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第二天早晨,老牧师穿着星期日才穿的衣服来到楼下。她现在还不怎么关注哪天是哪天。不过,她可以确定,今天是星期四。有一次,他告诉她,牧师的长袍帮助他记住自己的身份,帮助他克服自己爱生气的毛病。不管怎么说,他这身打扮站在她面前,还没吃早饭就提醒自己的身份是牧师,应该如何行事。他说:“早上好!”
她说:“早上好。”除了等他开口说出自己心之所想,无事可干。她给他的杯子里倒满咖啡。他坐了下来。
这时响起一阵敲门声。他去开门。她听见他和什么人说话。回到厨房之后,他对她说:“是鲍顿的儿子泰迪。他已经去了一趟那座小棚屋,给那个小伙子留下几件尺寸更合适的衣服。鲍顿也亲自出马,大清早就去帮忙。泰迪想亲自去看看。他快当上医生了,心想那个小家伙也许需要他的帮助。可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我们昨天晚上留下的东西动也没动。”他说,“这事儿很让我难过。我们把他吓跑了。”
她说:“这也不是谁的错。”
他站在那儿,手放在椅背上看着她,显得疲惫而严肃。她仿佛看到他年轻时的模样。他说:“有的人你第一次看到他就觉得了解他,可是有的人你和他一起待了一辈子,也不会真正了解他。那个细雨绵绵的星期日,你第一次走进教堂,我就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你。这真是不同寻常的经历。真的。”
“可是你并不真正了解我。”她说。因为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而她准备再听他说出这样的话“我不了解你”。
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许是这样。”
“就是这样。”她不想站在那儿等着听他说出这番话。
“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现在越发已经无关紧要了,莱拉。真的没关系。”
“我想这很好。因为我实在没有多少可说的。我不知道我的家人是谁,不知道我姓什么。”
他说:“我明白。这对我没什么区别。根本就没有。”
“好了,”她说,“如果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尽管问。”
他说:“是的。”然后他又说:“你也看得出,我不愿意问这问那。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我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弄清楚为好。我不由得纳闷,你为什么要到那个棚屋?你在那儿都做什么了?”
“我本来是到河边看鹈鹕的,看见棚屋,想起我在地板下面藏了点钱。我看见屋子空着,进去后发现钱没了。我就想最好能休息一会儿,便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晒着晒着就睡着了。后来醒了,那个小伙子站在那儿看我。”
“你压根儿就不认识他?”
“从来都没见过他。真的。”
“是,当然是真的。”他接着说,“我真不愿意这样问你,莱拉。但是我听说你跑到那儿了,我就想,你一定不高兴了。你知道,我的意思是,和我一起待在这儿你不高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很难。但我以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可以接受。可是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会有个孩子。我以为我早已学会不把心放在任何一件事情上,但我发现,我一直在想这个孩子——时时刻刻都在想。所以,一想到你或许会带着孩子离开,我就寝食难安。”
她说:“我没想离开。这可是我最不可能想到的事情。”即使这话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真话,也还算实话,“我只是想去看看鹈鹕,结果全乱套了。我没想到会这样。我想那点钱或许可以派点用场。我攒了一夏天,才攒了那点钱。”
“我问你只是想知道,我怎样做才能让你心安理得地待下来。”
她说:“我的孩子要有一个老牧师做他的爸爸,在一幢温暖舒适的房子里长大,能一周三次吃上火腿、鸡蛋。能背会所有那些赞美诗。你会看到的。”
“哦,”他说,“太棒了,太棒了!”然后坐下来吃早饭。做饭前祷告时双手微微颤抖。她想,如果告诉他她是想用那点钱给他买一件礼物,他一定会更高兴。但是听起来好像说谎,倘若那样,他就不会再相信她。
她说:“棚屋外站着的那个男孩儿是个很丑、很脏、很孤单的小家伙。被吓得要命。我想他一定是个没人照顾、没人待见的小可怜。”
他看着她,轻声说:“我了解你。我真的很了解你。”眼睛里含着泪水。
“我想,这很好。”她耸了耸肩,转过脸,“也许我不像别人那么难了解。我也没有理由比别人难了解。再来点咖啡?”她没法儿像他跟她说话那样和他说话。棚屋里那个男孩儿,似乎很了解她。结婚了?嫁给一个牧师?听起来好像你在编故事!你怀的是他的孩子?虽然没什么恶意,但听起来好像他知道的再清楚不过了。这样一来,她对老牧师说她压根儿就不认识那个男孩儿反倒像是在撒谎。这么多年以来,他好像一直在她的视野边缘:孤苦伶仃,他的全部生命只剩下一点点可怜的自尊的“余烬”,只能用卑鄙和善良呵护那一缕要散尽的青烟。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看你一眼都能给你带来最深的伤害和恐惧。她想,这个老人英俊、善良、很有耐心。可是如果他那样看我,我也许会死。不过,现在他是我的了。如果我愿意,我可以随便摸他、碰他。所以,当他送上咖啡的时候,她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亲吻他的头发。她也可以对他做任何她想做的事情并且从中得到乐趣。
他抚摸着她的手,然后说:“我一直在想,莱拉,我这把年纪,已经不适合去别的教堂工作了。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搬到另外一幢房子住。教会可以把这幢房子租出去,用租金支付新房子的费用。我们可以因此而有一个新的开始。我们可以摆脱周围那些已经看得太久了的东西,一切重新开始。”
她说:“哦,我告诉你一件事情。那是我上次要去看鹈鹕时发生的事情。”
“你在这儿待着还好吧?”
“很好呀。”
“你不介意家具上的道道刻痕、疤痕吗?不介意已经去世的人留在这里的灵魂吗?不介意上帝就在我们的客厅里吗?”
“我觉得,没有他们在这儿,我会感到孤单的。”
他说:“我想,你真是太善良了。不过我还是同意你搬走,虽然我肯定会很想他们。”
“你当然会。”她的面颊贴在他的头发上。她心里想,肚子里的孩子也知道这些。他不只知道她有时候感觉到的恐惧,不只知道寒冷。
也许他在想念埃姆斯太太。他从来没提过她的名字。一个非常可爱的女人。他的书房里挂着他们俩的结婚照。他从来没有主动拿给她看,也没有藏起来不让她看。他的衣服领子立着,旁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一只手搭在他的臂弯上,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束玫瑰。前边那个大一点的卧室现在是客房——其实压根儿就没有来过什么客人——那应该是他们生儿育女的地方,也是鲍顿给孩子施洗礼的地方。那时候,鲍顿还非常年轻,年轻得让人难以想象。他站在那儿抽泣,一边祈祷一边往那个小脑袋上淋水。两个年轻人站在屋子里,其中一个是耶稣基督。一个不知道该如何办,另外一个什么都知道,只等鲍顿自己琢磨如何用文字表达。哦,这事儿她就不知道了。那孩子满身血污,鲍顿便把他抱起来,衷心为他祝福。这事儿她明白。她希望自己能为棚屋里那个男孩做同样的事情,好好地对待他。他浑身脏兮兮的,一想到自己是谁就浑身颤抖。泰迪找他去了。只有泰迪一个人到森林里,那个男孩看到他,也不会吓跑。他只能搭上一天的工夫找他。他正在学医,这次回来只是为了给母亲和老鲍顿检查一下身体。莱拉身怀六甲,没法在大冷天出去找他。所以那个男孩儿现在一定是一个人待着。
她拿着《圣经》回到卧室,在靠窗户放着的摇椅上坐下。梳妆台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她一看见就闹心,赶快找了一块抹布擦掉。已经是冬季,外面没什么事情可干,她就做点家务。这些年,因为老牧师孤身一人,教会里的女人隔一两个星期都来帮他打扫卫生。现在因为他的妻子怀孕,她们还是照来不误,干点重活儿,也希望能保护他免受劳顿之苦。可是屋子里总是落满灰尘,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
她对老人说,她想读《约伯记》时把“约伯”(Job)念成“工作”(job)。因为按字母拼写,就应该这样念。他听了强忍着没有笑出来,擦掉眼角一滴泪水,告诉她约伯是人的名字,发音和工作不同。她听了一下子觉得那本书索然无味。不过她还是坚持要读,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假装她并没有犯一个低级的错误,尽管他很清楚,那就是一个低级的错误。他说:“你总有办法找到最难的部分来读——对刚开始阅读的人,对所有的人。这本书很好。也是圣典。”说完这番话,他笑了几声,算是安慰。
于是她坐在窗口那把摇椅上,摊开《约伯记》放在膝盖上,看自己能读懂多少。她很奇怪,为什么尘土会那么均匀地落下来,更像雨,不像雪。因为雪会被风吹得薄厚不匀。一幢好房子里,空气静止不动,万籁俱寂,只有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迹象。可是短短两天,目光所及,到处都是灰尘。她擦掉尘土,有一会儿,屋子显得干干净净。她陷入沉思,轻轻摇晃着,一边听那响声,一边陷入遐想。
钟敲了十一下。他总是回家吃午饭。如果她在门口迎他,他就会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腰肢。即使身上有雨水,他也不等脱掉外套,就吻她的额头或者面颊。她喜欢那种冰凉的感觉和他身上那股好闻的味道。他从来都不问她一上午干了什么,她有时候讲给他听听。看会儿书,想点事儿。她感觉很好,孩子伸胳膊蹬腿儿,在她肚子里动得更欢实了。老人端详她那张脸,想看看她有没有显得悲伤或者疲惫。她转过脸,因为说不清他会从她脸上看到什么。她脑子里想什么只有自己清楚。她一直在想,人其实就是他的身体。而身体根本就无法信任。她因为干活儿身强力壮——就身体而言。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害怕疼痛根本没用。她经常对老牧师说,女人就是怀孩子的,她没有理由不怀。但是他们俩都知道,什么事儿都有个万一。确实如此。倘若真的出了问题,有可怜的老鲍顿呢,哪怕他老得连楼也上不了了,也会来帮忙。还有那位不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的耶稣基督。她心里想,这是我的身体,正在死去。而那一刻,我却要对他承诺:绝不让这种事情发生。这就让她相信,她是自己身体之外的另外一个什么。然而,倘若真的那样,又有什么好呢?她死了,这个世界便再没有谁能安慰他。她猜,她不愿意想象他为她伤心,大概因为她是真的嫁给了他。他甚至不再祈祷。那他也就不再是他了。
好了。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他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但她一直在想,如果一个人不再是她自己,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几个月前闻所未闻的东西,现在她已经熟悉。首先,不再对下一步自己该做什么毫无头绪。也许老人喜欢的我身上的某种东西哪天会飘然而去,而我甚至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她发现自己在想:不管怎么说,也要在这里待下去。她在想:她永远喜欢他的抚摸,喜欢爬到他的被窝里,躺在他身边。他看起来并不介意。
那个男孩儿,他绝对没有想到要杀死自己的父亲。看着自己那双手,他真想立马把它剁掉。除掉自己。以前,她也许多次有过这样的感觉。那天夜里,也许是早晨,她给多尔清洗身上的血迹时,多尔也许已经神经错乱。她说:“他不是你的父亲,我敢肯定。也许是你的堂哥或者什么亲戚。也许是叔叔。”莱拉的手上、衣服上,甚至头发上都沾着那个人的血。她撩开挡在眼睛上的一缕头发。头发又湿乎乎、沉甸甸地滑落下来。他流了那么多血,不管是什么人,肯定已经死了,她确定无疑。不管是谁,他带来一腔血。血流尽,身体死灭。多尔说:“深仇大恨,积怨太深。这么多年了,他们还不放过我。”
莱拉问:“他叫什么名字?”
“哪一个?他们的人太多了。”她瞥了莱拉一眼,目光中充满迷惑、恐惧和疲惫。她翻了翻眼睛,她太老太累了,抬不起头,但是心里仍然盘算着下一步怎么办。
跟她搏斗的那个男人的名字。
“你以为我会知道?他们足有十来个人。一个比一个坏,”她说,“我是你唯一的妈妈。就凭他们对你做的那些事儿,没有我,你早死了。”
莱拉当然知道。她还记得这些。可是,他们叫什么名字呢?
“有那个家伙。我曾经砍断他的腿筋。几年前。我以为他不会再找麻烦了。可是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成了瘸子,跛得厉害。他的兄弟们个个恼羞成怒,我越发担惊受怕。还有他那些堂兄表弟。他们以为抓我很容易。一个脸上有疤的、带着孩子的女人。”她笑了起来,“我想,还真没那么容易。”
小屋里那些人呢?
“他们不碍事儿。他们不是你的亲戚。你只是寄住在那儿。”她说,“你的父亲把你扔到门外之后,又想从我手里把你夺回去。他们那一大家子就撒出人马开始找我。不管是谁,只要有点时间就追踪我。你骨瘦如柴、一丝不挂的时候,他们在哪儿?人们喜欢记仇,结果就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莱拉说,知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她都无所谓。
“什么?难道你还想去找他们?”
