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她已经洗过澡,毯子下面很暖和,她又钻进去睡了个回笼觉才醒来。有了足够的亮光之后,她便拿出写字板,放在膝盖上,把《圣经》放在旁边的地板上,照着上面的字,写了起来:我观看,见狂风从北方刮来,随着有一朵包括闪烁火的大云,周围有光辉;从其中的火内发出好像光耀的精金。哦,这可能是干旱的年份燃起的草原大火。她从来没有见过,但听过关于那荒火的故事。又从其中显出四个活物的形像来,他们的形状是这样:有人的形象,各有四个脸面,四个翅膀。她不明白怎么回事。也许是有什么人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后来记到书里。她抄写了十次,想把字写得更小一点,更整齐一点。莱拉·达赫尔,莱拉·达赫尔,莱拉·达赫尔。她的姓和名里都有四个字母。他也是。她的姓氏里的h不发音,他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不发音的h。基列墓地的好几座墓碑上,都有和他同名的人。可是无论活着的人还是死了的人,没有一个和她同名。因为她的名字原本属于一个修女,在她的记忆中,没有一个女人叫这样的名字。至于姓完全是拼写错了。所以她的名字只是像个名字。她也只是像个女人,只有一双女人的手,而没有一张女人的脸。她从来不照镜子看看自己那副面容。她的生活也只是像个生活,因为她永远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她住在一座像个房子的房子里,只有四堵墙、一个屋顶,一扇门,里面空空如也。当多尔抱起她,带她走的时候,她觉得自己长了一双翅膀。她想,这一切虽然都很奇怪,但其中必有原因。

多尔后来告诉莱拉,她离开的那四天,是回到原来那个地方了,看看那些人现在情况如何。那时候,日子越来越艰难,吃穿都是问题,多尔觉得自己很难再养活这个孩子。她想,莱拉家人的生活也许好一点。那个小城在东边很远的地方。她指望那个家里最坏的几个家伙可能已经死了。她说:“也许什么人早就把汉克打死了。”“谁是汉克?”“不关你的事儿。”多尔不得不小心谨慎,只能跟街坊邻居打听。结果花了好长时间,因为人们都不愿意和外来的陌生人搭话。她只好独自绕着那幢房子走了几次。她说:“看起来和原来一样。你回不去。”莱拉说:“如果情况好一点,你也回去吗?”多尔说:“我不能回去。他们知道是我把你带走的。我要是回去,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多尔之所以跟莱拉说这些,是因为发生这件事情之后,莱拉对她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她说:“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再照顾你了。”如果多恩不得不对他遗弃莱拉的行为做出解释的话,他一定也会这样说。他们只是在想,把她扔到哪儿对她更好?扔下之后,告诉她,在那儿待着,等着,有人会来接她。所以,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莱拉就不像以前那样爱多尔了。在一段时间里都不能。她永远无法想象,自己又坐在台阶上,也许是在夜晚,看着多尔溜进森林。不管过程如何,结果都一样。没有一个人可以信赖。

她们又找到了多恩和他的家人。傍晚,刚刚吃过晚饭。空地中间有一堆快要熄灭的篝火。多尔拿起一个长柄平底煎锅,扔到火堆里。火苗又腾地一声蹿了起来,灰烬四散开来。“你们怎么能干这种事儿?”她大声说,“把我的孩子扔到教堂台阶上,自个儿溜了。我也许永远找不到她!我对你说过,我要回来的!”她主要朝多恩嚷嚷,但对别人也怒目而视。只有梅丽瞪着她。

多恩说:“你走了好几天,我们就不抱希望了。”

“你为什么这样做呢?我从来说话算数。我们相处这么多年,我有过一次说话不算数吗?”

多恩说:“好了,多尔。你可以记着这份冤仇走人,也可以继续跟我们待在一起。不过如果你在这儿待着,我可不想听你再提这事儿。半个字也不想!”

玛塞尔说:“你们的东西我们都留着呢。”

“我敢打赌,你肯定留着呢!”多尔说。多恩瞥了她一眼。

他说:“我们本来想扔在火堆里烧了。可是玛塞尔不同意。也许那是什么好东西呢!”他走过去,拿起莱拉的“行李卷儿”。“行李卷儿”用那块围巾包着。多恩脸上挂着一丝微笑,提着那一小包东西,走到火堆跟前,那包东西在熊熊燃烧的火苗上晃荡着。火朝他的手烧过去。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她们还和多恩家的人待在一起。多尔没有别的选择。后来,他们再也没有提起那件事情。表面上看,和过去一样,实际上,什么都不一样了。你最好把这一切埋在心底,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表现出来。


