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造化川流幽幽,

叶西丝河①蒙蒙……——

丁尼生《毛黛》(1855)——

①叶西丝是古代埃及神话中的造化女神,被看作是明月。丁尼生诗中提及的叶西丝是指流经牛津的一段泰晤士河,与埃及神话并无关系。

②葛利叶和巴特都是当代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家。

对于上面的两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我所讲的这个故事纯粹是想象。我所塑造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之外根本不存在。假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装作了解我笔下人物的思想和内心世界,那只是因为我所采用的是我的故事进行的那个时代被广泛采用的传统写法(就连某些词汇和“语气”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小说家仅次于上帝,他可能并不是无所不知的,但他要装出无所不知的样子。可是我生活在阿兰-罗伯-葛利叶和罗兰-巴特②的时代,倘若此书也要作为一本小说的话,那它就不可能是当代意义上的小说了。

由此看来或许我是在写一本换了位置的自传,或许我现在正住在我的小说所描写的某幢房子里,或许查尔斯就是我乔装的。或许本书只是个玩笑罢了。象莎拉那样的现代女人是有的,可是我一向不理解她们。或许我只是在给你一本以小说形式写成的论文集。或许我不应该在每一节前引用卷头语,而应冠以这样的标题:“在生存的水平线上”,“进步之梦幻”“小说形式发展史”,“论自由的缘起”,“维多利亚时代被遗忘的某些方面”,等等。

或许你认为小说家只要准确地牵动线绳,他的木偶们便会活龙活现地表演起来,还会根据要求来说明它们的动机和目的。话到此处(第十三章——阐述莎拉的真实思想状态),我很想把一切——或者说一切重要的事情——都告诉你。可是我蓦地发现,我很象置身于清冷的春夜里的人,正站在草坪上,注视着莫尔伯勒楼上那个昏暗的窗口。我深知,在本书的现实环境中,莎拉无论如何也不会擦去眼泪,探出身来,用一章的篇幅讲些别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弯弯的月亮升起的时候,要是她瞥见我站在那儿,她必定会抽身而去,消失在房间的黑影中。

不过,我是个小说家,不是站在草坪上的人——我能够跟踪她到我愿意跟踪的地方吗?请不要忘记,可能并不等于允许。丈夫常有可能杀死妻子,妻子也有可能杀死丈夫,杀人后便溜之大吉,可是他们并不那样做。

你可能以为小说家都事先拟好计划,然后按计划写作,这样,第一章所预言的未来事件到第十三章时一定会成为现实。其实,小说家著书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为金钱,为名声,为父母,为朋友,为写书评的人,为自己热爱的人;出于虚荣,出于自豪,出于好奇,出于乐趣。说到出于乐趣写作。他们就象制作家具的技术工人一样喜欢制作家具,象醉汉一样喜欢饮酒,象法官一样喜欢断案,象西西里人一样喜欢从背后向敌人开一枪。写小说的原因之多足可以写成一本书,而且它们都是真实的,当然这些原因对某个作家来说并非都对得上号。只有一个原因适用于一切小说家:我们都希望尽可能把世界塑造得象现实世界一样真实,但又跟现实世界不完全相同,也不同于过去那个世界。这就是我们不能有计划的原因所在。我们知道,世界是个有机体,而不是一部机器。我们还知道,一个塑造出的真实世界必须独立于其塑造者。一个计划的世界(一个充分显示出计划性的世界)是一个僵死的世界。只有在我们笔下的人物和事件开始不受我们的约束时,它们才开始变得活生生的。当查尔斯离开站在悬崖边缘的莎拉时,我命令他直接回莱姆镇去,可是他并没有那样做,而是转身走下坡,无缘无故地到牛奶房去了。

呃,你可能会说,我的实际情况是——我写着写着,忽然灵机一动,觉得让查尔斯停下来喝碗牛奶,让他再次跟莎拉相遇,这样的写法更聪明些。此话自然有其道理,可以解释我的那一段描写。然而,我只会报导——而且我是最可靠的目击者——我觉得,去牛奶房的那个主意明显地出自查尔斯,而不是出自我本人。这是实际情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开始得到自由。再说,倘若我希望他是位真实的人物,我就得尊重他的自由,而废弃我为他规定的任何貌似神圣的计划。

换句话说,为了使我自由,我就得给查尔斯,给蒂娜,给莎拉,甚至给面目可憎的波尔蒂尼夫人以自由。何谓上帝?完美的定义只有一个,即允许别人保持自由。我必须遵从这一定义行事……

