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章 索米斯上巴黎
索米斯很少出门旅行;十几岁时曾经随父母和维妮佛梨德兜过一个“小圈子”——布鲁塞尔、莱茵河、瑞士,然后经过巴黎回家;二十七岁那一年,自己刚对油画发生兴趣,曾经在意大利耽过五个星期,看看文艺复兴博物馆——觉得有点名不副实;回来时在巴黎耽了两个星期,什么都没有看;象法国人这样一个极端自我中心、极端“外国气”的民族,把一个福尔赛放在他们当中,必然会是如此。他的法文还是在中学时代学的,那些人说话他也听不懂;觉得在人前还是沉默为上;不至于弄得象个傻瓜。男人的衣服样子他看了就不喜欢,轿式马车他也不喜欢,戏园子就象蜂窝,美术馆一般蜜蜡气味。他做人又太小心,而且胆也太小,因此巴黎的另外一面,福尔赛家人称做的秘密趣味的一面,也不敢去涉足;收藏家找的那些油画——休想捞得到半张便宜货!正如尼古拉说的一句口头禅一样——都是些一毛不拔的人。他回来时心里很不痛快,说巴黎被人捧得过头了。
有这些缘故,所以一九○○年他上巴黎时,在他还是第三次见识这个文明的中心。这一次可是移樽就教,因为他觉得自己现在比巴黎的文化程度高,而且可能真正是如此。还有,这一次他是抱有固定的目标来的,并不是上这座艺术修养和伤风败俗的神庙来顶礼膜拜,而是为了进行自己的法律事件,老实说,他所以去是因为事情已经再不能看作是儿戏了。侦察老是那样进行下去,可是永远没有结果——没有结果!乔里恩从来没有回过巴黎,除了他之外更没有别的“嫌疑犯”!由于近来忙着接许多关系私人秘密的新业务,索米斯愈加觉得一个律师的名誉关系多么重大,可是到了晚上,或者闲暇的时候,想到光阴飞逝,钱财滚滚地进来,然而自己的前途却照样“动弹不得”。自从那次马法金解围的夜晚之后,他就觉察到有个“傻头傻脑的年轻医生”追随安耐特的左右。他有两次撞见这家伙——一个高高兴兴的小傻瓜,顶多不过三十岁。再没有比看见人高高兴兴更使索米斯生气的了,这是一种下流的、华而不实的品质,毫无事实的根据。总之,在欲望和希望的夹攻之下,索米斯已经愈来愈吃不消了,近来他的念头又转到伊琳身上,想到她也许发觉有人在钉自己的梢。就因为这个缘故,他最后决定亲自上巴黎去看看;再一次设法破除她对自己的厌恶,破除她拒绝重新使自己和他的前途比较顺当的决心。如果他再失败了——那么,他就要看看她平时究竟怎样过的!
他在古马丁街找到一家旅馆,旅馆里简直没有人讲法文,对于福尔赛是再适合没有了。他也没有定下什么步骤;他不想惊动她;但要想个方法不给她机会避不见面。第二天早上,天气非常之好,他就出发了。巴黎是一片欢乐的气象,五星形上面照着大太阳,索米斯看了简直着恼。他庄重地在路上走着,鼻子抬得微微偏向一边,显出真正的好奇心。他现在也愿意懂得一点法国的风俗人情,安耐特不是法国人吗?这一次旅行的确可以有不少收获,只要他有办法去取。在协和广场时他就是处在这样的健康心情下,有三次几乎被马车撞倒。皇后道到了;伊琳的旅馆就在这里;到得未免太快,因为他还没有决定下一步怎么办呢。过河到了对岸,他从一片筱悬木叶子中间望见旅馆的白房子,很是悦目,挂着绿色的遮阳帘。想想上旅馆去找她太危险,还是在露天的场合不期而遇要好得多;索米斯就找了一条长凳坐下,从这里正好留意着旅馆门口。时间还不到十一点,人不可能已经出去了。筱悬木的影子中间日光照在地上就象一滩滩的水,一些鸽子昂然走着,或者在剔羽修翎。一个穿蓝上衣的工人打从这里经过,从装午饭的纸包里扔些面包屑给鸽子吃。一个头上扎缎带的小女佣领着两个打辫子、穿绉边衬裤的小女孩过去了。