格雷汉姆太太需要她帮着洗衣服。她是个很乐观的女人。也很友好,喜欢说话。她好像没发现莱拉压根儿就不爱说话,如果可以的话,也不愿意听人说话。她们在一起已经干了好多次活儿了,莱拉知道该干什么、如何干,轻车熟路,时间自然过得很快。格雷汉姆太太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金枪鱼三明治,巧克力蛋糕当甜食。她的家也很漂亮,厨房里挂着雪白的窗帘,窗帘褶边上绣着草莓,绿色的针脚好像种子。洗衣机放在后阳台上。那是一台很好的洗衣机,电动的。用不着使用带曲柄的脱水机。莱拉没敢多看客厅里的陈设:钢琴、沙发和别的东西。那些家具勾起她对圣路易斯的模糊记忆。只是那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比格雷汉姆太太家的大,而且帷幔是拉开的。

晚上,格雷汉姆太太给了她一张五元钱的票子和一件带帽兜的雨衣。莱拉说:“是牧师让你给我的吧。”格雷汉姆太太说:“哦,他很惦记你。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反正这件雨衣没人用,只是在衣柜里挂着。”她有点羞怯地、很亲切地笑着。莱拉没有问她这件雨衣先前挂在谁家的衣橱里,以及在这件雨衣现身之前,在教堂里,或者说基列镇上有多少女人被问过,谁能拿出一件雨衣?或者为什么除了她别人都不需要这件雨衣。也许谁都不像她这样穷困潦倒,但是一定有人也已经与她的境况相差无几。他也应该惦记着他们。哦,好了,她想,我现在需要做的只是赶快攒够一张汽车票钱,攒一点旅途上的盘缠,尽快离开这座小镇。她叠起雨衣,将它装进提包,然后把那张五元钱的票子装到口袋里,向公墓走去。坟头的玫瑰迎风绽开,杂草也长得茂盛。她说:“对不起,埃姆斯太太。好长时间没来看你。我可从来没有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她爱他们。脑海中一个女人的肖像,和那个女人怀中那个孩子的肖像。

傍晚,她推开牧师的花园,摘了些豆角,还摸索着从土豆根蔓下面挖出几个土豆。那幢房子只有楼上一扇窗户亮着灯。愿他……一切都好。好像是祈祷。愿他不要总是让我觉得自己穷困潦倒。这个想法不错,最好亲口告诉他。如果她愿意,现在就可以这样做。也许此刻她不像自己想的那样心平气静。因为他知道她在那儿。她向大门口走去的时候,他推开前门,说:“我给你写了一封信。我想应该给你。是的,一定给你。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笑了起来,“我希望……哦,显然……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发现这里面有什么你不喜欢的内容,也没办法,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相反,如果你看到……”他递给她一个信封。“再见,今天晚上天气很好。”说完,他就走回家门。信封没有封口。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房门那边之后,她打开看了一眼。里边没钱,只有一张信纸。她笑了起来,但仿佛又有一丝沮丧。她攒的钱已经差不多够她离开这儿了。也许还要多一点。两个星期前,她就应该觉得够了。可是钱越多,你就越想再攒。如果他给了她钱,她就会既生气又羞愧,立马坐上车走人,也就不再想这事了。

很早以前,她还收到过一封信。那是老师让她交给多尔的。莱拉读给多尔听。因为多尔说她手是湿的,还打着肥皂。信里说,莱拉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如果继续念书一定对她的成长大有好处。这位老师还说自己乐意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完成学业。“莱拉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多尔说,“大有好处。”莱拉对她说:“大有好处”指的是,如果能再读一年书,她就会变得更聪明。多尔说:“我早就知道你很聪明了。这事儿不用她说,我也可以告诉你。”她只说了这么一句。莱拉特别容易忘记,多尔带走她是触犯了法律的,还种下了仇恨,而后者更糟。好长时间她都没有意识到,她们和多恩一家过着这样的生活,就很难被人找到。因为“混”在他们家,她俩就不必出头露面,和外人说话。她们都知道,如果发现有人跟踪,就赶快溜到玉米地里。有一次,多尔一定觉得她看见“老地方”的什么人了,就和莱拉在干草棚里藏了整整一天,一点儿声音也不敢发出来。那时候玉米还没有长高。如果真的有人找她们,在一个镇子里要待上几乎一年,那就十分危险。多尔认识那些人,莱拉不认识。所以如果多尔认为他们纯粹是为了恶作剧而抓她的话,莱拉就猜想,他们一定真的付诸实施了。但是,就连她们俩,彼此也没有提过这事。

她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莱拉把这句话牢记在心。没有必要给多尔念那些她压根儿就不懂的段落。她很高兴,那位老师不曾看到她现在的样子。现在,老牧师要在信里对她说什么呢?说什么也无所谓。哪怕普普通通的东西一旦写到信里,就好像重要了许多。他系着领结,也许就是在那儿等她。因为他知道她一直在格雷汉姆太太那儿,也许认为她会来为那件雨衣表示感谢。或者也许他每天晚上都在这儿等她。她发现她有时候好像听到路上传来他的脚步声。有时候,人们总是想让自己相信这些事情,可是最终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甚至不想记得一段对他们而言很重要的时光,也不愿意让你提及。圣路易斯的那些女人,那些年轻女人,总在等待什么人,或者试图得到什么人。年纪大一点的人就笑话她们。现在,他们该笑话她了。他也许刚到教堂参加了聚会,所以系着领结。你这个傻瓜,莱拉。不管信里写的是什么,都会是好事儿。倘若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也会用最亲切的口吻告诉她。