“不,根本没必要。”
“你这样说还差不多。我想他们早就把你忘光了。他们真正记恨的是我弄瘸那人的腿。我想,因为他还那么年轻。哦,他们不应该派他跟踪我。他们只是为了报仇。最后这个家伙压根儿就没有问我你在哪儿。不是我没有给他问话的机会。”
他也许是她的爸爸。
“不是你的爸爸。他跟你父亲长得一点儿也不像,我根本就认不出来。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天又很黑。”莱拉身上沾满她的鲜血。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和父亲有关的事。多尔就在眼前,也许就要死去。这几个月,莱拉一直住在一个不错的房间里,在一个商店干记账员的活儿。她一直在想,多尔送她上学,让她能写会算实在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现在,全完了。多尔伤口流出来的血好像越洗越多。血渗透进地毯,弄脏了地板。她希望一切就此了结,该死的一切!甚至摆脱她自己。有人会发现她这个样子。而多尔就在这里看着。她在想到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有多脏之前,已经把另外一条裙子撕成破布条了。哦,下一步该做什么?下一个该死的钟头如何度过?这可是最糟糕的感觉。她讨厌那种仿佛她什么都可以接受的模式。是她的身体经历那一切。她的身体。她的手还记得多尔常常怎样抚慰她。
不该这样胡思乱想。我这个样子会把肚子里的孩子吓着。她说:“你爸爸很快就回来了。他那么爱你。”她两只手捧着肚子。孩子一定觉得被妈妈抱在怀里,平安无事。“你要踢掉我膝盖上放的书吗?你爸爸会怎么说呢?”今天早晨,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有自己的孩子。她有丈夫。如果一切顺利,也许或迟或早她会熬过孤独寂寞。她至今还记得,那天夜里,多尔第一次从门口台阶上把她抱起来,贴在胸口,那感觉真好。和那种感觉比,那些寒酸的小礼物带来的慰藉简直什么都不是。那个破布娃娃。那条围巾,本来是多尔自己夜里用来御寒的,可是她一来就将它盖在莱拉身上,直到第二天早晨摸黑离开那幢房子的时候才拿走。也许倘若她不是下定决心要保护好她偷走的这个孩子的话,她绝对不会变得那么凶狠。也许日夜把孩子抱在怀里,她觉得生命又渐渐回到那个孩子身上。那个孩子也感觉得到生命之火在她心底燃烧。现在,母性强行进入莱拉的乳房。她感觉一阵阵地疼。
她又开始遐想。哦,那位约伯是个好人。日子本来过得不错,可是后来,什么都没了。不料,有狂风从旷野刮来,击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们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这种事儿,她听说过好多次。一场暴风能把基列这样一座小镇夷为平地,除了树桩、树枝,片甲不留。你会想,像约伯这样小心谨慎的人,应该建一个防风窖。从前,多恩一旦看到天空出现绿光,就赶快寻找低凹的地方。如果风开始变强,大伙儿就都趴到地上。狂风吹过,一座原本十分结实的谷仓瞬间只剩下飞到空中的木板和钉子。房子倒塌,砸死没来得及逃走的年轻人。树被连根拔起。连最粗的树枝也会被折断,飞到天上。有一次,暴风伴着雷电和大雨滚滚而来,把他们吓得半死。整个大地都在晃动。到处都是闪电。树叶、木瓦、窗帘满天飞舞,落在他们周围。梅丽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看,莱拉也一样,不时把肮脏的雨水从眼睛上擦掉。有的东西从来都不会飞:书、鞋、小鸡、洗衣板——可是现在它们都在空中翻飞,好像终于逃脱了它们的宿命。有时候,雨太大,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见。风雨过后,他们都抱怨又冷又泥泞。多恩用手指给玛塞尔拢头发,弄掉上面的树叶和泥巴,两个人都哈哈大笑。那时候,即使日子过得再艰难,他们都会发出这样爽朗的笑声。随后几天,他们听说农庄被洪水冲走,孩子和别的东西都未能幸免。有一段时间,他们比平常更关心多恩。面对这样的惨状,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活物往来奔走,好像电光一闪。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能在一本书里,读到自己已经那么熟悉的事情。
就这样,约伯浑身是伤。狗舔着他的伤口。这种事情常常发生。狗有一种照顾主人的本能。苍蝇也会干这事儿。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可奇怪的是,这个故事没有提到苍蝇。而那个人是坐在粪堆上的呀。她见过马的伤口上爬满蛆虫。多恩说那玩意儿对伤口愈合有好处。可是看一眼,你就会浑身起鸡皮疙瘩。马一辈子都在赶苍蝇,甩尾巴、摇头晃脑、抖动皮毛、夹鼻子挤眼儿。那情景会让你觉得,马一定认为它们干什么都成。
多尔浑身是血来找她之后,苍蝇蜂拥而至。你以为严寒或许已经杀死了苍蝇,甚至牛虻。可是它们都来了。那一片混乱唤醒它们,在地毯的血迹上爬来爬去,趴到她的裙子上不肯离去。她挥挥手,苍蝇刚飞起又立马落下。她穿上那件可以盖住裙子上血迹的长外套,把仅有的那点钱装到口袋里,向后面那条街的二手商店走去。那儿有个女人卖很便宜的衣服。警长已经把多尔带走了,和他一块儿来的那些人找来一副担架。警长说:“真是活见鬼。”他一边说一边把多尔抱起来,“她比一只猫重不了多少。”老妇人躺在担架上,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望着天空看起来有点高兴。
时候尚早,莱拉使劲敲那家二手店的门。她急于换下身上那件沾满血迹的衣服,只要钱够,什么衣服都行。那个女人看到她,上下打量着,想看清她的脸。“出什么事了?你生孩子了?”莱拉连忙说:“没有。不是生孩子。”那个女人斜着眼睛看她,外套下面裙子边上的血迹和鞋上的血迹尽收眼底,觉得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心里说:无所谓,和我又没关系。然后递给她一条裙子,说:“看起来挺合适。三块钱。没怎么穿过。”莱拉给了她三块钱,又给她一分钱,买了一小块肥皂,然后离开那家二手店。因为她不能脱下外套试那条裙子。那个女人说:“等一下。”在一张纸片上写了几个字,递给她,“圣路易斯有位女士专门收留遇上麻烦的女孩儿。如果需要帮忙,你可以去找她。”莱拉知道圣路易斯是什么地方,不过她还是把那张纸条装到口袋里,心里想,现在我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只要多尔还活着,我就不能随便去什么地方。可是她想了一下,又返回那家商店,问:“怎么才能到圣路易斯?”她从来不直视别人,因为多尔就是这样。那个女人又打量了她一会儿,打开放现金的盒子,给了她十块钱:“你买张汽车票,然后拿着车票来见我。我会给你准备一口箱子,里面或许会装几样日用品。”莱拉想,也许我可以为老多尔做点好事。也许能想办法把多尔弄上一辆公共汽车。如果以后把钱还了,就不能算偷。她那会儿就是这么想的。
很快她就能听到老人从前门进来的响动。他会带着一种洁净的气味,从冷风中走进来,面颊和嘴唇冰凉。如果她把面颊贴在他外套的领子上,会觉得很凉。如果把手伸到他的衣领下面,就会感觉到他那浆洗得挺括的衬衣,他的温暖和心脏的跳动。她一直在想自己当时把沾满血迹的裙子藏到外套下面,虽然天气很冷,但裙子已经被汗水湿透。任何人只要看到她,都会想到这个女人一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因最悲惨的罪恶负疚。谁也不会惊讶,她口袋里装着那张皱巴巴的纸片。那种已经被她之前那么多的女人体验过的古老的羞耻现在降临到她的头上。她几乎忘记了,那压根儿就不是她自己的耻辱,就像没有一个孩子是她自己的,甚至那个被扔到荒郊野外、在血泊中扭动的孩子。上帝保佑。哦,这是她从老牧师那儿学来的说话的方式。它让你想象,你能安慰一个你根本就不可能安慰的人。一个甚至还没有开始“生存”的孩子。上帝保佑。她希望如果她做了那个女人认为她做了的那种事情,她会心碎。那时候她的日子很艰难。但是还没有艰难到把孩子丢到教堂台阶上的地步。那个女人怎么知道那个孩子没有在她的房间里,用一块毛巾被包着,哭着找她,渴望着她的声音和气味,吃她的奶,还有她的心跳。上帝保佑。她满怀渴望,要给他以慰藉。只要看到渴望让他小小的身体变红,让他的脸变得乌青,她就会吓得魂飞魄散。也许这就是血泊中的挣扎。
那次,他们出去散步,她告诉老人,她一直在思考“生存”。他没有笑。如果她从来不知道这个词,会有这种想法吗?“生存的奥秘。”这是她听他讲道学来的。他至少每星期都会提一次。她希望自己能早一点知道,或者至少知道有这样一种说法。她过去经常害怕,自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可是,为什么她会莫名其妙地生出那种羞耻之感?也许因为她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想要解释自己的女人——一个碰到这种麻烦事儿的姑娘,生了孩子无处藏身,需要一张公共汽车票,一口箱子,赶快离开这个地方。现在她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即使多尔警告过她那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冒险去做的事情。“你以为我的脸一直就是这个样子吗?”不管怎么说,莱拉有一半时间也藏着自己那张脸。如果她脸上也有一道疤痕又会怎么样呢?这就是她当时的感觉。那张纸装在口袋里,她心里空空荡荡,只有可怜的老多尔。她也许正在死去。她心里想,如果老牧师那会儿看见她会发生什么事呢?哦,她会赶紧走到马路对面,不让他看见。她会双手掩面,而他会跟在她身后,扯扯她的袖子,让她的耻辱感消散。“莱拉,如果可以的话……”很难想象,许多年以前,在那个该死的地方,他会是什么样子。那时候,她很年轻,他还不老,身上的牧师长袍还很新。为了她的缘故,他的皮鞋擦得锃亮。倘若看见她裙子上的血迹,他依然会善待她。不必听她讲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和她并肩走着,她把手放在他的臂弯里。如果那时候她知道会有人安慰她,她的心里会轻松许多。你可以对自己说:我只是一个躯体,会思考,会说话,希望自己的生命再延续一天。你不必知道为什么。如果身体不是你生命的载体,不知道你在等待什么,那就不会改变任何东西。甚至压根儿就不知道你在等待。只是在月光下,坐在台阶上,舔干脸上的泪水。
她还记得那天早上,为了看看多尔,她从监狱门口走过。她看见多尔身上盖着一条印第安毛毯,坐在警长放在办公室门口的摇椅里,身体轻轻摇晃着,看着头顶的大树。微风吹过,最后几片枯叶飘然而下。有一小群人在旁边围观,因为她是个“稀罕之物”。有两个男人看见她居然十分平静、满脸惬意地坐在摇椅里摇来晃去,十分愤怒,虽然多尔从来不会让旁人看出她在烦心什么。警长站在台阶上,已经和那两个人争论得面红耳赤。
那两个家伙里,有一个大声叫喊:“你应该把她吊死!”
“我怀疑我是否还有这个本事。她已经轻如鸿毛了,吊不死。”
“那就枪毙她。”
警长哈哈大笑:“我想,我长大成人的时候,没人教我这个。枪毙老太太。”
“那么好吧。我替你干。我求之不得呢!”
警长说:“哦,枪毙你这样一个大块头,我可是一点儿问题也没有。你这块头大小上绞架也正合适。这两种办法我都会干得很漂亮。你可要牢记心中呀!”
“你们这个镇子对他妈的全国都是一个耻辱。你他妈的对你头顶的警徽也是耻辱!我一辈子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儿!让一个杀人犯坐在外面,摇来晃去地看世界,好像她是谁家讨厌的老奶奶。如果杀人罪还不够,她还有别的罪行呢!”他瞥了一眼莱拉,“她偷走我们家的小女孩儿。就那么抱走了。完全是出于恶意。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她们俩。”
警长耸了耸肩:“我不知道。没有这项罪,她的麻烦已经够大的了。她现在只是养好身体准备出庭。这是法官的命令。你知道,戈塔审判她。你现在大谈送她上绞架,吊死她,实在太早了点儿。”
“法官告诉你,不给她套枷锁吗?”
“法官不管这事儿。”
“哦,”他说,“这事儿不算完。绝不!”