一辆马车纡回地驶了过去,车夫穿一件蓝上衣,戴一顶又黑又亮的帽子。在索米斯眼中,这一切好象全都有一种做作神气,虽则入画,可是已经不入时了。法国人真是一个戏剧性的民族!他想到自己被造化捉弄到异域来这样东飘西荡,很觉得委屈,就点起一支自己的名贵的香烟来。这种外国生活敢说伊琳过得很开心呢;她从来就不是真正的英国味儿——连外表也不象!他开始盘算起那些绿遮阳帘下面的窗子,不知道哪一扇会是她的窗子。这次来找她谈话原是企图攻破她那道骄傲顽固的防线的,这些话怎么样措辞呢?他把烟头向一只鸽子扔去,心里想,“这样永远坐在这里想空头心思总不成。还是不要等吧。下午再来看她。”可是他仍旧坐下去,听见敲十二点,敲十二点半。“既然等了,”他想,“就等到一点钟。”可是就在这时候,他惊得跳起来,又缩起头颈坐下去。旅馆里出来一个穿奶油色衣服的女子,打了一顶淡褐色的阳伞正要出门。偏偏就是伊琳!他等她走远了,不至于望得见是自己时,才起身跟在她后面走去。她就象没有固定目标似地在路上闲荡!要是他的记性没有错的话,她是朝着波隆森林的方向去的。至少有半小时他都是远远地在马路对面尾随着她;后来望见她走进森林。难不成真是跟人碰头吗?也许是什么狗法国人——《漂亮的朋友》之流,成天没有事情做,就是缠着女人——原来那本小说他过去看过,看起来很困难,又厌恶,又觉得有趣。他沿着一条绿荫小路紧紧跟在后面,有时候路转弯时就会望不见她。这时候,他忽然想起多年前一个晚上,自己对伊琳和小波辛尼含着火一样的妒意,在海德公园里从这棵树后面溜到那棵树后面,从这个座位窥视到那个座位,在那里盲目地、非常可笑地到处搜索。小路转了一个大弯,他急忙赶上去,只见伊琳正坐在一处小喷泉前面——一座尼奥比的绿铜像;长发一直遮到苗条的臀部,在凝视着她向着哭泣的一泓清泉。这样突然间和伊琳碰个正着,使他来不及转身脱下帽子,就擦了过去。
伊琳并没吃惊。她永远是极端的镇定——这一点最使他佩服,也最最使他不痛快,因为他永远猜不出她心里想些什么。她可觉察到有人尾随她呢?这样若无其事的派头使他非常生气;也不屑解释自己怎样跑来的,只指指那座悲伤的小尼奥比说:
“这个像还不坏。”
这时候,他才看出她是竭力故作镇定。
“刚才我不想吓着你,所以没有招呼;你常上这儿来吗?”
“常来。”
“太冷清一点。”他话才说完,一位女太太逛过来,停下来看一会铜像,又走了。
伊琳眼睛望着那个女子的后影。
“不冷清,”她说,用阳伞捣捣地,“从来不冷清,总有个影子跟着你。”
索米斯懂得这话的意思;他狠狠望着她,叫道:
“哼,这是你自作自受,你要没有影子跟你还不容易,伊琳,回家吧,影子就没有了。”
伊琳大笑。
“不许笑!”索米斯大声跺着脚说:“这是不人道的,你听我说!有什么条件你可以提出来的,只要你肯回家?如果我答应你单住——隔这么一个时候来看看你,行吗?”
伊琳站起来,脸上和身上忽然射出愤怒。
“没有条件!没有!没有!你可以一直追到我死,我也不回去。”索米斯弄得又难堪又生气,反而畏缩起来:“顾上一点面子!”他厉声说,两个人站着不动,望着小尼奥比,日光把尼奥比的绿色肌肤晒得通亮。
“那么,这是你最后的回答,”索米斯说,两只手紧紧勒着,“你把我们两个人都判了死刑了。”
伊琳头垂下来。“我没法回去。再见!”
索米斯一股怨气从头顶上冒出来。
“住嘴!”他说;“你听我讲几句话。你给我一个神圣的誓言——你给我一个辨士的妆奁也没有。我能够买给你的东西你全有了。你毫没来由就背弃你的誓言,你害得我被人家当作笑话讲;你连孩子都不给我生一个;你把我丢在泥坑里;你——你现在还使我不能忘情,所以我要你——我要你。你想想你自己成了怎样的人了?”