圣路易斯。她一个人住在这个棚屋里要好得多。傍晚,外头烤着土豆,多恩常常用一根树枝从火堆里扎一个出来。那个滚烫的土豆便在孩子们手里传来传去,直到谁不怕烫,抓在手里不放,那个土豆就归谁。亚瑟家的一个男孩儿总会屡屡得手。他们总是天一黑就睡觉。她应该买几支蜡烛,或者买一盏煤油灯,可以随心所欲地抄写、阅读。不过灯光也招蚊虫。而且,夜晚最好不要让人看见这座棚屋里有人。当然并不是说从这儿路过的人,注意不到那堆火。但是灯光会使你看不清黑暗中的东西。可是有时候你又真的需要看看外面有没有动静。夜晚宁静安谧,她一直想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她也许可以点一支香烟。也许可以再划一根火柴,至少看看开头写的是什么:亲爱的莱拉(如果我可以这样称呼你的话),你有一次问我,为什么事情会是这个样子。哦,她没想到他会这样开头。没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一直非常遗憾。她晃了晃那根快要熄灭的火柴。看来他不是为了要雨伞才写这封信。

第二天早晨,她拿出写字板尽量工整地抄写那封信:你一定认为,我从来没有想过和宗教真正相关的那些更为深邃的道理:存在的意义,人生又意味着什么?你一定认为,我说的那些事情都是出于习惯和习俗,而不是出于经验和思考。我承认,这种想法有一定的道理。我想,那是不可避免的。她写了十遍。哦,老以西结接下去说的是什么呢?他们的腿是直的,脚掌好像牛犊之蹄,都灿烂如光明的铜。这几句话她又写了十遍。用盐擦过身体的婴儿,闪闪发光的牛蹄。这种说法很怪,但这里面一定有点名堂。哦,许多事情是很怪。为什么怪,那位老人也说不清楚。他说,让我们祈祷吧。大伙儿便都开始祈祷。他说,让我们唱圣歌吧,大伙儿便齐声咏唱。为什么阳光明亮,他们还点燃蜡烛?他站在那儿,谈论那些没有人知道已经死了多久的人们,更不知道关于他们的故事是否真实。大多数人在听,或者试图听。这些事情似乎都没必要做。天亮了,天黑了,日复一日。没有必要祈祷,一切都自然而然。但是,聚会、仪式还到处举行,人们还看着那烛光。在没有慰藉的地方寻找慰藉,只有一个老人在那里说着他说了无数遍的话,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说了点什么。他说的是生存的意义。那么好吧。她对所谓生存还略知一二。这也许是她唯一知道的事情。她是从他那儿学会这个词儿的。凡事总得有个称呼,就像这块土地,他们叫它“美国”。夜晚,清晨。睡觉,起床。饥饿,孤独,疲惫,循环往复。这就是生存。我为什么要那么在意呢?他也不会告诉她为什么,尽管他知道,从他身上你能看到这一点。他的房子空空荡荡,妻子儿女早已长眠地下,他还需要什么呢?夜晚和清晨,歌唱和祈祷。这一切都令人不安,你无法停止眺望。爬上那座小山,他向那伤心之地走去,看到玫瑰花覆盖的坟丘。如果他知道——如果他不知道——是谁侍弄玫瑰让它们迎风绽开,他会觉得很奇怪。没错儿。这里压根儿就没有必要种植玫瑰。

玛塞尔是听到别的女人在一个漂亮的客厅里的聊天儿之后,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的。多恩开始变得卑劣之后,用那样一种声调叫她玛塞尔,似乎故意为了让人听出那不是她的本名。他这样叫玛塞尔的时候,她有时候会哭。她装作自己从来就叫这个名字,大伙儿也一直愿意这样叫她。她打开她那个装着脂粉、口红、眉笔的小盒子的时候,莱拉和梅丽喜欢凑过去看。不过她很少打开那只盒子,那都是她的宝贝。还有那股不再新鲜的芳香。有时候她让她们给她梳头。她们都觉得她很漂亮。看到多恩对她恩爱有加,她们既高兴,又有点嫉妒。在路上碰到泥泞的水洼时,他总要扶她一把。有一次,他在狂欢节给她买了些缎带。一条系在头发上,一条在她脖子上打了个蝴蝶结,一条系在腰间,还有一条系在脚脖子上。他跪在地上,把她的脚放在他膝盖上给她系那条带子。多尔说:“他们是夫妻。”莱拉对“夫妻”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夫妻”可以没完没了地开玩笑,没别人的份儿。不过倘若大家赞赏,他们也表示欢迎。这是日子变得艰难之前的情形。后来,多恩就总是对玛塞尔发脾气,因为他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给她。不过,即使无话可说,他也愿意凑到她跟前,站在她身边。有些东西,人们需要;有些东西,人们不需要。也许并非如此。也许他们不需要存在。如果你把这个“存在”拿走了,别的东西随之消失。所以,如果你不需要存在,就没有必要去想那些不需要的东西。你不需要有人站在你身边。你不需要,但其实你需要。把一切欢乐都带走,但是这不可能。因为就连喝一口水,你也会感到快乐。哪怕只有一点点。多恩没有必要往玛塞尔的手腕上系一条缎带,这就是为什么当他给她系的时候,她笑了起来,而且更加爱他。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他们俩的原因。没有理由让一个老人把手伸到水里,触摸你的脑门儿,按照那些触摸你的脸和头发的人们的方式爱你。你会想,那些婴儿是他的孩子。好了,她想。好了。


