呼吸,看着它们在橘红色的空气中达到完美的平衡。她的脸——上帝仁慈,她并不知道——和那个本可能活下来、也喜欢爬树的孩子一模一样,那三只鸟收起翅膀,一起扎进水里。埃米莉鼓起掌来,尽管这弄得她肿胀的右手腕很疼。
她哭着喊:“嗨,鹧鸪!”
然后,她用胳膊擦擦眼睛,把头发捋到脑后,站起身来,踏上了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