“谁也没说过完了呀。”
那两个男人中有一个时不时瞥莱拉一眼。尽管多尔一直就不看她。就连莱拉走过去,把蜜糖饼干放到她的膝盖上,她也不理,只是说:“我不认识你。”就让饼干放在手边。所以,为什么那两个男人单单看着她,莱拉说不明白。也许她长得有点像她的家人。而直到一个星期前,她听都没有听说过那些人。他们看着她,好像在问,你是站在哪边?你想干什么?他们甚至不愿意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或者问候一声。等他们认定,她不可能帮助他们向多尔报仇,也许就会告诉警长,她就是那个小时候被人偷走的女孩儿。他们开始不无嘲弄地看着她,甚至互相对视着笑,好像无法相信,这么多年的争斗竟然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真是让人惊讶,如果他们想伤害你的感情,总能想到办法。她穿着那条连一眼也没看就从二手店匆匆忙忙买来的连衣裙。肩很窄,红颜色的心形口袋,四周镶着褶边。方格布料,就像桌布。她虽然套着外衣,但依然遮挡不住连衣裙的俗艳。为什么你一定要站在那儿,鞋上沾着血迹,心里觉得可笑,任凭人家侮辱你,而你压根儿就没错,你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对于这一切,她无法理解。你既然是为自己做这些事的,为什么要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呢?或者在乎他们一直没有和她说话。她满脸通红,因为愤怒,但是更像是因为那该死的长久以来的羞愧。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来了。那两个男人和另外两个人抬来一个松木匣子,放到正对多尔的大街上。他们揭开盖子,让警长和大伙儿看里面装的是什么。匣子里面躺着一个老人,用一块单子裹着,脸色惨白得像月光。有一个男人直盯盯地看着莱拉,说:“你看见她对他干了什么吗?她像杀猪一样,把他给杀了。”多尔继续摇晃着,看头顶的树。莱拉朝匣子里面瞥了一眼。因为大伙儿都看,她不愿意让别人觉得她与众不同。一句话,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也正是多尔为什么一直装着没见过她、不看她那双眼睛的原因。因为隔墙有耳,背后有眼,不一定什么人会从中发现蛛丝马迹。怨恨会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外一个人身上,仅仅因为仇恨之火还没有熄灭。所以你不愿意离得太近,没有必要把什么事情都解释清楚。那把刀现在在莱拉手里,她已经决定把它留在身边。那个死人的嘴唇像纸一样白,鼻梁也煞白。那是一幅永远留在她心里的画图。不管是怎样一幅图画,都让她觉得那个人是她的父亲,尽管这种想法没有来由。她心里还生出一个想法,也许对于多尔,那宿怨比他是莱拉的父亲这一事实更重要。因为羞愧,她没有看她那双眼睛。啊,好了。
他就这样躺在路边的松木匣子里。那几个人站在那儿咋咋呼呼,身体的重心颠来倒去,双臂抱在胸前,一副誓不两立的架势。警长说:“他已经死了,对吧。你们已经先得一分。我想他还得赶火车呢。”多尔躺在摇椅里,虽然头还没有超过椅背,但是她就像一个印第安老酋长,身陷囹圄依然傲气十足。显然,警长有点喜欢她这副样子。他说:“开庭的日子定下之后,我们会书面通知各位。”那几个人也觉得该盖上盖子收场了。他们抬走木匣,运回家——不管在哪儿,让这个老人和他的族人一起安息——不管那些人是谁。多尔瞥了他们一眼,然后闭上眼睛。
圣路易斯那个女人问莱拉该怎么称呼她的时候——因为她们都不说真名实姓——莱拉说:“就叫多尔吧。”那个女人哼了哼鼻子,算是淡然一笑。她说:“我们已经有一个多尔了。两个月前有两个多尔。后来有一个多尔跟个推销员跑了。她很快就会回来的。我想她会分清好赖的。所以,你不能叫多尔。现在也不缺叫露丝的人。先给你头发上撒点指甲花。露丝会为你做的。红宝石。我们再想想还该做点什么事情。”她的指关节很粗,手指上戴的戒指很松,总是来回咣当。她时不时把它转回到应该在的那个位置。可是因为上面的宝石太重,戒指不老老实实待着,只一会儿就又滑落下来。那是亮闪闪的红宝石、绿宝石,像水果软糖那么大。莱拉和梅丽有时候会在大路上捡到一小块玻璃。两个小女孩儿珍藏着,管它们叫宝石。为什么要想起这些往事呢?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充满莫名其妙的恐惧,那个客厅直到中午依然窗帘紧闭,那个该死的书橱里摆着一个花瓶。花瓶里插的几根羽毛上面落满灰尘。看起来就像棺材。肚里的胎儿在她心口窝下面动了动。她对孩子说:“那个地方,我一个字也不会对你提,但是我猜你迟早都会知道。因为那种恐惧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身体,只是藏在那儿,等待着。你也许已经感觉到了,在你的骨血之中。上帝保佑。”
她听见牧师回来了,连忙到门口迎接。他朝她微笑着,仿佛看见她,他的妻子,沿着台阶向他走来,还是克服不了内心的惊讶。她两只手小心翼翼放在肚子上,这样他就知道她是为了保护肚子里的孩子。他伸出胳膊搂着她,脸颊贴着她的头发。“哦,”他说,“你们俩今天怎么样?”
“很好。我们俩浪费了一上午。白日梦。我一直想读《圣经》,可是思想不集中,总溜号。溜到哪儿,你也没兴趣想知道。《圣经》放在膝盖上,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儿。”
“哦,”他说,“你知道,我一直就很感兴趣。你有什么事情愿意告诉我,我洗耳恭听。”他一边说,一边把帽子和外套挂起来。
“有一件事。你认为孩子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的意思是,他让我感觉到他在动,告诉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你认为他也会害怕或者有别的感觉吗?比如悲伤?我很担心。有时候。”
他看着她那张脸,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你对我一点儿也不了解。”她说。这正是他不愿意去想的事情。“我心里总有一些叫不出名堂的感觉。也许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名目。也许别人就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告诉你,那是怎样的感觉。我不希望那是一种捉摸不定的感觉。”
“哦,”他说,清了清嗓子,“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不必,你还没吃午饭呢。”
他耸了耸肩:“午饭可以等一等。”然后他尽可能温柔地说:“莱拉,我知道,我已经和你说过无数次。人们都和我说心里话。什么事情都说。有时候很管用。至少他们对我这样说。”
她说:“然后,不管他们活多久,你都会记着那些事。每次看到他们都会想起他们跟你说过的那些话。甚至听到他们的名字都会想起。”
“没错儿。”
“哦,我想他们说的话必须是真话,对吧。他们说的那些事儿越糟糕,你记得越清楚。也许我不想让你那样看我。”
“好呀,”他说,“你无论说什么,我都不会。”
“我不知道那些人怎么还能和你继续生活在同一个镇子里。”
“有几个人确实离开教会了。也许因为他们原本没有打算和我讲那么多。我怀疑这是一部分原因。在某种情况下。”
她说:“现在你看着我,或许心里想,比实际情况更糟。也许不会糟到哪里去。”
他笑了起来:“我不知道怎么是会这样。还没进家门,就碰到一大堆麻烦。”
“哦,”她说,“不说这些了。我给你做个三明治。”
“太好了。”他在餐桌旁边坐下,拿起平常早晨读的那份报纸。浏览了几行,说道:“我喜欢看着你。莱拉,我的妻子。看着你,我心里就温暖快乐。当然我也喜欢和你聊天儿。”
“哦,也许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对你说过什么。”她心里想,什么也没!我本来可以跟你聊得更好。我猜,只是不愿意。
“你跟我说过几件事情。我并不认为我们俩有多大差距。”
她差点儿说,她有一个男人。为什么有时候她觉得自己那么卑鄙呢?他会说:哦,是的。当然,我也想过。哦,我当然知道。他会因为说了这样的话而满脸通红。这个可怜的老家伙,眼里会充满泪水。他还能再说什么呢?他娶了她,就一定要做到最好。可她觉得那些话就在嘴边儿,心怦怦地跳着。她可以再说些别的事情。也许更糟糕的事情。有过一个孩子。她确实从来没有和他撒过谎,他知道。所以有些事情她一定要确定不能告诉他。那些她永远都不会说出去的事。她想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可他又看起报来。她可以拉过一把椅子,到他旁边坐下。他或许会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腰。于是她走到他身边,靠着他,摸他的头发。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对谁说心里话。所有那些年。不和多尔说。不和任何人说。”
“我把我自己的经历都告诉过你吗?我想我告诉过你了。没有多少可说的,真的。”
她说:“哦,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害怕什么?一定有让你不安的东西。要不然你为什么总是在祈祷。”
他笑了起来。“也许你可以猜猜看。”他抬起头瞥了她一眼,“我最害怕的是你曾经认识的那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突然出现在门口,你会收拾行装随他而去。只带着你带来的那点儿东西。你会给我留个字条,说:再见了,牧师。我不会再回来了。”
“我走的时候一定要取下你母亲的项链和坠子吗?”
“用不着。不过你要想取下来的话,就得那位年轻人帮你解开挂钩,放在什么地方。我一看就知道你跟着什么人跑了。”
她摇了摇头:“我很有可能要戴走。”
“如果那样,我感谢不尽。”
“哦,我相信你会的。你是个最古怪的人。我想,这些事儿最好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我想也是。”
“也只能这样。我还不知道哪个男人愿意养别人的孩子。我的意思是,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行。我想,他会千方百计让我把孩子留下来。”
“我倒真希望他能这样做。我的意思是,你希望你能让我带这个孩子。我会把事情料理好的,雇一个女人帮我拉扯孩子。会有人帮忙的。一切都会顺利的。”
过了一会儿她说:“哦,我从来没有给你做过这样的三明治。”她在他对面坐下。两个人的目光相遇。“你敢保证你是这样想的?”她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突然变得沙哑。
他说:“我不得不让自己相信,我不会因此而死——为那个孩子而死。如果你想回来,为你而死。但我确实感觉到一个孩子应该有个父亲,如果我这个老怪物能把他拉扯大的话。有个能依靠的人,尽可能长久地依靠。”他耸了耸肩,“我把许多事情想透了。这样一来,就能心平气静。否则,遇事就不会那么冷静,就不会像自己希望的那样。”
他们结婚已经一年。不,差不多一年半了。可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孤独。这让她心里害怕。于是她说:“你能想到,说不定哪天,会有人千辛万苦从什么地方来找我,也算是美意。可是,绝对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牧师。你得到了我的全部,如果愿意的话。”
他说:“我是太想得到你了,所以不敢相信你已经在我怀中。”
她说:“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和你差不多。”
他点了点头:“知道你这样想,我非常高兴。”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住在这样一幢房子里。这是肯定的。我的意思是,我是这幢房子的女主人。谁都拿我当回事儿,谁都在乎我的去留。”
他点了点头,说:“我希望你在这个家里能更无拘无束,莱拉。希望你能按照你的想法重新摆布家具。那些旧画儿还是我母亲挂在墙上的。有几幅我大概五十年都没有看过了。大部分画儿都是她从杂志上剪下来的。你看都褪色了。框子是我祖父做的。我想,她主要是为了不让我祖父到厨房打搅她,才让他做这些框子的。他总是想干点什么。我的意思是,这个家里的东西都不必维持原样。你想怎么改变都行。”
她说:“你听说过书橱这种东西吗?”
他笑了起来:“书橱。我想,我在哪儿看到过‘书橱’这个词儿。不过我还真说不上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哦,你要是真不知道,我就高兴了。”
他点了点头:“悉听尊便。”
“我不想在这个家里摆书橱这玩意儿。”
“在爱荷华,很难买到呢。所以你的主意很好。”他又说,“因为这是你的房子,莱拉,不会有书橱出现在这幢房子的屋檐之下。”
“你在嘲笑我。”
“我是在庄严承诺!我向你保证,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认真过。”他站在食品柜跟前搜寻着什么,“我有时候笑,只是因为吃惊。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吃午饭吧。我肚子一空就会烦躁不安。可不能冒险让那些向我忏悔的‘罪人’灰心丧气。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一个人饿着肚子的时候,思想会溜达到哪里。其实只需一个花生酱果冻三明治就能让我很好地完成使命。至少能抵挡到吃晚饭之前。”
“我去给你做。然后我们再接着聊。”
“很高兴和你聊。跟你促膝长谈的时候我总是很快活。我有那么多东西要学习。有朝一日,我会带着个书橱到处徘徊,自然没有恶意……”然后看着她,“真对不起!”