我担心,你认为我没有很严肃地对待你提出的问题。我一直坚信,有一种伟大的力量,比方说,上天的旨意在等待我们。父亲对蹒跚学步的孩子伸出一双手。他鼓励他,让他走过来,但是也让孩子感觉到潜在的危险。孩子向父亲走过去的时候,更多想到的是自己的勇气、对爱和慰藉的把握,而不是——我要说的是,安全。实际上,并无安全可言。也没有什么可选择的。因为一切都蕴藏在孩童学步的天性之中。但他需要父亲的关注和鼓励,需要得到慰藉。而这一切又都是父亲的天性要给予的。我觉得,倘若以这样的言语描绘上帝的行事方式,一定太莽撞了。这些只是我们对他了解的很小的一部分。还有那么多东西,我们压根儿就不了解。尽管我们从小就被告知,叫他天父。我知道,如果我说,人们来世一遭,经受的苦难,还不足以使得你的问题比我可以给你的答案更加有力,实在太武断了。信仰告诉我,上帝和人类一起分担贫穷、痛苦和死亡。这只能意味,这些事情充满了尊严和意义,即便要相信这些,需要坚贞的信仰,需要把那些看似乎荒唐可笑的行为当做理所当然。如果不是相信其完全、彻底真实而去这么做的话,同样荒唐可笑。即使我们要做的、能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结束贫穷和苦难。

我一生都在这样努力。

我知道,我还是没有回答你的问题。不过感谢你向我提问。或许我在试图回答你的过程中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真诚的

约翰·埃姆斯


哦,他全然忘记,他是给一个根本就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写信!可是话说回来,她会因为他总记着自己没文化而恨他。不过,她还是要认真研究一下。一封写给她的信。莱拉,如果我可以这样称呼你的话。

她还想做什么呢?也给他写封信?她会为自己而羞愧。写在写字板上那些又大又丑的字。拼写也不正确。不过她以前也做过让自己汗颜的事情,但从来都不在乎。在他的花园里给自己种土豆。太阳还没有升高,就敲他的门向他提问题。张开双臂抱过他。顺手牵羊,拿走他的毛线衣。想起这些事情,她本来应该很难为情,可是每一次把头放到那件毛线衣上,她就感到一种愉悦涌上心头。她甚至想到把毛线衣扔到火堆里。因为这件毛线衣总让他在自己脑海里挥之不去。这让她焦急不安。也许她可以坐上公共汽车一走了之。她当然对自己的种种行为也百思不得其解。到现在,他一定认为她疯了。不过,从这封信里,看不出蛛丝马迹。她想,他怎么能忘记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那家人给了她一只鸡,她总觉得还欠着人家的情,应该再去帮他们干点活儿才对。于是,她决定上午去帮他们做家务,然后到河边洗衣服。最好现在就开始行动。多恩经常说,如果太阳出来才开始干活儿,你就浪费了一整天。那个女人还是病病殃殃的,莱拉先在屋子里打扫了一会儿卫生,又到菜园里锄了一会儿杂草,然后趁没人看见,把锄头放到棚屋里,溜之乎也。现在,他们两清了。