现在,小说家仍旧是神仙,因为他可以创造一切(即便是有幸成为现代小说先驱的作品,也没能完全排除作者的意向)。不同之处在于,我们已经不再是维多利亚时代所想象的无所不知、发号施令的神仙;我们成了新的神学形象,即以自由而不是权威为首要原则。

我是否糟糕地破坏了原先的构想呢?没有。我的人物还存在着,存在于跟我原先的构想差不多的现实之中。正如一位希腊人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所说,虚构无处不在。我发现这个新现实(或曰非现实)更加可信。我想让你知道,我无法完全驾驭我脑海中的人物。其实你也一样,不管你怎样想方设法,也不管你日后可能要变成波尔蒂尼夫人那样的人物,你也不能完全驾驭你的子女、同事、朋友,乃至你自己。

这种说法是不是失之荒谬呢?人物要么是“真实”的,要么是“虚构”的呀。倘若你认为我的虚伪的宣传家,那我只好一笑了之了。其实,你自己都认为自己的过去并不真实。因此你装扮它,美化它,或涂抹它,删改它,修补它……总之是对它虚构。虚构完毕以后,便把它搁在书架上——成了你的一本书,你的理想化了的自传。我们都在逃避真正的现实。

这是现代人类的基本特点。

因此,要是你认为这些令人遗憾的插话(即第十三章)与你的时代、你的进步、你的社会、你的发展毫无关系,与本书所描写的场景后面在夜间正挣脱锁链的其他人物毫无关系……我也并不想争辩,但我对你却产生疑心了。

上文我只报导了事情的表面现象,即莎拉在黑暗中哭泣,但并没有自杀;尽管下了严格禁令,但她还是常去康芒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实际上是跳了下来,是在不停地跌向深渊,因为波尔蒂尼夫人迟早会知道这个罪人执迷不悟,罪上加罪。莎拉过去常去树林里散步,现在确实去得少了。这无疑是剥夺了她的自由;不过从那次谈话以后两个星期来一直是阴雨绵绵,因而这种剥夺也就并不怎么使她难过。另外,她也的确小心了一些。马车道从镇子里伸展出来,通向一条小路,然后再弯弯曲曲地越过瓦里岭的宽阔岭顶,往下与通向西德茅斯和埃克斯特的大马车道汇合。瓦里岭上有几幢大户人家的房屋,看样子那里倒是散步的好地方。幸好从那些房子里望不到马车道与小路的交汇处,所以莎拉走到交汇处后只要向四周张望一下,便可弄清周围是否有人看见她。有一天,她出发时本来打算到树林里走走,但踏上小路来到通向牛奶房的支路时,她看见有两个人绕过一个高坡走了过来。她没有停下脚步,直接朝那两个人来的方向走去,可是她绕过山坡后回头望了一下,发现那两个人没有走通向牛奶房的支路。随后,她转身往回走,悄悄走进她那个不易被发现的庇护所。

走那条小路,她随时都有撞见其他散步者的危险,也有被牛奶工和他老婆看见的危险。不过她自己又找到了一条小路,可以避开后一种危险。因为那条小路在通牛奶房的支路的上方,绕了个弯子通向树林。从这条小路走过时,在牛奶房里是看不到她的。她时常走这条小路,但是到了那天下午,她鲁莽地——现在我们已看出她的不小心了——完全出现在两个男人的视线之内。

她被人发现的原因非常简单。她睡过了头,而且她知道回去读《圣经》的时间已经过了。那天晚上波尔蒂尼夫人要到科顿太太家进晚餐,因此读《圣经》的时间比平时提前了一些好让波尔蒂尼夫人就有时间准备一场表面缓和但实质激烈的战斗。她跟科顿太太见面时总要发生一场战斗。那是两条古代雷龙之间翻江倒海的战斗。虽然两人战斗时都是穿着黑色天鹅绒衣服,而不是靠坚强的体力去拼杀,战斗时双方都是引用《圣经》箴言,而不是靠愤怒的牙齿去撕咬,但战斗的双方却同样顽强不屈,残酷无情。

还有,莎拉觉得,查尔斯从高处盯着她的目光也叫她震惊。她觉得自己正加速跌向深渊。既然无情的渊底正向上浮起,而且又是从那样的高度跌下去,小心又有什么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