“没关系,”她两只手托着脸,“我只是在胡思乱想。”
他站在那儿看着她。“哦,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教堂呢?今天没多少事儿。有人从得梅因来找我谈一场葬礼的事儿。我并不真的认识那个人,可他碰巧死在这儿了。我不得不在葬礼上说点儿什么。你可以在圣所等我,在那儿做你的冥想。”
她摇了摇头。“不是你说的那种冥想,”她说,“是我自己的心事儿。我必须尽快把这些事情都想清楚。这里的生活和我从前的生活有很大的不同,我不由得想起我以前待过的那些地方。我想,我不得不把以前经历过的事理出个头绪。这里的一切都那么不同,我好像都不认识自己了。”
“好吧。我办完事马上就回家。除非你整个下午都愿意自己待着。”
“我去接你。和平常一样。”
“好的。”他吻了吻她的额头,“五点钟。”
他还没有关上房门,她就开始想圣路易斯那幢房子。那真是纯粹的悲惨之所在。一定是她寻找的悲惨。因为她一迈进那幢房子的大门,就感觉到悲惨之气扑面而来。客厅一片昏暗,她仿佛睁着眼睛走进深水之中。她觉得喘不过气,本来应该听到的心跳声似乎延迟了许久。她几乎说不出话来。什么都和白天不一样。这里的一切都有它自身的行为方式,你慢慢地就会习惯。就像经历过苦难后的死亡。第一天,那几个姑娘为一把梳子大打出手。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从她们手里夺过梳子,放到书橱里。女孩子们看见她直往后退,吓得连正眼都不敢瞅她。“现在,”她走回来对莱拉说,“你找到一个安居之地,只要你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就可以一直待在这儿。要是你惹了麻烦,就立刻滚蛋。我不喜欢喝酒,或者叫喊。这是一幢令人尊敬的宅邸。安静。我们的‘先生’喜欢安静。”她管他们叫“先生”,那些女孩子就应该是“女士”了。
可是她们总是为一点小东西就打起来。比如一双鞋,或者一条缎带。这时候,太太就会扇她们耳光,或者揪她们头发。那些先生们带酒过来。所以她们用不着从酒柜里偷酒喝,除非她们就是想偷东西。有时候,太太去看望她的妹妹,就让那个叫佩格的女人管她们。佩格允许她们喝酒,只要能让她过把吆五喝六、颐指气使的瘾。然后她们就会无缘无故地厮打起来,哭喊着要妈妈。说她们要离开这里,离开这种生活,永不回头。“先生”们说:“没错儿,宝贝儿。不过今天夜里不能走。”可是她们从来也没有打开过窗帘,或者走出房门。也从来没有碰过那个书橱。太太回来之后,她们都很高兴。尽管太太大声嚷嚷,骂她们喝酒胡闹,说要把她们统统赶出去。还补充道,她们欠她的钱已经够多了。现在要把这笔酒钱再加上。那些姑娘都不吱声,小心翼翼,生怕再惹得她大发雷霆。她们求她让她们给她梳头,有几个女孩儿很小的时候就来到这里,在这儿长大。有一两个脑子迟钝。还有两三个和莱拉一样,不好不坏,算不上聪明,也算不上笨。她们都挤在两个小屋里,睡的都是折叠床。别的房间收拾得很漂亮,留着接待客人。
如果她们当中有一个生病,大伙儿就都生病,或者号称她们生病了,太太就放下所有的百叶窗,关掉每一盏灯。“先生”们便知道,没人能陪他们。如果太太发现她们胆敢装病,那就一定会遭到严厉的报复。夏天正午,如果房子这样门窗紧闭,阳光从任何一道缝隙射进来,都像锋利的刀刃。文火上一锅土豆汤从早炖到晚,蒸汽把地毯、沙发、床和窗帘上的烟草味儿、老酒的酸味儿都蒸腾起来。她把扑克牌、棋盘和任何可以消磨时间的东西都收起来放到书橱里。不是因为屋子里一片漆黑,看不清牌上的点儿。过一两天,她们就说,好多了,窗户可以开个缝。黑暗让有的姑娘哭了起来。太太便打开几盏灯,打开一两扇窗户。姑娘们把屋子收拾好,她便打开书橱,把先前放进去的东西一样一样再拿出来。还有花绷子、口琴。这些东西又回到她们身边,她们都非常高兴,好像太太对她们做了什么善事。那个书橱形状像棺材,下面有几条腿儿正面是用浅色木头雕的花,有的脱了一层皮,有的完全剥落,只剩下一层胶。书橱总锁着。任何一个姑娘都能想出办法轻而易举打开它,但是谁也没有碰过那个神神秘秘的玩意儿。有一次,太太发现属于一个大伙儿都管她叫萨尔的姑娘的几封信,就把信锁到书橱里,说是为了安全起见。萨尔一直求她把信还给她,太太就是不给。萨尔只好死心。等到了那时太太才开始考虑把信还给她,当然也只是让她保存几天。莱拉把那把刀藏到一个壁橱的地板缝隙里。壁橱那个角落里摞了许多箱子。她把刀藏在箱子下面。她觉得很安全。太太没有拿走她任何东西,没有把她的任何东西锁起来。
她们管莱拉叫罗西。因为没人叫罗西。那条粉红色的裙子穿在她身上很合适。萨尔和蒂莉教给她如何用破布条把头发盘起来,把直发弄成卷发。她们先用指甲花给她染头发。太太为她支付二十五美分买指甲花,又支付五美元买了一双粉红色高跟鞋。那是双旧鞋,可是没有比它再便宜的。裙子她可以分期付款,每星期两美元。这几样东西已经让她债台高筑。她坐在那儿任凭她们给她做头发、用织补针扎耳朵眼儿的时候,她已经背了七美元二十五美分的债。此外还有房钱、伙食费。不过太太说,这两样费用可以等她“开张”后再说。只要你能招来常客,就好办了。莱拉只是听着,并没有在心里算这笔账。她也可以掉头就走,可是别的姑娘都能在这儿待下去,都能忍受那种生活——那个该死的书橱、丑陋的“先生”和这里的一切。不久之后,她已经成了圣路易斯的“老人”。一个新来的姑娘跑到她面前诉说心中的不安时,她就会用大伙儿都说的那些话安慰她:“不要跟我哭哭啼啼。来到这样一个地方你还能指望什么呢?”莱拉会拍着女孩的手,或者用发夹夹好她的头发,让她平静下来。她们不干活儿或者不打闹的时候,常常相互帮别人做头发。
有一天,太太问她:“你有什么小玩意儿需要我替你保管吗?有什么需要交给我的东西吗?”
莱拉说:“我有一把刀。我只有这一样东西。我一直想把刀交给你。”这是嘴边儿的话,她说了出来,也正是她的心里话。
“把刀拿来。我给你保管,亲爱的。我们这个家里不能随便放一把刀。”
莱拉打开壁橱,发现刀还完好无缺藏在那里,取出来交给太太。这样做的时候,心里惊叹,啊,就这么回事儿了。我得在这儿待下去了。我就得在这儿过这种日子了。太太用那样一种眼神看着她手里那把刀,好像那是一件非常丑恶的东西。莱拉说:“有人用这把刀杀了我的父亲。”然后,因为她不想对那个女人说谎话,补充道:“也许是我的父亲。”太太微微一笑,说:“我明白。”莱拉看着她把刀锁起来。哦,现在我已经彻底落到她手里了。这会有什么后果呢?她那样想着,心里感觉到一点安宁。
太太站在书橱旁边,手里还拿着钥匙。她上下打量着莱拉,好像以前没有见过她。过了一会儿,说:“你不是个漂亮姑娘,但是你总得学会微笑吧,罗西。”
“是的,夫人。是的,一定。”和她这样谈话,管她叫夫人,莱拉想起来就脸红。她给了那个女人什么?多尔的刀。但是为什么她不应该再叫莱拉·达赫尔,而是叫一个编造的名字,让自己高高兴兴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每时每刻都有人告诉她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管你是不是愿意。如果不得不微笑,她也能。人都会微笑。她试那条粉红色裙子的时候,太太让露西姑娘进来,收拾起她换下来的裙子和鞋,还给她丢下一件旧法兰绒睡袍。露西说:“我猜,你已经拿定主意哪儿也不去了?”现在想起这些事,莱拉还会满脸通红。太太居然以为她会跑掉,她很受伤害。她心里想,我已经把刀给她了,那把刀被她锁到书橱里了。那是这个世界唯一属于我的东西。她庆幸自己把刀交了出去,倘若被太太翻出来就麻烦了,她一定会像收拾那个藏信的女孩儿一样收拾她。莱拉想,她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能给她呢?项链。想什么呀!那是老牧师的项链。在那幢房子里生活的时候,她还没有这条项链呢!但是如果她有——想到这儿,她又面颊飞红——她会让她帮忙从后面解开挂钩,很高兴地感觉到项链从脖子上滑落下来,看到落在那个女人爪子一样的手心里。她那么爱那条项链。莱拉大声说:“可怜的孩子,你母亲是一个发了疯的女人。”
她们给她穿的衣服很特别。短裙下面的衬裙宛如细铁丝编成的小鸡笼子,只遮挡住不得不遮挡的私密之处,其他地方都赤裸着。那双粉红色的鞋几乎穿不进去。佩格一边唱“你打扮好去做梦”,一边哈哈大笑。她这样做很卑鄙,因为她们当中有的人很喜欢这首歌。没有“先生”的时候,她都光着脚,穿着破旧的睡袍。太太从来都不看她,当她不存在。莱拉努力微笑。
她们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先生”们到来的时候,跟着那架维克多牌留声机播放的舞曲跳舞。那些男人一个比一个丑,但是看起来都挺有钱,舍得花钱在这里待一晚上。有一个家伙姑娘们都很怕他,因为他总是撒酒疯。他说,他一定要让她们都死在监狱里。有一次,他说钱包被人偷了,他要是找到是谁偷的,一定把她打个半死。太太从来都不会撵他走。十块钱对于她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有人轰他出去,也是别的“先生”出面干的。因为有的人愿意和姑娘们聊一会儿,不愿意被他打搅。
她怎么能告诉老牧师那些她自己都没弄明白的事情?首先是多尔说的那句话——“我不认识你”。然后是松木盒子里躺着的那个人可能是她的父亲。所有那些堂兄表弟,或者别的杂七杂八的什么人都背对着她。好像命运和他们开了一个恶毒的玩笑——她就是她,不是他们追寻的那个人。然后,她一个人到处找多尔,从地下室的小门爬进去找,寄希望于她藏在那里躲避风雨严寒。又到玉米地里找。人可以藏在那里,或者迷失方向,直到最终被秃鹫发现。
有一个人,大伙儿都管他叫迈克。他身上没什么坏毛病,就是爱来这种地方玩。姑娘们都喜欢他。迈克逗她们玩,送她们巧克力。这个家伙就是不掏钱,姑娘们也喜欢他围着她们转。他总在笑或者要笑。如果这当儿神情举止有点下流,也无伤大雅。大家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工人,但是会跳交际舞、华尔兹、狐步舞。她们就在留声机上放上唱片,播放舞曲。他会和每一个姑娘,甚至和莱拉跳。客厅不大,只能同时容纳三对儿跳舞。她们就把椅子推到后面,自己转着圈儿跳。有一次萨尔说:“也许就应该这样!”她们都爱迈克,可是他只喜欢米西——那个胖胖的、矮矮的姑娘。跳了一会儿之后,他就上楼。她紧随其后,因为这儿的规矩就这样。
莱拉特别爱这个男人。你不可能永远不对他动心思。他长得漂亮,笑声悦耳。如果说这有什么坏处的话,那就是她甚至不敢抬起头看他。不过他看得出她的心思,就开始取笑她。“罗西,罗西,笑一个。”他说。她笑不出来,只想把脸藏起来。“罗西亲亲我的脸蛋儿。小亲一口。”他和她这样开玩笑,似乎心里明白,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在乎的人。如果有好几位“先生”在场,莱拉总是一个人悄悄地坐在一边。迈克看见她,就说:“罗西是那种你想娶回家当老婆的女孩。有一种女孩儿,只是玩玩,还有一种女孩,你想带回家。”
米西说:“为什么?她像头骡子一样粗壮。我想,如果你缺个拉犁耕地的,她倒挺合适。”
迈克就说:“男人要娶的女人不应该是那种屁股后头跟一大堆追求者的女人。”
米西说:“哦,我猜那就是老罗西了。没错儿。绝对不会有人追求她。我敢肯定。”
迈克说的这番话让米西特别嫉妒。有一次她毫无来由就朝莱拉扑过去,抓着她的头发来回晃,别头发的卡子掉了一地。别的女孩儿都高兴得哈哈大笑。好像她们早就想这样干,只是没找到机会下手罢了。
莱拉从来不知道人会那么卑鄙。她也卑鄙。笼罩这幢房子的悲凉宛如一场梦,把什么东西都变得怪异、邪恶。迈克伸出手指摸她的面颊,她觉得一股热浪随之而来。他有时候抚摸她的脖子。每一次触摸都会让她热泪长流,不管是否有人在看。真是糟透了。她每天盼望的都是这些温情脉脉的抚摸。别的姑娘都嘲笑她,都妒火中烧,因为他居然那么关注她。于是,她心里想出一个计划。有一个老头每天太阳升起之前都要来这幢小楼把火炉捅旺。有时候他来捅那么几下,有时候只是进来应个卯。大家最痛恨的就是早晨起来屋子里空气冰凉。莱拉喜欢干这活儿,远比她一直做的那些和尝试去做的那些活儿更对她的心思。按天计算,她欠太太的钱总比别人多。她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想到,太太是想让别的姑娘都觉得自己比她优秀。她穿上那双该死的鞋就走不了路,她脸上也不能不带着那副“苦瓜相”。因为这事儿,太太扇了她好几次耳光。但是打也没用。有一次,迈克用手指尖擦她的眼泪,然后又用沾着泪水的手指碰了碰她的嘴唇。“她是个好姑娘,米西。看到了吗?像个小孩子。”她不能看他,甚至不能呼吸。他面带微笑看着她。
第二天早晨,她穿着睡袍,光着脚,跑到地下室,在最黑暗的角落背对火炉站着,这样可以暖和一点。如果炉火捅得早了,太太会责怪她浪费煤。如果耽搁的时间太长,老头或许就会来干这活儿。她拿定主意,要是他来了,她就举起铲子朝他挥舞几下。老头骨瘦如柴,不是她的对手,或许会撒腿就跑。太太会给老头一些补偿,可是莱拉也会因为干这份工作抵消点债务。太太或许会觉得最好让她干这活儿算了。那样一来,她就可以去擦洗厨房——那儿脏得要命。地毯也早就该清洗了。
一个人站在黑暗中,她的感觉很好。她会被煤灰弄得又黑又脏。上楼之后,谁知道她们会说什么呢?不过说什么也无所谓。反正她此时此刻能安安静静独自一人在这儿待着,这就够了。仿佛过了很久,她一直站在那儿,背靠还没有捅开的热乎乎的炉子,闭着眼睛,开始做亮光闪闪的梦——黎明的曙光还没有升起,她枕着多尔的胳膊,慢慢醒来。炉火发出哔哔啪啪的响声,多恩和已经醒来的人说话。平常多恩总是早早地起来,先把炉火捅旺,亚瑟煮咖啡。多尔把她叫醒。有什么就煎什么吃。天亮了,小鸟在枝头歌唱。什么东西都挂着露珠。你要是不小心弄破一张蜘蛛网,蛛丝上的露珠就纷纷落下,好像下一阵小雨。多尔看着她,说:“你站到煤仓里了。”莱拉肯定会说:“没有。”她已经开始自言自语,大伙儿都嘲笑她。那时候,她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农田里的活儿和交换东西。到坦慕尼之后,她慢慢学会做家务。在他们没有绞死多尔的那个镇子里生活的时候,她在一家商店工作。晚上出去散步,因为那时候可以看到别人过的什么日子。她在那家商店干活儿,从来不会算错账,一分钱也不会少。她慢慢地攒了一点儿钱。在室内工作无可厚非,商店里那么干净,散发的气味也很好闻。火腿、咖啡、奶酪、苹果和面粉。缠在线轴上的缎带和一匹匹漂亮的棉布。她观察女人们如何穿衣打扮,做头发。听她们都谈论什么。她很想知道那些事情。哦,她学到不少东西。这一点毫无疑问。
“你站在黑黢黢的肮脏的地下室。”
我喜欢在这下面待着。又是她自言自语。我不适合过这种生活。
多尔说:“我想告诉你来着。没告诉过你吗?”