她喜欢洗衣服。有时候鱼儿会跃出水面,追逐一串串水泡。肥皂的气味稍微有点刺鼻,就像河水的气味。这条河里的水可以把衣物漂洗得干干净净。大雨过后,水有点发黄。那是农田里的土被冲到河里的原因。淤泥被冲走,或者沉淀下来。她的衬衫和裙子看起来就像不想出生的什么野兽,缩作一团沉在水里,只想待在那儿,也许还想找到更深、更黑的去处。她拎着衣肩把它们揪出水面的时候,它们看起来好像精疲力竭,不无懊恼。就像她自己被剥下来的皮。可是把它们挂到绳子上,水滴答完,风吹日晒,干了之后,它们便又充满生命的活力。有一次在教堂,他们读了一个故事。故事说,埃及公主来到河边,发现漂浮着的篮子里放着一个婴儿。那以后,那个婴儿就成了她的孩子。小孩儿就这样活了下来。婴儿的生母当初似乎要弄死这个孩子,但是下不了手,就把他放到河里,结果被公主救了起来。男孩长大成人之后,不想做她的儿子。或者也许是她死了,她的父亲不喜欢他。那个故事里没有讲。哦,莱拉想,我真希望她不等他那样对待她就已经离开人世。她应该一直都能够相信他。现在我又这样想了。谁也不能相信。我一直就这样想。如果我想试一试这种想法是否正确,最好现在就试。如果想离开这里,最好现在就走,趁我还年轻,还能勉强过活。如果一事无成,也没多大关系。

对。

她要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去教堂,去那间小屋——人们想和他诉说的时候就去那儿,敲响房门。然后对他说,她想接受洗礼。还要为自己没能来听他讲道表达歉意。然后,他就会说点什么。她会告诉他,那封信写得真不错。他会再说点什么。这种谈话最终会有什么结果呢?她看到他们一直都在这样说话。哈哈大笑。多尔经常说,“别说别人的坏话”!他们笑,是因为只有他们知道正聊的那些事,别人都不知道。可是如果你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陌生人,那就只能如此,而且没有尽头。你无话可说。

她去格雷汉姆太太家,看有没有需要她帮助熨烫的衣服,那里还真有。她干了一上午,又搭上大半个下午。她需要到商店买点东西,所以不得不从教堂前面走过。他正双手叉腰站在教堂前面,抬起头看屋顶。他转过脸,看见她,说:“下午好!”她点点头,继续往前走。他紧走几步,追上她,气喘吁吁地说:“见到你很高兴。”

“为什么?”

他笑了起来:“哦,有时候这是人们的口头语。不过我可是真的很高兴。”

他们就这样走着,走过了那家杂货店。她说:“为什么?”

他又笑了起来:“你总爱问这种有趣的问题。”

“你还没回答呢。”他点了点头。有他在身边走着,那种感觉很好。像一种小憩、一种宁静、一种你虽然没有它也能活,但觉得很需要的东西。你不得不学会怎样思念,然后,就会不停地思念。“我没有去听你讲道,所以,我想我不能受洗礼了。”

“是的。我也想过这事儿。我们希望接受洗礼的人能很透彻地明白一些道理,并且能确信。”

“确信?我连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都不懂。你给我写的那封信我也半懂不懂。我是个没文化的女人。你好像不理解这一点。”

他停下脚步,她也停了下来。他看着她那张脸。“我想,如果那里面写的都是真话,我会明白的。可我不相信是真的。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故意装得好像我都明白一样。”他耸了耸肩:“只认识几个单词……”

“没那么简单。”

他点了点头:“一点儿都不简单。不过,这个星期日你如果去教堂,而且愿意接受洗礼的话,我倒是很有信心,一定安排得妥妥帖帖。我只能这样说。”

她说:“我得到杂货店买点东西。”他们回转身又向基列走去。

他说:“我想你还是不信任我。”

“我不想信任什么人,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他们又往前走了一会儿。

“玫瑰花很漂亮。墓地的。太感谢你了。”

她耸了耸肩:“我喜欢玫瑰。”

“是的,我希望有什么办法报答你。”

她听见自己说:“你应该娶我。”他一下子停下脚步,她又羞又气,满脸通红,急匆匆走到马路对面,觉得这次可是活不下去了。他追上她,拉了拉她的袖子,她不敢抬头看他。

“是的,”他说,“你说得没错。我一定。”

她说:“好吧,我明天去看你。”她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明天有什么打算呢?他只是站在那儿。她觉得他在看她。这可是她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她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是和他并肩而行的那种感觉使然。也因为她一个人过日子的时间太长了。如果你循规蹈矩,按部就班,过着正常的生活,或许就不会产生这种想法。只是在小镇边儿和老人并肩走着,甚至大多数情况下连话都不说。白杨树叶沙沙地响着,在路上投下婆娑的树影。她从来不正眼看他。他满头银发,很英俊,很温柔,很结实,说话的声音很悦耳。如果她想到过要和什么人结婚,也该是个干了一天活儿也不觉得累的年轻人。当然当牧师也是一种“活儿”。他有一幢可以遮风挡雨的房子。房子周围有花园,尽管杂草丛生。