伊琳转过身来,脸色雪白,眼睛里燃着怒意。
“上帝把我造成这个样子,”她说;“你要说坏,就说坏吧——可是还没有坏到要把自己送给一个她仇恨的男人。”
她走开了,日光照得她头发闪闪的;而且好象把她那件紧腰身的奶油色衣服从头到脚都抚爱到了。
索米斯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仇恨!”这样不留余地。这样原始的两个字,使他的整个福尔赛性格都在发抖。他深深诅咒着,向着她走去的相反方向大踏步走去,那位女太太正逛回来,索米斯和她撞个满怀——蠢货,钉梢的蠢货!
没有一会,他在林中深处已经走得汗流浃背了。
“好吧!”他想,“现在她对我一点顾惜没有,我对她也不用有所顾惜了。今天我就要给她颜色看,叫她知道她还是我的妻子。”
可是在回旅馆的途中,他又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些话讲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总不能在大庭广众之间闹起来;不能在大庭广众之间闹起来,他又能够有什么作为呢?他简直对自己的死皮赖脸着恼起来。本来就不该对她那么重视;可是他——唉!都是咎由自取。旅馆里游览的人川流不息地在他面前走过,手里拿着游览指南,他坐在那里午饭也没有吃,却感到一种极度的沮丧。捆得动弹不得!他的整个一生就这样糟蹋掉,所有的本性,所有正正经经的欲望都被封闭起来,束缚起来,所以弄到如此,全因为造化捉弄他在十七年前全心全意爱上了这个女人——真是全心全意,弄得他到现在对任何女子都没有一点真心真意!那一天碰见她真是倒楣;而且偏偏就看不出她是这样一个害人精的维纳丝,真是瞎枯了眼睛!可是,他眼睛里看见的仍旧是日光照着的那件紧腰身的中国绸衣服;他发出一声呻吟,正好被一个经过他面前的游人听见;那人心里想,“这人病了!我来看看。啊呀,我今天午饭不知吃了些什么啊!”
下午,他在歌剧院附近一家咖啡店门口坐着,用一根麦管饮着面前的柠檬茶,忽然来了一个恶念头,决定到她旅馆里去吃晚饭。她如果在场,就上去跟她说话;不在,就给她留个条子。他回到旅馆里小心换上晚餐服,写了下面的条子:
你跟乔里恩那个家伙的风流逸事反正我已经知道了。你再搞下去的话,我就把什么事情都翻出来,叫他无地自容。
索·福
他把便条封好,可是没有写信封。她现在又用娘家姓了,真是无耻;写她的娘家姓他不甘心,写福尔赛的姓又怕她信也不看就拿来撕掉。他随即出了旅馆,穿过许多尽是寻欢作乐人的辉煌街道,到了她的旅馆;在餐厅的一个远角落找到位子坐下,从这里所有的进口和出口都看得见。她没有在。他晚饭吃得很少,吃得很快,而且一直留意着。她没有来。他在客座里慢吞吞饮着咖啡,又喝了两杯白兰地。可是她还是没有来。他走到旅客牌的地方看看上面的名字。十二号,就在二楼!他决定亲自把便条送上去。上了铺红地毯的楼梯,走过一间小客座;八号——十号——十二号!敲门呢,还是把便条从门底下塞进去,还是——?他鬼鬼祟祟向周围看一下,就去转门钮。门开了,可是走进一点还有一道门,他在门上敲敲——没有人答应。里面门锁着,而且紧贴地板,连便条都塞不进。他把便条揣在口袋里,立了一会,耳朵倾听着,肯定她大概不在家了。忽然拔起脚走了,经过小客座,下了楼梯,到了柜台面前站住。
“请你把这个条子交给海隆太太好吗?”他说。
“海隆太太今天动身了——下午三点钟忽然走的。家里有人病了。”
索米斯嘴嘟起来。“噢!”他说;“你们知道她的住址吗?”
“不知道,先生。想是英国。”
索米斯把便条收回口袋,出了旅馆,叫住一辆过路的敞篷马车。
“随便去哪儿!”
车夫显然不懂得他说的什么,笑了笑,就扬起鞭子。索米斯就这样坐在那辆黄色轮子的小敞篷马车里跑遍了星形的巴黎;马车东停一下,西停一下,同时来一句“是这儿吗,先生?”“不是,再走!”终于车夫完全付之绝望,一任那辆黄色轮子的马车在那些平门面、百叶窗的高房屋和筱悬木的大街上飞驰着——就象荷兰人的鬼船一样。
“就象我的一生,”索米斯想,“没有目的,尽是向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