没有,你没有。以前我们总是见了妓院就绕道走。因为你脸上那块疤。后来,我总算有了一件体面的工作。可是那天,你来了之后,把那间屋子弄得到处都是血。
她点了点头。“我是应该想得更周到点儿。可是我的刀呢?你为什么把我的刀交给那个女人?”
“因为我只有这一样东西可以给她。”
这话毫无意义。话是出自莱拉之口,但是真正应该说出来的是多尔。如果莱拉有那把刀,有一块金表,一条金项链,她全都会交给那个女人,眼巴巴看着那些宝贝放在她手里,希望还有什么东西能交出去。对于她来说,那是一种充满苦涩的悲伤,太太几乎不再找她的麻烦。不再往她脸上涂脂抹粉,不再要求她面带微笑,“先生”们来都是为了寻欢作乐,可你看他们的时候就好像充满仇恨。
她确实恨他们。他们是她已经非常倒霉的生活中最糟糕的一部分。那些家伙常常让她想到把那把刀再要回来。不,因为只要刀锁在书橱里,她就哪儿都不能去。妥善保管!那里面还有一张佩格的姐姐的照片,太太隔一段时间让她看一眼。她说:“佩格,我打算让你看一眼你姐姐的照片。可是最近你的表现……”佩格就赶快说:“求求你,对不起。你只要告诉我做错了什么,以后绝不再犯。”太太说:“好像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下一次,我就把它扔到火里。”求她只是有时候管点儿用。可是姑娘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哀求,直到她扇你耳光。
莱拉说:“我从来没有想到世界上会有这样肮脏的地方。”
多尔说:“我难道没有警告过你吗?”没有,你没有。但是我想你一定和我讲过点什么。要不然我怎么会在你走了之后跑到这个地方来,因为再没有什么可牵挂的,因为讨厌我的生活,讨厌生活中的一切——该死的身体,该死的脸,心里该死的痛苦。为什么那个迈克要以他那种方式折磨我呢?我可从来没有伤害过他一点点!她想,如果我也能讨厌他,事情可能变得容易一点。事实上,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容易一点”。有一次,太太出去办事,有一扇门没锁。一个牧师走了进来。他刚说了几句关于地狱的话,就被她们推了出去。她以前听到过这种说教,似乎在一次营地聚会。也许这正是她为什么来圣路易斯的原因。心里认为,她就该属于这样一个地方。她熬过了那么长的时间。日复一日,一天更比一天糟。苦难没有头。她开始想明媚的阳光,想新鲜空气的味道,想树木。她想,我这样做完全是折磨自己。
哦,最好开始铲煤吧。她习惯用木头烧火,没用过煤,所以必须慢慢摸索,不能一下子加得太多,也不能太快。她捅了捅炉子里的煤,让火燃烧起来。看看自己这活儿干得怎么样。她知道,如果火太旺,水热得太快,锅炉就会爆炸。燃烧的煤会飞得到处都是,整幢房子着火之后,或许会夷为平地。她可以把炉子填满,只留下容得下她的一点点空间,然后关好房门,爬进去。一声巨响,她飞上天空,一块燃烧的她正好落在那个姑娘脸上。那个佩格。另外一块落到丽塔的大腿上。这个女人总是把自己的手按在大腿上,使劲揪她的指甲,直到鲜血从指尖流出。还有一块落到那间放衣服的屋子里。“先生”们不来的时候,她们的漂亮衣服都放在那儿。迈克会看见她浑身是火站在那里。也许他会哈哈大笑,以为那是他干的好事。他摸她的面颊,火烧到他手上。他就伸出舌头把火舔掉。他会说:“哦,这就是你应该娶回家的女人!”他说这种鬼话,只是为了看看她会不会把自己烧得比熊熊燃烧的火焰还热。
多尔说:“你光着脚站在黑黢黢的地下室里,自言自语。我可不是这样带大你的。”
莱拉说,我有个计划,想在这儿干点杂活儿。
“你知道我脸上这块疤是怎么来的吗?一个像你一样发了疯的姑娘把一个平底铁锅烧得通红。我进厨房的时候,她操起锅就打我,结果打断我的颧骨,烧坏我的脸。我像死了一样,昏睡了好长时间。醒来之后,脸就成了这个模样。带着这块伤疤,我活了一辈子。”
莱拉心里想,我怎么能知道呢?她以前跟我讲过吗?
“那时候,你是个病孩子。我把你抱在怀里,给你讲过去的故事。因为我的声音对你是一种安慰。你该记得。”
我在自言自语。在黑暗中看到那些东西又悄悄溜走。也许没有关系。
多尔说:“哦,我告诉你怎么回事。如果我还活着,我就不会站在这个地窖里浪费时间,希望自己死去。我肯定没有教给你这些。我很惊讶,你还能抬起头。”
大多数时候不能。
不管怎么说也要抬起头!她说话时就是这个样子。
此刻,她又在想念多尔。许多年来,她一直属于某个人。就像小牛犊和她的牛妈妈。没错儿。多尔希望她在自己身边。她们一起欢笑,说笑话。那些笑话只有她们俩懂,别人都不解其意。现在,她有了这位牧师。他也许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她不知道该如何对他才好。她肚里怀着他的孩子,她知道该如何抚养他长大吗?她在读《圣经》,心想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他讲的那些话,明白他为什么时而和鲍顿一起欢笑,时而争论得面红耳赤。可是她的思想按照自己的轨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走得更远,一直回到那个地下室。或者,她会怀里抱着那个孩子偷偷溜走,对着孩子的耳朵轻声耳语,面颊贴着孩子的头发,告诉她路边长的野草哪种能吃,哪种能使伤口愈合。找到避雨的地方,她们高兴得一边笑一边悄悄说话。还一起唱老歌。那些歌谁都会唱,可是教小孩子的时候,还是让人觉得那是口传心授的秘密。过一会儿她们就开始唱。这句歌词,你也知道。我们将聚在河边。
她就这样想入非非,甚至想象自己从圣路易斯的这幢房子里偷走一个孩子。那天早晨,她从地下室出来,直奔厨房。虽然浑身上下都很脏,但她立刻开始清扫厨房。所有的厨具都沾满了油腻。锅碗瓢盆上都沾着一层烧焦了的食物,一放到炉子上就冒烟。食品储藏室里老鼠乱窜。太太进来看了一两分钟。莱拉看见太太脸上现出她预料之中的精明狡诈的表情,好像让莱拉清理厨房是她想出来的主意。有一个女清洁工偶尔来厨房擦抹一下。因为太太几乎不付她什么工钱,她当然不会卖力。莱拉干活儿除了抵债,还能在太太的账上积攒几个钱,虽然很少。“地板需要擦了。”太太说。这就意味,她同意莱拉这样干了。几天之后,莱拉决定从壁橱和抽屉里找到自己的衣服,然后她就能到外面敲打、清洗地毯了。现在,经她之手,家具什物漂亮多了。因为干活儿,她也感觉到一丝快乐。
干了一个多月之后,她听见姑娘们说,米西怀孕了。“她那么胖,自个儿还不知道肚子就大了。”接着一阵哄堂大笑。“她昨天嚎哭了一天。太太气得发疯。她不告诉太太她姐姐在哪儿。太太不得不亲自处理那个孩子。米西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
“好像有一阵子没见迈克了。”
“太太要把孩子送给修女。”
“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什么修女,你们见过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平常都是有个老头半夜来把孩子抱走。”
“老头把孩子送到修女那儿。”
“天知道他送没送。我敢打赌,未必真的送给修女了。”
“照你这么说,他要个孩子干什么?傻瓜。”
“哦,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傻瓜!”
别的姑娘叫喊起来。没完没了的下流。
这时,莱拉想到,她可以为自己偷一个孩子。谁都不会注意。她可以把孩子抱起来,走出大门。有人看见也没事儿。只要等到天黑,从后门溜出去就万事大吉。人们不愿意想这种事儿——从这种地方抱出刚生下的孩子。所以,还得小心点儿,等大街上空无一人再出来。关于这些孩子,“先生”们连一个字也不愿意听。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一点儿。太太认为这是她的主意。可以省好多麻烦,也许还能省点钱。如果莱拉还欠她钱,这也可以是一种补偿。孩子不会是孤儿。因为莱拉会一直照顾她,让她待在自己身边。头发梳得溜光,腿也不会罗圈儿。不会骂人。这个想法甚至把她搞得夜不能寐。她情愿再到旷野,外套下面抱着一个孩子,看她微微一笑,看她玩马利筋豆荚。玩一条带子。不要溺爱孩子——如果你想这样做的话。如果小“米西”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她会感谢莱拉把她带大。因为莱拉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展示给了她,就像当年多尔展示给她的一样。她会教她如何过日子。如果你能认几个字,知道怎么找零钱,也没那么难。突然之间,莱拉待在这儿似乎只是为了等待离开,等待带一个孩子走进宁静、寒冷的夜晚,告诉她星星和月亮。或者走进绵绵细雨。什么都没关系。突然之间,只有这个孩子对她而言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悲伤低贱和她的生活都已无缘。她可以拂袖而去,只带着那一样东西远走天涯。为了她什么辛苦都值。她自己都觉得惊讶,不由得大笑起来。心里想,哦,上一次这样开心大笑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莱拉曾经想,如果自己有个孩子会是什么样呢?但是这事儿一直没有发生。一定是出了什么毛病,她自己的身体不做主。也许因为自己当年就是个体弱多病的孩子,潜意识里她不愿意让这种事情在另外一个孩子身上重演。或者因为干重活儿的缘故。从前,梅丽一度对亚瑟的儿子迪克很好奇。莱拉也不例外。多恩警告他不要“骚扰”那几个女孩儿,实际上也在警告她们不要“骚扰”迪克。多尔发现她们情窦初开,就告诉她们,如果和男孩子胡闹,就会给自己惹出一大堆无穷无尽的麻烦。那时候,梅丽已经知道了她想知道的那些事情,兴趣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开始玩别人送她的一把旧小提琴。又过了一段时间,莱拉才尝到那滋味儿。不过她们俩都没惹上麻烦。也许因为多恩及时制止,也许因为即使莱拉愿意,也惹不上那种麻烦。
没关系。还有别的办法得到孩子。如果碰巧有个没人要的孩子,就可以捡来拉扯大。谁能比她更知道这种事情呢?在她想这事儿、做计划的时候,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书里会写这种事情。她对《圣经》的了解只限于有时候参加奋兴派布道会时听到的那些话。那时候,多尔让她独自一人过日子,历练历练,以便有能力应对日后的凶险。她感觉孤独寂寞,教堂里的人群和歌声对于她是一种安慰。布道和祈祷她还可以忍受,她主要是喜欢别的内容。最好的时候能得到一袋爆米花。一次布道会上,她认识了两个女孩儿。这两个女孩儿也是自己过日子。有一段时间,她们三个人一块出去找工作,有时候还真能找到。她们有“福”同享,去听白天举行的音乐会,去舞厅。虽然兴奋激动,但仍然不乏孤独之感。因为她们知道,那只是非常短暂的快乐。后来,一个姑娘交了个男朋友,不久就结婚走人了。另外那个姑娘在面包房找到一份工作,经常上夜班。莱拉在一家商店当记账员。她们或多或少总算过上了自己想过的日子,情况还算不错。
多尔一定一直设法从一个地方跟踪她到另一个地方,即使莱拉自己都不知道第二天要到哪儿。多尔一定不愿意让莱拉看见她沿街乞讨。可是很难设想,除了乞讨,她还能有什么办法维持生活。也许多尔碰巧在这个小镇看见莱拉,摸清了她住的地方。多尔也许就是在离莱拉住处不远的地方,和那个老家伙持刀搏斗的。所以,多尔万不得已之时才能闯到她家。很有可能,那个人——也许是她父亲——要来找莱拉。多尔不顾一切朝她扑过去,举起那把要命的刀刺进他的身体,不让他得逞。他会和她说什么呢?和莱拉。她只能想象他脸色煞白躺在那个“盒子”里。鼻梁更白。他像一个木讷呆板的人,站在那儿,每一个关节都松松垮垮,看着自己那个“死样”目瞪口呆,嘴里喃喃着,不知道说些什么。她会觉得非常抱歉,又松了一口气——他没能把本来计划在找到她之后想说的话说出来。这种事情在电影里发生。也许就是因为看了电影,她才会这样胡思乱想。他也许想告诉她,他和她可怜的母亲并不想把她长时间扔在那儿不管。可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没等抱回孩子,她已经不见了。他们一直在找她——他能说什么呢?——火车从山崖掉下来,他们摔断了胳膊、腿。苏醒过来之后,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年。他和她说这些事情的时候,多尔突然从天而降,又向他刺了一刀。她总在考虑那些不得不想的事情,难怪她的想法那么古怪。
但是,只要想起米西的孩子,她就非常高兴。她能记起来的最美好的东西都变成期待中的梦。于是再度想起那些早已淡忘的美好的日子,苜蓿花的清香或者晚风吹来的气味,都在鼻翼间缭绕。那种快乐是心灵的震撼。如果忘记,她就无法大声说话,只能说:“是的,是的。”好像时间也可以被哄骗得团团转。她在那幢房子后面开辟了一个小花园。种了一垄豌豆,一垄胡萝卜。还在门口的台阶旁边种了金盏花。因为周围的建筑物密集,虽然阳光不充足,长得不尽如人意,但是她喜欢那种手上粘着真正的泥土的感觉,而不是满手的煤尘和垃圾。泥土会掩盖煤尘和垃圾粘在手上的那种感觉,还有它们散发的气味。她走了很长的路,找到一家卖种子的商店。这是她来太太这儿之后走得最远的地方。这让她头脑清醒了许多。太太开始谈论,现在既然这幢房子干净漂亮了许多,就应该招徕“层次”高一点的顾客。她默许莱拉做她想做的事情,还假装那是她自个儿想出来的主意。别的姑娘甚至都不想去街区买块面包,生怕被人看见,可是莱拉不在乎。她在任何一个镇子里都觉得很陌生,都无所谓。她想起从前经常和梅丽一起偷偷看商店橱窗上自己的映像,瞅着周围没人,就挥挥胳膊,做个鬼脸,心底涌动着骄傲之情,对着窗玻璃上那个哈哈大笑的影子哈哈大笑。然后继续往前走,心里想着街上的人一定会注意到她们对着橱窗玻璃做鬼脸,并且奇怪这两个丫头怎么会这样疯疯癫癫,于是她们又哈哈大笑。有时候,莱拉离开那幢房子,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想象着到了她真的要离开的那晚会是怎样一番情景。然后她会返回去,不是因为怕太太,而是为了等待那个孩子。
她不愿意回忆她是如何漫无边际地遐想,也不愿意想在别人眼里她的那些想法多么可笑。这样的遐思也是生活馈赠的一种很好的方式。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知道,谁也不会知道。哦,他们注意到她的行为举止和别人不一样,都在猜测其中的原因。像她这样一个粗手大脚、满脸疲惫,连头发也不懂得做的女清洁工,怎么能找上个男朋友呢?用不着你操心。也许她会找个街头老流浪汉。不关你的事。也许她找的那个老家伙在翻垃圾桶呢。不管做什么,反正是些下流的勾当。对于这些议论,她自然听都不想听。
莱拉等待着。谁都看得见,她一天到晚都在干活儿。实际上就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米西不愿意下楼,她就从厨房端点饭给她送上去。米西并不因此而对她更好一点,不过还说得过去。她那么悲伤,什么也不想做,谁也不想看。迈克一直没有露面,米西也绝口不提。她对他很了解,知道他不是那种信得过的男人,可是他偏爱她的时间挺长。米西一定很想念他。莱拉拆开一件最大的睡袍,重新缝好,让米西穿。她个儿很矮,比小女孩高不了多少。莱拉还经常给她端来洗脚水,让她泡脚,寻思这样一定对胎儿有好处。她尽量让自己睡觉轻一点,希望从这种地方夜晚习以为常的喧闹声中分辨出婴儿呱呱落地的声音。有一天早晨,她从地下室出来,看见米西披着一件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外套,手里拿着一个旅行袋,旁边站着一个矮胖的女人。这个女人一手抓着门把手,另外一只手扶着米西的胳膊肘子。“我的姐姐,”米西说,“我们要走了。再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了。”
那位姐姐说:“好了,走吧,伊迪丝。太阳快升起来了。”
可是米西只是站在那儿,眼瞅着书橱。里拉问:“你有东西在里面吗?”书橱最下面那层的柜门下面有一条大约一英寸的缝。因为书橱破旧,木头干燥,只要把手伸进去,使劲一拉就能打开。莱拉因为总擦抹柜子,所以知道这个秘密。她打开柜子之后,说:“什么东西是你的,拿就是了。”她看见米西的手在那些零碎物品上面停了一下,然后拿出至少一半的东西,甚至多尔那把刀。“哦,”莱拉说,“别的东西是不是你的我不知道,可至少这把刀不是。”
姐姐说:“她什么也不要。放回去。这个该死的地方的东西,你一样也不能要,伊迪丝。”
莱拉说:“你们准备到哪儿?”