她到底想什么来着?那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她一定是疯了。可他没有。她努力回想他说过的话:“你说得没错,我一定。”说话的时候他的态度很郑重。这是这辈子她听过的最奇妙的事情。这种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并不难,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因为他说话算数。八九不离十。可是这次,她觉得也许没那么简单。她抬起那块松动的厚木板,取出存钱的小罐。今天格雷汉姆太太给了她五块钱。因为心绪烦乱,她没去杂货店买她早就想买的辣味火腿罐头。所以现在她有四十五块了。如果她没有买必不可少的日用品、香烟和人造黄油,还会更多。不过四十五块钱已经可以坐着公共汽车走好长好长的路了。可以到加利福尼亚。那儿没有让你担心的寒冷的冬天。一年四季都长庄稼。多恩和玛塞尔总说要去加利福尼亚。想起来都是一件美事儿。她自己去。谁也信不着。她知道,他不可能来她这个地方,她也不可能去他那儿。他也许会找她,因为明天就是他们定好的日子。也许不会。随后几天,她得到镇子里买汽车票。如果碰巧碰到他,他也不会特别在意。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也许那就是他的本意,可如果不是呢?再碰到他,她可能会羞得无地自容。或许如果她知道的话,但那可就是另外一种更难堪的羞愧。也许最好的办法是,简简单单跟他道个别:我要走了。就像这些日子我一直想要做的那样。

第二天,她把时间都消磨在河边。她坐在一块石头上,把一根钓鱼线下到河里。她带来了写字板、铅笔和《圣经》。以西结说: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这四个活物的脸和翅膀乃是这样:翅膀彼此相接,行走时并不转身,俱各直往前行。至于脸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脸,右面各有狮子的脸,左面各有牛的脸,后面各有鹰的脸。多恩会说,不管我跟你说了什么,和别的任何东西一样,都很有意义。其实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你想象一张人脸,那会是一张你不想看到的脸,或者悲伤,或者冷酷,或者和善。那会是你想藏起来不让人看到的什么东西。因为它能很好地展示出你曾经在哪儿待过,你期待什么。谁都看得出,只有你不能。它就浮现在你的面前。那也许是你的灵魂,你会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它。当你想到这一切的时候,就不觉得奇怪了。

树影已经移动,小虫子开始骚扰她。她换了一个阳光更充足的地方。那儿有蓝莓。倘若忘记因为什么跑到这个地方,她一定觉得很惬意。一条大鲶鱼会让这一天非常圆满。那封信夹在《圣经》里。她撕成两半,用一块石头压着,放在一个潮乎乎的地方,墨水洇开,字迹变得模糊。亲爱的莱拉(如果我可以这样称呼你的话)。她有时候想,如果她决定那样做,就砍掉自己一只手。那里有一种宁静。至少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可以相信自己,发疯与否。煮鲶鱼的时候,她可以把毛线衣扔到火里烧掉。其实,她甚至可以把《圣经》也烧了。老以西结可以舒舒服服躺到火焰里。他好像很了解它们。那把伞斜着可以放到箱子里。

她决定下个星期日去教堂。如果晚点去,早点走,坐到最后一排,他就不会注意到她,也没有机会走到跟前和她说话。她不介意见他最后一面,看着他站在讲道坛上,在窗口射来的亮光下,给会众讲道成肉身、耶稣复活和其他的道理。她要听一会儿他们唱圣歌。那以后,她就再也不会走进教堂。

走上河岸,她看见他站在路上,在她和那座该死的棚屋之间。她就这样走了过去,光着脚,一只手拿着《圣经》,另外一只手提着还在钓鱼线上不停挣扎的鲶鱼。他转过身看见她,向她走过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站在那儿等着。他走到她面前之前,没有开口说话。走过去之后,也没有马上开口,而是在脑子里转悠着该说什么。

他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来客人。但我想跟你说说话。我实际上也不是要进你的家门,只是想见见你。我想给你点东西。当然你没有义务非接受不可。是我母亲留下的。”他手里拿着一条带盒式吊坠的项链。“我本来应该找一个盒子装进去再送你。”接着又说,“我们已经谈婚论嫁了,可是一直没有再见到你。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心话。我想应该问个明白。如果你改变了主意,我也理解。我老了。已经是个老人。这一点我太清楚了。”他耸了耸肩,“不过,如果我们订婚,我想送你点什么东西。如果不能结为夫妻,也希望你能收下。”

“哦,”她说,“我两只手都占着呢!”

他笑了起来:“是占着呢!我替你拿点儿。《圣经》!”

“我偷的。别看我的写字板。”

“对不起,以西结。”他笑了起来,“你总让人吃惊。”

“我还偷走你的毛线衣。又让你大吃一惊,对吗?”

“不怎么吃惊。不过我很高兴,你需要这件衣服。”

“为什么?”

他说:“哦,你也许知道为什么。”

她觉得脸颊发烧。那条鱼还在不停地挣扎,一次又一次撞到她腿上。她说:“该死的鲶鱼。好像怎么也弄不死它。我先把它扔在草丛里。”那条鱼在杂草和沙土中蹦来蹦去,她在裙子上擦了擦手,“现在可以接过来了,不管是什么。”

他说:“太好了。我……非常感谢。你应该戴上。有点儿难戴。我母亲总是让我父亲帮她戴。”

莱拉说:“没错儿,自个儿戴是挺难。”她把项链交给他。

他打量了她一会儿,然后说:“你得弄弄头发,把头发撩起来。”她撩起头发,他走到她身后,她感觉到他的手指碰到她的脖子,轻轻颤抖,吊坠儿垂下来,挂在胸前。他们站在大路上,秋虫唧唧,耳边只有树叶的沙沙声和潺潺的流水声。

他说:“好了。我们结婚吗?还是不结?”