“不关你的事,”姐姐说,“不过有一点可以告诉你,离这儿很远,很远。”米西没有拿任何一样让她“举步不前”的东西,可是多尔那把刀又沉甸甸地落到莱拉手里,那么熟悉,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等一会儿,太太发现锁舌劈开木头,柜子被人弄开,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莱拉只是站在那儿胡思乱想:我再也看不到那个小宝宝了。我几乎都觉得已经把他抱在怀里,给他唱歌。这下子,永远不会看到他了。我怎么就断定米西一定会把孩子生在这儿呢?怎么就相信她一定不会找人给那个该死的姐姐通风报信呢?我甚至不相信她有姐姐。我怎么就认为事情会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呢?那是因为她回到旧日生活的机会到了,因为她有能力去做必须做的那些事情了。有时候她梦见多尔在前面等她。她向前跑去,扑到她的怀里,心里想,一切都过去了,我不会再迷路了。梦里,风和日丽的夏天的芳香扑面而来。那是最轻柔的微风送来的干草的清香和温暖了大地的阳光的味道。她想,这样的生活,生活中美好的一切都在等待她。她甚至从来不感到奇怪,自己怎么会这样想问题。她说,我发疯已经有好长时间了。
米西离开的那个早晨,莱拉从壁橱里找到一个箱子,装进去几样东西,一把梳子,一条毛巾,一件睡衣。她把刀插到长袜里,离开了那幢小楼。她快步走着,直到太阳升起,大街上渐渐有了行人。这座城市似乎没有尽头,她走进一家旅馆,问人家要不要清洁工。随着时光的流逝,她已经不再介意这些事了。干活儿而已。没必要对再也不会见第二面的人微笑。别的女人告诉她,干活儿不要太卖力气。开了这个头,以后他们就不会让你闲着了。莱拉听见她们议论她。实际上,她们就是想让她听到她们对她的看法。既然这儿有活儿干,她就不想再到别的地方东找西找了。没有孩子可照料了。没人会拽着她的裙子不放,为晚饭大惊小怪。
可是,如果干活儿不流汗,那活儿一定没什么乐趣。在田野里,即使再轻柔的微风你都能感觉到。你知道风来了,你能听到它在树枝间吟啸。你还没回过神,它就已经扑面而来,宛如沁人心脾的清泉。莱拉收拾完自己负责的房间之后就帮另外一个女人收拾。她不觉得那是帮忙,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她常听她们谈论自己的母亲和儿女。她对自个儿的事只能守口如瓶。有一次,一个女人送给莱拉一瓶抹手的雪花膏,她都没能说声“谢谢”。她本来想到应该道谢,可是转念一想,她认为这样做怪怪的,最终还是没说出口来。有一段时间我什么话也不说,她对肚子里的孩子说。我一天,甚至一个星期,除了自言自语,跟别人一句话也不说。有时候和多尔说几句。也许现在就是在和自己说话。不,你在这儿。我觉得你在这儿听我说话。
她住在一幢公寓三楼的一个房间里。有一扇窗户临街。夜晚,她站在窗口,看人们穿街而过,注意到小孩儿蹒跚学步,一个老头拄着拐杖艰难地走着。起初,她看见一头背部下凹的骡子拉着一辆装满旧货的马车从大街走过。每到一个街区,马车就停下,卖旧货的人打开车厢后挡板让人们看他带来了什么新鲜玩意儿。这当儿,骡子就耐心地等着。第二年冬天快结束的时候,他们走了。有人开了一家卖三明治的小铺子。时不时有一辆新轿车从窗下驶过。风刮着纸在人行道上飞来飞去。路灯下,有人在抽烟,聊天。大多数夜晚,都会有喝多了的人在大马路上撒酒疯。有时候她听见人们大笑,叫喊,唱歌,直到天亮。对于所有这一切,她都不在乎。谁干什么,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她喜欢看电影。发工资之后,她就留出一周看两场电影的钱。剩下的那点儿,除了交房租,就凑合着过日子。那些女人说得没错儿。不用养活孩子确实省了不少事儿。一个人吃什么喝什么都无所谓,可是有个孩子就得设法给他买点营养品。她至少总有电影可看。有时候,人多的时候,坐在黑暗中,会有什么人的胳膊或者膝盖和她的胳膊、膝盖碰到一起,她就开始做那些陌生人的梦——电影院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做同一个梦。或者他们是聚集在黑暗中的幽灵,注视着这个世界,看阴谋与谋杀,却又什么话都不能说。和那些孤儿一起哭泣,却又什么忙都帮不了。然后,跳舞,亲吻,所有幽灵都漂浮着,离一张巨大、美丽的脸庞只有几英寸远。看到欢乐从那脸庞显现,就像麻雀看见太阳升起,虽然那阳光和它们毫无关系,也立刻欢腾雀跃起来。另外一天,它们吃虫子,这是阳光照耀的结果。或者也许因为它们吃了虫子,才能看第二天的日出。电影非常好看,哪怕有的片子让她害怕。电影放映之前播放的音乐让人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一样,她在椅子上坐立不安。只要让她看电影,她可以一整天看那头狮子怒吼。即使那电影不是很好看,也会在她脑海里盘踞一两个小时,一两个星期。她坐在窗口,就像一个要开始工作的女人。实际上,她是在脑子里重新编造一个故事。如果他们不是杀了那个老头,而是开着他的车一跑了之,那就是另外一个结果了。他们可以以后再补偿他。她希望把电影里的那些凶杀、打斗的镜头都剔除掉,只留下翩翩起舞和举行婚礼的场面。但是最惬意的还是坐在黑暗之中,看她从来没有看见过的那些人和事。她相信那大多是真的。如果她是一个看多恩和玛塞尔的幽灵,离得那么近,一定能看到他们相互对视,交换眼神时的神情。这一点毫无疑问。她想象她们举行结婚典礼时的情景。那时候,他们还很年轻,玛塞尔怀里抱着一大束玫瑰。在想象中,多尔会是什么样子呢?她从来都没有举起刀向那个老头刺去。从来也没有朝磨刀石上吐口唾沫,沙沙沙地磨刀。她围着一块新围巾,实际上就是那块旧围巾,不过是最初的主人买来时那崭新的样子。她无法想象她脸上没有伤疤的样子,或者多尔从来都不会忘记在人前遮掩它——除了莱拉。幽灵不会真的成为她梦的一部分。莱拉就在那儿,离得那么近,注视那张温柔、丑陋的脸。只有她。别人连这样的梦都不想做。
这样的生活她过了很久。三个圣诞节过去了。第一个圣诞夜,她帮人家在大厅挂了一串串花环。一年后又挂了一次,然后又挂了一次。花环。金属箔。什么东西都有个名字。谁都知道那个名字。如果你不知道,人家就认为你很傻。不过没关系。第三个圣诞节过去了。然后是冬天最肮脏的几个月。接下来是春天,夏天。有一天下午,她步行回家,头发还用一块破布包着,心里想,回屋后先洗漱一下,吃个热狗,然后到河边,吹吹风。这时候,她看见有两个男人正从一辆卡车上卸板条箱。其中一个是迈克。他也看见了她,笑着对另外那个男人说了几句什么。那个男人一脸不屑地摇了摇头,似乎生怕和什么卑鄙下流的东西沾边儿。她仿佛觉得迈克跟在身后,只有一步之遥。她觉得他在喊她:莱拉。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她的真名实姓。她怎么不把她的名字告诉他呢?她觉得耳朵嗡嗡响着,几乎感觉到他的手指尖儿摸着自己的脖子。最糟糕的是,她心里什么都明白——他逗弄她,只是为了让米西嫉妒。但她还是觉得血直往脸上涌,眼睛有点刺痛。从他身边走开,宛如走进一股大风之中,或者在一条河里逆流而上。她希望他没能看出她走得多么艰难——如果他正巧注视她的话。而最糟糕的是,他即使没有看见,也知道她多么艰难。她似乎听见他在哈哈大笑。也许是为了别的事情。或许他早已把看见她这件事扔到脑后。
就这样,她离开了圣路易斯。不是因为这件事,而是她的整个生活使然。她对自己说,她之所以去看电影只是为了看人们如何生活。她感到好奇。她多多少少感觉到自己已经错过生活中那些美好的东西。所以离开这里是最好的选择。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和她一起干活儿的那些女人总是在谈论孩子。小时候,他们那么可爱。长大了,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宁愿喝酒也不愿意吃东西。盯着妈妈的钱包,只想“啃老”。她在想,电影《道林·格雷》里的那个男人因为作恶多端,他的画像变得十分丑陋,画面里他的裤子变得又肥又大。她不大理解作者的寓意。电影里的人有一半穿得像弗雷德·阿斯泰尔,另外一半看起来就像一辈子都是穿着衣服睡觉。那个男人到了那座城市的贫民区之后,变得邪恶,后来看起来也好像一直穿着他的衣裳睡觉。他去那儿的次数越多,情况就越糟糕。他身上长满瘊子。也许有人偷走他的帽子和别的什么东西,跟他做了交易。这种事完全可能发生。或者有人看到他被剥得精光,可怜他。因为他生活的那座城市总是被雨水泡得精湿。她在想什么呢?变化的是那幅画。她不记得那个男人死的时候是不是穿着还算体面的衣服?只有没被衣服遮掩的地方是丑陋的。他躺在那儿,别人看着他,咂着舌头。他有一把可以杀死自己的刀,真是糟糕透了。现在他死了,没法用那把刀去阻止他们凝视他。这真是耻辱。她看到迈克那天,多尔那把刀就别在吊袜带上。但是她一定不会用它,即使和他近在咫尺。或许她只是看着他那张脸,那张该死的脸。哦,她的心刚为之一动,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就连忙走开了。她的心怦怦怦地跳着,不想愚弄自己。她已经决心永远不过的那种生活其实一直环绕着她、刺激着她。那一刻,她知道,倘若一个她本来应该恨的人对她说几句好话,她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过来,罗西。笑一个,罗西。他似乎已经忘记看见过她。她匆匆忙忙回到自己的房间,拉下百叶窗,把东西都塞到手提箱里。
她向汽车站走去,看手里那点钱能买到哪儿的车票。不管去哪儿,都只能在商店和公寓房关门之后才能到达了。要离开这座城市,就得花光所有的钱。身无分文就没有地方过夜,也吃不上晚饭。她走出汽车站,坐在一张长凳上想下一步该怎么办。这时候,一辆汽车一直开到马路牙子跟前。司机——一位年轻妇女问她要到哪儿,莱拉说:“爱荷华。”那个女人说:“我也去那儿!”好像她一直希望听到这个回答。“上车吧。我看见你拿着手提箱坐在这儿,心里想,这回可有个伴儿了。所以我就把车开了过来。我不是顺路来的。”莱拉不知道这个女人让她搭车,只是为了在路上的几个小时有人跟她说说话呢,还是为了跟她收比她手里这点钱还要多的费用。那个女人说:“你会省一张车票钱。我要开一夜车,可不想一个人走夜路。”她个子不高,脸上长着雀斑,头发挽成一个髻,穿戴得很整齐。浆洗过的白衬衫干净挺括,一定花了好长时间熨烫。在电影院里,你没法知道坐在身边的会是谁。有的男人皮鞋擦得锃亮,裤子皱皱巴巴。有的女人手上戴着戒指,钱包抱在怀里。他们会把装爆米花的纸口袋向她这边倾斜过来。她能听见他们喘气和叹息的声音。那感觉就好像和她枕一个枕头。有时候,她觉得他们在看她。可她从来不看他们的脸,也不和他们说话。她只是等电影开始放映,然后彼此都不再记着对方。现在,她或许要在这个陌生人旁边坐好几个小时。这当儿,那人会一直在心里琢磨她,这就意味着,她也没办法不琢磨自己。不管怎么说,这会使某些事情变得容易一点。
女人问:“你到哪里去?”
莱拉心里想,她可以到坦慕尼碰碰运气。但是那个女人没听说过那个地方,所以她问坦慕尼离得梅因有多远的时候,莱拉说不远。她想,这个女人一定是到得梅因。可是,她估计错了。那个女人要到马斯顿的某个离茫茫无际的玉米地不远的地方。她把里拉放到印第安诺拉的一个加油站。这个地方离得梅因不远。莱拉并不想去得梅因。事实上,她不想在任何一座大伙儿都知道的大城市生活。她脑子里想的都是乡村公路旁边那种无名之地——只有一个商店、一座教堂、一座装了升降机的谷仓的村庄。这样的村庄有成千上万个,千篇一律,周围都是一眼看不到边的农田。不管怎么说,这个女人带她离开了圣路易斯。虽然驱车十二个小时,而且一路上时快时慢,还不时停下,她依然很高兴。每次上坡,更是考验。那个女人说,有人陪她说说话很好,要不然就得犯困。可是她一直很紧张,没心说话。只是隔一会儿就唠唠叨叨地说,怕抛锚。她可不想深更半夜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个人坐在车里。她说这话完全出于好意,希望莱拉觉得她是受欢迎的,不要有什么不安。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事实。她俯身抓着方向盘,两眼紧盯前方,好像这样就可以一路畅通。
再次看到田野里的风光,莱拉非常高兴。傍晚,满眼碧绿。到七月四号,庄稼就会长到齐膝盖高。现在一定是六月。每一座农舍都被绿树掩映着。山雨欲来,树影绰绰,仿佛那参天大树也已经感到风的压力。就那样一直延伸下去,美利坚合众国辽阔的田野。那么容易让人忘记,这个世界大多数地方是玉米地。
女人说:“我母亲病了,没人照顾。我必须赶快回去。”这是她开车时第一次放松心情跟莱拉聊天儿。“我收到她的一封信。她怕我着急,从来不说自己遇到什么问题。她家里没装电话,所以我想,最好开辆车回去。倘若需要找医生,用得着。可是这辆破车也许开到那儿,轮子就转不了了——如果能开到的话。我昨天才买的这辆车。是一个该死的贼卖给我的。我愿意实话实说,对他没有什么可隐瞒的。”雨淅淅沥沥下了起来。她不敢停车,生怕一旦停下,车子就发动不起来。她们开了一整夜,只是中途加了一次油。加完油,加油站那个人帮她们把车推到路上。碰巧一溜下坡,发动机才启动。她们继续向前,只有前灯亮着,除了光束照亮的雨丝雨线,茫茫雨夜什么也看不见。女人说:“我要是你,把命交到我的手里,一定会吓个半死。”莱拉说:“我才不怕呢,出什么事也不怕。”黑暗中,有一会儿她觉得这个女人对她有点好奇,想问她问题,只是转念一想,话才没有出口。莱拉心里想,也许她怀疑我是那种吊袜带上别着一把刀的女人。那种和衣而睡的女人。女人说:“你听见这声音了吗?”一种轻微的砰砰声。“是不是马达的响声?”
“不像。”
“你懂汽车吗?”
“一点点。”她只知道汽车有四个轮子,有踏脚板。她还不习惯坐汽车。不过既然她们根本就不可能停下来看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着急也没用。如果真的停下来,也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找毛病。夜色浓重,只能划根火柴,借着微弱的亮光看看。而雨水,很快就会把那火浇灭。
“我没有备胎。行李箱里原本有一个,让我给卖了加油了。”
“轮胎没问题。”莱拉觉得应该安慰安慰这个女人。她让她搭车当然是一片好心,哪怕有她自己的原因。要是搭别人的车,换来换去可能得走好几天。可她们俩才走了一天。如果这辆车坏到半道,她就得想办法再搭车,这自然是她最先想到的事情。
女人说:“你这么安静,我有时候以为你睡着了,或者在祈祷。”
“没有。我坐在这儿清醒着呢!”
“好。你要是累了,睡一会儿也没关系。不过,我想最好还是……”
“没问题,”莱拉说,只是为了说点什么,“你看过《双重赔偿》吗?夜里开车,让我想起这部电影。”
“我不能看电影。这是违背教规的。”
“哦。”又是一件她不知道的事情。
“我不应该管那个人叫‘贼’,也不应该说‘该死’。”
“说‘该死’不对吗?”
“那是骂人的话。谁都知道你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
莱拉说:“实际上,我都不知道还有骂人这回事儿。”
“我们的教派就是这样。拿撒勒派信徒。我们的教规很严格。”
这也正是莱拉不愿意和人交往的原因。她想,我没有机会收养那个孩子真是件好事。我用不着总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撒谎,不要拿别人的东西。
女人说:“不喝酒,不抽烟,不化妆,不戴金银首饰。他们甚至不喜欢女人开车。不能偷东西,杀人。不过这种事儿他们不是总挂在嘴边。我不介意。我就是在那种氛围中长大的。”
“你给他们钱吗?”
女人笑了起来:“有一块钱给一毛吧。通常都是这样。十分之一。不过我们经常一人拿一个菜,一起聚餐。大家互相照顾。比买保险便宜。你去教堂吗?”
“不去。”
“你可以到教堂里面看看。如果你不和家人一起生活,教会里的人可以帮助你。”
“我和家人一起生活。”
过了一会儿,女人说:“我们是使命教会。我有责任把你带到耶稣面前。不过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我的意思是,试试看。我这样做的时候,有的人不高兴。我猜是我不善于做这事儿。”
莱拉说:“你说什么我都不介意。”
“是吗?很好。”她们俩沉默了一会儿,“这么说,你在圣路易斯有家?”
“没有,我没有。”那女人以为莱拉说“我和家人一起生活”的意思是她在圣路易斯有家,现在听了她的回答,她又不说话了。莱拉能感觉到她满腹狐疑。差点儿说:我在一家妓院工作。因为小时候偷走我的那个女人浑身是血闯到我住的地方。她在打斗中用刀杀了我的父亲。她那把刀现在就别在我的吊袜带上。我本来也想给自己偷个孩子,可是错过了机会。我受不了那种失望的痛苦,离开妓院,在一家旅馆找到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你不能说“该死的”,也不能去电影院,不能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看你旁边坐的那个人。你把午餐肉三明治掰了一半送给一个人,也不能看他一眼。想到这儿,她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个女人瞥了她一眼。莱拉说:“如果你愿意,可以试着带我见见耶稣。也许可以消磨这点时间。”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挡风玻璃上的雨刷吱吱扭扭响着,雨水敲打着玻璃。她说:“最好别。我还得看路呢!”她说:“你最好在思想正确、思维正常的时候再谈这事,如果只是为消磨时间而聊天,就没有意思了。那就是为自己找借口了。如果那样,求上帝原谅。不过你灵魂中的痛苦也击中了我。我不想冒犯你。只是怕把事情弄得更糟。”
莱拉说:“我可不这样想。”她开始怀疑,这个女人熟不熟悉这条路。听到车轮碾压沙砾的声音,估计她已经驶离大路。
“我是个速记员,”因为紧张,她的声音很高,“我是在夜校学会速记的。这活儿我干得很好,别的事儿不行。”
“好呀,你这事儿干得好,就很幸运了。”她压根儿就不知道速记是干什么的。
“妈妈逼我念完高中。当时我气得发疯。现在想起来,她真是做对了。那时候,我只想退学结婚。那个男人比我大五岁。妈妈说,如果他真的爱你,就会等你。可是他没等。所以我猜他根本就没有爱过我。他参军了。带回来一个在英格兰遇见的女孩儿。我痛苦极了,哭得昏天黑地。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会锄草,床单也换得不错。可是干不了妓女这一行。莱拉什么也没说,但差点就说出来了。怎么就不能说呢?这个女人没有恶意。就是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她也不会把你赶下车,让你在路边待着。如果她撩起裙子,露出那把刀,那就不同了。她想,我疯了。想到这儿笑了起来。她想,我还是得离人们远一点儿。
那个女人说:“我一直想,我会生出一大堆孩子。可是现在你看看我这副样子。妈妈说,等到战争结束,小伙子们回来,我就能找到什么人了。她现在还告诉我,我会找到男人的。可是我不抱希望了。”
莱拉说:“我只想要那个孩子,可是没想到……”她没把话说完就咽到肚子里。她总算透漏了点什么,揉着眼睛。女人瞥了她一眼,说:“哦,上帝保佑!”
不知道身处何方,那空阔让她想起悠悠往事。有时候,看见一丝亮光,大多数时候只是黑暗和雨幕。但是用不着看,她就知道荒野里夜的景象。她能闻见。车窗不严实,上面有个缝。晚风裹挟着雨丝吹进来,但是她毫不介意。女人的一席话让她为那个一直没有得到的孩子惋惜。也许是同一个孩子,那个并未让我血染长裙的孩子,那个并未让我口袋里揣着一张字条就跑到圣路易斯的孩子。他不会藏在我的外套下面,走进茫茫夜色,不会醒来之后看见明亮的阳光,听到鸟儿的歌唱。
现在,她住在牧师这幢安静的房子里,老人尽其所能让这里成为她宁静、安全的居所。她手捧着肚子。“我一直等着你,孩子,”她说,“这次,你要好好地对待你可怜的妈妈。不要溜走。无论如何都不要溜走。”
在圣路易斯汽车站,那个小个子女人把车开过来,摇下车窗问她去哪儿,实在是件好事。她在印第安诺拉服务区待了不到一个小时,一个家伙主动提出让她搭乘他的小货车。那个家伙皮肤粗糙,有点腼腆,不停地咳嗽。他想路上有个伴儿。他一言不发,也许他的姑娘离他而去,此刻他只想身边有人陪着。有时候,有个人陪伴确实能让人心安不少。他们不需要了解对方,只要旁边有个人坐着就好。
汽车离开大道拐弯的时候,司机让莱拉下了车。她往前走了一会儿,走累了就停下脚步在路边站了下来。没有车经过,她举目四顾,看见杂草丛中有一座棚屋。真是好事成双。现在她有一个可以放下手提箱、行李卷儿,可以让她脱下鞋、歇歇脚的地方了。那条公路沿着一条河,所以也没有多少特别需要的东西了。她可以洗掉一路风尘,可以喝口水。
最初几天,她打扫干净棚屋,在河里洗洗涮涮。找到蒲公英嫩叶、正在生长的蕨、野生胡萝卜,还找到一个兔子洞。春天虽然度日艰难,但她还是觉得重回自然实现了她最大的心愿。她发现一块地盛开紫罗兰,就像当年梅丽那样,躺在地上一朵接一朵地吃那花儿。梅丽常常像印第安人那样坐在地上,舌尖上放一朵花,就像蛤蟆舌头上停着一只蝴蝶,心里想着什么——为接下来的十分钟该干什么做计划。有一次,梅丽脸上现出那样一副表情的时候,玛塞尔说:“她这是搞什么鬼把戏呢?”多恩说:“她是让脸上‘孵’出更多雀斑呢!”莱拉对肚子里的孩子说:“我相信,我那时候是真的发疯了。因为脑子里想起来的那些事情对我都那么真实。我不感到奇怪,只是希望谁也不要看到我那样行事。”有一阵儿,她坐在汽车里面,车窗拉开一道缝。闻得见黑暗笼罩、雨水滋润的大地的味道。她想,以后有机会,一定到个偏远的地方,一个人躺在大地之上,任凭这个世界夺走她的生命。看到那一片紫罗兰,想起旧日的时光,她就躺了下来。可是过了一会儿,蚂蚁就爬过来打搅她。你不得不抓挠着,辗转反侧。只要你还活着,这个世界就不会让你安息。
可是这里仿佛是一个宁静之地,除非有人来,说这是他的地盘儿。等着瞧吧。棚屋里乱扔的瓶子、罐头盒子,她都没动,只是清理出一个角落。这样一来,即使有人看到,也不会认为她想把这间棚屋据为己有。她铺开行李,躺了下来。醒来的时候,天快亮了。鸟儿在歌唱。天还黑着,它们都知道些什么呀!梅丽说,如果一只鸟看见一点光,就把别的鸟儿叫醒,大家都向那点光飞去,确保没有一个伙伴还留在梦中。她要是先醒来也是这样,不管多早,醒来就开始闹腾。唔,唔,唔,我想知道他们把火柴放哪儿了?唔,唔,唔,我在想,我得开始做早饭了。她被莱拉的脚绊了一两次。一点光是什么样子呢?一颗星星。鸟儿从来都不会睡觉。梅丽说:“好了,好了。我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她想了好几天,觉得自己的生命一定快要结束了,因为她觉得现在和她刚出生的时候感觉没有两样。她等待发生点儿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她又开始没完没了地想以前看过的那些电影,直到担心她会厌倦,会把它们消耗殆尽,不能再在脑海之中重现。然后她决定到他们经过的那个镇子看一看。哦,她手里有点钱,现在用不着买汽车票了。可以进城买点东西。
她曾经注意到那儿有个电影院。这样一个小镇,居然有电影院实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她走过去,想看看正在放映什么电影。《江湖侠侣》。她早就看过。小镇的糟糕之处也就在于此。她本该知道,这种小地方不会放什么新电影。不管怎么说,用不着花钱看电影了。她得买鱼线、鱼钩、一口锅,还有粗玉米粉和火柴。站在柜台后面的那个人看着她,好像说:哦,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他显然想跟她套近乎。她看着他,好像说:关你什么事儿。就是这个人后来给了她一大瓶丁香籽作为结婚礼物。他用白纸包着瓶子,说:“这玩意儿治牙疼。”很早很早以前,打棒球时,他是三垒手,牧师是投球手。起初,她不愿意和任何人打交道。后来,她渐渐习惯了看看人家的花园怎么样。有时候,她从花园旁边走过去的时候,人们会朝她点点头。她在心里评判哪幢房子最漂亮。最漂亮的房子不是她曾经停下脚步、站在门口问女主人要不要帮忙干活儿的那家,而是格拉汉姆太太家。那天,她正在花园里干活儿,莱拉看见她,心里想,或许可以问问她。有的女人总是为自己多么善良而骄傲,并且一有机会就要表现一番。她们的眼睛总因此亮莹莹的,让你无法视而不见。你总是尽量躲着她们,可是这些人也确实有用得着的时候。有时候,你需要一碗汤。她说:“好哇,是的,亲爱的,我是需要有人帮忙!是的,我正在找帮手!”就是这样。她连想都不想。莱拉心想,我应该提一下我吊袜带里别着的那把刀,看她说什么。不过,这只是她跟自己开的玩笑。她说:“我干过家务活儿、农活儿。我还会种东西。”
“哦,太好了!”女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我锄草动手晚了。我一直盼望昨天或者今天下点雨。可是滴雨未下。所以我想,还是干吧。你要是能帮我打理一下洋葱,那可太好了。”她匆匆忙忙说着,好像生怕错过什么人上门干活儿的机会似的。这样一来,莱拉至少能走进一户人家的大门,至少有人能知道她的名字。女人似乎特别提醒自己不要上下打量她。莱拉由此想到自己在她心里是怎样一副形象。“莱拉!这个名字真好听!”