她说:“如果你愿意,我没有意见。不过我不知道怎么个结法。”

他点了点头:“会有一些问题。我一直在想这事儿。问题还不少呢!”

“如果你发现我是个疯子怎么办?如果你发现我是个逃犯怎么办?你对我的了解和别人一样,只是表面。可是从来就没人想娶我为妻。”

他耸了耸肩:“我想,你也不太了解我。”

“那不一样。我这样的人,嫁给你这样的人,也许只是因为冬天快到了,你有一幢好房子可以遮风挡雨。只是因为她受够了孤独寂寞。而你,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娶我这样的女人。”

他耸了耸肩:“我和该死的孤独寂寞相处得蛮不错。我本打算就这样度过余生。可是那天早晨,我看到了你,看到你的脸。”

“别这样说。我知道我那张脸是个什么样子。”

“恐怕你不知道。不知道你在我的眼里是个什么样子。没关系。像你这样的人也许并不喜欢和我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周围总有那么多的人。和你习惯了的生活相比,我这样的生活简直没有隐私,人们期待你是合群的。”

“我可做不到。”

他点了点头:“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不会解雇我。我有这幢不错的房子,住到死也没问题。”

“我能照顾自己。”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和大多数牧师的妻子不一样,也没关系。我一辈子都在这儿。先是我父亲,然后是我。我不会在这儿住太久了。没有人会找我的麻烦。也不会找你的麻烦。”他说:“你得明白,这件事情我想了好久。一个乡村老牧师能给你这样一个年轻女人什么?显然,和你同龄的男人——世俗的男人——能给你的东西我给不了。所以,无论我能给你什么,我都非常高兴。也许可以给你慰藉,或者宁静,或者安全。至少可以给你几年。我老了。”

她说:“你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不管老不老都英俊。”

他说:“哦,谢谢你!相信我,如果我不认为自己的身体很棒——就我自己的感觉而言——绝对不会和你说那些话。”

“要不是我先提出来,你不会对我说的。”

“没错儿。我想都不敢想。我会觉得如果我有这种非分之想,实在太愚蠢了。我都这么老了。”

她心里想,我可以告诉他,我并不想给牧师当老婆。这是真心话。我不愿意生活在一个谁都知道我的小镇。人们都认为我是被扔到教堂台阶上的孤儿,等待什么人发善心,接受我。我不愿意嫁给一个被大家当作上帝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内心深处,我还藏着圣路易斯、艾菊茶。把自己想象得很漂亮,穿着高跟鞋。虽然我不擅长过那种生活,但我愿意试试。我像兔子一样害羞。除了一个人待着的时候,那是我唯一的感觉。

她说:“我觉得我们最好别那样。”

他点了点头,满脸通红,不得不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稳下来:“我希望我们能时不时在一起说说话。我一直就很喜欢和你聊天儿。”

“我不能嫁给你。我甚至不能站在人们面前洗礼。我讨厌人家看我。”

他像讲道一样,眼睛向上瞥了一眼:“是呀,我没想到这一点。我应该意识到。不一定非得在教堂里施洗礼。特殊情况下,别的地方也可以。只需要一只盆或者类似的东西。我可以从河里取水。”

“这两样东西都有。”

“这一步没问题了。”

“不过我有的是桶,不是盆。”

“桶也行。”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梳梳头。”

他笑了起来:“我哪儿也不去。”

她换了一件干净点儿的衬衣,梳好头,编好辫子,穿上鞋。她要先完成这件事情,过后再想。她走到门口拿起桶。桶刚洗过,很干净。老人到田野里采向日葵。她走到路边的时候,他把一束花送给她。“施洗礼的时候,我喜欢有花,”他说,“现在,我们去取点水吧。”他喜气洋洋却又有几分匆忙。她刚才的话有点伤到他,他很难掩饰这一点。他从她手里接过桶,扶着她走下河岸,好像她自己不曾来这里至少取过一百次水。他把桶沉到水底,打上满满一桶水,倒回去一半。他蹲下去和站起来的时候,腰腿都有点僵硬,朝她笑了笑——我老了。“不需要多少水,”他说,“有几只水蚊子也不碍事儿。”他穿着牧师的长袍,小心翼翼。不过,看得出,他愿意在河边。“你是怎么想的?在阳光下,还是河水边?”然后又说,“哦,我把《圣经》落到草丛里了。我凭记忆也能背出那些话来,可我更想有一本《圣经》在手边,你知道,白云作证。”她不懂。“因为这儿没有别人。”她还是不懂。不过没关系。他乐意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刚才他们的谈话扔到一边,所以一定另有一番含义。

她说:“我愿意在阳光下。”他扶她走上河岸,找到那本《圣经》,打开,念道:“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是约翰说的话,他洗清人们的罪过。他为我们的主施洗:‘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圣礼是内心与灵魂的恩典外在的、看得见的表现。我们在基督里死而复活,在我们满心盼望的甜美而喜乐。莱拉·达赫尔,我……”

“可是这不是我的名字。”

“那你叫什么名字?”

“没人告诉过我。”

“好了,这个名字不错。如果我用这个名字为你施洗,那就是你的名字了。”

“施洗?”

“就是洗礼。”

“好吧。”

“莱拉·达赫尔,我为你施洗礼……”他停了一下,“我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你施洗礼。”他的手在她的头上放了三次。她哭了起来,只是因为他的手的触摸。他惊讶而又满怀柔情地看着她。她又哭了一会儿。他把手帕递给她。过了一会儿,他说:“小时候,我们经常沿着这条路去采黑莓。现在我还记得在哪儿能采得到。”

她说:“我知道哪儿有。”两个人走过那片草地,走过盛开的雏菊和向日葵,走过一片白蜡林,走到另外一块休耕的农田。农田那头有许多黑莓。她说:“没有盛黑莓的袋子。”他说:“吃就是了。”他摘了一枚,送到她面前,好像她自己不会摘似的。他说:“我们可以拿手绢包。我提着。”

“你会把手绢弄脏的。”

他笑了起来:“没关系。”

她把手绢铺在他张开的手掌上,把黑莓倒上去,然后把手绢的四个角系到一起。香气和紫色一起透过那层棉布。他说:“我拿着吧,别蹭脏你的裙子。不过这是给你吃的,如果你愿意要的话。你也可以偷走这条手帕,如果你想留作纪念的话。纪念你成为莱拉·达赫尔的这个日子。”

她说:“谢谢。我想,我无论如何都会记住这一天。”

他们走上大路。“哦,”他说,“快到晚上了,我们把你的鲶鱼都给忘到脑后了。还有你的《圣经》、写字板。我去帮你收起来。看起来要下雨。我得赶快走。”

“等一等,”她说,“我纳闷,你还能和你为她施洗礼的女人结婚吗?”

他扬了扬眉毛:“没有哪条法律说不能。你为什么问这事儿?”

“不知道。我似乎只想把头靠在你的肩膀上歇一会儿……”

他说:“我也愿意,莱拉。不过,我想我们已经做出了决定。”

“不,不,”她没有哭,但不能抬起头看他,“我一心想着这件事,别的什么也不愿意想。”

“这件事情?”

“我想让你和我结婚。真希望我没动过这个念头。对于我,实在是煎熬。”

“我也一样。”

“我不相信你!”

“我想,这也正是我不相信你的原因。”

“哦,”她说,“事实就是这样。我谁都不相信,哪儿都不是我的家,我连一分钟的安宁也没有。”

“好了,如果是这样,我想,你最好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伸出胳膊搂着她。她说:“每次一看见你在这条路上渐渐消失,我就告诉自己,你永远不会再回来。我就问自己,你为什么不能不走呢?我就开始恨你。我一定会因此而恨你。我甚至想离开这儿,一走了之。”

他说:“离开你,我也彻夜难眠。已经很多次这样。我想,如果你能搬到镇子里,我们就能总看到对方,相互也有个照应。时不时说说话。这样心里会好受点。鲍顿会给我们主持婚礼。我会和他谈这件事情的。我们很快就完婚,结束这种担忧。”

“可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吗?”

“如果你愿意,以后可以告诉我。”

“我在圣路易斯一家妓院里工作过。妓院。你也许听都没有听说过。哦,为什么我要和你说这些呢?”

她从他身边走开。他把她拉回来,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

他说:“莱拉·达赫尔。我刚才用再生之水为你洗礼。对我而言,你是个新生的孩子。是的,我确实知道妓院是什么地方,尽管我自己从来没有过逛妓院的经历。你确信你可以信任我,这是明智之举。对我们俩要好得多。”

“我还做过别的事情。”

“我明白了。”他摸着她的头发和面颊,然后说,“我最好还是回家。如果我给你找到个地方,你会搬到镇子里吗?我和鲍顿说说。答应我,不要一个人住在这里、怨恨我。如果你能答应的话,”他向河边走去,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圣经》、写字板,还有那条沾了泥土的鲶鱼,他已经把鲶鱼和那束向日葵放到桶里,他说,“跟一条你永远都不会了解的鲶鱼抱怨。”他看着她。“好好睡觉。”他很亲切地说,宛如向上帝祈福,仿佛他在祈求恩典和平安。这么说,她真的要嫁给这个老牧师了。看得出,他举手投足之间处处显示出温柔体贴。