但那是一座很漂亮的花园。花园这玩意儿,如果你照料得好,永远都不会真正属于别人。土壤肥沃得不能再肥沃,花草、蔬菜散发着阵阵清香。她从西红柿秧苗中间走过,一股浓烈的味道扑面而来。她的衣服看起来那么干净。她还在等什么人说出这个地方的名字。那名字就写在水塔上。进镇子的时候,她从水塔旁边走过,抬起头看见那几个字,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念。毫无疑问,那是《圣经》里的名字。老人家会告诉她的。
她对孩子说:“我在基列已经待了好长时间。比我原先想的长得多。你将生在这里。如果我离开这儿,就带你走。一定!我会告诉你这个地方的名字。不管怎么说,人应该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还有你父亲的名字。也许我永远不会离开。老人家不会给我一个离开的理由。”她几乎笑出声来。因为她知道,他绝对不会让她离开。她说:“老人家爱我。我得好好想想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她不再躲避教堂了。它仍会让她想起第一次坐在教堂门口的情形。她坐在台阶上,雨水顺着头发滴答下来,流到脖子上。鞋被雨水浸湿,希望他不要注意到她。他还在施洗礼。他说,那天一生一死,一场婚礼,都得他主持。一滴圣水,孩子们受益终生。圣礼唤起我们的记忆。她在想,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的目光却越过会众,落到她的脸上。好像他认为,她明白他的意思,并且说是的,没错儿。他的意思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耶稣从我们的杯子里喝水,分享我们的洗礼,他说。意思是,他和别人一样,也会受苦受难,也会死去。她想,他们在这里为那些和别人一样活过、一样死去的人歌唱真是很奇怪。多尔会说,他们就是这个样子。他们也会为多尔歌唱。然后,她又想起她们在圣路易斯经常喜欢唱的歌。那是怎样一个走进梦乡的夜晚。他的目光又落在她的脸上,痴痴地看着,直到想起不该总是这样盯着她看。后来想起这件事情,她知道,数不到五,他就会低头看他手里的报纸,然后看他前面的那些人。
现在,她是他的妻子了,不管什么时候,提到他们一直谈论的事情,想让她知道他对她提的问题有何看法,或者她对他问的那些问题有什么想法时,他都看着她。有时候,在布道前,他把稿子拿给她,先让她看。一天早晨,吃早饭时,他把头天晚上写的东西念给她听。“很粗糙,”他说,“我勾掉一半。这是誊写清楚的稿子。”他清了清嗓子。“所以,‘许多事情发生的原因我们并不知道。全然不知。因为只要我们认为那些事情发生的原因一定来自过去,我们为之愧疚或者觉得活该的事,而不是来自全能的上帝应允我们的未来,我们就无法看到真谛。’我的意思是,你真的不能用过去解释现在。不管你如何看待,现在的事情和过去发生的事情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有这样的事情的话。‘对于上帝唯一的真知源于服从,’这是加尔文的观点。‘而服从必须时刻关注服从的必要性,以及那一刻独特的新的情势’。没错儿。‘事情发生的原因仍未对我们显明,但是隐藏在上帝的神秘之中。’我不能念我自己写的东西。不过没关系。‘当然,不幸会打开通向你从来没有想过或者希望过的幸福之路的大门。如果幸福在你青年时代到来,你那时天真无邪,没有受过任何伤害,你就不会觉得那是幸福。未来总会发现我们已经变化。’所以,这是上帝的旨意。在我看来,祝福或者幸福在不同的时候,会有完全不同的含义。‘这并不是说,快乐是对失败的补偿。快乐也好,失败也罢,都有它们各自存在的权利,都必须被承认。痛苦非常真实,而失败让人觉得一切已经完结。生活在这个世界很难,很严酷,又不乏奇迹。我们的经历都是碎片。每一个碎片不会叠加起来。甚至不会相加出同一个数字。有时候,你很难相信那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部分。什么意义都没有,直到我们明白,人生的经历不会像金钱,或者记忆,或者岁月和脆弱那样积累起来。相反,一切的一切都是神赐予我们的。他对过去没有任何责任义务,只将恒久不变给予我们。’你看,我不是要告诉世人,经历是一种随意或者偶然的东西。‘我虽然喋喋不休说了那么多,说我们对自己的存在基本上并不知晓,因为一切有赖于上帝,而上帝是未知的。但上帝允许我们感知到那存在的任何最微小的部分,在我看来这就是上帝的恩典。我们没有办法去调和其中的种种因素,因为我们并非出于需要得到那些东西,而是上帝的恩赐,他把我们造就成人,从而我们可以认识自己。’一直以来这一点在我眼里真是不同凡响,我们可以这样做,也只能这样做。‘所以快乐可以是快乐,痛苦可以是痛苦。二者谁都不能把自己的光或者影投到对方身上。’”
他坐在莱拉对面读讲稿,穿着睡袍、拖鞋,头发没梳,眼镜没擦,下巴上有一道银色的影子,时不时抬起头看一看。他说:“写得很粗糙。我半夜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就起身记下来。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东西,第二天早晨看,有一半都是废话。那是日光让人清醒的缘故。不过对我还是有意义的。尽管,我相信,看起来平淡无奇。当然,这些想法还很不成熟。”
“哦,”她说,“我有点听懂了。你是想通过说明事物无法调和而调和事物。我猜,我明白你说的‘调和’是什么意思了。”
他笑了起来。“是的,显然你是听懂了。我也清楚你的看法了。非常好的看法。”他很为她高兴。他会把她的想法告诉鲍顿。
她说:“你一直为埃姆斯太太烦恼。”那个可怜的姑娘。
“是的,是的。我过去一直想,要永远忠于她。我对她说了许多这样的话。许多年以来,这对我都很重要。我年轻时的新娘,等等。过了一段时间,似乎就变成忠诚于我那些表忠心的誓言了。不管怎么说,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后来,我来了。”
“是的,你来了。谢谢上帝。”
她说:“如果你认为人死如灯灭,就没必要总是放不下了。”
“我猜,你说得没错儿。是这么回事儿。和不信教的人聊天,总能听到些让我吃惊的话。我不敢确定,有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人死如灯灭。他们也很忠诚。当然不完全像我。我是有点与众不同。我相信,我为此而骄傲。”
“你现在也仍然忠诚。你经常夜里不睡觉,给她写信。”
“哦,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想是这样。也给你写。回答你提的那些问题。”
“那些问题无关紧要。她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姑娘。”
他点点头。“是很可爱。很可爱,”他说,“你在她的坟头撒满玫瑰。真是妙极了。”
她耸了耸肩:“我自己没有家人。”
“我无法告诉你,看到那情景我心里有多么感动。真的是难以言传。”
“你不知道那是我干的。”
“我知道,”他说,“如果那是奇迹,如果是一位天使做了这件事情,就不会有人傍晚和我一起散步,就不会有人收下我母亲留下的那个项链坠子。”
“就不会有人钻进你的被窝。”
他哈哈大笑,面颊飞红:“没错儿。”
“不会有孩子。”
“这也没错儿。”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上帝很好。”
“哦,”她说,“有时候好。”
“一直就好,永远好。”
她说:“我一直和别的异教徒到处流浪。在我眼里,他们和别人一样好。他们不应该下地狱,被火烧。”
他笑了起来:“哦,你说的那个孩子,扔在血泊中,上帝把他抱起来。他一直照顾迷途的羔羊。特别是流浪汉。那个故事只是一个寓言,当他对耶路撒冷说‘仍可存活’时,就是把他和她紧紧地连在一起。就像婚姻。又不只是婚姻。”
“后来她却成了妓女。”
“那意味着她开始崇拜邪神。偶像。可上帝仍然忠诚于她。忠诚于他们的婚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圣经》里……”他说,“我常常想,那是永恒的。就像上帝的忠诚。”
“你现在怎么看?”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认为,我现在和莱拉结婚,十分认真地娶她为妻,尽我所能忠诚于她。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我能为她做多少事情。我已经垂垂老矣。等我走了,你就得开始另外一种生活。我希望你能这样做。特别是有了孩子。”他摇摇头,“因为会有个孩子的。”
“不,”她说,“我这辈子只有这一个丈夫。”以前,她连一个也没敢想呢!
“哦,你知道,这样说很中听。但许诺不一定总是明智的。信守诺言要比随便说说难得多。”
“不是许诺。是事实。”
他笑了起来:“那更好。”
然后,他上楼去,又让自己成为那个受人尊敬的老牧师。镇子里的人们一辈子天天都会穿过这条街,虽然看到他的变化,但没有想到过这种变化。因为他的生活从来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这些年,她四处流浪,勉强度日。她经历的沧桑都写在身体上,不必看,她就知道。因为她认识的那些女人都是那样。可是她在人世间找到了一个对这一切视而不见的男人。或者他以自己的方式看到了她走过的人生之路。因为他读过那个寓言,或者诗歌,或者别的什么。《以西结书》。对于他而言,《圣经》比生活更真实。所以,他的种种想法来源于《圣经》就不足为奇了。也许那些想法都和常人不同。因为他一辈子都住在这幢几代牧师住过的房子里。他们和耶稣对话,为宗教争论。
也许《圣经》里提到的那些最疯狂、最奇妙的事情曾经在这个世界发生。多恩说他有一次看到一股旋风从河面掠过,把河水卷起来一直送到干旱的土地。那水像云一样白,像雪一样白。这样的事情也许只能延续一分钟,但是让你明白,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飓风可以让河水倒流,可以让树叶、树枝、猫、狗满天飞。如果它愿意,还可以把牛、把人吹上天空。它可以改变任何它知道的东西。圣路易斯那些女人,走进一幢看起来和任何一幢老房子都没有区别的房子。那里有太太,有该死的书橱,有散发着汗味儿和陈年香水味儿的“戏装”。你需要做的只是打耳洞、抹胭脂,假装不恨那些十分可恨的“先生”。好像那幢房子被一团乌云卷起,翻转过来,又摔下来落在原地。里面的东西还都在,只是已经完全改变,完全错位。从那时候起,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对那些可能发生的最可怕的事了如指掌。即使说不出会是什么事情。在他看来,她好像从《圣经》里走到他的面前,知道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不需要别人告诉你什么。我观看,见狂风从北方刮来,随着有一朵包括闪烁火的大云,周围有光辉:从其中的火内发出好像光耀的精金。说的是,在那里,就连火也不会热得足以给你任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